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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7 18:08:06 制度

作业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作业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作业管理制度精选(15篇)

作业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m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高处作业,即凡距坠落高度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职责

  本制度的实施由安全环保部监管,作业单位执行。

  4、控制程序

  4.1高处作业分级

  4.1. 1高处高度:

  h2m h 5m; 5m h 15m;

  高处高度分为四个区段:15m h 30m; h>30m

  11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种:

  ① 58.0m/s风速以上;

  ② GB/T42IIII规定的级或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③ 5C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的作业环境;

  ④ 12°C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的作业;

  ⑤ 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⑥ 作业场所光度不足或能见度差;

  ⑦ 1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的规定;

  xxx (单位)公司

  ⑧ 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

  法维持正常姿势;

  ⑨ GB3869规定的级或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

  ⑩ 19.5%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的作业环境;

  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

  2A不存在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规定的类法分级;存在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2B表规定的类法分级。

  4.2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2. 1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3) 《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到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4)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 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验查《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6)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作业管理制度2

  为保证文明、快速、高效装卸,积极打造一流装卸搬运团队,经研究,公司特制定装卸管理制度,望认真遵守。

  一、货物装卸要求

  安全第一,轻拿轻放,堆码稳固,预留通道,横看成行,竖看成列,标签向外,箭头朝上,大不压小,重不压轻,好不压坏,木不压纸,方不压圆,干湿分开。

  第一、装卸人员入职后必须掌握公司仓库区域划分情况,以及各区域的具体功能作用:

  第二、仓库货物堆放要求:各个客户的货物间要留有间隙或其他明显标识区分,以防混淆

  第三、操作员、装卸人员(含叉车司机)入职后必须掌握仓库内各类搬运和装卸设备的.日常维护、正确使用与管理的方法。

  第四、公司的叉车司机必须能进行叉车日常维护和普通故障的排除;装卸人员必须懂得各类手推车的结构、维护与使用。

  第五、叉车作业时,一定要有人员在旁指挥与协助,其他人员不得在旁围观,要特别注意人员与货物的安全,不要损坏被装卸的货物和临近的货物,保证货物堆码与摆放整齐、平稳。

  第六、装卸人员在用各类手推车(老虎车)时,在装货物时不得强行将手推车插入货垛底,原则上要有人从旁协助,以保证货垛底层货物包装的完好性;卸车时不能用抛甩、脚踢的方式使货物快速存放到位。

  第七、装卸人员入职后要学会在捆绑货物、防雨篷布时绳子打活结的方法。

作业管理制度3

  一、总 则

  1.1 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2 生产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 管理内容2.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如下;

  2.1.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1.2 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 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2.1.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2.1.4 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2.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2.2.1 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2.2 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 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2.2.3 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2.2.4 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1-20xx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

  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2.2.5 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2.2.6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2.2.7 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2.2.8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生产部批准;

  2.2.9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

  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2.2.10 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2.2.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2.2.1 2 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2.2.13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反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2.2.1

  4 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2.2.15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

  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2.2.16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2.3 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2.4 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

  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2.5 进入罐、容器、塔、井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

  2.6 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2.7 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2.8 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2.9 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2.10 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三、 附 则3.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作业管理制度4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筒型储存库清库相关人员的基本要求、清库时机和方法选择、清库方法分类和操作要求、验收要求、安全防护措施、环境保护与卫生防护措施、应急处理等。

  二、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种物料的筒型储存库清库作业。

  三、清库人员的基本要求

  3.1经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严重关节炎、美尼尔氏综合症、恐高症、肢体残疾、高度近视、反应迟钝以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清库作业。

  3.2酒后或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者不得从事清库工作。

  3.3参与清库人员应熟悉并掌握高处作业操作技能,熟知所要清理储存库的内部基本结构,了解所要清理物料的基本特性。

  3.4清库前,水泥厂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库操作规程、清库方案的学习培训,以及紧急救援和事故应急处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清库作业。

