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制度(必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产管理制度 篇1
安全会议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驾驶员安全会议(活动)原则上每周一次,每月不少于二次。遇有特殊情况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应随时召开有关会议。安全事故分析会议制度
针对企业或外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分析会,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工作要求。安全生产公告制度
定期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违章情况进行公告。安全考核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岗位责任制,并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营的全过程安全考核。
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企业安全考核要求和运输重要季节的需要,适时组织企业内部安全检查活动。奖惩激励制度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激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做出显著成绩的,应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和企业效益蒙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予以惩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对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企业应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制定及长期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行车日志制度
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管理,按班次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包括始发站、中途停靠站、终点站、停车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隐患、事故等内容。行车日志由驾驶员负责填写,企业专人负责管理。
驾驶员告诫制度
对驾驶员出车前要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或带病上岗,并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情况及时告知驾驶员,确保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车辆技术档案、车辆保险档案、驾驶员档案、行车日志档案、事故档案等安全管理基础资料。营运车辆和营运驾驶员的管理营运车辆的管理
企业营运车辆购置、使用、经营方式和结构调整,应综合考虑各环节的安全保证因素,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经营活动。营运客车,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纪录仪、GPS等运行状态监控设备。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动态,及时分析处理行驶记录信息,对违章行为及时处罚并向上级报告。
营运车辆必须达到规定的技术等级,并保持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安全设备齐全。
进站营运车辆必须严格遵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检查。营运车辆按核定的载人数载运旅客,不得出现超员行为。企业应当制定程序,保证营运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以及企业制定的相关要求,进行维护和检测。
营运驾驶员的管理
营运驾驶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营业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企业要设立营运驾驶员聘用制用条件,审查驾驶员的资质,经企业有关部门组织学习、技能考试和安全意识考核合格并取得企业车辆驾驶资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对新聘用的驾驶员要确定试用期。驾驶员的聘用,需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审核对被聘用的驾驶员安全经历和测试安全意识。企业应当对驾驶员的运行安全状况和驾驶适应性进行不间断的考核,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记录在案。
企业应建立驾驶员调离和辞退机制,对经考核确认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驾驶员,应调离或予以辞退。
企业应对驾驶员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其形式包括初次进入培训、定期培训和特殊情况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等。
企业应安排适应营运线路要求数量的驾驶员。
企业应当建立驾驶员信息管理系统。行车记录设备
企业要根据车辆的运行线路、运输任务,对行驶记录设置行驶限制时速、疲劳驾驶时间。发现有严重违章经营车辆的驾驶人员(承包车主)或人为故意制造行驶记录仪故障、改动记录信息的要予以处理。汽车行驶记录仪管理
企业应配备信息管理员,负责行车记录仪信息采集、下载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对车辆行驶予以跟踪监督,建立车辆行驶电了档案台账。汽车GPS卫星定位系统管理
使用GPS系统的车辆必须建立互联网车辆监控服务平台,24小时有专人监控。企业要对车辆GPS监控信息定期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自评)安全生产状况自评的指导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企业安全状况自评,使上级有关部门掌握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便于督促企业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自评工作中要做到尊重客观,实事求是,坚持标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安全生产状况自评结果的划分
按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自评)标准》,通过自评,将自评结果划分为(得分90分以上)B级(得分80~89分)、C级(得分70~79分)、D级(得分70分以下)四个等级。D级为评估不合格,需要整改达到C级以上才能通过上级有关部门评估验收。
生产管理制度 篇2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水产养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3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水产局负责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渔政站负责。
第四条渔政站设立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班,负责我县辖区内水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六条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七条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严禁夜晚出船作业。
第八条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九条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责任人负责制,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十一条水产局,渔政站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渔政站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和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三条渔政站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对职工、渔民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渔政站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水产局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渔政站要组建安全检查队伍,并且发挥主观能动作用。
