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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制度

时间:2024-03-18 11:27:06 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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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制度1

  第一条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健康发展,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协会章程,遵循"来自会员,服务会员,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三条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3、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资助;

  4、协会资金的银行利息;

  5、协会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

  第四条协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为:

  1、为开展本会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和其它必须的开支;

  2、本会工作人员的报酬或补贴;

  3、刊物、资料、书报费用支出;

  4、专家、学者讲学、咨询的`报酬;

  5、与国内、国际有关社会团体、组织来往活动的费用;

  6、给予对本团体做出重大贡献的有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六条本协会要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按需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划清各项费用界限。

  第七条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协会会长向办公会议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如实反映协会收支情况。

  第八条协会配备的财务人员具备基本的业务素质,并保持稳定性,在财务人员变动时,应事先办理好审计和财务交接手续。

  第九条会计账户必须在本协会所在地营业所开户,结算方式应为转帐和现金票据,坚决取消存折存款。

  第十条协会的现金支出凭证除需要有经办人签字外,还必须有财务负责人(协会会长)签字。严格控制开支,紧缩管理费支出。秘书长应及时在会长办公会议上通报协会的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议。

  第十一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十三条本协会的支出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理事会负责解释。

财务管理制度制度2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通则》、《会计准则》、《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基金会是对国内外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单位。

  第二条执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理事长负责制。

  第三条财务制度原则上执行财政部制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会计报表。

  第四条基金会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制度,在交通银行分别开立人民币账户和美元账户,接受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外汇管理总局的稽查、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根据基金会管理和发展情况,今后陆续出台的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属于本财务管理制度的延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涉及到本管理制度内容的,按新政策规定调整本制度。

  第六条本财务管理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七条附财务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三)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四)支票管理制度。

  (五)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六)会计内部牵制及岗位责任制度。

  (七)财务开支审批权限制度。

  (八)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九)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现金管理制度

  第八条出纳员为本基金会现金管理人员,负责贯彻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并负责对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核算、检查与监督。

  第九条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支付给工作人员的个人工资、津贴、福利、补助、医药费等款项;

  (二)支付给不能转账的部门、集体单位或个人用于购买物资和劳动报酬;

  (三)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四)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五)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六)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减少闲置的现金,根据本基金会日常现金开支情况,经开户银行核定,确定本基金会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为50000元。

  根据核定库存限额,出纳员每日结存的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库存限额,超过部分应于当日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一条现金的收支管理

  (一)现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由出纳员负责。出纳员请假时,由基金会秘书长临时指定专人担任出纳工作。

  (二)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一切现金收入,必须交由财务入账,不得自行保管和挪用,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出纳员对收入的现金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不得坐支。

  (三)向银行送存现金时必须注明款项来源,到银行支取现金时应在支票上注明款项的用途。

  (四)取送大额款项时,必须安排专车,派人护送。

  (五)出纳员收、付现金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并认真审核是否合法,各项手续签章是否齐全。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付业务应拒绝办理;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应予返回,补办手续。如遇伪造或涂改,虚报、冒领等不法行为,应及时报告基金会秘书长处理。对符合要求的凭证,收付款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

  (六)现金报账时,经手人必须填写“支出凭证”,签字并经部门领导核批,报基金会秘书长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七)因公出差借支差旅费时,必须填写“借款单”,经部门领导核批后,报基金会秘书长审批。大额借款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人员准备现金,否则由出纳员开出现金支票出差人员自己到银行领取。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五日内必须及时办理报账手续。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账时,要向基金会说明情况,必要时应写出书面情况送财务人员备案。

  (八)出纳员必须模范遵守结算纪律,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现金,不准单位之间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

  (九)在核算工作过程中发现长款或短款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报秘书长,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二条现金的登记和保护。

  (一)现金账要及时登记,逐笔记载现金收、付业务,账目要日清月结。每日必须进行核对,保证账款相符。

  (二)每月结存现金、印鉴和已盖章的空白支票,必须锁进保险柜,保险柜号码必须乱号,保险柜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三)对现金管理进行抽查,并接受银行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出纳员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财务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要求,做好银行存款的核算、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使用范围和方法。

  (一)基金会除按规定留存的现金定额以备日常开支外,其余货币资金必须全部存入银行结算户内。

  (二)基金会发生的各项结算款项,除允许使用现金结算方式以外,其余事项必须通过银行进行划拨转账。

  (三)基金会与银行之间发生的各项收支业务,必须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填制和取得各种银行凭证、付款通知单等书面证明,经审核无误后,据以编制会计凭证作为核算依据。

  (四)出纳员每日收到的支票,必须于当日16时前送存银行,以便及时入账,并定期到开户银行索取“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进行核对。

  (五)严格禁止以各种原因出租、出借、转让本基金会银行存款账户。

  第十五条银行存款的登记与清理。

  (一)出纳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的结余情况,经常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当存款不足时,要及时向秘书长汇报。账面余额为150万元时,应告知秘书长,当余额为80万元时,不再向外支付。

  (二)根据记账凭证,逐笔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结出余额并做到日清月结,银行存款日记账月末余额要与总账余额核对相符。

  (三)出纳员要认真执行国家资金管理办法和结算制度,做好银行存款的核算工作,及时登账、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随时督促催办未达款项,掌握银行存款的动态和余额。

  (四)每月终了,“银行存款日记账”应与“银行存款对账单”逐笔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核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清原因,并报请秘书长批准处理。

  第三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的票据,是指接受捐赠或者接受服务时,开具、收取的收款凭证。票据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财政部规定。

  第十七条财务部负责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票据购领证,在领取税务登记证、票据购领证后,向财政部主管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申请领购票据。

  第十八条开具发票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接收的各类用于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收款方: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二)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可以使用的发票种类为:

  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监制的资金往来发票;

  (三)各类发票的使用范围

  1.以下情况使用由财政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1)基金会接受捐赠,应当与捐赠人明确权利义务,并根据捐赠人的要求与其订立书面捐赠协议。基金会接受捐赠应当确保公益性。附加对捐赠人构成利益回报条件的赠与和不符合公益性目的的赠与,不应确认为公益捐赠,不得开具捐赠票据。

  (2)基金会应当在实际收到捐赠后据实开具捐赠票据。捐赠人不需要捐赠票据的,或者匿名捐赠的,也应当开具捐赠票据,由基金会留存备查。基金会接受非现金捐赠,应当在实际收到后确认收入并开具捐赠票据。受赠财产未经基金会验收确认,由捐赠人直接转移给受助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不得作为基金会的捐赠收入,不得开具捐赠票据。

  2.以下情况使用资金往来发票。

  内部往来。

  第十九条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一)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基金会财务专用章。

  (二)开具的发票应与付款单位和个人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三)财务部负责办理发票及发票购领证的领购、年检等工作。

  (四)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财政部查验后销毁。

  第四章支票管理制度

  支票是基金会对外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是由基金会签发通知银行付款的一种书面证明。必须加强支票管理,保证支票使用的安全和合法。

  第二十条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两种。

  (一)现金支票只适用于支付给未在银行开户的单位或个人的小额款项以及基金会提取的工资、备用金和补足现金库存限额。使用现金支票,必须遵守现金管理规定,按现金的使用范围签发。现金支票使用的管理,按现金管理制度执行。

  (二)转账支票只能通过银行转账,不能提取现金。

  第二十一条转账支票的管理。

  (一)财务部门要设专人管理从银行购入的空白支票,并建立台账,登记购入日期、种类、起止号码、妥善保管空白支票及预留印鉴。

  (二)财务部门要建立支票领用簿,逐笔登记领用人姓名、支票号码、用途、金额、收款单位等,并由领款人签章。

  (三)支票的使用人领用支票时,需填写“支票使用单”,报部门领导签字,基金会秘书长批准后到财务部门领取支票,并由申请人在财务部门登记签章。

  (四)凡基金会签发的支票,必须严格管理。结算账户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以保证支付。财务部门在签发支票前必须查明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防止超过银行存款金额签发空头支票。当签发支票后,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受银行处分时,由财务部门负完全责任。

  (五)签发的支票必须采取记名式,写明收款单位或收款人,并列明款项的用途和大小写金额,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由财务部门对支票结算单金额的大小写进行核对。基金会秘书长要对报销事由进行核准把关。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签发空白支票时,须经秘书长批准,并在财务部门备案。财务部门签发的空白支票,只限于转账支票,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和签发日期。如果收款单位名称尚不能确定时,可不填,但签发日期、支票的用途和限额必须填写,领用支票的部门负责人和经手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用途,在限额以内使用,对支票用途和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支票领用人要对空白支票负责,不得遗失,否则由支票领用人负全责。

  财务部门要加强对空白支票的监督和管理,对签发的空白支票要进行登记,并及时督促支票领用人员按规定期限报账。

  (六)支票领用的报账期限。

  一般情况从支票领用当日算起十日内必须报账,报账时需填写“支票结算单”,由经手人在“支票结算单”上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基金会秘书长审批后到财务部门报账。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必须写出书面原因,报秘书长批准后送财务备案,基金会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七)支票金额起点每张100元,退款、找零以及结清账户的支票,不受起点限制。支票有效期为十天,自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一天。

  (八)基金会收到的转账支票,只能送银行转账,不能转让和流通。

  第二十二条支票的签发。

  (一)支票的签发,按支票的签发要求内容填写齐全,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二)支票签发“六不准”:

  1.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不准签发远期支票;

  3.不准出租、出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4.不准将支票作抵押;

  5.不准签发印鉴不全、不符的支票;

  6.不准签发假用途的支票。

  第二十三条支票丢失时,要立即向财务部门声明,并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责任人要提出书面检查,交秘书长核批。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情节严重,报请理事会批准给予责任人适当处分。

  第二十四条支票到期未用,应及时退回财务部门,并办理有关退回手续。

  第二十五条支票发生作废时,应及时退回财务部,并重新办理领用手续。对退回的支票,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注销。

  第二十六条财务部门要加强对支票的管理,每日至少清查一次,并做到及时和银行核对,以防造成账目错乱。严格掌握支票的报销手续,及时清理未达账项。

  第五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的会计核算材料,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安全可靠。

  第二十七条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按年度分类设立档案,并设有专人或兼职人员管理,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

  第二十八条会计档案内容。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核算专业资料等。

  第二十九条会计档案的立卷和归档。

  会计资料档案要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要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别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月度结账后按月分别整理装订成册,并注明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和编号,并加盖装订人的印章。

  (二)会计账簿:按年度立卷,立卷时要按账簿的种类、薄厚程度合订为一卷或分订为数卷。账簿应保持原来面目,活页账簿要撤出空白页,编写页号,装订成册,登记保管年限、项目、记账人姓名。每年的账簿要加帖封面,并登记清册。

  (三)会计报表等资料:按年度立卷,立卷时要区分不同的保管期限、种类装订成卷,编有页号,加装封面,并登记清册,每年终了后30日内存入到档案室。

  (四)对其他会计资料,如银行对账单,备查账簿,辅助账簿,有查阅价值的文件,财务报告及批示等,是分别装订成册,登记清册后一并归档。

  (五)为了加强档案管理,使档案条理化,应编制必要的档案目录或卡片,每年终了后30日内及时填好档案清册目录。

  (六)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第三十条会计档案的保管。

  (一)会计档案的存放,按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资料的形状分别放入档案柜,注明年度。

  (二)会计档案管理。

  1.放置档案消防器材。

  2.室内要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

  3.要配有通风照明设备。

  4.档案柜内要放置防潮剂、樟脑精等。

  5.室内地面要放置灭鼠药、定期喷洒杀虫剂等。

  (三)对会计档案应本着查找方便的原则进行编号。

  第三十一条会计档案的调阅。

  (一)会计档案必须建立查阅调阅清册,要严格办理调阅手续,并经基金会秘书长批准方可办理。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未经批准不得复制。需要查账时,应由档案保管员查找,并登记时间,查阅人员姓名事由。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带出档案资料时,须出具借条,并经基金会秘书长批准后方可借出,借出档案不得拆册,并要求限期归还。

  (二)会计档案是重要资料,借阅者必须爱护使用,不得涂改损失、丢失、转借、更不准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第三十二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需销毁时,由保管员登记造册,经基金会秘书长批准后方可销毁,并注明要销毁清册的时间、经手人和批准人,档案销毁时应有财务人员监销。

  (二)各种凭证、账簿、报表等保管年限规定。

  1.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保存;

  2.各种会计凭证保存十五年,其中重要文件契约要长期保存;

  3.月度、季度会计报表保存五年;

  4.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二十五年,其他账簿保存十五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存三年;

  5.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保存二十五年,移交清册保存十五年;

  6.对保管五年以上的档案,财务应办理移交档案管理手续,建立清册。移交时要一式两份,经基金会秘书长批准,并有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三方签字,移、接双方各保留一份,档案材料由档案管理员保存。

  第三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任何时候都要确保档案机密,保护档案的完整安全,非经法定手续和秘书长批准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

  第六章会计内部牵制及岗位责任制度

  第三十四条本基金会财务部门必须至少设置会计和出纳员两人。会计负责登记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出纳员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及现金、支票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

  第三十五条凡涉及货币资金和现金的收付,结算及其登记的任何一项业务,必须由两人分工掌管负责。负责收付现金、支票及其他货币资金的出纳员不能管理和登记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负责记账的会计不得做现金、支票等收付的业务工作。

  第三十六条出纳员“三不”原则。

  (一)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稽核工作。

  (二)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登记本单位的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簿的业务工作。