  四、清库时机和方法选择

  (一)清库时机的选择

  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库内物料特性等情况,宜选择库内附着或堆积的物料已有一定厚度,但不会大面积自行脱落的时机进行清库。

  1、清库作业宜选择白天进行,严禁夜间人工清库。

  2、清库宜确定一个周期。一旦周期确定,既应灵活掌握,又不宜随意变更。灵活掌握是指根据入库物料的数量及其含水量,特别是出料的难易程度,适当提前或推后清库时间。不要随意变更是指当主要影响出料因素(物料含水、气候影响、库的利用程度等)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清库周期不变。不宜等到出料情况严重恶化时才清库。

  (二)清库方法的选择

  1、清库方法与步骤应根据储存库的类型、能力、储存方式,所储存物料的种类和性质,以及清库要求和安全卫生的要求,经全面分析研究后确定。

  2、清库方法的选择原则:尽可能选择机械清库。

  3、清库外包的要求:清库工作如需要外包,必须选择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高空悬挂作业一级资质、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清库公司。清库前,由清库公司提交清库方案与应急预案,报水泥厂书面批准,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

  (三)清库方法和操作要求

  1、清库方法分为机械清库与人工清库。

  2、清库前,必须查清库内情况,制订清库具体实施方案与应急预案。

  3、清库必须先清理库壁挂料,所有库壁挂料清理完毕,方可着手清理库底部堆积物料。清理库壁挂料和库底部堆积物料都必须自上而下进行。

  A机械清库

  1、机械清库的设备主要有空气泵、振动清库器、空气炮、真空车等。

  2、清库操作应严格遵守相应设备的操作规定。

  B、人工清库

  清库作业前准备工作

  1将库内料位放至最低限度(放不出料为止),关闭库底卸料口与库顶进料闸板,禁止放料和进料,挂牌作业。

  2打开库顶人孔门,借助太阳灯照明,观察库壁挂料情况与库底部堆积物料情况。

  3切断储存库上、下游需要停运设备的电源。

  4清理安装有空气炮的储存库,必须切断空气炮气源,关闭所有气阀,放掉空气炮供气罐内的压缩空气,关闭空气炮操作箱。

  4.1检测库内温度,目测库内能见度、含尘浓度,确定是否具备入库条件。

  4.2库内应保持有效的机械通风、适宜的温度和足够亮度的照明。

  5、严格控制入库作业人员数量,清理库壁挂料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

  6、严格控制库内照明电压,清理混凝土或砖混结构储存库时,库内照明采用36V安全灯;清理金属材质储存库时,库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7、当库底堆积物料高于库侧门或库侧门以上有库壁挂料时,应从库顶人孔进入。

  8、当库底堆积物料低于库侧门且库侧门以上没有库壁挂料时,可以从库侧门进入储存库。

  9、清库人员入库前,系好安全带,将安全绳的一端固定在库顶或库侧门的铁护栏、钢管或钢柱上,另一端系在入库人员的安全带上。再用一根安全绳,一端系在入库人员腰间,另一端系在软梯、吊篮或吊盘上,做到双保险。绳索与库顶人孔或库侧门接触处加垫软物,防止绳索被磨断。

  如果安全绳固定在库侧门,当清库人员离库侧门较远时(≥3m),应把安全绳固定端从库侧门移到库顶。

  10清库人员从库顶人孔进库应使用软梯、吊篮或吊盘,不宜使用库内爬梯。库外监护人员应根据入库人员的下降速度,逐渐将安全绳放入,确保入库人员的安全。

  11、清库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要握牢,以免掉落,不能随身携带的工具由库顶监护人员用φ12mm棕绳吊送入库内,禁止往上或往下扔。

