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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15 17:43:27 制度 我要投稿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治安保卫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1

  一、治安保卫制度

  1、与当地派出所和业主做好协调,搞好工地上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2、当班人员严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闲聊,按时交接班,工作中注意观察情况,掌握动态。

  3、值班人员要了解施工现场内所有人员基本情况及所属部门。

  4、对进入施工场所内的人员,值班人员有权问清来由并做为登记工作,如来访者无理取闹、不听劝解,值班人员有权将其送主管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处理。

  5、严禁各类非生产人员(包括买卖、乞讨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对可疑人员,值班人员要详细询问。如发生盗窃案件,视其责任大小,将给予当班人相应的处罚。

  6、加强值班的责任心,严禁酒后上岗。

  7、任何人员及车辆拉材料,必须在有关领导签发出门证明,否则不准放行。

  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应根据“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施工现场工地的防火工作。

  2、工地的项目经理是工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地的消防工作负总责。

  3、施工工地要成立消防安全小组,并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志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狠抓落实。

  4、编制消防工作计划,每项施工环节必须有消防要求,在生产调度会上同时布置,并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5、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材料存放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防火间距。

  6、食堂要单独搭建,不应与其他用房设在同一栋建筑内。施工用火时,要清理现场可燃物,备有消防器材。

  7、施工现场生活区、仓库区、材料存放等区域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车道要畅通。

  8、工棚、建筑物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随意增加电热设备,严禁使用“三炉”。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

  1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2、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4、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2

  1、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社会治安有关规定,对招用外来临时工人应做好登记造册,加强管理,对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准招用。

  2、小商贩不得进入工地,施工作业人员不许带小孩进入现场。

  3、进出工地的.货物,应经门卫登记检查,没有经过批准不许将工地的东西拿出工地。

  4、要提高警惕,严防坏人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嫌疑者立即报告治安领导小组。

  5、如有被盗窃或破坏,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治安组,并保护好作案现场。

  6、所有场内人员均应自觉佩带胸卡,进出工地大门,需有佩带胸卡,若没有佩带,必须经门卫室登记,同意后方准进入工地。

  7、施工现场不得有汹酒行为,严禁在现场内、宿舍区进行赌博活动,被发现者,轻者罚款100~1000元,重者移交公安派出所处理。

  8、施工现场严禁吵架、打架行为发生。经劝告不听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并根据情节给予罚款直至逐出工地的处罚。

  9、外来客人,必须经门卫室登记,一般不准容留在现场住宿,特殊原因,须报项目部治安组同意,并按规定申报。

  10、所有场内参加建设人员均应遵纪守法、和气待人,团结友爱,言行文明。表现良好者,项目部将给予年终考评奖励。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3

  一、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报告工作落实到人,并制定出工作职责,做到信息畅通,处臵及时,使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后,能得到及时处臵,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二、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时:

  1、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及时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案件的查处工作。

  4、认真做好抢救、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三、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发生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后除按要求上报外,每个季度以厂、科室为单位上报一次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统计表,如未上报此表的,将视为无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各部门应将全年的'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于每年12月10日前上报治保会办公室(安全科办公室)。

  四、公司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报告的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漏报、瞒报或不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被省、市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追报的,造成负面影响的,直接追究责任者的相应责任。经查实后,做如下处理:

  1、厂、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年内不得评选为先进工作者,所在部门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2、酌情扣除年度经济考核评估的安全分值。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治安保卫管理,使公司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公司及员工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保安人员工作要求、门卫管理规定、出门证使用规定等事宜。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也适用于进出公司的外来人员。

  2管理职责

  2.1安保部是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1)制定公司保安工作计划,拟定各项保安措施,建立各项保安工作制度。

  (2)组织保安人员做好门卫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保安人员做好“五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抢劫、防恶性案件和事故。

  (4)当公司发生各种突发危机时,组织保安人员维护治安秩序,并协助公司领导积极消除和处理危机事件。

  (5)对公司要害部位的保卫目标进行重点防范。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保安人员工作要求

  3.1.1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应积极参加安保部组织的职业道德教育、文明礼貌用语、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队列训练、擒拿格斗、消防知识、治安保卫常识等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处理事情的能力。

  3.1.2保安人员上岗时要统一穿着制服,配戴装备,仪表端正,言谈举止文明大方。在来访接待、职工上下班及进出车辆检查时要注意礼节。

  3.1.3保安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准脱岗、串岗、睡岗、喝酒、嬉笑打闹、下棋、玩扑克、看书报、听收录机和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3.1.4保安人员处理问题要讲原则、讲方法,态度和蔼,不急不躁,以理服人。

