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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6 11:04:32 制度 我要投稿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间卫生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1

  1.个人卫生规范:

  1.1健康规范:

  1.1.1凡生产人员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许可证方可上岗。

  1.1.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产品的生产工作。

  1.1.3凡受伤(主要是手部)人员不能从事接触到食品容器、原料等产品的加工工作。

  1.2着装规范:

  1.2.1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鞋、帽。

  1.2.2工作服纽扣要齐全,夏季时工作服纽扣允许解开领口扣,其余纽扣必须扣上,衣服上不应有其他饰物。

  1.2.3工作人员要有可替换的工作服,保证按规定时间更换或在工作期间因意外污染时的`及时更换。更换下工作服必须及时清洗干净以备替换。

  1.2.4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戴好工作帽,女员工应将长发盘起,不应散露在外,工作鞋应保持清洁干净。

  1.2.5工作服不得随意穿出工作区域。

  1.2.6安全防护用具:凡从事接触到腐蚀性物品的工作时要使用安全防护具,工作完成后存放在指定地点。

  1.3装饰规范:1.3.1不允许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假指甲。

  1.3.2不允许化浓妆、使用粉质化妆品及浓烈气味的化妆品。

  1.3.3不允许佩戴手表、首饰及各种饰物。

  1.4行为规范:

  1.4.1每次上班开始工作时,如更衣、进餐、去卫生间时均应洗手。

  1.4.2每次做完不卫生的工作后,如清扫垃圾、处理废料、清理设备等,均应洗手,工作中应随时保持双手干净卫生。

  1.4.3咳嗽、打喷嚏时用手掩住口鼻,并洗手。

  1.4.4不允许在工作区域内做修指甲、梳理头发、挖耳朵、挖鼻孔等不卫生的动作。

  1.4.5禁止携带食物和其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1.4.6每位员工都应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1.4.7不允许在生产区域内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1.4.8非本车间人员不允许随意进入生产区域,参观人员须有公司内人员陪同。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2

  为了创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所辖区域划分成若干片区分配给各班组承包负责,班长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带领本班员工随时对自己负责区域进行日常清洁、整治;车间组织对各责任片区进行检查、评比和考核。

  第二条、整理清洁标准可按本规定和其他专项规定要求执行。

  第三条、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服工作鞋必须保持整洁干净,要防止交叉污染,发现或怀疑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

  第四条、要保持操作区地面和墙壁无垃圾、无污迹,门窗无积灰、无污迹,工作凳放置在制定位置并摆放整齐,电缆沟要保持清洁。

  第五条、控制台无积灰,台面干净,台面上只能放置与工作有关的记录本、当班分析单和传达文件等物品,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第六条、通讯设备、饭盒、水杯等个人工作生活用品要收拾整齐,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第七条、各班工具箱要保持整齐干净,公用工具要定位摆放,报废工具要及时处理,无关物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

  第八条、污水沟要保持清洁、通畅。

  第九条、车间油桶要在专属的区域内摆放整齐,好油桶、废油桶、空桶要区分放置。

  第十条、操作时产生的垃圾和洒落的物料当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干净,禁止推至下一班。

  第十一条、各槽罐、机泵、管线等设备表面干净无油污,操作中造成设备污染的要及时清理干净。

  第十二条、各种操作工具、运送工具、辅助材料等均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并保持其清洁。

  第十三条、未使用的工具、材料要堆放整齐,并且要与回收材料区分开。报废的材料要送到指定地点整齐存放。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3

  为更好落实集团安环部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喷煤车间职业卫生警示标示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规定适用于我车间职业卫生警示标识的管理。

  一、组织实施

  喷煤车间根据本制度制定本车间职业卫生警示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本制度。警示标识的设置由车间安全科具体负责。

  二、实施要求

  1、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要求供货方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适当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3、警示标识的设置应符合gbz158的要求。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4

  第一条总则

  本公司为了维护员工身体健康使办公场所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要求

  1、公司卫生事务除安排保洁员负责外,各单位部门办公室均由各部门负责清扫。

  2、公司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树立良好的卫生道德观。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堆积有碍卫生的垃圾、污物和碎屑。

