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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7 12:27:26 制度 我要投稿

【精华】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现场施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5篇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

  施工合同的订立依据;签订程序;注意事项;审查要点

  《合同法》第二条将合同定义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任何合同均具备三大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主体指签约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客体也叫标的,如:工程项目、货物、劳务等;内容指当事人之间的具体的权益和义务。

  从合同理论上说,建设工程合同也是广义的承揽合同的一种。建设项目关系的多元性、多变性、金额大、履约周期长等特征、竞争激烈等因素,构成和加剧了工程合同的风险性。施工合同又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主要合同,是开发项目工程施工管理的源头,是进行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之一。

  为了加强开发企业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提高各级管理人员订立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和相关法律常识,指导工程合同的签订工作,维护自身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以往合同签订中的经验和教训写了《〈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及注意事项》一文,供大家在以后的合同签订中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依据和条件

  1.1施工合同订立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

  1.2施工合同订立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3)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4)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单位的工程,其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和签订程序

  2.1施工合同的内容

  承发包方应尽可能采用标准的合同范本订立施工合同,通常按所选定的标准合同示范本本(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GF-1999-DZ01)或双方约定的合同条件协商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主要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协议书

  《协议书》规定了合同当事双方最主要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合同当事人需要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双方的承诺书等。

  (2)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承发包方双方的协议义务做出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做了修改,补充或取消外,其余条款双方都必须履行。

  《通用条款》具有行施的通用性,基本通用于各类工程。《通用条款》共有11部分47条。基本内容包括:

  ㈠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包括词语定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语言文字和通用法律、标准及规范和图纸。

  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师、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项目经理、发包人工作、承包人工作。

  ㈢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包括:进度计划、开工及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和工程竣工。

  ㈣质量和检验。包括:工程质量、检查和返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重新检验、工程试车。

  ㈤安全施工。包括: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事故处理。

  ㈥合同价款与支付。包括:合同价款及调整、工程预付款、工程量的确认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㈦材料设备供应。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㈧工程变更。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其他变更和确定变更价款。

  ㈨违约、索赔和争议。包括:违约、索赔和争议。

  ㈩其他。包括: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险、担保、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文物和地下障碍物、合同解除、合同份数和补充条款。

  (3)专用条款

  由于建筑工程的条件各不相同,《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各个具体工程,因此《专用条款》对其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使《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成为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专用条款》的条款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明确或者对《通用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4)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的附件,是对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进一步明确,并使合同当事人的有关工作一目了然,便于执行和管理。

  2.2施工合同的签订程序

  施工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签订也应该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从合同法角度分析,通过招标方式签订的合同,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施工承包单位。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与发包人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对双方的责任、义务、权益等合同内容做出进一步的文字明确。

  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中标人应与发包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签订施工合同。投标书中已确定的合同条款在签订时不得更改,确定的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发包方应依据合同条件逐条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承发包双方对合同内容取得一致意见后,即可正式签订施工合同文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施工合同即生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方法及注意事项

  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协商和填写方法

  《协议书》共十条,其中需协商和填写的有六条,其中:

  ⑴工程概况

  本条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的地址;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筑规模和结构特征。

  ⑵承包范围

  主要指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并注明其中单位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交接部位。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方法可参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的相关内容。

  ⑶合同工期

  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在协议中应明确开工和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工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协议书中应按承包人的承诺工期为准。如果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移交部分工程的',在专用条款中应予以明确。

  工期计算可参照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标(20xx)38号文执行。

  工期定额依据地区类别、建筑规模、结构类型、檐口高度等指标编制,总工期=±0.00m以下工期+±0.00m以上工期。

  群体建筑的工期一般在单栋工期的基础上增加15~25%,抢工期的项目,允许在定额工期的基础上下浮20%计算合同工期;超过20%的,一般给1~5%的赶工费,通常补贴2%。

  ⑷质量标准

  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的规定一般填写为合格。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③有关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应完整。

  ④主要功能项目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⑤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对于有评优要求的可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xx)该标准适用建筑工程在质量合格后的施工质量优良评价。且是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价标准。各类奖项的评优,也可按各类评优标准填写,如:鲁班奖、姑苏杯、扬子杯等。

  ⑸合同价款

  ①合同价款的确定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②追加合同价款

  指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③合同计价方式的确定

  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a、固定价格合同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

  b、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c、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d、工程预付款的约定

  专用条款内约定是否预付款及付款总额,一次或分阶段支付的时间和每次付款比例(或金额)、扣回的时间和每次扣回的计算方法、是否需要承包人提

  供预付款保函等内容。

  e、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约定

  其支付时间和方式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进度款可以按月支付、按完成工程的进度分阶段支付或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方式。对合同内不同工程部分或内容也可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

  3.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应注意的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承发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为了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除了上述填写方法,下述诸方面应引起注意:

  (1)对承包方应了解的内容:

  对承包方(总包、分包、专项承包等单位)履约能力应认真分析判断,其中:

  ㈠资质情况(特别是专项资质)

  ㈡施工能力(业绩)

  ㈢财务状况(是否具有与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能力)

  ㈣社会信誉

  ㈤外地企业是否当地注册登记

  对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非独立法人不能签订合同。

  (2)关于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的界定是工程项目范围管理的内容,是防范合同纠纷和扯皮的重要方面。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做好工程承包范围的界定和文字描述,重点可考虑下述事项。

  ㈠应明确界定与相关相连接工程之间具体的分界部位,具体描述举例如:单体建筑工程:

  ①给排水系统与室外给排水系统工程可界定为出外墙面一米或至室外第一管进位,管井及接头由室外施工方负责等。

  ②散水以内的土建工程(含散水、室外台阶)、给排水、电气照明、防雷接地安装及预留预埋属合同范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本合同不含消防(但含疏散指导、应急照明的安装)门窗等安装工程,但含以上部分安装后的补洞、补灰、补砖等配合工作。

  ㈡应符合质量验收单位(子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规定和有利于工程的总包验收、分包验收及专项验收要求。如:人防工程中,统一由消防验收的通风工程与消防工程分别包给不同队伍施工,在系统专项验收报验时总包分包之间容易扯皮。

  ㈢应符合工程定额分部分项工程内容要求。如:塔吊基础的施工与完成后的基础拆除、土方工程中的挖基槽及修整边坡等,均应按定额工程内容完整描述工程承包范围,防止工程内容重复和结算扯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对上述方面的问题做出了解释,可供参考。

  (3)关于合同价款

  ㈠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应做到第一要有协议,第二要明确确定。如: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等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㈡采用固定价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闭口价)、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争议。同时,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风险费用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或绝对值法)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㈢工程量变更的程序及计价方式均应明确说明,防止只有工程量变更程序性条款,却无计价方式条款,引起双方扯皮。

  财建【20xx】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八条对合同价款方面的问题做出了解释。

  (4)材料设备供应条款

  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应约定供应方、现场施工方、发包方等各方在材料设备供应、运输、拆验、现场保管等环节的具体责任及结算方法。

  应明确界定材料设备供应付款的具体标准。如:“货到付款”、“货到全付款”等说法,即没有界定具体货名,也没有到货数量和验收标准,容易造成供货方到部分货就要求付款或要求全部付款的诉求。

  (5)质保金的返还

  根据法规的规定,各分项工程的质保期是不一样的,在合同中应重申法定(或约定)各分项工程质保期限,同时,明确各项质保金的返还期限。不要简单约定:“质保期届满ⅹⅹ天内返还”的不明确说法。同时应注意质量保修期和

  质量保修金期限的区分。具体内容详见: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期的规定。文件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⑤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施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同时《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做了规定。文中规定:保证金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可委托金融机构托管…价款可按工程价款定额的5%左右比例预留…

  ⑥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施工合同文本》第二条以列举方式表述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协议书》中这一条款与通用条款第1、2条以及专用条款第2条相呼应,更是这两个条款的基础。在填写此部分内容时,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有利于本方的优先解释顺序。

  ⑦工程分包

  依据建设部令第124号《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所谓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管理办法》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高院解释》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了“建设单位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承担过错责任”。所以,一般不宜将总承包企业承包范围内专业工程简单地指定分包单位,并单方面另行签订分包合同,这样容易引发合同纠纷或承担法律责任。若工程需要指定分包单位,可同总包方协商以总包方名义赋予总承包方管理权(管理费)或签订建设单位、总包方、分包方三方协议,避免出现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分包的证据,以保护建设方的权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前的审查要点

  在施工合同订立签章生效前,应做好合同文本的分析审查工作,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通常施工合同文本分析包括下列方面:

  (1)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分析

  具体包括:当事人双方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条款)和所指行为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如: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税赋等法律要求等。

  (2)施工合同的完备性分析

  具体包括:属于施工合同的各种文件(特别是工程技术,环境,水文地质等方面的说明文件和设计文件,如:图纸、规范等)齐全;施工合同条款齐全,对各种问题都有规定,不漏项等。

  (3)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及其关系分析

  主要分析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益是否互为前提条件。如:如果合同规定承包方有一项权利,则要分析该项权利的行使对发包方的影响,该权利是否需要制约,承包方有无滥用这个权利的可能,承包方使用该权利应承担什么责任,以此提出对这项权利的制约。对于责任和权益应尽可能具体详细,并注意其范围的限定。(比如:现场配电房或供水泵房等公共设施的管理授权要谨慎,防止总包单位反控发包单位自分包施工队伍的用电用水等问题的出现。)

