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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14 08:11:21 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

  一、设备缺陷分类及处理时限

  1、分类:设备缺陷按其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影响程度分为三类:

  (1)紧急缺陷:设备个状态量超过标准规定限值时,设备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2)重要缺陷:设备个状态量达到或超过标准规定限值时,设备虽能继续运行,但已影响设备的性能指标或可能发展成紧急缺陷。

  (3)一般缺陷:设备个或几个状态量,接近标准规定限值时,设备仍能继续运行,暂不会发展成重要或紧急缺陷。

  2、处理时限:

  设备缺陷依其类别不同,按下列时间处理:

  A、紧急缺陷:应立即处理,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B、重要缺陷:自发现之日起,不超过7天进行处理。

  C、一般缺陷:按其不同情况分别列入月、季或年度检修计划中给予消除。

  二、职能

  (一)生产技术部

  1.缺陷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并汇总缺陷处理情况,确保缺陷管理实现闭环。

  2.缺陷传递环节的责任部门。核定设备缺陷类别,向检修单位下达缺陷处理通知,提出缺陷处理措施建议。

  3.建立缺陷库,汇总统计缺陷处理情况。

  4.生产技术部变电专责人是变电站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消缺、验收,并对变电站设备巡视、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调度所

  1.负责所辖远动类设备的缺陷处理,并向生技部回执缺陷处理结果。

  2.接到紧急缺陷通知后,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消缺,需要进行停电检修的,汇报分管经理批准后进行。

  (三)操作队

  1.操作队负责变电设备安全运行和设备维护管理,执行调度命令和进行刀闸操作,是设备事故处理(或设备消缺)的许可人。

  2.进行设备的巡视,做到仔细观察,分析疑点,及时发现设备异常、缺陷,做好记录。发现设备异常、缺陷要及时向调度、生技汇报。

  3.是变电设备缺陷提报环节的责任部门。

  4.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加强巡视管理,关注并及时反映其发展情况。

  5.特殊情况对设备进行特殊巡视。

  A、过负荷设备每半小时进行巡视一次。

  B、新安装或大修设备投运后的两小时内,每半小时进行巡视一次。

  C、遇大风、雨、冰、雪、雾的恶劣天气,设备事故跳闸后或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适当增加巡视次数。

  D、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

  (四)工程一公司

  1.变电站设备检修、试验、维护、缺陷处理和缺陷回执环节的责任部门。

  2.接到缺陷处理通知后,根据设备缺陷实际情况,制定检修、消缺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视情需要提报月度停电计划。

  三、工作流程

  (一)缺陷提报

  1.发现缺陷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缺陷性质的初步判定,按时间要求提报缺陷。

  2.紧急缺陷一经发现立即电话提报调度所,调度所接到提报后,报有关领导;重大缺陷发现后立即通知生技部变电专工;一般缺陷在每月19日至21日汇总后提报至生技部变电专工。

  (二)缺陷传递

  1.变电专工接到缺陷报告后,提出缺陷处理建议措施,经生产技术部主任或生产副经理批准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向消缺责任部门下达缺陷处理通知。

  2.调度所接到紧急缺陷通知后,立即通知工程一公司进行消缺,同时汇报生产副经理、生产技术部主任专工,需要进行停电检修的,汇报分管经理批准后进行。

  (三)缺陷处理

  1.设备缺陷处理必须严格办理工作票,并按要求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2.紧急缺陷处理结束后,应履行电网检修验收制度,并补建缺陷传递程序资料。

  3.检修部门在接到一般缺陷处理通知后,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操作队做好缺陷消除后的验收工作。

  (四)缺陷回执

  1.缺陷处理后,消缺责任单位应书面向变电专工回执消缺情况。对存在困难无法自行处理的缺陷,应在缺陷回执时予以说明,将其纳入计划检修中予以消除。

  2、操作队在次月提报一般缺陷的'同时,连同上月缺陷处理情况报生技部变电专工。

  3.严格执行缺陷注销制度。建立缺陷库,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性质分类、发现人姓名和日期、处理方案及结果、未处理原因、消缺责任人和消缺日期等。

  四、工作要求

  1.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2.各级部门在接到重大缺陷处理通知后,不得延误消缺时间,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检修、消缺。

  3.设备缺陷的管理要和设备评定级有机结合,评定级为消缺工作提供宏观指导意见。

  4.各生产部门应按规程要求,通过检查、检修、试验、分析等各种手段及时发现缺陷,履行消缺传递程序,并积极消缺。

  5.凡属人为因素延误消缺致使缺陷扩大或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将按事故性质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6.各级生产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达到缺陷消除率100%,确保设备安全健康运行。

  五、缺陷报表的要求

  在执行设备缺陷提报、设备缺陷处理通知、设备缺陷处理回执时,均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以OA和书面两种形式、按规定时限向规定的部门报送,在进行书面报送时,“制表人”和“审核人”需本人签名。二类缺陷报送时,需同时在生产MIS中流转。

  六、检查与考核

  1.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安监部、调度所参加对设备缺陷巡视、消缺情况进行考核。

  2.操作队对变电设备巡视、检查不到位,没有发现设备缺陷,上级检查或领导巡视检查发现缺陷,一处扣操作队100元,责任人员扣50元,属重要或紧急缺陷加倍处罚。

  3.操作队巡视缺陷没有记录或没有及时上报,一次扣责任人100元,联责操作队长、变电负责人各50元。

  4.生产技术部对上报设备缺陷没有及时下达消缺处理通知,一次扣100元。

  5.工程一公司对没有及时进行消除处理,一处扣工程一公司100元,责任人50元。

  6.设备缺陷属于安装、检修质量原因,查出一处扣工程一公司200元,安装、检修及验收人员各100元。

  七、本办法由生技部组织实施并按月提报考核意见。

  八、本办法由公司考评委员会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20xx年1月起施行。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2

  1.操作人员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需对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等技术理论教育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方可凭证独立操作。

  2.操作工人使用设备时,应掌握“三好”、“四会”,严格执行使用设备的”五项纪律”使设备经常保持设备维护”四项要求”。

  3.设备的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因生产需要,操作其它同类设备时,需经车间领导批准,设备科认可;操作其它设备时,需办理其它机型操作证。

  4.设备维护实行专责制。对单人操作,一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专人专机制,下班时填写操作记录;二班、三班生产或几人共同操作的设备;建立机长负责制,并作好交接班记录;公用设备应就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维护。

  5.操作工人应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严禁精机粗用,严禁超负荷、超规范、拼设备,如遇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或上级强令操作工人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时,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制止,操作工人有权拒绝,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对违章指挥者追究责任。

  6.生产设备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周末保养、定期保养。对特殊设备要严格执行预防性试验。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3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良好的设备能力,特制定本标准。