  3、保洁员要对公司卫生进行全天侯的.清理,保证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干净、整洁。

  4、各工作场所内走道及阶梯,不得乱扔杂物、烟头等物品。

  5、各工作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

  6、各工作场所内的创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

  7、各办公室室内不应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及其他杂物。

  8、对办公垃圾、污垢的清除必须合乎要求,放置于规定场所或纸篓内,不得任意乱倒垃圾。

  9、每月30日下午4时将各部门玻璃擦干净,保持透明、亮净。(节假日提前一天进行,各部门经理负责监督执行)

  第三条室内卫生清扫安排

  1、公司办公楼

  1.1、总经理办公室:行政部内勤负责清扫。

  1.2、总监办公室:保洁员负责清扫。

  1.3、楼道:保洁员负责清扫。

  1.4、会议室:保洁员负责清扫。

  1.5、其他部门办公室:由各部门负责清扫。

  2、部门办公场所除安排保洁员负责外,均由各办公室各部门负责清扫。

  第四条室外卫生安排

  1、公司办公楼

  1.1、楼道、楼梯:保洁员负责清扫。

  1.2、厕所:保洁员负责清扫。

  1.3、除各部门办公室以外的玻璃:保洁员负责擦洗。

  2、部门办公场所除安排保洁员负责外,均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清扫。

  第五条卫生标准

  1、领导办公室及公共卫生区域卫生标准

  1.1、领导办公室及公共区域卫生由保洁员负责,保洁员要保证全天侯在岗,所属公共区域的地面一天最少清扫六次,上午3次,下午3次,领导办公室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清扫。

  1.2、所属办公室及公共区域(包括楼道、楼梯、门厅玻璃门)的玻璃每周擦两次,保持干净、洁亮。

  1.3、会议室要求桌面、地面、椅子、抽屉内外、饮水机内外、小厨柜等保持干净光亮无尘土,烟灰缸内不得有杂物,并统一置于桌面抽屉内,椅子要摆放整齐,保持定位。

  1.4、卫生间要求干净无味,地面、墙面清洁光亮,大、小便池内无脏物、保持洁白,洗手间台面、镜面干净亮洁,无任何杂物,按时加放洗手液。

  1.5、所有保洁工器具统一放置于规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2、其它办公室室内卫生标准

  2.1、各办公室内要求全天候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

  2.2、桌面干净亮洁,桌面上、抽屉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杂物、脏物,烟灰缸内保持干净,无杂物。

  2.3、电脑、键盘、鼠标等要保持干净无尘土,无脏痕。

  2.4、所有柜子保持里外干净,无尘土,柜子里所有物品的摆放要整齐有序。

  第六条行政部将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监督,如发现有违反制度者,每一项罚款20元。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加强车间现场的管理,使车间工作环境始终持续整洁干净,特制订如下车间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二、管理规定

  1.操作员工随时持续设备机身的清洁。

  2.随时持续自己管辖范围的清洁干净,通道畅通,无铁屑、纸片、袋子等垃圾。

  3.每一天下班前进行环境卫生清扫,每周一次设备保养。

  4.工作台随时持续干净、整洁。地上的.零件、工件摆放整齐,一目了然,并且不允许超越黄线。

  5.工具箱随时持续干净,量具、工具摆放整齐,并持续清洁,工具箱不允许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6.清洁工具定点放置、垃圾及时清理运走。

  7.车间实行片区三包职责制,各片区发现杂物主动清理

  8.每个员工都有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持续和维护环境卫生及秩序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发现不良行为,要及时将当事人的违纪状况通知上报

  9.此次评分以车间为单位,分别为垒装、机加工、下线、组装、喷漆,各车间安排好每人轮流值日监督。

  三、检查规定

  1.公司不定期进行抽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处理。逾期仍未整改者罚款20元。检查小组人员每周(暂定每周五)集中进行一次卫生评比,依据公司卫生职责区的划分进行评比,对检查的结果给予打分。