第十六条渔政站严格管理渔船牌照,规范渔船“三证”发放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渔业水上安全事故,渔业船舶事故人员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区社会稳定,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渔港渔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和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渔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度,按各自职责,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建立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条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在县人民*领导下,在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
第四条水产局负责对辖区内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渔政站是水产局二级单位,作为执法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渔业船舶的更新、建造、购置、报废、入渔许可和船舶修造业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发证、换证、年审和渔业船员的考试、发证,以及船舶进出港签证。
(三)负责传达、起草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
(四)负责组织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查处渔业船舶的违规行为,对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
(五)负责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把好渔船质量关和救生、消防、信号设备的配备关。
(六)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渔船安全管理网络,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通讯联络制度、安全会议制度。
(七)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监督实施本辖区内渔船动态报告制度。
(九)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定期分析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十一)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方面职责。
第五条水产局领导本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履行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能,对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目标,有措施。
(二)督促渔政站落实专职人员,落实经费,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三)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渔政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有检查、有考核。
(四)开展经常性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和落实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六)定期分析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渔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方面职责。
第六条乡镇人民*对本乡镇的渔业船舶实施安全管理。
(一)负责渔业安全法规的组织实施,对本乡镇渔业船舶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
(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工作。
(三)督促并做好本乡镇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与落实工作。
(四)建立健全渔业安全通讯网络,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及时向渔业船舶通报气象信息。
(五)搞好编组生产工作,落实抢险救灾船只,制定相应的报酬政策。
(六)负责本乡镇渔业船舶相关审核工作。
(七)协助做好本乡镇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和渔船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
(八)劝阻渔业船舶非法搭客,如劝阻无效的,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村民自治委员会、合作社、公司对所属渔船的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
(一)负责本村、合作社、公司渔民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织本村、合作社、公司渔业船舶实行“编组生产、互助互救”,建立和完善本村、合作社、公司渔业生产安全通讯网络等各项安全保障制度。
(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所辖渔船的安全适航状况、持证情况、职务船员配备和安全设备配备情况,随时掌握船员的变动情况及船舶进出的动态况,并按规定上报渔船动态情况,建立各类安全台帐。
(四)对渔业船舶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上报,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查处。
(五)对安全管理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督促渔民整改落实。
(六)严格管理雇用外来劳力,制止无资质劳力进行渔业生产,做好村与各渔船船长《渔业安全责任状》签订工作,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八条渔业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对渔业船舶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负管理责任,船长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渔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内河防避碰规则》,切实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航行生产作业,教育督促全体船员共同执行。
(二)服从乡镇、村委会、合作社、公司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按规定及时办理渔业船舶及船员的各类证书,配齐航行安全设施及消防、救生、通讯等设备,保证船舶处于安全适航状态,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航行签证。
(四)切实执行渔业船舶“编组生产、互助互救”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及时报告船舶动态。
(五)积极参加渔业船东、船员互助保险,提高抗灾自救能力。对雇用人员要签订雇工合同,不雇用无资质劳力上船作业。
第九条建立完善渔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县级半年一议,乡镇(街道)级一季一议,渔业村一季一议,及时交流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消除渔业安全生产隐患。
第十条渔业船舶生产应认真履行互助互救的义务,一旦发现有船舶遇险求助,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抢险救助工作,并及时向各级安全机构报告。抢险救助实行救助有效补偿原则。
第十一条渔业船舶在各级安全机构的监督管理下,应根据各自的作业特点及不同情况,切实做好各自的安全工作。
(一)木质渔船应加大“三修”投入,做到风前风后对本船灰缝水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
(二)钢质渔船随着船龄的增加,应及时检查水线下、舱室内、肋骨底部的腐蚀及焊缝情况,不得擅自改变水密舱壁及排水口,确保舱室密封。
(三)捕捞渔船在作业过程中,船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救生衣,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作业流程作业。
(四)渔业运输船舶,必须严格按船舶检验部门核定的载重线标志装载,严禁超载,严禁违章搭客;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如确需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应当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