  (4)合同条款之间的联系分析

  由于合同条款所定义的合同文件和合同问题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如:实施的顺序关系,空间上和技术上的相互依赖关系,责任和权利的平衡和制约关系,完整性要求等)使得合同条款之间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同样一种表达方式,不同的合同环境中,或不同的上下文,则可能有不同的风险,通过内在联系分析,可审查出合同条款之间的缺陷、矛盾、不足之处和逻辑上的问题等。

  (5)合同实施的后果分析

  应对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合同履行的环境做分析和预测,并对可能发生的后果风险做出应对分析,以便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实施后果预控。如果分析发现实施后果严重难以控制,则应重新审视合同条款,避免不可控后果的产生。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平安”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人民生命及国家财产的安全,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文明、舒适、有序的施工环境,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在建工程。

  3、术语和定义

  采用gb/t19001-20xx;gb/t24001-1996;gb/t28001-20xx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2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本规定的实施承担领导责任。

  4、3分公司对本规定的实施进行全面的控制,负责对公司所有安全员进行协调调度。

  4、4质检部负责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控制各检查。

  4、5财务部负责有关安全经费的安排与落实。

  4、6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再教育,在安全员的使用上与分公司进行有效接口。

  4、7分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消防保卫的管理及检查。

  4、8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

  5、程序

  5、1安全计划

  5、1、1公司的年度安全计划

  分公司在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奋斗目标和工作要点。在奋斗目标中应明确事故的控制率、单位工程安全达标的合格率与优良率。

  5、1、2公司的月度计划

  分公司在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时传达到国家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指示,布置当前的安全工作,指出各单位应重点注意和解决的问题。

  5、1、3安全生产责任制

  5、1、3、1公司制定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目部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总经理、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相关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从上至下覆盖全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同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身在其中,必负其责”。

  5、1、3、2分公司及项目部要在每个季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衡量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依据。

  5、1、3、3公司每年初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该项目部本年度安全生产的目标,项目部要把安全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5、2实施

  5、2、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5、2、1、1项目部安全员要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订全面、可行、有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内容包括:

  1)本工程的安全奋斗目标;

  2)沟槽开挖及基坑施工支护方案及临边防护方案;

  3)特殊的支护要绘制立面、剖面构造图。

  4)不断交通作业的施工现场要有具体的防护方法,并要绘制交通导流图。

  5)施工用电,包括:

  a、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装设位置、线路走向和相序排列。

  b、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电器类型、规格。

  c、绘制主要电气系统的施工平面布置及接线图。

  d、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要求。

  6)吊装作业,包括各种预制构件的吊装。

  7)沟槽排水及井点降水措施。

  8)沥青摊铺安全防护措施。

  9)平面管理,包括:

  a、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道路、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机械、材料、水路、电路、及安全标志牌所处位置)

  b、工程出入口、安全通道方位的布置。

  c、社区防护。

  5、2、1、2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要经质检部重点审核,随施工组织设计一起由各相关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审批。

  5、2、2安全教育、培训

  1)分公司要监督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对安全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上岗,分公司应保存公司所有安全员上岗证的复印件。

  2)项目部安全员要组织新入场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名册>。

  3)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本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保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一式二份,一份项目部存底,一份交分公司备案存档。

  4)项目部安全员要督促各施工班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一定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督促每个班组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5、2、3安全交底、验收

  1)在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前,安全员要向施工人员作书面交底,并填写<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2)安全员要向所有施工人员作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法律法规的交底,并填写<安全生产书面交底>。

  3)项目部质检员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武汉市市政质量监督站指定用表)。

  4)项目部安全员要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安全控制。

  5、2、4安全检查

  1)项目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2)项目部安全员履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项目部电工要作好施工现场日常的.巡视与维修,并填写<用电安全检修记录>。

  3)项目部要成立以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巡检小组,每月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4)质检部每月对在建工程作一次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每个季度要对每一个在建工程进行考核评分,作为公司百分比量化考核的依据。

  5)在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6)项目部安全员配合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对模板及钢板桩拆除工作的控制。

  7)项目部安全员要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动火工作。

  5、2、5对劳务分包方的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部在每年年初与各劳务分包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其安全职责。

  5、2、6工伤事故

  项目部安全员于每月底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加盖项目部公章,并上报工程项目管理部。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则按<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处理。

  5、3安全评价

  5、3、1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等级核定,评价等级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作为工程最终安全评价。

  5、3、2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本工程的安全评定等级,、质检部在日常工作中的巡检记录及行政办公室对与各分公司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的考核,公司对分公司(或项目部)进行安全奖惩,具体奖惩办法:

  5、3、2、1奖励与处罚按照<汉阳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5、4改进

  每年年底,工程项目管理部及分公司对本年度的安全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召开分公司所有安全员总结会议,提出来年的改进措施。

  6、相关文件

  6、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

  6、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6、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

