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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26 16:19:22 制度

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综合治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综合治理管理制度1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岗的学校所有工作人员。

  二、具体要求:

  第一条:教职工应全力保护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1.教师在课堂上,除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外,还应严密组织课堂秩序,并留心学生注意身体、精神等诸多方面的状况,保证学生课堂中的安全。

  2.教师应按学校有关要求(班主任要到班,科任按时值勤)积极维护好课间秩序,避免各类伤害事故发生。

  3.学生进校前,应按要求在指定地点集合。班主任教师应按时去接学生进楼,并全程护送至教室。

  4.学生一经进校,除放学外一律不准擅自出校,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由教师陪同出校。

  5.学生放学,一律统一站队,由班主任教师护送离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和执勤教师共同护送学生到解散地点。

  6.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或活动,责任教师(体育教师、班主任教师、裁判员教师等)应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以避免伤害事故发生。

  7.学生参加校内集会或校外活动,一律安排配班教师。配班教师应协同班主任教师组织好学生秩序,责任共担。

  8.学校实行静校制度,任何人员不得在放学时随意滞留学生。

  9.任何人不得指使允许学生使用电器。

  10.后勤部门每学期检查维护一次学校的门窗、护栏、墙皮、电线设备及防火设施等,体育教师每学期检查、维护一次体育设施,保障学生不受伤害。

  11.教职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有责任按照学校各项要求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第二条: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事业道德规范。

  12.教职工不得参与邪教等会、道、门活动,不得向学生传播不健康思想。

  13.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4.教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侮辱学生或侵害学生人身权力。

  15.教职工不得向学生违规收费,严禁在校传销,代销未经学校许可的有关物品。

  16.教职工一律不许让学生从事为教职工服务的事情。

  17.教职工应礼貌对待每一位来校家长,不得与家长发生任何争吵。

  18.教职工之间应团结友爱,语言文明,不得挑拨离间,造成事端,不得发生教职工之间争吵甚至打斗行为。

  19.教职工之间注意校外的自身言行,不得因此而影响教师乃至学校的声誉。

  第三条:教职工有责任保护学校资产不受侵害。

  20.教职工应加强防火、防盗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21.教职工在校不得私自使用与教学无关的.电器。

  22.教职工不得窃取学校财物,不得借用公物长时间不还而据为己有,不得丢失公物,不得因违规使用公物而造成公物损害。

  23.校财务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有关财产保管制度和财经手续纪律,不得因此给学校造成损失。

  24.违规处罚:

  如有违反以上有关条款,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将由学校行政依据上级和我校有关规定,扣除当事人、主管主任、主管校长的安全奖,并视情节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公布执行处罚。

综合治理管理制度2

  社会不断发展,改革不断深入,社会治安更加繁重和复杂,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对外交流的活动的不断增加,加上高校人员流动性增强的固有特点,高校治安问题和学生思想问题更加突显,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犯罪分子向校园扩张的趋势越来越大,给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带来了挑战。面对高校治安的严峻形势,根椐省、市有关指示精神,把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学校要专门成立了创建安全文明小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挂靠在保卫处。

  1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建设文明校园的前提

  高校的改革、发展是为了培养人才、创造知识和服务社会。而改革、发展的前提是稳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高校稳定的途径,高校领导必须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要高度重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大力支持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使其管理规范化。如果高校领导不重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这一项工作视作可有可无,接到文件交下面,遇到检查没时间;对安全隐患报告充耳不闻,对花钱整改雷打不动;综治部门申请经费不给钱,安全隐患放一边。所以,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的前提是校领导的高度重视。

  2明确指导思想、任务和原则是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的关键

  (1)高校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要规范,在脑海中要有一把准确的指南针,即正确的指导思想。高校治安综合治理是以解决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首要任务。须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从思想政治工作着手,在国家政策法规框架范围内,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维持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高校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密切配合政治、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防范和惩治组织的犯罪活动,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改进社会管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加强国家安全工作,警惕国际国内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有了正确的指导思想,高校的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就有了明确的方向。