(五)渔业船舶应做好防风工作,切实做到不抢风头、不抗风尾,应在安全时间内及早回港,有关规定到指定锚地避风,严禁超航区、超风力航行生产。
第十二条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职务船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实行渔船船长考核记分制度,对安全意识淡薄,业务技术素质差,屡次违反安全管理法规和制度的船长及其他职务船员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吊销职务证书。
第十三条渔业行政执法部门、乡镇*、村委会、合作社、公司等组织对渔业船舶违反下列禁令和规定之一的,应坚决予以禁止,并督促整改;对不听劝阻,擅自下水作业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船长及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一)严禁无证及三证不齐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二)严禁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及其他船员证书的渔业船舶
生产管理制度 篇3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
1、建立混凝土搅拌站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站长主抓责任到人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劳动安全资格上岗证》制度,对员工进行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进入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和易滑鞋进入生产区,生产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上岗,禁止打架斗殴。
4、严禁工作人员乘坐货运机械设备,禁止在危险地带作业、停留或休息。
5、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禁止无证上岗和违章作业。
6、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生产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7、经常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展开,加强工艺管理,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要求,创造最佳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生产管理的特点和实际情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展开生产工作的指引,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包括输入、生产转换进程、输出和反馈四个环节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和谐等方面管理活动。
第三条 公司必须遵守效益化、科学管理、以销定产和组织均衡生产的原则展开生产管理活动。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生产管理的整体策划、授权、监督工作。
第五条 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公司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行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作、发放、生产进度的控制,负责设计技术工艺文件,编制工艺流程,并监控生产按计划和技术标准进行操作。
第七条 市场部负责编制销售计划、接受顾客合同、组织合同评审及实行合同等相干工作;负责按生产需求,编制原料采购计划、实行采购,确保物质的正常供给。
第八条 采购部负责按生产需求,编制设备及备品配件、辅料采购计划、实行采购,确保物质的正常供给。
第九条 质检部负责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进程质量检验工作,分析和改进全进程的质量问题,负责按要求进行成品的收发工作。
第十条 仓储部负责按要求进行备料、发料、储存、保管工作。
第十一条 办公室负责按生产需求,编制人力资源计划,提供满足生产需要的人力资源。
第十二条 财务部按生产需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正常供给。
第十三条 企管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生产管理的实行。
第三章 生产订单管理
第十四条 市场部应根据产品销售事迹和市场调研报告,编制年、季、月销售猜测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发给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根据销售猜测计划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
第十五条 市场部收到顾客的合同、口头订单、书面订单或要货通知后,应立刻组织生产技术部、质检部进行订单评审,肯定技术要求、产量和发货日期,评审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以销售计划单情势发给生产技术部,同时分发给质检部,生产技术部根据销售计划单组织生产,质检部根据销售计划进行质量检验和发货。
第十六条 市场部应随时跟踪生产,掌控各车间生产进度情形,发觉问题,及时反应,或与相干责任部门进行沟通和谐,作好顾客与生产部门的信息传递工作,以期随时回复顾客的询问,确保交期准时,如顾客有验货要求时,应予以按排。
第十七条 市场部应常常保持与顾客进行沟通与联系,针对其反馈的信息,应及时与相干部门沟通,确保准时出货和顾客中意。
第十八条 订单、合同或要货通知在实行期间,如果公司未能按顾客要求完成或顾客要求变更时,市场部应及时与顾客进行沟通与联系,所作的任何变更都必须经与顾客书面确认,同时,将顾客的信息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 市场部组织编制与安排月、周出货计划,确保交期准时,顾客中意。
第二十条 市场部应作好每个月产品出货情形的统计工作,于每个月月末向总经理提交月份产品销售统计表、货款回收汇总表,及时反馈市场动态。
第四章 生产计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生产技术部收到市场部的年、季、月销售计划后,应作好产能分析,根据本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公道安排年、季、月生产计划。
第二十二条 生产技术部应于每个月28日根据市场部的月销售猜测计划,在充分猜测产量及相干责任部门和各车间。
第二十三条 月生产计划的制定,必须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如超诞生产能力,应推敲适当应对措施的可能性,如远低于生产能力,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以便作适当的计策与决策。
第二十四条 各车间根据已下达的月生产计划,制定本车间的周生产计划。周生产计划的制定,要与各车间的生产能力相适应,并根据工艺流程和各车间的生产能力大小,公道推敲车间之间的生产能力匹配与衔接,并且满足终究产品交付的交期要求。
第二十五条 如在月份生产计划制定后,又接到新的合同或订单,必须在当月落实,否则不能保证交期时,其数量增加后,不超出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已预估的猜测量时,则月度生产计划毋需调剂;若其数量增加后超出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已预估的猜测量时,则月生产计划须调剂。计划的调剂依其制定时审批权限与程序审批,并及时通知到相干部门。
第五章 生产物料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月销售计划、订单、合同或要货通知,审核半成品、成品的库存动态情形,提出物料需求计划。物料需求计划与生产计划一同下达。
第二十七条 物料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排程及公司规定仓库物质的最大储存量和最少库存量标准,审核仓库库存动态情形,编制物质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逐级批准后,组织实行。
第二十八条 物料采购部门应与生产技术部、仓储部根据进货和生产周期共同协商设定安全存量,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行。
第二十九条 仓库应及时将物料出库情形进行记录、存档、上报,便于有关部门或上级领导随时掌控仓库物料储存情形。
第三十条 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掌控物料到位情形,发觉问题,及时纠正,或通知采购部门,或上报公司领导,尽量避免停工断料现象。
第三十一条 物料采购部门应时刻掌控物料到厂情形,掌控车间物料控制情形和仓库储存情第三十二条 各车间根据周生产计划的安排,并且根据材料定额标准,填写领料单,经车间主任批准后,向仓库领取物料,仓库凭批准的领料单核发材料。
第三十三条 各车间严格控制物料的使用,杜绝缺失浪费现象,努力着落产品消耗。
