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1 10:21:04 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5篇[优秀]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5篇[优秀]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

  一、目的规范电梯安全管理流程,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的管理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适应于公司电梯的管理。

  内容

  一、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电梯司机相关职责:

  1、自觉执行国家各项政策和法令,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2、熟悉本岗位工作,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3、贯彻、坚持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场地的整洁,执行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

  4、不经请假与准许,不得擅离职守,不准把电梯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5、每天早上在开梯前,应对电梯进行试梯运转,一切正常方才可开梯工作。

  6、电梯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机,并通知维修人员,与维修人员共同检修,待机时间不得离开岗位,并出示故障启示牌。

  7、操作员须持证操作。禁止违章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二)电梯维保人员相关职责

  1、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领会并执行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工作中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和信誉。

  3、负责执行电梯保养合同所规定的贵方各项条款。

  4、代表贵公司与本公司办公室管理处处理电梯保养、维修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

  题(合同范围内),重大问题逐级汇报。

  5、认真及时填写备忘录,实事求是的填写保养、急修等各项报表。

  6、负责根据备件消耗情况申报电梯备件需要计划。

  7、负责我处电梯按时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8、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电梯保养技术规范及工艺要求。

  9、在保养工作中严禁违章操作,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规范。

  10、按时完成保养工作量,保证及时、周到的服务。

  (三)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

  2、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做好电梯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的保存。

  6、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7、根据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电梯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情况。

  9、参加电梯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二、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操作人员每天开梯前,应进行以下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机,报告维修人员,等故障处理完后,才能正常运行电梯。

  A、检查轿箱内的卫生照明状况是否良好,有无杂物。

  B、检查开关门是否正常。

  C、地坎内是否有异物,门机运转是否异常。

  D、检查安全触板是否可靠。

  E、检查运行当中有无异常声音或抖动现象。

  F、检查大厅内是否有杂物影响出入电梯,层楼显示灯是否完好,基站锁有无损坏。

  三、常规检查制度:

  1、电梯维修人员每天应对所有电梯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检查出来的故障,能及时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报告有关部门,等故障处理完以后,才能运行电梯。电梯维修工每天巡检内容如下:

  A、机房内的卫生环境是否良好。

  B、控制屏内各电气部件是否有异常,变压器是否过热,电压是否正常。

  C、曳引机运行是否平稳无撞击及振动声,曳引轮是否有落槽现象。齿轮箱的油位置是否正常。

  D、曳引电动机的运转是否有异常声音,温度是否偏高,风冷是否良好。

  E、制动器是否动作灵活可靠,制动闸瓦和制动轮表面是否有油污,有无檫皮现象,制动时有无跳动和噪声。

  F、限速器的夹钳口处有无异物,旋转是否良好。

  G、钢丝绳磨损是否符合要求。

  四、维修保养制度:

  1、电梯应由专人负责维修保养,经常检查各工作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现象应暂停使用,待修复后方可使用。

  2、根据使用单位的具体情况,电梯机房内或附近,设置维修人员值班室,并应有电话和卫生设施,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值班维修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时刻注意电压的波动和变化,一旦电梯发生故障,做到随喊随到,及时排除,使故障停车时间减少到最少。

  3、每天对设备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使机械、电器保持清洁,特别是各继电器的接点保持灵敏,接触良好。

  4、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设施和电器控制部分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每层的厅门要严格检查,在厅门则边决不允许有扒开厅门的可能,否则予以修复。

  5、每三个月对电梯的所有机械、电器等传动控制与安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进行必须要的调整、维修和加润滑油。检查范围包括机房、井道和底坑。

  6、每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技术检验,检查所有机械、电器安全设施的工作情况,修复、更换磨损严重的零部件。

  7、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可在三至五年内对电梯进行一次大修。包括各活动部位的轴承拆洗、加润滑油,调整蜗轮减速机的油箱清洗更换新油等。

  8、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做到随时检查及时修理,对在电梯进行检查和修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作详细的记录,以便系统考核各部件的故障情况。

  9、如电梯长时间不用,没有维修人员值班时,必须拉掉电源开关。

  10、平动盘车时用的松闸帮手,应悬挂在面房内醒目、方便取拿的地方。

  五、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使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电梯钥匙实行专人管理,电梯钥匙与其它钥匙分类保管。

  七、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不予录用。

  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八、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救护人员需保持镇静,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并告之具体情况。

  2、与乘客取得联络,稳定其情绪,并告诉乘客已采取急救措施。

  3、确定统一指挥、监护、操作人员。

  4、切断机房总主电源,确认厅门、轿门是否关妥。通知轿厢内人员不要靠近轿门和试图打开轿门,注意避免被货物碰伤、砸伤。

  5、机房人员与其他救援人员须确定联系方法并保持良好联系,操作前须先通知各有关人员,得到应答后方可操作。

  6、机房内盘车操作时至少两人协同作业,一人盘车,一人松开抱闸,并注意平层标记。

  7、电梯轿厢移至平层处,将刹车恢复到制动状态。

  8、确认制动可靠后,放开盘车手轮。

  9、通知有关人员机房操作完毕,可打开电梯厅门、轿门放人或卸货。

  10、查看是否有乘客受伤、货物受损。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2

  1、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电梯驾驶人员

  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3

 一、电梯必须在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且《合格证》必须张贴在显著位置。《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二、电梯司机必须统一考核后持证上岗,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考核。

