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学校考勤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考勤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考勤制度1
为加强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的.学习时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读、正课、课间操、自习课、劳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属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论。上课铃响后才进教室者视为迟到,在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
3、学生请病假,走读生需家长证明,住校生应有校医或医院证明,2天以内报学生处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学生因病来不及请假者,由家长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到学生处登记,在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批准后,所有假条存根及证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取得联系,超过1天报学生处备案协查。
二、考勤管理规定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学生处统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成长档案册和学生成绩通知书。
学校考勤制度2
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严肃学校的工作纪律,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的暂行规定》(新政办[1993]97号)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考勤制度。
一、考勤办法
(一)考勤按出勤、旷工、迟到、早退、病事假等项目逐人逐日记录。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坚持上下班制度,实行签到签退制度。
(三)办公室负责考勤,当天带班领导负责当日考勤。
二、考勤要求
(一)请假要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报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未及时履行的要在当天补上。
(二)请假人要提前一天把教案和课本交教务处。
(三)不允许酒后上班,发现一次扣一天工资,点名批评;发现三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诫免,年终考核不称职,并上报教育局。
(四)上班时间,不允许干私事,不许到校外饭馆喝茶,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假满或假未满上班应及时销假,假满仍不能上班者,应事先续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三、请假办法
(一)工作时间(空课)短时外出(半天以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写《教职工外出请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请假,月末并汇总报办公室。保安须做好有“外出原因、离返时间”等内容的登记,每月统计一次,报校办。
(二)无课临时外出(半天内)由办公室主任批。有课请假或半天至一天(含1天),教师向教务主任请假,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请假。请假在1天以上向校长提出申请,须由教务主任确定课程调整签字后,提交校长签字,最后送办公室留存。
(三)请假均需出具书面申请,因故不能事先出具,事后必须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病假
(一)病假的认定:
1、家休病假:家休病假需出具县医院医生证明书。
2、住院治疗出具住院证、出院证等证明。
3、凡小病大看、弄虚作假取得证明休病假的,或利用病假干私活的,一经查明
按旷工处理,情节严惩的给予行政处分。
(二)对病假的处理
1、按照每日事假标准的50%扣发计算。(住院不扣发工资),计入考核。
2、重大疾病、特殊病例另行处理。
3、教职工在病假期间,仍可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4、病假连续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不计算工龄。
(三)病假计算方法
病假按学年累计计算。对跨学年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应与上学年最后一次病假的时间合并计算。
五、看护假
本人父母、子女重病或意外伤害住院到外地治疗的给连续看护假15天(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路程假除外)。
六、事假
(一)事假的认定:教职工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公休和寒暑假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工作人员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四十天;因私出境人员事假的管理按国务院侨办、劳动人事部、财政部(83)侨政会字第7号文执行。
(二)事假的处理
1、工作时间(空课)内因私事处出需请假,由考勤人员登记,累计达4小时,按半天事假计,依次类推。
2、按最低工资日工资的30%扣发工资。
3、一次会议或集体活动不参加计半天事假。
4、帮人办理婚、丧或参加礼俗性活动均需请事假(学校派出除外)。
5、参加函授、专业对口的在规定时间内(二——三年),参加自考的放宽到四年,不扣工资,考核计缺勤;超过规定修学年限按事假计。
6、事假期间,工作人员仍可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三)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七、旷课、旷工
(一)旷课、旷工的认定
1、未请假、书面请假未获批准,未上课或上班者定为旷课或旷工。
2、未请假而又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活动和各种会议学习的(不到半天的按半天计)定为旷工。
3、教师无故旷课一节按半个旷工日计算,依次类推。
4、上课铃响后,若发现有课的教师五分钟后还未进教室或提前下课者,每学期一次教育,二次批评,三次按半个旷工日处理。
5、因酗酒,斗殴致伤或因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传讯按旷工计。
(二)旷课、旷工的处理
1、每学期累计3天(含3天)以内,每天扣日实发工资的两倍,并处以行政警告,严重警告和记大过处分。
2、每学期累计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扣半个月工资(并处以诫免),上报教育局备案。
3、每学期累计7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扣全月工资,处以“留校察看”处分,按待岗处理。
4、每学期累计15天以上,予以解聘,上报教育局。
5、连续旷课、旷工一个月以上(含1个月)即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告于众,并以书面通知亲属转告本人(《教改字号文件》)。
6、未经教务处许可、登记,私自调课者,调课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八、婚、产假处理方法
(一)婚、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休假,超假事先履行手续的按事假计,否则按旷工计。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晚育(初婚),即汉族23周岁,少数民族22周岁以后生育的,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128天产假包括产前休息的天数),给予男方护理假12天。
(三)女职工哺乳不满周岁婴儿时,每天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文件同上)。
(四)女同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缺勤的(未领生育证而怀孕的),按计划生育的处罚条款执行。
(五)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埋者,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天,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1天;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产后输卵管结扎,按产假另加14天。
