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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7 12:22:04 制度

中学的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学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学的管理制度

中学的管理制度1

  宿舍值班教师主要负责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良好的生活习惯主要包括按时起居,整理内务,认真值日,文明礼貌,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等。

  一、负责本宿舍日常管理工作,向学生负责。

  二、认真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指导学生合理的正确的寝室生活,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三、检查和评价住宿学生的情况,对出现的旷寝晚归、吸烟喝酒、损坏公物等违纪行为进行及时的处理并上报学校政教处。

  四、抓好宿舍的内务卫生工作,要求学生做到一全二齐三净,即床单铺全,被褥叠放和物品摆放整齐,地面、窗户、墙面洁净。

  五、负责宿舍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备品的`登记、发放、回收和赔偿处理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设施设备安全,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六、注意防火、防盗,经常巡视宿舍内外。教育学生不吸烟、不点蜡烛、不用煤油炉、不使用禁用电器等,贵重物品和钱财不要放在寝室内,以免丢失。出现校外闹校或其他重大事件时,要及时报告或直接报警110。

  七、保持和班主任的工作联系,做好工作记录。

中学的管理制度2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旨在创建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促进学生的个人成长和团队协作,确保学习生活的`顺利进行。

  内容概述:

  1. 宿舍卫生管理:包括定期打扫、个人卫生习惯的培养以及公共卫生设施的维护。

  2. 纪律规定:涉及作息时间、访客管理、噪音控制、物品摆放等。

  3. 安全管理:涵盖用电安全、防火防盗、紧急疏散演练等。

  4. 社区文化活动:鼓励宿舍内部及跨宿舍的文化交流,提升团队精神。

  5. 责任制度:明确每个宿舍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宿舍长制度。

  6. 申诉与反馈机制:为解决宿舍矛盾和问题提供渠道。

中学的管理制度3

  一、图书室是学校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服务的部门。

  图书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学校全体师生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教育职能和情报功能。

  二、图书室的基本工作任务。

  1、根据新华书店提供并经教务处审定的教材征订目录,接收、发放教材、教辅用书、簿本等。

  2、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积极征集、采购教师、学生所需要的各种图书资料。

  3、以科学的方法对图书、资料进行整理、编目和管理。

  4、运用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推荐图书,努力提高图书的流通率。

  5、主动为学校教育、教学、教研提供资料,积极为师生提供咨询。

  6、积极配合学科老师做好学生的课外阅读指导工作。

  三、图书室结合本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图书采购原则、复本量原则和剔旧原则,图书资料的配备结构应兼顾师生的`不同需求,做到科学、合理。

  四、图书室对新入库的图书应及时按规范程序进行整理、编目,并尽快分配各室投入流通。图书登记簿应认真登录并妥善保管。

  五、图书分类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著录使用《普通图书著录规则》。

  六、图书是学校财产,必须健全借阅、保管、遗失赔偿等制度,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尘工作。定期进行查库清点工作。

  七、图书室暂向教师实行开架借阅,向学生实行闭架借阅。待条件具备后,向全校师生实行开架借阅。

中学的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所(简称教科所)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教科所工作宗旨。遵循“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学校教科所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中层管理部门,在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学校教科所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以学科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学科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全员参加。

  第六条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院、教科所、区教科所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学校教科所根据工作需要到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相关的专家或教授作为学校科研顾问,对学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教科所聘请校内外具有科研专长的老师作为教科所的“科研指导小组”成员,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科研成果评选(如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教师教科研成绩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教科所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2、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4、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区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5、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区、市、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6、加强与市、区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

  7、负责学校教科研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8、提高科研服务意识。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创办与教科研相关的学术论坛,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科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9、加强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通过讲座、研讨等形式举办科研培训,不定期地聘请全上海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科研带头人来学校做现场报告,交流经验与想法。依托高校举办各类不同档期的专业进修班,组织教师进行专题考察学习。

