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产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生产部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体现生产管理过程中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近期生产部对每位员工的岗位职责及标准重新进行梳理,针对设备条线最主要的两方面工作,润滑和巡检特作出规定细则,各员工需以此为标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行常态化运作。
一、设备巡检:
1、根据岗位职责将设备巡检细化分配,单独编制设备巡检责任制一览表,明确巡检责任主体;
2、条线巡检人员(丁书平)不仅有自身的巡检,更有对其他巡检人员的'监督和考核职责;
3、三班制人员巡检范围内发现的隐患,在现场巡检记录本上记录,次日条线巡检人员检查记录本后到现场进行确认;
4、白班人员巡检范围内设备发现的隐患,呼叫对应的中控操作员进行登记,(中控设立设备巡检隐患记录本),条线人员每天到中控检查该记录本,有记录的到现场进行隐患确认;
5、所有设备巡检记录由条线巡检人员负责记录,并按月整理收集归档;
6、设备条线主管根据巡检内容和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及时制定方案,编制相关的派工单进行维护;
二、设备润滑
1、根据岗位职责将设备润滑细化分解,单独编制设备润滑责任制一览表,以明确润滑责任主体;
2、设备润滑总负责人:张兵;负责润滑油的月度计划申报,仓库领料单开具,润滑油使用记录等工作(润滑油开票唯一人员,不在由崔卫代替)
3、稀油润滑
1)稀油润滑添加和更换工作安排在白班进行,生产部预先开具一桶油放在仓库,用于不正常添加,在仓库设立表格,记录添加数量和添加部位和领用人等信息;
2)夜间如领用稀油添加,张兵需到现场进行确认;
3)张兵负责每日稀油使用统计和月末汇总,每月30日汇总报生产部
4)所有稀油添加部位,张兵事后需到现场进行确认,并制定治理方案;
4、油脂润滑
1)三班制润滑用油脂,分别领用放在煤磨工具房,矿渣磨工具房和水泥辊压机工具箱,根据润滑要求和标准,添加数量记录在现场巡检记录本上,张兵每日负责信息收集汇总;
2)白班润滑油脂,由白班人员领用进行添加,添加的数量和部位等信息呼叫中控进行登记(中控设立润滑油登记记录表),张兵每日到中控进行信息汇总登记;
3)辊压机油脂:张兵过程监督,月末统计用量;
5、废油添加:由三班制人员负责在巡检记录本上注明用量,张兵过程监督并统计,月末汇总上报部门;
6、常林润滑油使用:设备主管近期进行专门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生产部管理制度2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佩带好上岗证,违者每次处以xxxx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工作车间或仓库,违者罚款xx元。
生产计划部根据销售计划较为准确下达采购计划,(包括内、中、外配套)并注明包装是否改动。如果因计划下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生产计划部采购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延期一天将处以xxxx元罚款。以此类推。
根据销售公司出货、库存和车间设备生产能力、各种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到位情况下达生产指令(特殊情况除外),如因生产安排不合理造成销售缺货将给予每次xx元罚款。
库存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并且挂上状态标示,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当事人每次给予xx元罚款,货物必须做到先进先出原则(特殊情况除外)否则给予当事人每次xx元罚款。
仓库保管员必须凭生产指令和车间领料单才能将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配套发出。发错一次将给予xx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仓库保管员违反验收规定,每次处以xxxx元罚款,台账错误或未作记录者每次给予xx元罚款,发错货负责追回并按每件xx元罚款,对追不回的,当事人将按货物%赔偿。
搬运工不在规定时间装卸货物,每次处以每人xxxx元罚款,在搬运货物时,损坏货物处以每件xx元罚款,搬错运出处以每件xxxx元罚款。
按照要求保持房内、外区域清洁,违者当事人每次处以xxxx元罚款,“五防”管理不到位当事人每次处以xxx元罚款。
在日盘底后二个工作日内将月报表送相关部门,迟报一天当事人罚款xx元,负责人罚款xx元,以此类推。
非仓库人员未经保管员许可,进入仓库者每次处以xxxx元罚款。
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处罚,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元以上,按其金额的%罚款。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
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XX一月一日起执行。
生产部管理制度3
一、管家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理职责
1、对部门各岗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对设施设备的操作与运行进行监督。
2、督促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客人、员工及管辖范围的安全。
3、制定部门防止伤亡和火灾事故,职业危害措施及危险工作、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则,并负责督促实施。
4、对员工进行安全工作的培训与教育。
5、经常进行安全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发生,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假如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拯救,同时参与对事故的处理、调查和统计及善后工作。
领班、主管职责
1、执行贯彻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对所管辖的范围进行安全检查,保持工作区域的卫生整洁。
3、对员工进行安全工作培训,如正确使用清洁机器、工具、清洁剂、个人防护等,培训时须填写培训出席报表。
4、对员工进行日常安全工作的检查,并根据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操作的现象要及时纠正,必要时要安排进行再培训。
5.如发生意外事件要立即报告,同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改善的建议及处理意见。
6、对楼层发生的异常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交由大堂副理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员工职责
1、严格执行酒店与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学习安全工作知识,并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工作知识培训,掌握各类工具、器械的使用方法,并能进行熟练的操作。
3、确保工作区域的设施设备和工作器械完好无损,如有破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修。
4、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上司汇报。
5、要有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对于违反安全操作的工作有权拒绝。
6、在工作中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的向上司汇报。
二、管家部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1、服务员根据工作日报表显示的房态进行清洁,并将房间的实际状态填写在工作日报表上,如果日报表显示的房态与房间的实际状态不符,要立即通知服务中心
2、早班与中班服务员于每天13:30和22点再次检查房间的状况,并填写房态表,如有异常情况,由服务中心汇总后交由大堂副理处理。
3、当班主管在下班前须将当天的房态有异常的房间汇报给大堂副理。
4、对于在当天14点还不能进入检查或清洁的房间须报给当值主管,由其检查房态。对于客人拒绝进入的房间须汇报给大堂副理。
5、随时注意所在工作区域的安全状况,凡有下列情形均属异常情况,须立即通知大堂副理。
房间有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
在房内进行赌博、吸毒。
客人携带枪火药或凶器。
房间没有行李或只有少量行李,外宿或突然增加大量行李。
房内出现异常响动。
实际的住客与报表登记不符。
房间有危险化学用品或易燃易爆物品。
整天亮请勿打扰,并拒绝服务员进入。
在房内进行烹饪或使用功率较大的电器。
发现重病患者、可疑病例、自杀倾向或神志不清的客人。
在楼道东张西望,神情可疑的客人。
房间有大量人员出入。
房内出现异常血迹。
有伤害他人动机或行为。
闻到异常味道或发现烟雾、火苗等。
其他异常或可疑的情况。
三、管家部防风、防汛的应急措施
1、日常工作中注意检查好各个区域的玻璃窗的玻璃是否完好无缺、是否能锁上。
2、布草房须准备好报损的布草(毛巾、床单等),以备不时之需。
3、各工作区域须备好手电筒、应急灯、风箱胶布。
4、随时掌握最新的天气预报,以便客人查询。
5、台风、暴雨发生时,要多加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如窗户松动或玻璃破裂,需马上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加固;如窗台漏水,要用报废毛巾铺垫,同时要经常更换湿透的毛巾。
6、提醒客人关好窗户,尽量留在室内。
7、在公共区域的各个出入口松动摆防防滑告示牌,提醒往来人员注意安全,小心地滑。
8、加强对公共区域各个出入口的地面清洁,防止发生滑到事件。
9、台风、暴雨结束后,回收所有的物品,并按规定放回存放地点。
10、将台风、暴雨结束后所造成的问题汇总交给总经理。需要维修的项目须通知工程部尽快修复。
11、事后总结经验,完善不足之处。
四、管家部劳动安全操作细则
1、无论在任何地方工作,应穿着已提供的适当衣物,如胶底鞋,矮跟鞋。
2、长形饰物,松垮及不合适宜的装饰不宜配带,因为它极其防碍你的工作。
3、每当使用危险性工具时,应先参阅说明。
4、推动车子时,两手紧握扶手,不应放在车子的两边;要站在车的后方,不能横向拉车,同时要留意前后的地方是否有人或障碍物,以免发生碰撞。
5、当要往高处工作时,应使用梯子,不可使用椅子或盒子代替,同 时要确保梯子完全打开而且摆放平稳,以免发生意外。
6、弃置垃圾时,切勿用手取出,应直接倒出来,因为垃圾中可能有尖利的物品易发生危险。另外,对于玻璃碎片或尖利的物品应分开包装,并在外包装写上小心尖利物品,防止其他人被废弃物品滑伤。
7、清洁地面时,要摆放防滑告示牌,提醒往来人员注意安全,小心地滑。在清洁的过程中要小心行走,要及时将地面上的清洁剂冲洗干净,之后用抹布檫干。
8、对于洒在走廊上或地上的饮品或油迹应马上擦掉,避免滑倒。
9、凡是需要使用清洁化学用品时,必须戴手套,防止皮肤受到损害。如果清洁剂不慎溅到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必要时马上到医院救治。
10、清洁玻璃器皿时,要使用专用的清洁工具及戴上手套,防止滑伤事故发生。同时要检查是否有破损或裂痕,如有,应单独包好并写上小心尖利物品,之后方可做丢弃处理。
11、上下楼梯时应小心,并使用两边扶手,不应奔跑过急,不能跨步越级。
12、应经常保持走廊及通道干净,清洁,及时移走垃圾,工具和碎片,避免拌倒。13、搬运货物时,应保持背部挺直,膝部微弯,注意保持身体重心的平衡,把物品抓稳;重物应与同事一起搬运,同时要注意配合协调,齐上齐下。
14、任何时候,绝不可在手湿的情况下触碰开关、插座或电器,以免发生漏电触电的事故。
15、只能在指定地方内吸烟,绝不可在公共区域吸烟,随时留意可能招致火警的地方,并及时向上司汇报。
16、遇到危险事情时,应马上报告,切勿轻视。
17、应严格遵守守则及警告告示。
五、管家部灭火自救应急方案
1、熟悉掌握楼层消防系统的使用方法,各类灭火器材的分布位置和使用性能及操作方法。
2、清楚了解楼层的安全疏散路线,确保所有消防通道都畅通无阻,配合做好有关消防应急的工作。
3、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4、一切行动都必须听指挥,确保酒店及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5、当发生火警时,根据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A、报警
