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1 12:21:10 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必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必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工作,开展对电源系统安全牢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治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安全规定

  (一)电气设备操作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需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持证操作。

  2、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电气设备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电气设备如遇跳闸时,应查明缘由,排解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5、如遇电气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灭火器进展扑灭。制止用水及其他液体灭火器进展灭火。

  6、发生人体触电时,应马上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急抢救。

  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与触电者直接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

  7、全部接电设备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电气设备不应有漏点现象。

  (二)电气设备维护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准时清扫其外表的粉尘,定期添加轴承润滑剂,设备四周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无阻碍安全运行的杂物。值班及操作人员应亲密监视各种安全仪表,并常常检查设备外壳的外表温度。当仪表的显示超过戒备线或设备外表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实行相应措施使其恢复正常。

  2、运行中如发生以下状况,操作人员应实行紧急措施,并马上上报。

  (1)电气设备发出特别响声或特别气味。

  (2)负载电流突然超过允许值。

  (3)电气设备及线路突然消失高温或冒烟。

  (4)电气设备连接部件松动或冒火花。

  (5)设备壳罩破损。

  3、阅历收合格投入运行的电气联锁及其他安全爱护装置,不得任意更改或撤除。如确需更改应报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前方能进展。电气设备的爱护开关因故障跳闸(或熔丝熔断)应查明缘由并消退故障后,方能投入运行。爱护开关及爱护继电器动作电流的调整部件,不得任意拨动,更换熔丝应按设计规定的额定电流更换,不应改用其他规格的熔丝。

  4、公司防爆区域电气设备不得任意撤除、添加。由于技术改造需要撤除、添加或更改电气设备时,应由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

  5、仅在发生事故或停电时才使用的备用电源装置,及各种事故报警信号设备,应定期试运行,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全面检测一次,防静电导除装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装置每年枯燥季节应全面检测一次,发觉不合格应马上处理。

  (三)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全部的电气检修工都必需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2、电气检修工要随身携带完好的电气工具和仪表,电压等级符合要求。

  3、每班工作前都必需仔细听取前一班对各设备的运行状况的汇报,了解把握工作面全部设备的现有状态。

  4、修理电气设备时必需佩戴绝缘爱护用具,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检修开关所掌握设备时,此开关要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制止合闸”牌,并有专人看管,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治理规定。公司防爆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检修,必需经分析在四周20米范围以内的可燃气体合格时,才准翻开电气设备,并且在切断电后用同等级电笔测试,确认无误后,进展放电,而后才可进展全面的修理,修理完的确无误后,才可送电。

  5、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

  6、全部电缆不准有明火接头、破口、漏电现象,电缆如消失破口,应采纳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后,才允许送电。

  7、全部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要妥当爱护,不得砸坏,保证防爆面的光滑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锈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适量匀称。

  8、在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台设备到达完好标准和防爆要求。

  9、任何一种继电爱护装置失灵时,电气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10、全部电气设备都必需满意防爆要求,并到达完好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11、需要更换电缆或重新做电缆头时,首先要停电并且闭锁开关必需对所更换的,电缆进展绝缘摇测,在做头完毕后,检查电缆的接线绝缘阻值,必需到达完好标准。

  12、电缆的接线符合完好标准,同时屏蔽线要牢靠接地,决不允许接线松动,发热和损坏芯线,接线柱损坏要准时更换,接线完毕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运行。

  13、照明不得无故缺少和随便取下,不得任意移动和临时吊挂,照明系统完全接好前方可送电,照明灯发生故障应准时更换,不得将故障的照明灯连续连在系统中,不得带电拆装照明灯及接线。

  14、检修电气设备至少必需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送电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治理规定。

  三、电源系统安全牢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要求

  电源系统的安全性是指电网短时间内的抗干扰力量,即在事故状况下电网可持续供电的力量。电力系统的牢靠性是指长时间、连续正常供电的概率,属于电网规划的范畴。

  生产技术部和电仪车间要从电压波动、电气设备老化和质量问题、过电压、绝缘强度不够、电缆绝缘老化发生相间短路、继电爱护误动作、自动安全装置问题等常见的电气事故,对公司电源系统进展安全牢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人员的专业素养培训,确保公司电源系统安全牢靠。

  四、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治理安全要求

  1、防爆电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

  2、防爆电器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3、设备上的爱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撤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牢靠性。

  4、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5、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外表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6、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7、运行中应常常检查电机轴承外表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8、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

  9、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牢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

  10、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构造及爱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外表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11、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12、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以下状况,操作人员可实行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修理人员进展检查和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

  (2)电机或开关突然消失高温或冒烟时。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4)机械负载出严峻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

  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觉的特别现象应准时通知电器修理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具体记录。