  12、当有两人同时清理库壁挂料时,一人不得在另一人垂直上方作业。

  13、清理完库壁挂料,应先将库内立脚处的松软物料清理干净,铺好长木板或竹跳板后,方可离开软梯、吊篮或吊盘,站在木板或竹跳板上清理库底物料。

  14、从库侧门进入储存库内清理库底堆积物料,如果将库内清理的物料放到最低后,库侧门推不开时,则可割开库侧门放料。小心清理出安全平台,并评估其处于稳定状态后,在监护人员的指导下,从库侧门进入一人,脚下铺垫木板后逐渐扩大安全平台。

  15、可用铁锹、镐、锄等工具,逐个水平层面向下清理库底堆积物料,每个层面作业高度不得超过50cm。在上一层面没有清理完毕之前,严禁到下一层面工作。

  16、清库人员操作时,注意脚下踩稳,并有可靠的退路;小心使用工具,避免伤人;注意观察物料有无坍塌的危险。

  17、清理后的物料应通过下料口及时放出。放料时库内操作人员必须撤离储存库。

  18、可采用钢钎或高压空气将库底下料口周围物料清理疏通。如果储存库长时间运行导致库底物料结块,形成堵塞,可先将库底下料口设备拆除,将下料口周围的物料清除,以便库内物料的放出。但下料口周围必须拉警戒线,10m范围内严禁站人,并悬挂警示标志。

  18、清库作业必须做好监护工作,清库作业人员必须始终保持精力集中,每次入库作业时间不宜超过60 min。时刻保持安全意识,警惕库内物料的滑落、塌陷。

  19、清库作业过程中,始终必须实行统一指挥,专人负责。

  20、清库作业完毕,及时清理现场,收好工器具,恢复设备、设施到正常状态,关闭库门。

  (四)安全防护措施

  4.1严格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大风、雷雨天气禁止高空作业。

  4.2清库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防尘风镜、手套,穿好防滑劳保鞋,携带呼吸器。入库前检查所有的安全防护用品、工具、设施,包括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软梯、吊篮、吊盘等,不得出现焊接损坏、化学腐蚀、机械损伤等情况。

  4.3安全带和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带要使用全身式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或仅在腰部系扎。

  4.4清库必须安排专人在库外监护清库作业,库外监护、库内作业及

  库下卸料人员配备专用对讲机联络;库内操作人员携带报警器,遇到紧急情况立即报警;库外指挥、监护与协助人员的总数应超过入库人员数量的1倍以上,不得擅离职守。

  4.5遇到紧急情况,库外监护人员应迅速拉拽安全绳和软梯、吊篮或吊盘,将库内操作人员拉出库。

  4.6严禁人工清库与高压气体、空气炮、库壁振动等同时作业。

  4.7严禁人工清库操作和放料同时进行。

  4.8库内作业时,库顶人孔门必须打开,库侧门尽量打开;库顶收尘器排风机打开,使库内空气处于微负压流动状态;库顶收尘器排灰阀必须关闭,防止收尘灰排到库内。

  (五)煤粉储存库清库安全防护措施

  5.1清理煤粉储存库的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参照4.2执行,但注意口罩应选择防毒口罩,手套、服装应为棉质,不得穿戴化纤类服装、手套。

  5.2清理煤粉储存库前,把库内煤粉尽量放出。进仓前开启库顶收尘器,同时打开库顶人孔门和库侧人孔门,使仓内保持流通状态,抽风一小时以上,并须进行库内CO气体测量,保证清库人员入库时CO浓度为0。

  5.3窑运转时,将收尘器灰斗物料放净。清库之前,电动阀、袋式收尘器回转阀、库料位计断电,关闭库底助流空气系统气源。

  5.4进库前先测量煤粉储存库内的温度,确认库内无煤粉自燃方可进库。如停机后库底部温度超过80℃,或者库顶壳壁温度达85℃,表明煤粉已在库内自燃,应禁止进库。

  5.5严禁在煤粉储存库内或库附近吸烟、点火或动火作业;禁止把火柴或易燃物品及其他非必需的物件带进库内。

  5.6如煤粉储存库底部周边或四角有积煤需靠近铲除时,应先放置跳板。跳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宽度,并须放置牢固;照明橡皮线和灯头绝缘应良好,照明灯不准埋入库内积煤中;铲除积煤应使用木质工具,防止产生火花,引发火灾。