  1.2范围:适用于本厂所有从事操作、维修与管理的人员。

  2.职责

  2.1生产部负责设备的维修与管理。

  2.2各车间负责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3.工作程序

  3.1设备建档工作。

  1)按设备的类型建立台帐,做好公司生产设备编号。

  2)设备使用、保养定人定机。生产部编写相应设备的操作规程。

  3.2设备使用要求

  1)三好

  用好: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超负荷使用。

  管好:设备专人使用,非经主管允许,非操作人不能使用和改动设备。

  修好:操作工配合维修人员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2)四会

  会使用:操作者要学习设备操作规程,培训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会维护:学习和执行维护润滑规定,保持设备清洁完好。

  会检查:了解设备结构、性能和易损零部件,懂得设备正常、异常的基本知识,协同维修工进行检查并找出问题。

  会排除故障:熟悉设备特点,懂得折装注意事项,会做一般的调整,协助维修工人排除故障。

  3)四项要求

  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碰伤,各部位不漏油、水,垃圾清扫干净。

  润滑:按时加油,油质符合要求,保持油路畅通。

  安全:定人、定机,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监测异常,不出事故。

  4)五项纪律

  (1)凭操作证(上岗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

  (3)遵守设备交接班制度。

  (4)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5)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3.3设备保养

  3.3.1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由操作工负责完成,每天进行一次)。

  设备日常保养内容:

  (1)检查(包括班前、班中、下班时的'检查。)

  A.班前认真检查设备,合理润滑和加油。

  B.班中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C.检查皮带是否松动。

  D.检查制动开关是否正常。

  E.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整。

  F.检查易于引起故障和发生故障的部位、机构和机件。

  G.班后做好设备的清扫、润滑工作。

  (2)紧固

  检查易松动的螺丝并上紧。

  (3)润滑

  依规定添加润滑油。

  (4)清洁

  清扫、擦拭设备

  3.3.2设备一级保养(由生产部督促进行)。

  以操作工为主、维修工为辅作负责完成(每个月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内容如下:

  1)设备各部位零件的维修及更换;

  2)检查车床导轨的间隙,发现隐患及时调整;

  3)设备传动带的维修及更换;

  4)检查、疏通润滑系统;

  5)检查切割机的锯片是否完好,有无裂纹,变形。

  6)检查砂轮机的砂轮是否完好,有无裂纹和异常。

  3.3.3设备二级保养(由生产部督促进行)。

  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为辅负责完成(每年进行一次)

  二级保养内容如下:

  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协助(也可完全由维修工作进行)。

  二给保养内容技术性要求高,保养内容为:

  (1)设备定期大修,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

  (2)对各主轴箱、变速传动箱、液压箱、冷却箱进行清洗并换油。

  (3)设备精度检测、设备精度的调试。

  (4)检修电器箱,修整线路,清洗电动机。

  3.4定期检查考核

  3.4.1没按要求保养的操作工,要与经济责任挂钩。

  3.4.2为了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生产部、各车间主管不定期进行监督、稽查。

  4.3 10至15天由生产部会同生产车间对设备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进一步保证设备合理使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及利用率,防止和杜绝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xxx工程处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包括租用机械。

  3依据:

  3.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

  3.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3《xxx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内容:

  4.1一般规定:

  4.1.1实行“三定”制度(定人、定机、定岗)

  4.1.2持证上岗。起重没备及厂内机动车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有操作证才能使用的机械,必须执行操作证准用制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操纵使用机械,无操作证的人员严禁操纵机械。

  4.1.3多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交接班制度。

  4.1.4操作新机型前,工地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及相关操作人员按照说明书进行培训、学习,熟悉该机构造、性能和操作要求,经过考试合格,方可.单独操作。

  4.1.5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坚决执行“十不吊”,并粘到驾驶室。避免降低性能范围使用。避免超载、超负荷使用;避免超性能范围使用。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在吊车吊重物上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时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时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危险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末垫妤护角时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4.1.6设备操作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4.1.7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没有出厂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不得投入使用。

  4.1.8施工区域内多台起重设备有效工作范围内可能发生碰撞时,由使用单位制定防碰撞措施,并向相关操作人员交底。

  4.2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基本要求

  4.2.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有关专业知识及相关的应知应会,凡是社会上要求有证件的工种,应持有相应的证件。、新工人在独立使用机械时必须经过对机械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教育和实际操作及基本功的培训。

  4.2.2在作业中,只有一个指挥人员发出指挥信号时,方可操作,凡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发出信号时,不得操作。

  4.2.3操作人员在患病或精神不正常时,不可勉强工作,严禁酒后操作或抽烟时操作。

  4.2.4操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鞋,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说话要文明礼貌。

  4.2.5在有危险情况时,任何人指挥,操作人员应市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再进行作业。

  4.2.6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转或工作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大声喧哗。

  5起重机械安全措施

  5.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

  5.1.1 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5.1.2 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

  5.1.3 起吊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5.1.4 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5.1.5 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业。

  5.2 起吊物应绑挂牢固。吊钩悬挂点应在吊物重心的`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不得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由于吊物局部着地而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

  5.3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

  5.4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时:

  5.4.1 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

  5.4.2 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

  5.5起吊前应检查起重机械及其安全装臵;吊件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5.6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动臂式起重机在接近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严禁降低起重臂。

  5.7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逗留或通过;起吊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在起重机伸臂及吊物的下方逗留或通过。对吊起的物件必须进行加工时,应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

  5.8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人员的头顶上方越过。

  5.9吊起的重物必须在空中作短时间停留时,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10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不得起吊。

  5.11起重机在作业中如遇故障或出现不正常现象时,应采取措施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检修,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起重机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

  5.12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时,应经核算;利用构筑物时,还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5

  一、设备的正确、合理使用,是保持设备性能,延长使用寿命,达到安全、高效、低耗和设备周期费用最经济的有效途经,为使用和管理好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二、设备使用要严格按照出厂使用维护说明书和国家的有关设备运行规程进行操作,坚持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定职责,凭操作证上岗操作。各分公司(项目部)应有一名领导主管设备工作,并指定一名设备管理人员,并报生产部备案。

  三、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责任和权利。各单位应按岗位人员设置及具体岗位的设备性能、管理范围,制定严格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

  四、设备操作人员的责任和权利

  1.正确的使用设备,完成各项定额指标,努力降低燃料、电力、配件等消耗。

  2.严格按规程操作,认真按规定的检查点、项对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3.认真填写设备运转、保养和交接班记录,做到齐全、准确、整洁。

  4.不断提高技术和操作水平,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5.有权制止非本岗位人员操作本岗位的.设备,对需检修或有故障的设备,有权拒绝操作。

  6.对违反岗位责任制、操作保养规程等不合理使用设备的指令意见,可拒绝执行。

  五、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或工艺规程,对设备进行检查。

  检查的一般方法内容:

  1.采用听、看、摸、闻的方法,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异响,异味应及时采取措施报告班组长或值班干部,并详细记入运转记录以备交接考查。

  2.检查设备是否过热、松垮、连接部位是否牢固,震动是否超标,根据情况及时排除。

  3.按规定检查介质、温度、容量、压力、设备温升是否正常。

  4.检查监视仪表是否灵敏,机―电―仪、机―电―液等自自控系统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检查油、气、水管线、闸门有无跑、冒、漏现象并及时清除。