发现有燃烧或烧糊的异味时,应立即报告消防中心、服务中心及大堂副理。
发现火警时,应立即报告消防中心、服务中心及大堂副理。
报警时应讲清报告人的姓名、火警地点、燃烧物质及燃烧的程度。
B、确认火情
如查实火警属于误报时,应马上将情况向当值主管和经理反映。
如查实火警已发生火苗,现场的服务员和消防员应迅速使用最近的灭火器材将火苗扑灭。
向消防中心和管家部汇报情况,由消防中心和大堂副理进行调查处理。
C、发生火灾时
服务员应尽快将火场情况报告给消防中心和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通知当值的经理尽快赶往火灾现场指挥工作。
由当值经理在现场发出调集人力的命令,接到命令的员工必须要尽快赶往现场。
负责该工作区域的当值主管必须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指挥服务员协助消防中心员工扑救火灾,配合做好有管扑救工作。
火警楼层当值领班和服务员要准确的掌握楼层的`客情房态并告之主管。同时要将应急灯、手电筒、粉笔等准备好,以便随时使用。另外要将工作车和吸尘器推进工作间或不防碍通道的地方,确保楼道和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非火警楼层由各楼层当值领班和服务员负责控制和管理,做好一切的准备,原地待命。同时根据指示设法稳住客人,以防发生混乱局面。
着火楼层的上下一层员工要配合消防中心做好控制火势蔓延的工作,准备好各类所需物品。
D、接到疏散命令时
当接到总指挥下达的指令时,消防中心值班人员立即启动应急广播,发出疏散信号,用多种语言反复广播。
管家部负责组织疏散小组,立即各就各位,对所有房间进行检查,带领客人从最近的消防通道撤离到大厦正门口,同时提醒客人使用房间的放毒面具,以提高安全系数。
疏散的程序首先是着火楼层,然后是紧邻着火楼层的上下楼层,接着是着火楼层以上的楼层,最后是着火楼层以下的楼层。
如果房内有行动不便,需要帮助的客人,要立即向消防中心求助。
凡是检查过的房间在离开是一定要将房门锁上,同时要用粉笔在房门上划上一个符号“X”,以便确认该房间已经过彻底检查“
楼层领班要对所管辖的已撤离的楼层进行最后的楼层,如发现房门没有划上符号“X”,要立即进去检查,以免有客人还“有疏散。
当所有所管辖的楼层都楼层检查完毕后,立即向消防中心总指挥汇报并从马上撤离现场。
各楼层领班到集合地点清点所管辖楼层的服务员,并将清点结果汇报给当值主管。当值主管根据当天签到上班记录的人员名单再次核对无误后,要立即向总指挥汇报安全疏散结果。
六、管家部使用劳动工具操作守则
电动工具的使用规定
1、应使用绝缘的电动工具,否则使用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2、使用前必须检查下列事项:
外壳、手柄是否有裂缝或破损。
开关是否正常,有无破裂。
电源线、插头是否完好无损。
机器的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无损。
机器转动是否正常,有无杂音。
各种配件是否可以安装卡紧。
3、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注意安全,与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同时应将电源线挂好,避免丢在地面及注意防水。
4、用完后要按要求清理干净,放回指定的存放地点。
使用梯子工作的规定
1、使用梯子前,要检查梯子是否完好牢靠。
2、梯子须完全打开放稳,不能垫高使用,不能靠在玻璃、不牢靠及不平整的地方。
3、在地面光滑的地方使用时,必须要垫毛巾在地面上作防滑,同时要有人扶梯,否则不能使用。
4、使用梯子时要穿平底胶底鞋,不能佩带任何的首饰。
5、梯子如果不得不架在门口使用时,要将门大开,并摆放好告示牌,以防有人进出,发生意外事故。
6、在公共区域使用梯子要在四周放置告示牌。
7、梯子不得超负荷使用,不能两人同时使用一架梯子,以免梯子承受力不够,中心不稳,导致发生意外。
8、梯子用完后,要及时回收,放回指定地点。
使用手推车的规定
拿刀面,以防刀具滑落。
5、严禁持刀与他人开玩笑。
七、管家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遵照酒店的规定,在确保工作安全的前提下,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各岗位的健康、安全工作指南和规定。
2、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工作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健康安全意识,增加自我保护能力。
3、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巡视检查员工是否按照健康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员工要立即与于纠正,并加强对其监督管理。
4、定期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于健康安全工作的意见及建议,进一步完善健康安全工作的管理。
5、及时了解行业发展情况,不断的改进设备工具及修改操作流程,降低工作危险,使之更符合健康安全要求。
6、对于外包的园艺,不能在酒店内对植物进行农药喷洒,必须在其花场完成,才可摆放在酒店内。
7、对于外包的消杀工作,必须使用低毒高效,对人体无害且无明显异味的消杀药水。
8、对于有腐蚀性的化学清洁用品,只能用在指定的范围,而且要由专人保管。
9、在电器机械工作的操作方面,要定期检查其状况,如有异常,不得使用,必须送工程部维修。
10、雨天或有清洗地面工作时,要放置防滑告示牌,同时要及时将地面檫干,确保安全。
11、在工作中如不慎发生工伤事件,须做好以下工作:
A、立即报告当值经理和人力资源部。
B、送指定的医院治疗。
C、按酒店规定填写工伤报表上交人力资源部
D、治疗结束后,将病历和收费单统一上交人力资源部。
12、对于工伤事件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同时对所有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八、管家部安全检查制度
1、严禁在工作区域存放易燃易爆及在禁烟区内吸烟
2、严禁在酒店内生火或在客房烹饪。
3、在清理房间或公共区域时,要及时熄灭未灭的烟头。
4、在清洁房间时,如发现有易燃易爆或可疑的物品要及时上报。
5、对电动的器械工具,要经常检修保养,以确保其使用性能,并做好记录。
6、要注意用电安全,手湿的时候不能接触或从事与电有关的工作。
7、经常巡视有垃圾桶或有烟灰缸的地方,发现有烧焦味或有烟雾,要立即扑灭,以防发生火灾。
8、发现一切异常情况,要立即向上级汇报。
九、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1、每周按需求领取所需的化学清洁用品。
2、每次使用后应将瓶口拧紧,防止挥发或倒泻。
3、对大瓶或工作需要分装化学清洁用品,应将分装容器清洗干净,并在容器外面贴上该化学品的名称。
4、对于小瓶化学清洁用品的领取,用空瓶以一换一的方式进行。
5、使用化学清洁用品后,要及时将这些用品放回指定的存放地点,以免存在安全风险。
6、任何的化学清洁用品都不能混合使用,以免发生意外。
7、当化学清洁用品在使用完之后,所有的容器不能作其他用途,应全部交给垃圾承包商统一处理。
生产部管理制度4
第四章 前厅部安全操作细则
1、熟悉酒店客房数量、性质、前厅部所有设施的服务功能,通过对客房出租的有效控制及住房比例的合理分配,达到最高出租率,获得最佳收入。
2、负责沟通本部门与酒店各部门的联系。协调平衡本部门各岗位之间所出现的工作争议。 检查落实接待重要客人的所有细节。
3、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工作,提高其职业水准、知识程度、操作技能、应变能力,强化现代化酒店的概念。
4、督导检查本部门的安全及消防工作。
5、按工作程序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并及时对部门间争议提出界定要求。
6、制定前厅部年度工作目标和,按月做出预算及月度工作计划。
第五章 商务中心电脑设备故障应急措施
1、商务中心肩负酒店订房业务,电脑及各类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电脑部及的工作人员前来处理。
2、故障解决后商务中心应检查各类文件及订房记录是否在故障前已经全部输入电脑,否则再重新输入。
第六章 大堂副理处理特殊情况工作守则
一、仓库管理
在办公时间以外的时间,总仓库,食品仓是关闭的`,如任何员工要求打开这些仓库的门,必须向大堂副理出示足够的证明以便查核,之后,大堂副理要通知保安主管及该员工一道到仓库,证实员工在仓库取出物品与申请的物品和数量一致,并留单据于总仓便于次日查核。
二、盗窃案件的处理
当客人报告遗失物品,而遗失事件被怀疑是盗窃案,其处理程序如下:
1、 通知保安部,与保安主管和被盗的客人一同前往现场,必要时还要有相关部门的人员在场。
2、 听取当事人及有关部门的具体情况。
3、 有礼貌的提醒客人再查找一次,看是否能找到失物,建议客人在行要里查找,然后让保安人员再看一遍。
4、 如果在公共场所遗失,酒店将不负责任,但做为当值大堂副理,应尽力帮助客人找回失物。
三、酒店突然断电处理
忽然断电往往会引起恐慌,尽管酒店的应急供电系统会保证照明用电,但直至酒店恢复供电须一段时间,以下是应对断电时程序:
1、协助工程部的负责人,保证应急供电系统的运行,万一应急供电系统出现故障,大堂副理须安排足够的应急灯以保证照明。
2、 协助保安部作好酒店安全保卫工作。
3、 指示总机接生应对客人。
4、 与酒店高层管理人员及报告时事态发展。
四、酒店物品损坏处理
大多数住在酒店的客人都十分友善,但不能排除客人损坏酒店物品的情况,有的客人不小心损坏酒店的设施,他们会通知管家部,但有时不会,因此,设施的损坏会由管家部或其它有关部门报告大堂副理,当值大堂副理决定是否让客人赔偿,由于酒店不希望轻易得失客人,大堂副理应视被损坏的物品的价值而定。有时,一些低值易耗口如烟灰缸,茶杯,玻璃杯等,大堂副理可考虑是否让客人赔偿,但如烟蒂烧坏地毯,傢俱损坏等,就考虑要客人赔偿的金额。
1. 当大堂副理接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决定具体的赔偿
金额。(赔偿金额由有关部门按价格表提供)
2. 联系客人,耐心地向管只解释直到其同意为止。
3. 填妥赔偿单,并由客人签署确认。
第七章 礼宾部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一、寄存行李
1、询问是否为住店客人,原则上非住店客人物品不予寄存,
询问客人姓名,房号,行李件数。
2、完毕再向客人询问行李里有无贵重物品,如有建议存在收银处的保
险箱里,如有易碎物品请小心拿放,易爆及有异味物品拒绝寄存。
3、寄存卡上联需行李员和客人分别签名确认,超过两件的行
李需用行李绳串接起来。
二、提取行李
1、向客人索取寄存卡下联,核对无误后将行李交给客人,请客人在下联签名确认。
2、将行李卡上联及下联订在一起存档,以备查询。
三、物品转交
1、转交双方必须保证一方为住店客人,如转交给店内客人需通知接待处在电脑中作备注,写留言于客人房间。
2、询问转交物品,贵重物品不予转交,特殊情况须请示AM同意或者保存在AM的保险箱中。
3、填写物品转交记录,写清收件人及送件人的联系方式,物品描述,放置地点,客人房号,日期,客人签名,询问客人需不需要出示相关证件。
4、客人来取转交物品时,如需出示证件的,需COPY证件留底,并与物品转交记录附在一起,确认物品无误后请客人签名。
生产部管理制度5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佩带好上岗证, 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工作车间或仓库, 违者罚款10元。
2、生产计划部根据销售计划较为准确下达采购计划,(包括内、中、外配套)并注明包装是否改动。如果因计划下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生产计划部采购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延期一天将处以10元罚款。以此类推。
3、根据销售公司出货、库存和车间设备生产能力、各种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到位情况下达生产指令(特殊情况除外),如因生产安排不合理造成销售缺货将给予每次100元罚款。
4、库存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并且挂上状态标示,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当事人每次给予10元罚款,货物必须做到先进先出原则(特殊情况除外)否则给予当事人每次10元罚款。
5、仓库保管员必须凭生产指令和车间领料单才能将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配套发出。发错一次将给予2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6、仓库保管员违反验收规定, 每次处以10元罚款,台账错误或未作记录者每次给予10元罚款,发错货负责追回并按每件20元罚款,对追不回的,当事人将按货物100%赔偿。
