[荐]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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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为规范和加强我系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系领导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内勤为专项负责人。协助系领导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做好日常使用、维护记录。
3、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及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建立本系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并进行日常管理。
5、每年对本系的固定资产至少进行一次自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一、目的: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充分整合利用资源
二、范围:公司各部门
三、总则
1、释义: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单价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有形资产;以及一些单价不足20xx元,但数量众多,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品。
2、分类:
①建筑物(如员工宿舍、办公楼),产权归公司的房屋;
②运输设备(各种机动车辆);
③电子设备(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音像设备等);
④其他(办公桌、椅、柜、沙发、高档装饰品等)。
四、计划及审批权限
1、资产实行计划管理,每年的元月份前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报总办;
2、根据各部门申请(申请表附后),公司当年经营计划以及固定资产现状,综合平衡后编制当年的固定资产采购计划,计划必须详细的列出预购物品种类、名称、单价、金额等内容,并说明原因;
3、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审核考察。
4、部依据有关批准报告进行市场询价,五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报给总办及总经理。
五、购置与验收
1、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有需要部门向总办提出申请,总办综合平衡后,如同意,应按计划管理权限和程序逐级审批;如不同意,应给予申请部门调配或说明原因;经批准的申请或年度计划是购置固定资产的前提。
2、总办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对批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报告统一购买各部门申请的固定资产;在购买过程中应严格按批准的标准、种类、数量,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购买,有条件进行招投标的.应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采购固定资产。
3、对大件或数量较大的固定资产采购,财务部应进行审计和市场考察。
4、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为固定资产验收部门,使用和验收责任人为部门经理。总办采购完成后,填写验收单交验收部门责任人,验收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随固定资产的相关技术资料、保修单等由总办相关人员存档管理。使用部门如需要可以复制。
5、固定资产购置的经办人应在购置完成后持验收单及有效发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六、固定资产使用管理
1、固定资产使用人负责使用保养、保管分配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如使用中出现故障应报告总办处理,发生丢失及恶意损坏视其情节轻重及损坏程度,使用人应按购置价格减去折旧后的残值赔偿。
2、责任人离开公司时,应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否则总办人力主管有权拒绝收离职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固定资产使用人承担。
3、责任人因岗位变动,不再使用原固定资产,应将管理的资产交总办,由总办根据情况调配使用,部门内或部门间无权调配资产的使用。
4、配给责任人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其使用只能用于公司业务需要,严禁将公司资产挪作他用,或不在指定地点使用。
5、使用部门及责任人应配合总办、财务部对资产情况的核对清查等工作。
6、总办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负责人、启用时间、原始金额等情况,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购入、调拔、结存等情况。
7、每年十一月份由总办组织、财务部和使用部门配合,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清点,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编制固定资产清查清点明细表,并写出书面清查报告。
8、总办对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处理,不能正常使用无法修复的,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固定资产的报、转让均需按规定审批后方能办理。
七、本规定由总办制定解释,交办公会讨论修订。
八、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环节,涉及企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多个阶段。一套完善的固定资管理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分类与编码:明确各类固定资产的定义,建立科学的资产分类体系,并为每项资产赋予唯一的编码,便于管理和追踪。
2.购置审批流程: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流程,包括预算编制、采购申请、审批、合同签订等步骤,确保资产购置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资产登记与入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来源、价值、使用状态等信息,及时进行财务入账,确保账实相符。
4.使用与维护:制定资产使用规定,明确责任人,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保证资产的正常运行。
5.资产转移与报废:规定资产内部调拨、出租、抵押、出售等操作流程,以及资产报废的条件和程序。
6.盘点与审计: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对比账面记录,发现差异及时调整,同时进行年度审计,确保资产安全。
7.报表与报告:编制固定资产管理报告,反映资产状况,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
内容概述:
固定资管理制度的`构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设计:制定详细的制度文本,明确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操作流程。
2.系统支持:引入或升级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效率。
3.培训与宣导:对员工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培训,确保全员理解并遵守制度。
4.监督与考核:设立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5.制度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变化,定期修订和完善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要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具体负责仪器设备和物资购置,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三)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帐簿;
(四)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五)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六)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合理配置固定资产;
(七)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八)组织培训、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九)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的具体管理范围划分及管理人员配备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二)拟订购建计划,对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固定资产,组织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指导。监督各使用单位的采购活动;
(三)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
(四)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五)提出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建议;
(七)组织实施所属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八)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二)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三)申报购建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并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四)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五)办理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