  11、掌握仪表、检测仪表、电讯等设备,爱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牢靠,有无其它缺陷。

  12、在爆炸危急场所中制止带电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制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制止合闸”的警告牌。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2

  1、公司内全部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需根据公司消防安全治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治理、监视,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固定动火必需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动火票,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实行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5、动火作业前应去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急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必需对现场仔细清理,消退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7、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四周100米内制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四周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常常进展去除。

  8、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厂区内使用时,应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同时必需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准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别状况必需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需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根据标准进展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动化生产线上需特别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公司设备部,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好固定线路,特别状况可在修理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需上报公司设备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需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制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四周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枯燥并挂牌专人治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暴露、破损,制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

  1、临时电气线路管理制度的规定,主要针对临时用电,起到用电安全、合理分配电源的管理作用。

  2、临时线路布线需工程部配电领班现场勘探,确定现场临时用电布线的可行性。工程部配电领班布线前需做如下工作:

  (1)电源进线及配电箱的线路走向、位置;

  (2)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气的类型、规格;

  (3)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4)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组织配电电工布线。

  3、临时用电布线、线路维修和拆除,必须由工程部电工操作。

  4、工程部有义务对用电人员进行培训,用电人员也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质;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在缺陷状态下运转;

  (3)停电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处理

  5、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技术交底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调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6、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配电领班或以上级别的工程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结束后统一归档。

  7、临时用电现场需由电工定期巡检,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4

  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治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也适用外来公司施工的单位。

  一、在正常状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帮助生产或修理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由申请人填写,使用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安全生产小组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

  二、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状况,发觉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顿使用或撤除。

  三、临时电气线路,必需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根据《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治理规程》的要求敷设。

  四、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部门负责撤除。

  五、临时电气线路必需保证安全,绝缘程度到达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需匹配,接头处包扎牢靠,无暴露局部。

  六、实行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室外应≥3。5M;与道路穿插路口跨越时应≥5M。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0。3M。

  七、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急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八、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牢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裂开。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5

  一、井下检漏继电器治理细则: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电网络必需设置漏电继电器。

  2、检漏继电器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展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在正常负荷下进展整定调试。

  4、值班人员每天进展一次接地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每月上旬按规定方法对检漏继电器进展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在试验前,必需按规定检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展试验),并填写记录,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

  6、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不准任意撤除或停用。

  7、若必需停用时、通知调度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过流爱护治理细则:

  l、全部带有过流爱护的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需对过流爱护装置进展试验。

  2、设备安装时,必需有供电设计,由使用单位按设计整定,电管组负责监视,检查。

  3、负荷(设备容量)变化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批准申请时,按需要确定过流爱护整定值,由设备治理单位调整爱护整定值。

  4、非专职人员,不准任凭调整整定值。

  5。40kw以上电机必需使用电机综保。严禁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三、爱护接地治理细则:

  1、全部必需接地的电气设备,其接地极都要和接地网联接。

  2、井下变压器制止中性点接地,制止由地面中心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3、有值班人员的机电峒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爱护接地,每班必需进展一次外表检查,其它电气设备和爱护接地,由修理人员每周一次的”外表检查,发觉问题,应准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记录表,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电管组每季对井下总接网的接地电阻进展一次测定,要采纳安全火花型测量仪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摇表),并将测定的数据记入记录表内。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设备使用单位准时处理,直到合理。

  四、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治理细则:

  1、凡井下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装置必需使用相应的综合爱护装置。

  2、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爱护装置下井前,机修厂应按规定内容进展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并进展整定、调试、试验。

  4、值班人员每班进展一次爱护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使用单位要仔细落实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爱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常常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爱护装置进展检查,发觉问题准时按排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机电科定期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爱护装置进展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催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撤除或停用综保单元,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皮带机综保治理细则:

  1、凡我矿在用皮带机必需按规定安装皮带机综合爱护装置。

  2、皮带机综合爱护装置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展检查、检修及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试验,确保爱护装置牢靠使用。

  4、使用单位要仔细落实皮带机综合爱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常常对皮带机综合爱护装置进展检查,发觉问题准时按排处理。

  6、机电科定期对皮带机综合爱护装置进展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催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皮带机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撤除或停用,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电气设备接火的规定:

  (1)凡井下660v、380v电气设备接电,必需仔细填写电气设备接电申请单,严格根据电管组批准方案执。

  (2)新工作面及固定电气设备安装,必需按供电网络设计图领用电气设备。

  (3)接电申请单由使用单位提出,交电管组审批备案,办理接电手续。矿调度室按接电手续安排接电时间。待使用单位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电管组专职人员到现场对电气设备进展全面检查,确认供电线路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工艺符合标谁,电气设备无失爆后,再办理送电手续。并由矿调度室据此安排检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时,方能通知供电单位送电。