  10、高质量办好校刊《教育创新研究》。

  第三章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学校的课题立项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紧跟国家、市、区有关科研动态。确立课题必须从日常教育教学实际、理论热点问题思考、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教育部门的科研规划或课题指南、教育期刊的征稿启事或选题要点出发,规范填写“文来中学教育科研项目申报表”,然后,再向上一级单位申报立项;校本课题先上报到教研组组长处,审定后交学校教科所。

  第九条校级课题的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5月份,时间为一个月。教师可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学校的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研究设想,提出课题申报。

  区级课题的申报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至8月份,教师可根据自己校级课题研究的情况申报区级课题。市级课题的申报原则从区级课题中产生,国家级课题的产生原则上从市级课题中产生。

  第十条教科所聘请由校内外教育专家、高级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所申请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研究价值进行审查,合格者予以立项,纳入校教科研计划并根据课题的性质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同时,推荐优秀的课题申报区、市、国家级课题。

  第十一条学校教科所对所有立项的课题进行指导、帮助和支持。

  各课题组主持人要定期向教科所呈报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教科所负责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课题结束时,研究人员应提交结题报告。对结题的课题,学校组织力量进行验收鉴定,或积极协助上级有关科研部门进行验收鉴定。

  对课题立项后课题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完成的,申报者应提出《延期结题申报》并提交新的课题研究方案。对课题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或弄虚作假的课题,校教科所有权向学校提出中止或撤销意见,并对课题负责人进行相应的批评。

  第四章关于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第十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实依据。学校实行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建立教师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分类登记的类型主要有:

  (1)已经立项的校、区、市、国家级教科研课题;

  (2)已经在省市、国家级等级别的正式刊物、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

  (3)已经在具有省市、全国等级的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发表的论著(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教材,或学校立项自编教材、讲义;

  (4)学校重大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评比获奖者;

  (5)已被国际国内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第十三条教育科研业务档案在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其存储方式是: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有关资料袋;

  (2)电子档案方式,将主要资料登记在电脑中。

  第五章关于教科研基金

  第十四条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通过直接拨款或社会捐助成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基金主要用作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和教科研工作成果奖励等。

  第十五条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使用遵循以下制度: 1、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立项、评审、奖励和推广等,由教科所统一管理使用。课题研究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科研的实际情况,向学校科研所提出申请,教科所上报校长室,经校长室审定同意,提出资助意见。课题研究开始预拨批复金额30%—50%,课题完成并经评估合格补足剩余部分。外出学习调研,须经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成行,回校后凭有关正规票据报销。

  2、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经费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拨发,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对学校已经申请立项的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进行相应的经费补助。校级课题由学校统一按标准拨发。课题研究经费必须全部用于科研项目。教科所负责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如课题无故终止或未履行规定的任务则追回所发费用。

  第六章关于教科研工作成绩评定和成果奖励

  第十六条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学校在政策上采取措施,依据教育发展需要不断修订《文来中学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规定》,对教职工的教科研年度成果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申报国家、市、区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原则上从获得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的项目中产生。

  第十八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上报学校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为鼓励各部门或组室重视教育科研,从科研要质量,以科研促效益,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由学校予以奖励。具体标准参见“文来中学教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在校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老师介绍经验,展示成果,在校内宣传推广。

  第二十二条对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教科研成果结集出版。

  第七章关于教科研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营造全校实事求是、勤奋好学、勇于创新、乐于实践、全员参与的科研风气。行政领导、教科所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二十四条学校教科所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特别要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科研意识强、科研能力强、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老中青相结合的科研骨干梯队。

  第二十五条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应由科研室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校级培训由教科所的教师主讲,也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科研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校长。

中学的管理制度5

  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保证学校水、电、气的正常供应,更好地为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1、学校水电工属总务处领导,负责水电设施的安装、保养和维修工作,要牢固树立为教学和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做到水管流畅,灯光明亮,供水、供电及时,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及各项教学活动、师生生活的正常秩序。

  2、每天巡查学校的供水、供电、供气情况,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每周详细检查一次教室、办公室、寝室过道、路灯、厕所及校内公共场所的水电设施,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水电故障维修要求,做到随叫随到,当日必须排除,若故障复杂或太多,不能当日到位的',要给予解释和答复。