  2.每月上旬公布上月卫生检查评比结果,并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之一。

  3.月评比中分数最高的车间每人奖励30元,分数最低的车间每车间每人罚款20元。所有奖罚款均纳入公司福利基金。

  4、检查组成员:组长:XX

  组员:XX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6

  一、车间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说话和气,待人礼貌。

  二、因事到小组办事,不得在生产区域闲逛,不得聊天,不给职工散布消极的东西。

  三、每周召开一次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参加的车间生产会议: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情况,调度是否得当,有无窝工现象(工序衔接是否合理)。发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四、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分析人员思想、设备、技术状况以及原辅材料等诸因素,找出影响质量的重要原因,及时提出办法和措施。

  五、坚持每月对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的检查,分析超定额造成浪费的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总结节约原辅材料的经验,表彰好人好事。

  六、坚持安全文明生产,做到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内容:

  (1)设备安全与卫生情况,(2)电器是否正常运转。(3)产品是否堆放整齐。(4)环境是否清洁卫生。

  七、搞好原始记录和日报工作,准确及时地综合反映车间每日完成任务的进度,按时报送职能科室。搞好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并利用资料分析生产活动的各种情况、指导生产,为总结提高打下良好基础提供可靠资料。做好”五帐一卡”的完善和归档工作(”五帐”:产量、质量、考勤、用料、安全生产帐;"一卡”工具管理卡)。支持班组统计员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协助他们妥善保管小组的各种原始记录,以备存查。

  车间会议学习制度

  一、全车间职工每周必须按所布置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认真参加政治、生产、技术的学习,学习中做到思想集中,刻苦学习,讨论时积极发言。

  二、学习按时参加,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有事做到先请假。作好学习考勤记录和学习记录,把它作为奖金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车间召开小组长会(或组织学习),事先半小时通知各小组长,主持会议人要先做开好会的一切准备工作。到会者不得无假不到,迟到五分钟以上者,罚款贰角,主持会议者迟到罚款伍角。

  车间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

  为加强劳动纪律,保持正常劳动生产秩序,按工人参加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执行考勤制度,车间统计员负责全车间考勤工作,各班组长或考勤员坚持严格考核。职工自觉遵守、协助管理。

  一、考勤员应以负责精神每天准确考勤,以上班铃声响后为准,考勤不在时,一律按缺勤处理,下班也以打铃为准。(中午不准提前就餐,违者按早退处理,管理人员加重处罚)。作好记载,按月将考勤表送车间审核,并交车间统计员作计算工资和出勤率的'依据。

  二、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的累计时间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处理,旷工除不发工资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三、生产、工作时间不准看小说、睡觉、打牌、下棋、洗衣服、织毛线、擦自行车等,有以上行为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吵架哭闹不工作者,不计出勤,所造成的工时或其他损丢由闹人负责。班前或上班时间不得饮酒,凡酒后不许上班,作旷工处理。

  四、职工不服从调度指挥而不上班、不工作者,作旷工处理,除停发工资外,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理。

  五、职工有违犯劳动纪律、赌博、私拿产品、有意损坏产品和公物者,除给予经济罚款处,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如有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期间停发工资。

  六、因斗殴负伤、休息期间,停发工资,负伤者的工效和医疗费用由责任者负担,因家庭纠纷而引起的病伤假,按事假处理。

  七、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窜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消极怠工,不揽私活,不做私活。

  八、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爱护工具设备,节约原辅材料,提高技术业务能力,努力实现优质高产、低消耗。

  车间文明生产制度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厂,热爱本职工作。

  二、遵纪守法,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损公肥私,不私拿产品。不喝酒上班。坚决抵制精神污染,坚持为"四化”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

  三、在工作、生产场所不大声喧哗、吵闹、说话和气,待人坚持使用礼貌语言,不说脏话,更不得骂人。四、坚持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上班,严禁赤脚、赤膊、只穿内裤、披头散发、穿高跟鞋、拖鞋(需要穿工作拖鞋的必须穿者除外)以及拖拉着鞋等上班。严禁站在拖纸车上蹓空车。保护安全生产,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五、严禁在有毒气体、尘毒危害的班组、工作室外吃东西,严禁带与生产无关的器具、化学药品进入车间。

