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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05 07:56:10 制度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优】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优】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

  一、每期月结账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打印会计凭证,按照会计规范装订成册。

  二、每期年结账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打印各类会计账册,按照会计规范装订成簿。

  三、每期的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应规范整理,定期装订。

  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其他相关财务资料严格按照会计档案规范进行保管。

  五、会计档案的`查阅权限限于财务人员、税务检查人员、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其他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在财务人员的监督下在财务室内进行查阅。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档案工作,规范村级档案管理,服务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档案是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在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村级档案工作主要包括村级组织对村级档案进行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等工作。

  第四条村级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安全方便的原则。

  村级组织应将档案工作作为村级工作的重要事项,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健全机制、保障经费,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规范和安全。

  第五条村级档案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乡镇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农业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村级组织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有条件的'村应当设立专用档案柜和档案库房集中管理档案。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并经过一定的档案业务培训。

  第七条村级组织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当按照要求规范整理后归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的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八条村级档案一般包括文书、基建项目、设施设备、会计、音像、实物等类别。各类文件材料整理方法和归档时间如下:

  (一)文书类应当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xx)或者《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xx)的要求进行整理,于次年上半年归档。

  (二)基建项目类应当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xx),并参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xx)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

  (三)设施设备类应当在开箱验收后即时归档,使用维修记录等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进行收集管理。

  (四)会计类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在会计年度终了后于次年3月底之前归档。

  (五)照片应当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xx)、《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20xx)整理,由拍摄者在拍摄后1个月内将照片原图连同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六)电子文件应当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xx)收集归档并管理。

  (七)实物和其他门类按照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及时归档。

  第九条档案制成材料和装订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

  第十条档案库房应当采取防火、防盗、防水(潮)、防光、防尘、防磁、防高温、防有害生物等措施。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确保档案安全。对音像档案和电子档案,要定期检查信息记录的安全性,确保档案可读可用。

  第十一条不具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的,应当将档案交由乡镇档案机构代为保管,村级组织可以保存档案目录等检索工具以方便利用。

  第十二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后10日内,应当履行档案交接手续。必要时可以在选举前将档案暂存乡镇政府。村以及村民小组在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时,应当将档案妥善移交。

  档案工作人员离任时应当进行档案移交,履行交接手续,防止档案散失。

  第十三条销毁已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时,应当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及时进行鉴定。

  鉴定工作小组由村级档案管理人员和形成档案的村级组织的人员(或者村民代表)组成,鉴定后应当形成档案鉴定报告。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清点核对并编制档案销毁清册,经过必要的审批手续后按照规定销毁。

  禁止擅自销毁档案。村级档案销毁清册应当永久保存。

  第十四条村级档案工作应当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档案管理软件,建立档案电子目录和全文数据库,逐步实现档案的信息网络共享。

  第十五条村级档案工作应当建立档案查阅利用制度,为本村各类组织及其成员、村民提供服务。查阅档案要遵守利用规定、履行查阅手续,不得有涂改、损毁、调换、抽取档案等行为。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围绕村中心工作或村级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利用需求,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如编写村史、村志、大事记等。

  第十六条对在村级档案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档案工作人员和其他组织、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商同级民政部门和农业部门,可以结合本办法和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及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3

  第一条档案的定义与范围

  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在从事业务、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帐册、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条档案管理的原则

  档案管理分为统一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即公司档案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除已移交总经理办公室的档案外,其它档案文件由部门自行保管,以便于及时利用,维护档案文件的完整与安全。

  第三条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档案的主管部门,设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档案,做好登记、归类、保管、索引、提供利用,并负责对各部门资料管理员进行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设有资料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资料管理,并接受公司档案管理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归档的范围

  1.公司证照及企业设立和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包括企业的章程及投资各方签订的合资、合作合同);

  2.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

  3.公司会议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4.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5.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招投标文件等;

  6.公司的各类申请、请求与相关部门的批复;

  7.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公司历年来的凭证、账本等;

  8.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9.公司各项目的技术图纸等资料;

  10.反映公司历史沿革及公司重大活动的电子版照片及音像资料;

  11.其它对公司具有利用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含各类载体,如电子文本等);

  12.公司历年获奖资料。

  第五条归档要求

  整理办法:分为文书档案和工程项目档案(竣工工程档案立卷,未竣工工程资料整理成册)。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结合归档要求和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档案袋、盒)的文件资料要有清晰的《卷内文件目录》,并且按项目、内容或文件形成时间,系统的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年以上)、短期(十年以下)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