  第三十七条出纳员和会计的具体分工与职责。

  (一)出纳员负责现金、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结算财务专用章的保管,负责现金、支票收付的业务工作,负责与银行间的结算及票据传递,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并报告秘书长。

  (二)会计负责法人代表人名章、会计档案的保管,负责记帐凭证、会计报表的编制,负责月末帐务的结转,负责固定资产

  的登记,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与查询,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并报告秘书长。

  第三十八条本基金会内部会计人员工作之间必须互相核对、互相牵制、互相监督,防止差错、防止失误、防止发生贪污、盗窃和舞弊行为的发生。

  第七章财务开支审批权限制度

  为了加强基金会的财务管理,结合基金会财务开支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基金会《财务开支审批权限制度》。

  第三十九条经费申请报销审批权限

  (一)秘书长审批权限:

  行政办公经费1万元(含)以下;

  项目经费10万元(含)以下。

  (二)理事长审批权限:

  行政办公经费10万元(含)以下;

  项目经费100万元(含)以下。

  (三)理事会审批权限:

  行政办公经费10万元以上;

  项目经费100万元以上;。

  并向上级业务主管单位全国对外友协报备。

  第四十条报销办法。

  财务人员必须依据经费申请批件和有关领导签批的有效单据办理报销手续(具体程序另文规定)。

  第八章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为推动基金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基金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财务预算基本内容

  第四十三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基金会内部各部门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基金会的各项目活动完成既定的项目工作目标。

  第四十四条基金会财务预算是基金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基金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基金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基金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目收入和支出、基金会项目成果及其项目分配等资金运作所作的具体安排。

  第四十五条基金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基金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项目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募资收入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四十六条基金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项目业务活动成本按月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落实。

  预算组织分工

  第四十七条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负责人对基金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基金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四十八条财务预算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基金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四十九条基金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

  第五十条基金会内部各部门各项目部具体负责本部门项目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做好基金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项目主要负责人参与基金会财务预算管理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对基金会实施财务预算管理的各部门各项目部财务预算方案必须上报财务部经理事会审核批准。

  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五十一条预算编制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财务预算编制要在基金会全面预算管理制定的编制方针指引下进行。

  第五十二条基金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业务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项目战略实施。

  第五十三条项目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基金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公益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募资预算、公益项目支出预算、工作经费预算等,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基金会具体要求编制。

  第五十四条资本预算是基金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五十五条预算的'编制日程:年度预算的编制,自预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日开始至11月25日全部编制完成,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实财务预算指标。各部门要依照基金会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编排预算,并制订详细的编制日程和要求,确保财务预算的顺利编制。

  财务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差异分析

  第五十六条基金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管理等方法。

  第五十七条基金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项目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五十八条基金会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五十九条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益项目预算,努力完成募资任务,实现工作经费预算指标。一般情况下,没有预算的,要坚决控制其发生。

  第六十条在管理过程中,对纳入预算范围的项目由预算执行部门负责人进行控制,财务预算部门负责监督,并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由基金会秘书长直接控制。

  第六十一条基金会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要求各预算执行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财务部门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查找原因,提出改进项目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二)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三)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

  第六十二条基金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利用财务报表监控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预算执行部门、秘书长或理事长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基金会财务预算目标的影响等财务信息,促进基金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财务预算的调整

  第六十三条下达执行的年度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部门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项目执行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调整一次。

  第六十四条确需调整的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部门向基金会财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预算执行部门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基金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管理部门审报秘书长、理事长确认后方可下达执行。

  财务预算的专评与激励

  第六十五条预算年度终了,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向秘书长或者理事长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

  第六十六条财务预算的考评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整个基金会财务预算管理进行考核评价,即对项目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与评价。财务预算考评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

  第六十七条预算考评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要结合基金会考评要求,制定考评细则。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二)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评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三)时效原则:预算考评是动态考评,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及时进行;

  (四)例外原则:对一些影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事项等,考评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第六十八条为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基金会可以制定激励政策,设立优秀执行者奖、效益奖、节约奖、改善提案奖等奖项。

  第六十九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九章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七十条为规范基金会的关联交易,保证基金会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基金会的合法权益,保证基金会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七十一条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不损害基金会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七十二条关联交易是指基金会或者与基金会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基金会、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五)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基金会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基金会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对关联关系应当从关联人对基金会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七十三条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七十四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基金会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基金会的法人;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基金会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基金会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基金会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基金会与本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基金会理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七十五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基金会的关联自然人:

  (一)基金会理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第七十五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条第(一)项所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七十六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基金会的关联人:

  根据与基金会或者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做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本制度第五条或者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制度第七十五条或者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关联交易的定价

  第七十七条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第七十八条定价方法: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应当遵循如下顺序: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如果没有国家定价或者市场价格低于国家定价且该市场价格系合法存在,则适用市场价格;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二)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上述“市场价”是指以市场价为准确定商品或劳务(服务)的价格及费率;上述“成本加成价”是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服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上述“协议价”是指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第七十九条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一)基金会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基金会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基金会义务的债务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万元以上,由基金会理事会批准。

  (二)基金会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基金会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基金会义务的债务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基金会理事会批准。

  (三)基金会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基金会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基金会义务的债务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基金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不属于理事会批准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基金会秘书长上报理事长批准,有利害关系的人士在秘书长办公会议上应当回避表决。

  第八十条基金会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第七十九条规定。已按照第七十九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八十一条基金会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理事会审议。

  第八十二条理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议时,至少需审核下列文件:

  (一)关联交易发生的背景说明;

  (二)关联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与关联交易有关的协议、合同或任何其他书面安排;

  (四)关联交易定价的依据性文件、材料;

  (五)关联交易对基金会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影响说明;

  (六)中介机构报告;

  (七)理事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八十三条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议时,除审核第八十二条所列文件外,还需审核下列文件:

  (一)独立董事就该等交易发表的意见;

  (二)基金会监事会就该等交易所作决议

  第八十四条股东大会、理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依据《基金会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对基金会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表决,并遵守有关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八十五条关联交易未按《基金会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获得批准或确认的,不得执行;已经执行但未获批准或确认的关联交易,基金会有权终止。

  第八十六条监事会对需理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损害基金会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明确发表意见。

  第八十七条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第七十九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审计或者评估。

  第八十八条以下业务为基金会的日常关联交易: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销售产品、商品;

  (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第八十九条基金会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按照下述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一)已经理事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如果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满需要续签的,基金会应当将新修订或者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及依据本制度规定提交者理事会审议。

  (二)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金会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面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及依据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理事会审议。该协议经审议通过后,根据其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前项规定办理。

  (三)每年新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难以按照前项规定将每份协议提交股东大会或者理事会审议的,可以按类别对基金会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及依据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理事会审议。基金会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应当根据超出量重新提请理事会审议。

  第九十条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交易总量或其明确具体的总量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主要条款。协议未确定具体交易价格而仅说明参考市场价格的,基金会在按照前条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时,应当同时披露实际交易价格、市场价格及其确定方法、两种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

  第九十一条基金会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本制度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第九十二条基金会理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理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理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

  (四)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制度第七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制度第七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基金会与关联人进行的下述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一)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基金会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基金会债券或其他衍生品种;

  (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基金会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基金会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三)任何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

  (四)经有权机构认定的其他交易。

  附则

  第九十四条基金会控股子基金会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基金会行为。

  第九十五条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超过”、“少于”、“低于”不含本数。

  第九十六条本制度规定的事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基金会章程》的规定为准。并随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则的变化而进行修改。

  第九十七条本制度由基金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九十八条本制度自理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制度3

  一、严格财务管理,严厉财经纪律,做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项收入必需交会计室,由出纳会计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作收入。

  三、出纳做到每学期的收入现金必需在开学一个月内存入账户,出纳的周转金不超过5000元。

  四、各校账目必需做到日清月结,学期末各校将组织领导、老师代表进行清理,并向体教职工公布每学期的各校财务收支状况。

  五、各校财会人员必需做到身正、口稳、手直。主管会计每月应向分管财经领导汇报财经收支、结余状况,并实行月报表汇报制度,帮助各校领导管好财、理好财。

  六、严禁各校乱收费、乱摊派、乱推销。如有违者,将责令退还,并予以总金额的50%罚款,中心学校通报批判。情节严峻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七、坚决执行一本账收支,一个专户银行存款,一支笔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各校购买物品一般由出纳会计负责,当事人核实签字,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入帐,会计对不符合财经手续、不合理开支或不正规的单据发票有权向分管领导指出,并不予报销。

  八、公款不准借支,特别状况经批准后才可借支。但数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对收款挪用的老师,其挪用款从老师工资中扣除。超过一个月而不能还款的,各校将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对学期末仍有欠款未还的老师,实行10%罚款,5%计息,调出人员如欠公款,工资关系暂不转出。

  九、严格掌握大吃大喝,乱买乱用的消费收支。对外来客人一般实行校内进餐对口接待,但严禁超标准接待,校内进餐不得超过150元标准,特别状况在餐馆进餐,参加领导必需写清事由,同时要掌握标准。

  十、因公出差,所领经费必需在回校后一星期内结帐,出差报销标准按上级文件标准执行,教学方面经费开支,按《教学支出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教职工休息日加班补助每天20元。突击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间要加班加点,赐予适当补助。外出公差或参与各班教研活动,县级只报销车费(不超过8元)及会务费,不报销住宿费,不发生活补贴;市级报销来回车费,住宿费每天限报20元,并每天补助生活费15元,省级以上报销车费、会务费,住宿费每天报30元,并每天补生活费20元(如住宿费、生活会、在会务费内不另报销)。函授学习一切费用自理。乡、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一个周以上培训,只报销车费、住宿费,不补助生活费。

  十二、坚决执行集体签订合同制度,签订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需有两个以上领导参与,严禁任何个人在家私自征订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买东西,必需要各线分管领导同意并写清事由,方可入帐支出,总务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帐。

  十四、分管总务的校长帮助校长管理各校财经,各处室开支经费一次百元以上须经各线分管校长同意,百元以上须经校长同意,两千元以上须经办公会通过。

  十五、各校来客需要款待(饭、烟、饮料等)须经校长同意,校长外出须由主管校长同意方可报销,未经允许费用自理。

财务管理制度制度4

  一、认真执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及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政策法规。

  二、根据会计编制的记账凭证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业务结算。

  三、按银行有关规定提取库存现金用于日常开支,收取现金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

  四、及时准确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五、加强现金货币资金管理,对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并定期与不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及时查找原因和处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六、加强银行存款货币资金管理,定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七、负责保管好工会财务在银行购买的各类支票、票据、工会财务部分印签。

  八、配合会计检查指导基层工会会费收缴工作。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3

  为保证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的合理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本制度试用范围:有限公司工会及各分工会。

  二、工会财务工作实行工会委员会领导的工会主席负责制度统筹资金、配置资源、管理经费的使用。确保工会经费合理、安全、有效运作,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展开。

  三、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勤俭节约的原则。

  四、工会经费在职工福利、职工文体活动、职工教育、文化宣传、工会建设等范围内使用。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制度

  一、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预算、决算和组织预决算执行。

  二、工会预算编制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三、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五、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一切开支均在经批准的预算内

  执行。调整或者追加预算,要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

  六、预算支出的.编制要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要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

  七、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经费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

  八、年度预算、决算草案,由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者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应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提取和保留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库存现金要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者白条抵库。

  4.现金收入必须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当日入账,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严禁将款项擅自挪用或借给个人;禁止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

  5.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6.提取现金,应注明用途,并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且用途合法、手续完备。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工会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开立独立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2.加强银行账户管理,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3.除了在规定范围内直接使用现金结算外,其他收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要严格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银行业务。

  4.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5.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第四章票据管理制度

  一、银行票据管理

  1.严格按照《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银行票据。

  2.建立银行票据管理制度,明确银行票据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登记薄进行记录。

  3.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得将支票交给领用单位代为签发。

  5.盖有印鉴的空白票据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管理

  1.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专用收据。

  2.按照专用收据号段顺序使用专用收据,安规定填写手写和打印专用收据。

  3.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销毁、涂改专用收据,不得将专用收据与其他财政票据、税务票据互相串用。

  4.应当妥善保管开具的专用收据存根,收据存根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第五章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一、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建立严格的经费开支程序和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做到申请、经办、审核、签批等经费开支手续完备,原始凭证合法有效,相关附件齐全。

  二、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监督职责,一切经费开支必须经过会计人员审核,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清楚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四、出纳付款时要进行符合把关。主要复核报销凭证所附单据是否齐全、合规,各项签字、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五、各种支出报销凭证要合规。

  (1)原始凭证要求内容完整,不得有涂改、刮擦等现象;

  (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必须取得正式发票。

  (3)报销附件要齐全。如会议支出要附会议参加人员名单,汽车维修要附维修清单等。

  第六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困难劳模救助金、送温暖资金、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经审专用经费以及其他有关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

  一、按照全总、省总有关规范专项资金的文件要求管理使用各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要建立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帮扶资金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应根据资金来源和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四、县以上工会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以及经审专用经费按照全总管理办法的规定比例提取,不得变更提取比例。

  第七章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管理范围

  1.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下,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或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下的财产为低值易耗品。

  二、财产购置管理

  1.购置财产要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

  2.固定资产的购置要有两人以上经办。

  3.要建立完善资产登记、入库、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

  三、财产账务处理

  1.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工会固定资产卡片》,并计入《工会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

  2.财务部门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具体账务处理。

  3.工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为了使各级工会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化情况,及时处置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根据《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可以设置专门的辅助账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购入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