第三十四条 生产技术部根据肯定的物料消耗定额,加强对车间物料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章 生产进度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生产车间接到生产部下达的生产指令后,应立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作出公道的生产安排。
第三十六条 各车间对于工艺疑难问题及产品交期、物料非常问题,应立刻通知生产技术部。
第三十七条 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掌控、督导、检查各车间的生产进度、质量、本钱控制、物料到位和成品库存情形,公道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发觉问题,及时通知相干部门或上报领导,便于其做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八条 各车间应每天将生产情形统计于生产日报表中,并与生产计划进行比较,如发觉总生产进度落后于计划时,应报告生产技术部予以和谐解决,生产技术部每个月应将生产情形进行统计,对于显现较大差异的情形应分析原因,必要时要实行纠正措施。
第三十九条 各车间在生产进程中,如显现断料、设备故障、停电停水等意外情形,且影响到其它车间生产或影响总的生产进度时,应及时向生产技术部汇报,由其召开生产和谐会,研究计策,落实措施。必要时,生产技术部向副总经理报告予以和谐解决。
第七章 生产进程与现场管理
第四十条 生产技术部应加强生产进程和现场管理与监督,制定现场作业标准,指导各车间依照规定的'要求实行生产进程控制和有效地进行现场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车间主任应按进行巡检,发觉问题,及时和谐解决。
行作业。
第四十三条 各工序操作人员工应自觉依照操作规程操作,并常常进行自检和互检,发觉生产非常问题,应及时纠正,或上报有关领导予以和谐解决。
第四十四条 各工序操作人员工应按规定照实做好操作记录。
第四十五条 各生产现场应及时进行打扫,做到物品排放定置有序,卫生清洁。
第四十六条 各车间主任和班长应每天依照安全生产检查表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发觉问题及时记录和整改,本车间没法整改的应立刻上报。
第八章 生产工艺管理
第四十七条 生产技术部应根据生产实际变化的需要,及时制定和修订工艺大纲,为公司各生产提供规范的工艺规程。
第四十八条 当顾客的特别要求需要公司变动工艺或工序要求时,生产技术部应针对特别要求及时制定和下产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工艺标准或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资料,供生产中遵守。
第四十九条 各车间应严格实行公司工艺大纲和操作规程,及时检查操作人员实行工艺情形,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工艺和操作规程。
第五十条 生产技术部应常常督导、检查各车间工艺技术管理的实行情形,发觉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产品质量稳固。
第五十一条 针对新产品、新工艺投入生产,生产技术部应进行跟踪管理,对各工序显现的工艺疑难问题,及时研究分析,现场指导,现场改进,并随时提供全方位工艺信息咨询。
第九章 生产设备管理
第五十二条 生产中的所有设备都应进行编号,填制《设备管理卡》,并将此卡粘贴在设备上,且做到一机一卡。
并定期检查设备日常保养状态。
第五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每年初应制定《年度设备保养计划》,规定设备保养周期和责任人,报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到相干部门和各车间。
第五十五条 设备保护人员根据年度保养计划制定当月生产设备保养计划,经生产技术部综合安稳后实行。
第五十六条 生产技术部应制定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步骤、日常点检项目和安全事项等,作业员工每次操作前必须按操作规程实行点检,确保设备一切正常方可操作,每天负责对设备进行外部清洁,如点检发觉非常时,操作人员应坚持停机状态,并立刻通知主管或修理人员处理。
第五十七条 设备保护人员对于生产设备故障应无条件地进行检验,保证生产正常运转。
第五十八条 各车间应为设备保护人员检查和修理设备提供方便和保证。
第十章 生产调度管理
第五十九条 公司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以生产技术部为中心、对全公司的生产活动进行集中指挥、统一调度,最根本的任务是负责全公司生产组织,组织和谐物料安稳,根据生产计划,保证生产均衡、有序、顺畅的进行。
第六十条 生产技术部根据各部门、各车间的汇报,认为将影响到总的生产进度时,应及时召开生产和谐会,研究计策。必要时,须向生产副总经理报告,予以和谐解决。
第六十一条 生产和谐会根据实际情形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召开,必要时由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并根据会议内容需要肯定参加人员。
第六十二条 每个月28日为公司生产调度例会日,公司领导、各部部长、各车间主任、设备修理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应到会。如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生产技术部部长请假,准假后指定其他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部门总结汇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形、安排相干工作事宜,各车间提诞生产经营及其它方面需要和谐解决的重大事宜,和谐解决生产经营及其它方面重大事宜。
第六十三条 各部门和各车间应认真实行生产和谐会和生产调度会决定的事项,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检查落实情形。
第十一章 售后服务管理
第六十四条 生产技术部配合市场部进行售后服务工作,接到顾客的异议,应进行确认和分析,找出差异,妥善沟通和处理。
第六十五条 针对顾客退货,应立刻安排人员重新发货,确保顾客中意。针对顾客送回的不良品,应安排人员返工。
第六十六条 生产技术部收到的质量信息后,应和生产车间进行确认和统计分析,找出主要问题,予以改进。
第十二章 生产统计管理
第六十七条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领导生产统计管理工作,生产技术部具体组织生产统计,并认真做好公司统计及其基础工作。
第六十八条 各部门、各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车间的生产统计责任人,应对本部门、车间各类生产统计数据的上报时间、正确性和统计报表的质量负责,建立好原始资料和统计台帐,资料要全面、准确、及时,确保统计报表的报送时间和质量。
第六十九条 统计人员收集填报的生产统计数据必须交由直接领导审核确认后方可报出,以确保各类数据来源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客观性以及生产统计数据运算技术的准确性。
第七十条 生产统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生产统计数据(生产计划进度、产量完成情形包括各等级完成情形、产品等级率、成品率、回收率)、物料消耗数据(包括水、电、气能源消耗)
第七十一条 各部门和各车间应撰写月度、年度生产统计分析报告。生产统计分析内容应包括:同期统计数据的对照、统计数据与计划的对照、相干变量数据的对照分析;影响统计数据主要因素的分析;对主要统计量的趋势分析和判定;对重要统计量发展的控制建议。
第七十二条 生产统计分析报告应运用统计学的基本原理,结合公司经营活动特点,猜测发展趋势,撰写统计分析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坚持从实际动身,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分析问题。
第七十三条 在每个统计时段的统计工作完成后及时建立以报表、文字情势的分类生产统计档案。在统计工作中主动保护使用的运算机及其运用程序不受破坏,保护统计工作安全性。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实行。
第七十五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和企管部负责说明。
生产管理制度 篇5
一、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
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
(三)对违反制度的各种行为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
(四)所引用的依据及适用范围和时间明确,表述规范,条款清晰,能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