  (4)各供用电单位必需严格根据机电科下发的供电系统图接线。对违犯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操作人员处以30元罚款,且必需停产整改。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6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别状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支配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需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四周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急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需准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支配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急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五、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线路,必需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六、全部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需由用电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检查核准,由特地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觉问题,准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需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常常检查修理,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觉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准时进行修理。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四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7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所属分公司(项目部),也适用外单位来公司施工的单位。

  2术语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

  3. 引用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

  4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

  4.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

  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

  由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经营部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

  4.2经营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 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

  5.1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

  5.2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拆除。

  5.3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

  5.4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

  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室外应≥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5m。

  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0.3m。

  5.5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5.6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8

  一、为搞好电气设备试验,公司建立电器试验室,各工程处(厂)成立电气试验组,配有负责电气试验的技术人员,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水平的试验人员,装备相适应的仪器、试验设备等。

  二、电气试验必须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水电部“电气设备交结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有关规程。

  三、公司电气试验室负责本系统35KV及以上电气设备试验工作,以及各单位委托的电气试验项目;各处(厂)电气试验组负责6KV及以下电器设备的检查、检修、调整试验工作。

  四、电气试验工作,要根据编制批准的试验计划实施,试验后要进行验收,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五、要加强电气试验工作的.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设备历年来试验资料和档案,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趋势,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

  六、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按新安装交接试验标准进行,并写出详细的试验报告,交使用单位。

  七、电器设备如变压器、电动机、开关、电缆等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规定做检查、测试、调整和电气试验。

  八、每年冬季,避雷器要退出运行,每年雨季三月一日前对防雷电设施,接地装置进行预防性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线检查,排除故障隐患。

  九、井下电气试验的安全措施,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验调整工作结束后,需经防爆员检查签字后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井下三大保护严格按“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进行,继电保护定值不经主管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批准,不得任意更改。

  十、电器设备使用的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化验,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进行”,油断路器多次跳闸和故障后,应取油试验。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9

  1范围

  制度规定了电检班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管理的职责、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电检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电测法规》—(jjg622—89)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标准》(gb3883.1~12—9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88)

  《移动式木走梯安全标准》(gb17059.1—86)

  《移动式木折梯安全标准》(gb17059.2—86)

  《移动式轻金属折梯安全标准》(gb17059.3—86)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92)

  《电气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20xx年xx月xx日)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国电发【20xx】777号文件)

  《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发电企业基础管理标准)

  《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

  3术语和定义

  电气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或接触及可能接触带电体的工器具。

  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绝缘强度不是承受设备或线路的工作电压,只是用于加强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漏电流电弧对操作人员的伤害。不能用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直接接触高压带电部分。

  一般防护用具(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

  4、职责

  为了加强电气检修班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的安全可靠及有效地防止触电事故,保证使用人员的安全,特制定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及漏电保护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5、内容与办法

  5.1电气安全工器具

  5.1.1所有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属于经过国家检测中心试验鉴定的合格产品。

  5.1.2必须附有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说明电气安全工器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

  5.1.3产品有厂名、厂址、出厂编号、出厂检定合格证或检测中心鉴定报告证书。

  5.1.4选购有入网证的生产厂家,选购符合相应国家标准(gb2811—89或gb6095—85及其它)的产品。

  5.2电动工器具

  5.2.1工器具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gb3883.1~12的相应规定。

  5.2.2工具必须有安全认证标志,工具上应有几类工具的永久标志。

  5.2.3必须附有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说明电气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

  5.3漏电保护器

  5.3.1必须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有入网证合格产品。

  5.3.2必须附有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说明安装接线图及注意事项。

  5.3.3选型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漏电保护器必须与使用的设备相匹配。

  5.4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管理

  5.4.1电气安全用具试验相关规定

  5.4.1.1电检班代表厂部负责全厂电气安全用具试验、贴签发证工作,并设立电子、书面两套台帐,实施统一管理。

  5.4.1.2班组日常管理电气安全用具电气安全用具的定检工作。

  5.4.1.3所有电气安全用具必须按试验周期进行试验,超过试验周期禁止使用。

  5.4.1.4电气电检班按电气安全用具编号填写试验日期、试验结果并签名。

  5.4.1.1.5.3试验合格品贴合格证,注明有效期;不合格品由测试班集中处理,不得返回原单位。

  5.4.1.6电气安全用具电子台帐项目格式见附表3:

  5.4.2电动工器具试验及有关规定

  5.4.2.1电动工器具试验周期为六个月,分电气绝缘试验及机械性能检验两部分。

  5.4.2.1.1电动工器具绝缘试验分工:电气各班组负责本班组电动工器具绝缘测试工作,测试纪录在测试结束2天内传报电检班。其他由电气电检班负责。

  5.4.2.1.2所有单位电动工器具电气绝缘试验由电检班负责统一审批,填写电子台帐。

  5.4.2.1.3机械性能检验:由电动工器具使用班组指定设备专责人或者保管员负责(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程规定执行),检验合格后填写电子台帐并签名。

  5.4.2.1.4电动工器具两项检验均合格,安全主管签名、发合格证,该工具方可准许使用。

  5.4.2.2按电动工器具种类建立电子台帐,记录各类工器具数量。对春、秋检工器具检验数量进行统计并与总数比较,增加、减少应注明原因。

  5.4.2.3电动工器具分合格、待修、报废三种。合格与待修的电动工器具分别位置、分开存放;合格的电动工器具按编号、名称定置摆放;报废的电动工器具交由分场统一处理,不得在班组保存。

  5.4.2.4各班组电动工器具按固定式、移动式、手持式、电焊机以及其他工具的顺序编号注册。

  5.4.2.5电动工器具电源线的要求:单相工具采用三芯电源线;三相工具采用四芯电源线。绿/黄双色线只能用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工器具外壳接地与电源接地构成保护接地系统。

  5.4.2.6电动工器具台帐项目格式见附表4

  5.5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领用审批规定。

  5.5.1生产部安全主管负责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全面管理工作。

  5.5.2班组申请领用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的材料计划,必须经安全主管审核。

  5.5.3新领用的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须经本单位安全主管编号、注册。

  5.5.4新领用的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经电气检修及机械性能试验合格,安全主管发合格证后,方可准许使用,否则视为不合格工具。

  5.6部门、班组建立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漏电保护器的台帐,检查、试验、维修记录。明确保管专责人。所有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漏电保护器分场统一编号,班组按照规定统一编号用标签打印后粘贴,编号必须清晰。

  5.7保管人员每次发放或收回必须进行检查,每月对管辖的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5.8现场放置电动工器具中不应有报废品,报废品应单独存放。

  5.9工具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并填好维修技术档案。在未修复前不得使用。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应达不到安全技术指标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方允许补报和购置新的工器具。

  5.10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的保管

  5.10.1绝缘工具应放在清洁、干燥的地方,有条件的可放在红外箱中,防止积尘。

  5.10.2携带型短路接地线、钢丝绳应编号,保管应定置摆放,对号入座。

  5.10.3绝缘手套应定置摆放,其上不得堆压任何物件,不得与石油类的油质接触。

  5.10.4绝缘靴不得当雨靴或作其他用,不得与雨靴放在一起,并应定置摆放,其上不得堆压任何物件,不得与石油类的油质接触。

  5.10.5漏电保护器必须由专人保管,专业人员负责安装。

  (1)漏电保护器接线必须正确,安装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后必须用试验按钮试验3次均应正确动作。

  (2)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范围

  1)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2)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

  3)安装在环境恶劣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

  5.11按照不同种类的电动工器具分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5.12每半年(春、秋检)由各班安全员或技术员与专责人(保管员)一同对本班组工器具进行检验,检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合格者到测试班领取相应数量的合格证,贴在已检合格设备的明显之处,并做好检验记录备查。不合格者,应单独放置,立即按有关规定修复或报废。

  5.13安全带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油渍等和尖锐坚硬的物体,不准长期暴晒。应当定置摆放。

  5.14移动梯子、高凳应存放在指定位置,存放地点应干燥,无腐蚀性液体及气体。特别注意梯子摆放稳固,防止倾倒砸伤人员和设备仪器。移动梯子、高凳不能与其它物件混放,禁止在移动梯子和高凳上摆放和堆放其它物件,防止梯子、高凳受力变形。

  5.15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请专业人员(专责人)进行维修试验工作,并做好维修试验记录。

  5.15.1电气安全工器具正常检查项目

  (1)漏电保护器投运前进行试验一次,应当动作良好。

  (2)电气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检查有试验合格标签,和试验记录。未超过有效期使用。

  (3)绝缘部分表面无裂纹、破损或污渍。

  (4)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应进行外部检查,查看表面有无损伤、磨损或破漏、划痕等。绝缘手套漏气,不能用于机械操作。

  (5)验电器每次使用前都应检查,绝缘部分有无污垢、损伤、裂纹、声光显示是否完好。验电器自检功能正常。

  (6)携带型短路接地导线、线卡及导线护套符合标准要求,固定螺丝无松动现象。

  (7)安全带使用前检查组件完整,无短缺,无破损;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和扭结现象;皮革配件应完好、无伤残;金属配件应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腐蚀;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无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边框间距符合要求;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配备的防坠器应制动可靠。