  (1)对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2)对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3)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备考表》。

  5.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案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总目录》。

  第六条过程管理

  属于公司保管的档案文件:各部门资料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每月初或事件结束后将上月需归档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总经理办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七条档案销毁规定

  公司档案文件销毁:档案在超出规定保存期限一年后,可由公司档案管理员和资料所属部门资料员整理出库进行销毁。销毁档案时必须慎重从事。销毁前由公司档案管理员和资料所属部门资料员一起将需要销毁的资料列出销毁清单,由资料所属部门资料员填写《文件资料销毁清单》进行申请,报销毁资料所属部门的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审批,最后经总经理同意后,两人以上执行销毁程序,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确认,公司档案管理员全程监督。销毁档案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销毁清单由公司档案员留存,以便备查。

  部门档案文件销毁:部门形成的文件资料无利用价值时,可由本部门资料员填写《文件资料销毁清单》。提出销毁申请,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两人以上执行销毁程序并签字确认。销毁清单由本部门资料员留存,以便备查。

  第八条档案借阅

  1.因工作需要借阅存在总经理办公室的公司档案的,应事先填写档案借阅单,逐级审批,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阅。

  2.员工不得携带公司原件材料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外带时,需在填写档案借阅单时注明外带原因,待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带,用毕归还。

  3.借阅档案者必须对所借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4.部门档案借阅由资料员填写《文件资料发放、借用记录表》做好记录,借阅人签字确认,并按时归还。

  5.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司资料复印件。公司档案管理员或总经理办公室秘书需要在文件资料复印件上加注“仅供…使用”的用途说明。

  第九条档案备份规定

  公司所有有价值的文件、报表、业务资料等档案,须存有电子扫描文档,无法电子扫描文档的,必须做好备份。

  第十条档案保管

  1.公司档案员在接收文件资料存档时,必须认真验收,填写《文件资料移交登记表》,送档人和接档人均须签字确认,完成档案交接手续。

  2.对于已存放胶片、照片、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胶片页夹和影集等,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资料柜内。

  3.档案管理员要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存档案如移交、作废和遗失时,须注明原因,保存依据。

  第十一条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所有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违者依据公司“奖惩条例”严肃处理。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4

  一、 总则

  集团的各项档案资料是集团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规范集团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从而保证集团行政部作为集团档案管理对口部门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

  2、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负责集团档案管理、文书立卷的工作,并对各分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归档范围

  1、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电子版资料、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2、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4、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5、政府、项目批文、合同;

  6、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

  7、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8、各分子公司及集团总部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9、公司签定的各类合同(含商品房买卖合同);

  10、公司有效证照、证件、印章;

  11、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

  12、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13、员工电脑中与公司有关的电子版资料、文件等;

  14、集团、各分子公司获得的社会荣誉资料;

  15、其他有必要归档管理的资料。包括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三、立卷归档要求

  1、集团行政人事部应即时做好档案归档分类保管;各分子公司应在每季度最后一天以前将上季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

  2、集团各部门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发生的档案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各分子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

  3、各分子公司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按文件材料分类造册,随移交备份档案提供两联清单,注明移交人,待总部行政人事部专人签收后各留存一联清单备查。

  4、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立卷。

  (3)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4)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5)按各类档案资料的保密级别、保存期限,案卷必须以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6)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四、 档案保管期限

  1、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2、确定集团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1)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2)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五、档案保密级别

  1、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二级。档案的密级由档案提交人提议, 行政人事部经理核定密级。

  2、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翻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3、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使用需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级领导批准。

  4、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六、档案的借阅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档案管理员处填写档案调阅登记簿,方可借阅。

  2、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4、借阅档案的人员,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5、有密级的档案调阅、复制时均需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6、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7、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8、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七、电脑档案的管理

  1、 所有员工使用的电脑必须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公司相关的文件、资料,在指定存放区域里设定工作人员专用文件夹,使用电脑工作人员将各类文件、资料在该文件夹中设定子文件夹分类存放。

  2、各分子公司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即为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公司所有员工须到电脑管理责任人处对存档电脑区域、文件夹名称进行如实登记;各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须定时对本单位的电脑按照登记存放区域进行检查。