  5.检查设备零部件有无过度磨损及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进行处理。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管理,提高农网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的质量和设备运行可靠性,合理控制生产成本,确保电网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根据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网生产设备是指各县供电区域内与电力生产有关的生产设备、设施及附属(辅助)设施,包括电网一次设备、调度、通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自动控制设备、电网辅助及附属设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设施、电能计量装置、试验及监(检)测装备等。

  第三条

  设备大修是指为恢复现有资产(包括设备、设施以及辅助设施等)原有形态和能力,按项目制管理所进行的修理性工作。对于实施状态检修的生产设备,设备大修对应于其A类、B类检修。设备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原值,是企业的一种成本性支出,不包含公司固定资产目录中第一级目录对应设备的更换工作。

  第四条

  生产技术改造是利用成熟、先进、适用的技术、设备、工艺和材料等,对农网现有生产设备、设施及相关辅助设施等资产进行更新、完善和配套,以提高其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满足智能化、环保等要求。生产技术改造投资形成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种资本性支出。

  第五条

  生产技术改造范围主要包括:

  (一)对输、变、配电设备(施)进行改造或更新,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高设备(施)运行可靠性。

  (二)提高电网调度、通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等二次系统设施技术水平。

  (三)公用系统、水工建筑和生产辅助系统存在的问题,挖掘现有设备潜力。

  (四)降低线损、站用电等,提高设备运行经济性。

  (五)改善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措施,治理环境污染,满足环保要求。

  (六)完善试验、检测、监测等装备和手段,提高设备状态检测及运维能力。

  (七)推广应用电力技术进步成果,提高电网设备装备水平和电网智能化水平。

  (八)依据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事故措施。

  (九)其它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第六条

  按电网发展规划要求实施的涉及电网结构改变和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整站整线改造、设备升压、主变增容改造等项目不纳入生产技术改造范围。

  第七条

  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以安全、质量、效益为核心,强化综合计划管理和标准成本管理,在实施设备状态评价及确保设备安全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分级实施、提高质量、降低成本。

  第八条

  本办法对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原则、范围、项目前期、计划、实施、管理考核等全过程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及所辖市供电公司、县级供电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

  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十一条

  省公司农电工作部是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对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大修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订公司大修工作技术原则、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审定全省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年度项目计划,组织建立和维护公司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

  (三)协调全省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公司系统大修工作,组织对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负责全省农网系统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管理工作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意见与措施。

  第十二条

  各单位农电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公司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工作规定、规范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核、限上项目上报,负责对限下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查、批复和上报。

  (三)组织年度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计划项目的实施和检查。

  (四)负责对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加强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前期管理,规范开展限上和限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项目储备工作,提高项目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项目决策和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第十四条

  项目划分标准

  (一)根据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重要性和资金规模,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

  1.限上项目:

  (1)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大修项目;

  (2)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3)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系统等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

  万元及以上的大修项目;

  (4)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系统等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5)省公司指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2.限下项目:限上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为限下项目。

  (二)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应以固定资产为单位立项,不允许将不同电压等级或不同设备类型的若干独立项目打捆作为一个项目,也不允许将一个独立项目(同一台设备、同一条线路)分解成几个项目。

  第十五条

  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与评审

  (一)可研报告编制

  1.限上技改项目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深度原则上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其他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以下统称“项目可研”)应包括依据公司检修定额等标准确定的项目费用估算。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对于不需要工程设计的项目可由具体组织项目实施的资产运行维护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

  (二)限上项目由省公司农电工作部组织审查和批复,其他项目由各市公司农电工作部组织审查和批复,并报公司农电工作部备案。

  第十六条

  项目储备管理

  (一)为加强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前期管理,建立省公司和市公司两级项目储备库。

  (二)储备库项目为拟列入下一年度计划的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各单位应在设备状态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电网运行情况、预防事故重点措施及工作要求,动态建立和调整项目储备库,作为年度设备技术改造计划项目来源。

  (三)储备库项目应开展项目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并根据项目审批权限进行项目可研评审,完成可研评审的项目方可纳入项目储备库。储备库项目应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排序。

  (四)各有关单位根据年度计划编制需要,统筹开展储备项目可研报告编审工作。每年11月底前,各市公司完成下年度相应项目可研报告审查工作,并将限上项目可研报告报送省公司农电工作部。12月底前,省公司农电工作部、各市公司按照项目审批权限批复项目计划,并分别纳入公司两级项目储备库。储备库项目规模按上年度资金规模的1.2~1.5倍控制。

  (五)编制或调整年度计划时,应结合公司管理要求和电网运行情况,从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储备项目,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计划。

  (六)对于进入储备库时间超过

  年且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或因特殊原因已不符合大修条件的项目应转出储备库,需要继续作为储备的项目重新履行可研评审等入库程序。

  第十七条

  年度计划调整

  (一)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年度计划下达后,各单位不得自行调整。

  (二)发生以下情形,可对相应项目进行调整:

  1.因电网运行、物资采购等原因造成项目难以按计划实施;

  2.因电网事故、救灾抢修等突发事件需紧急实施设备大修;

  3.其他导致设备大修计划编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

  (三)年度计划调整由省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公司应按照计划调整工作要求和年度计划编制程序,在九月底前提出计划调整建议报省公司农电工作部,经审核通过的设备大修技改年度调整计划统一下达。

  (四)对于不影响各单位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年度计划投资总额的'项目调整,在经公司审核并完成项目审批程序后可先行实施,待公司综合计划调整时一并履行调整程序。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八条

  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项目由各单位依据项目资产归属和项目批复情况分别负责管理,项目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九条

  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应遵守招标采购活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一)对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外包工程设计、外包施工、项目监理等必须进行招标,各单位应加强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审核,并参与项目物资、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工作。

  (二)根据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工程特点,对于委托原设计单位设计,以及零星物资采购、非外包施工等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可进行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或单一来源采购,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规范实施。

  第二十条

  项目单位应严格控制费用,不得超出项目可研确定的规模及估算。因实施条件或实施内容发生变化造成超概算,应按照初步设计评审程序重新进行评审,其中项目可研审批单位应指定人员参加评审。对于突破可研估算10%及以上的项目重新履行可研报告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

  施工管理

  (一)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管理应严格贯彻落实公司生产设备检修相关规定要求,强化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的全过程管控,对重大项目实行跟踪督导。

  (二)对于外包工程应严格外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将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并按照合同管理规定,加强项目合同执行的检查、监督、考核。

  第二十二条

  竣工验收

  项目单位应严格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检修规程和工艺标准、检修任务书、技术资料等,组织班组、工区、项目单位进行三级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交付生产运行。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结算

  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交付生产运行后,施工单位应按照检修任务书、实际检修工作量编制结算书,经项目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审定后进行项目结算。项目结算报告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