  3.1.5保安人员在执勤中既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同时也不允许做违法的事,如不得扣留关押人,更不得私刑逼供等。

  3.1.6当发生偷盗、抢劫、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精神病病人闯入以及不听劝阻等突发性事件时,保安人员要随机应变,先稳住局势后立即报告当班领导或安保部处理。

  3.1.7保安人员要爱护公司财物,对岗位内的一切设施和财物要爱惜使用,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及时检查和保养好保安器材(包括通讯器材),保证在工作中的正常使用。

  3.1.8当班人员必须将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簿上做好记录。接班的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的时间。交班人员必须把要继续注意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只有接班人员经过验收、交接班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下班。

  3.1.9保安人员要加强警戒及巡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出厂车辆和物资的检验,对手续不清、不全的货物和物资,严禁出厂并予以扣留,并及时上报通知带班领导和安保部。当班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当班人员按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1.10保安人员负责打扫门前卫生,维持门前的交通秩序,保证门前安全、卫生、畅通。

  3.1.11保安人员应做到一切行动听从指挥,要有纪律观念、组织观念和服从意识,即使是休息时间,如遇到紧急通知,也应速到岗听从调遣执行紧急任务。

  3.2门卫管理规定

  3.2.1公司员工出入大门时须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骑摩托车出入大门的应主动出示“摩托车卡”,如遇特殊情况未带证件时,进厂时须在门卫“出入登记簿”上登记后方能进入,经所在车间或部室开具出门证并由保安人员确认后方可出厂。员工应妥善保管“摩托车卡”,不得转借、涂改。若“摩托车卡”丢失或损坏需及时到安保部补办(须缴工本费10元)。

  3.2.2员工在非公司统一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出入时,除凭“请假条”、“摩托车卡”出入外,还应在门卫“出入登记簿”上登记。

  3.2.3外来人员进门必须先登记,出门时必须交回有接待人员签字的“来访接待”证明;各种闲杂人员、小商贩和身份不明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厂内(随意放行每发现一次对当班保安人员每人罚款20元)。

  3.2.4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严禁进入生产厂区。外来人员需到生产厂区参观时,接待部门须填写“参观厂区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总经办领取“参观证”,由接待人员陪同并凭“参观证”按指定的路线参观。参观后接待人员及时将“参观证”送回总经办。保卫人员及车间管理人员都有责任阻止外来人员在厂区内拍照、摄像、私自动用本公司的各类设备、设施,阻止外来人员在公司未核准的业务相关区内活动。

  3.2.5在公司安装、调试、维修设备及建筑施工等外来人员,需到总经办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证件出入大门。进厂时必须将所带物品在门卫上进行详细登记,有和公司相关类似的物品、设备必须做好标识或登记好设备的类型及编号等,出厂时进行查验。

  3.2.6外来车辆在大门外侧停放,需要进入厂区的`必须凭主管部门负责人出具的入厂通知单,并在“出入登记簿”上登记后方可放行入厂,停放在指定位置。公司上下班时间外来车辆一律暂停进入,以免影响上下班人员的交通。党政机关及领导专用车辆停放在办公楼前。

  3.2.7外来车辆及厂内机动车辆出大门时一律停车检查,出门手续应齐全准确,所装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经核对必须与手续相符,否则禁止放行并及时报告当班领导或安保部处理(对违反规定私自放行的给予当班保安人员50元的罚款),对查出问题的保安人员视情节、物料价值给予适当的奖励。

  3.2.8对外发货时,保安人员必须根据营销公司开具的带有财务盖章的“发货通知单”(出门证联)核查货物,货物与“发货通知单”相符时方准放行。特殊情况必须经副总或副总以上公司领导批准,门卫接到安保部放行通知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主办业务人员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否则追究主办人员的责任。

  3.2.9对外销售的废旧物资(由物资部主办)出门时,必须持有物资部开具的带有财务收款章的“收据”作为出门证联,废砂、废渣铁等在财务部交款后必须先到安保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殊情况必须经副总或副总以上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放行。

  3.2.10对外销售设备类等固定资产,出厂时由主管固定资产的部门出具出门证并经副总或副总以上公司领导签批后,门卫方可放行。

  3.2.11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外借应在借出部门出具借条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办理“出门证”,“出门证”上注明外借字样。对设备或原材物料、重大工具等外借时必须经副总或副总以上公司领导批准。由安保部单独存放注有外借字样的“出门证”,等工具送回时借用人员及时抽回“出门证”和借条。