  六、不准带客人(参观学习者除外)、小孩进入车间和在车间里会客;车间和办公室内不准停放自行车、轻骑车,更不准上班时间擦车、打毛线、做私活,违者所误工时,按旷工处理。

  七、搞好生产、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坚持日小扫周大扫制度。做到机器设备整洁、无油污;门窗清洁、玻璃明亮;白料、产品、工具柜堆放整齐;地面无废纸、棉纱团、油污、油墨水迹、烟头和脏物。责任清洁区干净卫生,阴沟畅通,阳沟无脏水、污物。

  八、保持车间主要通道畅通,通道一米五以内禁止堆放产品、纸墩和拖纸车;白纸和产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一米五。

  九、严禁在生产岗位上、机器上、车间通道上游动吸烟,吸烟应到指定的吸烟点吸烟,车间办公室吸烟应备烟尘缸,防止火灾和破坏清洁卫生。违者按规定罚款,车间干部加倍罚款。

  十、考核办法;

  1、车间文明生产卫生检查,由车间工会组织检查评比公布。

  2、每月总结评比几次,按月检查情况累计得分高低取得前三名获”文明机台、班组"和单项奖(具备方案另定),对文明生产搞得差的班组或机台扣发月奖5%。

  对私拿产品的处理方法

  为了加强车间管理,除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外,还必须在纪律上、经济上赏罚严明。对私拿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的人,按如下办法处理。

  一、凡私拿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完全由个人负责。

  二、凡生产岗位上的同志,私给他人产品原辅材料的,其责任由私给产品人负责。

  三、凡私拿产品、半成品和原辅材料者,作如下处理。

  1、按产品商品价格2—5倍罚款,写出书面检查并张榜批评。

  2、取消当月一切奖金。

  3、重犯者除罚款加倍外,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

  4、对勇于揭发私拿产品者,经调查属实,根据功劳大小发给1—50元奖金。并保护揭发人。

  5、对串通骗取奖金,经查出后,加倍扣回所得奖金,(干部严加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行政处理。

  以上办法由车间直接处理,如遇重大事件,由车间报厂长审批后执行。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7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信线路

  第一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三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一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二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五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xx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七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xx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九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和整改

  第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与培训

  第一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

  第一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梯

  第一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五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六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七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8

  一、目的:为加强车间现场的管理,使车间工作环境始终保持整洁干净,特制订如下车间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二、管理规定

  1、操作员工随时保持设备机身的清洁。

  2、随时保持自己管辖范围的清洁干净,通道畅通,无铁屑、纸片、袋子等垃圾。

  3、每天下班前进行环境卫生清扫,每周一次设备保养。

  4、工作台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地上的零件、工件摆放整齐,一目了然,并且不允许超越黄线。

  6、工具箱随时保持干净,量具、工具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工具箱不允许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7、清洁工具定点放置、垃圾及时清理运走。

  8、车间实行片区三包责任制,各片区发现杂物主动清理

  9、每个员工都有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和维护环境卫生及秩序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发现不良行为,要及时将当事人的违纪情况通知上报

  11、此次评分以车间为单位,分别为垒装、机加工、下线、组装、喷漆,各车间安排好每人轮流值日监督。

  三、检查规定

  1、公司不定期进行抽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处理。逾期仍未整改者罚款20元。检查小组人员每周(暂定每周五)集中进行一次卫生评比,依据公司卫生责任区的`划分进行评比,对检查的结果给予打分。

  2、每月上旬公布上月卫生检查评比结果,并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之一。

  3、月评比中分数最高的车间每人奖励30元,分数最低的车间每车间每人罚款20元。所有奖罚款均纳入公司福利基金。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9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

  2、所有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

  3、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4、车间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如发现处以50—200元罚款。

  5、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部门同意后,必须由厂内人员陪同可进入。

  6、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

  7、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车间。

  8、车间内工作区域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包材,必须将其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丢弃。