  6、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

  6、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11

  6、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国务院75号令)

  6、8<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227号令)

  6、9〈〈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计分考核实施工细则〉〉武建建管字[20xx]136号

  6、1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

  6、12<汉阳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管理实施细则>

  7、记录

  7、1<安全生产责任书>

  7、2<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名册>

  7、3<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7、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7、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7、6<安全生产书面交底记录>

  7、7<安全检查记录>

  7、8<用电安全检修记录>

  7、9<工伤事故月报表>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3

  1、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各级机关及该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2、工程开工当日起,工地必须按规定统一悬挂公司六大标志牌:工程进度表、公司工程标志牌、项目经理责任牌、禁止吸烟、用材工艺及标准、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业主入户门统一做珍珠棉保护,门外张贴装修许可证,统一宣传语,门后张贴监理人员签到表。

  3、工地上必须按规定配制两具灭火器,摆放在明显位置,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测。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人员必须按文明施工规定统一着装,配带上岗证,严禁打赤膊、穿拖鞋施工。

  5、工地上严禁明火做饭,严禁工人家属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未成年人进行施工作业。

  6、工地中严禁饮酒、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及其它违法乱纪活动。若酒后作业或违背公司制度作业,造成工伤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7、施工用电要设立临时电箱,现场必须配置专用漏电开关,以此为施工电源起点,禁止违章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非施工大功率电器,严禁长明灯。

  8、遵守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用水点只能固定一处,严禁长流水,保持地面干燥,无积水现象。

  9、施工员应遵守员工管理制度,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材料堆放整齐、集中(油漆材料除外)。需留宿的工地,开工时生活用品必须在暂未施工的地方集中堆放,且摆放整齐。

  10、工地中必须设立临时大小便设施,并由专人负责每日冲洗,保证无异味,严禁随地或利用排污管口大小便。

  11、施工人员必须精心保护好业主放在工地的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在施工中需对成品或半成品作有效保护,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和半成品。

  12、工地中所有的施工图纸必须用夹板装订成册,并保持图纸完整,直到工地结束。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增、减项目必须保管好相关的施工图纸,所有施工项目需有业主签字认可。

  13、项目经理培训好自己的工人,精心施工,服从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及监督。工人谈吐文明礼貌,有不满情绪应循正当渠道向公司反映。

  14、不准向业主借钱、收红包及索取一切财物,业主请吃饭,不得参与,不得收取业主钱财为业主购买材料或其他用品,否则,如有发现,公司将对施工队作相应处罚直到除名。

  15、施工人员、项目经理要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各施工人员要主动协调好各工种之间的关系,对于业主提出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报公司工程部人员协商解决。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4

  为了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杜绝不良行为,预防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确保装修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便施工顺利安全。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临时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遗洒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6、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8、对施工机械等躁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躁声扰民。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道德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9、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0、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1、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材料验收:

  开工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严禁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材料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2)、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严禁偷、漏、减项。验收合格后,方准覆盖。

  (3)、成品保护:

  1、严禁将工具乱放在已经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砖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喷漆混油工程,均应在其上覆盖塑料薄膜或其他纸、本质介质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预留口、地漏在进场前用防潮棉封口保护。

  3、玻璃、大理石等,要设警示标志加以保护。

  (4)、环境保护:

  1、剩余油漆、胶类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胶桶必须分类放置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包括外来人员),工作期间禁止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施工用具:

  1、施工机械应整齐摆放在操作区,工具应有工具箱;

  2、经常检查机械设备运行情况,电路和电器设备安全情况;

  3、电锯、电刨转动部分要设防护罩,无人操作要切断电源;

  (6)、材料摆放:

  1、所有材料必须分类摆放;

  2、每一种材料必须摆放在适当地点,整齐、干净;严禁乱堆乱放;

  3、所有加工废料必须统一堆放及及时处理,收工时当天废料必须处理干净;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

  4、重大材料,不可集中一点存放。

  (7)、安全标志牌: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施工人员要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8)、违章处罚:

  1、对于违反操作规程,不按照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的行为,每次罚款500--1000元,所造成

  2、损失由代班负责人承担,并责成代班负责人对施工要求进行整顿,追究其施工人员责任。

  3、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每次罚款100元,并责成当事人员清理现场。

  4、施工场地吸烟者,每次罚款50元。如吸烟到指定吸烟区。

  5、材料未按规范进行分类、整齐、合理堆放,而是随意摆放,造成施工场地混乱者,每次罚50~100元。

  6、施工过程中,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未按施工要求穿戴者,每次罚款50元。

  7、在施工过程中,对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指导、安排,不听从者,每次罚款50~100元。