  3.2.12公司员工一律按规定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外来摩托车、自行车以及与业务无关的其它车辆一律不准入厂。对不按规定停放的,门卫将车推到停车棚内,并给予责任者20元罚款。

  3.2.13员工私家车一律放在大门外侧停放,非因生产或特殊情况禁止驶入生产厂区;特殊情况进入厂区后,出厂时须接受安保人员检查。

  3.2.14严禁儿童进入生产现场(若有违反,发现一次对值班人员罚款20元,对小孩家长和生产现场负责人各罚款50元)。

  3.2.15禁止员工穿裙子、短裤、拖鞋及前露脚趾头、后露脚后跟的凉鞋进入生产厂区。

  3.2.16非保安人员不准在门卫工作室长时间停留、闲聊,以免影响保安人员正常工作。

  3.3出门证使用规定

  3.3.1凡需出厂的各类货物和物资均需由发货部门或车间出具规范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出门证。

  3.3.2各车间、部门要指定专人(车间统计、仓库保管员)填写出门证,并有经办人和车间、部室负责人签字,严禁非相关人员胡乱填写出门证。

  3.3.3填写出门证字迹清晰,一律使用黑色或蓝色圆珠笔填写,出门证必须做到证、货相符。

  3.3.4出门证要明确提货车间(单位)、提货人、运输单位、车牌号、货物名称、数量、签证人及日期、加盖开票车间和部门公章。所有需要改动的发货单据,必须由开票人改写,并签名。所有因质量问题退货的物料,必须由使用物料的车间主任或物资部长在出门证上签名后方可放行。

  3.3.5所有卖出的废旧物品必须做到一车一证,做到证随车走,严禁多车一证现象。

  3.3.6出门证不得损毁、涂画,如有丢失应及时通知出门证开出车间或部门,并报安保部进行处理。

  3.3.7各类货物和物资必须凭出门证出厂,保安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和验证。

  公司保安人员在收到出门证时,必须查验货物种类和数量是否证货相符,并由值班保安人员在背面签上姓名和出厂时间。每天由安保部统一收缴核查并保存。

  3.3.8各车间、部门应建立设备、物品借用登记表,所有个人、外单位(车间)借用的物品必须建档登记,明确批准人、借用时间、归还时间和经办人。厂内职工、各车间(部门)之间借用物品要有车间(部门)负责人在出门证上签名。

  3.3.9安保部负责建立外单位(个人)借用档案登记,并进行监督检查。

  3.3.10由于车间(部门)出门证使用或管理不当,导致物品流失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予以处罚。

  4检查与考核

  安保部按月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对出门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5

  为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本项目部,健全本项目部人事和材料管理,确保材物料不随意外流,特制定本制度。

  (1)非本工程施工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往年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需进场人员必须向门卫说明来意并出示证件,经许可后,按规定办好手续方可进入。

  (2)外来人员进场后的任何交通工具的放置,必须听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严禁将其接入施工现象。

  (3)本工地的.任何材物料,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严禁出场,违者按偷窃论处。

  (4)门卫保安人员必须做到:说话和气、服务耐心周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场制度和临时探亲访友人员进场规定,另做好门卫值班室及大门四周清洁工作。

  (5)严格履行退场人员的物品自查手续,做好组织上规定的各项工作。

  (6)如职工进场,必须由班组长到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场,并及时上报安保科。

  (7)职工出场时,检查包裹后方可放行。

  (8)门卫保安人员必须听从上级领导,坚守岗位,不玩忽职守,否则,将视情处罚。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6

  一、外来人员一律凭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后由门卫负责联系安排,谢绝私自进入公司。

  二、公物出门,必须有单位有效证明,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三、各种机动车辆进出,应自觉接受检查。

  四、门卫人员24小时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五、门卫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加强巡逻,做到勤听、勤看、勤问、勤查、勤记,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六、门卫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坚守岗位,照章办事,主动查询可疑的人和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治保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科办公室)报告。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7

  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单位的财务室、档案室、仓库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纪律,自觉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四、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财物按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六、单位治保会人员要对重点部门、部位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对重点部门和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8

  1、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消防法》,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微杜渐。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财务室、档案室、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等重要场所,一律严禁烟火。

  3、不得私自接用电源线路,如确有需要,经请示单位领导批准后,请专业人员规划、实施。

  4、安全科、选厂办公室组织开展公司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

  5、保卫人员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工作,消除火险隐患。

  6、定期对技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7、一旦发生火灾,公司治保委员会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保护职工,保护现场,配合消防部门查处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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