  5.15.2梯子、高凳使用前应检查组件完整,无短缺,无破损;限制升降装置应齐全好用;木、玻璃钢制构件连接牢固无腐蚀,变形;金属制的组件无严重锈蚀,无严重变形连接牢固可靠,防滑装置齐全可靠。梯子、高凳检验周期为一年,标准按照gb7059.1—86、gb7059.2—86、gb7059.3—86执行。

  5.16电动工器具正常检查项目

  5.16.1电源线应完好无损,电源开关动作正常、灵活、不缺损、破裂。电源插头必须完整无损。

  5.16.2工器具的外壳、手柄完好无损,机械防护装置应完好。

  5.16.3保护线连接应正确,牢固可靠。

  5.16.4转动部件及防护装置应完好。转动部分应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5.16.5安装地点应光亮充足,场地便于人员操作使用。

  5.16.6电源线应用橡皮绝缘软电缆电缆管整齐敷设,绝缘良好,带电部分不得外露。

  5.16.7电动工器具必须单独使用开关(刀闸)。工器具的接地装置必须良好,符合要求。

  5.16.8电焊机检查

  5.16.8.1检查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及焊机一次线和二次线有无损伤。

  5.16.8.2检查焊接电缆与电焊机的接线柱接触良好,保持螺帽紧固。

  5.16.8.3检查电缆外皮必须完整、柔软、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兆欧。电缆外皮破损时及时修理。

  5.16.8.4电焊钳必须有良好绝缘性能与隔热能力,手柄应有良好的绝缘层。

  5.17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使用

  5.17.1漏电保护器使用。

  5.17.1.1电动工器具及环境恶劣的电气设备在使用中必须将漏电保护器投入运行。

  5.17.1.2不得用漏电保护器代替电源控制开关。

  5.17.1.3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必须检查其动作原因,如检查未发现问题时允许试投一次。如再次动作,可考虑作试验或更换新的漏电保护器。

  5.17.2电气安全用具使用

  5.17.2.1电气安全用具使用前,工作人员应掌握正确使用方法。不懂得电气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5.17.2.2使用前工作人员应检查电气安全用具完整好用。

  5.17.2.3不允许用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台等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直接与高压电气设备的带电部位发生接触。

  5.17.2.4电气绝缘安全用具使用前必须核准与所操作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是否相符。

  5.17.3电动工器具使用

  5.17.3.1工器具使用前,工作人员应熟知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懂工器具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5.17.3.2使用前工作人员应检查工具完整好用,防护装置齐全,带电工具的附件(钻头、砂轮片、无齿锯片)应无缺陷,安装牢固。

  5.17.3.3工作人员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遵照安全工作规程正确安全的操作。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

  5.17.3.4在一般工作场所,应使用ii、iii类工具。使用工具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5.17.3.5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等作业场所应使用ii类或iii类工器具。

  5.17.3.6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工作场所,应使用iii类工器具,或使用装设漏电保护器的.ii类工器具。装设的漏电保护器及工器具控制箱和电源连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点外面。

  5.17.3.7工器具的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电源连接器连接(转接)。电源线要架空敷设,如在地面敷设应做好防护措施。

  5.17.3.8工器具的危险或转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5.17.3.9加工的部件应固定牢固,不能松动有飞脱的可能。刀具接触被加工工件要缓慢,不准突然用力,避免损坏工具和伤人。作业中不准用手直接清除切屑,避免伤人。

  5.17.3.10修理工器具必须切断开关,停止总电源,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停止作业前应从工件中退出刀具,更换刀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停止作业或工作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

  5.17.4安全带使用

  5.17.4.1班组根据工作需要领用合适类型的安全带。

  5.17.4.2安全带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使用人员必须掌握检查的项目。

  5.17.4.3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例外。

  5.17.4.4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5.17.4.5安全带上的各种零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后,方可继续使用。

  5.17.4.6现场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带。

  5.18梯子、高凳的使用

  5.18.1班组根据需要领用合适类型的梯子、高凳。

  5.18.2移动梯子、高凳要在检查周期内使用。使用前必须详细检查,存在缺陷禁止使用。

  5.18.3在梯子上面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倾斜角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子顶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

  5.18.4只允许一人在梯子上面工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位。

  5.18.5禁止将梯子。高凳架设在不稳固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

  5.18.6现场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梯子、高凳,确保工作安全。

  5.19电焊机的使用

  5.19.1电焊机及电源

  5.19.1.1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当电焊机超负荷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电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5.19.1.2电焊机连接的电源线,长度不易超过2—3米。当有临时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沿墙或立电线杆用瓷瓶隔离布置敷设,其高度必须距离地面2.5米以上,不允许将电源线托在地面上。