  8、在施工过程中,对成品随意践踏,刮损,或在下道工序前应进行成品保护,而未进行保护等不爱护成品行为者,每次罚款50~100元。

  9、未按有关要求与规定随意在施工场地内生火做饭行为,每次罚款100元。

  10、电工安装的临时插座及临时灯等未经批准不得乱拆乱移,违者罚款50--100元。

  11、施工现场任何东西未经相关人员同意不得带出。如因施工代班负责人管理不严,其属下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有偷盗行为者,每次罚款500~1000元,并责成当事人赔偿损失,严重者将偷盗者送往有关部门处理。

  安全文明施工守则

  1、现场必须设宣传板一块,张贴各种制度、图纸和施工安排等。

  2、施工人员及各班组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严禁在施工现场抽烟、喝酒、打牌、赌博。

  3、现场及楼梯间过道必须每天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齐。

  4、材料堆放整齐、合理并有明显标识,不得随便摆放。

  5、施工人员不得穿背心、短裤和拖鞋。

  6、电焊必须距离易燃物3米以外。

  7、施工现场须遵守小区物业管理,不允许大声喧哗。

  8、使用电动工具注意安全,高空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危险项目、危险环境施工未作好安全防护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9、闲杂人员拒绝进入施工现场。

  10、质量和进度要严格按照合同和规范执行,把好材料质量关。

  11、现场严禁吸烟和使用电炉、电热器及明火,人走灯熄。

  12、施工现场电力系统一定要有漏电保护装置,严禁随意乱搭乱拉线源,接线、安装设施必须要有专业电工操作,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准乱动。

  13、施工现场配备的灭火器不得随意乱动。

  安全员岗位职责。

  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部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一、协助项目经理(番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的方针政策、规范、制度的规定,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认真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及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

  四、参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条款拟定工作,检查督促条款的实施,负责安全措施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及时记录好安全台帐。

  五、负责本工程的常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奖惩措施,对违章现象进行制止,对一般事故做出处理和记录。

  六、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

  七、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上报等工作。

  八、自觉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自身廉正建设,杜绝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施工员岗位责任制

  1、参与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编制具体的施工计划,报项目经理综合评定后实施。

  2、熟悉并掌握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向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监督指导实际操作。

  3、按施工方案、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4、合理使用劳动力,掌握工作中的质量动态情况,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质量的自检、互检。

  5、检查班组的施工质量,制止违反施工程序和规范的行为。

  6、参加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评定工作,并办理签证手续。

  7、对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失,要及时调查,分析原因,评估损失,制订纠正措施,经项目工程师批准后及时处理。

  8、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交底。

  9、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情况,向材料部门提供材料需用量计划。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5

  为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杜绝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提高各类机动车辆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的保障施工生产,结合我单位及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工程施工现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以及单行道交叉等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并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禁止车辆停放标记。

  2、对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设绳、电缆,应报公司和监理、总包单位批准,并设有明显的标记,夜间还应设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和行人来往频繁的道路应设置临时交通指挥。

  3、严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如确应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时,必须报公司和监理、总包单位批准后方可占用。

  4、道路两旁堆放的设备材料要距离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设钢丝绳或架设电缆时高度不得低于7m。

  5、施工用的机动车辆和特种车辆(吊车、叉车、翻斗车等)的车况必须良好。进厂应严格检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年审,除发给的.年审证外,还应持有经公司安全部门考核的司机上岗证,司机必须持“三证”上岗。

  6、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氧气、乙炔气)的机动车辆,还需持省市安全部门签发的危险物品专用运输证。

  7、项目工地内各种机动车辆限速行驶

  1)机动车辆进出装置大门及转弯处为5km/h,直线行10-15km/h。

  2)运输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和进出装置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装危险物品的车辆还必须挂“危险品”标志牌。行车过程中,保持安全车速和保持一定的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强行会车。

  8、机动车辆载货规定:

  1)不准超过驾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2)散装及粉状或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荡、到处飞物、滴漏在车外,必须用帆布等封盖严密。

  3)货车不准人、货混装,除驾驶室内可以按额定人员定座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部、脚踏板、叶子板等处)不准载人。

  9、施工作业现场及机械设备附近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10、吊车在吊装作业时,360度旋转区域和吊车扒杆底下禁止站人。

  11、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12、机动车进出本市,必须办理长途车会签制度,由项目经理签发。

  13、为提高机动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现场交通安全,对施工项目部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实行奖惩制度。对全年安全无事故的项目部及驾驶人员给予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及驾驶人员除承担事故赔尝责任外还要给予经济上的处罚,造成重大、特大人员伤亡的依法移交安全机关处理并强制解聘驾驶人员等。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6

  1、施工现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及交叉道等禁止各种车辆停放,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禁止车辆停放标记。

  2、对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设绳索、电缆,应报新奥秦港公司批准,并设有明显的标记,夜间还应设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置临时交通指挥。

  3、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应设下水道(明沟加盖)并定期疏通。禁止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冬季积雪(冰)应及时排除。