  项目单位应在验收后按照项目验收资料编制的相关要求及格式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

  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应全面加强设备大修工作管理,强化项目执行过程管控,提高检修质量,努力降低成本,提升大修工作效率。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加强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统计管理,按时向省、市公司农电工作部报送统计报表(报告)。每月

  日报送上月设备大修项目和生产技术改造实施情况统计报表;每季度首月

  日前报送上季度项目实施情况分析报告;每年

  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生产设备大修工作总结。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加强检查考核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常态检查考核机制,不断规范大修管理。省公司农电工作部将不定期对项目管理与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通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公司农电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河南省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使用和管理,保护设备安全,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设备责任人。

  第三条设备责任人是指被本单位授权,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的人员。

  第四条设备责任人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能够独立处理设备故障和事故。

  第五条设备责任人应遵守本制度,为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管理负责,将设备的安全、可靠和高效作为工作目标。

  第二章设备责任人的职责

  第六条设备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

  (二)制定设备的使用操作规程,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和高效使用;

  (三)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防止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四)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事故,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和性能指标,提出设备改进和升级措施;

  (六)负责设备的库存管理,做好设备资产清查和防盗工作;

  (七)开展设备操作操作培训,提高设备使用人员的技术水平;

  (八)及时向上级报告设备情况和工作进展。

  第七条设备责任人应具备以下技术能力和素质:

  (一)熟悉设备的使用原理和操作方法,能够独立处理设备故障和事故;

  (二)具备较强的动手能力,能够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

  (三)具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设备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良好合作;

  (四)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能够有效解决设备故障和事故。

  第三章设备责任人的选任与培训

  第八条设备责任人的选任原则是适应岗位需要、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技术水平。

  第九条设备责任人的选任程序如下:

  (一)根据设备管理需要,制定设备责任人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二)通过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选拔合适的人员担任设备责任人;

  (三)确定选任的设备责任人,并进行公示;

  (四)确定设备责任人的职位工资和绩效考核办法。

  第十条设备责任人入职后,应进行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使用原理、操作方法、维护保养知识、设备安全措施等。

  第十一条设备责任人培训的形式可以包括集中培训、现场实操培训、跟岗培训等。

  第十二条设备责任人应定期参加相关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第四章设备使用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设备责任人应制定设备使用和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规范和管理流程。

  第十四条设备使用和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备的使用权限和限制;

  (二)设备的使用规范和操作流程;

  (三)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和周期;

  (四)设备的故障和事故处理程序;

  (五)设备申请和报废流程;

  (六)设备的库存管理和防盗措施;

  (七)设备的资产管理和盘点要求。

  第十五条设备责任人应将设备使用和管理制度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遵守该制度。

  第五章设备维护和保养

  第十六条设备责任人应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

  第十七条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内容包括:

  (一)清洁设备表面和内部零部件;

  (二)检查设备的电源和电缆连接是否正常;

  (三)检查设备的传动系统和润滑系统是否正常;

  (四)检查设备的`传感器和仪表是否准确;

  (五)检查设备的防护措施和安全系统是否完好。

  第十八条设备责任人应记录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和检查结果,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九条设备责任人应向上级向上级汇报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和设备的使用情况。

  第六章设备故障和事故处理

  第二十条设备责任人负责处理设备的故障和事故,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设备故障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做好故障原因的分析和问题解决,防止类似故障再次发生;

  (三)在故障处理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设备责任人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处理设备事故,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章设备改进和升级

  第二十三条设备责任人应定期对设备的工作状态和性能指标进行检查,提出设备改进和升级的建议。

  第二十四条设备改进和升级应符合单位的需求,提高设备的性能和效率,降低设备的运营成本。

  第八章设备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备责任人负责设备的库存管理和资产盘点工作。

  第二十六条设备责任人应记录设备的购置、领用、更换、报废等重要事项,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二十七条设备责任人应做好设备资产的管理和防盗工作,保障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第九章违纪违规处罚

  第二十八条设备责任人如有以下违纪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不按照制度和要求使用和管理设备;

  (二)故意损坏设备或私自调整设备参数;

  (三)不按照要求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

  (四)对设备的盗窃、损坏等行为失察或纵容;

  (五)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职责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设备责任人的处罚措施包括:

  (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三)停职处分;

  (四)解除合同。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设备责任人新增加或离职时,应进行交接工作,确保设备使用和管理工作连续和顺利进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8

  〈一〉为合理控制医疗器械的经营过程中的管理,防止医疗器械过期失效,确保医疗器械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器械凡应标明有效期的,未标准有效或更改有效期有按伪劣医疗器械处理。

  〈三〉医疗器械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医疗器械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存放。

  〈四〉未标准有效期的'入库质量验收时应判定不合格医疗器械。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五〉在近期6个月的产品应在货位上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

  〈六〉近效期医疗器械产品,配送中心仓库各连锁门店,按月填写效期崔销报表,报总部业务部和总经理,以便于掌握近效期情况,进行崔销或与供货方调解。由于工作疏忽没有及时上报,造成损失,责任由部门自负,按有关罚则处罚。

  〈七〉有效期不是6个月的,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八〉及时处理过期失效产品,严格杜绝过期失效产品发出流入市场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9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使用单位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项目部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设备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效率的高低是否稳定提高,关键看设备能否正常运转、安全运行,为此必须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为搞好各个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运行管理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电气仪表(及工量器具)的运行(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由各使用单位(人员)负责。

  重要设备(价格10万元/台以上,功率300KW以上)的投用与否由使用单位提出建议,设备部门复检,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设备管理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责任追究制,车间的每一个员工都要关心设备、维护保养好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发生设备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和三个对待(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未遂事故当已成事故对待;外单位事故当本单位事故对待)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2、设备维护保养

  设备是进行生产的物质基础,设备状况是否良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因素。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坚持合理的操作和及时的维护保养。包机、包修人员必须贯彻“维护为主,检修为辅”的原则,认真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贯彻设备谁使用谁负责维护、保养的原则。

  2)操作工在运转期内要精心使用和保养,保证安全运转,不发生任何故障和事故。

  3)维护工在所包的时间内不能因检修不及时或质量差引起故障和事故。

  4)在用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①日常保养:由操作工班前班后进行,每班不少于20分钟,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做好设备润滑和场地清洁。

  ②二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护工作必要的技术指导。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畅通油路,调查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

  ③三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参加,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零件,润滑系统清洁换油,对电气系统进行检查修理。

  5)合理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零部件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关键。操作工对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

  6)设备维护保养要坚持做到:

  ①清洁:设备无油污、无积尘。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运动面不脱油,场地房所周围无脏物。

  ②润滑:油枪(杯)齐全,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油位适当,油质适用,定期加油,合理润滑。

  ③整齐:工具、附件、成品堆放整齐。

  ④检查:紧固调整、防腐防漏,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⑤观测:经常对设备机件的磨损规律和消耗情况进行观察和测定,为检修提供实际资料。

  7)操作工和维修工对设备需进行日常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对观察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防止扩大,并填写运行检查记录。认真交接班,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1)日常检查内容:

  ①各种控制仪表的指数和波动范围。

  ②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准确程度。

  ③机械磨损件的温升,振动情况。

  ④传动减速装置与轴承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⑤各种连接紧固件是否紧固可靠。

  ⑥润滑和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⑦电气动力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2)季节性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①雷雨季节前搞好电气设备,高大建筑物防雷、防雨、接地装置电阻测定等。高压电气及电缆作预防性测试、整定试验。

  ②高温季节前落实设备的降温措施,架空线路松驰度等。

  ③寒冷季节前做好水、汽、油管线和露天设备的防冻保温工作。

  ④化冻季节前做好各种设备、管道、电杆基础塌陷、沉降预防工作。

  (3)操作工要严格按规程进行设备的起动、运行与停车,运行中及时巡回检查,且不超温、不超压、不超负荷,维修工要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巡检中将“看、摸、听、闻、查”做到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这是设备维护保养主要环节。

  3、设备检修

  设备的计划检修是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消除缺陷,防止设备事故,保持设备完好状况掌握生产主动权的.主要措施,因此,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计划检修制度。

  1)日常计划检修

  (1)设备日常计划检修指设备的中、小修理。

  (2)严格执行设备计划检修制,应掌握检修内容,解决疑难,检修时要做到专人管理,合理安排、充分准备、及时检修,按检修的工艺标准和内容,保质保进度完成,不得影响生产,要不断提高检修技术水平,改善劳动组织、注意修旧利废,降低检修费用,厉行节约。

  (3)检修计划的编制要求,应根据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和保养过程中的结果,以及历史经验积累资料(包括零部件的使用寿命、磨损、检修周期等),并考虑作业制度和生产计划。

  ①设备中、小修计划,由车间主管设备负责人亲自主持编制,如期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核。

  ②编制程序:车间编报检修项目和备件计划申购表,报公司审核购进。

  (4)小修:一般间隔期较短,只是对设备局部修理。通常只更换和修复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机构配合零件的间隙等,因此恢复设备的工作能力和技术状况,保证设备能运转正常。

  (5)中修:一般间隔期1-3年,并包括小修内容,主要是对设备进行分解检查,更换或修整、校正设备的零部件和基准。主要精度达到工艺要求,基本上达到消除缺陷,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到下次检修。

  (6)非计划检修:因事故维修或操作使用不当,无计划修理均为非计划检修。

  (7)设备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都必须认真地积累各类技术资料,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对历次检修的主要技术数据调整变动,主要备件的变更、使用,磨损与损失、设备与备件的使用寿命,检修周期,检修后的检查,试运与验收图纸,更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等情况,认真做好分析记录。

  (8)设备检修完毕后,维修班长要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按月上报,供车间进行检查和技术状况分析。

  (9)中修计划编制依据,根据检修计划所规定的检修项目,检修规模,作为主要编制依据,与检修计划相互衔接,可以调整,但变动不要过大。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0

  一、岗位责任制

  该制度明确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在制定此制度时,要以电梯的安全运行管理为宗旨,将岗位人员在驾驶和维保电梯的当班期间应该做什么工作及达到的要求进行具体化、程序化。对电梯的日常检查、维保、定期检修以及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理的程序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所以,电梯的完好状态和使用管理都比较好。

  二、交接班制度

  对于多班运行的电梯岗位,应建立交接班制度,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交接的内容、方式和应履行的手续。应做到以下内容:

  1、交接班时,双方应在现场共同查看电梯的运行状态,清点工具,备件和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当面交接清楚,而不能以见面打招呼的方式进行交换。

  2、明确交接前后的.责任。通常,在双方交班人签字后再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处理。若正在交接事电梯出现故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但接班人员应积极配合。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3、在电梯出现故障时,如人员不够,已下班人员应在街道通知后尽快赶到现场共同处理。

  三、机房管理制度

  1、非岗位人员未经管理责同意不得进入机房

  2、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放在明显部位,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保证机房照明、通讯电话的完好,畅通。

  4、经常保持机房地面、墙面的清洁及门窗的完好,门锁钥匙不允许转借他人,机房内不允许放易燃易爆物品。

  5、保持室内温度5-40度范围内,可适当安装空调以满足。

  6、注意防水,防鼠的检查。

  7、注意电梯电源配电盘的日常检查,保证完好。

  8、保持通往机房的通道、楼梯间的畅通。

  四、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加强电梯的日常运行检查和预防性检查,防止突发事件,使电梯能安全,可靠地提供服务,应制订详细的操作性强的维修保养制度。在制订时,应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电梯使用的具体情况,将日常检查、周期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性保养和定期检修的具体内容、时间及要求,作出计划性安排,避开电梯使用的高峰期。

  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是建筑物中的大型重要设备之一,应对其技术资料建立专门的技术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妥善管理,以便备用。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1

  1、建立从安装、调试、验收,到运行、维护、保养、检测等各环节的档案,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

  2、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检测责任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3、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5、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每半年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6、认真做好设施、设备管理全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记录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设备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效率的高低是否稳定提高,关键看设备能否正常运转、安全运行,为此必须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为搞好各个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运行管理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电气仪表(及工量器具)的运行(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由各使用单位(人员)负责。

  重要设备(价格10万元/台以上,功率300KW以上)的投用与否由使用单位提出建议,设备部门复检,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设备管理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责任追究制,车间的每一个员工都要关心设备、维护保养好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发生设备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和三个对待(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未遂事故当已成事故对待;外单位事故当本单位事故对待)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2、设备维护保养

  设备是进行生产的物质基础,设备状况是否良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因素。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坚持合理的操作和及时的维护保养。包机、包修人员必须贯彻“维护为主,检修为辅”的原则,认真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贯彻设备谁使用谁负责维护、保养的原则。

  2)操作工在运转期内要精心使用和保养,保证安全运转,不发生任何故障和事故。

  3)维护工在所包的时间内不能因检修不及时或质量差引起故障和事故。

  4)在用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①日常保养:由操作工班前班后进行,每班不少于20分钟,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做好设备润滑和场地清洁。

  ②二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护工作必要的技术指导。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畅通油路,调查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

  ③三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参加,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零件,润滑系统清洁换油,对电气系统进行检查修理。

  5)合理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零部件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关键。操作工对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

  6)设备维护保养要坚持做到:

  ①清洁:设备无油污、无积尘。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运动面不脱油,场地房所周围无脏物。

  ②润滑:油枪(杯)齐全,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油位适当,油质适用,定期加油,合理润滑。

  ③整齐:工具、附件、成品堆放整齐。

  ④检查:紧固调整、防腐防漏,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⑤观测:经常对设备机件的磨损规律和消耗情况进行观察和测定,为检修提供实际资料。

  7)操作工和维修工对设备需进行日常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对观察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防止扩大,并填写运行检查记录。认真交接班,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1)日常检查内容:

  ①各种控制仪表的指数和波动范围。

  ②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准确程度。

  ③机械磨损件的温升,振动情况。

  ④传动减速装置与轴承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⑤各种连接紧固件是否紧固可靠。

  ⑥润滑和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⑦电气动力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2)季节性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①雷雨季节前搞好电气设备,高大建筑物防雷、防雨、接地装置电阻测定等。高压电气及电缆作预防性测试、整定试验。