  八、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集团行政人事部定期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2、档案鉴定工作由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3、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销毁。

  4、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九、罚则

  1、集团各分子公司凡违反本制度,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集团内通报批评。

  2、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制度第六条第4项,泄露公司档案秘密的,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部经理)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如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3、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6项,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4、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7项,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如因遗失档案,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相关责任。

  5、档案管理员丢失、规范档案调阅流程或擅自提供泄漏档案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及相应罚款,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七条,不按规定存放电脑档案,不按规定接受检查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及罚款。

  十、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生效。

  2、本制度由集团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3、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以往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十一、附件:集团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存档及备案范围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5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文件、文书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只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没有存档意义的文件、文书可由承办单位保管。

  第二条 档案作为公司发展的见证,是在创办、规划、开发、经营及其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并作为历史记录保存,以备查考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载体的材料,建立档案管理具有重要性。

  第三条 公司档案室的档案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管理公司的文书、文件(部分)档案,其任务是:

  1、搜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文书档案。

  2、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进行档案统计。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必须做好有关开发经营管理等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归档。

  归档的文书包括:

  1、政府行政单位发送给公司的文件、批文、技术、审核资料。

  2、企业来往文件、协议、报告和会谈纪要文件材料。

  3、公司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会议总结纪要。

  4、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5、公司各部门的与有关单位的来往信件、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6、公司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7、公司制定的计划书、统计、预决算书、工作总结。

  第五条 归档要求

  a)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b)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

  c)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档案资料应明确长、中、短保管期限,销毁档案资料要按保密程序办理,严格执行报批后,方可销毁资料。

  d)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查。

  e)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档案做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第六条 档案借阅

  a)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调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档案室查阅的,要经过部门经理核对,公司领导批准。

  b)借阅时间一般档案最长不超过10天,保密级档案最长不超过一周。

  c)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d)借档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第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对各部门移交的档案材料应及时记录整理,进行分类、编目,并做好档案的检查和保管工作,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谨防档案散失、泄密,做好保密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员工借阅文件资料时,应签名登记,必要时应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不得涂改,损毁档案,并按时在借阅期限内归还。

  第十条 财务凭证档案由财务部门按岗位分工及凭证种类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档案室制定。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怎么做?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 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 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 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客户档案管理,增强公司客户档案的实用性、有效性和保密性,促进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与公司发生业务或即将发生业务的客户,即企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直接客户与间接客户,都是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三、职责

  公司销售档案管理由营销总监总负责;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客户档案管理;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监督、处罚部门。

  第二章档案的内容和建档方法

  一、客户档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四项资料:

  1、客户基础资料。客户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经营管理者、法人(这三项应包括其个人性格、嗜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等方面);创业时间、与本公司交易时间、企业组织形式、业种、资产等方面。

  2、客户特征。服务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针与政策、企业规模(职工人数、销售额等)、经营管理特点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交易条件、以往出现的信用问题等。

  二、建立客户档案卡。档案的分别为两类,一是经销商客户档案,区域提供,二是终端客户档案,业务部和营业部提供。具体内容见《经销商客户档案卡》和《终端客户档案卡》。

  三、建档方法

  销售人员接待或拜访客户后,当天登陆客户管理系统填写或完善客户档案。不全面的客户档案,销售人员要进一步了解,每月最少完善一次。客户档案不及时更新,销售人员违反每次罚款20元。

  第四章保密规定

  一、公司客户档案密级为机密级档案,分级管理。公司级档案由营销总监负责管理,营销总监、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可以查阅,其他人查阅需营销总监批准;部门级客户档案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其他人查阅需营销副总批准部门经理批准;个人级客户档案由销售人员负责管理,他人查阅需部门经理批准。

  二、档案的保存

  公司档案以客户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营销总监为系统管理员,每月1日对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三、客户档案的查阅

  1、查阅公司的客户档案必须经过审批。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经本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档案管理负责人才可以让其查阅。

  2、未经审批私自查看客户档案,每次处50元罚款;未经审批,擅自将客户档案账号提供给人查阅,每次处50元罚款。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7

  为使公司重要的文件资料保存完整保密和使用方便,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的分类:

  1、一般保密文件:公司的规划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书、合同书、项目方案、公司注册文件、通知、通告、来往信函、与公司有关的政府文件法律文件等。