(六)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七)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第三章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十条学校运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及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
(-)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专用设备;
(三)一般设备;
(四)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
(六)其他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中的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政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政建、扩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五)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六)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三条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发现原固定资产记帐有误。
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条学校应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避免重复、盲目购建。
第十六条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应由学校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采购。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论证、考查、招标等环节的工作。较大金额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
第十七条购置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以及基本建设等,应成立论证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纳入财政统一采购。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合同、项目预算相关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定并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应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第五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加强固定资产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
。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定期检测、校验,确保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查勘、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对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务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学校负责人批准后,签定契约,登记备查帐簿。
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认真检查有无损毁、故障。。
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五条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努力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外的单位、职工个人一般不得占用学校固定资产,确需占用的对其占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费。
第二十七条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
(-)机构调整引起固定资产重新配置,应由学校总务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清查财产,编造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应在总务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否则,不予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学期末应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作出处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报废、报损等。
第三十条学校应按照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处置行为,杜绝违规和流失现象。
第三十一条学校处置固定资产应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三)学校总务处审核;
(四)学校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
(五)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的处置还应上报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学校处置固定资产按以下权限审批:
(-)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审批。
(二)处置上述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总务处审核学校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学校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学校总务处会同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对处置价值评估确认,实际处置价格一般不得低于评估值。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三十六条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总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资产帐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学校按以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帐簿和卡片:
(-)学校总务处设置总分类和明细分类账簿。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设置保管明细账,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第三十八条明细帐簿应按品种设置帐户,按类设置汇总帐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应登记名称、规格、型号和财产编号等内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签字承担保管责任,按使用人归集保存;
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增加、处置,由使用部门如实填写相关凭单,一式四份,经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分别登记有关帐簿。
各种帐簿和凭单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内部调剂,由调出单位开具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和上一级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登记有关帐簿。
第四十一条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
第四十二条各级帐务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奖惩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及具体实施意见,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
固定资产管理各类表单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情况,使固定资产可发挥其正常使用功能,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同时使固定资产得到安全保护,防止遗失或被窃,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低值易耗品,归入流动资产类。
2、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房屋及建筑物,折旧计提年限20年、净残值率10%;机器设备折旧计提年限 10 年、净残值率10%;运输工具,折旧计提年限10年、净残值率10%;计算机设备,折旧计提年限5年、净残值率10%;办公家具及设备折旧计提年限5年、净残值率10%。
三、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的财务部和办公室是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审计部是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
1、财务部主要职责
⑴、依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固定资产实行会计年度核算;
⑵、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账、盘点。对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经总经理审批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⑶、负责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的购建、提入折旧、盘盈盘亏、转让、租出、报废、报损、报毁等会计处理的审批;