(五)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应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或阶段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保证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煤矿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周期、考核评级奖惩办法、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应保证煤矿企业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明确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的周期、内容、方式、标准和考核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责和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确定任务,落实费用。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在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和其他方面存在的隐患;明确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义务。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保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明确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及存档备案。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要确定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安全技术审批应保证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应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明确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使用过程中的检验标准、周期、方法和校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要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职业危害等主要危险,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强化管理,加强监控,制定预防措施。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必须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应;明确奖罚的项目、标准和考核办法。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明确入井人员禁止带入井下的物品和检查方法;明确人员入井、升井登记、清点和统计、报告办法,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要分别制定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六、煤矿企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应制定相关配套的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七、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实施安全监察时,发现煤矿企业未按本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制度内容未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八、本规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生产管理制度 篇6
一、危险源(点)的确定与分级
1、危险源(点)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作业区域内潜伏着较大危险性的岗位、场所,这些地方事故频率高,会导致人身伤亡、火灾爆炸或设备机械损坏等事故,是安全生产重点控制管理部位。
2、对危险源(点)要根据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按照危险程度对危险源(点)分等级实施重点控制管理。
①一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频率高,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的危险岗位、场所等。
②二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频率较高或容易导致重伤、残废、多人伤害事故的危险岗位、场所等。
③三级危险源(点):不会导致重伤以上的事故、重大设备、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但事故较常发生或有较大可能会发生事故的岗位、场所等。
④四级危险源(点):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岗位、场所等。
对危险源(点),各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工艺流程、设备状况,分别进行定级、设标、建档、控制,
二、危险源(点)的`管理
1、危险源(点)的划定依据
(1)有爆炸、发生火灾危险场所;
(2)有灼烫危险场所;
(3)有坍塌、压埋、坠落危险场所;
(4)有触电伤害危险场所;
(5)有腐蚀、放射、中毒、窒息危险场所;
(6)有落物、崩溅伤人场所;
(7)有被机具绞、碾、挂、割、压、刮、挤、撞等危险场所;
(8)有被物体碰、夹场所;
(9)有被绊倒危险场所;
(10)其它容易致人受到伤害场所。
2、危险源(点)的控制要求
(1)存在三级以上危险源(点)的单位应列出潜在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事故,制定预防对策措施。
(2)危险源(点)具体责任人,是该点作业的操作者及班组长、班组安全员。
(3)各级危险源(点)所属班组和责任人,应按管理标准要求,进行日常检查,保障安全生产。
(4)各单位对一、二级危险源(点)作业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5)各级危险源(点),由规定的检查单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危险源(点)的申报
危险源(点)由各有关单位确定分级、逐级落实管理。
危险源(点)潜在危险程度增加或减轻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申报变更等级。同时由单位改变该危险源(点)的管理措施。
由于工艺的改变,新增作业机械、设备、岗位,出现新的危险源(点),各单位应及时确定,按规定列入控制。
(三)危险源(点)检查与控制
一级危险源(点)由单位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定期检查和评价。直属、基层单位、班组要逐级落实管理措施和责任人。
二级危险源(点)由直属单位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及安全员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基层单位、班组要逐级落实管理措施和责任人。
三级危险源(点)由危险源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及专(兼)职安全员组织经常性检查和评价。单位上级安全员进行抽查,班组要落实管理措施和责任人。
四级危险源(点)以班组为核心,班组长负责控制检查。基层单位主管领导应经常进行检查。班组要针对岗位上所有的危险源(点)每天每班进行岗位检查。
(四)危险源(点)整改与考核
1、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危险源(点),可责令停产整改。
2、对危险源(点)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利,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责任大小予以处罚和考核。
3、危险源(点)的检查与控制,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措施。
4、严格检查与考核,对不认真开展检查与控制的或未落实管理造成后果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给予从严处罚。
生产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1、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体现公司的精神面貌,维护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公司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员工在公司内外行为准则,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3、为确保本规章制度的执行,加强全方位管理,对违反本条例的员工,根据情节给予教育或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应生产管理中心全体员工。
三.员工行为准则
1、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服从分配、调
动和指挥,争做一名优秀的企业员工。
2、任何员工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个人商业活动,任职期间,不得受聘于其它同行业单位。
3、公司员工应热爱公司事业,维护公司声誉,员工之间应相互平等,相互尊重,团结友好。
4、讲究文明礼貌,做到谈吐文雅,举止文明,衣着整齐。