九、探亲假
一律安排在寒暑假,须提前半年写出探亲报告,经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工作日超假者,事先请假,按事假计。
十、丧假及处理办法: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职工在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丧假应当是一次性休完。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假期
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超过时间,需要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等亲属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以及岳父母或公婆亡故,丧假7天;
2、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堂、表兄弟姐妹,丧假3天。
十一、迟到、早退
(一)准时上班时间未到者,计迟到。
(二)提前下班(10分钟)为早退(其他特殊情况晚来、早退或到幼儿园接小孩等,需书面申请经领导同意,考勤可不计晚来或早退,但年终考核均不评优)。
(三)学年考核每学期迟到、早退三次计缺勤一天。
十二、每月全勤,无安全、教学等事故发生,根据学校情况发精神文明全勤奖。
十三、本制度经校职代会研究通过,于20xx年4月28日起执行。
学校考勤制度3
一 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 培训考勤
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三 培训
学习时,全体参培人员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认真听讲,认真笔记。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学校考勤制度4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
(一)考勤的内容包括对处室工作人员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任课教师上课、辅导时间到位情况,集体备课、集体活动参加与否的.考核和记载。
(二)处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既坚持工作人员本人签到、签退(禁止代签)
又坚持上班时间巡视、检查制度;任课教师的考勤由值班领导负责实施。
(三)尽快建立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请假
(一)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三天以内,段长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段长及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持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办法与事假同。
(三)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凡领到准生证的晚育教职工(23周岁以上),产假为半年。
(四)教职工直系亲属或依靠其赡养的非直系亲属逝世,准于5天假期处理丧事。外地教职工,酌情另给往返时间。
(五)假期届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应办理续假手续。
三、旷工及其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旷工;
1.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
2.假期届满后未到岗位工作,又没有办理续假手续者;
3.请假事由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4.虽然办理了请假、续假手续,但未得到领导批准擅离职守者;
5.占用工作时间外出代课或搞其他营利活动者;
6.虽在业余时间外出谋利而影响正常工作,师生反映强烈,不听劝阻者;
7.学校、集体活动、劳动拒不参加者。
(二)旷工处理
1.任课教师缺课一节,按旷工一天计算,除扣发当天课时津贴外,另罚一节课的课时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2.处室工作人员,签到、签退每缺一次,或让别人代签,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外,另罚一次同数额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3.一次不参加,扣发奖金5元。
4.月旷工累计一周者,停发本学期全部奖金及津贴,取消评先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考勤制度5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过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每天坚持上下午签到制度,时间为预备铃响前后各10分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必须在签到时间内向值周行政说明原因,由行政签原因,杜绝他人代签,未签到或代签的扣5元/人次。
2、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集会,教学等活动,迟到、早退10元/人、次;事假20元/人、次(不超过一天),教学时间如遇病、事假,相应调整的课时补助累计扣除;缺席40元/人、次,相应课时按40元/人、节累计扣除(不超过一天)。
3、病假要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4、出公差,由工会主席及时公布。
5、教师坐班时间必须在教学区的.教室,办公室,学生寝室,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否则,参照上述1——2执行。
6、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校考勤制度6
组织纪律是自由民主的基础和保障,为了使学校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务实地开展,实现既定办学目标,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1、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
2、职工实行坐班制。如临时有事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须向校办口头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将扣除本月一定金额的工资。
3、实行书面请假制度。首先到办公室领取请假条(一式两份)并填写;请假一天以内,由小学部或中学部批准,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批准后,请假条交办公室和教务处各一份以便考勤记录及功课调整。
4、严格会议考勤。参加会议者须按时到会,无故迟到者扣10元钱,无故缺席者扣20元钱。因故不能到会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获得批准。
5、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业务学习等参照第4条。
6、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考勤工作,考勤记录将作为学年考核参考并与奖金直接挂钩,体现奖惩。
学校考勤制度7
一、病假
⒈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医疗单位病假证明。
⒉到医院看病要事先请假。
⒊病假期间除住院治疗外,不发工资。
二、事假
⒈请事假必须事前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能离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请假,须于上班前用电话或委托别人请假,事后说明原因,补办手续。
⒉事假期间不发给工资。
三、旷工
⒈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均作为旷工论处。
⒉旷工三日以上,按自动退职处理。
⒊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四、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