  5.7清库过程中,如发现库内残留的煤出现自燃,清库人员应立即撤到库外,关闭库顶袋式收尘器废气入口挡板及卸料阀,以保护袋收尘器。灭火措施有:

  (1)向库内注入高压蒸汽或二氧化碳。

  (2)向库内注入N2,观察其温度、压力变化,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确认火源完全熄灭后,方可继续进行清库工作。

  5.8在清库作业中,所有需要关闭的电器开关、设备、设施都要挂上安全标志牌,禁止任何人擅自动用与储存库相关的'电器开关、设备、设施。

  5.9清库完成后,操作人员离开储存库时,应注意库内外环境差异导致的含氧量、冷暖变化。

  (六)环境保护与卫生防护措施

  6.1在清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及其他污染物的防治与排放应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规等有关规定。

  6.2清库收集的物料应全部回收利用,不得抛弃和产生二次污染。

  6.3清库操作过程应重视工业卫生,采取相应措施。卫生设施应考虑到清库操作的顺利进行,在有污染和危害之处悬挂标志。

  (七)应急处理

  7.1清库期间,相关的指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骨干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7.2清库现场配备适量的防暑降温药品;配备简单的医疗救护用品。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应具备简单的救护常识,如人工呼吸等。

  7.3清库期间,必须备用一辆救护用车,司机随时待命。如超出工厂的救助能力,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医疗机构发出救助请求。

  7.4现场救助完毕后,要保护好现场,以便事故分析和总结经验教训。

  (八)作业人员的职责

  8.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8.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8.3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清料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8.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8.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现场。

  8.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九)监护人员的职责

  9.1对清料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9.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9.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十)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10.1审批人员的职责

  1)审查《危险作业申请》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到现场了解具体情况。

  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0.2作业过程中涉及到其它特殊作业的按照相关作业管理制度执行。 10.3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十一)考核

  违反本规定者,按照安全管理考核相关制度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调度室。

  附:内部清仓清库危险作业申请单

  危险作业申请单(内部清仓清库)级别B级

  危险作业申请单(内部清仓清库)级别B级

作业管理制度5

  一、基本条件

  1、特种作业人员指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 85)和原劳动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种作业定义的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作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二、培训考核与发证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单位组织申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其安全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三、复审

  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2、复审内容:

  (1)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2)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

  (3)进行健康检查。

  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定员、定人、定岗持证。必须调动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

  4、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

  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作业管理制度6

  1.0目的

  规范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梯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电梯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2机电维修部班组长负责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电梯管理员具体负责电梯的运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巡视监控

  4.1.1电梯管理员每天应对小区内所有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视一次。

  4.1.2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a)曳引电机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是否温度过高(烫手),曳引电机轴承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螺栓是否松动;

  b)减速想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无松动;

  c)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d)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e)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线圈是否过热,制动轮上是否有油污;

  f)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机械选层器、测速机等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g)通讯设施是否灵敏畅通,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h)轿照明是否正常,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i)厅门及轿门踏板是否清洁干净;

  j)轿厢和对重导靴油盅油量是否足够;

  k)电梯运行有无异常振动或声响,舒适感有无明显变化;

  l)开关门有无异常(顺畅),轿厢内应急灯是否可靠;

  m)底坑限速器、张紧装置、开关可碰铁距离是否异常;

  n)补偿链是否有异响;

  o)底坑有无积水或赃物。

  4.1.3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电梯管理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发生火灾的处置:

  a)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管理员应立即击碎玻璃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应使乘客保持镇静,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

  b)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电梯管理员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干粉和1211灭火器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c)对于上述两种情况,电梯管理员应及时通知小区消防中心,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2.2电梯湿水的处置: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浸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断开电梯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一层,断开电源总电源;

  c)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

  d)发生湿水时,应迅速阻断漏水源;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抹布擦拭、热风吹干(温度不能太高)、自然通风(用工厂用鼓风机)、更换管线等。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达到要求并且试梯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4.2.3停电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时的困人救援按《电梯困人救援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电梯机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如需要进入,须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4.3.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机房内应配足消防器材,禁止吸烟。