  (2)高校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在高校党政和上级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领导下,协助社会各有关方面力量,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维护国家安全、校园稳定。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校园环境。

  具体包括: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加强国家安全、社会及治安稳定工作的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还要做好动态信息监控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及近年来日趋猖獗的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因素于萌芽状态,并采取措施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协助公安机关等国家安全部门有效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有效措施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调解处理校内矛盾纠纷;维护高校和平安全稳定的良好秩序;对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校内人员进行引导帮助与教育;及时向辖区冶安主管部门报告校内发生的治安情况、灾害事故、刑事案件及严重危及校内安全的各类事件;保护案发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做好在校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管理校园内的出租房;联合社会各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地区进行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等等。明确了任务,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就能做到有的放矢。

  (3)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的原则。

  法制原则:依法治理、依法预防是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最基本的原则之一,也是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的必然要求。高校治安综合治理队伍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以人的安全为本的原则: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以正确的指导思想为指导,要确立人身安全向于经济效益和财产安全的价值衡量标准,治理和预防工作要以人的安全为出发点和归宿,工作程序的制定过程中,在保护人身安全与保护财产安全相冲突时,应将保护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必须明确责任主体,即主管者。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覆盖整个校园的,涉及校内各单位、各部门和每个家庭。所以,高校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必须由学校的一把手担任。然后,学校的一把手要将责任逐级向下落实,逐级签定责任书。各单位、各部门都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门,办好事”,体现出规范管理的责任落实原则。

  预防为主的原则:高校治安综全治理就是要防患于未然。在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过程中,就要建立和健全各种安全防范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消除治安灾害隐患。预防工作要踏踏实实,不仅要在制度、措施上体现,而且要系统、科学。

  责任原则:高校治安综合治理队伍人员在整治和预防工作中,一方面要对广大师生员工和群众负责。另一方面要对行为负责,对自己的失职、失误承担相应的责任。以高校治安综合治理队伍中的治安保卫人员为例,“单位治安保卫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当事人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赔偿后,有权责令事故责任冶安队员,视事故情节严重程度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并依法给予处分。所以,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必须明确责任承担原则。

  效率原则: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在任何场合都要坚持效率原则。一是整治、预防工作要体现合法性。二是要体现社会效益。三是要体现经济效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化管理并不是单纯的投入越多就越规范,如果不讲经济效益,反而变成了浪费。所以,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同样讲求少花钱、多办事。

  3加强“软件”“硬件”建设是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

  3.1 “软件”即制度建设和工作计划性

  (1)制度建设。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化,必须有制度作保障。高校治安综合治理除了制定和落实责任制度外,还应制定一些关于的治安保卫制度。但是制定这些制度的前提是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这些制度的建立,使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工作的计划性。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维护校园稳定和一项长期性任务,工作的计划是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有长期规划、短期计划,工作的连续性不能因领导的离任而中途中止。治安综合治理的'规划和计划要公开,让所有参与治安综合治理的人员都知道,发挥大众的参与意识,集中众人的智慧,使治安综合治理规范管理更具前瞻性、科学性。

  3.2 “硬件”即经费投入、设施建设

  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必须有充足的经费投入,要“舍得花钱买平安”。没有充足的经费投入,再好的规范化管理理念也只能在脑海中打转,在思想中游荡,在文字中游戏。有了充足的经费投入,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就夯实了基础,规范管理之“墙”就可以迅速耸立起来。有了充足的经费,高校的治安综合管理所需的设备能够按要求配足。有了充足的设备和工具,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能正常开展,大大提高速度和效率。使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既具形象规范,又具实用规范。

  4加强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建设,是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的保证