  ②高温季节前落实设备的降温措施,架空线路松驰度等。

  ③寒冷季节前做好水、汽、油管线和露天设备的防冻保温工作。

  ④化冻季节前做好各种设备、管道、电杆基础塌陷、沉降预防工作。

  (3)操作工要严格按规程进行设备的起动、运行与停车,运行中及时巡回检查,且不超温、不超压、不超负荷,维修工要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巡检中将“看、摸、听、闻、查”做到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这是设备维护保养主要环节。

  3、设备检修

  设备的计划检修是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消除缺陷,防止设备事故,保持设备完好状况掌握生产主动权的主要措施,因此,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计划检修制度。

  1)日常计划检修

  (1)设备日常计划检修指设备的中、小修理。

  (2)严格执行设备计划检修制,应掌握检修内容,解决疑难,检修时要做到专人管理,合理安排、充分准备、及时检修,按检修的工艺标准和内容,保质保进度完成,不得影响生产,要不断提高检修技术水平,改善劳动组织、注意修旧利废,降低检修费用,厉行节约。

  (3)检修计划的编制要求,应根据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和保养过程中的结果,以及历史经验积累资料(包括零部件的使用寿命、磨损、检修周期等),并考虑作业制度和生产计划。

  ①设备中、小修计划,由车间主管设备负责人亲自主持编制,如期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核。

  ②编制程序:车间编报检修项目和备件计划申购表,报公司审核购进。

  (4)小修:一般间隔期较短,只是对设备局部修理。通常只更换和修复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机构配合零件的间隙等,因此恢复设备的工作能力和技术状况,保证设备能运转正常。

  (5)中修:一般间隔期1-3年,并包括小修内容,主要是对设备进行分解检查,更换或修整、校正设备的零部件和基准。主要精度达到工艺要求,基本上达到消除缺陷,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到下次检修。

  (6)非计划检修:因事故维修或操作使用不当,无计划修理均为非计划检修。

  (7)设备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都必须认真地积累各类技术资料,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对历次检修的主要技术数据调整变动,主要备件的变更、使用,磨损与损失、设备与备件的使用寿命,检修周期,检修后的检查,试运与验收图纸,更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等情况,认真做好分析记录。

  (8)设备检修完毕后,维修班长要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按月上报,供车间进行检查和技术状况分析。

  (9)中修计划编制依据,根据检修计划所规定的检修项目,检修规模,作为主要编制依据,与检修计划相互衔接,可以调整,但变动不要过大。

  为了维护机器设备的安全,延长其使用寿命,最大限度的为档案现代化管理服务,特制定以下要求:

  一、初次使用机器设备之前,要先了解机器的性能,通读使用说明。

  二、机器设备由专人负责,机房钥匙由专人管理。

  三、使用机器设备要填写使用机器设备登记表。写清楚所使用机器设备的名称、时间、用途及使用时机器有无异常现象。

  四、机器设备出现故障要报告有关领导,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如自己随意处理后果自负。

  五、为了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复印纸张由专人负责管理,各科室需要复印时,须经局领导批准,复印后经办人签字。

  六、在维护设备安全的基础上,鼓励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认真钻研微机的使用技术,积极开展工作,欢迎研制、开发适合我馆工作需要的软件程序。

  七、机器设备经常进行维修和保养,定期擦拭,保证机器设备的清洁、完好、安全。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2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必须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二、设备科应对设备每月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各的例行保养,一级保养工作由操作人员援照保养规程独立完成。二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按保养规程共同完成。并在履历书保养表上做好记录。三级保养工作应由主管人员下达任务单,维修人员按保养规程认真完成后填写验收单,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设备运行至大修时,应由主管部门下达任务单,填写申请表。设备大修申请表经公司生产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大修工作,工作中精心拆卸,精心安装,确保维修质量,认真填写保养验收单和使用材料明细表,经公司生产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凡到外部进行检修或加工制作酌设备,必须经过技术人员鉴定。外修费较高,精确度要求较高的`检修项目应签订检修协议。

  六、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经效验、检修并做好记录。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3

  (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工区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它向人们提供各个过程的具体情况,也是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更新报废的根据。通过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可以使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其技术状况,了解和掌握运行规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种设备,从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种设备事故。

  (二)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制度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工区应持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疫所)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等,到指挥部生产安全部注册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应将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内安全使用。

  (三)特种设备报废制度

  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工区必须到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四)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是确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因各种原因会产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许的缺陷逐步扩大,产生事故隐患。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缺陷,以便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及自身结构特点,在有关特种设备的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如电梯为1年、起重机械为2年等。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4

  1、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空压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2、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部门备案。

  5、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6、各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矿机电科。

  7、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5

  一、设备器材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器材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二、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井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管理,负责全公司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选型、购置、厂家选定、建议计划、调拔、发放、更新、报废、大型设备的图纸、资料及技术档案的管理及设备的平衡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的帐、卡、物、牌板管理,设备的三率达到上级规定的指标。

  三、加强设备日常性检查、维护及修理,加强安全保护装臵使用与维护,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期限检查、试验,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动作灵敏可靠。机电科、安监科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四、设备实行包机制,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维护、检修人员,负责每天对所分片包干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现场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并作好各种记录。

  五、操作人员或值班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班前及班中检查、维护,严禁空检、漏检。

  六、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矿山企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矿山企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及规定的周期对分片包干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严禁不完好设备投入运行。

  七、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八、因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的,设备损坏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九、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具体执行下列制度:

  (一)设备管理制度

  1、机电科为公司机电设备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1)贯彻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的要求,落实企业经营方针目标对设备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和考核指标;

  (2)负责本单位设备的调研、规划、选型、使用、维护、大修、制定计划、调拨、报废,并参与设备的检验和安装调试工作;

  (3)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

  (4)按时编报设备报表。

  2、设备使用单位要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做到资料、图纸、台帐齐全,管理到位。

  3、负责编制增臵设备计划。

  4、设备使用实行专职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

  5、严格贯彻执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6、执行设备管理奖罚:

  (1)出现事故时对积极抢救设备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2)发现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3)由于违章、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者给予罚款。

  (二)配件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配件统一由机电队电钳班根据公司机电科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配件购置计划,报机电科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审批后领用和保管。

  2、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3、配件由公司供应科统一购置,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4、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机电科出大修费用。

  5、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检修单位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

  6、机电设备零配件的更换原则上交旧领新,各单位更换下的配件应统一交公司供应科,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科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公司统一进行处理。