  4.3.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3.4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4.3.5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管理员保管,管理员不得私配钥匙。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4.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电梯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电梯运行日记》表上签名。

  4.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接班时发生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对于电梯运行情况,应完整、规范的记录在《电梯运行日记》表内,于每月的3号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记录

  《电梯运行日记》

  6.0相关支持文件

  《电梯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作业管理制度7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规程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保障:有效控制车辆进出,防止未经授权的车辆进入,降低盗窃和其他安全风险。

  2.交通秩序:规范车辆行驶路径,避免内部交通混乱,提高道路使用效率。

  3.资源管理:合理分配停车资源,保证员工停车需求,优化停车场利用率。

  4.法规遵守: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交通法规,避免因管理不当导致的.法律纠纷。

作业管理制度8

  1. 目的

  为使厂区的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作业内容、方式及频率,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 适用范围

  xxxxxxx有限公司

  3. 名词定义:

  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本公司目前涉及到的特种设备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

  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与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操作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11)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直接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非电业系统的.电工(包括维修电工、值班电工、安装电工);

  2)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行车工、码头吊操作工、塔吊操作工、汽车吊操作工等);

  3)锅炉司炉工;

  4)压力容器操作工;

  5)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

  6)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

  7)电梯操作工;

  8)建筑架子工;

  9)需经劳动部门发证的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如危险化学品管理员,消防监控系统作业人员等)。

  本公司目前涉及到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维修、值班);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叉车);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金属焊接作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员;消防监控系统作业人员;制冷作业。

作业管理制度9

  一、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衡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4.工件材料等应堆放整齐,高度不许超过2米,高比宽不大于2比1。

  三、生产区域地面状态

  1.车间安全通道应以醒目的划线界定。

  2.车间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8米。

  3.保证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或侵占。

  4.为生产设置的坑、壕、池等应有牢固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5.作业场所的工业垃圾、污油、污水及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6.人行道及空地应平坦,无绊脚物。如有绊脚物应设醒目标志或防护措施。

  四、防尘、防毒(含物理因素)设备设施

  1.防尘防毒设备应完好,能正常运转、排尘排毒效果好。

  2.主管道和支管道应无破裂、泄漏。

  3.集尘(毒)风罩应完好、有效。

  4.闸板应灵活可靠,无破损。

  5.滤料(或元件)及时清洗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6.不产生严重的.二次扬尘(毒)。

  7.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合格率指标应按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考核。

  8.电离辐射、微波和高温等物理因素作业点的防护设施及操作者防护用品应完好,符合标准。

  五、工业噪声

  1.和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2.对产生噪声的和产过程和设备,工艺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3.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评审。没有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现有场所见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生产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未达标前,可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职工健康。

作业管理制度10

  1、设置合适安全的上下船扶梯,并在上下船扶梯位置铺设安全网。

  2、进入作业区的人员必须在“消除静电”铜牌处消除人体静电,不准带手机、钥匙,严禁穿戴铁钉鞋、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3、标明进出方向,保持畅通,夜晚设置适当的照明,照明灯具必须是防爆型。

  4、清洗舱场所严禁吸烟。

  5、进入清舱作业场所的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鞋和工作服。

  6、在甲板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并应在甲板配备适当的救生圈及救生绳索。

  7、配备足够的呼吸用防护具、防毒面具或其他防护具。

作业管理制度11

  运行规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延误,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2.保证质量:明确的质量标准和控制措施,有助于维持产品和服务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3.降低风险:规范操作,防止因人为错误导致的.安全事故和法律纠纷。