⑷、编制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⑸、负责动产、不动产、受赠取得的处理。
2、办公室主要职责
⑴、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⑵、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领用、内部变动、处置、大修手续;
⑷、负责行政办公、生活等方面的各类未用、在用、停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
⑸、负责监督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
⑹、年终前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与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账,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⑴、监督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
⑵、监督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动产、不动产、受赠取得的处理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提出问责,上报处罚意见;
⑶、监督固定资产清理盘点执行情况;
⑷、负责提交公司年度固定资产审计报告。
4、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
⑴、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设立负责专管理员或兼职管理员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维护、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调出、变更、处理必须经行政办公室、财务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⑶、对闲置固定资产及时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⑷、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台账;
⑸、定期组织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对账,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购置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按年度预算增加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购报价单,签署完毕的《固定资产购置申报表》,交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应有两人以上参与,购买时要货比三家,保证质量;
3、为某项投资计划而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另附固定资产计划书或合同书,阐明计划名称、编号、拟购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厂牌、数量、使用目的、预期效果、需用日期、购置预算金额等送管理部门审查;
4、相关合同经行政、财务等相关部门及律师审核,领导核准后方可购置。
5、重大项目固定资产的购置,按董事会批准的立项项目固定资产清单和建设投资概算购置。项目概算外,需增加建筑物、建筑面积以及设备行固定资产时,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审批。
(二)验收
1、固定资产购入时,由行政办公室会同使用部门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2、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建设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完工交付固定资产时,由工程部负责工程质量的验收和编制工程决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与行政办公室及使用部门办理交接。财务部确定固定资产的原价。
(三)领用及归还
1、固定资产采购后由办公室填制《固定资产领用单》并编制固定资产编号贴制标示,分配至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并在《领用单》上签字,送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出入库登记,《领用单》一式两份,办公室和领用部门各一份;
2、对直接购入、自建完工、集团调入、接受投资、盘盈、接受捐赠、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及办公室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将固定资产标签粘贴于固定资产上;
3、财务凭办公室开的出入库凭证予以报销,并自使用日的下月起计提折旧;
4、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全部固定资产交回公司,依据人力资源部员工离职通知书,由办公室人员按固定资产帐明细清点,有短缺者按价赔偿,办公室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四)保险、保管
1、管理部门办公室对所经管的固定资产按本公司的'保险管理政策办理投保;
2、投保作业按《财物保险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3、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按放置场所分别填写《固定资产存放明细表》一式二份,填写该场所内所有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编号,名称、数量、安全维护人员姓名等资料,以利管理。
4、《固定资产存放明细》除一份自存于使用单位外,另一份应由使用部门张贴于该场所墙壁适当的位置,以便查核。
5、重要设备的保护,应由使用部门制作标示门牌,悬挂显眼位置,以明职责。
(五)调拨、出租、外借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一式三联,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办理转移登记。第一联由办公室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移入部门,第三联送移出部门;
2、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3、未经办公室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
4、固定资产拟出租或外借时,办公室应将租借事由、内容条件、归还期限、保持原状义务、附属设备明细等经总经理核准,并签订契约后据以办理。
(六)闲置的处理
固定资产因产品停止生产、加工工艺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使用部门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单》提报闲置原因和设备现状连同该设备履历资料经财会部门填记帐面价值,并拟订处理对策后,经总经理核准,据以实施。
(七)让售(有偿转让)
办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让售由行政办公室会同财务部将让售或有偿转让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原取得日期、金额、帐面残值、现状及让售(有偿转让)理由,并根据其利用或参考市价订出让售底价,经总经理核准后,据以办理让售;
2、固定资产的让售(有偿转让)以登报公开招标为原则,如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式处理时,应将理由和让售(有偿转让)条件报经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八)维修
1、由办公室负责对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整修售后维修服务。使用部门联系办公室,统一组织售后维修服务,如产生费用的计入使用部门办公经费;
2、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指一次性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应分期摊销计入期间费用,不得调整资产原值。对固定资产的中小修理(指一次性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则在发生当月直接计入期间费用。
(九)报废与折旧
1、固定资产的报废与折旧按财务规定执行。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①、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②、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③、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④、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⑤、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经营中使用,财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
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行政办公室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转 载于: )固定资产时由行政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行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固定资产清查