  9、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机器设备等,车间内不能遗留任何原材料、包装物。

  10、生产车间和其它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1、车间内的更衣室、鞋架、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扫,保持清洁。

  注:为了大家的工作与健康,请遵守以上规定。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10

  1

  为加强车间卫生管理制度,促进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现场卫生管理、车间设备工器具卫生管理及车间员工个人卫生管理三个方面工作。

  3职责

  3.1生产部主管(副主管)及车间主任负责监督车间卫生工作实施情况。

  3.2品控员及卫生员负责对各班组做好监督及考核记录,人力资源部及稽核组负责考评工作。

  3.3车间员工按要求做好分担区域清洁卫生工作。

  4车间现场卫生管理

  4.1地面清洁不打滑,无垃圾,无污迹,无大面积积水,无死角。

  4.2墙壁(角)及立柱清洁无污染,无蜘蛛网,无死角,如有破损及时修补。

  4.3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蜘蛛网。

  4.4照明灯具及灭蚊灯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位置在4米以上的灯具适度清洁)。

  4.5地沟保持清洁卫生、无污迹、排水通畅,无阻塞现象,地沟盖封盖完好。

  4.6所有纱窗及对外的孔、通道关闭完好,防止蚊虫、蝇进入车间,如有破损及时修补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打开纱窗,窗户在白班下班后或夜班时应关好锁好。洁净区域车间发现苍蝇、昆虫、蚊子或果蝇等应立即停工进行捕杀,之后再继续生产。

  4.7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如包装袋、包装纸、包装箱、绳、废瓶(坯)、废盖、烂果肉、果皮、果核等等,生产过程中可指定位置分类摆放整齐,定时清理,至下班时清理干净,不留死角。

  4.8所有设备(包含案面等工器具)与地面之间的空隙内及周边不得存在瓶(坯)碎玻璃,油污及其他垃圾,设备(包含案面等工器具)在工作结束后不得残留果肉、果屑等。

  4.9工作时尽量避免原料落地,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如用清水冲洗干净并确认无食品危害再使用等)。

  4.10勿面对食品原料,生产器具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以免污染食品。

  4.11车间空气消毒每天用500ppmNaClO喷洒1次。

  4.12塑料筐、台案、推车、杀菌篮、瓶垛、产品垛、包装物、原料果等等,在存放或使用中须保持整齐划一,横看成行,竖看成列;包装物、产成品、原料果还应在离地10cm以上,隔墙30cm以上。

  4.13所有原、辅料及包装瓶等必须由指定物料口进入车间。

  5设备、工器具卫生管理

  5.1不同车间因清洁要求不同,所用的塑料筐、推车等工器具应分别整齐摆放在各自车间,不能混用混放。盛放干净物料、废料、可使用玻璃瓶、报废玻璃瓶的塑料筐应使用颜色或其他标志加以区分,不能混用,以免造成食品危害。

  5.2可正常使用的塑料筐及不锈钢盆(桶)等在存放或使用时,下面应加其他颜色的垫底筐或不锈钢架。

  5.3车间不使用的设备、工器具及其他杂物,包括安装或维修工作结束后的遗留物品(工具及拆卸物等)及时清运走。日常设备维护用的机油、机布、工具等应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或放在机器设备上。

  5.4所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不得存在油污、灰尘、结垢现象。检查、维修、拆卸进行清洁时,不得污染食品。

  5.5工作台、操作工具、容器、电子秤、物品架表面在使用后均应清洁后擦拭干净,特别是台案的.棱角部位及地脚部位,电子秤的底盘及缝隙部位、小推车的车轮部位应加强清洁。

  5.6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工器具,如菜刀、菜板、筷子、漏子、水舀、小钢桶(盆)等在下班后先刷洗干净,再用82℃以上的热水消毒10分钟以上。

  5.7清洁工具使用后清洁干净,然后按指定位置摆放。

  6车间员工个人卫生管理

  6.1所有员工须经指定员工通道进出车间,不许走物流通道。清洁区员工与一般作业区员不许串岗:如精加工车间与杀菌车间不能互相窜岗;饮料包装车间与灌装车间不能互相窜岗;果浆线投料车间与灌装车间不能互相窜岗等。