  4.资产管理部门要设立低值易耗品备查薄,对购入的低值易耗品登记备查。

  四、财产使用管理

  1.明确专人负责财产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挪用本单位财产。

  2.领取使用财产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3.财产内部调拨、变卖、报废、赠送等必须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

  4.财产使用部门要爱护公共财物,做好财产保管和养护工作,对因管理不善或失职而造成的财产丢失或损坏应赔偿责任。

  5.职工调动工作或退休,应先到财产管理部门办理财产清交手续。

  五、财产清查工作

  1.定期对财产物品进行清理核查。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辅

  助账、低值易耗品明细账、财产实务明细表,财产物品做到账表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2.根据财产清查情况,编制《财产清查盘点盈亏情况表》,报上级工会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八章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掌握工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各项财会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

  2.按照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和私借现金。

  3.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银行存款、取款和结算工作,并及时逐笔登记;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有未达账项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现金、有价证劵及出纳经管的有关印鉴、支票、原始凭证等应使用专用保险柜保管,不得随意存放。

  5.严把“收支关”。对原始凭证要认真复核,检查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领导审批等报销手续是否齐全。现金收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印章。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主要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报

  表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档案进行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

  二、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一般每月装订一次,会计报表按季或按年装订。

  三、会计档案由会计机构负责保管,保管期满按规定移交给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移交时,要编制移交清册,办理移交手续。

  四、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保管期限保管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五、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若有未了结的债权人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外立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第十章会计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劵、支票薄、发票及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或优盘等)及有关资料等内容。

  三、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

  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四、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发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五、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财务管理制度制度5

  总则:为加强摩士国际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管理在摩士国际的经营管理及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本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应分析财务计划的实施,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理念。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提高摩士国际的经济效益。

  (一)流动资金的管理制度

  店铺除固定资产外,因经营需要的营运资金统称流动资金。

  1.1收入来源:通过营业生产金额累积成为支出来源,当收支不平衡时,及时注资,确保平衡。

  1.2细则:用做支付房租、水电费、税金、管理费、成本材料、员工薪金、保养费用、营运费等。

  1.3方法:

  (1)每位收银员配保险夹码一个,用做保管当天营业额及留底零钞(严禁将零钞放置于收银台内过夜)。

  (2)财务出纳人员管理备用金,及二重验资,短暂保管作用。

  (3)原则上店内不得存放超过2000元人民币。

  (4)每天必须将大额现金收入(整百钞)存入银行或柜员机。存款时间要有男同事陪同做保卫视察,以防被抢或被盗。

  1.4登记方法:

  1.4.1收入:

  1.4.1.1原始收入单据由店长复核,并对号,不能缺单,签检后存好(原始单应另处存放,保存一年,用做备查)。

  1.4.1.2建立收入明细表账、流水账,主要登记单号、项目、发型师号、发型助理号、产值。外卖产品必须写明出售人员号数,每张流水清单必须与电脑系统一致,每个项目的产值必须由发型师填写,200元以上流水单需要留客户签名。

  1.4.1.3建立总收入账本,主要说明当天总额收入、支出、余额现金、存银行账目、美发项目收入明细、外卖品收入明细、养发项目收益、美甲项目收益及其他收益、总单数,进行水单号码登记等。

  1.4.1.4摩士主管人员可不定时查看店面经营情况,收银需配合主管人员,出示该日收入流水单,支出单据。

  1.4.2支出:

  ①每天支出原始单据,经手采购者签署,收银员签署,并保管好。

  ②每天支出明细要在总账本处登记好,以做备查。

  ③当天收入不能支付当天支出时,用红笔填写表示。

  ④员工预支的不入支出账,开工资时统一扣除。

  1.4.3应收款登记办法:包括各种合同押金、订金预付款等,要分类、分夹存放、登记清楚。

  (二)备用零钞管理规则

  早班收银上班时,从收银柜中取出。晚上结账或交接班时,填好交接班现金、单数等交接班手续,并取出零钞,放回保险箱,明天待用。原则上存放零钞不得超过1000元,并安排专人负责保管。

  (三)收货规则

  3.1原则上收银拿收据(货单验货签收)点货,主管复核后签名,由出纳人员确认后付款。

  3.2此货不是收银或主管订的,应征询店长意见,明确有此事及需要的才收货。

  3.3凡日耗品、日用品,例如玻璃水、消毒水、煤气、米、材料、灯具、纸巾等,后勤人员需向主管展示所购物品,经主管审核签字后由出纳放钱。

  3.4主管有权签非常规支出100元以下货款,店长有权签非常规支出300元以下货款。超过300元以上的.货款需由摩士总经理签名放款。

  (四)采购规则

  4.1填写所需品“采购意向申请“,并报品牌、质量、价格、用途,供主管或店长参考。

  4.2所需品用途及价值评估。

  4.3审批权限:主管100元以内,店长300元以内,300元以上需报总经理。

  4.4针对所需品质量和价格做市场调查,做最后决定。

  4.5达成采购意向,批出采购预付款项。

  4.6完成采购程序后由主管或店长验收,并收回发票收据。

  4.7所有日常所需品采购均由方少红负责。

  (五)借款规则

  5.1若无特殊情况,发工资后10天内不准借支。

  5.2发型师可向美发店借支1000元(工资不足3000元者只可借500元)。

  5.3助理、收银、后勤等一个月内最多可借200元。

  5.4凡借支的都需申报到店长和主管人员同意签名后,出纳才能放钱。

  5.5不得利用销售收入预支工资。

  (六)报销规则

  6.1车费(交通费用):用支出单标明时间、出发点、目的地、人数、费用及路途费用等,公车标准经店长审核签名有效。特殊情况的,300元以下店长审批。

  6.2出差伙食标准:出差人员:8元/餐х2餐=16元5元(早餐)5元饮料=26元/天(出差到分店者在店内饭堂就餐,不存在伙食费用)。

  6.3公关接待:友好交流、营业来往、同行或生意伙伴,接待工作由店长负责。预付款300元以上报董事审批或电话通知,口头审批,事后总经理签名生效。

  6.4行政公关:逢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节日,及特殊情况需要、维持关系需要的,300元以下由店长审批执行,超300元由总经理负责执行或委托执行。

  6.5日常杂费支出:100元以下由主管审批,出纳放钱。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出纳放钱。

  (七)工资核算规则

  7.1收银每天核算助理、技师及发型师产值,填个人工资计算表并公布于休息室,让员工复查,员工右有疑问,3天内可找收银对数。

  7.2收银(会计)月头出好基本工资表。如有新人进入则征询店长或主管对其薪金待遇。5号前收银(会计)向主管收取罚款存根,工资预支表及相关单据、工作明细扣罚表,住宿、水电、煤气费分摊金额(其中宿舍原发票应复印后公布),以及处理个税等其他事宜。

  7.3月初6-8号交工资表给主管审核、签名。

  7.48-12号交店长复核签名。

  7.515号中午提现金或转银行发工资。

  7.6发工资时由收银开单,数钱入封。主管复核,员工确认无误后收款签名,留存根交财务对账用。

  (八)盘点细则

  8.1日盘点:

  (1)早班交接班时,盘自己日收账,做到单对号码,系统对单。营业收单总额=收入-

  支出

  +零钞钱,再填写交接班表。

  (2)晚班找烊,或翌日早上,由主管对当天营收单逐一检核有无缺单、少单或有无涂改现象,复核总营收入是否与现金-支出相平衡,清楚后由保安陪同到银行存钱,并登记已存金额(必要时先存钱,交存折对账亦可)。

  (3)店内设存折一本,用做日营收入用,开户加密码,密码应掌握在店内主管人员或财务人员手上,当需要大额支出时,应由财务人员或店长预提,不能将大额现金放于办公室,以防被盗。

  8.2月盘点

  (1)由财务总监对美发店财务(收银)。

  (2)盘点时将月营收原始单、日总单、日总额交总部复核。

  (3)月支出(需提供原始单据)

  8.3营收后,日盘点出现长款应另注明款项及金额。如有中饱私囊者,以违规处理。日盘点出现短款现象,店长应协助处理,应重新再盘点及找出根源,原则上收银负责填上。

  8.4存款时发现伪造人民币,每位收银员有3次(每次最多100元)机会,超过3次以上应当做不称职辞退,3次内店长签存,交总部记录。

  (九)日收账处理规则

  9.1原则上收银处所存放(营收)现金不得超过3500元,一达到此现金额就能上能下上放回办公室保险柜,只留500-1000元零钞。

  9.2原则上收银处不准将隔日水单存放,并不准在收银处入账。

  9.3原则上日营收水单超过50张,应隔离存放。

  9.4流水单超3个小时未能在日收明细账上反映,此单有可能失踪,应马上复查,咨询顾问开单处缺一流水单,管理人员收银应处罚300元/张。

  9.5营收水单应设专柜存放,并做好分类,以备主管人员查看。

  (十)小费处理规则

  10.1当客人结账时剩下零钞或小费,而客人亦无说明是付给谁时,此款项入美发店数,负责服务的发型师、助理不得争议,此款做员工福利费用。

  10.2当客人付小费时已说明给谁,收银应如实转交,不得克扣,违者当贪污论处。超过50元者,以职业道德规范不到位,自动离职。

  以上财务管理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财务管理制度制度6

  为了加强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居委会财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出纳要分设。可由一名副主任或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会计、一名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出纳。分管财务的社区居委会主任(或书记)不得兼任会计或出纳。

  二、财会人员要熟悉各项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所有收支必须入账管理,做到帐据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建立健全账簿。各社区要建立键全总帐、明细帐,固定资产帐。全面、准确、完整地反映社区经济活动情况。

  三、严格执行“帐款分离、日清月结、收支审批、定期审计”制度。帐、款、物实行专人管理,禁止使用白条下帐。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必要时可向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反映。

  四、全面推行“乡财旗管、村财乡管”的'办法,经费开支使用厉行节约,严格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一次性超过1000元的经费开支由社区党总支研究决定;超过1000元的开支须报办事处财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须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同时备案);20xx元以上的开支须经办事处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资产的出租、出售事先报请办事处批准,本着公开、竞争的原则在办事处的协助和监督下进行。各项服务收费项目应事先报请办事处批准或备案。

  五、社区居委会现金超过1000元必须及时存入银行,各项收入及接受捐赠的款物及时入帐。

  六、实行科学理财,定期检查。每季度要对社区帐务账目进行一次清理审查,要及时公布清查结果,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委会财务督查小组,每半年对社区居委会财务进行检查并随时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要督促社区居委会及时纠正。

  七、履行财务规章,接受离任审计。社区居委会分管财务的书记、主任、副主任离任时必须接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八、健全资产帐目,确保安全和完整。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及保管制度,健全资产帐目,明确管理的责任人,做到帐,款,物相符,各项收入款、新增固定资产、新添物品应及时入帐。

  九、社区居委会应每季度末向办事处报送财务报表一次。

  十、社区居委会财务工作考核采取百分制形式,并纳入办事处对居委会考核总体目标中,与居委会干部报酬直接挂钩。

财务管理制度制度7

  一、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十分重要,很多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都是不完善的,存在很大的缺陷和漏洞:第一点,重大财务事项的审批和集体商议(决策)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建立,随意地进行投资决策;第二点,没有人管理项目实施后的效果,更没有建立相关的追究责任的制度;第三点,设备、药材、材料付款审核审批制度不够完善,容易出现纰漏;第四点;医院的各项财产也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药品、试剂、耗材的采购不规范、使用混乱,造成财务的亏空;第五点,医疗程序不够规范严格,耗费了医院过多的人力物力。

  (二)成本核算不全面

  医院引入成本核算制度,是深化医院财务管理改革的关键。医院也是市场活动中的一部分,不仅要参与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而且要降低成本,获得更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目前,在成本核算上,多数医院成本核算制度不够全面,比较单一化,现代化网络的应用不够成熟,成本考核指标不够明确。

  (三)没有行之有效的财务监管措施

  内审机构是医院的财务监管部门,内审机构的职能有审计财务账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参与单位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决策重大项目、签订经济合同,建立和评价内部分配制度,审计项目实施的效果,制定和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审机构的作用可谓是至关重要的,可是有些医院却没有设立内审机构,有些医院虽然有内审机构,但内审制度不健全。没有内审机构的医院,往往不能很好的进行医院财务的监管,从而造成财务上有很多不明确的财务亏空,账目混乱不清。有些医院的财务管理,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不明责任等问题,都是由于内审机构监管不力造成的。

  (四)财务体制与岗位设置不合理

  同时在财务管理岗位设置上也存在很多漏洞,某些医院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导致发送一些错误甚至舞弊行为,内部牵制制度也形同虚设,缺乏机制上的约束,极易造成财务管理工作的混乱,在一些中小型医院尤为严重。在体制上,一些医院内部存在两个同级财务部门经改办与财务部,随医院改革的而产生的经改办往往是独立于财务部之外,甚至某医院经改办与财务部门平行,出现机构重复、责权不明的情况,造成一所医院两个财务中心,导致医院经济管理工作的不便。

  (五)医院财会队伍素质不高

  医院的财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管理观念保守传统,理论基础薄弱,对于工作能力不强,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的人员没有进行裁剪。医院的财会队伍缺乏创新意识强、知识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人才,人才流失比较严重,财会队伍资源不足。雇佣的临时工和退休人员,增加了财务支出,并在交接工作中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和麻烦。

  二、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分工明确

  财务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各项措施执行的最根本的依据。只有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使会计组织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会计核算和监督有效的进行,会计机构的建立、各种计划的制定有章可循,还可以有效地考核财务管理中各项工作的执行。会计人员应该充分明确自己的责任和分工,做好自己的工作,根据财务管理的制度来办事,不能单凭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办事。