  4、严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如确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时,必须报新奥秦港公司批准后方可占用。

  5、道路两旁堆放的设备材料要距离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设绳索、支架高度不得低于2m。

  6、施工用的履带吊车、拖拉机等,未采取护路措施严禁在现场的道路上行驶。

  7、施工用机动车辆和特种车辆(吊车、叉车、翻斗车等)的车况必须良好。进厂应严格检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年审,驾驶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特种车辆驾驶证。

  8、施工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及特种车辆的保养制度及维修记录。

  9、施工现场内各种机动车辆执行以下限速规定:

  ①机动车辆进出大门及转弯处为限速5km/h,直线行驶不得超过15km/h。

  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氧气、乙炔气)的机动车辆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且挂“危险品”标志牌。应保持安全车速,保持一定的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强行会车。

  10、机动车辆载货执行以下规定:

  ①不准超过车辆核定的.载货量;

  ②散装及粉状中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滴漏在车外,必须盖封严密;

  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④货车、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装,除驾驶室内可以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他部位不准载人。

  11、只允许用于施工的运输工具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不用于施工的交通工具只能停在由新奥秦港公司指定的地点。

  12、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排水系统应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繁忙地点,应设立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7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国家20xx年5月1日起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公司应把职业病防护费用列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发挥防护作用。

  二、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职业卫生教育,特别是油漆工、电焊工、粉尘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检查发现不适宜原工作的,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必要时进行医学观察。

  三、施工现场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四、施工现场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五、公司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的真实情况。

  六、公司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工作。

  七、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

  八、施工现场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九、施工现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损伤的有毒、有害施工现场,劳动者必须配置一定的防护用品,并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药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十、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提高职业卫生的知识。督促、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8

  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的内部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公司交管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

  二、各协作单位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交安委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在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运营手续,然后到项目公司工程部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

  三、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四、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照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之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五、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上述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处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进入后按规定定点存放,出厂时挽回原证件。

  六、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七、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未经过年审或年审不过关的车辆。

  八、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避免防碍施工现场通行。

  九、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谨慎行驶,有专人指挥,避免碰到电缆及高空设备等。

  十、不得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隔断或阻碍。

  十一、起重机、强夯机、挖掘机作业时应提高安全意识,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十二、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按照城管和环保部门的要求清洗干净车辆。

  十三、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十四、工程施工时,要求各协作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等,特殊情况下需雇用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检查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定齐全合格方方可雇用。

  十五、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项目内部的土方车、装载机、砼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工程部批示,一律不得擅自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出门时必须接受门卫检查。

  十六、凡拉运施工用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公司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后,方可出门。未经许可或物证不符都,任何物品不得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

  十七、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八、违反上述任何规定,工程部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9

  一、雨水管不该用伸缩节、管箍连接

  注意事项:因雨水管本身壁厚较薄,在遇到暴雨时,管路内容易形成真空,导致雨水管材被吸扁爆裂。

  施工解决措施:在安装时必须采用直落水接头连接。

  二、PE、PVC-U管不能用于热水

  施工注意:1、PE管材正常通水温度不能超过40℃;

  2、PVC-U管道正常通水温度不能超过45℃。

  三、给水管道不该在未经过试压就回填、暗敷。

  施工注意:用来检测管道的强度和气密性,以防管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漏水,造成更大的损失。

  施工解决措施:给水管路在安装完毕后应首先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进行试压,在确保管路未出现漏水的情况下,再进行回填、暗敷。

  四、落差较大的给水管路不能没有透气装置

  施工注意:当给水管路落差较大或距离较长时,管道内会形成水锤或真空负压,导致管路吸瘪或破坏。

  施工解决措施:消除水锤和负压必须安装排气阀。

  五、冬季电工套管弯曲时不能用力过猛

  施工注意:在低温时电工套管的韧性下降较大,弯曲时会造成管材开裂。

  施工解决措施:在气温较低的冬季,最好是能先将弯曲部位摩擦生热后,再用弹簧进行弯曲。

  六、管道连接器要均匀缴力

  管道施工的时候,有些单位会使用用管道连接器进行管道的'连接,但是由于安装的步骤不对,导致密封不严,进而归咎于产品的质量问题。实际上,在安装管道连接器的时候要每个螺丝均匀缴力,不要一个螺丝拧到紧再去拧其他的螺丝。

  七、管箍伸缩节不该用于横管中

  施工注意:管箍伸缩节密封性能较差,在横管中使用易引起漏水事故。

  施工解决措施:横管中一般使用伸缩节,确保管道不会漏水。

  八、PE、PP-R焊接温度不应过高

  施工注意:由于各种材料的特性,在高温时材料降解,使其碳化。

  施工解决措施:1、PE管道焊接温度一般为200℃~240℃;2、PP-R一般为260℃;