7、搬运工不在规定时间装卸货物, 每次处以每人5元罚款,在搬运货物时,损坏货物处以每件5元罚款,搬错运出处以每件20元罚款。
8、按照要求保持房内、外区域清洁, 违者当事人每次处以5元罚款,“五防”管理不到位当事人每次处以5元罚款。
8、在25日盘底后二个工作日内将月报表送相关部门,迟报一天当事人罚款10元,负责人罚款5元,以此类推。
9、非仓库人员未经保管员许可,进入仓库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
13、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二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生产部管理制度6
一、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工前安全教育,不经教育不得上岗。
二、安质人员,施工队长负责对单位登记造册的专职电工进行技术培训,合格者持证上岗。
三、凡是烧煤取暖的单位,一定要加强火墙,炉子的管理,住人的房间应有通风口,防煤气中毒。主管安全生产领导要经常深入职工营房查看火墙和炉子是否有漏烟的地方,发现后及时整改。
四、严禁私接电炉,电灯取暖,严禁非电工私接电线,乱拉电路。
五、住房,库房,炊事班等照明灯泡都必须控制在60w以下,严禁出现长明灯。
六、凡需用动力电的.地方,闸刀必须有盖和漏电保护装置。
七、各单位统一安装电表,电线规范化架设。
八、各住房内,电线,电视天线,电话线要规范架设,严禁绞在一起。
九、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十、严禁酗酒闹事和酗酒者上岗。
十一、严禁在工作中不听指挥,盲目蛮干。
十二、严禁下河洗澡,捕鱼,洪水天禁止打捞漂泊物,防止淹溺事故。
生产部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提高生产效率,实现准时化生产,确保市场需要得到有效的确认,销售订单得到有效的执行,生产过程得到有效的控制,用户需求得到有效的满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配件及所有零部件的生产管理。
三、职责
1、销售部负责产成品、备配件市场需求计划的提报,负责当月产成品计划及备配件计划的调整。
2、生产装备部负责公司生产资源的综合平衡利用,负责生产计划的`编制、报批和下达,并负责生产计划的组织实施;公司总经理负责月度生产计划的审批。
3、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资源的配置。
四、公司生产计划
1、月度生产作业计划
公司月度生产计划以销售部下月销售订单为依据,由生产装备部负责编制,于每月28日下达。
2、专项生产计划
专项生产计划是对应于特定需求的生产计划(含公司统一安排的生产计划),一般在收到需求计划2日内下达。
3、临时生产计划
临时生产计划是对应于各种临时性需求的生产计划。一般在收到需求计划当日或第二日下达。
五、编制生产计划的要求
1、月度生产计划
1)销售部于每月的25日前向生产装备部预报下月需求计划,月度需求计划应以明确发货进度。
2)生产装备部根据销售部的月度需求计划,编制当月零件生产计划、外购外协件需求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于每月28日前分解成完成下月生产作业计划,于月底前下达月度工序及车间生产计划、外协采购件计划。
2、专项生产计划
生产装备部在收到专项需求计划的2日内,根据专项需求计划的要求,综合平衡各方面资源后编制专项生产计划。专项生产计划应考虑特殊资源的生产周期,若不能满足专项需求计划的要求,生产装备部应于收到专项需求计划当日或第二日以书面形式向专项计划提出部门反馈情况。
3、临时生产计划
生产装备部在收到临时需求计划后,应在当日或第二日根据临时需求计划的要求和实际资源状况下达临时生产计划。若不能满足临时需求计划的要求,生产装备部应于收到临时需求计划当日或第二日以书面形式向需求计划的提出部门反馈。
六、生产计划的实施及调整
1、月度生产计划
当月生产计划用于指导公司当月的一切生产活动,除非特别需要,一般不作调整。
1)生产装备部根据月度生产计划编制月度零部件需求计划、原材料需求计划,并于月度生产计划下达后两日内发至相关部门;
2)供应部根据月度生产计划编制所负责外购、外协件的月度发交计划,根据原材料需求计划和原材料库存情况编制原材料采购计划,并于接到生产计划或相关需求计划两日内编制外协外购件计划发至供应商;
3)各职能部门根据当月生产计划进行相应资源调配和生产配合;
4)无论何种情况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生产装备部必须及时向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2、专项生产计划、临时生产计划相关单位必须按计划要求完成。
七、考核细则
1、计划延迟下达造成生产延误的考核责任单位50元/次。
2、组织不合理造成生产任务未按时完成的考核责任单位50元/次。
3、因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计划生产延误不能按时交货的考核责任单位50元/次。
4、因设备原因造成生产延误的视情况考核责任单位50-100元/次。
5、在事实确认过程中,各单位一定实事求是,以吸收教训为主要目的,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加倍考核。
6、不具备批量生产条件的产品以及不成熟的产品,将进行专项考核,不属本办法考核范围。
生产部管理制度8
为加强项目部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有成员。
二、项目部考勤规定
项目部实行打卡统计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1)本项目部员工实行每月休息3天制度,尽量在工程不是很忙或现场不能施工作业时休息。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超过三次迟到早退扣款50元,旷工一天罚100元。
(3)迟到早退旷工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到解除劳务合同。
2、旷工:
(1)未向项目部主管领导书面申请请假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销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未通过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3、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项目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需经工程处主要领导批准;
所有的请假人员都需在办公室主任处备案,并提前一天认真写好请假条,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4、违纪处理:
(1)项目部办公室人员和各部门考勤员应认真做好登记、统计、上报工作,如有徇私或失职,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2)项目部办公室考核统计人员根据各部门考勤员工的考勤情况,依上述规定,核算员工的工资,经项目部经理审核后上报局机关。生产部考勤管理制度11为了加强学院的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学院教学、行政、后勤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劳动纪律考勤做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1。1职工应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学院劳动纪律和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1。2工作时间不准带小孩,不准做私事,不准嬉戏取闹、打架,以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1。3全院教职工,除本学期任课专任教师外,一律实行坐班制(包括实验室、实习厂)。
1。4教师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言传身教,要按照学院规定的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教师在教学和其他活动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
1。5教职工不得旷工,无故旷工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二、假期的种类、期限和待遇
2。1寒暑假学校每年放寒、暑假各一次。放假期间,学校仍有一些具体工作必须利用假期进行。各部门在有计划地安排并完成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和组织人员值班处理本部门日常事宜的前提下,可安排加班;寒暑假工资及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照常发放,院内岗位津贴停发,出勤补贴停发;对寒暑假加班人员学院付加班费。
2。2国内探亲假及有关待遇
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教职工,与亲属不在一地生活,且符合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的人员,可给予探亲假。路途遥远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1)已婚教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2)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3)教职工探亲假在寒暑假享用,需探亲职工必须事先到人事处办理探亲请假手续,否则不予报销路费。有特殊情况在非假期内请探亲假者,必须提出申请,部门同意,经主管院长批准,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
4)教职工在学徒、见习期间(研究生除外),不能享受探亲待遇。上述人员在上半年见习期满的,下半年可享受;下半年期满的,从下一年度起开始享受。
5)职工在工作期间(非寒、暑假期内)请探亲假,均按请事假对待。
6)符合享受探亲假条件和有关规定的往返路费(硬座)可以报销。其中: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时,本人职务(等级)工资、事业津贴、二项之和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费用由本人自理。 2。3出国(出境)探亲假及有关待遇:
1)教职工配偶或子女如系公派在国外(境外)工作或留学一年以上的,可申请出国(出境)探亲,出国(出境)探亲假不超过三个月,如本人提出申请延期,经批准后可以延期一次,延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教职工配偶或子女如系自费在国外(境外)工作或留学一年以上的,可申请出国(出境)探亲,出国(出境)探亲假不超过一个月,如本人提出申请延期,经批准后可延期一次,延长时间不超过二个月;未经学院批准而擅自出国(出境),或出国(出境)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符合出国(出境)探亲条件的,在规定探亲期内的基本工资照发,但均须在按时回校后领取,不按时回校不补发。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校内岗位津贴、出勤补贴停发;批准延期期间基本工资、各类津补贴全部停发。
3)符合出国(出境)探亲条件的,国内段路费报销至其出入境口岸,国外(境外)段自理。
2。4病假及有关待遇
2。4。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持有校医出具的病假证明;校外就医的要有医院出具的证明经校医签署意见,并办理请假手续。生急病的教职工,未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待病情缓解时,要补办请假手续。见习期人员在此期间病休的,其见习期延长。 2。4。2休长病假(三个月以上)或患传染性疾病的教职工病愈后要求上班者,需个人书面申请,出具医院证明,交学院卫生所审批后,试工三个月。如在试工期间旧病复发,需要继续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应与试工前的病假时间合并计算。 2。4。3有关待遇
1)工资
①病假在二个月以内:全额发给国家规定的原本人基本工资(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职务津贴、综合补贴。下同)。 ②病假超过二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龄不满10年的,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职务津贴发90%;工龄满10年及其以上的,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