5、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不得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6、工作应积极主动,处理问题要耐心细致,发扬团结协作精神。
7、所有员工应积极参加培训课程,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工作和业务水平。
8、应妥善保管好公司文件、技术资料并严禁外传;爱护办公设施,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9、按公司要求做好公司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洁工作;爱护保管好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及工具等公司一切财产。
10、提倡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用电、各种办公用品以及公司的其它资源
11、不允许传播各种不利于公司员工团结的消息,有问题及建议可向上级主管或直接向公司经理层反映。
12、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利用公司机密谋取私利。
13、凡不遵守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公司给予10-500元罚款或扣发当月工资直至辞退。
四.劳动纪律
1、上班时间十不准:
1)不准违章操作;
2)不准在车间内会客;
3)不准酒后上班;
4)不准串岗说笑、打闹;
5)不准在车间看报纸:
6)不准在车间玩手机:
7)不准从办公室搬椅子在车间座:
8)不准穿拖鞋、裙子、高跟鞋进车间;
9)不准厂区内吸烟。把摩托车、自行车放在车间内10)
2、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和空岗。迟到或早退者,罚款10元/次。指纹考勤每缺一次罚款10元,旷工罚款100元/天,连续旷工3天以上、全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者辞退。
3、员工因病或有事休假,需提前向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所有员工要服从分配,听从领导;不听从分配者,下岗待业并进行培训。
5、员工在工作场所不准嘻戏打闹及打架斗殴,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违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6、员工上班期间,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高跟鞋上岗,上班女工要盘发戴安全帽,不准带围巾,违者罚款10元。
7、工作时间非工作需要不准脱岗,串岗,违者罚款10元。
8、员工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者罚款50元。
9、注意防火,防爆。仓库、生产车间、易燃品附近等危险场地严禁烟火,违者罚款50元。
10、上班期间不准喝酒,不准酒后上班,违者罚款100元,发现喝酒上班暂停其工作,直至醒酒为止。酗酒闹事和由此导致的人身设备事故将严厉惩处。
11、员工不得在厂区、车间、办公室、仓库等禁烟区内吸烟。在工作场所切忌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大声喧哗,每天下班后应将周围环境打扫干净,并将工具(办公用具)按规定存放整齐。
12、员工要以厂为家,勤俭节约,爱护财物,违者要承担经济责任。
13、对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设施和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对丢失工具者按工具新旧程度和价值进行一定的赔偿。
14、严禁私拿工厂财物,利用厂内物资干私活,违者给予所加工物品5-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15、上班时间不准在厂区会客,外来人员参观生产车间,必须事先通知厂办,违者罚款100元。
16、各级人员不得隐瞒各种事故,凡隐瞒不报造成的损失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7、下班后,擦试机器、工位车、量具干净整齐,机器周围无工件、杂物、油渍,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10元。
18、每周五保养设备、清扫地面卫生,经检查设备保养不合格每次罚款10元,地面卫生不合格每次罚款10元。
19、员工对所借的工、量、具应办理出借手续,认真保管所借的工、量、具,用后及时归还,对损坏、丢失者将给予经济处罚。
20、未经库管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仓库或工具库,到窗口借还工具;
21、如实向库管员说明使用情况,如磨损、报废等,若故意隐瞒事实,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22、库房中工具或量具需外借时,借用前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厂长同意,部门经理批准并签字后,由本厂负责外借人员签字领取,并负责及时追回归还库中。
23、员工所借的图纸及工艺卡片,非特殊原因,每位员工手中只允许留有一份正在加工使用的图纸或工艺卡片,以免看错图纸或工艺卡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使用完的图纸工艺卡片及时往下一工序流转,用完不及时流转的每次罚款10元。
24、对虚报工件产量者,给予所虚报数量的2—5倍处罚,当天加工工件的工时一律作废,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25、操作工每月必须完成公司规定的劳动定额工时,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者,予以辞退(学徒工和试用期员工除外)。因设备、质量、技术、缺料等原因导致本工位无法正常工作的,该员工必须主动找车间主任安排其它工作(包括零工),无工作安排者由车间主任安排换休。
26、私自操作他人设备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的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27、加强电力、氧气、乙炔、油料的管理,杜绝安全隐患,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28、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反对自私自利,自以为是的作风,绝不允许在厂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恶语伤人,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严重的送司法部门处理。
29、各级管理人员要奉公守法、秉公办事,反对不负责任,推诿扯皮,不许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各种技术资料不得外传、外借、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30、凡本厂员工都要佩带厂微、不得损坏企业形象,不做对企业有害的事,做一个合格的海斯壮员工。
31、员工应了解分层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履行职务及公务的报告均应循级而上,不可越级报告。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但可越级申诉。
五.考勤制度
1、本公司工作日按规定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
2、车间员工考勤由车间主任负责,并于月底将考勤统计表上报财务部。
3、员工请病、事假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车间员工请假半天之内需车间主任、生产厂长批准;超过1天(包含1天),需经生产经理签字批准;超过2天(包含2天),须经生产总监签字批准,生产管理中心各部门管理人员请假需经生产总监签字批准方可生效。
4、月全勤天数为26天,公司奖励全勤奖60元/月,公司科室以下(含车间一线员工)全年全勤,公司奖励年度全勤奖300元。
5、凡没请假且未到公司上班或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6、员工因公出差按出差管理办法执行。
7、凡本公司员工工作时间出厂需持公司出门证,出门证需经部门主管签字。
六.辞职程序
1、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1个月向本部门及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2、办理辞职手续时要填写辞职审批表,办理离职移交手续,交回从公司领用的办公用品、技术资料、工具、计量器具等。
3、辞职审批表经部门主管、技术部、品管部、仓库、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会签,所有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4、凡不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者,将扣除未结算工资。
七.辞退规定
1、公司员工违反下列条例之一者,将予以辞退:
(1)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被依法教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经教育无悔改表现的。