  3、负责全校各部门用房的水、电设施零星维修安装工作,管理全校公用电灯开关及水龙头的维护。对于校内水电线路的一般改造及装修,应由水电工个人负责解决,若确因技术和设备的限制,自己不能承担需请校外单位协助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负责施工监管和质量检查。在施工前要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材料预算表。

  4、严格遵守财物管理制度。水、电工具实行借还制度,用坏了的工具,要以旧换新,贵重工具要及时归还保管室。安装、维修所需配件,均须到学校保管室办理领用手续,对安装、维修情况、所用器材,要逐一登记,定期交总务处进行核对。

  5、配合学校做好水、电、气的节能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各办公室、教室、寝室的用水、用电及用气情况,有权对违规用水、用电、用气者进行制止、批评、拆除设备直至罚款,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6、对临时性、季节性使用的公用电器,如电扇、电烤火器等,要及时维护,并负责与各使用部门做好交接保管手续。

  7、建立对外、对内的水、电、气表登记簿,认真核对每月水、电、气的起止数及实际用水、用电、用气的数量,及时抄表报财务室扣除水、电、气费。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询更正。如用水电量异常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8、注意安全施工,确保供水、供电、供气安全。严防电线私拉乱接。消除各种隐患,避免和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

  9、积极配合学校各部门组织各种会议、活动,做好相应水、电、气设备安装使用工作。

  10、经常与自来水公司和供电、供气部门取得联系,以获取对我校水、电、气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协助好总务处做好相关水、电、气工作。

  11、做好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工作。

  12、对人为损坏的财产,协助总务处做好赔偿事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二、水电工岗位作息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六7∶15必须到岗,具体工作时间以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为准。

  其中每天7∶15开始对全校范围(尤其是教室和宿舍)进行巡视。

  三、奖惩

  总务处不定期检查水、电、气供应情况,对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没有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工作得到大多数师生认可、考核等第达到优秀者给予每月50元的奖励。

  检查(包括学校领导、行政干部、教师、总务处及教育处专干等的检查)时如发现离岗、无岗者或工作不能达到标准者,每月的第一次将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将扣除当月劳动报酬的10~20元,检查认定多次不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总务处将上报学校,由学校解除聘任。

  四、其他工作事项

  1、定期检查会议室、报告厅、多功能厅等其他用房的水、电、气情况,配合好老师的需用。

  2、加强安全意识,下班前检查无人场所等水、电、气是否关好。

  3、学校有各类活动,要听从学校统一调配安排工作。

  4、工作时间外出超过一个小时需办理请假手续。

中学的管理制度6

  班主作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它的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教育学生全面发展,立志成才。

  1、在政教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班学生的思想、学习、劳动锻炼和生活的教育管理,遵照教育方针和学校工作计划,培养学生遵守纪律勤奋学习,团结向上,朝气蓬勃的'班集体。

  2、热情关怀爱护学生,做学生思想工作,教育学生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共秩序,学校规章制度,深入持久地开展“学雷锋”“创三好”和“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观点和高尚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

  3、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经常分析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全班学生的学习成绩。初中二年级优秀率不低于30%,及格率达到80%,初三年级优秀率不低于20%,及格率达到75%,力争80%,高三年级在生源相同条件下,升学率不低于当地某某、某重点学校,高一高二年级优秀率不低于25%,及格率75%,体育达标60%,运用多种形式,表扬先进推广优秀学生的学习经验。

  4、组织学生认真开展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活动和各科竞赛活动教育学生养成锻炼身体讲卫生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建立良好的班风,每学期争取不发生重纪律事故,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5、组织领导班会,支持和指导本班共青团、少先队的工作,参加生产劳动,公益劳动和自我服务劳动,培养学生劳动观点和劳动习惯。

  6、做好本班学生的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做好操行考核和写好操行评语。期末向学生家长报告学生学期成绩,平时要生家长取得联系,不断交换学生思想、学习、纪律情况,每期不得少于25人次。

  7、学期初,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期末作好班主任工作总结、认真处理日常班务工作总结、认真处理日常班务工作,做好学生奖惩、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定,以及学生升、留级、转学、毕业等工作。