  6.2.进入洁净工作区的员工必须更换整洁的工作服、工帽、工鞋及口罩。

  6.3工作服应衣扣整齐,工作帽应能达到将头发全部覆盖的目的,口罩也应佩戴标准。

  6.4工作服及里面的衣服上不能有小的装饰物,工作服的口袋内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防止落入产品及设备中。

  6.5男士不能留长发,不留长胡须,女士不化浓妆,不喷香水,不涂指甲、口红等。

  6.6进入工作区域内的工作人员不得佩戴手表、戒指、项链、耳环,不留长指甲等并且不可在工作帽上佩戴装饰物。

  6.7进入工作区的员工按卫生规范要求洗手:清水→洗手液→清水→消毒液→清水→烘手,洗手的同时包含清洁指甲。

  6.8工作服、帽、鞋不能穿出生产区域,需外出时应更换自己的服装。

  6.9上厕所、处理被污染的物品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必须按卫生规范要求洗手、消毒。

  6.10不允许在工作区里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咳嗽和打喷嚏时应当背对生产线并用卫生纸掩住口鼻,然后彻底洗手消毒。

  6.11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杂物带入生产车间。工作结束后不允许将围裙、手套等个人物品放在车间内。

  6.12不允许在车间内吃药、吃食品、喝水(饮料)等。

  6.13严禁用脚踩、踏成品物料,严禁坐在成品及包装物品上。

  7检查与考评

  各车间主任在本部门主管领导下监督全体员工(含维修、电气)认真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各品控员、卫生员及时做好监督工作和相关记录;人力资源部及稽核组根据记录及不定期抽查结果对生产部的执行工作进行监督考评(同时对品控部的监督工作进行考评)。出现不合格由车间主任(或直接上级领导)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每项次乐捐额:直接责任人10元,车间主任(或直接上级领导)20元,生产主管(副主管)20元;落实不到直接责任人的乐捐额同时由车间主任(或直接上级领导)承担。

  8其他

  如违反本规定中的某些条款与20xx年12月11日下发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基本相同,其乐捐额按20xx年12月11日下发的《通知》执行。

  对于未在上述规定中体现的某些不良行为也会对食品生产降低品质或造成危害,具有显而易见、众所周知、不言而喻的性质,品控员及监督部门有义务、有权力对相关当事人及责任人进行指导、开具不符合项和作出乐捐的决定。

  9本规定自20xx年2月10日起实施。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11

  1、所有员工必须经年度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好统一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须全部戴入帽中,并佩带好工号牌,做好个人卫生,整理好个人仪容;

  3、所有上岗人员不得留长指甲、胡须、须勤换洗工作服、工作帽、勤洗澡理发;

  4、严禁穿拖鞋、裙子、短裤、背心进入车间,严禁穿工作服上厕所,严禁穿工作服出厂区;

  5、进入灌装室必须穿雨鞋,经消毒池消毒后,并戴好口罩,在消毒液中,洗手后方可进入,大小便后须严格洗手,并在消毒液中浸泡数分钟进行消毒;

  6、现场操作过程中,不得化浓妆、不得涂指甲油、不得戴戒指、手镯、手表、手链、耳环、项链等首饰;

  7、生产现场(含更衣室)严禁吃零食、吃饭、吸烟;

  8、生产现场不准随地吐痰、挠鼻、掏耳、挠眼、不对半成品、成品打喷嚏;

  9、生产现场各种物品须摆放整齐、不允许存放私人物品,严禁各种原材料、杂物;

  10、生产垃圾须及时清理,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地面无烟头、泥沙等杂物;

  11、生产设备、设施须保持干净,不准乱写乱画或贴不干胶等,不在设备、设施上乱放东西;

  12、各种次品、返修品分类放入塑料筐中且塑料筐必须整齐摆放,严禁乱扔、乱放;

