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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9篇【精品】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1
1、职工上、下班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学生休息。
2、职工宿舍晚上九点之前熄灯,深夜不得外出或晚归。
3、保持楼道、房间清洁,不得随意扔垃圾、杂物、随意吐痰等。
4、宿舍内不得从事赌博、打架、吵架、着装得体,不得做有碍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职工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师除外)
6、职工一律不准乱拉、私接电线、插座、有线电视、电脑等,如需带电器设备需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7、看电视、手机充电一律插在宿舍大厅的插座上,必须有人看管。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水壶、电炉、热得快等。
9、插座前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严禁任何时间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炊具,严禁点蜡烛。
11、各宿舍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按照规定给予罚款50元,其中违反第8、第10条罚款10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2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把房间钥匙交回总务处,并在当天内搬离学校宿舍。
4、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5、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6、宿舍内的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损坏需维修时由学校承担费用,非正常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
7、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不准在宿舍内乱接线路,以免发生火灾,后果自负。
8、所有教职工不得使用电炉、电磁炉、电饭煲、液化气、酒精炉等灶具在宿舍内做饭,如果发现将代管灶具,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9、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墙廊内外乱贴、乱划,更不能将垃圾放在宿舍走廊内。
10、宿舍内不准进行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安宁行为,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包容、友好、和谐。
11、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
12、任何教职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同意,报总务处备案。
13、教职工亲属或朋友到校探访必须在门卫处登记,晚上十点前离开学校。
14、本制度归总务处负责解释,自今日起执行。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3
1、各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对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随意调动。
2、教师不得随意让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员在校住宿,也不得带学生在校住宿。
3、教师宿舍必须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摆放整齐,门窗干净,宿舍周围(走廊卫生干净)。
4、教师宿舍必须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5、教师将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时,请及时将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6、教师住在学校要统一维护校舍的卫生以及舍校的财产安全。 7、教师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不得发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阳台等处高空乱抛物,一经发现将取消本周评比资格。
9、宿舍走廊、楼梯、其它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有垃圾及时提放于一楼垃圾桶内。
10、各楼层走廊卫生,由各层宿舍人员负责,保证门前无积水无垃圾。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4
随着住校教师的增多,为规范管理,确保住校教师的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食堂。住校教师就餐时,请王良发师傅如实登记,工作日每餐按3元计,按月统计缴费。如不就餐,必须提前跟食堂说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费,否则按就餐计算费用。筏作日不计,学校予以补贴柴米油盐等。就餐结束后,应将食堂收拾干净,餐具有序放置,出门及时落锁,做到谁开锁,谁负责。这里特别强调:住校教师要自觉爱护公物,食堂内水电设施以及型电器的非正常损坏,由操作人承担全部责任。非食堂工作人员请勿使用型电器。
2、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滞留在宿舍内。
3、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功率电器。对严重违安全用电规定,经劝告不改者,学校将取消用电资格。同时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电量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有个人缴纳。
4、宿舍内不准烧、烤食物,不准将液化气罐移到宿舍内使用,违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5、对亲属、朋友来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须到总务处登记,未经准许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内组织或从事打牌赌博活动。
6、节约用水、用电,不准在无人看管下用水。学校卫生间除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9点前洗浴完毕,随手关闭电源电灯。
7、注意公共卫生,禁止乱掷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8、文明住宿,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同事之间互助、互让、互谅。
9、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护校园内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服从学校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不以在校居住为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确有需要配备学校校门钥匙的,需向学校申请领取,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谁领用,谁负责,开门及时落锁,由于没有及时锁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开门者负责!调离学校前要及时归还所有公共物品,各类钥匙,不准私自交接。对违上述守则并造成事故者,除取消在校内住宿资格外,本人将承担所有责任。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5
一、入住条件:
学校招聘的外省市教师;本市或本区路途较远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教职工一旦获准入住教师宿舍,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学校总务处的统一管理下,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总务部门统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个,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总务处汇报后再由学校总务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其他学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1)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
(2)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教师宿舍楼内的电视机、固定电话机、淋浴等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楼外,违者后果自负。
(4)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条例,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入住者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入住教师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楼内做饭要听从学校统一安排,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教师宿舍内除正常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教师宿舍应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时熄灯就寝。不无休止地使用学校电器设施。
9、健全教师宿舍“室长”管理制度,制订室长管理职责。室长从入住教师中推荐产生。并实行“总务处宿舍管理负责人——室长——入住教师”管理体系。
10、总务处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11、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政教处、总务处、室长组成检查小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打分。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6
宿舍管理机构
第一条教师宿舍由教师共同选出的宿舍长何淑平管理,教师宿舍长由园领导、后勤办统一管理。
第二条宿舍长直接领导各室,负责宿舍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宿舍长的领导及安排。
第三条宿舍长职责
一、安排并监督住宿人员轮值宿舍卫生,确保宿舍整洁;
二、及时传达、组织落实园务制订的各项宿舍管理信息和指示;
三、及时搜集、反馈宿舍员工动态、意见;
四、及时报修宿舍损坏设施(如电热水器、洗衣机、电视机、风扇、空调);
五、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及时通知园务处理:
1、宿舍内有不法行为:如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扑克牌)斗殴及酗酒等;
2、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如电热水器、洗衣机、电视机、风扇、空调);
3、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如超过晚上22:00后大声喧哗、看电视等影响她人休息者。)
第三章宿舍卫生管理
一、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饮料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二、教师宿舍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广州市荔湾区海龙生态幼儿园