  三、制订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人手一册,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电梯的钥匙由电梯操作人员及电梯维护管理人员持有和管理。

  五、为保证电梯运行安全,电梯维护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安全装置的'可靠性,定期进行安全机构运作试验及整体性试验。

  六、制定乘客须知,张贴或悬挂在电梯轿厢内,向乘客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对人为破坏电梯设备的要责令当事人赔偿。

  七、电梯乘坐人员在发现电梯运行有异常或出现故障时,不得自行处理,应立即拨打报警求助电话。因乘坐人员自行处理,而造成的人员伤害及对电梯造成的损坏,由乘坐人员负责。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4

  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新增人员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3、进入现场后做好井道厅门防护方可施工。

  4、井道施工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5、井道施工不能赤膊、穿拖鞋作业。

  6、严禁酒后作业。

  7、严禁使用安全带吊装设备。

  8、严禁把厅门钥匙借与无证人员。

  9、库房内应配备防火设施,严禁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取暖器。

  10、走梯施工时,电梯轿顶施工人数不能超过4人。

  11、有脚手架施工时,应按要求设置安全网。

  12、安全员必须佩戴安全员袖套,如离开工地必须临时指定其他人员负责。

  13、开箱物品不能随意乱堆乱放,进入库房的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库房清洁、无烟头。

  14、各电器元件必须防水、防潮。

  15、机房导向轮、轿顶、对重反绳轮应放在干燥位置,作好防雨措施。

  16、导轨堆放整齐,有保护。

  17、厅门、轿门及轿厢壁板不能堆放在库房时表面必须有保护。

  18、顶层井道脚手架搭设符合要求安全牢固。

  19、对重块压杆坚固且用强度足够的铁丝或钢绳给对重块作二次保护。对重块数须确保电梯不溜车(至少大于轿厢载重的'60%)。

  20、动慢车后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实验有效,电器开关有效。

  21、动慢车前缓冲器必须安装及加油。

  22、走车施工在轿顶或轿厢底板上搭设脚手架必须做保护。

  23、动车后不能短接机房急停,限速器开关,轿顶急停开关。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发挥其高效、节时、方便的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1、开始工作前,电梯操作员应控制电梯上下试运行数次,观察运行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需注意电梯的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3、认真做好电梯轿厢、轿厢门及其他乘用人员可见部分的卫生工作。

  4、轿厢的载重应不超过额定重量。

  5、轿厢的载物体积不能过大。

  6、运送重量较大物品时,应将物件放置在轿厢的中间部位。

  7、乘用人员不得在厅与轿厢中间(骑跨处)停留或谈话。轿厢内禁止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吐痰。

  8、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需预先通知电梯操作员,以便采取稳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电梯停开:

  ①超重不开。

  ②安全装置失效不开。

  ③物体过大,门关不上不开。

  ④物体堆放不稳不开。

  ⑤物体超出轿厢内部空间不开。

  ⑥厅门、轿厢门关闭不好不开。

  ⑦有人把头、手、脚伸出轿厢不开。

  ⑧轿厢运行速度不正常不开。

  ⑨电梯有异常声响不开。

  ⑩检修人员在轿顶或轿底坑内不开。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6

  一、电梯驾驶员要做到五要、五不要:

  1.要有安全操作证方可驾驶操作电梯,不要让无证者操作电梯。

  2.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不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3.要用手操作电梯开关按钮,不要用身体其它部位或物件去操纵。

  4.要站在轿厢内或层门外等候,不要跨在轿门和层门之间停留。

  5.要服从检修人员的指挥,不要听从在场的其它人员的.指挥。

  二、电梯驾驶员每日行驶前、行驶后和行驶中的各项检查工作:

  1.电梯驾驶员在开启电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首先要看清电梯轿厢是否确实在本层站,然后才可进入轿厢,切勿盲目闯入造成踏空坠落事故。

  2.进入轿厢打开照明,检查轿厢是否清洁,层门、轿门地坎槽内有无杂物,轿内照明、电风扇、装饰吊顶、操纵箱等器件是否完好,所有开关是否在正常位置。

  3.打开电源开关,检查讯响器、轿门、层门楼层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

  4.进入机房检查弋引机、限速器、控制屏等工作是否正常,机械结构是否有明显松动现象和漏油状况,电气设备电线接头有否脱落松动,接地是否可靠。

  5.驾驶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电梯,如果必须离开时,应将电梯开到基站,关掉电源开关并关好层门方可离开。