  九、大口径PVC-U在转弯处时应有加固措施

  施工注意:管道转弯处,水的冲击力较大,容易造成管路破坏

  施工解决措施:在转弯处用水泥墩进行加固

  十、普通PP-R热水管不建议使用在高温散热器采暖,特别当应用于家庭小锅炉采暖时,建议采用PP-R塑铝稳态管

  施工注意:高温散热器采暖水温一般在70℃以上,长期使用影响管材的使用寿命;家庭小锅炉采暖时温度控制较高,时常有水被烧开的现象,且管路连接较短,管内温度时高时低,严重影响管材的正常使用。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0

  校安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1、根据省市线路图和时间表要求,校安工程6月底必须完成招投标,7月上旬全面建设;加固工程要求抓住暑假黄金施工时间,力争在暑假期内完工。同时每月20日前上报工程形象进度照片4张以上。

  2、拆除房屋按枞阳教育网财务管理项目建设栏内《关于做好校舍安全工程影像资料采集和留存工作的补充要求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同时对拆除过程进行拍照并上报校安办。

  3、工程开工后,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日记,同时拍摄照片(基槽、每层梁柱、封顶等关键性施工环节照片)。

  4、按照合同约定把好钢材、水泥、黄沙、石子等建筑材料质量关,尤其是乙方采购钢材时,学校要派人跟踪监督、验货,同时做好施工现场材料送检和测试等工作。

  5、监理质检人员在验收施工每个工序时,学校要跟踪检查,要求及时认定工程质量情况,并做好记录签字等相关事宜。

  6、学校要确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人员对项目工程资料收集管理、现场隐蔽工程记录、图片拍摄、对项目经理考勤等各项工作。

  7、工程如发生变更时,要以书面文字形式报校安办,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8、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配合监理和质检人员做好每道工序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9、校安工程是民生工程,实行县长、局长、校长“三长”负责制,层层抓落实管理。项目工程实行法人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校长务必高度重视校安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资料齐全、质量合格、图片拍摄符合要求,把校安工程建设成样板工程、阳光工程和放心工程。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1

  西景花园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时间为:每日8:30---19:00,其中12:00---14:00 18:00---19:00之间不得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设施。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物管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非施工时间,施工人员严禁在小区内逗留或留宿。

  2、严禁向楼下扔垃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3、《装修施工许可证》应放于施工现场、《装修出入证》应随身携带,随时备查。

  4、施工中注意安全,出现人身事故,由责任者自负。

  5、严禁在小区内闲逛或洽谈业务。

  6、下班后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阀门或开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施工,不准无证进入小区。

  8、更换施工方案需经物业公司同意。

  9、施工期限原则上规定为90天,如超过须经装修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

  10、施工期间,室内防盗、防火、人身安全工作由装修公司负责,业主自装的由用户负责,施工期间的防火责任人为装修公司负责人(自装的为业主本人)。

  11、施工期间,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至少4公斤的灭火器,否则,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12、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13、动用明火,请到物管处备案。

  14、施工期间,严禁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炒)锅、电水壶、电热棒等大功率家用电器以及在施工现场做饭和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15、施工期间,须遵守电梯使用规定:

  (11)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丢弃杂物。

  (12)禁止儿童在电梯附近嬉戏玩耍。儿童乘电梯应由成人陪同。

  (13)严禁使用客梯搬运货物、垃圾等。

  (14)不得擅自装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特别需要,应报经物管处批准且派专人护运方可。

  (15)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进出门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16)使用电梯禁止动作粗野,只按运行之按钮,不得击打按钮,撞击门板。

  (17)搬运货物,不得超过限定重量。

  (18)不得开启轿顶安全窗装运较长物件。

  (19)搬运物品时使用不当或蓄意损坏电梯,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16、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物管处:

  (1)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现象。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2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要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平面图。

  2.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分片包干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做到整个现场清洁整齐文明。

  3.施工现场道路和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有排水措施,道路要畅通,不得尘土飞扬。

  4.各种材料及构配件按要求,分规格码放整齐、合理保管,使用方便。

  5.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干活脚下清、活完料净,施工垃圾和洒漏的砼要及时清理。

  6.现场要有工程成品保护措施,不得有碰撞,损坏现象。

  7.建筑物内外,禁止随地大小便,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3

  1)建立健全现场料具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现场料具要严格按平面图布置码放,分片包干负责。

  2)加强现场平面布置的管理,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材料及物资变化,设计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堆料现场的位置,保持道路畅通,减少二次倒运。

  3)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及用料信息,搞好平衡调剂,正确组织材料进场。材料计划要严密可靠,及时准确保证施工需要。

  4)严格按平面布置堆放料具、成堆、成线,经常清理杂物和垃圾,保持场地、道路、工具及容器清洁。

  5)认真执行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料、退料、回发等手续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各种台帐,对来料原始凭证善保存,按月盘点核算。