1、公司办公室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终至少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2、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公司纪委、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部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3、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①、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②、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③、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3、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4、在清查以前,行政办室及使用部门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5、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6、盘点表需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及办公室审核确认,财务部并根据总经理签署的意见,对盈亏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7、审计部清查中发现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盈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
六、奖惩
(一)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和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和全国总工会《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工会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合理配备、规范管理、物尽其用”以及“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明晰产权关系、申办相关的法律文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地使用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财务部、经审办等部门组成。财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大额固定资产购置、闲置资产的调剂、固定资产报废的鉴定和审批等,应征求管理小组的意见。
第五条办公室是工会本级固定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要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
财务部门负责研究并起草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实施财务会计监督。
经审办依据有关制度负责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审计。
第六条各部门使用固定资产实行领用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领用、保管、清点和维护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使用固定资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管。
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通用性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刻录机、扫描仪、摄像机、照相机、电风扇、空调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其它;交通工具:小轿车、其它车辆;通讯工具:固定电话、手提电话、其它;家具: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保险柜、电脑桌、电脑椅、茶几、沙发、其它。
(二)文物及陈列品:包括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三)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购置与更新必须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编制时,各部门要将购置预算统一报办公室,办公室依据《港北区总工会固定资产配置细则》及《港北区总工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细则》,提出意见,纳入办公室年度预算草案,报财务部门审核后,编入年度预算,按预算编报程序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一)预算内固定资产购置:由购买部门提出报告,经财务部门审核,报领导同意后,由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由购买部门提出报告,经财务部门审核,报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办公室固定资产购置工作须依据一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凡属政府采购项目之内的,办公室应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之内的,应遵守竞争性原则办理采购。
第十二条购入固定资产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固定资产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办公室留用备案;第二联为办公室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记账联;第三联交财务部门作为固定资产价值核算的原始凭证。
第十三条严禁各部门以任何形式与理由用会议、活动经费等夹带购买固定资产。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固定资产账时,应对《固定资产入库单》和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规范性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账及资金支付事宜。
第十五条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出库单》。《固定资产出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办公室留用备案;第二联为办公室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记账联;第三联为使用部门留存联。
第十六条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实因工作需要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先将固定资产交回办公室,由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党组讨论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时,应认真勘验。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务部门入账。
第十七条大型活动等临时机构使用的固定资产实行借用制度。其预算、购置与日常维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办公室要根据党组会议的决定和大型活动临时机构提供的固定资产需求清单配齐固定资产并办理相关手续,活动结束后及时收回。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包括购置、盘盈、受赠、无偿拨入、建造、扩建等。接受捐赠、无偿划入或盘盈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依据固定资产交接单或固定资产盘盈报告等凭证办理增加固定资产的相关手续。价值的核算,有凭证的按凭证价格入账,无凭证的按重置价入账。建造、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减少主要指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技术进步淘汰、无法修复不能使用、国家法规强制报废等正常报废以及盘亏、调出与转让、出租出借、损失等。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制度提出处理意见,使用部门根据批复办理注销手续。办公室收回报废固定资产,原使用部门应保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换零配件,特殊情况下丢失的零配件必须有相关证明和说明。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必须全部上交财务部门。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将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私存、私分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工会固定资产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登记入账、内部调剂、对账、报表等。办公室对固定资产要建立严格的一物一卡制度,《固定资产卡片》设定要合理、规范、科学。录入时要连续、系统、准确、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动态变化。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对固定资产实物的管理和价值核算管理,每月要进行一次对账,《固定资产月对账表》要有签字并备案保存。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盘点发生的盘盈、盘亏,要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明细表》并附报告。报告要对盘点的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因部门的调整、人员岗位的变动,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调配时,应由办公室根据党组会议有关机构和人事调整的决议,统一进行内部调剂。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调离时,办公室应督促其归还的固定资产,经确认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对库存的固定资产,办公室要按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和维护,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有义务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因责任心不强、严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造成固定资产严重损失的,由办公室就损失的基本情况、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报单位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工会固定资产按原值入账,不计提折旧,但要设置专门的辅助账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购入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应计提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为正确掌握固定资产状况提供依据。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