  6.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重量,运载货物时应注意重心,将货物放在轿厢中间。

  7.在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前,轿厢内不准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

  8.告诉乘客不要在轿厢内蹦跳,以免引起电梯安全钳误动作而发生困人事件。

  9.电梯驾驶员应仪表大方礼貌礼貌,不与乘客争吵。服务时间不做私货,不与亲友闲谈。

  10.电梯使用过程中停电、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关掉电源,告诉乘客坚持镇静,听从指挥,然后利用通讯工具通知管理及维修人员,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放人。

  11.工作完毕,做好轿厢内、层门、轿门地坎槽内杂物清洁工作。

  12.关掉电源开关及轿内照明、电风扇、层门和轿门。13.驾驶员应将电梯回到基站停放、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14.顶层高度不够,对重缓冲距坚持在以下。

  三、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电梯机房门必须上锁,通往机房的通道必须通畅。

  2.机房内坚持空气流通,应供给足够的照明,配备消防器材。

  3.机房应防止墙壁与天花板渗水,门窗玻璃要齐全。

  4.不将机房作其它用途。

  5.应坚持轿厢内、层门、轿门地坎槽内清洁。

  6.轿厢顶部应定期清扫。轿顶不得放置其它杂物。

  7.轿厢内一般不得使用机动叉车装卸货物。

  8.勿让幼儿单独搭乘电梯,勿用硬物敲打电梯按钮,以免发生意外。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应急处置、监督管理以及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电梯,是指具有载人功能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自用电梯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纳入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实施监督检查,建设和维护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向社会定期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进电梯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事故调查,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行为。

  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使用管理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正确使用电梯。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电梯安全知识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幼儿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意识。

  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布投诉和举报方式。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电梯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可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七条 鼓励电梯所有权人或者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参加与电梯安全相关的保险。

  第二章 选型配置与施工管理

  第八条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依附设施的工程设计和电梯的选型与配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并与建筑结构、安全使用需求相适应。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对电梯依附设施的设计、电梯选型与配置未作规定,或者电梯的使用环境、条件和实际运作工况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部门提出电梯选型与配置要求,协调确定建筑设计方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根据建筑物结构的安全要求配置电梯。

  第九条 电梯应当具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救援等功能;电梯轿厢内应当实现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

  鼓励在用乘客电梯加装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鼓励电梯配置具有物联网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

  第十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并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应当建立质量追溯登记制度,有质量保证期限的应当在登记中注明。

  电梯交付使用前,除必要的调试和试运行外,禁止使用。

  第十一条 电梯轿厢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装修重量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

  第三章 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 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对电梯使用安全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未移交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二)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单位;

  (三)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被委托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四)出租场所的电梯,可以约定使用管理单位;没有约定的,出租方为使用管理单位;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二)采购、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

  (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公开值班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存档;

  (四)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对维护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签字确认。维护保养单位变更的,做好安全管理衔接工作,并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并及时更新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电话以及保险信息标识等;

  (七)保持电梯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有效使用、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八)运载物品可能造成电梯故障或者损坏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九)电梯因故障需要暂停使用的,在出入口设置停用标志,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直至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十)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安排安全人员值守;

  (十一)对有视频监控的电梯进行实时监控,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三十日;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台账以及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的生产、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当向使用管理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使用管理单位变更的,原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三日内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完整移交给新的使用管理单位,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变更后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五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不得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

  第十六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以下电梯实施重点管理,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自行检查的频次和维护保养的项目、频次: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

  (四)超高层建筑使用的;

  (五)其他情形需要重点管理的。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的电梯和近两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电梯,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乘客应当文明、安全乘用电梯,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停用的电梯;

  (二)超过额定载荷使用电梯;

  (三)强行开启、撞击或者倚靠电梯门,用身体、物品阻挡关门;

  (四)在电梯轿厢内打闹、蹦跳、吸烟或者抛掷杂物,在出入口滞留;

  (五)损坏或者拆除电梯部件、附属设施、标志、标识;

  (六)在运行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攀爬、逆行,在自动扶梯上使用手推车、婴儿车等;

  (七)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九条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实施维护保养;

  (二)现场作业不得少于二人,作业现场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受理故障报告;

  (四)实施或者配合应急救援;

  (五)建立维护保养档案,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维护保养标识;

  (七)对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八)指导和协助使用管理单位完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告知使用管理单位,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三)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未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的;

  (四)报停、报废后继续使用的;

  (五)存在违法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或者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第四章 检验、检测与安全评估

  第二十一条 对电梯进行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监督检验,检验工作完成后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向电梯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一)停用一年以上需要重新使用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者设备事故等致使电梯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计划继续使用的;

  (三)其他需要检验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提出电梯定期检验、检测要求。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接受检验、检测要求时约定时间并按时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同时将检验、检测信息传输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还应当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经核准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判定的综合安全状况等级,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或者消除安全风险: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主要部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的;