③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龄不满10年的,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职务津贴发70%;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职务津贴发80%;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职务津贴发90%。
2)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
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停发地方补贴(同城待遇)。
3)上述规定癌症患者除外。
4)校内岗位津贴
病假期间按《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执行,癌症患者可发放基础津贴。
5)出勤补贴
病假期间停发出勤补贴。
2。5事假及有关待遇
2。5。1事假
教职工原则上应利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处理个人私事,确因私事请假,必须提前写出请
假报告,经系、部、处、室领导同意后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院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必须经系、部、处、室领导同意后交主管院长批准,人事处备案)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校。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应事前以口头形式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并征得同意,返校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凡不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无故旷工。中层干部请事假,必须经主管院长批准,人事处备案。
2。5。2有关待遇
1)工资
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每年可累计享受有资事假10天(每月不能超过三天),超出部分按无资事假处理(无资事假每天扣除本人基本工资的5%)。当月事假累计超过20天及以上的,扣除本月本人基本工资的30%,超过30天停发工资。 2)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
当月事假超过七天及其以上的教职工,停发当月地方补贴(同城待遇)。
3)院内岗位津贴
事假期间按《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执行4)出勤补贴
事假期间停发出勤补贴。
2。6婚假及有关待遇
1、婚假
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可以享受三天法定婚假。初婚并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另增加婚假12天,双方不在一地的,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教职工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一次性休完。
2、有关待遇
婚假期间基本工资、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照发,院内岗位津贴的发放按《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执行,出勤补贴停发。
2。7产假及有关待遇
2。7。1孕期、产假(生育假)哺乳期及其工资待遇1)一般情况女教职工休产假,可享受90天。符合晚育条件、产后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同时给予男方3—7天的护理假。女教职工生产时,如遇难产或多生的,凭医院证明,难产可增加产假时间15天,每多生一胎增加假期15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2)女教职工按计划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予30天的产假;三至七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3)无计划生育者,产假期间基本工资不发,一切费用自理。 4)女教职工按计划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待遇的规定办理。
5)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8小时工作时间内给予2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以合并使用。 6)女教职工在哺乳期内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可休半年哺乳假。哺乳假期间基本工资按80%发放。
2。7。2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
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和男教职工护理假期间地方补贴全额发放;产假期满,经批准后的哺乳假(含照顾假)至子女满一周岁的,哺乳假期间地方补贴发80%;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在处分期间地方补贴停发。
2。7。3院内岗位津贴
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期间院内岗位津贴的发放按《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执行,男教职工护理假期间院内岗位津贴发放基础津贴。照顾假、哺乳假期间停发院内岗位津贴。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扣发一年的院内岗位津贴。 2。7。4出勤补贴
产假、护理假、照顾假、哺乳假期间停发出勤补贴。 2。8丧假及有关待遇
(1)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教职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有关待遇
丧假期间基本工资、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全额发放、院内岗位津贴发放基础津贴,出勤补贴停发。
2。9工伤假及有关待遇
教职工因工负伤而必须治疗和修养的,由校医出具证明可给予工伤假(根据国务院令375号文件规定工伤期间工资福利正常发放,原则上休假时间不超过12个月,如有特殊情况经研究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三、说明
1、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岗的,不究原因,按旷工处理。若假期不够,必须在到期前办理续假手续。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者,也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出勤补贴、当月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等一切福利待遇。院内岗位津贴则每旷工1天扣发1个月;一个学期累计旷工满3天(含3天)以上,扣发6个月;全年累计旷工满5天者,扣发12个月。此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旷工者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2、教职工因打架、斗殴等造成的病假一律扣发工资、各类津贴,医疗费由本人承担。
3、教职工在请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其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4、教师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因事离开南京市区的,无论有无课务,都必须向本部门办理报告手续。
5、请假期间如遇到节假日、双休日,假期天数应连续计算。
6、各系、部、处、室,应指定责任心较强的考勤员认真负责地为本部门作好考勤记录,将每月考勤表在次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并望全体教职工认真贯彻执行考勤制度,部门负责人应加强监督检查,若有弄虚作假,将扣除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当月岗位津贴。
7、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文件执行,我院以前发文中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8、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生产部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生产管理,建立最佳的生产秩序,使生产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产品质量佳、消耗低、效益好的目的,确保公司的生产活动持续、稳定、可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生产管理,即从计划安排、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到成品出库的生产全过程。
第三条制造管理部是负责全公司生产管理的职能机构。公司生产管理分两级:一级生产管理为制造管理部,二级生产管理为生产厂。二级生产管理必须服从一级生产管理指令,并建立二级生产管理办法。
第四条生产管理的各环节、各工序必须遵循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做好各项平衡,使其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紧密配合,组成一个完整有效的生产管理体系。
第二章管理职能
第五条管理职能
1、制造管理部负责公司原燃料采购、物流运输、生产、成品销售和技术质量、能源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总体生产组织、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牵头公司年度、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制订与实施,负责日常停产检修计划审批。
2、工程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与备品配件的计划、采购和管理,负责公司检修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公司安全和计量管理。
3、运输部负责码头生产经营管理和公司运输计划的实施,以及本区域的设备和安环管理等。
4、生产厂负责生产区域的生产、技术质量、设备和安环管理等。
第三章生产、能源计划管理
第六条协调公司日常生产,负责公司总体生产、能源计划管理与跟踪实施、牵头制订与实施公司年度和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生产厂日常生产配比审批下发以及日常检修计划审核,负责原燃料和能源介质总体平衡工作,负责生产和能源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归档管理工作。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是公司生产的指导性文件,是对公司本年度生产的宏观安排,由制造管理部牵头,运输部、生产厂、财务部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制订,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下发给全公司各部门实施。
第八条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包括三个月的滚动计划)是公司日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公司生产任务的统筹安排和考核依据。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公司的年度计划大纲为依据,结合年度大中修安排,由制造管理部负责制订,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下发给全公司各部门实施。