一、规定资产管理范围
1、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价虽达不到核算起点,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资产,也应视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主要是指办公用具,例如:桌椅、茶几、橱柜等)。
3、对于比较稀少的财产,认为应当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
4、对于各科室日常办公所需的零星消耗性物品,如笔、便签、笔记本、胶水、回形针、档案袋、信封、纸张、墨盒等耗材,由总务处根据预算提前统一购置,各科室使用时到总务处直接登记申领,急用急购,保证使用,不再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二、规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库房及其他功能用房等。建筑物包括单位内部的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监控设施、绿化美化等。
2、专用设备:是指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投影机、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等。
3、一般设备:即通用性设备,如办公家具等。
4、效能工具:如汽车灯。
5、其他固定资产:即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和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账,按规定支付的车辆附加费计入购置价。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支付的工、料费计入账。
3、捐赠、无偿调入和盘存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的按市场价估价入账。
4、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注销,变卖残值记入修购基金,作为重置或维修费用。
5、购入、调出固定资产的运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6、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其金额入账。
四、固定资产管理机构、人员
1、成立学校规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总务处、办公室、教务科研处、政教处等相关人员组成。
2、各处室是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处室主任是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第一负责人。
五、固定资产账薄的设置
固定资产总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分布表:固定资产卡片。
六、固定资产账薄的管理
1、总务处负责登记固定资产总账,使用“固定基金”和“固定资产”两科目进行核算。负责设置和登记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内容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分布表及固定资产卡片。
2、科室主任负责管理本科室的固定资产,并随时根据总务处填写的固定资产增加或减少凭单进行调整。
七、固定资产的增加
1、固定资产的购置。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编制购置计划,统一报总务处。总务处根据该处室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原有资产使用情况,对计划购买的固定资产在工作中的必要性等提出初步意见。可能通过其他渠道解决的`,确需购买的,报校长室审批后进行购置。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
2、对调入捐赠的固定资产,总务处要按调入、捐赠值记入固定资产相关账薄,并注明来源单位。
八、固定资产的减少
1、固定资产的报废要由总务处协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并出具书面材料,报校长室批准,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2、固定资产的转移由总务主任提出,报校长室批准,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3、由于自然磨损、自然灾害等非责任事故损失的固定资产,经鉴定确实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接近新购价值的,按报废处理。
4、由于人为事故或保管不当而失窃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视情节由负责人赔偿一定数额的损失,直至全额赔偿。
5、经批准报废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作为重置固定资产的修购基金。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8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优化资产配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20xx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
第3条、公司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是公司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购置、保管、维修、报废、清查等工作;公司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
第4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购置、资产调剂和调拨、资产核算、资产保管、清查及处置。
第2章、资产购置
第5条、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在申报固定资产需求时应考虑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等因素,需填写《采购申请表》。
第6条、制定购置计划:
1.集团固定资产是由综合部行政办公室负责,由需求人员填写《采购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完毕后,由行政部负责采购。
1.1.电子设备从京东购买,在京东商城寻找三家以上的商家进行对比,挑选性价比较为合适的商家进行下单购买。
1.2.办公桌椅在家具城以及网上进行对比,挑选性价比合适的商家进行购买。今后尽量在网上购买。
2.各驻外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由当地办公人员进行至少三方询价,且原则上从网络公开的供应商购买,办公平台提交《采购申请》经集团综合部审批(价格是否合理、质量是否过关)通过后,由各机构人员自行购买。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3.未使用平台系统的分支机构,需参照集团平台《采购申请表》做出纸质版以及电子版表格,由当地办公室人员负责询价,并填写《采购申请表》,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需将电子表格发往集团人事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进行审批(价格是否合理、质量是否过关),然后上报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将最终审批表格发往集团人事行政办公室留档,并进行操作入库,由各机构人员自行购买。
4.进行供货商的选择时,应着重考虑供货商的资质、能力、信誉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同时,根据供货厂商的报价函及其他书面资料、价格、品质、交货期、付款条件、厂商信誉以及历史使用情况等选择出最优者。
第7条、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实施采购时应当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请款时应当注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预算金额、供应商以及购置原因等。
第3章、资产的登记、验收与领用
第8条、购买固定资产需先填写《采购申请表》,在资产类型序列需选择“固定资产”,待《采购申请表》审核完毕后,自动归入固定资产库内。
第9条、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采购人员接到供应商发来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后,由行政部组织使用部门一同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
第10条、检验合格由使用部门直接领用。
第4章资产的使用、折旧与维护
第11条、各资产使用部门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并建立实物管理台帐;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本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固定资产使用人、使用地点变动,应由转出部门提出申请,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报财务备案,方可进行资产转移。
第12条、固定资产使用期间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维修。
第13条、固定资产需要修理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后勤维护申请表》经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组织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使用部门相关人员验收.