  (1)要按规定配备足够的人力。对于高校治安综合治理来说,配备足够的人力,显然是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化管理所必需的。按要求,每所高校要按在编人数的3‰~5‰比例配备保卫干部,为治安综合治理职能化、部门化提供人力基础,为规范化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2)队伍组织结构管理现代化。首先,高校治安综合治理职能部门结构要职能化、部门化。这样就可以有效地对整个高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管理。其次,高校治安综合治理队伍的人员背景和从事的具体工作也相对专业化。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治安综合治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改革推动着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民情、校情、体制、法规日新月异,变化很大。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主动适应各种变化,重点做好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设、设施建设,提高预防犯罪和预防治安性案件、事故的综合管理能力。高校治安综合治理人员的素质必须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和高校改革面临的复杂形势的要求相适应。目前,高校的内部改革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改革必然造成利益分配上的矛盾和纠纷;竞争必然出现优胜劣汰,矛盾和问题的出现不可避免。庞大的流动人口涌入城市,高科技犯罪不断涌现,使高校的安全形势出现一系列新变化、新特点。高校的治安综合治理队伍人员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特点,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掌握新防范技术和法律法规,增强预防工作的理性,防止轻率和鲁莽行为,从而提高整支队伍的管理素质,为高校治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提供可靠保证。

综合治理管理制度3

 一、项目部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二、每月进行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公共场所、会议室、综合档案室必须安放灭火器材,防止触电起火等事故发生,做到人人懂“五防”知识,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四、对重要部门加固防盗窗户和防盗门,防止偷盗案件发生。

  五、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下班以后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办公区周围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无治安案件,无丢失被盗和各种事故发生。

  七、动员和依靠广大职工参与治安管理,同一切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每位干部职工应自觉遵纪守法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综合治理管理制度4

  一、学校治安保卫制度

  1、学校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指导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由保卫科负责维持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2、综治办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治制教育和“四防”教育。

  3、治保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4、发现盗窃、刑事等事件时,要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

  5、经常检查报警器和灭火器,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时,要立即报警,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

  6、治保组织负责调解教职员工及家属中的民事纠纷。

  7、外单位人员入校,校内物资出校均按《门卫值班工作制度》的规定办理。

  8、外来人员在学校公寓住宿,事先须向保卫人员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9、加强党政领导办公室、档案室、财务科、仓库、食堂、锅炉房、电教室、实验室以及汽车库等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

  10、节假日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专人值班,由学校领导带班,督促值班人员落实到位。

  二、综治办工作制度

  1、及时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协调学校的综治工作。

  2、实行社会治安管理责任制,与学校各处室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3、掌握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处室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4、深入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总结经验,当好参谋。

  5、认真办理日常事务,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综治办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规和政策。

  2、研究和部署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创文明安全学校(小区)活动。

  3、指导督促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综治目标管理。

  4、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并实施奖励与处罚。

  5、综治成员要注意分析学校的综治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6、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7、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事项。

  四、保卫科工作制度

  1、组织开展群众性法制、法纪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

  2、密切依靠群众,实践群防群治方针,做好“六防”工作(防渗透泄密、防毒、防黄、防治灾害事故)

  3、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注意突发事件动向,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强化信息反馈,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

  4、认真督促强化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指导防护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管理,并确保以上部位安全。

  5、严厉打击现行的破坏学校安全稳定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案发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追查破案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开展义务消防员应急事件处理的技能培训活动,协调、指导学校各处室做好灾害及事故预防工作。

  7、负责全校消防器材的安装、管理、维修工作,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存贮使用,对重点部位及重点工种工作人员开展防火安全培训演练,确保学校不发生火灾。

  8、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制订必要的工作职责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及安全工作。

  9、执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规定,依法遵纪开展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事项。

  10、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治安、卫生、摊点的监管工作,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11、工作应做到勤巡逻、勤检查,做好大门进出人员登记工作,值班时发生的问题和可疑情况及时上报保卫科。

  12、对进出人员可以进行询问和查看其相关有效证件,对身份不明、无正当理由进出人员,有权不予放行,并上报保卫科处理。

  13、对装卸物资、家具、办公用品进出大门的车辆必须严格检查、核实手续,问明情况,符合条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规定者,应予留置,并上报保卫科。