中学的管理制度7

  实验室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管理,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将校内实验教学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实验器材(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实验室及仪器设备、设施、用具、用品等安全。

  2、实验教学师生人身安全。

  二、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1、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实行层级管理责任制:

  (1)教务处分管主任是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实验室实验员及相关任课教师为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年签定《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责任书》。

  (2)教务处分管主任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的直接管理责任的落实。原则上各实验室管理员、仓库管理员和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分别为各自管理范围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3)实验课或使用实验室期间,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用具、用品及师生的人身安全责任由指导教师负责。

  (4)实验室安全工作常规管理纳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范围;各实验室设立安全员岗位,并落实责任心强、有相关上岗资格、安全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

  2、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管理一般规定

  (1)加强安全教育,上好第一堂安全教育课,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努力提高教师及管理人员安全工作业务水平;严格履行安全工作层级管理职责,将安全工作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落实和完善安全工作的技术、设施和装备条件;健全安全工作有关管理规章制度、规程和岗位职责。

  (3)将安全工作的所有项目内容落实到人,并实行部门安全工作每天值班制度,做到安全工作在时间和空间上百分之百无遗漏。

  (4)实行常规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安全工作检查要有专门的检查记录。

  (5)严格执行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层级报告制度,加强与学校保卫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严禁隐瞒不报和私下处理。

  (6)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对认真做好安全工作,无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松散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和损失的部门和人员追究责任。

  三、实验室安全及化学、剧毒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安全守则

  1.在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员工,未经领导同意不接受公私来访,接待客人请在室外进行,联系工作在办公室进行;

  2.实验室大门定时开、关,若在规定时间以外进出实验室要先向有关人领取钥匙,自开自锁,安全自己负责;

  3.各室的门、窗、水管、电源在下班时要关好,才能离开实验室,若因失职未将门、窗、水管、电源关好,而造成的损失,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安全工作做的好的受到表扬;

  4.节假日轮流值班,处理日常事物和注意安全事宜,并填写值班记要;

  5.有实验室保卫小组成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年年终安全大检查一次。

  (二)剧毒药品保管及领用制度

  1.各种剧毒药品均需两人共同保管。

  2.剧毒药品增减账目必须高度准确精细,以备领导经常检查。

  3.不论任何情况学生不得直接向保管室领取剧毒药品。

  4.教师领用剧毒药品必须填写《剧毒药品领用报告单》,注明用途用量,才能发给(限一次用量),并实行两名教师共同领取、同时投料(实验用)。

  5.学生必须在教师监督之下使用剧毒药品。

  6.使用剧毒药品必须严加谨慎细心,不使剧毒药品撒在实验台上、地面及其它器物上,如发生上述情况应立即收拾干净,以免引起意外事故。

  7.含有剧毒药品的废物,不能按一般废物处理,以免危害附近人畜的生命,并将使用情况、处理情况记录在《领用报告单》上交办公室存查。

  (三)化学学校药品申购制度

  为了规范药品申购程序,减少浪费,保证学生做实验和科研的正常进行,经校长室研究决定:做实验所需要的药品,先由各教研组向教科室主任提出计划,由教科室主任审查后填写申购单,再交由主管副校长申批,然后,本着节约的原则由采购人员按量购买所需药品。

中学的管理制度8

  一、凡借阅学校档案者,必须按规定进行书面登记。

  二、如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中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允许在档案室内进行。

  三、阅档者须承担所借阅档案的安全、保密责任,自觉、仔细地保护好档案,维护档案的本来面貌,不得涂改、勾划、裁剪、拆散、抽页、调换或擅自复印、转借他人,对损坏档案者,学校依据档案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四、复印档案,须经档案室同意,复印证件、绝密文件、材料,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重要文件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

  五、借阅人员退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清点档案数量,检查案卷有无损坏,文件是否齐全,交接完毕后借阅人员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损坏、丢失的'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立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校内人员借阅:

  1、学校各处室或人员查阅本处室或人员工作范围内档案可直接到档案室调阅,非本处室或人员工作范围内的档案查阅须经办公室主任或主管领导批准;