第5章、资产报废与报损
第14条、固定资产批准报废后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应当要及时进行实物处理
第15条、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遴选。通过适当维护、修理,能够继续使用的物品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负责调剂给有需求的部门使用;对已批准报废并经遴选后剩下的物品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进行作价处理,物品经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6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16条、为确保公司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公司综合部行政负责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17条、行政办公室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综合部长审批后,向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传达盘点计划,进行人员的安排,发放盘点表,提前做好盘点的各方面准备。
第18条、在实地盘点时,应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财务部以及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人员共同参与,进行盘点。
第19条、盘点结果和差异应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3方签字确认。固定资产盘点表分别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和财务部归档保存。
第7章附则
第20条本制度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1条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修改、废除等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及损坏,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提高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资产单价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如课桌椅、家具、图书等均应列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房屋和建筑物。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学校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内容为:
教学用房:教室、实验室、电化教室、图书室、阶梯教室、传达室等。
办公用房:办公室、会议室等。
生活用房:教职工宿舍(未参与房改的宿舍)、学生宿舍、食堂餐厅、锅炉房、浴室、仓库、厕所等。
生产用房:校办企业厂房等。
运动场馆:体育馆、风雨操场、灯光球场等。
建筑物:操场、围墙、道路、水塔、假山、雕塑等。
附属设施:通讯线路、输电线路、网络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专用设备是指学校根据教学和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内容为:物理仪器、生化仪器、电化教学设备、网络信息技术教学设备、教学标本、文体器材、医疗器材、交通运输、通讯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一般设备是指学校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内容为: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用桌椅、办公家具、学生桌椅、学生用床、炊具、服装等。
(四)文物陈列品。文物陈列品是指学校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图书是指学校储藏的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的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
(六)土地。已办理土地使用证,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校园土地和勤工俭学土地。
(七)其他固定资产。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六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计价标准有原始价值、重置完全价值和残值。根据学校业务活动和固定资产管理的特点,主要采用原始价值计价,在无法确定固定资产原值时,采用重置完全价值计价,由学校清理资产小组评估。
第五条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必须根据审核后的固定资产原始凭证,连同入库单或验收单一并入帐。入库单应视同发票一样,作为固定资产入帐附件,一并作为原始凭证装订到凭证中。
按中小学校账务处理方法做好固定资产的增加(购入、新建、调入、捐赠、自制)减少(调出、变卖、报废)等入账工作,从金额上对固定资产进行全过程监督控制,并分类登记明细账。明细账总额必须与总账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基金的总额相符。
第六条调出、变卖、报废固定资产要有申报制度和审批制度,单位原值在1万元以下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学校组织鉴定和审查,报校长室审批。单位原值在1万元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审核、评估后再报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第七条学校之间相互借用固定资产必须经校长审批,履行借用手续。管理人员应按时收回,不得丢失。社会其他单位或个人向学校租借固定资产,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第八条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须专人负责,实验员的台帐必须与财务的帐目相符,并建立实验仪器使用、借用、维修、损坏、报废登记本。
第九条图书室的图书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员的台帐要与财务的图书帐目相符。要有图书借阅和归还记录。
第十条单位的固定资产必须定期维护和维修,延长使用寿命。人为的损坏和丢失必须进行赔偿(全额或部分)。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要建立责任制,明确到人,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各室保管人员要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及本职工作特点,制订管理细则。细则中要明确验收登记制度、赔偿制度、定期清点盘存制度、偿还制度、报废清理制度、移接交制度等。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参加国有资产登记。
第十三条学校应成立固定资产清理检查小组。清理检查小组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册,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经清理核查后,由清查小组填写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表一式二份,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对照实物查验无误后签字。一份交学校存档,一份由使用人保管。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0
一切固定资产属国家财产,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护珍惜,为保管好、使用好学校财物,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延长使用寿命,特订如下制度:
一、在购置数量大、价格较大的物品时,有关部门须先申请,经校长或行政会议通过批准后方能购买。
二、购置的属固定资产类的财物,必须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帐登记。各专用教室、办公室、教室必须妥善保管,电器类的.财务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私自带出校外使用。因工作需要的或特殊原因,须经校长批准、总务处备案后方可借出。
三、各专用教室的教师要带头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自己室内的财物要保持清洁、完美、良好的使用状态。
四、总务处配合校长室定期抽查专用教室的保管使用情况。
五、如发现专用教室内的物品损坏、失窃,专用教师必须书面汇报其原因,人为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有经济责任。
六、总务处每学期对现有固定资产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年终做到帐物相符,准确填报教育局有关资料。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1
1、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的保管、保养、使用、维修及支付保养、维修的各种支出。
2、资产实行分级管理。
所有资产由财务部列帐记载,其中工程、机电、设施类物资由工程部管理,涉及各使用部门的由部门保管;
其他物质由综合事务部管理。
3、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电器、机械、运输工具等为固定资产;
不属于固定资产而价值较高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
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为办公用品;
其他消耗性物品为物料。
4、所有固定资产和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部门归类登记;
属个人使用、保管的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人归类登记。
5、各种物资应设仓库保管,仓库应分品种、规格和型号设帐记录各种物品的收、发、存情况,并按月向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部报送月报表。
6、各种物品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修。
由使用部门提出检修计划,经批准后,由对口部门安排检修.