  5.19.1.3焊接工作地点的电气线路应布置正确,并应注意检查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及电焊机一次线和二次线有无损伤。

  5.19.1.4电焊机电源输入端不论是否带有电缆,均应予以保护,以防止人体意外接触,并表明极性。

  5.19.1.5电焊机输出回路不得与接地保护端或电焊机机架连接,内部连接应采用固定可靠方式,即使断线或松脱也不会引起输入和输出回路间发生通电现象。

  5.19.1.6应经常检查和保持焊接电缆与电焊机的接线柱接触良好,保持螺帽紧固。

  5.19.1.7如电源内部采取可移动绕组调节焊接电流,则要求可动绕组在各个位置都应与其它带电部分至少8毫米的气隙。

  5.19.1.8经常移动切与人体易于接触的控制回路,其电压值为:工频交流36v或42v。直流:36v或48v。

  5.19.2电焊电缆及焊钳

  5.19.2.1电焊机用的软电缆芯线应采用多股细铜线或细铝线绞合而成,其截面大小应根据焊接需要载流量和长度,按电焊机用电缆的标准选用。

  5.19.2.2电缆外皮必须完整、柔软、绝缘电阻不小于1兆欧姆电缆外皮破损时及时修补完好。

  5.19.2.3从焊接工件到电焊机的回路导线应采用电缆或导电完好的钢筋牢固可靠地连接,如果钢筋连接不良或电缆细长,一致回路导线电阻大时,焊接电流产生分流,电焊机接地线易被烧断而发生各种事故。

  5.19.2.4电焊机的电缆线应使用整根导线,中间不易有接头。当工作需要接长导线时应使用连接器牢固连接,保证绝缘良好。

  5.19.2.5焊接电缆线横过马路或通道时必须采用保护套等保护措施。严禁把电缆搭在高压气瓶、乙炔发生器上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

  5.19.2.6禁止使用厂房的金属结构、轨道、管道、暖气设施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作电焊导线。

  5.19.2.7禁止焊接电缆与油脂等易燃物接触。

  5.19.2.8电焊钳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与隔热能力,手柄必须要有良好绝缘层。

  5.19.2.9电焊钳如超负荷使用或连续使用时间过长,手柄会发热,应在自然冷却后再用,不应将钳浸在水中冷却。

  5.19.3电焊机接地装置

  5.19.3.1电焊机应专设接地极,接地线截面积一般为14平方毫米,接地螺栓直径不小于8毫米,并注意防止松脱。应定期检测接地系统的电气性能。

  5.19.3.2禁止借用氧气、乙炔等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极,以防止由于产生电阻热或在引弧时冲击电流的作用产生火花而引爆。

  5.19.3.3电焊机本身接地和焊接工件接地都必须使用独立的接地线。

  5.19.3.4不能将电动机、电动工器具的电源线接在其接地线上,否则就可能被烧毁。

  5.19.4电焊机的使用

  5.19.4.1必须将电焊机平稳地放在通风良好、干燥地方,不准靠近高热以及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环境。

  5.19.4.2电焊机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如焊接现场有腐蚀性、导电性气体或飞扬的粉尘时,必须对电焊机进行隔离防护。电焊机必须有防止雨雪的防护设施。

  5.19.4.3防止电焊机受到碰撞或剧烈震动(特别是整流型电焊机)。

  5.19.4.4禁止在电焊机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和焊件不能短路。

  5.19.4.5在合上电焊机开关(刀闸)前应先检查电焊机等设备,如电焊机接地情况,电源线和电焊线绝缘情况。电焊工在离开工作场所时应将电焊机电源切断。

  5.19.4.6电焊机设备的装设、检查、维修工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2.20电气检修工作中使用工器具不符合上述规定者,按违章处理。根据情节及对人身、设备的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处罚。

  6、检查与考核

  6.1电焊线裸露打火或不按规定做绝缘处理,每一处扣20元。

  6.2电、火焊带相互交叉,每一处扣20元。

  6.3氧气、乙炔瓶安全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每一处扣50元。

  6.4氧气、乙炔气门不严或忘关发生泄露,每一处扣50元。

  6.5使用电动工器具不符合规程要求,每一处扣100元。

  6.6使用梯子作业时,无人监护或无安全措施,每一处扣100元。

  6.7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程要求,每一处扣50元。

  6.8使用工具不符合安规要求,每一处扣100元。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电气运行

  1、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现场要备好安全应急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4、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5、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且每年定期检测。

  6、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

  7、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8、变、配电所必须制定运行规程、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巡回检查路线,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规程制度中明确规定。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0、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检修安全距离要求。