  7、编制配件计划要深入了解生产任务,了解设备检修和设备更新计划,了解设备的使用台数和技术状态,切实掌握配件的库存数和配件的消耗规律。

  8、配件分配要本着年计划、季平衡、月分配的原则。年计划结合生产需要,提出下月需要计划,并填报申请,写明主机名称、图号、规格、数量等。自制配件,提供图纸一式三份。

  9、抓好配件的定额管理,特别是对用量多,价格高,易损坏丢失的配件,必须制定消耗定额。每年年初,按公司下达的定额指标,严格定额管理。

  10、供应科要备有日常生产中需要的易损配件,做到三定一有(定指标、定品种、定数量;有专人保管)不占用储备资金。

  11、配件储备资金,由配件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核定,下达资金落实到库。配件储备期,进口配件不超过两年,外委加工的配件不超过一年,自制配件不超过六个月,机修厂自制加工的必保件,根据全公司设备的使用、检修等实际情况,制定出必保件的库存储备量,摸清自制配件的消耗规律,不得低于库存储备的下限,保证生产需要。

  12、对于加工周期较长,占用资金较多,不易损耗的大型关键性配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保存特种配件。

  13、严格执行配件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对质量不合格、数量不够、交货期不符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4、做好回收复用配件的统计工作。修复的旧件重量,按原重量计算,价值按原值的50%计算。修复的旧件要单独建帐,不纳入库存和消耗资金。

  15、对于因主机淘汰、粗制滥造、质量低劣、损坏变质确实失去使用价值的配件,每年按时申请报废。

  16、企划科根据年初制定的内部经营考核实施方案逐月对各单位配件消耗情况进行审核,并给予相应的奖罚。

  (三)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入库必须认真填写材料入库登记薄,必须写清材料名称、规格、价格、发货单位、地点、购货人名。当地进货当天当面验收完毕,外地进货,应码放到待检区,三日内验收完毕。根据验收情况做好验收记录,写清质量情况,查清数量,存好材料。

  2、验收后认真填好入库单,字迹必须清楚,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必须写清,入库单必须有采购员、保管员、供应科负责人签章。否则,财务科不予报帐。

  3、用料单位认真填写领料单,写清名称、规格、数量、时间、使用项目,经供应科负责人签章后方可生效。

  4、必须执行交旧领新的制度,领料单必须有收旧人员盖章,否则不予发放。

  5、保管人员必须审查领料单,按审批的规格、数量发给,决不允许克扣。

  6、每月按时做出消耗、收支、库存报表,领料单分类整理,送交统计员。

  7、材料入库后,将材料码放整齐。露天码放的大型材料如钢材、胶带、电缆等要上有盖,下有垫放好,严防日晒雨淋。

  8、各种材料必须有材料卡,帐、卡、物要相符。

  9、库房必须保持清洁卫生,货架无灰尘,地面无垃圾积水。仪表、测量器具、轴承等精密器材,必须有防潮、防锈措施。库房要有防火、防盗设施,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房。

  (四)设备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

  2、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内容是指:设备日常的运转状况、响声和润滑情况,以及安全保护装臵是否正常使用,对这些项目所进行的检查和有计划的预防性修理。

  3、设备维护人员必须注意以下各点:

  (1)只有在设备完全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运转。

  (2)设备检修后启动时,需注意设备各部件是否正常。

  (3)定期清除设备内外部的.灰尘、污垢及水杂质,防止锈蚀;

  (4)对设备的修理禁止在运转中进行。

  4、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1)当班负责必须每天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为检修做好第一资料。

  (2)班组长和技术人员每周进行一至两次的定期检查(结合小修)。对于电气、动力设备可按指示仪表(电流表、功率表、压力表、温度表等)的读数确定是否符合规定,对于机械设备则应注意紧固件是否松动,机件、机体是否震动,响声是否异常,查部件的温度以及关键部位有无裂缝等。 (3)每隔半年对机器进行一次大检查与修理队长、技术员、包机人员全部参加,检修内容是更换某些部件、润滑油脂,配电部分做细致的检查调整。

  (4)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队长、技术员安检部门对隐蔽部位、基础等作详细检查,认真做好记录,为检修时提供参考。

  5、维护保养人员的配备和要求:

  (1)机房每天必须有两名专职的机电维护人员,协同值班人员做好维护工作。

  (2)维护人员必须要求业务技术精,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3)协同值班人员对备用设备每月做运行操作,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4)要认真做好以上各种记录。

  (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巡回检查由包机人员和值班人员按巡回检查路线认真执行。

  2、交接班时,由交班人员填写巡回检查记录,接班后每两小时(配电每小时)进行巡回检查一次,并填写定期巡回检查记录。

  3、填写记录时要详细填写检查情况,有数据的应如实记录有关数据。

  4、巡回检查记录应装订成册,并保存两年。

  5、在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除认真填写记录外,应立即组织处理,重大问题应请示上级处理。

  (六)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1、全公司所有机电设备必须专人负责,负责人变更时必须经矿机电业务部门同意。

  2、三班运转时实行圆班包机,做到小班分片,责任到人。集中控制的设备,应配专职维修工,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

  3、包机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安全使用,正确操作。

  4、包机人员应认真维护保养所负责的设备,维护保养的方法和质量必须符合操作工艺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5、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及时填写记录,包机组必须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半年检、年检制度。由于包机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检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各单位领用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该设备必须具备煤矿防爆专用标志,方可领用该设备,否则不能领用。

  2、各单位安装的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入井前,必须由检修单位、使用单位、机电科三方人员进行防爆性能能检查验收,防爆性能符合要求后,由机电科出示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3、各单位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必须按照安装规定、接线工艺、防爆性能规定要求进行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杜绝失爆,杜绝不完好设备出现。

  4、各单位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

  5、各单位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投入运行前,必须由机电科、调度室、生产科、安监科和机电管理人员,使用单位到现场进行接线工艺、防爆性能、完好状况等检查验收,验收达到有关标准规定合格后,开具验收报告单,方可投入使用。

  6、验收人员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验收时,必须坚持标准,认真把关,达到标准开具报告单,有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该设备不准投入运行。

  (八)新购设备或检修后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1、新购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验收,并认真填写好《设备到货验收记录》;检修后的设备由检修设备验收人、检修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验收并填好竣工验收单。

  2、新购设备或检修后设备严格按照“检修质量标准”和“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设备可投入使用或入库存放,并做好标识,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隔离存放。

  3、大型固定设备的修理要有专项安全措施,检修完后要按规定进行设备的空、轻、重、负载运转试验。

  4、检修后的设备有条件时,可及时进行技术测定。测定其工作能力、精度等应达到出厂要求。

  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仔细地检查,机械部分和电器操作系统应灵敏可靠;油质、油量应符合技术要求,润滑状态良好等。

  6、对检修后的设备严格检查各种安全装臵和必要的附件是否配备齐全,是否有详细的修理技术文件。

  7、外观检查,坚固螺栓是否牢固可靠,外壳喷漆质量完好,无缺陷。

  8、对于各种原因检修后仍难达到出厂标准的设备或经两次以上修理的老旧设备、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原设备本身的严重缺陷,经主管部门鉴定后,可适当放宽验收使用标准。

  9、设备检修涉及的土建、受压容器,高压电器等检查验收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10、修理后的设备,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进行事故追查,查明原因后,属检修单位责任应由检修单位再修理,其发生的费用由检修单位负责。