  13、每交接班时须对生产现场进行彻底清扫,做到清洁卫生交班;

  14、每周须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对生产现场及设备进行三、二级清洗,做到无卫生死角,保障符合食品工厂的卫生条件;

  15、各班做好交接班记录、详细、准确记录生产及卫生情况,交接现本应整洁,不得乱涂、乱画;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塑料罐生产车间的卫生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塑料罐生产车间,包括原料准备、生产加工、包装装置、维护清洁等环节。

  第三条车间卫生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保证食品塑料罐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防止食品污染,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员工健康。

  第四条管理制度的'实施由车间负责人负责,并成立卫生管理小组进行监管和检查。

  第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配合管理小组的工作,并积极参与卫生培训和知识学习,提高职业素养和卫生意识。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须与国家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相结合,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由卫生管理小组根据车间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完善。

  第二章车间环境卫生管理

  第八条车间应保持整洁,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垃圾桶应放置于固定位置,并定期清理消毒。

  第九条车间地面应保持干净,不得有积水、异味、污渍等。并定期清洗和消毒,以确保地面卫生。

  第十条车间空气应保持清洁,通风设备应正常运转,定期清洁和消毒。

  第十一条车间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杂草和垃圾应及时清理,防止虫害的滋生和传播。

  第三章车间生产设备卫生管理

  第十二条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尤其是与食品接触的部分,确保无异味和污渍。

  第十三条原料和半成品的容器应定期清洗和消毒,以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检查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有问题及时报修。 第十五条生产设备周围应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和杂物。 第四章个人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所有从事生产工作的员工必须按照要求穿着工作服、工作鞋,戴上帽子和口罩。

  第十七条员工应定期洗手,并使用洗手液和消毒液,确保手部清洁。

  第十八条员工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入生产车间,禁止吸烟、嚼口香糖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九条员工应定期接受卫生培训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五章食品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原料和成品的存放应有专门的区域,防潮、防尘、防腐。 第二十一条原料和成品在存放期间应定期检查,过期或有问题的应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原料和成品的容器应密封,并贴上标签,使之易于辨识。

  第二十三条原料和成品的运输、搬运和包装应使用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

  第二十四条在发生食品污染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二十五条在突发事件处理后,应进行清洁和消毒,确认车间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七章处罚措施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员工,应根据违规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可给予停工整顿、调离等处理措施。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卫生管理小组讨论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13

  1、车间在上下班前及时进行紫外线杀菌45min;

  2、工作服要穿戴整齐,要求工作服完全将自己的衣服遮盖无外漏现象,头发必须完全束于帽子之内,不得有头发外漏现象;

  3、职工手部按洗手消毒程序要求,清洗干净烘干后及时以75%酒精消毒;

  4、操作工人进入车问必须通过风淋门进入包装车间;

  5、车间所有的容器具及设备设施用后及时以75%酒精消毒处理,所有的容器具不得摆放在地面;

  6、在过程中如有手部不适或出汗等现象,按要求必须重复进行清洗消毒;

  7、摆粒子的工人按要求摆放大小均匀,颜色一致,无焦糊现象的.粒子;

  8、摆粒子员工首先要对摆放好的粒子进行自检,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清理,机器操作者工作中检查包装袋的文字图案及密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9、打包装工人也应对包装袋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及时清理;

  10、车间负责人每日对本车间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11、质量监督员每日进行循回检查,如有违反,按制度进行处理。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2、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总部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3、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4、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5、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6、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 机构与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各企业的安全(环保)部门是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主管机构。

  2、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3、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4、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5、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6、企业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章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1、企业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企业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6、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企业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7、企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各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第四章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1、企业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企业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2、企业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企业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 企业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6、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7、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9、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0、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11、企业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第五章 作业场所管理

  1、车间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2、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3、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5、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10、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1、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12、企业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 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企业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等报告。

  3、企业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职防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4、 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1、车间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 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企业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企业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和生产流程卫生控制,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职责

  (一)车间主任负责监督车间卫生工作实施情况,负责对生产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控。