  (二)强化预算管理

  强化预算是通过量化数字编制预算,严格按照制度安排,排除了人为因素,增强了预算的操作性和可控性;预算管理的各项工作的执行,都要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来操作,不得随意更改预算,超出预算范围;各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各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应该相互合作,共同协作,以推动预算的有效执行;预算使管理工作、工作绩效有了明确的量化标准,节省了资源,避免了不必要的开支;通过强化预算管理,有效的保障了医院的财务安全,使医院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起来。正确编制预算和财务预算管理是医院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是医院在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医院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通过全面预算,充分考虑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实现对资金流量的严格控制。

  (三)强化资金管理

  医院在经济活动中,存在收入和支出,强化资金管理,就是要协调好收入与支出的平衡问题。只有收入大于支出的情况下,医院才能更好地发展下去。对于医院里的收入资金,要进行系统的进账、核查,以便用于今后药品、设施、重大投资活动。对于需求量大、周期长的重大的投资、筹资等活动中,医院的资金管理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医院的财务部门对于医院参与的重大项目,必须严格管理资金支出,对于项目的各个环节都要进行预算和审核。

  (四)合理设置财务岗位,完善财务体制

  严格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计会计与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与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并可采用会计岗位轮换制度,让财务会计人员轮换担任不同的财务工作,严格杜绝舞弊等行为。理顺经改办与财务部门之间的关系,对其工作内容、业务范围与管理权限进行明确界定,避免出现一个医院两个财务中心的现象。

  (五)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的素质建设,首先应加强财务人员的思想建设,从业人员应该有良好的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勤勤恳恳,廉洁奉公,把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其次,财务管理工作者应该具备扎实的知识基础,丰富的工作经验,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医院对于没有会计证和新人,必须进行相关的考试和培训,只有合格者才能有资格上岗;对于已经工作的人员要进行定期考核和培训,强化知识,拓展创新性的思维,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有效地工作,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和执行。对财务人员采用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好的员工进行提拔、加薪,授予荣誉称号等,对于工作马虎、不尽职尽责的员工采取批评教育。激励机制有助于调动员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增强其自身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加强财务监管,防范财务风险

  对于医院的各项财务工作,都需要财务监管。虽然医院已经制定了一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但是如果没有监管机构对医院的各项计划的实施、收入和开支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很多财务管理措施就难以执行或者出现执行不到位等现象。在财务管理的运作中,还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财务风险,财务监管可以有效地、及时地发现实际与计划的偏差,并纠正偏差和存在的风险。对待医院里的财务要增加透明度,让医院人员了解医院的财务收入和支出情况,让大家来共同监督医院的财务,在实现业务顺利开展的同时,避免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损失。

  (七)正确预测各项收入及时了解医疗市场动态,正确预测各项收入

  收入是支出的保证“,量入为出”是预算的基本原则。要想把预算作得科学、准确、切合实际,就要对医疗市场行情、动态进行充分的了解分析和预测。特别是对国家的方针、政策精神要弄清、吃透。正确估计市场形势,除国家方针政策对医院的影响外,市场动态、行情、过去的经验、医院开展的新项目、新技术、设备增加带来的效益等,都要列入财务预测中。只有可靠稳定的收入来源,才能保证支出的有效落实,否则,所谓的预算将成为一纸空文,毫无价值。因此科学合理的做好预算,准确预测资金收入,对合理运用、安排有效资金的实施、运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面了解医院工作,尽可能把预算做到项目上,按照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对一些大项支出做精心安排,确实无法得到落实的要向领导说明情况。确保预算的制定者要对医院需办的事情做到心中有数。编制预算的目的是控制支出,随着预算指标的下达,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改变不顾资金供给情况,随意向财务部门伸手要钱的局面。

  三、结束语

  医院的财务管理不仅需要引起国家、政府、企业单位的高度重视,也需要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进行有效监督。总之,医院的财务管理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维护,才能长久、健康的发展。

财务管理制度制度8

  一、规章制度

  1.1 财务管理制度的目的与范围

  为了规范和强化初创企业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运转,本制度制订了相关规章制度和流程。

  1.2 职责分工

  1.2.1 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的财务事务处理,包括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和报送等工作。

  1.2.2 各部门负责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和相关数据。

  1.3 财务管理流程

  1.3.1 凭证管理:各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及时制作凭证,凭证由经办人与财务部门共同签字确认。

  1.3.2 资金管理:对企业的资金收支进行严格控制,确保资金的.合理运作和利用。

  1.3.3 预算管理:财务部门需要按照公司的财务预算制定相关预算监控措施,并及时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报。

  二、会计核算制度

  2.1 会计制度的目的与原则

  2.1.1 目的:确保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企业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依据。

  2.1.2 原则:包括权责发生制、会计确认制、会计计量制、会计核算制等,确保会计操作的规范性与准确性。

  2.2 会计核算流程

  2.2.1 日常会计核算:包括原始凭证录入、科目核算、账务处理、期末调整等环节。

  2.2.2 报表编制:根据核算数据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三、资金管理制度

  3.1 预算管理

  3.1.1 编制预算: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制定年度预算,并报送至财务部门进行统一审批和监控。

  3.1.2 预算执行:财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控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

  3.2 资金运营

  3.2.1 资金计划:根据企业经营的需要,制定资金计划和周转方案,保证资金的流动性。

  3.2.2 资金融通:合理选择和管理外部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和成本。

  四、财务报表管理制度

  4.1 分类报表管理

  4.1.1 资产负债表: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日期内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状况。

  4.1.2 利润表: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成本和利润状况。

  4.1.3 现金流量表: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状况。

  4.2 报表编制与审核

  4.2.1 财务报表的编制:财务部门按照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进行审计与核对。

  4.2.2 财务报表的审核:由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和发表意见。

  五、审计与风险控制制度

  5.1 内部审计

  5.1.1 内部审计的职责: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和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1.2 内部审计的工作程序:包括确定审计范围、采集审计证据、分析审计结果等环节。

  5.2 风险控制

  5.2.1 风险识别与评估:对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确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5.2.2 风险监控与预警: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及时掌握和预警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六、附则

  6.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6.2 如有本制度之外未尽事项,可由企业在实际运作中参考有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进行决策。

  以上为初创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各部门应按照该制度的要求进行具体操作,并不断完善和改进财务管理体系,以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益。同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企业发展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财务管理制度制度9

  1、财务管理范围

  1、上级主管部门按照预算计划下的经费。

  2、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及其他使用价值在一年以上的物资。

  3、勤工俭学(校办工厂)上缴利润及其它收入。

  4、学杂费收入和其它社会资助办学经费。

  5、代办费,伙食费及其它代理经费。

  2、经费收入及支出管理

  一、收入管理:

  1、上拔经费,按项目实行专款专用,按规定每日向上级结报和反映资金活动情况。

  2、学杂费,勤工俭学费上缴利润、租金、及其它各项收入,均应列入学校收入,统一管理,在收入款项时,应分别给对方出具上级规定的正式收款收据,入帐管理。

  3、学杂费的减免工作,按上级规定标准,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做好。手续上,首先由学生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分管领导审核,通报行政会议后由校长批准。

  4、宿生水费、宿费标准按上级部门规定标准执行。所收费用用于学生宿舍修缮、购置清洁用具、炊具及水电费支出。

  5、其它收入,包括社会资助办学、汽车出借回收资金、零星校舍场租费收入等等,均列入预算资金项目管理。

  6、学生代办费收入,单独立户管理。每学期结算一次,期终多退少补,中途不得移作它用。不能巧立名目,加重学生负担。

  二、支出管理:

  (一)经费支出审批权限:

  1、零星办公用品、宣传纸张、清洁工具、零星校舍维修、小型设备添置等等,由校长审批。

  2、教学活动经费:包括班主任补贴,调代课补贴,根据预算安排,在定额范围内,由校长审核、批准。

  3、订阅报刊、添购图书、实验用品、教学参考书,在预算定额范围内,由校长批准。

  4、添置设备,包括木制实验仪器、图书设备等办公设备、体育器材等,应年初编制计划,报校长审批,由总务处执行。

  3、会计室支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工作,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特对支票管理作如下规定:

  1、一切经济活动除规定必须以现金收付外,必须通过银行进行结算。

  2、转帐支票由出纳保管,领用时由出纳记好《支票领用登记簿》。

  3、按时与银行对帐,不签发空头支票。

  4、现金支票应由出纳会计保管和签发。

  5、支票专用章由出纳会计保管,学校负责人章和主办会计章由主办会计保管。

  4、会计室内部稽核制度

  为了加强财会工作,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经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特建立以下稽核制度:

  1、出纳会计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由主办会计对记帐凭证进行复核和记帐。

  2、在出纳会计请假期间,由代理出纳办理日常经济收支业务,但不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由主办会计编制和记帐,由总务主任或校长进行复核。

  3、出纳人员不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各种内部转帐均由校长稽核。

  5、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的资产管理,贯彻勤俭办校,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进一步管理好校产,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损坏,杜绝事故,美化环境,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产管理的原则:

  1、校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分层负责。

  2、校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两大类。

  (1)固定资产的范围

  ①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固定的辅助设施)

  ②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的设备

  ③其它,由学校规定的统一管理的资产

  (2)低值易耗品,指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3、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设备)等由总务处直接管理,专人(校产员)负责。

  4、用设备、仪器、工具、物品、专项设施等采用分层管理、专人负责。

  (1)实验室仪器、设备、家具用具由实验员负责管理。

  (2)体育设施及器材由体育管理员负责管理。

  (3)图书馆、食堂、电教及其它专门部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学生宿舍设施,家具用具由舍务老师及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5)教室设备用具由班主任及班级校产员按《班级校产管理制度》管理。

  5、管理网络。

  总务处根据分工,总务主任负责管理全校校产,并配备校产管理员具体负责,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育器材、电教组等部门指定兼职校产员负责管理。

  在全面清理盘点的基础上,重新登记造册,定位编码,按标准统一编码,全部输入计算机专项管理、专人管理、负责到人。达到“一册、两帐、三相符”,即:校产登记册;校产总帐(会计、总务按规定要求设总帐),校产分类帐;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物相符。

  6、健全和完善校产定期盘点清理制度,一般利用暑假清理复查一次,每个部门每学期填《资产增减表》,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分别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总务处审核,一份留存。

  二、校舍、房产及其他建筑物管理。

  1、总务处建立完整的校舍挡案资料,每年暑假复查清理一次。

  2、基建管理:

  (1)专项工程需严格预决算审计,责任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勤查细看,逐项验收,做好施工记录,关键时刻管理人员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如果管理人员失职造成延误施工或工程质量有严重问题,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2)基建期间的建筑材料,由专人负责,专项建帐,保管,基建竣工验收好的多余材料,移交校产员统一管理。

  (3)房屋拆除及时收回旧料入库,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增减表》,履行报减注销手续。

  3、维修管理。

  (1)每年根据教学和生活需要、房屋使用情况及学校财务,由总务处作出房屋维修计划,由校长核定,纳入年度财务计划,安排维修。需申请上级报款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安排维修。

  (2)教工宿舍的维修保养工作,房租的收费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承租户内部设施的维修,由住户自理)。

  4、有校舍公有房屋的使用,均由校长室研究安排统一调配,非经校长同意不得随意调整。任何人不得私占公房,私占公房应令其立即退出,占用期间,按规定房租的5倍收费。

  5、修理员坚持每天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查明损坏原因,落实赔偿措施,及时汇报,安排维修。

  6、加强对险房的经常检查,必要时请有关部门检查,作出技术鉴定并提出修理意见。经常注意全校道路、围墙及下水道的修理和疏通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校舍、房产以外的资产)。

  1、资产登记。在全面清理盘点的基础上,按统一规范编号登记入册,记好两本帐,资产总帐(由会计、总务处分别记)、资产分类保管帐(使用、保管部门记)并按时核对。

  2、资产使用、保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经领导批准合理安排使用,各使用部门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防止浪费和损失。公共场所的物品设备落实到专人负责,未经领导同意和一定手续不得随便动用。

  3、资产购置。

  (1)资产购置严格执行请购制度。

  (2)各处室、部门在每学期末(或期初)根据实际需要由总务处申报购置物品清单,总务处根据学校的财力,编排计划,交校长室审批、核准,并安排计划派专人购置,经办人员必须保证购置物品的质量,价格要合理,如质量低劣,保管人员和使用单位有权拒收或退回,并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

  (3)急用物品或预算外物品需购置,价格在x元以上,必须先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专人购置。

  (4)对于某些专业、专用设备的购置(如图书资料、电子器材、音像、摄像器材、实验专用仪器、电器设备等)可由总务处另行委托或聘请专人购置。

  (5)凡购进、自制、调拨、捐赠的资产,都必须交校产员或使用保管人,凭申购单逐项验收后填制《固定资产增减表》,一式三联,一联交保管员(或使用部门)登记入帐,一联交总务处入帐,一联随同发票(或其他合法凭证)及申购单报销,未经验收入库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4、资产借用和领用

  (1)教师职工借用或领用资产,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借(领)用人和保管人要严格办理借领手续,分清责任,按期核对,到期归还。

  (2)外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办理借用手续。贵重仪器概不出借。

  (3)图书馆资料等出借,按有关规定执行。

  (4)教职工调离学校,须到各部门结清帐目,归还租借物品,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学校人事部门签发准离证书。