1、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
2、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宿舍长全面安排及监督。
三、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保证门、玻璃及窗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2)地面拖扫干净,包括沙发、床底地面;
(3)宿舍门口不得有垃圾、积水,每天必须清倒门口垃圾。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面、柜内、书架和床上行李等物品要摆放整齐;
(2)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3)鞋子、衣物的摆放要整齐。
3、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并及时清倒。
4、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蜡烛;
(2)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四、寝室卫生每周五检查。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规范教职工居住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宿舍是学校为教职工提供的用于居住、工作和休息的场所,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宿舍,适用于所有居住在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教职工和其家属。
第四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服务原则,注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常居住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宿舍管理机构,明确宿舍管理的职责、权责。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章宿舍分配和使用
第七条、学校应依据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调配和配置教职工宿舍。
第八条、教职工宿舍的分配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开”。
第九条、教职工宿舍属于学校财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或转租教职工宿舍。
第十条、教职工宿舍分为公寓式和独立式两种形式。公寓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规定条件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其家属;独立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工作职务和工龄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给教职工。
第十一条、教职工宿舍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与教职工的工作合同期限相同或者与其在校工作期限相当,并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通知教职工续租或搬离。
第十二条、教职工宿舍的转租、转让、出租、违规转让等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教职工宿舍的入住和退宿手续由宿舍管理机构负责,教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明、身份证明等。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宿舍管理机构和住宿辅导员是教职工宿舍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宿舍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住宿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宿舍管理机构要建立日常值班制度,保证全天候的管理服务。同时,要加强宿舍巡查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和违法乱纪行为。禁止使用非法电器、明火或者危险物品。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养宠物。
第十七条、教职工宿舍的卫生管理是每个教职工的共同责任,每人都应保持宿舍内外的清洁卫生。宿舍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宿舍卫生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宿舍进行督促整改。
第十八条、教职工宿舍的.物品摆放应整齐有序,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第十九条、教职工宿舍的大门、窗户和水、电、气阀门等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状态,禁止损坏和私自修改。
第二十条、教职工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对于故障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宿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电气设备、用电情况、防火设施、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宿舍要配备烟感、燃气感、漏水感、温度感等安全设备,确保宿舍内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要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搬离宿舍等处理措施。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于积极参与宿舍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协助解决宿舍问题的教职工,可以给予奖励。奖励措施包括表扬、奖金、晋级、荣誉称号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适用范围包括现有教职工宿舍和新建教职工宿舍。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宿舍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教职工对该制度的了解和遵守。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以学校教职工宿舍的实际情况为依据,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公布实施。
本管理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以上为《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内容,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规范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宿舍的管理水平和居住舒适度,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和师资队伍素质。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8
一、住宿制度
1、入住教师有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房间、床位。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住宿教师不准擅自调换房间。
2、教师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晚9:00后值班教师负责锁上周庄房大门。(如果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管理委·员会告知,否则后果自负。)
3、住宿教师若提供钥匙给非住宿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有失窃现象、追究当事人责任。
4、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5、严禁将周转房的物品带出学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周转房会不定期的对周庄房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6、为保证教师正常休息,晚9:00以后到次日5:00以前,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影响正常休息的'活动,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教师严禁在自己寝室以外吸烟,违者罚款处理。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大声喧哗。
9、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不准私自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做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时,要立刻通知管委会。
10、严禁在周庄房内以任何形式或借口饮酒,发现一次立即搬离周转房。外来人员进入宿舍,须征得管委会的同意,不听劝阻者,宿舍内所有人员有义务设法消除潜在隐患。
二、卫生管理
1、住宿教师应该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保持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各层楼卫生。
2、寝室内教师要做到:被褥等物品统一摆放整齐,地面干净,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给人以舒适温馨的感觉。
3、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便桶内和抛出窗外。
4、各楼层值日教师要做到每天早7:00之前把走廊清扫一遍。
5、发现哪一个寝室乱、赃、有异味。令其定期整改,否则搬离周转房。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9
一、住宿安排原则
1.教职员工需到XX校区上课或办公的均可提出住宿申请。
2.临住宿舍的床位和床上用品实行公用原则,由XX校区综合办公室统一配置。
二、住宿办理程序
住宿申请人需于学期初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领取房间钥匙。如住宿时间有变更,须及时办理变更申请手续。学期结束后应及时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并归还房间钥匙。
三、住宿守则
1.教职工要按申请指定的床位入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2.住宿期间要保持房内卫生清洁,不得随地丢果皮、纸巾、烟头等垃圾。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打扰别人。
3.不得私自将临住宿舍内的`床上用品带走或锁进衣柜。
4.临住教职工宿舍实行“本人申请,本人入住”的原则,不允许将临住房间的床位转让给他人入住,也不得随意带其他人入住。
四、安全守则
1.离开宿舍须关掉光管、风扇等电器(热水器可在周末再关掉)。
2.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舍内。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3.离开宿舍须关好门窗,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丢失宿舍钥匙需赔偿10元。
5.丢失或损坏宿舍内公用物品需按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