  4.促进沟通:清晰的规程有助于各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减少误解和冲突。

  5.培养人才:系统的培训和发展计划,有助于培养专业人才,提升企业竞争力。

作业管理制度12

  1、教室布置作业要明确,内容要精选,分量要适当,要体现好、中、差等不同层次学生的`不同要求。

  2、杜绝机械重复或惩罚性作业。

  3、课内作业要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当堂完成。

  4、家庭作业:一二年级不布置作业,三、四、五年级书面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

  5、对学习困难的学生作业教师要面批并辅导。

  6、严禁侵占学生休息时间在中午或课间,有意或无意布置作业练习,或叫学生到办公室完成作业。

  7、检查作业要及时,批改作业认真,课堂作业与作文必须由教师亲自批改,错误要记录,原因要分析。

  8、作业讲评要严格,教师评语要有鼓励性、激励性。

  9、作业写清批改日期,批改详实,写好等级。

  10、作业要达到规定次数,语文隔日一次,大作文两周一篇,小作文每周一篇,数学一日一次,英语隔日一次,科学、品德每课一次。

  11、其他非测试科目要有相关的学习笔记。

  12、二至五年级语文教师要指导学生写日记,一年级要指导学生写每日一句的写话训练。

作业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实施的建设、检维修、改造等项目中的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转动设备检维修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对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

  第四条项目实施部门应向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提出安全组织、技术和管理要求,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严格贯彻落实。

  第五条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训不合格的严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向项目实施部门提出危险作业申请。项目实施部门应在对安全组织、技术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进行核实基础上进行审批,确保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涉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应事先征求业务部门意见。审批单应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危险作业申请审批表实行一处一审批,不应用一张危险作业申请审批表进行多处危险作业。

  第三章作业要求

  第八条动火作业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性作业。

  (一)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危险作业申请审批表不动火、动火安全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不落实不动火。

  (二)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用火。

  (三)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应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作业申请重新审批。

  (四)在动火作业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米范围内及下方不得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作业。

  (五)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其含量超过所在区域空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危险作业申请审批表上注明。

  (六)作业人员要清楚工作内容,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焊接和切割作业时,设置监护人员,设置警戒线或隔离,排净易燃易爆介质,清除周围可燃物质。

  (七)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应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0米,并远离热源,严禁在烈日下暴晒。

  (八)电焊时保证接头和线路完好,防止发生漏电。在高处焊接或切割时,清除下方所有可燃物,对地沟、窨井、电缆等进行遮盖,放置接火盆,防止火花溅落。

  (八)不得擅自扩大动火范围。

  (九)作业人员离开检修现场时,应切断施工电源,搞好现场清洁。

  第九条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炉、罐、仓、管道、烟道、下水道、污水道等封闭、半封闭的设备、设施及场所的各类施工作业,也即进入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进行的作业活动。

  (一)作业单位应事先辨识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合格才能作业。

  (二)作业单位应事先向作业人员告知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准备好应急救援物资,设置警示牌。

  (三)设置外部监护人员,监护人应由有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保持通信联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中断作业并撤离现场。

  (四)因密闭空间环境较差,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实行轮班制。

  (五)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应采用取下电源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需要用电时,应使用安全电压。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逐项登记;完成作业离开有限空间时,应清点作业工具、材料的数量并全部带出,不准留在有限空间。

  (七)受限空间作业应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在缺氧、有毒环境中作业,应佩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作业,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电器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穿戴防静电等防护服装;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作业,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穿防腐鞋。

  (八)带有未加防护的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九)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

  (十)作业完成,务必清点作业人数,确保作业人员全部撤离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同时拆除各种警示牌。

  第十条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垂直距离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一)不能上下同时垂直作业,高压线下禁止作业。