  11、雷雨天气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2、在高压设备或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且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监护。

  13、供电单位与用户(调度)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后方可操作,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及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4、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必须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其运行管理从其规定。

  15、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0.05—0.1兆帕。

  16、除雾、除尘器电源应有自动稳压、稳流装置,使最高压略低于闪络极限电压。在短路故障和超载时,应能迅速自动切短高压并报警。

  17、配电控制柜及高压整流油箱要接地,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18、变压整流油箱及附属变压设备,应安装在专用单独配电间或金属网格内,每控制柜分开设置,配电间应设门开关,打开配电间门,高压自动跳闸,以利安全。

  19、高压整流油箱。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要吊芯检查。但应定期进行测试检查。

  二、电气检修

  1、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并明确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班成员责任。工作票必须经签发人签发,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2、原则上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拆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除专责挂牌人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工作完毕并经复查无误后,由工作负责人将检修情况与运行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摘牌送电。

  3、带电检修安全要求。

  (1)必须带电作业时应在良好的天气进行。如遇雷、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500伏以下可按一般带电工作要求进行。500伏以上必须是受过高压带电作业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操作时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和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严禁利用事故停电间隙进行检修工作。在同一线路设备上进行不同项目工作时,应分别挂停电牌。

  4、在停电线路或设备上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并在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工作地段线路的分支线挂接地线。

  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6、对外线杆、塔、电缆检修时,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1)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临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做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2)对于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于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采取措施,防止伤及临近电缆。

  (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及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滑杆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结束办理汇报手续。

  (6)在同杆共架的多回路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不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因此,线路不但要有线路名称,还要有上、下、左、右的称号。登杆、塔检修作业时,每根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7、检修变压器及油开关时禁止使用火炉、喷灯等工具,其他部位使用明火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10千伏以下不小于1.5米;10千伏以上不小于3米。在化工区域动火作业时,应同时遵守《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8、不准随意拉设临时线路。确因需要拉临时线路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其导线应用橡套绝缘电缆,线路应架空敷设,并采取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米。在易燃、易爆场所拉设的临时线路、开关及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规定。其它临时用电具体规定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9、检修场所用电,必须设置电源配电箱,不得任意拆用原来电器设备的电源。如须拆用应经生产车间和电气车间负责人批准,由电工拆接方可使用。检修用的临时配电箱、机电设备及电源开关,应坚固、严密,有防雨、水和照明设施,设专人负责,挂警示牌并加锁。

  10、临时线路、开关及电气设备,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拆除。

  11、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12、电气试验应由两人进行,并按照带电作业有关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13、在有腐蚀、易燃、易爆等场所应采用适当的线缆及采取相应的敷设方式,禁止明敷设。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

  电气火灾是指由电气原因引发燃烧而造成的灾害。短路、过载、漏电等电气事故都有可能导致火灾。设备自身缺陷、施工安装不当、电气接触不良、雷击静电引起的高温、电弧和电火花是导致电气火灾的直接原因。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是电气火灾的环境条件。

  电气火灾产生的直接原因:

  (1)设备或线路发生短路故障电气设备由于绝缘损坏、电路年久失修、疏忽大意、操作失误及设备安装不合格等将造成短路故障,其短路电流可达正常电流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产生的热量(正比于电流的平方)是温度上升超过自身和周围可燃物的燃点引起燃烧,从而导致火灾。

  (2)过载引起电气设备过热选用线路或差异网设备不合理,线路的`负载电流量

  超过了导线额定的安全载流量,电气设备长期超载(超过额定负载能力),引起线路或设备过热而导致火灾。

  (4)接触不良引起过热如接头连接不牢或不紧密、动触点压力过小等使接触电阻过大,在接触部位发生过热而引起火灾。

  (5)通风散热不良大功率设备缺少通风散热设施或通风散热设施损坏造成过热而引发火灾。

  (6)电器使用不当如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未按要求使用,或用后忘记断开电源,引起过热而导致火灾。

  (7)电火花和电弧有些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时就能产生电火花、电弧,如大容量开关、接触器触点的分、合操作,都会产生电弧和电火花。电火花温度可达数千度,遇可燃物便可点燃,遇可燃气体便会发生爆炸。

  二、易燃易爆环境

  日常生活和生产的各个场所中,广泛存在着易燃易爆物质,如石油液化气、煤气、天然气、汽油、柴油、酒精、棉、麻、化纤织物、木材、塑料等等,另外一些设备本身可能会产生易燃易爆物质,如设备的绝缘油在电弧作用下分解和气化,喷出大量油雾和可燃气体;酸性电池排出氢气并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等。一旦这些易燃易爆环境遇到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导致的火源,便会立刻着火燃烧。

