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集合】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印章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印章管理制度..1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章、业务章及因公务需要的私人用章。
二、公司总经理授权公章由办公室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三、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四、公司各类印章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接受他人保管。
五、建立公章使用登记表,记录盖章的时间、内容、经手人签字。
六、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公司各级人员使用印章须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八、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九、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经公司法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
十、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一、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指定人员携带使用。
十二、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十三、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印章使用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盖章
十四、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执法机关处理。
十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印章管理制度..2
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管理范围
1、检定专用章(钢印):检定证书,校准证书。
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专用章:检验报告
3、检验专用章:检验报告
4、抽样专用章:抽样单
5、作废专用章:废弃的检验报告,检定证书等
二、印章管理制度
1、各科室检测人员盖章时,需提供财会证明,方可盖章。
2、特殊情况如财会人员外出时,无法提供财会证明,由分管所长签字说明,并经批准人(业务室分管所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3、批准人(业务室分管所长)不在情况下,务必联系批准人,说明情况。同意后通知业务室,才可办理。并补办签字证明或财会证明。
三、印章保管
随时保持印章的清洁,及时补充印章印油,保障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并安全妥善保管印章,以免丢失。如发现印章丢失,应及时上报。
四、印章使用规范
1、检验专用章:封面信息处盖章,首页检验报告专用章处盖章,齐缝章。
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专用章:检验报告封面上方处依cma,cal顺序盖章。
3、检定专用章(钢印):检定专用章处盖章。
4、抽样专用章:抽样人员处盖章。
5、作废专用章:封面信息处盖章。
印章管理制度..3
1、公司印章、行政章、合同章由行政部办公室统一管理,指定由主任负责保管,分管领导监管,专柜双锁存放。
2、印章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印章安全,不得外借。未经领导书面批准不得使用,否则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自负。
3、使用印章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印章使用单位或个人先提出申请,填写《印章使用情况登记表》;
(2)备份:印章使用单位或个人凡对外合同、文书、证明等都必须备份交公章管理人员存档备查;
(3)办理:经领导审核批准后,印章管理人员使用印章,不得由申请人自行用印。
4、使用印章审核批准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5、'财务专用章'、'销售专用章'分别由财务部经理、销售分管领导保管,建筑公司公章应纳入行政部统一管理。
6、年终公司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督促其资料及时归档。
印章管理制度..4
因大公司的岗位内控管理较严格,现以小公司为例,来分析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怎样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开管理。设想一下,如若是小公司,那么按照以上规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均在财务部,如果任意大股东要求财务部员工加盖,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抑或是财务部员工内部勾结又会有什么后果。因此,小公司应该灵活处理,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开管理,需要注意的如下:
1.票据的.开具
开具票据需要财务章、法人章以及票据。因此,财务章应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票据第三人管理。
2.合同效力
合同力需要合同章与法人章。因此合同章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
3.公章的效力
是否应该与法人章持有人分开管理?在公章代替合同章时,应该分开管理,合同法规定,公章与合同章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一个公司即有合同章又有公章时,盖具了公章的合同是否生效?为防范法人滥用权利,应该分开管理,并且在合同条款中严格规定合同的效力在加盖了合同章或公章及法人章后生效,这样即有法人及合同章或公章持有者双重确认后加盖。因此,公章除外部事务处理外也具有合同效力行为,因此,应视同合同专用章管理。
4.失职责任
公司重要的事务无非是人,财,物。在印章的使用时,应慎重考虑是否加盖印章,是否导致公司的人财物流失。其中更重要的环节是企业管理的流程,例如合同的审批流程,票据的使用流程等,严格公司的管理流程,加盖印鉴的流程,减少公司的权益损失。
印章管理制度..5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印章的申请、审批、保管、使用、注销等一系列流程,旨在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印章滥用或遗失带来的`风险。
内容概述:
1、印章种类及用途定义:明确企业各类印章的名称、形状、用途,如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2、印章申请与审批:详细阐述印章制作的申请程序,包括申请表格、审批权限等。
3、印章保管:规定印章的存储位置、保管人职责以及安全措施。
4、印章使用:明确印章使用的原则、审批流程、记录方式,以及特殊情况下印章的使用规定。
5、印章注销与销毁:规定印章遗失、废止等情况下的处理流程。
6、违规处罚:设定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惩罚措施,以示警戒。
印章管理制度..6
一、印章的制发:
1、组建、成立一个新机构或机构改变名称需颁发新的印章。
2、公司的印章由董事会批准制发。
3、各部门内部所需的各种印章,由各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
二、印章的使用:
(一)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園:
1、各部门上报的各类报表;报给地方政府的各类报表;以公司名义下发的正式文件;各单位代表公司所签订的协议、合同。
2、公司与各部门、分公司、员工签订的合同、协议、聘书、通知。
3、公司颁发的各种奖状、证书、通告、通知。
4、公司开具的介绍信、证明信、便函。
5、其它需公司印章的文字材料。
(二)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人名章范围:
1、各类报出的财务报表。
2、授权委托书。
3、其它需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人名章的文字材料。
三、用印程序:
(一)凡需使用公司各类印章者,均须填写“加盖印章申请单”。
(二)凡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报政府部门的报表,需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如遇总经理不在,可酌情由其他分管经理代签。
(三)一般性文字材料,由公司部门分管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
(四)各类合同、协议、需使用公司印章及法人个人印章时,由总经理签字。
(五)加盖公司印章的'同时需加盖公司法人个人印章时,签发人与所盖个人印章应相符。
(六)需开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没有总经理签字特许,不得使用印章。
四、印章保管:
(一)公司章、法人章,由办公室设专人负责。
(二)各部门所持冠以“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名称的专业用章。均由各部门派人负责管理。
(三)印章的保管必须做好安全、保密。
(四)印章一般不准离开保管处,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用印时,需经总经理批准但印章不得离身,不得私自交给他人代为使用,保管人外出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交其他工作人员代为保管,但需登记代管时同。
五、应注意的事项:
(一)盖章时必须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做到上不压文,下压日期。
(二)用印章单位或个人,必须认真填写“加盖印章申请単〃并留存一份用印件(介结信、使函、投标书、报表、奖状)各类合同协议必须留存印件;一般性文字材料保留公司领导签批的手稿。
六、印章停用,凡因机构撤销、变更名称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印章停用必须将旧印章交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后,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印章管理制度..7
第一条 印章诗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 刻印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管理部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2、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斧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涉及到人事调动盖章的,还需董事长同意。
3、合同章:合同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6、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7、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五条 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六条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3、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 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立带离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第八条 公司高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第九条 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分管副总经理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第十条 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第十一条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8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行政公章(含校长签章)的管理,确保不发生行政印章使用责任事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通知如下:
1、学校各职能处室和个人因工作需要须加盖学校公章的,必须经本室负责同志同意后,由工作人员负责盖印。
2、学校公章(签章)原则上不得借离本室,确因特殊工作情况需要借出的,须到本室填写“学校公章借用登记表”、签订有关责任书,经校长或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借出使用,但必须于当天上、下午下班前登记交还(如次日继续使用必须重新登记、办理续借手续)。严禁私自将公章滞留身边延期归还。
3、本校教职员工因评职称等工作需要须加盖学校公章的,必须提供相应原始材料以及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加盖。
4、本校学生(含已毕业的`往届学生)开具在籍证明必须经教务处核查并签署意见后,凭本人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开具相关证明(每人限一张)到本室盖章,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一律不予办理。
以上通知从即日起执行,希望各位老师能予以充分理解和配合,谢谢合作!