  5、资产使用期满或自然损坏需报损或变更、改制,须具备一定的手续,经办人须填写《固定资产报损表》,经由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或变更,严防资产流失。对于人为损坏,应分清责任,落实赔偿,再行注销。每个使用部门、校产员对所管理的资产应定期检查。校产管理员对所管理的资产要注意防火、防盗,杜绝人为损失,注意修旧利废,综合利用。如因失职造成损失,由保管人员赔偿,并追究责任,对校产管理工作做得好的人员,应给于奖励。校产员变动,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主管领导负责监交。

  四、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总务处单独建帐,定期核对。

  2、教育、教学用品和卫生工具等由保管员按标准负责定期发放。

  3、纸张、、文具等办公用品,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本着节约原则,按实际需要,填写领物单,经总务主任核定,向保管处领取。

  4、配合学校各项活动及接待任务,及时供应所需物品。

  5、加强对储藏室(办公用品仓库)的管理,做到库存用品分类存放,做到整齐、干燥、清洁,避免霉烂损坏,防止积压,杜绝浪费,及时处理废品。

  6、保管员凭领物单登记《低值易耗品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月底盘存,按月核销。

  6、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健全学校的资产管理,杜绝浪费,节约开支,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订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设备、清洁用具、电器、录音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三、学校资产由总务处专职人员管理,负责登记造册,安排使用,清理盘点。

  1、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

  2、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的意见安排。

  3、每年暑期盘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报废报损要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四、资产的计算,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估价记帐。维修、运输和其他杂支费用不记入资产原值。各种资产都不打折扣,照原价计价。

  五、资产出借

  1、校办厂借用学校资产经领导批准后,应向总务处办理登记手续。

  2、外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办理借出手续。贵重仪器概不出借。

  六、固定资产的购置,根据学校财力和教学需要,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交总务处编排计划,开列清单,报校长室审批,单价二千元以上的贵重设备,须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七、教室和学生宿舍的保管实行责任制。

  1、教室保管负责人是班主任,宿舍保管负责人是舍务老师,图书楼、实验室,由部门负责人保管(电教楼由实验室兼管),阶梯教室由总务处直接管理。

  2、保管的责任范围:教室和宿舍的门窗、玻璃、桌凳、灯具、广播、宿舍床铺及清洁工具。

  3、节假日外单位借用教室考试,由教务处、总务处统一安排,教室门窗、玻璃、配备的教室用品均由专人负责保管。

  7、公共财产赔偿制度

  一、凡无故损坏公物,根据损坏程度,对责任人限期予以不同的经济赔偿。

  二、赔偿内容:

  1、损坏玻璃,按被损玻璃整块赔偿。

  2、损坏铝合金门窗架及配件(铝合金门窗以每平方米160元计算),视损坏程度,赔偿被损门窗的2%-50%。

  3、损坏学习凳:损坏凳脚赔偿5元/只,损坏学习凳横档,赔偿1元/根。

  4、损坏课桌、学习桌(以每张课桌85元计算)

  (1)损坏课桌面,依据损坏程度赔偿10元以上。

  (2)损坏三夹板面,依据损坏程度,赔偿1-30元。

  (3)桌面刻字,赔偿5元。

  5、损坏各室三夹板(以每扇门120元计算),依据损坏程度,赔偿整扇门的25%-100%,损坏门锁赔偿10元/付。

  6、损坏宿舍叠床

  7、损坏鞋物柜

  (1)损坏鞋物柜三夹板面,依据受损程度,赔偿1元―20元。

  (2)损坏柜锁,赔偿3、5元/付,碰珠0、4元/只。

  8、损坏水暖设备:损坏水龙头赔偿7元/只,损坏软管赔偿5元/根。

  9、无故丢失清洁工具

  (一)无故丢失簸箕赔偿3元/只。

  10、无故损坏树木,视程度赔偿2元以上。

  11、无故丢失食堂餐具,照原价赔偿。

  12、无故损坏或丢失理化仪器、图书、体育器材,视程度照原价赔偿10%―100%。

  13、无故损坏各类电器设备,照原价赔偿或赔偿维修费用。无故损坏黑板照价赔偿。

  三、赔偿款一律交会计员,损赔人凭收据负责到总务处报修,如无人承担损坏责任,则由班级或宿舍集体负责赔偿、

  四、本办法适用于非自然损坏公物的责任人、

  8、文书处理制度

  一、收发文登记制度

  (1)做到不误时,不误点。统一收拆。凡收到文、电、函件,一律由文书人员收拆。当日信件当日拆。

  (2)统一登记。凡各级来文,以及由各人带回(包括参加会议)的文件和重要材料,均须交给文书人员办理登记手续。

  (3)统一编号。凡本单位发文,均须本单位领导签发,由办公室统一核稿,文书人员统一编号登记。未核稿、登记、签发不得直接交文印人员印发。

  二、文件办理、签发、传阅和借阅制度:

  (1)来文批办。文、函件登记后,由领导阅批后再分发办理。

  (2)发文程序。本单位发文由部门拟稿、统一核稿后,由领导统一审阅签发。文书人员统一登记,编号,打印后盖章分发。文书人员要保存好二份打印件及定稿。文稿要用拟稿纸,文件内容力求简洁,文理通顺,字迹清晰,文字一律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文件打印后必须校对,油印,杜绝差错。

  (3)文件传阅。凡领导批示传阅的文件应及时传阅,各科室传阅后承办者在传阅栏内签名,然后直接退回文书人员,不得横传。文件应在单位内传阅,不得带回家中或在公共场所阅读。

  (4)秘密以上文件,做到当天传阅完毕,直接退回文书人员,放入专门保管柜内。

  (5)文件借阅。因工作需要,各科室或有关人员借阅文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文件原则上在办公室阅读,当天归还。确有特殊情况者,可进行续借。

  三、平时分类、收集制度:

  (1)平时分类。文书人员应在年初根据往年立卷情况和本单位分类方案编制本年度归卷类目。平时收、发文应统一归入相应类内。

  (2)文件收集。年终,各部门、条线(含各级领导)应主动将本年度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经过初步整理,及时移交文书档案人员。

  9、绿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绿化是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绿化管理是搞好校园绿化的重要保证。为此,全校师生员工要认真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提高创建“绿色校园”意识和“爱绿护绿”的自觉性。

  二、学校对校园绿化统一定出具体实施规划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杜绝无计划的盲目乱栽乱植。

  三、要配备绿化管理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绿化地带的浇水、除草、整枝、移栽、施肥、补栽等常规工作。

  四、总务部门要会同生物教研组对校园花木进行注名挂牌,并注意组织和发挥师生中的花木爱好者,关心和指导学校的绿化工作。

  五、建立学校植树台帐和绿化规划图,对种植品种、数量、种植时间、位置、价值和管理状态都要逐一登记,并每年组织检查,作好记载,建好绿化档案。

  六、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并按班划分绿化包干区。杜绝随意攀摘花木和穿越非活动区。

  七、对损坏绿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经济赔偿直至经济处罚。

  10、门卫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卫

  1、人员控制

  (1)教工、学生凭校徽或胸卡进出校门;

  (2)来访人员须办理登记手续,经门卫通知有关部门,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校门;

  (3)制止校区内吸烟。

  2、车辆控制

  (1)轿车、客车进去应登记后按指示区域停放;

  (2)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推行,并停放在指定车棚内;

  (3)任何车辆在校区内一律减速行驶并不准鸣号。

  3、防火防盗

  (1)负责24小时的巡逻与值班;

  (2)定时检查防火防盗的有关设施。

  二、教育服务

  1、收发教工、学生的信件;

  2、按时打开和关闭教育大楼的防盗栅门及教育大楼过道大厅的电灯;

  3、做好学校大型x的安全保卫工作。

  11、教学卫生制度

  一、教师应经常观察学生的健康状况(面色、神态);

  二、教室应左侧采光,黑板定期漆黑,防止发光。开窗通风换气,保存室内空气新鲜;

  三、教师板书要工整,字体大小要适度,尽可能写在黑板中间;

  四、注意学生写字姿势是否端正,随时进行指导纠正;

  五、注意讲课声音,不宜过大或过小,要面向学生进行讲课;

  六、注意保护视力,定期调换位置,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高度近视或听力不佳的学生,要安排在前座;

  七、指导学生作业时,字体不宜过小,写字的'颜色不宜过淡;

  八、按时上下课,保证课间活动,教师不拖堂。

  12、卫生宣传制度

  一、定期出黑板报和宣传橱窗,广泛进行常见病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

  二、利用广播形式宣传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自我保健能力。

  三、定期培训卫生骨干,发挥班级卫生员作用。

  四、加强对学生进行青春期的卫生教育。

  13、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建立学校卫生领导小组,有校长负责,校医或保健老师、教师、后勤人员参加,负责学校环境卫生的布置、检查、评比等工作,评分后向全校公布,每周评比一次。

  二、各班建立卫生组织,设卫生员,班主任提出具体卫生要求和监督管理工作,卫生员配合教师做好督促工作。

  三、卫生员对班级内因病缺课的学生情况要及时上报医务室。

  四、对宿舍环境及个人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每周进行检查评比一次。(要制定宿舍管理制度)

  14、学校卫生监督制度

  学校卫生领导小组对学校卫生进行监督,内容如下:

  一、应经常检查学生学习负担、作息制度;

  二、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运动场地、体育器材的卫生安全状况;

  三、学校生活用水的水源、供水及饮用水卫生;

  四、食堂食品卫生状况,食品的加工、贮存、供应条件及饮食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

  五、学校卫生设施的设置,环境卫生状况的管理;

  六、学校学生常见传染病管理及防治措施;

  七、学校健康教育和教学安排;

  八、学生常见病防治计划、措施及实施情况;

  九、学生健康管理及卫生服务质量情况检查。

  15、校园禁烟制度

  1、外来人员及本校教职工进入本校禁止吸烟。

  2、本校各办公室、会议室及公共场所等禁止吸烟并取消吸烟器具。

  3、外来人员及本校教职员,凡吸烟者一律到吸烟室。

  4、各处室、包干区、门卫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控烟监督员做好控烟宣传教育及监督工作。

  6、加强监督,定期检查,凡不按规定吸烟者,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罚款处分,并在岗位奖中扣除。

  7、在校园区域内发现烟蒂,责成有关处室及时处理。

  8、违反禁烟制度者,除批评教育外,将与评比及岗位奖挂钩。

  附: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定期:每周二。其余随机检查。

  2、检查范围:校区各处

  非允许吸烟的区域。

  3、检查内容:

  ①非吸烟区有无吸烟者(重点是吸游烟者)。

  ②非吸烟区有无香烟及烟具。

  ③非吸烟区有无烟灰、烟蒂。

  ④吸烟室内是否整洁,除烟缸内,其余各处是否有烟灰、烟蒂。

  16、教室及包干区卫生保洁制度

  一、教室及走廊

  1、室内布置朴素大方,无不规则张贴物。

  2、橱窗布置整洁完美,课程表、值日生表、作息时间表齐全。

  3、课桌、凳排放整齐(横平、竖直),各组之间相隔走道相等。

  4、卫生用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扫帚、簸箕、纸篓、水桶整齐摆放于卫生角,拖把洗净后,整齐挂发于指定位置,长鸡毛帚按指定地方集中摆放。

  5、教室及走廊地面清洁,无污渍,无纸屑杂物。

  6、教育设备天天揩擦,无灰尘(包括讲台、电教设备、课桌、凳、报夹、橱窗)。

  7、门窗清洁明亮,无污渍,无灰尘。

  8、屋顶(包括走廊)无挂尘。

  9、教室内走廊墙面无印迹。

  10、室内外无过夜垃圾。

  11、室内台上台下物品摆放整齐。

  12、教室内通风透气,空气清新。

  二、包干区

  1、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杂物、污渍。

  2、包干区内无卫生死角。

  3、包干区墙面无污渍、脚印、球印。

  4、包干区内无不符合要求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

  5、包干区值日生每日到岗值日。

  17、办公室卫生制度

  办公室是教师和职员办公、学习的场所,是学校校园文明的窗口,为便于统一,特制订如下制度:

  1、办公桌上物品堆放有序,张贴美观,布置得体。

  2、办公区域卫生清洁,无尘,无灰,无抛弃物残余。

  3、练习本橱内,簿册、物品排放有序,橱顶等部位无积灰。

  4、热水瓶、卫生洁具放置到位,不碍观瞻。

  5、门窗无积灰,玻璃明净,天花板无挂尘,墙面无污渍,定期定员清扫。

  6、每天有专人卫生值日,负责整个办公室卫生工作。

  7、办公室内不吸烟。吸烟一律到吸烟室。

  18、宿舍卫生制度

  1、门窗无污迹,无缺损,洁净明亮

  2、墙面屋顶无污迹、球脚印,无挂尘,洁白无破损。

  3、房间、走廊、楼梯、卫生间地面无垃圾、水迹、污迹。

  4、水池无水锈,毛巾挂发整齐。

  5、便池无污迹,无水锈、杂物,手纸入篓。每日早晨清倒垃圾袋。

  6、床上被褥折叠方正,摆放规范,床单掖平,窗上无其它物品。

  7、热水瓶、水杯、脚面盆清洁,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8、学习桌凳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桌凳清洁无污迹,无破损。

  9、卫生用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无污迹。

  10、箱子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床下每人2双鞋子,多余物品全部放入柜中。

  11、宿舍文化氛围浓,无不健康、不规则张贴物。

  19、公共厕所保洁使用制度

  一、保持厕所内外干净清洁:

  1、保洁员对负责的所属楼层公共厕所、盥洗室经常打扫。保持其室内外六面光,便器、水池及设施无污迹,无水锈,无积尘。

  2、经常透风换气,保持厕所无异味。

  3、每日更换纸篓内垃圾袋。

  4、设施损坏及时报修。

  二、使用者及时冲刷大小便器,手纸入篓,不向大小便器抛扔杂物,禁止损坏盥洗室及卫生间内外各类设施。

  20、配电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电工)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配电间严禁烟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物品。

  3、电工人员必须经供电部门安全技术考核,领证方能独立操作。

  4、节假日和休息日时,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电路电源。

  5、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安全情况,在电气线路及设备不停电检修时应有专人监护,落实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抢修和更换,对高压安全用具不准作他用

  21、水电管理制度

  1、凡使用水电独立核算的部门和教职工,一律按装水电表,独立核算。

  2、水电管理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长明灯”、“长流水”、“太阳灯”及时关好,并做好记录,对违章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由个人或所在部门、班级集体负责,一次罚款五元,并公布名单。

  3、校舍调整变动,任何人不得拆除内部设施(自购器材应先通过管理人员),如私自拆除内部设施,由本人赔偿全部损失。

  4、加强水电维修工料的核算管理,事事有记录,有部门和用户签字证明。

  5、建好水电线路档案资料。

  6、水电工及管理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节约水电器材,保障正常供水、供电,总务部门做好定期考核,定期奖罚

  7、严禁私自接电接水,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具。

  22、锅炉房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操作人员应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机构和特点、技术性能运动参数,做到会操作,会维修保养,及时判断和发现问题,同时还能正确地处理问题。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

  3、及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后,及时向领导汇报。

  4、经常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状态,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对未经批准而进入操作场地的人员,应予以劝说和制止。

  6、就检修后的设备,检修质量不能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操作人员有责任提出意见或不予验收。

  7、搞好文明生产,经常保持所辖设备和场所清洁、整齐

  二、交接班制度

  1、对接班人的要求:

  ①接班人应按时休息,保持充沛体力,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场所;

  ②应故不能接班,应事先请假;

  ③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介绍运行情况,并结合现场检查;

  ④按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及时而慎重地检查所管理的设备。

  2、对交班人的要求:

  ①交班前,交班人员应对设备认真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②交班前,应将锅炉房内打扫干净,保持清洁整齐;

  ③向接班人员介绍锅炉运行情况存在问题;

  ④向接班人员介绍安全附件和辅助设备运行情况;

  ⑤向接班人员介绍燃料的质量;

  ⑥向接班人员介绍各种阀门的开关位置;

  ⑦向接班人员介绍水质和水处理情况;

  ⑧当面交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三、锅炉运行操作规程:

  1、锅炉开火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①开火前,应检查锅炉水位;

  ②检查安全附件和联锁保护装置;

  ③检查各种不同用途的阀门应处的位置;

  ④各种辅助设备的开启及要求;

  ⑤水处理设备是否具有开火要求;

  2、冷炉开火达到额定工作压力所需时间和注意事项;

  3、送汽的暖管及并汽的步骤方法;

  4、锅炉运行中的检查;

  5、水位计的冲洗,排污的操作;

  6、紧急锅炉的操作顺序与方法;

  四、锅炉水处理管理制度。

  1、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操作;

  2、水质检验规程;

  3、水质化检,检测数据的事理与校核。

  五、锅炉定期检修及保养制度。

  1、锅炉定期检修的时间安排;

  2、检修项目的制订;

  3、检修后的验收。

  六、巡回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如下:

  ①汽包,对流管束,集箱等可见部门无泄露,臌包,弯曲,变形;

  ②安全阀有无泄露;

  ③压力表读数是否正确,几个压力表的读数是否一致;

  ④汽压,汽温稳定,水位正常;

  ⑤汽,水系统管道和阀门完好无泄露;

  ⑥各种电器,热工仪表指示正确,反应灵活,自动控制调节系统正常。

  七、清洁卫生制度。

  1、明确划分锅炉房内外卫生区域范围;

  2、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八、安全保卫制度。

  1、加强安全保卫;

  2、履行进入锅炉房登记手续;

  3、锅炉大修后的内部检查要确定专人;

  4、每月检查灭火设备是否完好,如有失灵或药液失效应及时提出更换或加药。

  23、食堂卫生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坚持把住病从口入,严防食品中毒,保证全体就餐师生身体健康。

  2、灶房卫生:做到“六洁”、“四防”。“六洁”即灶台洁、洗手设备洁等,另外排气要好。“四防”即防蝇,防生,防腐,防鼠。同时,灶房具备冷藏设备和消毒设备。

  3、食堂库房卫生:库房的窗门,天棚,地板保持干净,四壁无尘,库架整洁,通风隔离,及时清扫,做到无鼠无蝇,无蚊、无蟑螂。

  4、餐厅卫生:做到无尘,无蝇,无残羹剩饭,整洁干净,经常清扫。

  5、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手指甲,定期体检,工作服和工作帽要常洗,常换,以确保传染病。

  6、餐具卫生:保证用热水洗刷餐具,餐后集中消毒。

  24、食堂卫生管理“五四”制

  1、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采购员不购买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保管人员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加工人员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餐厅服务人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销售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的成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食堂卫生采取“四定“的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5、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做到“四勤”,“六不”:即勤洗澡、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售饭时不用手拿食品;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谈;不对着食品和就餐者打喷嚏;不随地倒垃圾和脏水;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25、食堂卫生监督制度

  1、将食堂卫生制度张贴在餐厅,向所有就餐师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就餐师生提出的有关食堂卫生的意见反映给总务处后,食堂工作人员应及时加以改进,改进不了的,也要向就餐师生做一定程度的说明。绝不能将群众意见束之高阁,置若罔闻。

  2、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食堂卫生的检查评比,找出食堂卫生工作中的漏洞。并把检查评比的结果直接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奖金挂钩,奖优罚劣,提高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3、充分利用广播、橱窗、板报等形式,向就餐师生宣传卫生知识,提高其卫生意识。同时经常性的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及卫生常识,树立搞好食堂卫生工作的信心,提高自觉性和积极性,有效地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4、对食堂炊事人员,定期进行身体保健检查,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病源携带者,立即隔离治疗或调离食堂工作,坚决杜绝疾病的传播,保证全师生每天在干净、卫生的食堂吃到同样干净、卫生的食品。

  26、食堂贯彻《食品卫生法》制度

  1、为使《食品卫生法》得到全面落实,切实搞好饮食卫生,预防肠道传染和食物中毒发生,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2、凡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根据本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努力搞好本食堂的卫生工作。

  3、食堂主管负责全餐厅的卫生工作,各管理员负责其单位的卫生工作,要搞好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分包干负责。

  4、虚心接受上级及卫生部门的指导,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检为重,以防为主。

  5、认真落实全员标准化服务细则规定的饮食卫生标准,把环境设备卫生、炊事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卫生搞好。

  6、本食堂对餐厅每月自查一次,学校卫生检查小组进行抽查,综合打分。

  7、根据每月卫生检查情况,每月评选卫生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并给予表扬和奖励。

  8、违反本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行政处分、法律制裁。

  27、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

  及保养制度。

  1、锅炉定期检修的时间安排;

  2、检修项目的制订;

  3、检修后的验收。

  六、巡回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如下:

  ①汽包,对流管束,集箱等可见部门无泄露,臌包,弯曲,变形;

  ②安全阀有无泄露;

  ③压力表读数是否正确,几个压力表的读数是否一致;

  ④汽压,汽温稳定,水位正常;

  ⑤汽,水系统管道和阀门完好无泄露;

  ⑥各种电器,热工仪表指示正确,反应灵活,自动控制调节系统正常。

  七、清洁卫生制度。

  1、明确划分锅炉房内外卫生区域范围;

  2、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八、安全保卫制度。

  1、加强安全保卫;

  2、履行进入锅炉房登记手续;

  3、锅炉大修后的内部检查要确定专人;

  4、每月检查灭火设备是否完好,如有失灵或药液失效应及时提出更换或加药。

  23、食堂卫生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坚持把住病从口入,严防食品中毒,保证全体就餐师生身体健康。

  2、灶房卫生:做到“六洁”、“四防”。“六洁”即灶台洁、洗手设备洁等,另外排气要好。“四防”即防蝇,防生,防腐,防鼠。同时,灶房具备冷藏设备和消毒设备。

  3、食堂库房卫生:库房的窗门,天棚,地板保持干净,四壁无尘,库架整洁,通风隔离,及时清扫,做到无鼠无蝇,无蚊、无蟑螂。

  4、餐厅卫生:做到无尘,无蝇,无残羹剩饭,整洁干净,经常清扫。

  5、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手指甲,定期体检,工作服和工作帽要常洗,常换,以确保传染病。

  6、餐具卫生:保证用热水洗刷餐具,餐后集中消毒。

  24、食堂卫生管理“五四”制

  1、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采购员不购买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保管人员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加工人员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餐厅服务人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销售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的成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食堂卫生采取“四定“的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5、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做到“四勤”,“六不”:即勤洗澡、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售饭时不用手拿食品;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谈;不对着食品和就餐者打喷嚏;不随地倒垃圾和脏水;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25、食堂卫生监督制度

  1、将食堂卫生制度张贴在餐厅,向所有就餐师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就餐师生提出的有关食堂卫生的意见反映给总务处后,食堂工作人员应及时加以改进,改进不了的,也要向就餐师生做一定程度的说明。绝不能将群众意见束之高阁,置若罔闻。

  2、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食堂卫生的检查评比,找出食堂卫生工作中的漏洞。并把检查评比的结果直接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奖金挂钩,奖优罚劣,提高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3、充分利用广播、橱窗、板报等形式,向就餐师生宣传卫生知识,提高其卫生意识。同时经常性的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及卫生常识,树立搞好食堂卫生工作的信心,提高自觉性和积极性,有效地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4、对食堂炊事人员,定期进行身体保健检查,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病源携带者,立即隔离治疗或调离食堂工作,坚决杜绝疾病的传播,保证全师生每天在干净、卫生的食堂吃到同样干净、卫生的食品。

  26、食堂贯彻《食品卫生法》制度

  1、为使《食品卫生法》得到全面落实,切实搞好饮食卫生,预防肠道传染和食物中毒发生,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2、凡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根据本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努力搞好本食堂的卫生工作。

  3、食堂主管负责全餐厅的卫生工作,各管理员负责其单位的卫生工作,要搞好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分包干负责。

  4、虚心接受上级及卫生部门的指导,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检为重,以防为主。

  5、认真落实全员标准化服务细则规定的饮食卫生标准,把环境设备卫生、炊事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卫生搞好。

  6、本食堂对餐厅每月自查一次,学校卫生检查小组进行抽查,综合打分。

  7、根据每月卫生检查情况,每月评选卫生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并给予表扬和奖励。

  8、违反本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行政处分、法律制裁。

  27、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整洁,无尘土,门窗玻璃明净无染,无油,使食品和原料无蝇,无鼠,无蟑螂,无霉变。

  2、主、副食库经常保持清洁卫生,物品堆放分类整齐,条理化、规格化,通风换气好,成品堆放距墙地10――15公分,杜绝致霉因素,确保无霉烂变质事故发生。

  3、认真执行成品(食物)“小隔离”存放制度,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药品隔离。

  4、对在库原料定期翻检,防止虫伤、鼠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清理,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32、食堂防止传染病传播的管理措施

  1、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食堂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饮食卫生领导和监督机构,定期检查卫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

  2、学校医务室加强对食堂伙食卫生的指导监督。

  3、对食堂管理人员、炊事人员、服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卫生检查,发现患传染病者或病毒、病源携带者,及时采取治疗、隔离或调离食堂工作等措施。

  4、每天消毒、清洗食堂内的一切炊事和用餐器具,保证其干净、卫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切实清除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5、经常性的举办饮食卫生培训班和饮食卫生专题讲座,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分期分批的参加学习,掌握常用的饮食卫生知识,增强防止传染病的意识。

  6、经常性的在师生中开展医疗咨询和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预防传染病的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有效的预防传染病的传播。

  33、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

  外环境:食堂前后地面经常打扫,东西存放整齐,垃圾倒在垃圾箱内。

  餐厅:地面每天清扫三次,以保持地面干净。卖饭台,就餐桌凳每天擦三次,保持干净无油腻。窗台、金龙卡窗口每天擦一次。三米以下墙壁无踏灰,门窗玻璃每月擦一次。

  操作间:地面要求三餐工作后随时清扫冲洗清,做到地面干净无油腻,无残迹,门窗锅台、洗菜池等必须经常擦拭、刷洗,以保持清洁。

  保持干燥通风,原料架要离墙、摆放整齐,以防变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冰箱经常清扫,各种容器加盖,每周刷洗一次,墙壁、地面经常打扫,无踏灰、无异物、杂物、药物、蟑螂、飞蛾。

  其他用房,墙壁、门窗洁净,无踏灰,布置合理雅观,桌椅摆放整齐,干净无尘土,地面干净无异物、烟头。

  二、用具卫生

  厨房所用各种炊具(刀、墩、容器、铁勺、铲刀、布)使用后必须经常洗刷干净,存放固定地点,每周大搞卫生一次。

  生熟餐具严格分开,有显著标记,对公共餐具要严格消毒。

  三、炊管人员个人卫生

  1、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肝炎和这些疾病的带菌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应坚决调离食堂。

  2、学习《食堂卫生法》,牢记“卫生、‘五、四’制”,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具体要求如下:

  (1)上岗工作服穿着整齐、干净、不带围裙、套袖上厕所。

  (2)工作前、便后必须洗手。

  (3)操作时不吸烟,不乱摸异物。

  (4)不随便擤鼻涕,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5)做到四勤(勤洗、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不准备在灶具容器中洗手。