按国务院及上级规定执行。婚假、探亲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时,需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凡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学校考勤制度8
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教师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及其处理
㈠、请假类别
1、事假: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
3、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4、产假:持有生育卡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怀孕在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骨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者给假六周;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休息,做人流术的给假两周。
5、婚假:教职工结婚给假一周。
6、丧假:父母或配偶亡故给假一周,如假期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㈡、批假权限
1、两天以上(包括两天)请假由校长批准。连续请两天假的第二天也要由校长批准。
2、一天假由主管副校长批准。
3、临时假由教导主任批准。
4、会议请假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领导批准。
㈢、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生效。
2、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托亲属代为履行请假手续(电话,过后补办手续)。
3、除紧急事故或不得己情况外,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按事假半天对待。
4、事假必须提前一天请假。
5、请假批准后,必须将请假条交教导处,请假期间内工作任务或内容安排告知相关领导。假期期满后,须及时返校销假。临时假销假不及时按告知销假的时间为准。
6、学校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相关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份,误工时间按旷职处理。
㈣、假期待遇
1、事假一天,扣2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1分。
2、病假一天,扣1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
3、产假、婚假、丧假,不扣款。
4、迟到、早退一次(以签到、会议点名为准),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代替签到者;每次双方各扣0.5分。
5、会议、活动请假一次,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2分。全年累计请假(包括病假、事假等)一月以上者,不享受学校发放考核资金,当年职称考评不能评为优或良,不能评为先进。
6、学期设全勤奖100元,临时假不超8次(每次临时不超1小时,超1小时按2个临时小假,超了3小时,按半天)。
二、旷职及其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职处理。
2、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旷职处理。
3、教职工旷职半天,扣3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2分。
4、教职工旷会一次,科任老师无故旷课一节者,考核中扣2分,扣10元。
5、管理、后勤、教辅人员工作具有阶段性,平时请假按正常对待。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体上班的教职工实行坐班制,不得随意离岗。
2、全体上班教职工须按时签到上班。
3、在年度考核排名中,对各类请假或旷职人员,按请假和旷职时间的'多少,在考评结果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4、考勤结果实行月汇总制,由教务主任汇总,每月公布一次。
5、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在年终考评中给予适量加分。
学校考勤制度9
桃花店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2、每天实行上、下午点名制,当预备铃声结束时开始点名,所有教师必须到办公室集体点名,不按时到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0?5分。
3、上班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借公办私,若有急待解决的事务,可与值班领导班子口头请假,但时间不得超过一节课。违者视为早退,一次扣0?5分。
4、上班期间,不准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私事,违者一次扣0?5分。
5、学校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要有请假条),待学校审批后方可离校,否则视为旷课。若旷课半天扣1分,有课者每节另扣2分。
6、不经教导处批准而私自调课,双方都以旷课论处,发现一例各扣1分。
7、教师因事请假规定:
(1)事情确需本人具办,可为事假,否则视为旷课。
(2)半天由教导主任批准;
(3)一至两天的由校长批准;
(4)一周以内必须请示中心学校批准;
(5)超过一周的由县教育局批准。
无课事假半天扣0?5分,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有课者必须自行安排好课程,课程不扣分,否则每节课另扣2分。
8、因病短期治疗视为事假,因确实连续住院治疗两天以上者经核实视为特殊病假,不扣分,但需持医院证明。
9、校领导因公办事、开会,课程由教导处安排,每节课给代课教师人民币3元。
10、特殊病假照顾
(1)教职工子女结婚,照顾四天假。
(2)教师双方父母病故给予四天假,其他直系亲属伤喜事给予两天假。
(3)女性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照顾产假一学期(出示准生证)。
(4)参加自学函授考试,根据考试所需的时间予以批假,不予扣分。
(5)面授者,本人所授课程由教导处统一安排,不扣分,但授课者每节课所补助的.课时津贴由参学者自负。
11、全学期出满勤者,在教师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另加2分,并做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优先条件之一。
此制度从本学期点名之日始执行。
学校考勤制度10
一、学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到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外出必须请假。
二、学员上课时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实效。
三、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先向常务副校长请假。
四、家长参加家长学校学习、活动作为评选“五好文明家庭”的`参考条件。
五、学校要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学习考勤工作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六、为了全面加强学校管理,切实保证教学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努力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七、学员应按照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八、全体学员应在上课前半小时到校,自觉复习上节课知识,做好上课前的准备。
九、凡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需到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经允许方能离开,不请假者作旷课处理。
十、因事、因病请假的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销假手续。
十一、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老师具体负责,要建立、用好学员点名册,以备学校核查。
十二、学员无故旷课者,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十三、学员考勤结果由教导主任记入学员档案。