第九条工程部每月20日前将下月“公司大中修计划”(包括三个月的滚动计划)报制造管理部,作为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的依据;每年11月15日前将下年“公司大中修计划”报制造管理部,作为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的依据。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收到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后,要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并制订出本单位的具体运作计划。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计划一般不作调整,当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计划无法执行,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由制造管理部下达更改计划,并通知相关单位执行。
第十二条每星期五上午10时,由制造管理部主持召开生产主办周例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码头部、生产厂、工程部及制造管理部各相关主办参加
第四章生产调度管理
第十三条因目前公司生产流程较短,故只设立一级生产调度机构,即制造管理部值班室,是代表公司主管生产领导组织、调度,指挥公司日常生产。
第十四条制造管理部值班室职责
1、实行四班三倒制,每天24小时监控公司生产动态,根据生产系统最优化、效益(率)最大化原则以及上级领导安排,认真组织、调度、指挥公司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顺行和可控
2、负责当班生产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生产过程突发事件的总体协调、跟踪、管理和汇报工作;
3、及时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和生产安排,并负责检查贯彻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通过与内、外部进行协调,认真搞好当班水、电、气(汽)等能源介质的平衡调度工作,检查掌握大宗原燃材料进货、消耗及库存情况,确保生产连续性;)
5、负责日常计划检修时内部单位之间或内部与外部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并及时跟踪日常检修计划的准备和进展情况。
6、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好“制造管理部值班室交接班本”和“制造管理部值班室记录本”,每日7时前编制好前一天的“生产日报表”。
第十五条运输部和生产厂值班作业长负责本流程的生产组织工作,在组织、指挥本单位日常生产时,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制造管理部值班室汇报。正常情况下,当班生产情况应在下班前30分钟汇报,当日生产情况应在次日3时前汇报。
第五章日常停产检修计划审批管理
第十六条日常停产检修计划审批管理原则
1、日常停产检修计划审批总体原则:辅助从属于主体、相关单位联合、公司效益最大化。
2、日常停产检修,按规范程序进行报批;检修的组织单位要妥善处理好生产与检修之间的协调关系,实现生产运行稳定、有序、可控。
第十七条日常停产检修计划的报批,日常计划停产检修的申报:各单位日常停产检修要有预见性和前瞻性,务必做到事前有计划。
1、各生产单位对提前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申报的计划检修,审批流程:生产单位工程部制造管理部
生产单位,并由制造管理部传阅其它相关单位。
2、各生产单位对于在48小时内申报的计划检修,审批流程:生产单位制造管理部生产单位,并由制造管理部传阅工程部及相关单位。
3、各生产单位对停产8小时(含8小时)以上的计划检修,要求提前48小时请示;计划停产检修4至8小时(含4小时),要求提前20小时请示;计划停产检修4小时以下,要求提前16小时请示。
4、各生产单位对4小时(含4小时)以上的计划检修用OA形式申报,经制造管理部协调、平衡和批准后,方可进行。
5、各生产单位对4小时以下的计划检修可按规定提前16小时电话请示制造管理部领导,由制造管理部通知当班调度执行。
6、动力能源系统的停产检修计划一律通过OA系统报批。
7、遇到计划停产检修的申报时间在节假日,通过OA系统无法办理,可先向制造管理部领导申请计划停产检修,事后按规定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制造管理部值班室对各单位的检修事项进行全程跟踪、协调,对于检修单位提出需协助解决的事宜,应主动积极给予帮助。
第十九条制造管理部或检修单位结合生产运行的实际情况,可对停产检修的起始时间作适当的调整。
第二十条各单位严格按申报时间组织好检修工作,允许超时或缩短检修时间误差10%。
第二十一条检修单位在设备停产和检修具备复产条件时,应在20分钟以内向制造管理部值班室汇报。
第二十二条非计划停产检修的单位,应在20分钟以内向制造管理部值班室汇报。
第二十三条制造管理部值班室在值班记录本中详细记录各单位停产检修的情况,并在每天的早调会上进行汇报。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大、中修的计划准备和实施由工程部负责,制造管理部配合。
第六章采购销售管理
第二十五条负责公司原燃料、生产资财采购,产品销售、库存管理及清盘库工作,原燃料消耗、废弃物控制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第二十六条面向市场、实时掌握市场原燃料供应和成品需求情况,并定期同内部相关部门和单位交流用户对我公司产品质量的反馈信息及合理化建议。
第七章物流料场管理
第二十七条负责从原料-成品整个运输环节管理、对口码头相关联络工作、与原料、成品运输船队联络、费用结算、业务洽谈等相关工作,负责厂内物流协调、平衡工作,负责与生产辅料运输部门各项业务联络工作
第二十八条负责日常船期、运输计划的`制订、下发和组织实施,相关单位收到计划后,严格按计划执行,以利于协调内、外部运输关系,保证物流通畅。
第二十九条根据各业务单位需求安排称量业务、负责编写司磅操作及管理规程、计算机软件的增加、修改、调整、备份管理、司磅数据统计、司磅设备点检作业、编制司磅作业各类设备故障应急、紧急处理预案
第三十条科学管理原料场现有场地,合理堆放原燃料,既有利于原燃料的卸车和转送,也有利于原燃料质量的追溯和转运成本的降低。
第八章技术质量管理
第三十一条由于公司是新投产的生产流程,因此投产前必须建立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在生产理顺并通过外审后,必须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三十二条制造管理部负责公司质量活动的管理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策划的具体实施,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日常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三十三条各部门、生产厂负责职能范围质量活动的策划、实施、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三十四条制造管理部规定各种原燃材料、在制品、最终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并制定各产品的技术要求或技术质量管理办法。各部门、生产厂根据产品标准、技术要求及技术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编制本厂工艺技术及产品质量文件,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第三十五条制造管理部及各部门对工艺及产品质量文件执行情况进行两级检查监督,当上下工序间出现工艺条件矛盾时,制造管理部应进行工序间的协调。
第三十六条为规范在制品及最终产品质量的判定,技术质量部制定相应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所有在制品、最终产品须按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判定及统计。不合格品经批准或按相关文件规定可作改判、降级、让步使用或报废等处置,但需做好记录。
第三十七条制造管理部负责质量检验的管理,组织制订质量检验管理制度,负责外购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在制品、最终产品的质量检验。
1、检验策划→采购(生产)计划→监视、测量(取制样、理化检测等)→判定→合格品转移和交付、不合格品处置→质量反馈→检验策划
2、各采购(或自产)产品的检验管理部门组织采购(或生产)、使用单位策划检验项目、频次、检验标准或方法。新增采购(或生产)品种或新增、修改检验项目、频次、检验标准或方法,由使用单位向检验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再由检验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策划检验项目、频次、检验标准或方法。
3、建立相关的程序(或作业文件)对外购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实施质量控制,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不合格则进行处置(包括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处置,处置主要包括拒收、降级使用、另外存放或放行等)。
4、产品的使用单位负责提出质量检验项目、频次的需求,并跟踪、反馈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状况。
5、检验和试验状态分待检、待定、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四种进行标识。码头部负责外购原(燃)材料、辅助材料的标识,生产单位负责本工序产品的标识。
第三十八条以工序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各生产工序生产前必须建立相关的作业文件(或工艺操作规程)并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并重点对生产过程的关键工序进行管理,对关键工序必须建立质量控制点实施控制。项目投产前由制造管理部组织相关的技术人员组成确认小组对关键工序进行确认,并对关键工序在安全、设备、工艺方法、人员、文件管理、检测设备及数据、工序衔接、统计技术应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按要求实施控制。
第三十九条生产过程有关的文件、技术标准、工艺规程、记录、通知、会议纪要等必须处于受控状态,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现行有效。
第九章考核
第四十条生产管理相关考核.
1、年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完成率纳入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考核。
2、对不服从制造管理部值班室统一调度和日常检修安排的单位制订具体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
3、针对物流料场和技术质量制订具体考核方法,另行下发。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颁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后再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制造管理部负责解释。
生产部管理制度10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0、对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生产部管理制度11
一支团队具备良好的的劳动纪律是该团队保持较强战斗力的必要条件之一。部门纪律整顿的原则是:系统化、规范化、人性化;
整顿中管理的`作用至关重要,对管理者的要求是:身为表率、认真执行、力行教导;