  三、电气火灾的防护措施

  电气火灾的防护措施主要致力于消除隐患、提高用电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1、正确选用保护装置,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1)对正常运行条件下可能产生电热效应的设备采用隔热、散热、强迫冷却等结构,并注重耐热、防火材料的使用。

  (2)按规定要求设置包括短路、过载、漏电保护设备的自动断电保护。对电气设备和线路正确设置接地、接零保护,为防雷电安装避雷器及接地装置。

  (3)根据使用环境和条件正确设计选择电气设备。恶劣的自然环境和有导电尘埃的地方应选择有抗绝缘老化功能的产品,或增加相应的措施;对易燃易爆场所则必须使用防爆电气产品。

  2、正确安装电气设备,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1)合理选择安装位置

  对于爆炸危险场所,应该考虑把电气设备安装在爆炸危险场所以外或爆炸危险性较小的部位。

  开关、插座、熔断器、电热器具、电焊设备和电动机等应根据需要,尽量避开易燃物或易燃建筑构件。起重机滑触线下方,不应堆放易燃品。露天变、配电装置,不应设置在易于沉积可燃性粉尘或纤维的地方等。

  (2)保持必要的防火距离

  对于在正常工作时能够产生电弧或电火花的电气设备,应使用灭弧材料将其全部隔围起来,或将其与可能被引燃的物料,用耐弧材料隔开或与可能引起火灾的物料之间保持足够的距离,以便安全灭弧。

  安装和使用有局部热聚焦或热集中的电气设备时,在局部热聚焦或热集中的方向与易燃物料,必须保持足够的距离,以防引燃。

  电气设备周围的防护屏障材料,必须能承受电气设备产生的高温(包括故障情况下)。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可燃、阻燃材料或在可燃性材料表面喷涂防火涂料。

  3、保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1)正确使用电气设备,是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前提。因此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操作电气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保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等不超过允许值。保持各导电部分连接可靠,接地良好。

  (3)保持电气设备的绝缘良好,保持电气设备的清洁,保持良好通风。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2

  1、存放电气安全用具的场所,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对号入座”做到存取便利,存放场所要洁净,通风良好,无任何杂物堆放。

  2、绝缘手套、绝缘靴等橡胶制品的用具,不行与油类的油脂相接触,存放环境不行过冷或过热。也不行与锐器和铁丝等放在一起。

  3、绝缘手套、绝缘靴要与其他安全用具放开,整齐摆放;使用中防止受潮或损伤。

  4、绝缘棒应放在架子上,验电笔使用后应放在皮匣内,并放于枯燥处。

  5、对绝缘手套、绝缘靴等不许有外伤、裂纹、气泡或毛刺等。发觉有问题应准时更换。假如绝缘手套患病外表损伤或已经受潮,应准时进展处理或枯燥,并在试验合格后放可连续使用。

  6、任何状况下,安全用具均不行以作他用,对安全用具应定期进展试验,各试验工程工程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7、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应进展分类和统一编号,并做好台帐,定期进展检查和试验。

  8、安全用具的定期试验由公司安环办统一负责安排进展外检、试验,专业仔细做好验收,安环办对试验结果报告进展存档保存。

  9、安全用具使用前应做好外观检查,使用完后应擦拭洁净,放回原来的`编号位置。

  10、检测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制止使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也适用外单位来公司施工的单位。

  2.术语

  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

  3.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

  3.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由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生产技术部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

  3.2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4.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

  4.1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

  4.2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拆除。

  4.3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

  4.4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室外应≥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5M。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0.3M。

  4.5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4.6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4

  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审批制度。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24一般不超过小时。

  4、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7、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5

  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规范电气试验的管理,保障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杨村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1.电气试验组负责电气设备规程规定的绝缘性能试验、盘用仪表试验及继电保护试验,参加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负责全矿高压电气设备、高压电缆的电气试验工作(需要外委试验的除外)。

  2.电气试验室每年应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试验计划,并报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负责执行。

  3.电气试验人员必须有电工基础理论知识,对矿试验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熟悉其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和使用维护常识,有较强的责任心。

  4.对计划外的试验,试验前2天应由委托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试验。对无试验申请者,一律不予试验(紧急情况除外)。

  5.所有6kV及电气设备,未经试验合格,严禁投入运行,否则机电科有权做出处罚。

  6.对于正常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可根据日常使用单位的意见做定期的调整和试验,试验结果上报机电科。

  7.严格按照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执行。对于各种试验要详细填写试验报告,主要设备要建立健全试验资料和档案,并交机电科存档。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07-30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08-28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09-28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经典)08-28

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06-11

电气安全用具管理制度12-21

[必备]电气安全管理制度01-11

学院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2-29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2-06

电气安全措施管理制度条例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