  (二)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不能高处作业。

  (三)避免夜间高处作业,如需夜间高处作业要评估风险,制定安全措施,保证有充足的灯光照明。

  (四)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五)指定现场安全监护人员,设置警戒线或围栏。监护人员要加强监控和联络,出现异常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安全快速撤离现场。

  (六)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病症、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休息。

  (七)高处作业人员应熟知工作内容,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八)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九)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备是否坚固牢靠。

  (十)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作业时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十一)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完善。

  (十二)带电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使用绝缘工具或穿绝缘服。

  (十三)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刚瓦、石棉瓦、瓦棱板结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人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十四)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十五)发现高处作业时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吊装作业是指在生产、检修和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一)吊装作业前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指派专人监护。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二)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三)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四)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及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五)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六)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七)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八)操作人员应服从指挥,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险情。

  (九)吊装作业严禁下列行为

  1、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准进行起重操作。

  2、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3、严禁起吊易燃易爆物品。

  4、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5、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6、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7、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8、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9、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10、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11、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第十二条动土作业是指进行地面挖掘、钻孔、打桩、爆破、建构筑物拆除等各项动土作业。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二)指定现场监护人员,作业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三)避免夜间作业,如需夜间作业要评估风险,制定安全措施,保证有充足的灯光照明。

  (四)动土作业前,作业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动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作业单位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五)动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动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动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

  (六)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告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的场地。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的。

  (七)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有关部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八)雨期和解冻期在土方工程内作业时,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施工。

  (九)动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

  1、立即停止作业。

  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

  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值勤。

  5、通知设计、监理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

  (十)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车辆、人员等安全通行。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作业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进行的作业。

  (一)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二)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三)临时线路施工必须在安全监护人监督下进行。

  (四)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五)临时线路必须沿墙或悬空按固定线路架设,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线路必须与负荷相匹配,必须设总开关控制,如有分路应设与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露天作业的要有防雨措施。

  (六)临时线路必须设有专人负责,实行安装、使用、拆除全过程管理。

  (七)临时线路上的作业,停送电等事宜均按固定线路规定进行,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保用品。

  (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切断与设备连接的电源,在开关箱或总闸上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九)检修设备和处理故障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整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定值。

  (十)项目实施部门每天应进行两次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十一)作业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第十四条转动设备检修作业是指有驱动机带动的转动设备,如泵、压缩机、风机等检修作业。

  (一)检修带电设备,先联系相关人员切断电源,在开关箱上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

  (二)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

  (三)拆除设备防护设施必须使用工具进行拆除,禁止用手锤直接击打,防止金属碎片飞出伤人。

  (四)对于正在运转中的设备,不准装卸和校正以及修理工作。

  (五)转动机械检修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确认无人员或工具留在机械内部后,方可启动。

  (六)转动机械检修完毕后,转动部分的防护罩应牢固地装复,否则不准启动。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具体实施危险作业单位应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作业现场管理,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实施部门对批准的危险作业应指定专人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作业单位遵守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或违章行为,督促立即整改。

  第十六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将危险作业列入安全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

作业管理制度14

  一、从事电气、焊接、氧化工艺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由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特殊工种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做好年检和培训工作。

  三、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所属单位或安全环保部门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离岗复工时必须经公司安环部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四、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安全环保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作业管理制度15

  一、作业布置

  l、课堂作业内容要精选。教师要按照数学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根据学生实际学习状况,分层布置作业,提高作业针对性,不布置或少布置机械重复性作业,更不能把做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2、课堂书面作业要有统一的作业本,作业本封面一律用钢笔清晰填写校名、班级、姓名。封面封底不得乱涂乱写,保持整洁。一本作业本一定要用一种色笔书写;、每次均写上批改日期。三~六年级学生画好分数格。长3厘米、宽1.5厘米的长方形对分,后面写好日期。每次作业与上次作业中间空1行,同一次作业中的两题之间空1行。