7、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时,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维修。
损坏严重时,必须报告公司领导。
8、低值易耗品和非消耗性物资发生损坏时,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以旧换新。
属人为损坏者(包括需维修的)由责任者进行赔偿。
9、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表,经综合事务部组织相关部门鉴定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废,由归口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所有物品进行检修、报废时均需到财务部备案。
10、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国家的每一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10%确定其残值后,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
停止使用的,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
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
11、各种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原则上一次性摊销。
但数额较大的`,按使用时间摊销。
12、购置各种物品必须办理进库验收手续;
领用各种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签批后办理领用。
库存物品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或变质,应立即查清原因,报告主管领导。
情况严重的,应报告公司总经理。
注:
1、固定资产的定义--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品。
2、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不属于固定资产,而又价值较高或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
3、办公用品的定义--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4、物料用品的定义--进行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物品。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2
1、学校固定财产是保障教育教学需要的重要物质条件,全体教职工要以主人翁态度共同管好、用好,使各类设备发挥最好的效益。
2、全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总负责管理,各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3、总务处负责全校固定财产总帐,各部门建立固定财产分类明细帐。凡属固定财产范畴不论自购、自制、分配、赠送按规定登记入帐。
4、学校各类设备如有报废、损坏、遗失或需要增加,应由负责人填写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总务处报告,经审核后,作出相应处理。
5、学校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点,核实帐务。填写《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报告校长室,经校长同意后,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6、财产管理部门的保管员调离岗位,由总务主任监交,必须按规定办理实物明细帐和财产物资的.清点和交接工作,并在余额栏加盖移交人、接收人双方的印章。
7、各部门设立固定财产领用、保管责任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责任人保管,一份由总务处留存。固定财产每年核查一次,要求帐、物、表三者相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3
幼儿园的所有权是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门都要行政管理好,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自行处理制度,以避免出现幼儿园教育教学杜绝的顺利进行。
一、财产管理形式
1、采用分级管理制度,运营者仓库管理员负责管理全园家庭财产。
2、各组、部门项目管理所属的财产。
3、教室家庭财产由班主任全权负责老师负责保管、睡房由保育员负责,以及各部门相关人士。
二、各种物品领用制度
1、园内各类司署财产统一由事务处行政管理,领用(借用)物品必须登记,如有各组调动要办理财产移交转交手续方能离园。
2、领用物品如有自然坏(质量问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按规定能加固再用的一律不予领新的,做到物尽其用。不能修的应以物所带。如遗失或人为损坏时,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加价赔偿。
3、克服随意挪用他室物品并养成用毕归还原处的好习惯。
三、物品的请购、采购、验收的规定
1、各部门请购教学用品,需事先提出,经领导批准后,由仓库管理员外出招标。
2、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凭发票及实物验收后入帐。
3、个人领用(借用)的`物品必须在有关的领用卡及帐册上签收。
4、所有财物必须有计划节约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四、财产、物品外借的规定
1、中小学的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收条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仓库管理员借取,并开出门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幼儿园财产出门必须要家庭财产有出门条,如无出门条,小王人员有阻止的权力。
五、对贵重仪器、物品的管理规定
1、对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2、使用时一定要按照其说明书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时交接清楚,办理手续。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4
物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指一套针对物业公司所拥有的长期使用的有形资产,如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规则和程序。它涵盖了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维护、折旧、处置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资产购置:明确购置流程,包括预算审批、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和验收标准。
2、资产登记:建立详细的固定资产卡片,记录资产的基本信息、来源、价值、状态等。
3、使用与维护:规定资产的日常使用规则,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4、折旧与评估:设定合理的.折旧政策,定期进行资产价值评估,以便准确反映财务状况。
5、资产转移与处置:明确资产内部调拨、租赁、报废或出售的审批流程和责任分配。
6、监控与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7、法规遵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产管理和处置的合法性。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
1.目的:为固定资产的正确核算,加强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及保管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和计价
3.1固定资产的标准
3.1.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3.1.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3.2固定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的需要,公司固定资产按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进行分类核算,按用途和现行会计制度还可分生产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
3.3固定资产的计价
3.3.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3.3.2公司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应计入固定资产;
3.3.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安装、调试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3.4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3.3.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3.3.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所附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型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3.3.7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帐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加上新的安装调试成本、包装费、运杂费等计价;