(3)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者。
(4)不服从分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不能适用本公司工作需要者。
(5)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和破坏正常工作秩序者。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泄露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2、辞退员工首先由部门经理提出报告,写明辞退原因并经生产总监批准后,报给人力资源部后,办理辞退手续。
3、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按照公司处罚条例从结算工资中扣除。
4、对严重破坏公司正常工作,生产秩序或触犯刑律的将交公安部门及法院处理。
八.厂区环境管理
1、生产车间,仓库的原材物料,工件要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有序,有用物品与无用物品不能混放,合格品与废品要分别摆放,要做好各类物资标识。
2、工件周转车,工件摆放架要整齐有序,不使用工具要放回原处。
3、各车间要保持通道畅通,以保证人行与运输车行走无阻碍。
4、车间要用黄线将各种功能区域划分出,按照划分区域功能进行正确使用。
5、电控箱、灭火器1米范围内严禁堆放货物,车间内禁止乱拉电线,不允许有裸露电线及电线头。
6、车间地面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尽量避免工件掉地,掉地工件要及时清理。
7、不准在车间墙壁,公共设施及机器设备上乱写乱画,保持环境整洁明亮。
九、发展和晋升
1、员工的发展晋升和学历、资格、工龄没有必然的联系,公司用人坚持赛马不相马,每年度由上级对下级进行逐级聘任。
2、公司内部有空缺职位,优先聘任公司内部员工,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公告栏内发布空缺职位及招聘要求,符合条件者可以进行内部应聘。
3、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应优先获得晋升或聘任:
(1)符合公司倡导的企业文化理念
(2)诚信做事、关爱他人
(3)业绩排序在同岗位序列前10%
(4)获得各种荣誉奖励的
(5)积极参加培训和自我学习,提高个人能力
(6)团结协作,和同事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7)符合职位的资质要求,并有愿望担任此项工作。
生产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我园区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及商户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整个园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园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园区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园区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园区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及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库房、装卸、商户)人选。
3、组织本部门及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及园区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5、协助和参与园区职工、入驻企业及商户因安全生产所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7、在每周检查园区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仓库、车辆、装卸、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及入驻企业和商户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园区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园区的有关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园区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园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园区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及商户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园区新招员工、新入驻的企业和新商户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园区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3、园区对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和商户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园区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园区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装卸工人、库管人员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园区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园区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对入驻企业和商户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园区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库管、装卸工人等,每天作业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园区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库管、装卸工人等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库管、装卸工人等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园区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园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入驻企业和商户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商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园区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园区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园区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园区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园区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园区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园区发生伤亡事故后,园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公司领导。
生产管理制度 篇9
1、凡因印刷质量问题造成补印或返工有直接经济损失时,由责任机台班组按纸价和ps版总额的70%赔偿,生产监管人有责任时则承但30%。
2、凡印刷机台在有样稿,工程单清楚等条件下,对本应检查出来的拼版错误而未发现,或发现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所造成的损失,拼版员承担30%,机台承担70%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
3、对菲林存在问题的印件,要暂停印刷,待工艺部会同生产部落实清楚后方可上机印刷,否则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纸张+ps版)的70%。
4、对工程单不详,或打印内容含糊不清,不清楚的情况下要暂停印刷,落实清楚后方可上机印刷,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承担70%。
5、凡有客户看色的印件,须经客户签名确认后方可印刷,没有客户签名确认,机台擅自做主印刷,造成损失的,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70%。
6、非客户现场看色签样的印件,机台机长应先在批量印刷前按客户签样稿及色样稿试产自检校样并签字确认,报质量监管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批量印刷。如机台机长未按该程序擅自印刷,所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机长承担损失的50%。如机台机长在自检校样签字确认中失误,而质量监管人审核又未发现时,则由机台机长承担损失的70%,负责审核的`质量监管人承担30%。