  (三)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并经所有权人同意的;

  (四)其他情形需要安全评估的。

  第二十六条 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在出具评估报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评估信息。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演练。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应当与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八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以及应急处置平台接到乘客被困等报警后,应当按照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即时响应处置。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第二十九条 供电企业计划停电,应当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使用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接到停电通知后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停止电梯运行。

  因意外停电,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轿厢进行检查,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解救被困人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梯部件或者安全保护装置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电梯轿厢装修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编造虚假维护保养记录不真实履行维护保养义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其他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电梯的生产,包括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8

  1、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2、管理公司管理员每天对电梯全面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有关人员处理。

  3、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在周检时组织人员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4、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按文件规定对电梯分包方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能承担电梯保养工作。

  5、物业管理公司对电梯保养和维修工作进行检验。

  6、物业管理公司设立报警点,保证电梯发生故障时能接到警报。

  7、在电梯机房和值班室悬挂《电梯困人求援规程》,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严格按规程进行。

  8、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不合格未取得《准用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9

  1、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2、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员每天对电梯全面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3、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在周检时组织人员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4、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按程序文件规定对电梯分包方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能承担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5、物业管理公司对电梯保养和维修工作质量进行检验。

  6、物业管理公司设立报警点,保证电梯发生故障时能接到警报。

  7、在电梯机房和值班室悬挂《电梯困人求援规程》,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严格按规程进行。

  8、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不合格未取得《准用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0

  1、熟悉电梯方面的各种法令、法规和有关条例。

  2、认真贯彻执行政府有关部门政策、法令和上级对电梯管理的各项指示、要求和规定。

  3、制订电梯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执行。

  4、制定电梯安全管理目标,包括各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各级安全负责人的职责,并监督贯彻执行。

  5、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对电梯安全运行情况、电梯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定期进行电梯安全管理情况抽查和总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认真听取对安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7、加强电梯的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力度,减少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8、指导培训工作,提高电梯公司员工技术素质。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1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应对机房的电器和机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尽量保持电梯轿厢内及各层电梯厅门口处的卫生,不要使用电梯运载未做好妥善包装的液体、粉尘物质和垃圾,以避免造成对电梯的严重污染而导致发生设备损坏甚至造成触电或火灾事故。

  检查司机交接班记录。

  2、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电梯的使用要求,禁上危险、超重、超体积的物品。更加重视日常对电梯的使用管理及巡视、保洁工作。并配备一些必要的保洁用品(如吸尘器、小毛刷、棉纱、不锈钢光亮剂……),以求最大限度的延长电梯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运行状态。

  3、应避免因电梯运载超高、超宽、或超过电梯额定载荷的货物而加大了电梯部件的磨损或导致电梯设备的损坏。若必须要运载物品,应先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在事先通知本电梯管理部门并获得同意后,方可运输。并应本着“少拉、多次”和装运货物时应该将货物尽可能平均的放置于电梯轿厢内的原则进行。

  4、应至少每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5、每月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

  6、每季度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调整和修复以下内容:曳引机注油、导轨打蜡、油杯注油、更换门导靴、轿厢导靴衬板、更换破损烧蚀的安全开关和继电器等。

  7、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制定整改计划(更换曳引机、清洗导轨工作面、控制柜除在检修安全回路、更换磨损和不可靠机械电器部件)。

  8、根据电梯性能和使用频率,可在三至五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洁曳引机、更换摩擦片、检修控制柜、更换钢丝绳、做平衡系数实验等)。

  9、电梯长时间停用或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应做好纤细记录并报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建立《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对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在投入运行前须进行试运行,以检查各部位是否工作正常,有无异响及异味,通风、照明是否良好,观察有无其它异常现象。

  2、搞好轿厢、层轿门清洁卫生,清理门地坎滑槽内杂物,保证电梯门的.正常开闭。

  3、严禁电梯超载运行,禁止运送超大、超长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4、禁止在电梯运行中使用三角钥匙开户层门。

  5、不得短接层门或轿门电气联锁。严禁在层门或轿门敞开的状况下,用检修速度作正常行驶。轿厢未停稳,不准打开轿门;6、电梯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并协助检修人员工作;

  7、季检和年检应由两人以上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8、电梯在检修、检验及打扫卫生时(包括加油),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开关。厅门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检修运行时,不准载货或载客。

  9、进入底坑作业时,应将底坑检修急停开关断开,以保安全。

  10、进入轿顶检修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

  11、轿顶或底坑检修时,使用的手灯其工作电压应为36V安全电压,双线圈变压器。

  12、.严禁维修人员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在厅门地坎探身到轿顶作业。

  13、轿厢内应悬挂司机“操作规程“和“乘梯须知“。

  14、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应启动紧急报警装置,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处理,并协助检修人员工作;