1、学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到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外出必须请假。
2、学员上课时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实效
3、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先向社区教务主任请假。
4、家长参加社区家长学校学习、活动作为评选“五好文明家庭”的参考条件。
5、学校要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学习考勤工作由社区教务主任负责。
学校考勤制度11
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涵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导教学质量,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添工作责任感,以人民老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学恪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必需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与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采取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别状况,没课须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前方要离开,校长必需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方法
学校采取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必需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内纪律、卫生、平安、并按考勤内容对老师的上班状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批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颁布,学期完结汇总纳入老师年度考核,并兑现考勤量化奖金。
三、
〔一〕学校签到签退制度
1、上午:老师于7:40到8:10必需签到。晨读由语数老师自行支配,〔周一升旗时全体老师必需到场参与〕;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老师于1:40到2:1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4:20分以后。
2、卫生值日老师必需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老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放学后进行,暂时会议另行通知,每缺一场积金扣除5元。
〔二〕请假
1、请假必需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前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支配。请假期间所耽搁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育主任工排。
2、老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需持医院证实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导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行抗拒的缘由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与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需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育处支配,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导局规定执行,但必需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育处支配。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学校每人每天拿出4元作为考勤量化积金〔即一场一元,全学期约400元〕,迟到为半场、请假为半场、早退为缺勤。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查究相应责任。每空一节课从考勤积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老师不负责责任,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与评优评先。
5、考勤每月一总结,期末兑现。
6、本项纳入老师综合量化,并作为评优晋级的主要依据。
学校考勤制度12
为严肃校本研训的纪律,确保校本研训的时间,使我校的校本研训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校本研训考勤制度》。
一、考勤:在开展校本研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由教科室人员负责。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研训内容自行补上。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研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研训活动,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研训活动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研训活动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研训活动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全期校本研训累计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由学校校本研训职能部门通知其本人。
三、研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四、教研组组内研训由教研组长将研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主题)上报给教学处,由教研组负责考勤,教学处抽查。
五、研训活动时,全体人员不做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研训任务。
学校考勤制度13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
(一)考勤的内容包括对处室工作人员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任课教师上课、辅导时间到位情况,集体备课、集体活动参加与否的考核和记载。
(二)处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既坚持工作人员本人签到、签退(禁止代签)
又坚持上班时间巡视、检查制度;任课教师的考勤由值班领导负责实施。
(三)尽快建立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请假
(一)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三天以内,段长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段长及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持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办法与事假同。
(三)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凡领到准生证的晚育教职工(23周岁以上),产假为半年。
(四)教职工直系亲属或依靠其赡养的非直系亲属逝世,准于5天假期处理丧事。外地教职工,酌情另给往返时间。
(五)假期届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应办理续假手续。
三、旷工及其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旷工;
1.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
2.假期届满后未到岗位工作,又没有办理续假手续者;
3.请假事由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4.虽然办理了请假、续假手续,但未得到领导批准擅离职守者;
5.占用工作时间外出代课或搞其他营利活动者;