  14、大门开启时间:早上6时整;关闭时间:晚上12时整。未按规定时间进出校门者,门卫可核明情况收取一定费用后,予以放行。

  15、门卫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悬挂防火安全警示牌。

  五、防火安全公约

  1、积极宣传,认真学习《消防法》,努力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和管理力度,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密切配合消防部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

  3、加强用电管理,增设各种安全设施,严禁表外用电和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接电和改装用电设备。

  4、加强用火管理,学校食堂和住户厨房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灭,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冬季取暖和烘烤衣物时要注意防火。

  5、不得乱接乱搭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烧水、做饭,实验室、保管室严禁吸烟,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6、供水、用电等公共防火设施要倍加爱护,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奋力扑救,对火灾事故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8、以上公约,全系统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综合治理管理制度5

  为夯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加强各岗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加大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做到安全风险预知预控、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稳定顺行,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点危险源点是指制氢系统、煤气、氧气系统、冶炼雾化系统、还原系统范围内的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重点危险源点管理组织网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实行定点、定人、定设备,做到横到边、竖到底、无缝隙覆盖。

  2、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加强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3、凡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和故障,及时处理和汇报,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

  4、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抓好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加强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危险源风险动态控制,杜绝各种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本质化安全生产。

  5、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应急管理,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重点危险源点及特种设备的突发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岗位人员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单位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内容,从根本上降低事故范围及影响程度。

  6、各单位安全员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生产作业现场,组织带领各岗位人员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督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各种不安全行为,发现和杜绝各种事故隐患,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7、各单位要建立安全工作规范记录制度,定期检查、总结、评价安全管理工作,按照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步骤,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一般危险源点安全管理

  除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以外的危险源点都属于一般危险源点,它的危险性虽不及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但是安全隐患和危险同样存在,因此决不能掉以轻心和忽视大意。

  1、各单位要将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引伸到一般危险源点管理中来,按照安全管理无小事原则,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一般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工作。

  2、各单位一般危险源点岗位要参照重点危险源点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和思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管理定点、定人、定设备,定期进行设备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加以整改,对短期无法解决的危险隐患,必须做到预知预控,限定整改时限、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顺行。

  三、安全管理要求与责任考核

  1、各单位必须按照以上“一”“二”的相关条款规定认真执行,切实抓好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及一般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决不能顾此失彼,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稳定顺行,对违犯条款规定或执行不力者,扣罚相应责任人50-500元,造成经济损失或情节严重者,将按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责任书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2、凡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区域进行有计划的设备检(定)修作业的,必须按照设备(液压)检、定修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必须制定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到公司安全科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作业前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传达到每个作业人员,进行签字确认。作业中单位和岗位安全负责人要在现场监督,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否则,每次扣罚100-500元,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设备应急维护检修作业时,各单位、班组必须做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现场做好监护,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3、各单位针对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其他安全工作情况每周上报一次,在每周一经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报到公司安全科备案。一般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两周上报一次,其它要求同上。每月30日之前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亮点、不足、困难、下一步打算)报安全科备案(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每漏报一次,扣罚单位50元。

  4、公司安全部门不定时到各区域进行安全督察,跟踪验证隐患整改结果,并对各单位作业现场督察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助各单位把安全管理做的更扎实有效,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督察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彻底,公司安全部门发现后下发安全督察不符合项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责令限期整改和反馈复命。对一年内下发安全督察不符合项隐患整改通知单累计10次及以上的单位,将在年终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中进行考核。

  四、本管理细则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科,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现场重要出入口应设警卫室,昼夜有值班。

  2、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3、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否则给予罚款。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中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6、工程内不准做仓库,不准私存易燃可燃物品。

  7、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保卫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禁止外地职工携物出入现场。

  8、工程内不准安排职工和他人居住,非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

  9、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褥子。

  10、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不准在工程内及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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