  15、电梯困人救援操作规程:电梯管理员或援救人员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使其保持镇静,等待救援,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准确判断轿厢位置,保证层轿门可靠关闭;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轿门,疏散乘客;关闭层轿门,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处理。

  16、电梯层门三角钥匙开锁后,须检查紧急开锁装置是否可靠复位,防止开锁后层门未能有效的重新锁上。

  17、发生火灾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当电梯到达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若是井道或轿厢内失火时,应设法使轿厢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离,电梯管理人员切断电梯电源后采用绝缘灭火器灭火。火灾发生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18、发生地震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应设法使电梯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离乘客,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地震停止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19、当电梯井道内进水时,电梯管理人员一般应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后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如水已经将轿厢淋湿,无论何层应立即停用电梯,且切断电梯电源。然后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水灾过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20、上岗前不得饮酒,轿厢内禁止吸烟;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制定的电梯安全运行规范进行管理。定期参加和接受相关主管单位的业务培训,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正确判断和及时处理各项工作。分管单位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禁止任何无合法资格的单位和人员从事电梯维保业务,电梯用户必须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签订维保合同。需自行维保自用电梯的单位,必须按《条例》的规定申办电梯维修许可证。

  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施工检查。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标识清楚,安全信号正确,防护设施完好,工作场所整洁,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不能马上解决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做好电梯服务工作,定期巡视电梯运行情况;,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标识清楚,安全信号正确,防护设施完好,工作场所整洁,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按要求及时整改,不能马上解决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配合做好每年一次的电梯年检工作和各项检查考核工作。确保客户及工作人员乘电梯的方便和安全。

  4、督促驾驶员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遇到电梯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设法让乘客就近安全离开电梯;认真做好电梯运行安检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5、协助特约维保单位检修人员做好电梯安全维护工作,及时通报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6、负责记录电梯维修单位每次维保工作质量情况。

  7、在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满前

  个月向检验机构做好申请定期检验工作。

  8、完成上级交给的突发性、临时性工作。

  电梯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当班期间注意仪容仪表,按规定佩戴胸牌,以便接受领导的监督和检查。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分配,完成本职工作。

  3、熟悉和掌握电梯性能,建立电梯运行、维修记录。建立电梯服务规范、安全生产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档案。配合专业维修公司对电梯定期保养、维护。

  4、每天运行前,应做一次简单的检查,在确定无故障的情况下,方可正常运行,做好每天运行记录。

  5、做好厢内清洁工作,定期对电梯门进行保养,保持门面光亮整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对乘客的安全负责。当班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6、不得在当班时间会客,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电梯运行时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排除并解救被困人员,立即报专业维修人员修理,宾做好维修记录。

  8、保持电梯轿厢内外环境卫生,制止损坏电梯的行为。

  9、禁止电梯超载,禁止超重,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

  10、每日工作完毕,须将厢停在基站,切断电源,关好门厅,同时做好记录。

  11、严格交接班制度,主动向下班人员汇报当班情况。不准迟到、早退。

  12、对岗上发生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上报。

  1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电梯日常检查制度

  1、配备专职电梯管理人员,对有司机的电梯,应配有受过专门技术培训的专职司机,能够正确操作电梯和处理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紧急状况;设有经过培训专职维修保养人员,并建立值班制度。

  2、每部电梯应设有维修保养工作日志、运行记录、故障报修单、交接记录。

  3、日保养制度:

  (1)每天观察电梯的运行情况(上下运行、换速、开门、平层等)。每日机房巡视时,必须检查曳引机各传动部位状况;

  (2)对机房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排除;同时保持轿厢与厅门口的清洁卫生,特别注意地坎槽中有否掉入杂物。轿内严禁存放异物

  (3)检查电动机和曳引机减速箱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控制柜、配电柜及其他电气设备的端子,有无松动烧坏现象。

  (4)检查断路器、接触器各触点有无打火、拉弧现象。

  (5)检查各接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限速器工作运行情况,及时加油。各内选、外选按钮工作情况,是否灵敏。

  (7)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种安装参数和动作试验状态是否符合标准。

  (8)检查轿厢照明和风扇。各指示灯,更换损坏的部件。

  (9)检查消防梯的消防功能。

  4、月检查保养制度:

  (1)检查导靴及靴衬。检查井道位置传感器等。

  (2)检查轿顶检修开关及上、下强迫缓速开关。检查并调整钢丝绳张力。

  (3)清洁机房、清扫轿顶及底坑卫生。检查缓冲器油位及复位情况。

  (4)检查井道随行电缆。检查平衡链悬挂及转动情况。

  (5)检查厅轿门相关尺寸,并作相应的调整。

  (6)检查及调整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及制动器闸瓦工作状况。

  (7)清洁地坎滑道卫生及杂质,使房门和轿厢门无阻塞。

  (8)检查、调整开关门机构及上、下端站的换速、限位开关,使其位置正确,功能可靠。电梯整机性能的调整检查,必须有记录,并存档。

  5、除月检内容外,对电梯的控制系统(包括接触器、继电器、过流、过压欠压、过热保护、相序保护、熔断器、电阻器、各电气元件和接线端子等)及各传动部分(如曳引机、导向轮、曳引钢丝绳、轿顶反绳轮、平衡绳轮、导靴、开关门传动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6)年检查保养制度。每年组织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性的设备检查鉴定工作,对电梯的工作状况作出质量评价,制订年度保养工作计划,修复、更换磨损的主要部件。对电梯的专用保护地线、每年试验一次,保证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测试检查工作在每年春季进行。