校长办公室
印章管理制度..9
保管与监用
1、公司章与法人印章有总经理负责保管,对其使用负责。
2、财务及部门章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有保管人负责监用。
3、各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印章交他人代保管,并对各印章的`所有负责。
4、印章必须在公司办公室内使用,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擅自拿出办公室外使用。
印章的使用
1、印章启用时,保管和监用人必须做好记录,注明申请盖印人或单位、使用内容、使用时间;
2、保管和监用人应对申请人提供的所需盖印之文书的内容、格式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汇报;
其他
印章之保管人、监用人对印章的使用负有法律责任,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印章,对未经批准擅自用印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10
小学印章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内部的印章使用行为,确保印章的安全性,防止滥用和丢失,保障学校的正常运作和公信力。
内容概述:
1、印章的保管:明确印章的存放地点,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印章的使用:规定印章使用的审批流程,明确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印章。
3、印章的登记:对每一次印章使用进行详细记录,以便追溯。
4、印章的交接:规定印章保管人员变动时的`交接程序。
5、印章的销毁:对于废弃或过期的印章,设立销毁程序。
6、违规处理:设定对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
印章管理制度..11
一、县政府印章用印管理
(一)县政府发文和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加盖县政府印章,必须经县长签发后方可盖章。非正式文件确需加盖县政府公章,须经县长或分管县长签字同意,方可加盖。
(二)以县政府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报告、请示等公文,须经县长签字后,方可盖章。
(三)以县政府名义对乡镇或县直单位发放的通知,须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或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盖章。
(四)各类证件、报表、证明需加盖县政府公章,须经县长或分管县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五)机要科必须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报告签字程序,发现一起未经批准的私自盖章行为,严肃追究机要科长责任。
二、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用印管理
(一)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和两办联合发文加盖县政府办公室印章,必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发后方可盖章。非正式文件确需加盖县政府办公室公章,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加盖。
(二)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向上级机关和县领导报送的`报告、请示等公文,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盖章。
(三)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对乡镇或县直单位发放的通知,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盖章。
(四)各类报表、证明需加盖政府办公室公章,须经办公室分管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五)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向财政及其它单位出具的有关财务方面的报告,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财务主任签字后,方可盖章。
(六)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由文书科负责保管和管理。文书科必须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报告签字程序,发现一起未经批准的私自盖章行为,严肃追究文书科长责任。
三、印章保管
(一)县政府印章由机要科长负责保管,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由文书科长负责保管;
(二)印章必须存放在牢固可靠的专柜内,妥善保管;
(三)凡印章出现遗失或不当存放情况,将依法依纪追究机要科长、文书科长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市国土资源局介绍信由局办公室分管政务的副主任管理,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审批及制作要求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 市国土资源局介绍信用于介绍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同志或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到外地、外单位参加会议、汇报联系和商洽工作。
第三条 使用市国土资源局介绍信,须经分管副局长或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
第四条 开具市国土资源局介绍信必须逐项填写被介绍人姓名、职务、去向、目的、介绍信有效期限等。介绍信存根应存档备查。
第五条 局机关所有印章(含党组和行政印章,行政审批事项专用印章)由局办公室集中管理和使用,实行专人负责,不得替代使用。特殊情况的代管,需经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
第六条 “xx市国土资源局”印章的使用范围:限于经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的文件、表册、信函等,重大事项需经局长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
第七条 “xx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印章使用范围:用于局机关对内对外行文传达或联系有关业务;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经局领导、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签发的文件、信函等。
第八条 局党组印章,由局办公室专人管理、使用。以局党组发文,必须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发出文件。
第九条 凡需加盖以上印章的文件、信函、表册,必须由本局机关工作人员承办,不得承接外单位工作人员直接办理用印事宜(相关单位联合发文除外)。
第十条 凡需用印章的文字资料,都必须按规定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用印盖章生效日期为领导签发日期。几个领导签发的文件生效日期,以职级最高的'领导签字日期为准;几个同职级领导签发的文件,以最后签字的领导签发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例行事务的处理也可经办公室主任签发后用印。
印章管理制度..13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订本制度。
一、印章定义
公司印章主要指: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及驻外办事机构相关的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印章。
二、各类印章管理的范畴
刻制、使用、保管、更换及废止。
三、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章的刻制
1、公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公章刻制的规定,并经重庆市公安局备案(集团下属单位由注册地公安局备案)。
2、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董事长或集团行政部门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集团办公室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法规和制度。
3、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及驻外办事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常务副总裁或负责人批准后,送交集团办公室核准刻制并备案。
(二)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集团行政办公室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履行《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2、单位公章:集团公司公章由董事长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驻外办事机构及集团直属部门有需盖集团公章的'文件、资料等,需先到集团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对外的需董事长签字同意,对内的需经办人签字同意,经集团公司常务副总裁或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方能加盖公章(董事长已签发的
集团红头文件除外)。盖章后经手人应在《公章使用登记薄》上签字。集团行政部门应将《公章使用申请表》与《公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驻外办事机构的公章由董事长任命的分公司、子公司经理、驻外办事机构负责人或者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具体使用管理可参照集团公司的上述管理办法。但每次使用,必须在《公章使用登记薄》签字。《公章使用登记薄》由各分公司、子公司、驻外办事机构办公室负责留档备查。
3、合同章: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合同章由办公室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签订各类合同使用。盖章前须先到集团公司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合同章使用申请表》,后将董事长亲笔签署的合同与法务部门的审查意见书,一并交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的申请表交由集团办公室,并在《合同章使用登记薄》签字。集团行政部门需将《合同章使用申请表》与《合同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备案。