  (6)坚持“四不制”,执行“四隔离”。

  (7)坚持用工具售货

  四、食品卫生

  1、坚持验收把住“四不”关,坚决做到不买,不收、不卖有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性质不清、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包装容器,以防食物中毒。

  2、食品要严格按照选料干净、先洗后切等操作规程加工,烧熟煮透,成品、半成品隔离存放,坚持“四隔离”剩食必须检查,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尤其是肉类,鱼类、虾类、蟹类等。

  3、一般不做凉拌菜,做到严格消毒,食堂不做蘑菌类原料的菜,对主菜要特别注意烧透。

  4、所有碗、勺、夹,饶子等售货工具每次用后洗净煮沸,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34、学生用膳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整顿用膳秩序,搞好食堂环境卫生,特定如下制度:

  一、本校学生一律凭就餐卡购买饭菜在食堂用膳。

  二、购菜时应自觉依次排队,不争先恐后,不插队,不为他人代买。

  三、在用膳餐厅就餐,不得任意走动,不得走出餐厅,更不能把饭菜带入宿舍、教室。

  四、剩饭菜应倒入桌上盆内或剩饭菜池内,不得倒在桌上和地上。不得在饭厅内乱倒水。

  五、用膳学生要服从食堂值班的老师或职工管理,不得和厨工争吵,有意见可向值班老师、总务处提出或通过膳委会反应映。

  六、以上各条希全

  体用膳同学切实遵照执行,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35、饮食卫生制度

  1、出库前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2、熟食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专用抹布,容器及餐具都要生熟严格分开。

  3、接触食品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等必须清洗消毒。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整洁。

  5、熟食品做到烧熟烧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要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做到先回锅再出售。

  6、操作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传染。

  36、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1、餐具“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洗刷灶具时使用流动水;洗手、洗米、洗菜、洗灶具的水池分开使用;饭盘、菜盘不准备随便用来洗手、洗脸;安装好排烟设备,及时排空烟雾;注意操作间地面卫生。

  3、菜要新鲜干净,不腐不霉,并仔细清洗捡净。

  4、操作间工作人员做到个人卫生“四勤”,“六不”,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上岗。

  37、控制腐烂食品的若干规定

  1、经常性地组织食堂炊事员学习有关食品保鲜知识,提高思想知识,做好食品的保鲜工作。

  2、设置必要的三防设备,即防蝇、防腐设备和必备的冷藏设备,以便保存有关食品和售后剩余食品。

  3、食品或食品原料收发严格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则,以利储存和保鲜。

  4、在食堂的伙食卫生检查评比中,将腐烂食品的控制办法和效果作为检查评比的一项内容。

  5、已经腐烂的、变质霉变的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必须妥善处理,决不允许再拿出来出售。

  38、炊事用具卫生制度

  1、灶房炊事用具卫生:灶台、锅、勺、容器等经常擦洗、消毒、蒸笼、饭盘、各种机械、菜刀砧板等随洗随消毒。洗涤设备使用流动水。洗手、洗米、洗菜、洗食具水池分开使用。

  2、餐厅用具卫生:

  ①餐厅设有开水桶,周围清洁卫生。

  ②食堂公用的碗、筷、匙、盘等食具保证用热水清洗,然后集中消毒。

  ③餐厅内桌子、柜子等定期洗刷消毒。

  ④餐厅内的汤桶、菜盆等不随意用来洗手、洗脸。

  39、食堂伙食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采购政策,在互利互惠的前提下,保证购进质优价廉的产品,降低成本。

  2、食堂的各种帐目齐全完备,单据凭证手续合法,内容真实可靠,数据力求准确无误

  3、主副食、作料调料库设专职保管员,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坚持原料先进先出的原则,大宗原料要求标明入库时间、重量、品名、规格。

  4、每月查库对帐一次,帐物相符率达到100%,散装原料误差低于正负2%。

  5、食品制作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计划下料,实行盆成本(直接成本),做到选料配料合理,减少损耗和浪费,努力降低伙食成本。

  6、严格下料标准,检验投料,坚持以质论价,经济实惠,保证师生足量可口。

  7、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炊管员在食堂就餐,严禁私分或开小灶或自行提高用膳标准。

  8、成本核算准确,库外盘存无虚盘、漏盘、做到日结、月公布,并准确、全面地填报各种报表。

  9、食堂要在一定时期内向伙食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公布主副食品的市场价格和购入价格,虚心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财务管理制度制度10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领导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医疗任务的完成。

  2、贯彻国家财政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遵守国家财政纪律。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相应的部门管理制度以及岗位责任制。

  3、根据事业计划和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的组织收入。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各项开支,监督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效率效果性。

  4、根据医院收入增减因素和事业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正确、及时的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预算,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和上报预决算。

  5、按照医院财务管理需要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合理设置财务人员工作岗位,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

  6、对医院的财务工作进行研究、布置、检查、总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财务制度。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本单位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有效。

  7、保证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具、材料、现金等国家财产的安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并经常清查库存,克服浪费和物资积压,以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

  8、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组织好单位的奖金分配工作。

  9、按照国家物价制度,做好本单位的物价管理工作。

  10、定期和不定期对单位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向医院管理层提供全面、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对修建工程、大型设备购置、对外投资,从财务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11、负责医院的经济管理及其他有关财务制度之掌握和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制度11

  流动资金管理制度

  1、酒店的流动资金既要保证需要又要节约使用,在保证按批准计划供应营业活动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较少的占用资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2、要求各业务部门在编制流动资金计划时,严格控制库存物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资金不得超过比例规定。

  3、除经批准为特殊储备者外,超储物资商品原则上不得使用流动资金,只能压缩超储的商品、物料,以减少占用流动资金。

  4、严格遵守不得挪用流动进行基建工程的规定,严格遵守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

  5、使用的基本要求

  (1)在符合国家政策和酒店总经理室、总经理要求的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扩大经营,以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

  (2)加速委托银行收款和应收款项的结算,减少对流动资金的占用;

  (3)各业务部门应办理流动资金存货的报批手续,并在每月上报经济业务报表的同时,上报流动资金使用效率的实绩,即流动资金周次数和流动资金周转一次所需的天数。

  (4)对商品资金的占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尽量压缩;

  (5)尽量减少家具、用具的购置。

  外汇管理制度

  1、酒店营业收入中的外汇,收款员必须详细记录在营业收入日报表中,连同收费单据一起缴出纳入库。夜班的外汇收入存入会计部特殊保险柜中,于第二天上午缴总出纳入库。

  2、营业收入中的外汇转账凭证,从收到凭证的第二天即委托银行转账。

  3、必须在双方协商下以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加以肯定和约束才能进行外汇结算办理。订立业务合同时,除摸清信誉和偿付能力外,还必须事先预存一次业务往来所需费用,在酒店银行账户内作为每次(项)业务的结算资金。

  4、负责外汇结算工作的人员必须及时把对外结算单证按合同或协议办理结算,并在委托银行结算后的第六天核对是否要收,凡在上述的时期内未接获银行收款通知单的,应即通知销售部工餐饮部协协助办理催收,同时向财务务部经理汇报。

  5、必须将当天的外汇现金送存银行,一切营业收入的外汇现金不得坐支。外汇的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办理。

  6、使用外汇必须编制使用外汇计划,除商品、食品、原材料外,要使用外汇购置的一切物料、包装、备用品、设备、工具、零配件、燃料、能源等必须经财务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 置。

  7、用外汇购进的商品、原材料、备用品、工具等,在出售、调拨调剂时,必须收回外汇。用外汇购进的上述物品不得以本币出售或调拨,特殊情况需收取本币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8 、严格执行外币兑换制度,客人交外汇付账单者,一律按当天的汇率折算本币,严禁擅自变更汇率的比值,也不得取整舍零作汇率折算外汇。

  9、客人付外币者,一律按当天兑换现钞的汇率减贴息折算本币。

  10 、使用信用卡签付账单者,一律按账单实际金额填列“认购单”,并让客人签付,不另收手续费。

  11、以记账 或转账方式结付业务款项者,本币与外币的折算率按结账当天的银行汇总牌价的买卖中间价为结账的折算率。

  12、不准外单位或人个借用酒店及所属部门在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来进行结算。

  外币结算管理制度

  1、酒店在收到外币时,应折合成记账本位币全额入账,公司全年外汇的记账汇率是每年年初下发的通知中指明的汇率。

  2、凡因经营需要调入和调出外汇及确定调剂汇率,均需经酒店总经理审定,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3、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的汇兑损益在购置期间计入资产的价值;提供各项服务、销售商品与经营业务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或冲减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清算损益。

  4、酒店收到投资者用外币付出的投资,按投资当日的外汇牌价折合成记账本位币。

  5、酒店经评估后有关资产账户与实收资本账户因采用折合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折合记账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6、酒店应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按时报送外汇收支情况申报表。

  前台稽查操作制度

  1、酒店各营业点的报表与收入要一致,报表左右要平衡,账单齐全并盖上会计处收款章,账单要付款方式,如果客人要底单,底单要盖上结算章。

  2、收取外汇要按当天牌价折算,收旅行支票要扣除贴息。

  3、房租折扣要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免费住房必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签名。

  4、做报表要按订单所指房间两种类、天数,包括加床和餐费,报账单位的报表一定要资料齐全(订单、底单)。

  5、数额减少要经主管签名,而客人拒付则要有大堂副经理签名认可。

  6、输单必须单据齐全,缺少单据要说明具体原因。

  7、退款要按财务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一定要有主管签名和客人签名。

  8、团体的房租一定要当天输入电脑,如发现有团体未输房租,要立刻通知收款处采取补救措施。

  利润管理制度

  1、年初时总经理室下达各部门的利润指标和经营指标,各部门必须按计划完成。遇特殊情况影响任务完成时,必须说明原因,取得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核减指标。

  2、经酒店平衡下达的各部门费用开支额或费用水平,各部门务必用于扩大营业额,争取资金周转次数的增加来降低费用水平,不得突破酒店下达的费用额。

  3、各部门使用的原材料和出售商品的购进,必须事前做出计划,确定合理的库存和购进适销对路的商品,防止资金积压。

  4、各部门应缴酒店财务部的利润,不得迟于月后十天。

  5、各部门应负责利润的明细核算,根据有关凭证,正确计算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及利润。

  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管理制度

  1、确认营业收入,必须以酒店各项服务已经提供,同时已经收回相应的足额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合法证据为标志。

  2、营业收入按实际价款计算,发生的各种折扣、回扣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各级领导应严格按规定的.折扣权限签单。需对外付出佣金的,应由经办部门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再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如需代领,代领人应由主管领导认定。

  3、酒店的一切营业性收入均需经财务部收入账核算,各收银点当日收到现金、支票、信用卡消费单等票据经夜间核算员核准后,于次日上午应全部上交财务部;各营业部门预收的包餐、包房定金在及时如数上交财务部。

  4、营业收 入应按照配比的原则记账,与同期发生的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一起反映,预收的房租等应按预付期分期计入当期营业收入中。

  5、严格按照国家法令计提各项税金、基金,并按时纳税 。

  6、酒店的利润总额计算公为:

  利润=营业收入+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税金-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汇总损失

  (1)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礼品折价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及其他收入;

  (2)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出售净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捐赠以及其他支出。

  7、按照公司规定,全年应上交的利润按年计划数分四个季度预交,到年终结算时经年审后,再多抵少补,保证全年计划数。

  8、酒店每年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旅游财务制度的规定,依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金的滞纳金、罚金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

  (2)弥补上一年的亏损;

  (3)按公司和酒店总经理室规定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按公司规定的金额,上交 未分配利润。

  9、酒店的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购建、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等项开支,且预先应通过总经理批准。

  收银机使用制度

  1、酒店商品柜台设置收银机付款,记录商品销售金额,汇总商品销售总金额,监督核对商品销售情况;

  2、出售的商品都必须将金额输入收银机,按日销售汇总,总金额必须和“商品销售日报表”的汇总金额相符;

  3、每日缴款时,必须把日销售总额打出,然后将记录纸撕下连日报表统一交给缴款员。由专人负责核对“销售日报表”明细账是否和记录纸上的相符,如果有差错,要立即查清楚;

  4、在使用收银机时,不能将收银机作为计算器使用,随便其他数字输入或做其他计算,如果由此造成记录、汇总金额和日报表、明细账不符,由当班营业员负责。

  收银处早班操作制度

  1、主要处理酒店客人退房手续;

  2、接到客人的房间钥匙,认清房号,准确、清楚地电话通知管家部的楼层服务员该房退房,管家部员工接到电话后尽快检查房间;

  3、准备好客帐单,给客人查核是否正确,该步骤完成时,楼层服务员必须知会房间检查结果,如有无客房酒吧消费、短缺物品等,为互相监督,收银员应记下楼层服务员的工号记在客人登记表上,楼层服务员也记录下收银员的工号;

  4、客人核对帐单无误并在帐单上签名确认后,收银处方可收款,收款时做到认真、迅速、不错收、不漏收;

  5、付款、帐单附在登记表后面,以备日后查帐核对;

  6、为避免走数,应核对当班单据是正确,以及时发现错单、漏单;

  7、下班前打印出客人押金余额报表,检查客人押金余额是否足够,对押金不足的要列出名单以便中班追收押金。

  收银处中班操作制度

  1、负责收取新入住客人的押金,注意客人登记表上的人住天数,保证收足押金;

  2、追收早班列出欠款客人的押金,晚上10时仍未交押金的交大堂副经理协助追收;