  2、专业技术文件:专业技术图纸、说明书、资料、文件、书籍、软件。

  3、机密文件:上述专业技术文件以及年度计划、统计文件、财务凭证、财务报表、审计文件、经营情况、劳动工资和人事档案等。

  4、公司对外签订的重要合约,须交一份给总公司备案。

  5、有关公司发展的图片、录像、实物等,均属档案保管范围。

  6、除有特别规定外,档案资料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二、存档:

  1、合同按照《合同管理规定》由指定人保管,其他档案由行政部指定专人保管。

  2、档案管理员须按照第一条的分类情况,将文件资料分类存档保管。

  (1)如存档文件资料为传真件时,必须复印一份存档。

  (2)凡涉及经济利益的来往函件、政府文件等资料,原则上应长期保存;其他文件视其价值确定保存期限。

  (3)档案的归档要及时,除特殊情况外,要求一项工作结束后存档。归档文件应保证其齐全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入;文档的处理手续要完备,如有遗漏立即补办。

  (4)文件的电脑存档。

  (5)公司发出的文档都要在电脑中保留副本,并按文本文件归档方式命名保存。

  (6)电脑文档信息要按年度进行存盘处理,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转存软盘或光盘,并存放于磁盘盒内妥善保管。

  三、借阅:

  1、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可直接借阅一般性档案资料,如借阅机密资料,须经经理批准。

  2、其他员工借阅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资料时,可直接借阅;如借阅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档案资料或机密资料,须经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主管同意,必要时,需请主管副经理批准。

  3、借阅时,原则上只允许在公司内使用,并办理借阅手续,当天借阅当天归还;机密文件和绝版文件只能在存档处查阅,不予借出;如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时,须由经理签字后方能借阅。

  4、借阅的''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及私自复印。如确需复制,一般资料,须经部门主管批准;机密资料,须经公司经理批准。

  5、机密资料,必须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如因个人原因致使机密文件丢失或泄露机密的,其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公司的利益。

  四、专业技术资料的管理

  1、专业技术资料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指定技术部门专人管理。

  2、属于工作需要而发给有关部门的技术文件资料,在领用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管理人员每月负责将已发放文件资料的情况书面通知行政部。

  3、长期领用的文件资料,责任人必须妥善保管,不使用时要及时归还。同时,技术部门的文档管理人员必须每季度末对借入的文件资料进行一次核对。如发现有丢失,必须书面通知行政部,并上报公司经理办公室。原则上因丢失文件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视情况扣罚¥200元及以上,具体处理结果由公司经理视其造成的影响酌情处理。

  五、文档的销毁

  1、除物业公司经理外,任何人无权私自销毁公司任何档案资料。

  2、每年底清理档案后应将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销毁,销毁时应先报请公司经理批准,登记留底并抄送一份给总公司办公室后方能销毁;销毁时,应焚烧或使用碎纸机,不得随意丢放。

  3、经批准销毁的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编制销毁清单,经主管副经理签字后,由专人负责办理。销毁清单应作为档案资料长期保存。

  六、档案立卷

  每年年底清理公司所有文档,将已经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档组合成案卷;立案时应编制卷内文件的顺序号、文件号、责任人、题名日期、页号等,并附立卷登记表一份。

  七、附则

  1、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所领借文档资料全部归还,由相关管理人员签字接收。如有丢失,则按7、3条的规定扣罚责任人。

  2、档案资料转移时,必须报请主管副经理以上批准,并办理交接手续。

  3、凡违反本规定的,除已有规定外,每次给予¥5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4、随时接受总公司档案管理负责人员对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增强公司档案资料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工程资料、业主/客户资料、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档案资料管理员

  公司的档案资料管理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指定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各部门资料如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1、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2、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3、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4、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5、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及时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日常工作时间公司来往文件/业主资料的归档及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

  2、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档案管理员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档案资料的实际使用性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档案资料的查找实用性归档。

  2.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

  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1、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簿;(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4)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5)财务报表;(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7)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计图;(9)工程资料及业主资料档案;(10)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2、10年保存:(1)预算、决算书类;(2)会计凭证;(3)事业计划资料;(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

  3、5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

  4、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5、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间予以保存。

  七、档案的借阅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部门保管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材料,属借阅部门经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非本部门经办的档案材料,须经借阅的档案资料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借阅详细的业主资料档案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借阅。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