为确保生秩序正常运行,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部门的良性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如下相关的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1、员工按时上下班(并且需要提前10分钟到岗,进行工作前准备及早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员工进入车间需按规范穿着统一工作服、帽,并佩戴工号卡。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3、上班开始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提出离开工作岗位,其余时间如遇私事离岗者须事先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以上情况每3次作旷工一天处理。
4、工作时间员工一律谢绝亲友探访,及使用手机。(如有紧急、重要事情在得到领班或工序长允许方可)
5、严禁酒后上班,严禁在非吸烟区内吸烟。
6、禁止在车间内大声喧哗、聊天、嬉戏打闹、打架斗殴;不得在产品、工具、物料上坐、躺、踩踏。
7、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请假程序逐级向领导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8、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及与其他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不得把私人物品放置在生产线上。
9、员工不得私自携带生产物料(包括合格原材料、废料)离开厂区,如有此行为一经查实后,一律作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处理。(不计金额大小)
10、部门员工须服从管理者的工作安排(对员工造成人身伤害的除外),不得顶撞、威胁管理人员。如有异议可事后向部门反映。
11、工作时间内,除工序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在车间内走动,其他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相互串岗或在公共区域内逗留。若有事需短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管理人员申请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能离开。
12、厂方客人或厂级领导到车间参观巡查时,如无部门管理者陪同,现场工序长以上管理者应上前适当问候并作必要的陪同;作业人员应保持正常工作,不得观望,如和对方在通道内相逢要礼让,不得争道抢行。
13、工序长有责任在工作时间内维护所在区域内地面、设备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下班时各工序对责任区域的物料、设备、设施进行清扫、整理,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区域责任人及车间管理者的责任。
14、由于工作量不足或者其他原因整个工序工作时间较长,工序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安排,并对员工进行生产技术或劳动纪律的培训,如工作时间已经达到下班时间,并且超过一个小时的,也可安排提前下班。
15、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
16、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若因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产品损坏,按设备或产品的损坏程度进行一定经济赔偿,若对人员造成伤害须负责其部分医疗费用并作通报处理。
17、员工不得在其上级管理人员不知情下,擅自跨部门进行报告,如有发现立即开除。
18、未经领导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随意进出办公区域。
19、上述要求中未有规定的行为按照员工手册执行。
20、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根据情节及其影响情况做书面通报及扣款处理,两次以上违反者或情节特别严重者作出待岗或解聘处理。
21、以上规定工序长及以上管理者应该带头执行,如有违反严加处理,如本工序或本车间员工违反以规定,并为部门或公司检查人员查实,其工序长及车间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生产部管理制度12
一、实施总则
1.1为了加强生产部的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能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期在本部门建立有组织性、纪律性、协调性、竞争性的运作体系。
1.2本管理规定强调了本部门的人事程序规定、工作纪律规定、安全操作规定、财产保护规定以及在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具体阐述了对违规违纪相对应的处罚条款。
1.3本规定适用于生产部所有在职员工及因工作需要暂调生产部工作的外部门人员。
二、实施细则
2.1工作纪律规定:
2.1-1着装整齐干净,在左胸前佩戴好厂牌。上班时间员工不准接打电话、手机,组长以上可以接电话、手机,但不得超过5分钟。如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者,警告一次。
2.1-2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准代人打卡。上班5分钟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按每分钟2元进行处罚;超过30分钟未到者,视为旷工,扣除旷工时间2倍工资;上班时间内擅自离开岗位者,视为早退,按每分钟5元进行处罚。违反以上任何一款者,将扣除当月全勤奖。
2.1-3上班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东张西望、吃零食、闲话交谈、乱写乱画等行为。如有违反以上任何一款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一次。
2.1-4所有在职员工必须服从管理安排,不顶嘴,不怠工,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和分歧应询问上司或通过正确途径上报处理。工作中的沟通语言需用普通话和粤语,不准用方言。如有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严重警告或小过一次。
2.1-5本部门未经允许不准到其它部门区域内活动,更不准私自动用各部门的各种物品。违者将处以小过一次。
2.1-6保持工作台面上下班时间的整齐干净,离开岗位需要离位证或上司批准。如有违反者,处以严重警告一次。
2.1-7保持车间干净、整洁、通风。茶杯不允许带到工作岗位处,须在指定地方摆放。轮值人员须认真打扫,每天下班前5分钟打扫清洁卫生。如发现不参加轮值或不认真轮值者,除罚其值日一个月外另加处以小过一次。
2.1-8凡在生产现场打架者,将处以大过一次后开除处理。
2.1-9员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到办工室,有事向组长汇报。
2.2安全操作规定:
2.2-1员工必须按上司的要求进行安全操作,如因擅自更改操作方法或操作流程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和物料损耗,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处以所需成本的2倍赔款,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2-2员工每日下班前必须关闭自己工位的生产工具电源,有高温或易燃物要进行隔离,违反一次记大过一次。生产管理需负责检查整个车间的电源使用情况确保完全关闭后方可离开,违反一次记大过处理,出现事故则要需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2-3严禁堵塞防火通道,不可损坏防火、防电设施。违者将记大过一次。不可在本部门吸烟,违者直接开除处理。
2.3财产保护规定:
2.3-1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工具,定人定期检查和保养。对不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工具或故意损坏者,将视情节轻重记小过处理直至开除处理。
2.3-2爱惜生产物料,如故意损坏或遗失生产物料者,将处以物料本身价值的5倍处罚。
2.3-3严禁盗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2.4人事程序规定:
2.4-1所有车间人员的招聘由生产部进行申请,确定名额和要求,公司审批后进行招聘。
2.4-2所有新进人员在试用期间必须接受公司生产部门的在职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车间有权力给予辞退。
2.4-3所有新进人员在职培训一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后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2.4-4生产部有权力根据在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升降和薪资奖金的调整。
2.4-5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请假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后视为自动离职,工资不予结算。
2.4-6试用期过后无特殊性事情不得请假,病假需镇级以上卫生所证明。不允许事后请假、代人请假和电话请假,如出现此情况视请假无效,作旷工处理,处以旷工时间工资的2倍处罚。如有特殊情况须知会本部门主管批准。
2.4-7所有在职员工辞职时应提前10天提出申请并填表,须主管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厂。提出申请日至批准离厂的时间内,应按正常工作,如有故意怠工,捣乱及损坏财物者,则扣除当月工资,立即开除。
2.4-8因工作能力或公司出现不可抗拒之因素时,公司有权力对部分人员进行辞退。
2.4-9所有辞退人员须在两天内办理好离职手续,不能再到生产现场逗留,违者将处以200元的罚款。
三、实施说明:
3.1本制度由本部门主管制定并负责解释,呈公司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通过。
3.2本制度的实施监督工作主要由本部门主管和各级管理直接负责,负有主要责任。
3.3本制度如有与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3.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在本制度前运作的生产部制度即时作废,以此为准。
3.5公司及本部门主管拥有对本制度的修改补充权,如有更改补充则另行通告,作为本制度的补充条款生效。
生产部管理制度13
(1)设立安全管理组织。
(2)进行安全教育及训练。
(3)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4)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和分析。
(5)调查分析结果的.保存。
(6)经常保持安全的工作场所。
(7)提高工作人员对安全教育的兴趣。
(8)制定工作安全守则及奖惩规定。
(9)负责人应经常参与监督各项安全活动及安全措施的执行。
生产部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计划管理工作的任务:
1、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为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提供依据,制定公司的长远规划,并通过工作内容和时间计划分解组织实施。
2、根据市场需要和公司能力,已签订的各项经济合同和拓展经营的潜力,编制公司的年度、季度计划,使公司各合同项目的管理和市场经营活动及各项工作在公司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3、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公司的一切知本、信息、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明确各项计划技术经济指标,努力争取最佳的经济成果和管理提升。
第二条公司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应放在各种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
第三条公司的计划管理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各个职能部门,都分别是各种职责范围专业计划的归口部门。