  3、检查信用卡止付黑名单,发现黑名单或者信用卡账户上无款的客人,应及时通知客人改以其他方式付款,如不能解决则交给大堂副经理处理;

  4、下班前打印出客人押金额,以备核查。

  收银处晚班操作制度

  1、负责核对当天的所有单据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立即改正。

  2、应与接待处核对所有出租房间数、房号、房租。

  3、制作报表:

  (1)会计科目活动简表

  (2)会计科目明细报表

  (3)房间出租报表

  (4)夜间核数报表

  4、制作缴款单,按单缴款,不得长款、短款。

  5、夜间核对过房租、清洗电脑后,做好夜间核数。

  6、每次交接班应该交接清楚款账等事项,并在交接簿上作简明的工作情况记录,交办本班未完之事。

  收银处结账管理制度

  1、应辨别收取现金的真伪,唱付唱收,防止出现不必要的争执。

  2、信用卡必须核对卡主签名,签名应与卡上原有的签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应与卡上原有的签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应与身份证明的名字相同;身份证的相片应与持卡人相同。

  3、收取支票应注意以下两点:

  (1)对好印鉴,印鉴不模糊,不过底线,并且有开户行名称;

  (2)限额、签发日期等。

  收银处员工管理制度

  1、热情有礼,吐字清晰,唱收唱付,将找款递给顾客,不允许扔、摔、甩、丢等;

  2、严禁套取外汇、外币;

  3、严禁向收银处借款和未经财务部经理签批将钱款外借他人;

  4、严禁收半日租或全日租而不计入营业收入;

  5、严禁打非工作电话,不准长时间接私人电话;

  6、长、短款项要向上级反映、汇报及解释原因;

  7、不得以白条冲款账;

  8、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赔偿;

  9、下班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信用卡使用管理制度

  1、接收信用卡时,核对清楚信用卡是否是本商场可以使用的信用卡;

  2、核查接受使用的信用卡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信用卡过期或未到期,应委婉告诉客人此卡不能接受使用;

  3、核查接受的信用卡编号、发卡银行通告的“止付名单”号码,如查出此码在“止付名单”上,就要扣留此信用卡。并将该卡交回发卡银行;

  4、注意金额的限制。每种信用卡都有最高使用限额。如果购买商品金额超过此信用卡的最高金额时必须联系发卡中心,取回授权号码;

  5、核查完毕,按照各种信用卡的签购单上的各个项目要求,填写信用卡票据。填写时一定要仔细看清各项目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做到准确无误;

  6、票据填写完后,请持卡人签名,认真核对持卡人签名是否和信用卡上签名一致如发果笔迹不一样,可以请顾客出示护照(身份证明)核实。如果是冒充签名使用信用卡,应扣留信用卡;

  7、票据填写完毕,将“持卡人留存”联撕下交回顾客;

  8、未按信用卡使用原则去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经手人负责。

  旅行支票使用管理制度

  1、客人到商场购买商品,可以使用旅行支票,但不接受私人支票。

  2、检查旅行支票:

  (1)旅行支票具有一定面额;

  (2)支票正同上方签名处已留持票人的签名;

  (3)支票在灯光下有折光反映,票面有凹凸花纹。

  3、接受前,请持票人当面在支票下方签名,否则,支票无效,并与上方已留签名核对是否相符。

  4、如对签名有疑义,可请持票人在支票背面再次签名核对。

  5、请客人出示护照,核对护照姓名与支票上签名是否相符,并把护照国籍、号码抄录在支票北面。同时婉请客人留下地址。

  6、对旅行支票真伪有怀疑,应请银行兑换 处鉴定。

  7、对于外币旅行支票,银行要收取贴息。

  8、当支票实际价值不于所购商品价值时,应以现钞退回差额。

  9、请在“转账支票报表”上汇总旅行支票的缴款数,并注明何种货币和买入价。

  核数操作制度

  1、整理归档上一天的单据、报表等,落实上一天稽查出来的问题;

  2、将经理核准的考核通知书送到有关部门签收;

  3、核对各收款点的营业报表,包括餐厅收款处、商务中心、电传室、娱乐、洗衣、客房酒水等;

  4、稽核人员应抽查餐单,核对点菜单与账单是否相符;

  5、检查当天到达的客人房租情况,检查房租折扣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前台接待处交来的批条是否齐全;

  6、检查客人住宿登记卡是否齐全;

  7、将各收款点营业额输入电脑;

  8、将输入电脑的各收款点的现金总数以及信用卡数与营业日报表进行平衡后,应与营业报表总合计数一致;

  9、检查无误后,将上列报表装订在一起,分送到各部门。

  办公用品财务处理制度

  1、酒店各部门用于办公所需的笔、纸张、笔墨、计算器具、账册、凭证以及其他办公用品,每季度编报领用计划,统一由财务部购进,交仓库保管,各部门按月领用;

  2、酒店的办公用品除个别零星急需外,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和复印;

  3、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填写领用单一式二联,并经领导批准;

  4、领用人领取物品后,由仓管员签名,领用部门取回一联作为部门财务或文员记录之用,另一联由仓库按月装订,作为便查簿,以备检查;

  5、仓库保管员在收到办公用品并经验收无误后,在进仓办公用品的发票上签收,并立即登记商品货卡和便查簿,不必填进仓验收单;

  6、财务部对办公用品的账力结算,可凭采购员进货交仓库验收后的原始发货票,经审查票面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以及仓管员验收和经手人签名,即准予办理报账;

  7、办公用品财务核算处理,直接摊入费用列支,即应以“管理费-办公用品”科目列支,不必通过库存物料科目的重复核算;

  8、在各部门逐步确立为独立核算后,办公用品同财务部在管理费科目列支,但应分部门设立明细账户,以便按部门实际领用分摊费用。

  将售品、赠品、样品管理制度

  1、将售品、赠品、样品的范围:

  (1)奖售品:外单位推销某项商品及物料,由该单位按其规定拨出所售商品、物料的一部分或小部分将给职工;

  (2)赠品:外单位对酒店某部门或人个的酬谢物品;

  (3)样品:外单位推销他们的商品、产品,免费送一些给酒店有关部门作为样品。

  2、奖售品、样品、赠品经批准作出处理后的收入,由酒店管理部门统一分配。

  3、任何部门或人个均不得私自占有奖售品、样品和赠品,否则按所价值价格加倍罚款,并建议人事部作出扣发浮动工资的处理。

  成本损耗、控制管理制度

  1、原材物料、商品及备用品,属供货方因包装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破损或数量不足而产生的损耗,应由运输部门作出鉴定意见,酒店储运部门协同业务部门填制“商品、原材物料损耗查询报告书”,发往供货方追索损失。在供货方未偿付损失金额前,所损耗数量、金额,列入“待处理损失”科目,收到供货方赔偿款项后,冲销该科目的余额;

  2、原材物料、商品等在运输中所发生的损耗,由有关部门报财务部加具意见呈总经理审批,经批准报损的金额在“坏账损失”科目列支;

  3、原材物料、商品等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储运部门装卸不负责任造成破损或丢失所产生的损耗,应查明原因,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由经办人员担负经济责任或担负部分经济责任,再由有关部门经理审查,会同财务部审批,报总经理审阅批示;

  4、营业部门结合国家对旅游部门规定的毛利率控制标准及当前实际情况,制定各部门、各营业项目的毛率指标,并按旬、按月逐期予以追踪反映和分析考核;

  5、对各职能部门可控的变动费用,按年计划分解,建立费用责任中心,采用控制费用或其他有效形式,进行有效地控制。

财务管理制度制度12

  1、各处(室)(组、实验室、电教室由教务处负责)应在前将本一要购买的办公用品列出,开具清单,报总务处统一办理。

  经费审批手续为:

  (1)办公教学用品,由保管员根据需要和库存情况,开具清单,填写请购单,交总务,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办公用品由员统一购买,实验室、电教室等教学用品可指定专人购买。

  (2)各处(室)因工作或教学需要,拟临时购买特殊办公教学用品,由处(室)责任人向学校提出。200元以内由总务主任签字批准,200—10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批准,1000—xx元以内由校长签字批准。xx元以上在班子通气,5000元以上在会上讨论,由总务主任,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校长联合签字批准。(代收费用的支出除外,如购书款、购作业本款等)

  2、凡来我校借读或自费的需退部分费用的,退款审批手续为:

  (1)无任何原因中途退学、转学学借读费用,自费费用一律不退。因变迁或坚决要求其转学生退款应由班主任签字同意,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联合签字批准。

  (2)借读生、自费生系我校教工孙x、侄辈或确因工作关系需给予适当照顾的,可优惠收费总额的三分之一,由本人提出,学校核实,由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校长联合签字批准。

  1、单据报销要有经手人、验收人、总务主任三人签字才能报销。金额在200元以上只需总务主任签字报销,金额在200—1000元以内立交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报销,金额在1000—xx元以内应由校长签字报销,金额在xx元以上的应由总务主任、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校长联合签字报销。

  2、购物单据要写清户名、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否则不予报销。

  3、开具发票,必须具有税务部门的签章,否则,此票无效。

  4、凡属收费收据、白条、的士票、餐费均应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由总务主任,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校长联合签字报销。

  1、凡是学校同意出差,外出参观学习的,视外出程远近,经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可借适当旅差费。

  2、外出人员所借的旅差额,途中车、船票等各种报销凭证,必须妥善保管好,如有遗失,由自己负责。

  3、外出人员要按规定返回单位,以返昌的那天起,必须在七天内到总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旅差费用的报销需由核算,500元以内的由总务主任签字报销,500—1500元以内的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报销,1500元以上的由校长签字报销。

  5、所有外出人员,要注意节约开支。严格按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如有违纪的现象,不给报销。

财务管理制度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规范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韶山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按照保本不营利的原则,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不得以赢利为目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第三条各学校食堂必须设置各学校校长任组长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总务任组长的食堂伙食管理小组,具体负责食堂的日常监管工作。学校食堂由各学校校长审批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食堂财务实行报帐制,各学校设事务一名,全乡设会计、出纳各一名。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伙食费按物价部门审批的'价格确定收取标准。

  第五条收取伙食费时由学校食堂出具财政往来收据。收费后按班级汇总造册,以便核查。

  第六条收取的伙食费必须在三天内上缴学校出纳,由出纳上缴至韶山市国库收入支付管理局账户。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七条伙食费支出分为“伙食支出” “其他支出”。“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菜金、配料等。“其他支出”含为燃料、食堂服务的临时工工资、餐具及设施的添置和折旧、食堂的小型修缮等。

  第八条与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账中列支,凡在食堂招待用餐的,学校必须按实从公用经费拨入经费弥补。

  第九条所有支出的发票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汇总后报各学校校长签报,由食堂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根据食堂就餐人数的多少,食堂采购人员可预付一定限额的备用金,定期结报。

  第四章物资采购及管理

  第十一条大宗物品采购要实行定点采购,肉、米、油、煤等要选择证件齐全、诚信经营、质优价廉的供应厂商,从而保证质量,降低成本。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采购小组,物资实行集体采购,采购小组须有多方代表参加,不能单独和固定人员采买。每次采购结束时要做好采购记录备查。

  第五章检查监督

  第十三条发现下列情况的,必须立即查清事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1、原料质量明显不符合卫生要求仍采用的。

  2、价格明显高于批发市场,甚至高于零售市场批发价的;与供货商暗中勾结,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伙食账目不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支及物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

  4、伙食质量差,管理混乱,师生反映强烈的。

  第十四条各学校成立食堂伙食管理小组,要有教师、学生会干部和学生家长等各方面代表参加。民主理财小组每月集中一次,理财结果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公布。每学期结束时,伙食结余要按实退给就餐学生或结转入一下年度。

  第十五条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试行。

财务管理制度制度14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体制

  1、在总务处下设财务室,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财务室设报帐员一名,报帐员根据《会计法》行使工作职责,负责办理学校的经费报帐活动业务。

  二、预算管理

  1、收入预算: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在预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对收入进行预算编制。

  2、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在预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对支出进行预算编制,支出预算编制,应在保证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3、收、支预算均严格按照市区财政局核定的预算控制数进行编制预算。

  三、收入管理

  1、财政补助收入管理:对从教育局拔给的教育事业费、公共医疗经费、养老保险等财政补助收入,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2、事业收入管理:对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学费、借读费、捐赠费、银行存款利息等预算外收入资金,全部足额按时上缴财政专户。

  3、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使用财政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合理安排各项支出,贯彻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和量力而为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控制人员经费支出,相对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2、对各项支出实行分类管理,重点是事业支出和建设性支出。建设性支出,不得超预算挤占教育事业经费。

  3、对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或预算数代替支出数,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检查。

  4、各项支出应经校长审批签字,财务室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五、资产管理

  1、流动资产管理:贯彻内部牵制原则,实现现金和各种银行存款处理的合理分工,钱帐分理,严格执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会计处理规程,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帐,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存款和现金进行核对和清查保证帐实相符。

  2、固定资产管理:设立固定资产的分类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结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并按规定程序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进行及时处理。

  六、财务监督

  1、接受有关部门对校财务预算、预算执行、决算编报的财务监督和内部监督。

  2、本校财务监督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三种形式。

  3、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财务管理制度制度15

  1、“营养餐”实行定额员补助,收支平衡的结算办法。

  2、“营养餐”转账专设,专人专管,主管、会计、出纳三分离。

  3、财务支出范围包括:各种招标营养食品和定点供应营养食品的'费用。

  4、“营养餐”台账分设,收支平衡。

  5、“营养餐”结算统一按上级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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