  2、原则上档案不准带出档案室,因工作需要带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重要文件由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校外人员借阅:

  1、持单位介绍信、凭有效身份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查阅档案;

  2、档案不准带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档案复印件。

中学的管理制度9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学校的公物、绿化得到保护,特作规定:

  一、班级课桌椅子由班级包干负责,学校定期检查,根据保护情况进行奖励或赔偿。

  二、教室中黑板、门窗玻璃、照明灯具、投影仪、电视机等均为易碎品。应小心使用并加以爱护。课桌椅要轻拿轻放,不准在桌椅上乱刻乱画。留下字迹。应保持教室、墙壁的`整洁。不准在墙壁上涂抹。不准留下鞋印。

  三、爱护实验仪器,不随便使用,不浪费药品,不丢失仪器。爱护体育器材,借用后应正确使用,并及时归还,不准用脚踢排、篮球,不准骑自行车进入校园。

  四、爱护学校图书、报刊,不准在所借书刊上乱涂乱写,折面损坏。到期后应及时归还。

  五、爱护学校绿化。班级包干的绿化园地应定期浇灌打扫卫生。不准随便进入花圃,不准践踏草坪,不准采摘花卉,攀折枝叶。也不准将瓜皮果壳,纸屑杂物等扔进花圃中。

  六、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上水笼头和电灯。学校公物一律不允许带出校门。(除学校领导批准外)

  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将作出赔偿或罚款处理,并将纪律处分。

中学的管理制度10

  一、寝室就寝纪律

  1、坚决服从领导,自觉维护全室成员的利益。

  2、按时起床,在上课、自习、做操、劳动或其他集体活动时,不准在寝室逗留。

  3、按时就寝,打就寝钟后,迅速就寝,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4、不准在寝室内说粗话、不准在寝室内打架、骂人。

  5、不准在就寝时间内相互串门,不准随便挪动自己的'睡位,不准随意调换就寝的寝室。

  6、凡寄宿生未经请假,不准在校外留宿。

  7、发现异常情况,寝室长或其他人员应及时向主管人员或向学校汇报。

  二、寝室卫生管理

  1、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需要打扫寝室,整理内务。

  2、寝室要保持整洁,要做到被子一条线,鞋子摆放一条线。

  3、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手脸,勤洗、勤晒被子及床单。

  4、不乱放用品,不乱抛脏物,不向室外走廊、楼下乱倒污水。

  5、发现有不讲究共公卫生情况要及时制止或向主管人员汇报。

  三、寝室财产安全管理

  1、寝室定时上锁,落锁时间不应该采取任何形式非法入内,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人。

  2、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准在床上打闹。无电时,蜡烛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并及时熄灭。

  3、不随便动他人的物品,经允许方可借用。

  4、爱护公共财产,寝室公共财产实行谁借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

  5、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或学校汇报。

中学的管理制度11

  聚氨脂塑胶跑道是国际田径场比赛的标准场地,它是现代化运动场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了提高塑胶跑道的使用年限,保持其性能的稳定性和色泽的绚丽,也为了使广大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学校规定:

  1、塑胶跑道的使用必须经学校或体育组的安排,有组织按规定进行,严禁任何人随意在塑胶跑道上活动。

  2、跑道是聚氨脂合成的`塑胶弹性体,禁止各种车辆在上面行驶,以防压伤跑道和漏油腐蚀胶面。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人内,运动员或其他人用以治疗损伤的化学物质在塑胶场内禁止使用。

  4、禁止穿刺、切割,严禁在场内吸烟和吐痰。

  5、进场必须穿运行鞋,不得穿高跟鞋和带钉子的皮鞋,跑鞋鞋钉不得超过7毫米。

  6、严禁使用杠铃、哑铃、铅球、标枪、跳绳等器材在塑胶场地上进行训练。

  7、清理积雪和其他杂物时,一定要用扫帚扫,严禁使用铲子铲,以免表层颗粒受到损坏。

  8、塑胶跑道用栅栏封闭后,不在开放时间,不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场地,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中学的管理制度12