  (7)临时性检查制度。当电梯停用时间较长或地震、火灾后,都需要进行全面性的检查方能投入使用。电梯在长期停用期间,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公司安全文明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联合检查,针对施工升降机安全、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料具管理、消防保卫、环卫卫生、环境保护等八个方面,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逐项进行检查评分,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完毕,未进行整改或延期整改的项目部和责任人按公司有关文件的条款进行处理。

  二、在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召集和主持每周至少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职安全员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查看所有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负责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三、作业班组严格执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制度,由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每天工作的周边环境,防护设施,自身保护等安全防护问题进行详细交底,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检查、落实和记录,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文明讲评活动,总结上周安全文明生产的经验、表扬按操作规程作业的好人好事,指出班组施工作业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牢固树立起“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指导思想。

  四、操作人员均为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技术熟练、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人员;所有工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严格进行“三级”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

  五、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应严格遵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且应注意一下事项:

  1、升降机每班首次运行时,应分别作空载及满载试运行,检查电动机的制动效果,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底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

  3、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使用。

  4、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正常操纵按钮的使用。

  5、多层施工、交叉作业使用施工升降机时,要明确联络信号。

  6、升降机在大雨雪、大雾和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使用,并将梯笼降至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雪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7、升降机工作时,严禁任何人进入围栏内,严禁攀登升降机井架。

  8、在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等离开操作岗位。作业结束后,应将梯笼降至底层,各控制开关恢复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门和梯门。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条款:

  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和口头交底。

  2、班前检查制:专职安全员必须督促与检查安装作业队伍的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施工升降机使用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定期检查与整改制:每周一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并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总结,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5、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

  6、加强施工升降机的使用管理,无论设计额定乘员为多少,一律不得超过9人;严禁人货混运,当运送物料器具时,除接送材料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搭乘,同时随机人员不得超过2人。且须在轿厢内外设置严禁超员和限乘9人警告标志。

  7、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任何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政府管理机构报告。

  8、机操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违反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9、执行定机、定人、定岗和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人员安全教育,督促机械作业人员遵守作业规程。发现制止并纠正违章作业。对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提出处理意见。

  10、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使用机械的安全状态。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提出改善措施,并报告领导安排人员着手整改。

  11、新进和重新要装的机械,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失修、安全装置失灵的施工设备严禁投入使用。

  12、即将安排到工地从事机械操作的'人员,由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负责按照相关安全操作知识进行进场前教育。

  13、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每班检查

  1)项目机操班组每天上班前由司机长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常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予以修复。

  2)项目机电班每天对设备电气装置、机械结构、传动制动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工长后立刻予以解决。

  (2)不定期检查

  1)项目经理、安全员经常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和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3)定期检查

  1)项目机电工长和安全员每周一次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项目部汇同公司安全文明处人员在每月25~30日对各项目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以及小型施工机具及施工用电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14、结合施工升降机设备的定期检查,做好设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维护,委派专人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装置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重点对以下部件进行检查:

  (1)防坠安全器。工地上使用中的施工升降机都必须每三个月就要进行一次坠落试验。对出厂两年的防坠安全器,还必须送到法定的检验单位进行检测试验,以后每年检测一次。

  (2)安全开关。如围栏门限位、吊笼门限位、顶门限位、极限位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对重防断绳保护开关等。

  (3)齿轮、齿条的磨损更换

  (4)缓冲器

  (5)楼层停靠安全防护门。在设置停靠安全防护门时,应保证安全防护门的高度不小于1.8m,且层门应有联锁装置,在吊笼未到停层位置,防护门无法打开,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6)基础围栏。基础围栏应装有机械联锁或电气联锁,机构联锁应使吊笼只能位于底部所规定的位置时,基础围栏门才能开启,电气联锁应使防护围栏开启后吊笼停车且不能起动。

  (7)钢丝绳。施工升降机各部位的钢丝绳绳头应采用可靠连接方式,绳卡数量和绳卡间距与钢丝绳直径有关。

  (8)吊笼顶部控制盒。施工升降机吊笼顶部应设有检修或拆装时使用的控制盒,并具有在多种速度的情况下只允许以不高于http://的速度运行。在使用吊笼顶部控制盒时,其它操作装置均起不到作用。此时吊笼的安全装置仍起保护作用。吊笼顶部控制应采用恒定压力按钮或双稳态开关进行操作,吊笼顶部应安装非自行复位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电路,停止吊笼的动作。