  11、矿井专用设备无“煤安”标志不得验收。

  (九)设备修理费用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设备修理费的管理考核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并合理的使用设备检修费用,杜绝不合理的费用支出,降低煤矿生产成本,特制定《鑫鑫煤业公司设备修理费管理办法》,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1、机电科根据矿下达的年度大修费用指标,结合全矿设备的使用情况,每月下达各区队设备检修计划指标。

  2、各区队根据机电科下达的费用指标做设备检修材料计划,并且材料计划上报机电科、战略科、供应站及机电矿长等相关部门审批完毕后方按照计划领用材料进行检修任务。

  3、机电科每月必须按照下达的检修任务对相关区队进行检修项目的跟踪复查,严禁各区队将设备修理费挪作它用。

  4、各区队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检修任务,没有完成检修任务或完成检修任务而检修质量不过关因此节省检修费用的区队,按照50%的罚款处理。完成检修任务而造成超支检修费用的,按照100%的罚款处理。

  5、日常检修(小修)的费用均由设备使用单位自己承担,确属自身无能力承担的昂贵零配件,可按“设备配件使用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的程序向机电科申办。

  6、待修设备大、中、小修的定性必须严格按照检修项目划分中的原则,由机电科牵头,使用单位和检修单位参加共同进行现场鉴定,凡属于小修范围内的设备进场修理,其修理的人工费、管理费、配件、材料费均由使用单位承担,凡鉴定时发现设备缺零配件或有意替换损坏件时,检修所填加新件的费用均由使用单位承担,且对拆卸设备零配件的行为按照配件金额的100%进行罚款。

  7、一般检修(中修)和大修均由机电科根据设备动态和使用单位申报编制的检修计划,申报矿有关领导以作业计划下发有关单位执行。

  8、一般检修(中修)和大修费用均由机电科管理,由检修单位根据检修计划编制配件计划报机电科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供应科采购。机电科要严格检修计划的完成考核工作,按照计划,少完成一台(件),罚检修单位100—300元,(影响生产时按承包合同执行)。大修设备当月超计划完成一台(件)可奖励50元。凡因检修配件而影响计划的完成,检修单位可根据申报配件计划的时间和要求反馈供应科。

  9、新购置或大修后使用的设备或零部件,自安装使用起三天内,因质量问题造成设备不能使用的或损坏的责任由机电队负责,使用时间超过三天的责任由使用单位负责。

  10、所有损坏设备部件的罚款应由企管科和财务科每月按矿考评结果转入设备大、中修理费,以补设备的维修费。

  11、设备配件实行交旧领新制,检修设备更换下来的配件材料,配件领用单位必须收回交供应科,供应科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收回的配件供应科要妥善保管,需要处理时,按相应制度执行。

  12、各区队领取大(中)修配件或生产单位领取的配件金额超过500元的,必须由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发放领料单和内部银行支票,然后才能到供应科领取相应的配件。

  (十)机电设备配件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使配件管理科学化、系统化、合理化,有效使用配件资金,控制配件费用指标,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全年设备配件费用,通过全年经营计划测算下达,由矿机电科集中控制。

  2、各配件使用单位,每月20日前根据下月设备维修使用需要,将配件计划报矿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站采购,计划必须准确,否则不予落实。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3、各单位使用矿集中费时,需将使用的预备部位,规格型号,件数标注清楚,如因意外或计划外的急需配件,要有事故原因,矿按性质分配其配件费。

  4、配件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配件的使用情况,保证各类易损失件的库存和配件质量,防止积压,保证配件的及时准确供应。

  5、配件领取实行交旧领新,供应站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当月领用配件,必须限期交旧,否则给予罚款处理。各单位更换下的配件应统一交矿供应站,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站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矿上统一进行处理。

  6、供应站将交回的旧件设专门库房管理,由专人建帐立卡,便于修复使用。机电科会同配件使用单位对交回的旧配件进行鉴定,对于能够修复的配件,通过计划下达给机电队,进行修复,同时月底负责修理费的结算,对于无法修复的配件实行报废处理。

  7、机电队设专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好的配件交机电科验收后,统一保管,统一发放。

  8、修旧利废的配件出库,按照配件出库手续办理,价格按照矿校定价格出库。

  9、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配件统一由机电队电钳班根据矿机电科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配件购置计划,报机电科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供应站审批后领用和保管;

  10、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11、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机电科出大修理费;

  12、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科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

  (十一)设备备品、备件、配件出入库领用审批制度 为了使备品、备件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有效、合理使用设备设备,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全年设备配件费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下达指标,并结合公司09年经营指标,按计划使用,由公司机电科集中控制。

  2、备品备件数量及金额必须根据合同、技术协议及设备总金额的百分数进行清点验收,并建立设备备品备件台帐(备品备件台帐必须有型号、单价、数量、到货时间及金额等),随机赠送的备品备件如果合同未标明价格的,按照验收日市场价格进行验收,并由机电科控制。

  3、各基层单位使用配件,必须在每月10日前根据下月设备维修使用需要,将配件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站进行采购,计划必须准确,否则不予落实。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4、备品备件或配件到货验收,验收人员必须职责明确,严格把关,出入库手续必须齐全,且台帐清晰,存放地点必须做到卫生洁净,严禁露天存放。价值较大的备品备件或配件必须有专库、专柜存放,并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沙、防雨、防腐、防火等措施。

  5、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备品备件及配件的规格型号、性能及存放地点,出入库必须手续齐全且有记录。还必须做到备品备件及配件入库多少,出库多少,还剩多少等情况,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在遇到设备损坏等紧急情况时,保证第一时间将备品备件或配件送到使用现场。

  6、各单位在领用备品备件或配件时,必须使用领料单,领料单必须写明品名、规格型号,标明用途和使用地点,数量一律大写,不得涂改。备品备件领料单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无签字审核的一律无效,配件配件管理人员杜绝发放。发现有不正当涂改领料单或无签字发放备品配件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7、备品、配件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配件的使用情况,保证各类易损失件的库存和配件质量,防止积压,保证配件的及时准确供应。

  8、备品、配件领取实行交旧领新,供应站和备品备件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当月领用配件,必须限期交旧,否则给予罚款处理。各单位更换下的备品配件应统一交矿供应站,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站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公司上报集团废旧物资处臵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9、供应站将交回的旧件设专门库房管理,由专人建帐立卡,便于修复使用。机电科会同配件使用单位对交回的旧配件进行鉴定,对于能够修复的配件,通过计划下达给机电队,进行修复,同时月底负责修理费的结算,对于无法修复的配件全部归集到废品库。

  10、机电队设专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好的配件交机电科验收后,统一保管,统一发放。

  11、修旧利废的配件出库,按照配件出库手续办理,价格按照公司校定价格出库。

  12、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备件、配件统一由机电队电钳班根据公司机电科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备品、配件领用计划,报机电科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供应站审批后领用和保管;

  13、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14、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备品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备品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机电科出大修理费;

  15、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科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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