  5、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6、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7、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自行保管。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内部调阅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因特殊需要,查阅有关会计档案时,应持正式公文,并经公司领导同意。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将档案带出公司;如需摘抄、复印,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

  八、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副总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副总经理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九、罚则

  1、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2、公司各部门员工凡泄露公司档案资料,经核实情况属实,并无其他正当理由的,公司将按情节的轻重进行处理。严重者将给予辞退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公司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3、公司各部门员工不按借阅期限归还档案资料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4、公司各部门员工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因遗失档案,泄露秘密的,经核实情况属实,并无其他正当理由的,公司将按情节的轻重进行处理。严重者将给予辞退处理。

  十、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9

  一、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提供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安全。

  二、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三、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四、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六、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七、每季度对库房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企业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定。

  第2条管理部门

  行政管理部是企业文书档案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4)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5)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第二章企业档案管理体制

  第3条归档范围

  (1)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要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2)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3)本企业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批示等。

  (4)本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6)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7)劳动工资、人事、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8)仪器、设备方面的文件材料。

  (9)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方面的文件材料。

  (10)科研、技术引进、转让方面的材料。

  (11)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

  (12)本企业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批复。

  第4条管理部门

  (1)企业档案工作要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主体档案的管理,并对其他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2)企业设立四个档案管理点,分管各类文件、资料档案。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建设过程所需各类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所有人员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财务部负责所有财务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行政管理部负责其他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同时负责其他部门移交档案的管理。

  (3)各档案点管理的文件、资料及制度各部门不得随意处置,由行政管理部定期归档统一处理。

  第三章平时归卷

  第5条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6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7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并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第8条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

  第四章立卷

  第9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10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11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件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应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件如果与绝密文件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件立卷。

  第12条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应放在复文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13条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

  第14条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15条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

  第16条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五章档案借阅、利用工作

  第17条企业内档案利用的方式

  (1)提供档案原件。

  (2)提供档案复印件。

  (3)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第18条借阅管理

  (1)凡需使用档案者,均须填写《文件调阅单》,依据调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调阅。

  (2)案卷一般仅供在档案室阅看,立卷的文件、资料可外借。外借的须办理登记手续。

  (3)借阅期限不得超过xx天,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4)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5)外单位借阅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摘抄内容也须总经理同意且审核后方能带出。

  第六章档案销毁管理

  第19条对已失效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相关领导共同鉴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第20条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第21条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第七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补充,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1

  为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各类档案资料及时归档、完整保存并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原则

  公司档案实行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与部分专用性档案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

  公司综合管理部设专门的档案室并配备专人管理档案,各部门明确由专人兼管档案工作。

  三、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管档案、建设档案管理系统。

  (二)财务部自行做好日常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综合管理部给予配合。

  (三)其他部门由部门档案专人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交至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各类档案,做到收集齐全、整理科学、鉴定正确和保证质量,并按时接收和移交档案;

  (二)凡本公司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收集管理。

  (三)做到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制度办事。

  五、归档公司档案室资料

  (一)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二)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三)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四)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五)本公司制订的'计划、方案、统计、财务、工作总结;

  (六)综治工作材料;

  (七)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八)本公公司各种证照及所获各种荣誉、奖励资料;

  (九)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本、图片、音像、影像资料;

  (十一)会计凭证,会计活动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六、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一)承办部门或主办人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档案管理员归卷。

  (二)凡是直接记述和反映公司、部门活动的,具有现实的和长远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文字、电子文件、图样、照片、实物等),均须归档保存。

  (三)管理性档案在分类立卷时应做到:分年度、分类别、分级别。党政文件要分别组卷,密级文件要单独立卷。组卷时按内部特征为主的六个特征进行组卷,尽量把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文件材料分开组卷。

  (四)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五)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检查。

  (六)各部门在次年三月向档案部门移交管理性档案,需付卷内目录,移交目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档案的保管

  (一)公司(或部门)管理的档案应有专柜保存,确保完好不丢失。

  (二)做好电子档案、底片、录音录像带等特殊载体档案的保管工作;

  (三)档案工作人员应确保档案的质量,对破损和变质档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和复制。

  (四)公司综合管理部不定期检查各档案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五)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以及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八、档案的借阅

  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填写查借阅档案登记表,如期归还,归还时验收注销。凡利用者都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查阅机密以上级档案,需经公司(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应当天归还。

  (一)档案借阅限一周内归还,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办理续借手续;