  3、作业难易要适度。要根据学生实际能力选取作业题,合理搭配,由易到难,难易适度。对作业规范、完成时间等要提出明确要求,对作业中的难点和疑点要进行必要的提示。控制作业量,平衡作业负担。布置作业要有全局观念,

  4、作业总量要适当。要控制课堂作业总量,突出重点,精选精练,课堂作业尽量当堂完成,时间安排在8-10分钟,每次作业的量不能过大,也不能太少,要能起到巩固和检测的作用。

  二、学生作业要求

  1、每次作业中的书写力求端正,字迹清楚:每题前都应写上该题的题号。每次作业应书写清楚,字体规范,大小匀称。一般数学要写在横格三分之二位置上(偏向下方,上面空出三分之一)。汉字或数字均应靠近下边的横线。高年级进行分数四则计算时,分数应占两格(即分数线在横线上),同时等号、运算符号也相应移动;但在其它情况中出现分数的书写(如填空)与一般的数字相同,只占一格即可。

  2、在进行脱式计算时,算式不要顶格写,等号要顶格写并且上下对齐,不要出现同一行中有两个或以上的等号的现象;在解方程时,要先“解”字,再求解,不要出现连等的现象。式题,横式抄题一般前空两个字位置,如算式较长需换行时必须把整个数字连同运算符号一起换行,不能将数字分开写;竖式计算一般列在横式下面居中位置,如验算可将竖式位置适当移向左边,验算竖式必须并列在算式竖式的右边,竖式中的'较长横线要求用直尺划。作图必须使用工具,作线段也应用直尺。

  3、应用题的单位名称、最后答语要书写完整。

  4、有错题需订正:若在面批时有错,则只要将原题擦去后订正在原处即可;若在其它情况下需订正,在教师批语下一行写上“订正”,另起一行订正。

  5、关于作业本中有错时,面批的可以让学生将原来的错题擦去后订正在原处;也可以在教师规定的地方订正,但一定要写上题号。

  三、作业批改

  1、作业批改必须认真、规范,批改符号要规范美观,要用红笔逐道批改,不要打大而长的对和错号。

  2、评定等级“甲、乙、丙、”和“优秀、良好”及鼓励性的批语一定要写规范字。

  3、批改日期,当天作业,当天批改。每次均写上批改日期。低年级作业批改日期写在作业等第的右下方。中、高年级将等第写入分数格。

  4、订正要求

  当学生作业有错误,时,应换行顶格写上“订正:”,提醒并督促学生及时订正。再次批改时,如订正正确,要在正确的解法上打上“√”;

  若订正后仍旧错,则请学生在刚才订正的地方重新订正。对学生作业要有规范化要求,严格训练。书写要工整,作业要整洁,格式要规范。不合规范的要求重做,未做的要求补做、补交。

  5、作业必须教师亲自批改,不能让学生代教师批改,不能聘请

  别人代批。学生数学课堂作业次数不少于所上课时数的80%,补充习题全批全改,《与课堂同行》或《练习与测试》不少于所做作业的60%,

  例:

  练习

  1、解方程

  一个数的4.6倍比9与0.3的积多4.2,求这个数?

  解:设这个数为*

  4.6*-9×0.3=4.2

  4.6*-2.7=4.2

  4.6*=2.7+4.2

  4.6*=6.9

  *=1.5

  2、 脱式计算

  [0.84+(3.8-7.7÷2.5)]×4.5 12.56-7.8+8.44-2.2

  =[0.84+( 3.8-3.08)]×4.5=(12.56+8.44)-( 7.8+2.2)

  =( 0.84+0.72)×4.5 =21-10

  =1.56×4.5=11

  =7.02

  3、 问题解决。(题目省略)

  解c=(a+b)×2解 s=ab

  =(4.4+2.5)×2 =4.4×2.5

  =6.9×2=11(cm2)

  =13.8(cm)

  答:长方形的周长是13.8厘米,面积是11平方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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