7、当印刷品与样稿不符,有修改未加文字注明的印件,要暂停印刷,同时报生产部会同工艺部、业务部或客户落实清楚后方可决定是否印刷,对未发现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70%。
8、凡工程单未注明“无打样正常印刷”的印件,一定要求工艺部提供签字样,对只作口头说明“无打样正常印刷”的一律要签名确认。否则,机台有权拒绝印刷。未经签名确认机台擅自印刷所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100%。
9、因机台印刷质量问题而造成退货或补印的,生产机台按实际退货数量或补印的成本的70%承担,生产监管人员承担30%。
10、因机台印刷质量问题而造成客户扣款,扣款额的70%由机台承担,生产监管人承担30%。
11、因机台原因而造成补纸(不含补纸不够增加补纸,二次上机增加补纸,纸张原因增加补纸),由机台承担纸价的70%。
12、当印刷设备出现故障或有不正常的声音发生,要立刻停机检查,将疑问或故障彻底排除,方可开机生产。机台停机30分钟内须向生产经理报告原因,30分钟以上须向公司领导报告。
13、因机台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造成后工序难以加工的,由机台负责筛选并对机台罚款人民币200元;如由其它部门人员进行筛选,机台承担人工费并对机台进行处罚(以实际损失情况定处罚金额)。
14、其它印刷环节及后工序各环节在生产制作过程中出现类似问题,将按以上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生产管理制度 篇10
一、工作前必须遵守:
1、认真阅读交接班记录,解决上一班的遗留问题。
2、清除妨碍设备正常运转的障碍物。
3、按润滑卡规定,对设备进行润滑。
4、检查设备关键部位的紧固件是否紧固,如有松动,必须紧固好。
5、检查全部伐门手柄是否都在静止位置上。
6、拧开压缩空气总伐,对设备进行空载试车;
a、检查各机构的动作是否正常。
b、检查各个伐门的管路是否漏气;
c、用硬币或垫圈放在工作台上,工作台震击时,硬币或垫圈不得有跳动或移动的现象。通过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进行生产。
7、无本操作证者,不得进行操作。
二、工作中必须遵守:
1、设备开动以后,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应集中思想,按工艺程序,认真进行操作,但不许同时操作两个伐门。
2、经常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发有润滑不良、或紧固件松动、或零件损坏、或管路漏流、以及其它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处理,必要时通知维修人员修理。
3、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现设备震击无力、或压实无力、或翻传无力、或夹紧无力、应通知维修人员检查修理。
4、经常保持震击活塞在润滑状态下工作,定期吹去活塞上的.砂子,然后喷上润滑油。
5、吊砂箱时,不许砂箱碰撞模型或伐门手柄,以免损坏模型,或产生误动作。
6、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清除设备上及其周围的积砂,做到文明生产。防止砂子进入气缸。
7、如设备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转,保持现场,报告有关部门检查、分析、处理。
三、工作后必须遵守:
1、打扫现场,清理设备上及其周围的积砂,并擦净设备。
2、将全部伐门手柄放到静止位置上,并关闭压缩空气总伐。
3、设备上和其周围不得停放砂箱或其它物件。
4、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生产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以下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工作要求:
一、定义
1.领导干部:指公司总经理、各副总经理、各部门部长和各车间主任。
2.现场带班:指带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公司XXX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车间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领导、XXX报告。
三、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XXX请假,并通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安排人员替班。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现场负责人签字。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按照规定对现场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对违章人员进行帮教。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综合办公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如果未能及时复查验收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责任人将被罚款50元。如果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而导致后果,责任人将受到不低于100元的处罚,具体情节视情而定。
5、综合办公室将负责监督考核班组执行情况。
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总经理批准。
生产管理制度 篇12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有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布)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生产管理制度 篇13
一、生产前准备
在下月生产计划下达前,车间应做好有关原材料、技术、设备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二、编制生产作业计划
车间应在接到月计划二日内,编制好本车间详细生产作业计划产品质量要求及劳力安排计划,落实到工段(班组)
三、生产调度
1、车间主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生产调度会,由车间办公室人员及各工段(班组长)参加,检查落实生产进度,解决存在问题。
2、会调配人员,按计划定额掌握原材料供应情况。
四、物件定额管理
严格按照车间物件管理规定,编制车间各只配件计划,定额存放在制、原材料及零配件,落实专人管理。
五、产品质量管理
1、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研究质量保证与改进措施。
2、严格控制生产过程质量,实行质量否决。
六、工艺技术管理,不合格品不出车间原则。
3、车间工艺技术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4、宣传贯彻工艺纪律,组织员工的技术学习和考核,从工艺技术上保证产量、质量、物耗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
5、组织车间技术问题,生产能力和物耗定额的审定,进行平衡计算,并由此提出最佳技术措施。
6、组织技术经济活动分析会,及时发现映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参与车间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的讨论和会审。
7、参与技改,修项目的.验收试车,起草实物连动试车方案报技术中心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七、设备技术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和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坚持对设备运行和检修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
2、加强设备运行检修的安全技术工作,调查处理设备事故。
3、组织车间检修工作,应有检修方案技术措施,做好检修质量检查,试车验收和记录整理工作。
4、组织技术培训,鼓励技术革新和改造。
5、按规定填写各种报表。
八、生产原始记录管理
1、各种原辅材料质量分析情况由质监部提供,工艺员保管并通知生产班组。
2、操作记录由操作人员如实填写,工艺员收集、整理。
3、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由公司化验室提供,工艺员负责收集整理。
4、交接班记录应包括产量、质量、消耗、安全、设备运行、卫生情况等,由工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
九、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及化工生产禁令。
2、经常对员工加强安全教育。
3、定期安全检查。
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开好事故分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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