  (二)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三)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须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四)调走、辞退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原则上不对外借阅档案,外单位需查阅档案资料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

  (六)归还档案时应保证档案材料的清洁、完整、安全,不得丢失、随意折叠、拆散、剪裁或擅自销毁,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七)传真件需存档时,应将复印件连同原件一起存档,以防原件字迹消失。

  (八)未经公司董事长授权,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公开档案。

  九、档案室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二)凡使用保密档案资料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凡借阅“绝密”“机密”级档案资料应经分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出。

  (四)外单位查阅、借阅密级档案,须经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审批,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提供。

  (五)秘密档案不得私自存放,赠送并转借他人,个人外出携带机密级以上档案应妥善保管,若泄密要追究泄密者责任。

  (六)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公开场所谈论保密档案内容,不得将保密档案带出室外和借给他人。

  十、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确定保管期限及销毁档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原则是:

  (一)反映公司主要职能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永久保存;

  (二)反映公司一般经营活动,具有较长时间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长期保存,其期限为16―50年;

  (三)对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短期保存,其期限为15年以内。

  (四)档案的鉴定由综合管理部主管、各部门指定档案管理人员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合作完成,并采取对每份档案直接鉴定的办法。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修改、补充。

  (五)经过一定时间后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或者原有情况已发生完全改变,其档案失去保存意义的,经档案人员或原经办人员提出,本公司综合管理部和部门审查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

  (六)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人员必须列出清单,销毁档案的批准人、监销人都要在销毁档案清册上签字。

  十一、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十二、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2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设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并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

  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人力资源专员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

  四、档案管理员要对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专门建档。进行管理。

  五、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特别是档案室防火、防鼠、防湿、防盗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七、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公司档案管理员都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

  八、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3

  一、档案是指公司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档案应有专人统一管理,维护其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并便于集团内共享和方便使用。

  三、经营公司行政办为档案的业务主管单位,对档案形成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处理部门在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整理、组卷,并向单位档案部门移交。

  五、文件材料的归档实行随办随归的办法。

  六、 档案的保管期限规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凡是反映单位主要职能活动,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存。

  七、电子版文件形成后,应制成相应的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一同归档,并保证两者内容、形式的一致。

  八、经营公司行政办对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正副本原件及电子版必须统一存档管理,建立借阅登记和张贴存放登记制度。

  九、经营公司行政办对员工个人档案必须统一存档管理,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驾照复印件,获得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等。新员工入职时进行现场复印,每月15日-20日将新员工档案提交集团综合管理部;员工花名册电子版(基础信息,培训信息,养老医保信息)每月的15日-20日将电子版发集团综合管理部(利于保险等增减变动);员工调动时原单位将员工档案交集团综合管理部,由集团综合管理部登记后转移给新单位行政办。

  十、为了便捷工作,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房租合同等要求同时备份电子版存档。

  十一 、公司签收的`政府职能部门的批复文件,建设过程中的规划、图纸资料,公司下发的文件等必须由行政办保存原件,并完善借阅手续。

  十二、集团存档管理内容:

  1、营业执照办理或变更;

  2、每年的审计报告存档;

  3、公司建设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或工厂红头文件、批复、图纸等等(原件);

  4、各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电子版;

  5、员工个人档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驾照复印件,获得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工厂公司各类奖励证书等。

  6、员工花名册电子版(基础信息,培训信息,养老医保信息)

  十三、经营公司行政办档案管理内容:

  1、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正副本原件统一存档管理,必须建立借阅登记和张贴存放登记;

  2、员工档案存档(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正副本原件,电子版存档;

  4、考虑工作便捷,要求将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房租合同等,做成电子版存档;

  5、员工调动档案:原单位整理封口后交由本人,传递给集团综合管理部,集团登记后转移给新单位行政办。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4

  一、档案的建立。

  1.1档案的建立按下列流程建立: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登记输入电脑入柜利用检查

  1.2明确建档内容,实行系统收集、集中管理。

  1.2.1房屋档案:包含本物业的设计、施工文件、资料、图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

  1.2.2设备设施档案:包含各种设施设备的线路图纸、使用说明书、购入使用时间、使用许可证、年检合格证、维护和修理保养合同及维护和修理保养记录等;