3.3.8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固定资产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3.3.9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技术性能,新旧程度和同类型固定资产的'市价重新估计计价;
3.3.10购建期间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3.4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3.4.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3.4.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4.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折除;
3.4.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重估价值;
3.4.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4.固定资产的购置程序及管理
4.1各公司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打报告申请购买,写明用途、品种、数量、规格、单价、总金额,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购买。
4.2财务部根据批准购买手续以及正式发票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4.3各公司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妥善管理,丢失或使用不善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
5.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5.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根据公司的技术状况、承受力及生产经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范围确定执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5.2确定固定资产净残值率
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5.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在净残值率确定为5%的情况下,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40年2.375%
专用设备12年7.92%
通用设备12年7.92%
运输设备6年15.83%
其他设备5年19.00%
5.4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5.4.1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1.1房屋和建筑物;
5.4.1.2在用的各类设备;
5.4.1.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5.4.1.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4.2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2.1已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5.4.2.2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5.4.2.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
5.4.2.4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5.4.2.5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4.2.6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3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时间
根据确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6.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6.1固定资产实物由总工办组织管理,验收、编号、装上标牌。设台帐、管理卡片。卡片一式二份,财务、使用单位各存一份。卡片内容包括:类别编号、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方式、购建日期、使用公司、存放地点、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原值、净值、折旧率、建卡时间等。
6.2固定资产购建交付使用时,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提出验收申请,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计、使用(存放、保管)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技术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认可。验收单应由财务保存一份备案。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交工程部统一归档。
6.3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6.4设备在内部迁动,由迁出单位填列迁动设备及附件清单,经总工办审核后,随设备交给迁入单位,由迁入签收后,再报财务部调帐。
6.5停用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工办批准后对停用设备予以封存,并报财务部备案。封存设备要有标志,并须经使用单位清洗涂油后封存保管。设备启封时,必须办理启封手续,并通知财务部。
6.6生产经营设备的调出,由使用管理单位填写调拨单经领导批准,完清财务手续后,方可调出。
6.7生产设备进行改装,使用公司提出申请由总工办审查,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进行。所有改装的方案图纸、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归入被改装设备的档案。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还须交一份到财务部备案。
6.8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备等部门作出鉴定,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废,并将残值收入交财务部,同时转销固定资产。
6.9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6.9.1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核实帐、卡、物,并搞清使用现状;
6.9.2清查工作由总工办统一组织安排,财务、使用单位参加,使用公司具体清查盘点,财务部监督盘点;
6.9.3清查的方法,应以财务帐卡为准,以帐对卡,以卡对物,件件落实;
6.9.4对清查结果必须进行全面审查。对出现的盈亏,必须及时进行汇总分析,逐项核实,查明原因,由有关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处理,调整帐务。对闲置资产要摸清数量和类别,制定处理计划。对帐外资产要及时入帐。
6.10固定资产修理管理
6.10.1固定资产计划预防修理或者预防维修,应在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节约维修费用的前提下,优选修理方式或维修方式,合理规定修理周期及其结构、修理复杂系数、修理劳动量定额、修理费用和器材消耗定额、修理间歇时间定额等一系列修理定额标准。
6.10.2维修计划管理
6.10.2.1固定资产维修项目,由使用单位申请,经总工办审查、领导批准后实施;
6.10.2.2固定资产年度维修计划是公司固定资产维修系统全年的工作大纲,是贯彻计划修理的基础,是季度、月度维修计划以及考核维修工作情况的主要依据。年度维修计划由总工办负责编制,财务部参与,经有关领导审批后下达执行;
6.10.2.3设备的大修计划由总工办编制,统一组织实施。设备的一、二级保养计划,由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总工办审查下达。仪器仪表定期检查和校正计划由质检部门负责编制。动力设备、受压容器、防雷装置的预防性检查计划,由使用单位编制执行,报总工办审查下达;
6.10.2.4维修计划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使用单位、修理主要项目、停歇时间、修理费用和计划安排日期等;
6.10.2.5编制各类计划时,要做好综合平衡工作,包括修理计划同生产计划的统筹平衡,修理任务同修理能力的平衡,公司的动力平衡等。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资源的基础上编制修理费用预算。编制的各种修理费用预算,财务部均应进行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据以执行;
6.10.2.6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应充分做好修理的技术准备工作,备品、配件的订货、制造、供应储备工作,采用各种方法提高修理效率。修理工程领购物资、发放工资,必须经总工办签章。委托外加工、外购设备、配件、材料,对外预付款项等,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6.10.2.7固定资产修理完工后,由总工办组织技术人员、主修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管理人员、财会人员、操作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由有关人员签章办理交接手续;
6.10.2.8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方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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