  一、单位使用的票据,应指定专人向县财政局、教育核算管理中心购领。

  二、各类票据应有会计负责保管、发放、缴验和结报工作,要建立健全票据使用登记制,严格保管、领用和核销手续,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三、单位对各类票据要严格分清使用范围,不得混用;不准自行购买、自制;不准转让、代开;不准代替发票使用。

  四、票据必须顺号使用。收据联应加盖单位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和收款人的私章。票据使用时填写内容必须规范完整,票据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不得涂改,填错票据应加盖“作废”章,保存其各联备查。

  五、票据缴验结报时要审核收费资金是否足额解入银行帐户,是否规范使用票据,是否按规定标准收费,作废票据各联是否齐全。

  六、单位如发生机构变更或管理票据的经办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将票据登记簿及尚未使用的空白票据填写移交清册,并保存备查。

  七、年度终了,应当将当年使用的各种票据存根收缴销号,交会计归档,各类票据不能跨年度使用。

  八、使用后的`票据,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定期归档保管。票据的销毁按照保管年限根据有关档案销毁规定执行。

中学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种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责任落实到专人,任务落实到部门,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一)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

  (四)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六)定期排查、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八)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九)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任何商业性活动。

  (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十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应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班主任和全体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条学校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灾、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九条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防在萌芽状态。

  第十条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黑板报和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应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缗课,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生活、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和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学校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校园综合治安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校园周边有治安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学校要与家庭、社区以及全社会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有健康情况证明的器质性疾病学生应予以照顾。

  第十八条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九条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众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一条班级组织的集体课外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学校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措施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第二十二条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在校园内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第四章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事故,学校或教师应承担责任。

  (一)学校使用的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或本省安全标准的。

  (二)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三)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四)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卫生、安全标准的。

  (五)学校知识或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六)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七)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八)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十)前列情形之外其他原因造成学生伤害的,依法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学生父母(监护人)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完全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全部责任;部分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中学的管理制度14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部门对艺术教育的有关政策规程,体现我校艺术教育,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方针与政策法规,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学校艺术教育由学校副校长分管,由艺术辅导员、艺术组长与其它艺术教师为主要负责人。

  三、按上级有关规定开足、上足艺术课。

  四、每学期初要制订艺术组与学科计划,学期中要做好学科工作的检查,期末要写总结和经验介绍。

  五、艺术老师必须积极参加有关的.培训学习,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积极开展并参与教研教改活动,做出成绩,形成特色。

  六、积极开展校内外艺术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艺术教育氛围。

中学的管理制度15

  一、使用语音室上课的教师必须经过技术擦作培训,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二、每学期每班第一次使用语音室时,必须对学生进行培训教育。

  三、语音课一般按学校排定的.时间进行,临时变动,应及时与分管责任教师联系,以便合理安排。

  四、分管责任教师应协助上课教师做好课前准备和课后检查工作,保证教学顺利进行。

  五、教师在上语音课之前或之后都应检查有关设备是否完好,用后填写使用情况登记表,如有损坏,及时与分管责任教师联系,酌情处理;若隐情不报,事后加倍处罚。

  六、学生进入语音室后,须接受老师的指导,按座位表就坐,不准随便调换座位。

  七、使用者(学生)应严格遵守使用规则,听音时仔细检查耳机性能。先把音量调到最小,方可开机。听音设备不得作收音、娱乐及其它用。不准拆接电器线路。耳机、话筒应该轻拿轻放,不准敲打。如发现机子故障或损坏,应立即与教师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属不按要求使用而造成损坏则要追究个人责任。

  八、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注意卫生,保持室内整洁;责任教师每天必须检查室内卫生情况,每星期彻底打扫室内卫生。

  九、人离语音室,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并上锁,以保安全;责任教师应每天检查以上内容,以策万全。

  十、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语音室。

  十一、造成损失有相关人员负责赔偿,教师操作不当由教师自行负责;语音室责任教师负责设备安全、日常维护以及卫生等,玩忽职守者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应扣除“教师发展评价”考核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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