6.虽在业余时间外出谋利而影响正常工作,师生反映强烈,不听劝阻者;
7.学校集会、集体活动、劳动拒不参加者。
(二)旷工处理
1.任课教师缺课一节,按旷工一天计算,除扣发当天课时津贴外,另罚一节课的课时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2.处室工作人员,签到、签退每缺一次,或让别人代签,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外,另罚一次同数额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3.集会一次不参加,扣发奖金5元。
4.月旷工累计一周者,停发本学期全部奖金及津贴,取消评先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考勤制度14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绩效工资实施管理办法,从而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设良好的教风和校风,根据“深纪发[20xx]33号文件《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上级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如下。
一、每日考勤管理。
教工在正常工作日内和学校组织的各项会议、培训、集体活动中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扣除半天基础性绩效工资和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出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超过1小时的,扣除一天基础性绩效工资和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出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
二、事假管理。
教工请事假必须按照管理权限报批。当月请事假在1个工作日内的基础性工资不予扣除,但是要扣除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当月请事假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事假天数扣除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按照请假总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当月请事假天数累计10天及以上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除“其它质量奖”外)全部扣除。如果当月请事假在1天之内,且自己能够调好课,经过教学室同意备案的,只扣除一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的28%。
三、病假管理。
教工请病假,应按照规定报批。当月请病假天数在10天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予扣除,但是要扣除相应天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超过10天的按其超过的'病假天数扣除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按照请假总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当月病假天数累计20天及以上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除“其它质量奖”外)全部扣除。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除了“其它质量奖”外)全部发放。如果当月请病假在2天之内,且自己能够调好课,经过教学室同意备案的,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和工作量工资)的20%。
四、旷工管理。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按照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全部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相应部分。
以上病、事假天数,当月累计,可以半天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教工人员日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作天数21.5天计算。
五、公假管理。
所谓教工公假是指教工的婚假、丧假、产假等,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除“其它质量奖”外)全额发放。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女教工产假满后,经学校批准,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请假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75%计发,但是要扣除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违法管理。
教工因违纪违法在被审查、羁押而脱离工作岗位的,在此期间停发所有的绩效工资。经审查后,未受到处分和处罚的,绩效工资予以补发。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以及刑事处罚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七、严格执行请假报批管理制度。
教职工请假应提早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下应在上班前用电话或口头亲自请假,返校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请病、事假半天,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年级组、科组长不能代请假,也不能批假),再由本人调换好课。请病事假1—2天,本人填写请假申请,经分管副校长批准。请病假3天以上、两个月以内由本人填写请假申请,经校长批准。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经校长批准,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请事假3—30天(按照日历连续累积计算),必须经校长或副校长同意后,教师填写好请假单,待课程安排好后方能行使假期。请事假30天以上须报教育局人事科批准。凡请病假须在上班返校日向教学室提供市、区定点医院的就医病历本、休假证明,未按时提供医院有效证明的按“事假管理”处理。教职工请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按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教职工由学校批准的出差、开会、教研、学习培训等外出活动,必须依时参加,未准假而缺席,作旷工处理。学校安排的1—2天的外出学习活动,一般由自己调换好课。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八、本制度经校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试行,同时废止以前有关考勤规定。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学校法人。
学校考勤制度15
为了确保上班时间,严格学校出勤制度,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签到、签退考勤制度如下:
第一条: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实行逐日签到、签退考勤制度。
第二条:
签到时间规定为每日上、下午课前15分钟开始;课前5分钟由负责签到人员汇总签到情况,在备注栏内注明缺签、误签、请假和旷工人员情况。
第三条:
签退时间为每日上午三节课后,没课教师可以签退;下午放学铃声结束之后全体教师方可签退。
第四条:
无故缺签或误签两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月累计缺签或误签10次以上者按旷工5天计算。
第五条:
教师签到、签退必须由教师本人亲笔签写,任何人不得代签,否则按缺签处理。
第六条:
学校教师上课、办公情况实行随机检查。每月不少于15次。凡上班期间缺课或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七条:
教师签到、签退实行考勤奖励制。负责人每月核实汇总公示。年终根据资金运行情况给予适当考勤奖励,并同30%职效工资挂钩。
第八条:
签到签退制度须严格执行,希望大家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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