第四条为保证公司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加强综合计划管理,提高它在公司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各部门和分管领导也必须根据计划工作的整体要求统筹调节。
第五条公司计划必须认真进行可能性综合预测分析,坚持“发展平衡,局部突破”的原则,充分体现计划的前瞻性和创造能力。
第六条公司的各项计划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依据,计划一经下达,各级部门和每个员工都必须以饱满热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第七条统计工作是公司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工具,应准确、及时、全面反馈计划执行情况,反对弄虚作假。
第八条临时突击任务直接追加纳入月计划执行执行、检查,汇入年计划总结和考核。
二、中长期发展规划
第一条中长期规划是公司未来2—5年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战略计划,它通过年度计划分解目标安排逐步实现,其主要内包下列几个方面:
1、公司市场经营的发展方向;
2、公司的发展规模;
3、公司品牌建设和提升方向;
4、公司技术经济指标将要达到的水平;
5、公司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
6、职工教育培训及文化设施建议;
7、职工生活福利设施的改善;
8、资源的利用和补充。
第二条编制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主要依据:
1、政策导向的'需要;
2、市场发展的需要;
3、公司的技术条件和资源量;
4、国内外科学技术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
5、通过技术改进、人才引进和改善管理、提高综合实力以后所能提供的潜力。
第三条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由总经理主持的总经理会决策。常务副总负责汇总、综合平衡,提出总体方案报批,各归口部门按规划要求负责搜集、整理资料提出专业规划(草案)。中长期规划经董事长批准后分年度组织实施。
三、年度、月度经营、管理计划
第一条年度综合计划是公司全体职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又是安排季度、月度计划的重要依据。所有内部建设和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二条年度综合计划的制定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衡的方法进行编制,根据规定的计划表式,负责编制各专业计划,拟定编制计划的总进度。
第三条年度、月度经营、管理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总经理会讨论下达指令及指导性计划;
2、总经理提出的年度方针目标;
3、市场预测分析;
4、中长期发展规划;
5、前期预计完成数字及本公司历史统计资料;
6、经审定过的各种计划管理文件。
第四条编制计划所需资料可向上级提取或由各管理部门相互提供沟通,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
第五条专业计划的编制,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持,计划草案应认真听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按规定的时间报主管领导。报送的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部门负责人和编制人签章,主管领导批准后方才有效。
第六条年度、月度综合计划所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是通过一定的计划工作项来实现的。计划目标任务就是公司在年计划期内在经营、管理活动方面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水平。为全面反映公司的经营和其它经济活动目标,必须适当设置各种指标,建立健全公司的指标体系,完善和促进计划管理工作。
第七条计划指标应参考平均先进水平来确定,如不作特殊调整应高于上期实际达到的水平,并经过努力才能实现的。
第八条为使年、月计划任务层层落实,计划指标必须进行逐月、周时间分解,部门任务、目标分解必须和总目标保持一致和衔接,分解任务目标落实到人,执行情况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进行反馈。
四、计划的执行与检查
第一条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分管部门活岗位人员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保证各级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二条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周例会、工资会议检查、汇报、沟通。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检查计划工作项完成情况,以统计报表数和会议纪要为依据,进行评价和调整。
第三条计划的考核必须与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考核的指标,一律以上一级部门批准或下达的指标为依据。
五、计划的分析与调整
第一条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公司计划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归口部门和执行单位均不得随意修改。如确受客观原因影响,经主观努力仍不能完成计划时,调整计划指标和工作项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条部门计划的调整,由执行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送归口领导审批,属建设项目业主或政府投资管理部门、国家下达的计划,还要报主管机关审批,在尚未批准前仍按原计划执行。
第三条调整年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季度申请,调整季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月申请,调整月度计划指标应提前十天申请。
第四条调整计划指标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考核。
计划及报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福星集团计划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便于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动态,特作出本规定,集团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条、集团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3日前向公司报送本月度计划和上月度报表;生产计划部必须在每月5日前将计划和月报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或确认。
第三条、月度计划内容根据各单位总目标和阶段目标需求设定,涵盖市场经营、前期手续、设计、施工、机电设备、材料后勤、资金需求、合同收益、收款清欠、技术保障、公关协调工作内容和分项计划目标;负责完成各分项计划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分项计划目标的起始时间或截止时间;完成实绩所占计划目标的比例;相关必要的说明。
第四条、月报内容以月度计划对应内容为主,同时如实反映产品或工程质量、现场安全文明、计划调整、计划外增加的产量或工程量、工程分项计划进展情况和结果;月报内容还应包括工作过程、环节处置的频次统计;各单位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劳动力、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分布和异动情况。
第五条、月度计划和月报编制采用公司统一的表格形式,详见《月度计划》《月度报表》相关样表。进入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月度计划要形象进度横道图;报表的横道图中要标注实际完成与计划对比线。其他生产单位各自系统的规定的表格填报。
第六条、各单位月度计划和月报必须经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主管领导确认签字方视为可报送有效文件;汇总文件必须经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审核签字方能上报,汇总文件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报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分流输出。
第七条、生产计划部负责各项目计划和报表的收集、汇总、上传、分流输出和归档;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提出调整、修正意见,监督、指导计划的全面实施。
第八条、经汇总后的市场经营、前期手续、设计、施工、机电设备、材料后勤、资金需求、合同收益、收款清欠、技术保障、公关协调工作内容和分项计划目标,由生产计划部分别送达各单位或各专业对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并保持与各单位的沟通,指导计划执行;各单位的技术部门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依据和技术条件;集团主管领导和各单位主管领导负责过程监督、措施落实和绩效考核。
第九条、各单位的月度计划中,凡涉及需要公司专业对口管理部门代办、协办、技术支持调整的工作项,理由依据必须准确、充分,计划未提及的追加工作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的,专业对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其工作责任后果由项目经理承担。
第十条、本规定二0XX年二月起开始正式执行。
生产部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学院的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学院教学、行政、后勤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劳动纪律考勤做如下规定:
一、 基本要求
1.1职工应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学院劳动纪律和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1.2工作时间不准带小孩,不准做私事,不准嬉戏取闹、打架,以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1.3全院教职工,除本学期任课专任教师外,一律实行坐班制(包括实验室、实习厂)。
1.4教师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言传身教,要按照学院规定的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教师在教学和其他活动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
1.5教职工不得旷工,无故旷工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二、 假期的种类、期限和待遇
2.1寒暑假
学校每年放寒、暑假各一次。放假期间,学校仍有一些具体工作必须利用假期进行。各部门在有计划地安排并完成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和组织人员值班处理本部门日常事宜的前提下,可安排加班;寒暑假工资及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照常发放,院内岗位津贴停发,出勤补贴停发;对寒暑假加班人员学院付加班费。
2.2国内探亲假及有关待遇
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教职工,与亲属不在一地生活,且符合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的人员,可给予探亲假。路途遥远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1)已婚教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2) 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3)教职工探亲假在寒暑假享用,需探亲职工必须事先到人事处办理探亲请假手续,否