4、财务章:集团公司的财务专用章由董事长指定的财务人员专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由董事长指派到各公司的财务中心人员专人保管,其使用办法按财务中心规定执行。
5、法人代表私章:法人代表私章由财务中心或财务中心派驻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董事长签发或财务中心负责人已审批同意后方可盖章。
6、其他职能部门章:其他职能部门章,原则上不对外,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按照制度严格规定使用该章。使用后交集团公司行政部门备案。
四、公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并呈集团公司办公室核实,报集团公司常务副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后,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需交政府职能部门销毁的,交给职能部门。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呈相关部门负责人,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意见后,交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按批示处理。若是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声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写明更换原因并呈分管领导批后,交由办公室按批示处理。如需要新印章,应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五、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驻外办事机构印章的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公司行政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综合性管理,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集团公司和下属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由于在实际工作中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的条件,所以必须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被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次要责任。而对未经领导批准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次要责任。
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被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负次要责任。而对未经批准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次要责任。
4、法人代表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员,出纳员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董事长或财务中心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款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5、未经批准严禁将公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需带这些印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6、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7、如遇需要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后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按情节共同负责。
8、印章管理人员因公因私外出1天以上的,事前应衔接好工作是否用印的事宜。必要时,应将所管印章交给领导指定的人暂时保管,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9、印章保管人如工作变动或离职,单位应明确新的印章保管人员与其办理交接手续。印章交接必须在行政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下进行。交接记录上必须有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三位的签名和手印。该手续存档备查。
10、所有印章的使用,都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11、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及完善。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印章管理制度..14
一、目的:印章与证照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所有印章、证照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维护印章与证照的严肃性,加强印章制发、使用、废止及证照管理,提高各相关使用环节的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与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的印章和证照
三、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
四、职责范围: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二)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五、内容:
(一)印章、证照分类:公司印章包括行政专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部门章等。证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IC卡)、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印章的刻制与注销: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规定配置或更换印章的部门,由申请部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经理确认同意并批准后方可刻制或更换。印章刻制或新证照办理或更换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刻制标准或证照办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申请新办的印章或证照须在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并做好印模采样或证照扫描、复印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存档后,原件由使用部门签收方可进行办理。印章刻好后由综合管理部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四)印章、证照的.管理:
1、公司的所有印章、证照,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登记、留样与存档,印章应注明启用时间、废止时间、废止原因等,证照应注明年检年审时间,均应明确相关保管人、经办人。
2、由于印章磨损而需要更换印章或证照年检到期,统一由综合管理部登记、留样或办理年检年审手续。综合管理部应对公司各类印章和证照保管明细进行汇总并定期更新,明细表包括印章证照名称、主管部门、专管人、办理日期、年检年审日期等。
3、所有印章或证照均由专人管理,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损坏和作废,必须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及使用。
5、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支付U盘、法人印章、支票购买凭证由财务室出纳员负责管理及使用。
6、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室会计负责管理及使用。
7、综合管理部专人保管《印章规范使用表》,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统一收归公司财务专管。
8、印章或证照丢失、损毁、被盗,要及时向综合管理部书面报告,并与综合管理部商量补救措施。
9、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或办理证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一并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10、印章因不慎遗失或损坏,可以按下述程序补刻:公司印章遗失应于发现当日登报挂失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然后凭挂失公告及工商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指定点刻制;若各部门使用的印章遗失或要求更换新的应向综合管理部出具书面申请。
(五)印章、证照的使用:所有涉及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手续均要填写《用印申请表》。按《用印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且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将不予审批。
(六)介绍信管理:
1、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法人授权书、法人证明书等)、信笺介绍、证明信。
2、介绍信一般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归档保存。
3、开具介绍信要按照印章使用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宜由部门经理签字后综合管理部审核;重要事宜需由各级主管签署意见后,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使用存根介绍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如使用已由法人代表签字的空白授权书,须报总经理或法人代表本人同意。