  1.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升降机的各类管理制度,落实专职机构和管理人员,明确各级安全使用和管理责任制。

  2.升降机的司机应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严禁无证操作。

  3.司机应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即在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分别做空载和满载试运行。

  4.建立和执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每周或每旬对升降机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整改后须经有关人员复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使用。

  5.梯笼乘人、载物时,应尽量使荷载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6.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碰撞上、下限位开关来实现停车。

  7.司机因故离开吊笼及下班时,应将吊笼降至地面,切断总电源,并锁上点箱门,防止其他无证人员擅自开动吊笼。

  8.风力达6级以上,应停止使用升降机,并将吊笼降至地面。

  9.各停靠层的运料通道两侧必须有良好的防护。楼层门应处于常闭状态,其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或将头伸出门外,当楼层门未关闭时,司机不得开动电梯。

  10.确保通讯装置完好,司机应当在确认信号后方能开动升降机。作业中无论任何人在楼层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都应当立即执行。

  11.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3

  电梯是物业重要设备,是提供住户生活的关键设备,电梯能否正常工作将直接影响到住户人身财产安全。为保障电梯的安全,特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资格

  1、负责电梯系统操作、巡查、维修、养护的人员必须至少持有效电梯操作证或电梯维修证,必须熟悉熟悉电梯开停操作及电梯正常运行参数和有关安全措施。无特种作业证的维修人员严禁对电梯进行操作、维护。

  2、值班维修员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得到允许或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时才能操作,工作指令一般使用《操作票》进行下达。

  3、非值班的维修员和非工程班长、工程主管的人员不得对电梯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二、安全要点

  1、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正确的使用和维护设备是保持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的主要方法,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正确使用、维护、日常检查、清扫以及设备润滑和排除设备故障,使之正常工作。

  2、不得将有故障的设备投入使用。设备的使用与日常维护必须按设备使用维护的规程进行操作,经常巡视检查区域内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状态。

  3、严格遵守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在设备突然停电或故障时,应由熟知操作规程和具备资格的'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发现电梯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待修复后并仔细检查后方可使用。积极配合电梯维保单位作好强制性的维保工作。

  4、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须经工程主管许可方可进入。

  5、厅门开启钥匙(三角钥匙)由工程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使有关人员熟知其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6、电梯机房应配备足够的灭火设施。

  7、每年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主动提出年检。

  8、暴雨前必须对机房门窗进行关闭,雨后进行机房检查。

  9、电梯正式投入使用前或电梯停用一段时间后应将电梯试运行1 / 4数次,必须先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可投入运行。

  10、机房和井道严禁堆放杂物,机房温度一般应在-5~45°c范围内,相对湿度≤85%当室内温度高于35°c时进行通风降温处理。

  11、维保单位维护保养后,必须对保养项目作20%检查工作,检查项目包括底坑、轿顶、机房、轿门、厅门、控制柜、曳引机,且必须对机房进行巡查。

  12、由工程维修部拟制《电梯乘客须知》,在轿厢内张贴。

  13、在电梯困人时必须严格按照《物业服务突发事件处理规程》中相应应急预案进行操作。

  三、安全巡查

  1、每周应对电梯及机房巡查不低于一次,并记录到巡查记录上。

  2、经常保持轿箱、厅门及乘客可见部分的清洁。

  四、电梯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

  1、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重量和人数限额。

  2、严禁搭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超重超宽物品,不得搭运可能污损电梯轿厢的物品。电梯运送水泥、沙子、建筑垃圾时应有良好的包装。运送货物需均匀放置在电梯中间,以免造成电梯倾斜。

  3、乘客不要倚靠边轿门上,进出时,不要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影响闭门装置正常工作;不得拍打或强行扒开电梯门,切勿从安全窗爬上去。

  4、当已发生电梯失控,而无法操作时,应保持镇静,切勿企图跳出轿厢,并作好承受轿厢急停而冲击的思想准备。

  5、电梯行驶中突然发生停电事故时,应立即通过厢内对讲电话与安防中心取得联系。

  6、发生火灾时,应在安全楼层停梯,在乘客完全撤离出后,切断电源,把各层厅门关闭。

  7、乘客不得在电梯正常运行中使用紧急停车开关。不得使用“有司机/无司机”开关搭乘电梯。

  8、1.2m以下的小孩、孕妇及不能自理的老人或残疾人士必须有人陪同方可搭乘电梯。

  9、乘客应爱护电梯内设备,严禁吸烟、打闹、大声喧哗,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对讲电话和报警按钮。