则不予报销路费。有特殊情况在非假期内请探亲假者,必须提出申请,部门同意,经主管院长批准,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
4) 教职工在学徒、见习期间(研究生除外),不能享受探亲待遇。上述人员在上半年见习期满的,下半年可享受;下半年期满的,从下一年度起开始享受。
5)职工在工作期间(非寒、暑假期内)请探亲假,均按请事假对待。
6)符合享受探亲假条件和有关规定的往返路费(硬座)可以报销。其中: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时,本人职务(等级)工资、事业津贴、二项之和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费用由本人自理。
2.3 出国(出境)探亲假及有关待遇:
1)教职工配偶或子女如系公派在国外(境外)工作或留学一年以上的,可申请出国(出境)探亲,出国(出境)探亲假不超过三个月,如本人提出申请延期,经批准后可以延期一次,延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教职工配偶或子女如系自费在国外(境外)工作或留学一年以上的,可申请出国(出境)探亲,出国(出境)探亲假不超过一个月,如本人提出申请延期,经批准后可延期一次,延长时间不超过二个月;未经学院批准而擅自出国(出境),或出国(出境)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符合出国(出境)探亲条件的,在规定探亲期内的基本工资照发,但均须在按时回校后领取,不按时回校不补发。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校内岗位津贴、出勤补贴停发;批准延期期间基本工资、各类津补贴全部停发。
3)符合出国(出境)探亲条件的,国内段路费报销至其出入境口岸,国外(境外)段自理。
2.4病假及有关待遇
2.4.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持有校医出具的病假证明;校外就医的要有医院出具的证明经校医签署意见,并办理请假手续。生急病的教职工,未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待病情缓解时,要补办请假手续。见习期人员在此期间病休的,其见习期延长。
2.4.2休长病假(三个月以上)或患传染性疾病的教职工病愈后要求上班者,需个人书面申请,出具医院证明,交学院卫生所审批后,试工三个月。如在试工期间旧病复发,需要继续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应与试工前的病假时间合并计算。
2.4.3有关待遇
1)工资
①病假在二个月以内:全额发给国家规定的原本人基本工资(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职务津贴、综合补贴。下同)。
②病假超过二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 工龄不满10年的,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职务津贴发90%;工龄满10年及其以上的,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
③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 工龄不满10年的,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职务津贴发70%;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职务津贴发80%;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职务津贴发90%。
2)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
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停发地方补贴(同城待遇)。
3)上述规定癌症患者除外。
4)校内岗位津贴
病假期间按《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执行,癌症患者可发放基础津贴。
5)出勤补贴
病假期间停发出勤补贴。
2.5事假及有关待遇
2.5.1事假
教职工原则上应利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处理个人私事,确因私事请假,必须提前写出请
假报告,经系、部、处、室领导同意后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院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必须经系、部、处、室领导同意后交主管院长批准,人事处备案)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校。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应事前以口头形式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并征得同意,返校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凡不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无故旷工。中层干部请事假,必须经主管院长批准,人事处备案。
2.5.2有关待遇
1)工资
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每年可累计享受有资事假10天(每月不能超过三天),超出部分按无资事假处理(无资事假每天扣除本人基本工资的5%)。当月事假累计超过20天及以上的,扣除本月本人基本工资的30%,超过30天停发工资。
2)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
当月事假超过七天及其以上的教职工,停发当月地方补贴(同城待遇)。
3)院内岗位津贴
事假期间按《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执行
4)出勤补贴
事假期间停发出勤补贴。
2.6婚假及有关待遇
1、婚假
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可以享受三天法定婚假。初婚并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另增加婚假12天,双方不在一地的,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教职工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一次性休完。
2、有关待遇
婚假期间基本工资、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照发,院内岗位津贴的发放按《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执行,出勤补贴停发。
2.7产假及有关待遇
2.7.1孕期、产假(生育假)哺乳期及其工资待遇
1)一般情况女教职工休产假,可享受90天。符合晚育条件、产后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同时给予男方3—7天的护理假。女教职工生产时,如遇难产或多生的,凭医院证明,难产可增加产假时间15天,每多生一胎增加假期15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2)女教职工按计划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予30天的产假;三至七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3)无计划生育者,产假期间基本工资不发,一切费用自理。
4)女教职工按计划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待遇的规定办理。
5)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8小时工作时间内给予2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以合并使用。
6)女教职工在哺乳期内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可休半年哺乳假。哺乳假期间基本工资按80%发放。
2.7.2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
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和男教职工护理假期间地方补贴全额发放;产假期满,经批准后的哺乳假(含照顾假)至子女满一周岁的,哺乳假期间地方补贴发80%;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在处分期间地方补贴停发。
2.7.3院内岗位津贴
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期间院内岗位津贴的发放按《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执行,男教职工护理假期间院内岗位津贴发放基础津贴。照顾假、哺乳假期间停发院内岗位津贴。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扣发一年的院内岗位津贴。
2.7.4出勤补贴
产假、护理假、照顾假、哺乳假期间停发出勤补贴。
2.8丧假及有关待遇
(1)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教职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有关待遇
丧假期间基本工资、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全额发放、院内岗位津贴发放基础津贴,出勤补贴停发。
2.9工伤假及有关待遇
教职工因工负伤而必须治疗和修养的,由校医出具证明可给予工伤假(根据国务院令375号文件规定工伤期间工资福利正常发放,原则上休假时间不超过12个月,如有特殊情况经研究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三、说明
1、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岗的,不究原因,按旷工处理。若假期不够,必须在到期前办理续假手续。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者,也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出勤补贴、当月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等一切福利待遇。院内岗位津贴则每旷工1天扣发1个月;一个学期累计旷工满3天(含3天)以上,扣发6个月;全年累计旷工满5天者,扣发12个月。此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旷工者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2、教职工因打架、斗殴等造成的病假一律扣发工资、各类津贴,医疗费由本人承担。
3、教职工在请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其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4、教师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因事离开南京市区的,无论有无课务,都必须向本部门办理报告手续。
5、请假期间如遇到节假日、双休日,假期天数应连续计算。
6、各系、部、处、室,应指定责任心较强的考勤员认真负责地为本部门作好考勤记录,将每月考勤表在次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并望全体教职工认真贯彻执行考勤制度,部门负责人应加强监督检查,若有弄虚作假,将扣除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当月岗位津贴。
7、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文件执行,我院以前发文中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8、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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