4、因情况变化,介绍信领用人没有使用介绍信,应及时退还。
5、如若发现介绍信丢失,领用人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反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由申请人写明原因(用途),并在审批表上注明为何需盖空白资料,必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公司综合管理部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六、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七、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印章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利益,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文、便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三条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凡不符合本办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四条印章的种类
(一)法人印章:公司印章(公司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公司各部门的印章。
(三)专用印章:由公司统一颁发的使下属有关部门履行某种特定的职责和权力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四)其它根据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
第五条公司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由公司办公室根据法定批准的营业执照提出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按规定刻制。
第六条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行政总监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交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刻制。
第七条业务专用章由各所需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行政总监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交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刻制。
第八条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必须由法律和市场等相关部门提出,公司行政总监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交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刻制。
第九条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公司办公室专人负责领取印章并在印章备案表上登记备案,印章启用应事先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由公司办公室下发到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后方可使用。
(一)公司行政公章用印必须履行登记手续。须由经办人认真填写《用印审批单》,并按审批权限逐级签署意见后,连同需盖章文件等一并交印章专管人员,由其审核材料后用印。公司印章不允许外带,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须由部门提交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责任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二)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须凭董事长签发批准的.文件原稿用印。
(三)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一律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一般的合同协议,由经办人填写《用印审批单》连同需盖章合同或协议,按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最终经分管副总在《用印审批单》上审批后方可用印。设备及基建工程合同或协议,最终经董事长在《用印审批单》上审批后方可用印。合同或协议应由用印部门在加盖印章后的当天复印交财务部备案。
(四)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及财务专用章的无须经上述审批。但上述除外的用印,须经分管财务副总批准后方可用印。
(五)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文件及其它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须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六)公司各职能部门等须用公司印章,需经董事长批准,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七)在董事长出差期间,用印事项应由分管副总电话请示董事长同意后,并在《用印审批单》上做好记录后方可用印。
(八)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
(九)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十)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它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印章。
(十一)部门印章,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印。一般情况下仅供公司内部使用,确需对外使用,须经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用印。
(十二)一般情况下,不得在任何未填写内容的空白文件上用印。特殊情况下,须经董事长审批同意。
(十二)董事长对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
第十一条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印章实行用印审批登记制度。
(二)公司印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管。
(三)公司设印章专管人员:
4、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
(四)各保管部门应指定人员保管相应的印章,涉及保管多枚印章的,应根据印章的用途,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人分散保管,进行适度制衡,防范风险。同时应将指定人员名单报公司办公室审查备案。
(五)印章保管人员必须亲自使用印章,不能委托他人代为用印。
(六)各专管人员应将用印审批单及文件复印件作为用印的依据,妥善保管及时整理,按年度装订成册,交公司办公室审核归档。
(七)印章应保管在安全的设施内。印章专管人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妥善保管。第二天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
(八)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保管部门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用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类别及数量。交接人员签字,分管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备存。
(九)印章专管人员调离或因各种原因离岗时,分管部门负责人应向公司办公室提出建议指定他人管理印章,并及时办理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并对印章专管人员进行离岗审查。
(十)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要及时向办公室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公司办公室,并定期销毁。
(十一)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经公司行政总监审核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公司办公室登记备案。由公司办公室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第十二条印章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
第十三条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件内容有误的,印章专管人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章专管人员审核用印内容的,印章专管人员可拒绝用印,或报告领导处理。
第十四条印章专管人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无论结果如何,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本公司主要使用存根类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第十六条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七条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开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即按权限由相应领导签批后方可开具。
第十八条开具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存根。
第十九条公司严禁开出空白介绍信、空白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条印章专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主管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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