  五、电梯使用中,发生如下故障时,应立即停用,检修后才可继续使用

  1、厅门、轿门关闭后,电梯未能正常运行。

  2、如内选平层、快带呼叫和指层信号失灵、厅门、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

  3、安全错误动作及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时。

  4、运行速度发生显著变化,行驶方向与预订方向相反。

  5、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份发现有麻人现象或闻到电气部份因过热而发出臭味。

  六、制定电梯乘梯人员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悬挂于乘客经过的显眼位置。

  敬告乘梯人员安全使用电梯的常识。乘梯须知应做到言简意赅。警示牌要显而易见。乘梯须知内容一般是:用手按钮,严禁撞击;楼内火灾,切勿乘梯;不许吸烟,勿靠厢门;运行之时,挤门危险;危险物品,禁止进梯;保持清洁,勿吐勿丢;若遇危险,请按警铃;超载铃响,后进退出;儿童乘梯,成人携带。

  七、电梯救援的安全管理

  1、告知被困人员,等待救援

  当发生电梯困故时,须由具备资格的人员充当,可以通过对讲机或喊话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务必使其保持镇静,静心等待救援人员的援救。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箱外。如果轿箱属于半开闭状态,援救人员应设法将厢门完全关闭。

  2、准确判断轿箱位置,作好援救准备

  根据楼层指示灯等判断轿箱的所在位置,然后设法援救乘客。

  3、救援的一般步骤:

  a、轿箱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时的援救步骤:关闭机房电源开关→用专用外厅门锁钥匙开启外门→在轿箱顶用人力慢慢开启轿门→协助乘客离开轿箱→重新关好厅门;

  b、轿箱远离电梯口时的援救步骤: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电梯的电源开关→拆除电机尾轴端盖,按上旋柄座及旋柄→救援人员用力把住旋柄,另一救援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注意观察平层标志,使轿箱逐步移动至最接近厅门为止→当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时,放开盘车手轮。然后按a的方式救援

  c、遇到其它复杂的情况时,应请电梯公司帮助救援。

  d、援救结束应由工程维修部总结。

  八、计划性停机检修须经由主管批准并报客服中心。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4

  1、为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和乘载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电梯必须经检测合格,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3、电梯应由锅炉车间指定专人操作。电梯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考试合格证上岗。

  4、电梯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梯结构,性能和电气、机械工作原理,掌握电梯运行中各环节的`关系,熟悉掌握电梯操作方法。

  5、电梯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要集中精力,精心操作,确保安全。

  6、使用电梯不得超负荷运行。搭乘电梯的人员只允许附带少量轻便零部件。电梯装运笨重的备品备件和数量较多的工器具时,不准搭乘人员。

  7、电梯内严格禁止装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带有放射性物质而有可能引起人员伤害的检测仪器。

  8、电梯操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离开岗位,如需离开时,必须将电梯门关闭,并取下钥匙。

  9、电梯在运行时,禁止进行擦拭、润滑和修理工作。

  10、每日工作完毕,电梯操作人员应将轿厢返回零米层,将厅门关闭,并取下钥匙。

  11、当发现电梯电气线路导线有破损时,应及时通知电气人员修理。当发现电梯金属部分存在漏电时,必须停用,并通知电气人员检查处理。

  12、电梯在运行中发生轿厢超位或中途停顿现象时,必须先将电动机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手动处理,直到正常为止。

  13、电梯使用操作规程由锅炉车间另行制定,并安保科审核后下发执行。

  14、电梯操作人员和搭乘电梯人员都必须切实遵守电梯操作规程和本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5

  1.管理制度

  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一切工作得以顺利展开的前提。为切实提高电梯运行管理效率,相关单位和企业必须制定出合理的电梯管理制度。我国近期颁布了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为企业单位及住宅楼房的电梯管理制度建立提供了思路和标准。电梯使用单位应根据国家标准及要求,在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出符合实际应用规范的`电梯管理标准。

  2.电梯管理措施

  为确保电梯管理制度得以严格的执行,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具体可行的电梯管理措施来规范电梯的使用。具体措施有如下几点:

  首先应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给每一部电梯配置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对电梯的性质也应进行明确的分类和界定。客梯与货梯不可交差使用,货梯则应设置专门的电梯司机进行电梯的操作。电梯司机应负责电梯内部环境及安全的维护,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及垃圾清理。

  其次,应设置专门的检修人员,完善电梯日常的检查制度。检修人员可协助电梯司机进行电梯的日常检查,在发现电梯故障时,及时对故障进行检修,避免电梯故障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的秩序。

  电梯使用单位还应确立电梯操作人员及运营服务部门的培训及考核制度,使电梯的操作规范能够得到有效、正确的执行。同时,对于用户单位的电梯使用人员也应进行一定的宣传教育,避免出现不良的电梯操作行为和恶意破坏行为。一旦这一类行为出现时,管理部门可根据国家标准,对恶意毁坏人员进行索赔或惩戒。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03-16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06-19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17

[精选]电梯安全管理制度07-14

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01-23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02-14

电梯机房安全管理制度10-20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优秀)06-09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实用)07-14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热门)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