  1.2.3业主档案:包含业主入住时所填写的业主概况表、业主公约、入住契约、前期服务协议、接房登记表等。

  1.2.4文秘档案:包含业主公约、商家公约、业委会决议、物管政策法规、市区房管局的文件以及对本物业进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1.2.5员工档案:包含员工供职申请表、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工作变更记录、奖惩记录等;

  1.2.6财务档案:包含各种帐簿、会计记帐凭证、财务报表、纳税报表、维护和修理基金使用的'预算、计划、业委会批准使用的文件等。

  1.3建档要求:制度化、标准化、电脑化。

  二、档案管理

  2.1为避开档案的损坏、遗失,使紧要档案能永久保管,而又便利常常使用,对使用频率较高的档案实办公室对原始档案进行严密管理,并保管复印件。

  2.2档案管理要求:

  2.2.1进行标准化的档案管理。

  2.2.2接受多种形式的信息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胶卷、照片、图表等,并接受适当的保管方法。

  2.2.3加强保密意识培育,确保档案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不丢失、不泄密。

  2.2.4实行档案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运用计算机检索手段,开发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

  2.2.5坚持档案资料收集的系统化。

  2.2.6作到档案分类科学化。档案按内容分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按工作部门分柜保管。

  2.2.7实行档案管理工作检查常常化。每季度对档案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5

  一、客户资料管理办法总则。

  为了提高客户资料的有效性和利用率,加强客户资料管理,做好客户服务品质提升和客户关系维护的基础工作,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使公司对客户的管理规范化、有效化,保证稳定开展,特制订本客户资料管理办法。

  二、客户资料管理办法管理范围。

  1、公司已合作客户(老客户)、未合作客户、潜在客户、流失客户等客户资料都纳入本管理办法范围。

  2、客户资料的管理包括客户资料的收集、整理、查阅、分析等方面。

  3、公司客户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和经销商及合作的重点客户、品牌客户。

  三、客户资料的内容。

  完整的客户资料包括以下资料信息:

  1、公司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客户基本信息的汇总、整理。

  a、客户基本资料的收集是业务拓展的基础,也是客户资料管理的第一步。客户基本资料的收集主要由市场人员完成,市场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客户资料收集的有效方法,积极主动的收集客户信息。

  b、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企业名称、地址、所有者(法人代表)、成立时间、企业性质、所属行业、注册资料、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等方面。

  C、对经销商、重点/品牌资料要在ERP中规范管理。建立必要的信息系统,如客户性质/客户合作年限/经营品牌/信用评估/财务状况/人员状况等。

  2、建立客户档案,并编制客户一览表供查阅。

  1)、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建立客户档案户头;

  2)、客户档案适当标准化、规范化,摸清客户基本信息,如客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不夫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3)、建立客户特征资料,客户特征资料包括企业规模(营业额、员工人数)、采购决策特征、具体需求、决策者个人信息(爱好或偏好、生日等)、业务发展趋势等。

  3、客户档案的更新、修改。

  1)、客户单位的重大变动事基、与本公司的业务交往,均须记入客户档案;

  2)、对客户单位的重大变动事项、与本公司的业务交往,均须记入客户档案;

  3)、积累客户年度业绩和财务状况报告。

  4)客户在财务上的`开户、更改户名需提供纸制申请,并做好档案记录(销售中心及财务部存档,公司ERP做好记录和分类,及时和相关人员沟通,并做好记录)

  4、建立客户交易资料

  客户与竞争对手合作信息(合作方式、交易额、付款方式)、客户与公司历史交易信息(合作方式、交易额、付款方式、合同编号、流失原因)等。

  四、公司各部门与客户接触的重大事项,均须报告信息部(除该业务保密外),不得局限在业务人员个人范围内。

  五、员工调离公司时,不得将客户资料带走,其业务部门会同信息部将其客户资料接收、整理、归档。

  六、建立客户信息查阅权限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阅客户档案。

  七、客户管理。

  1、接待客户,按公司对外接待办法处理以及招待费用管理办法进行审批接待。

  2、与客户的信函、传真、长话交往,均应按公司各项管理办法记录在案,并整合在客户档案内。

  3、对一些较重要、未来将发展的新客户,公司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员与之联系,并建立联系报告制。

  4、负责与客户联系的员工调离公司时,应由公司及时通知有关客户,产指派其员工顶替调离员工迅速与客户建立联系。

  八、客户资料管理办法附则。

  本客户资料管理办法由公司销售中心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