  (二)生产操作人员按要求做好主管区域清洁卫生工作。

  (三)清洁工负责打扫区域内入口通道、洗手池、更衣室、卫生间等。

  四、管理要求

  (一)卫生包干制度

  1、车间主任负责对卫生工作进行分区承包,车间员工对自己负责区域每天进行日常清洁、整理归位,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地清理和清洁,车间主任和办公室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清洁标准可参照本规定及其他专项规定。整理按各设备、工具、成品、半成品、原料等车间定置规定摆放。

  (二)现场卫生管理

  1、地面、墙面、固定物清洁

  (1)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2)墙壁(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3)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

  (4)照明、杀菌灯具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5)桌凳保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6)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7)现场目视牌保持清洁、无污迹。

  (8)楼梯通道畅通。

  (9)车间四周责任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10)厕所、洗手处、换衣房保持清洁干净、地面无积集水、墙面无污迹。

  2、设备清洁

  (1)生产设备、管道在使用前须消毒,使用后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2)设备保持干净无油污(包括消防器材),计量器具清洁内外清洁、无污渍。

  (3)不使用的设备、生产用具(包括各种计量仪器、转运设施等)应定期清洗,无污渍和异味。

  (4)设备、管路每周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含清洁清理的内容,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3、工具、材料清洁、整理

  (1)工具、容器、衡器、搬运工具等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保持其清洁。

  (2)操作工具、容器等在使用前后均应清洗、消毒、无污渍和异味。

  (3)衡器的托底(盘)、游标及砝码在使用前、后揩拭干净。

  (4)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5)各种半成品用转运箱、输送平板及垃圾箱保持清洁。

  (6)产品包装(塑料瓶、塑料桶、产品标签和纸板箱)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7)卫生洁具使用前后清洗、清理,按指定位置摆放。

  (8)饮用水杯保持干净,放在指定位置。

  (9)文件资料摆放整齐、无杂物。

  4、废品、垃圾清理

  (1)废弃物、残次品按指定地点存放整齐;不能放入垃圾箱的工业垃圾必须定时清理(二小时一次)。

  (2)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临时存放袋、箱中,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前)二次将生产区域的垃

  圾清理出车间。

  (三)人员卫生管理

  1、健康检查及培训

  新入职车间员工必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必须每年定期进行体检。

  2、个人行为规范

  (1)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剃须,勤剪指甲,勤换衣。

  (2)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不得喷香水。

  (3)员工正确着装,头发不外露,衣帽整洁,工鞋保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4)生产人员上班前,须在更衣室换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调配人员按规定着装和带好其他防护用品(如粉未生产时戴口罩),然后用洗涤液和消毒液清洗双手才能进出入生产区域。

  (5)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保持工作服和双手卫生,发现弄脏,及时清洗;到卫生间后必须重新清洗和消毒双手。

  (6)车间生产人员(外来人员)进入黄色区域(调配生产区域),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工作服、口罩;进入红色区域(内包装区域)必须二次更衣、消毒,方可进入。

  (7)员工外出办事在更衣室去除帽子、口罩等防护用品,回车间时按规定穿工作服,用洗涤液和消毒液清洗双手,并按规定带好其他防护用品。

  (8)非生产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车间;如果必须进入,有关人员(如公司领导及检查人员、检验员、销售内勤等)进入车间必须按车间着装规定和卫生要求办理;其他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经生产副总审批。

  (9)车间员工下班时,须在更衣室更换衣服,并保持工作服摆放整齐。

  (10)工作期间严禁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不符合食品作业卫生规范的行为,在生产现场打喷嚏须背对生产线并用手遮住嘴巴和鼻孔。

  (11)禁止将个人用品带入生产场所;禁止在生产车间吸烟、吃东西。

  (12)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四)生产流程卫生控制

  1、车间领料人员在仓库中领取原辅料时需把好原料卫生关。

  2、均质机、调配釜、反应釜、搅拌缸和生产用的其它容器及管道在使用前、后进行冲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3、调香锅加盖防蚊蝇、防尘,使用后立即冲洗干净,不得存有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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