  6)施工现场必须由专职材料员进行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材料员的人员配置以能够使生产及管理工作正常运行为准。

  7)材料进场必须以施工用料计划为准,严格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有关资料(送料凭证、合格证、材质证明等)必须齐全。

  8)现场材料保管必须如下规定:

  a)需要施工现场外临时存放在施工用料时,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按规定办理临时占地手续且材料码放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

  b)现场内露天存放的工程用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中标明的位置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底垫高度不得小于10cm,地面要垫上木方,并有排水措施,堆料存放应界线分明,避免混放。

  c)现场临时仓库中放的料具必须分类规格码放整齐,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必须专库存放。

  d)凡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必须按照其物理及化学性能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进行保管,如防潮、防雨、防晒等措施。

  9)施工用料发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限额发料制度,并设立材料定额员。

  b)在施工过程用料必须进行限额材料,其中主要材料必须建立定额考核台帐。

  c)现场的原材及半成品料分开码放,制作统一的标志牌,将合格不合格或待检的材料挂上相应的标牌,成品料标明规格、型号及所用的工程部位以防混淆。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4

  一、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2、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3、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6、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7、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8、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1、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3、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1、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 ,铜线≥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 ,铜线不少于16mm2 。

  2、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3、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4、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5、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6、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规范各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对有可能发生的工程成品被破坏现象进行有效追溯,确保工程成品得到有效保护,以确保工程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管理。

  2、本制度中的“成品”是指与工程质量有交的所有设备、设施、材料及工程产品。

  二、单位职责

  1、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及违反制度的处罚。

  2、工程总包单位协助、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并履行总包职责。

  3、未施完毕的施工项目成品,由本单位负责保护。

  4、已施工完并已交接的施工项目成品由接收单位负责保护。

  5、各单位技术人员负责成品保护具体措施的细化编制,做好预防预控工作。

  6、各单位成品被破坏时,应提供证明破坏者的有效证据(照片、视频等),否则由各单位自行负责修复。

  三、管理程序

  1、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都有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都有对成品保护进行监督的责任和义务。

  2、各施工单位应该对本单位的成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3、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对由于本单位的施工有大概破坏其他单位的制品采纳防护措施。

  4、各单位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应该对成品保护需采取的措施提出具体的、明确的要求。各单位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对现场新出现的成品及时要求施工人员采取有效的保护或防护措施。

  5、各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及时对发现的制品破坏向建设单位及监理部举行举报。

  6、关于破坏劳动成果

  1)、须破坏他人的劳动成果时,申请破坏成果的单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向建设单位及监理部备案;

  2)、建设单位协调涉及单位,破坏单位应在限按期限内将劳动成果复原,并承担复原费用;

  3)、凡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即破坏他人劳动成果的,除由责任单位承担修理费用外,在未造成事故时,也要给以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时,加重处罚。

  7、建设单位负责对成品保护过程中发生的责任,组织各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确认、仲裁,以发生的违反《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行为和未办理成品破坏申请而造成成品破坏的.进行处罚,并对《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负有最终的解释权。

  四、处罚细则

  1、损坏他人劳动成果的,除负责在限按期限复原或赔偿外,对破坏者所在单位罚款200-1000元。

  2、破坏他人劳动成果,经指出没有第一时间承认,经被破坏单位举证证明的,按第一条处理,并加倍处罚。

  3、任何单位的施工人员对任何其他单位的成品造成破坏,每发生一次,视情节处罚其所在单位100-1000元。破坏的成品由成品所属单位负责修复,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品破坏单位承担。修复后的成品必须经成品所属单位和监理部验收。

  4、任何单位的施工人员对任何其他单位的成品造成破坏,本单位累计发生两次以上的,按第三条加倍处罚。

  5、任何人都不能随意破坏成品保护设施,否则按照破坏成品论处。

  6、对有意举行破坏的人员所在单位举行加倍处罚,对管理不利施工单位加重处罚。

  五、责任划分

  1、产生制品被破坏时,责任者明确的,推行本制度“处罚细则”之划定。

  2、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行对本单位、本人导致的成品破坏隐瞒不报,否则任何单位、任何人举证,确认责任都后,对责任者按照本制度处罚细则第二条举行处置惩罚。

  3、没有明确证据证明破坏单位,但破坏痕迹明显,且无其他相同单位在此施工,则修复费用由该单位承担。若有多家相同单位在此施工,则修复费用由多家均摊。

  4、公共区域的成品、设施如电梯、滚梯、走廊、疏散门等各单位均有保护的义务,若该区域的成品、设施发生破坏,而确实没有明确的破坏单位,则该区域所有施工单位均应承担修复费用,承担费用的比例应按照该区域所有单位承包合同价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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