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仓库的管理制度

仓库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01 09:36:45 制度

(实用)仓库的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仓库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仓库的管理制度

仓库的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储存各类化学气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化学品的仓库。

  三、职责危险品库设专职仓库管理员,仓库管理员应进行培训,除了具备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在危险品仓库进行专门培训,还应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并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办法和自救措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程序

  1.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双人双锁”规定,即危险化学品仓库钥匙必须专人两人保管,保管人员一人设指纹,一人配钥匙,凡进入危化品仓库工作时,必须双方保管员同时到达方可开启、关闭库门,保管员必须妥善保管钥匙,随身携带。

  2.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入库物品是否与计划品种相符,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有效,包装有无破损和泄露,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入库后液体化学品要配置二次容器,防止意外泄漏,储存时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包括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及时调整。

  3.入库时要严格划分区域摆放,有相应标识牌,不得乱放。对入库的液体桶装(重量不超过15KG)危险化学品,叠放高度不得超过3桶;入库的固体危险化学品,叠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米,以防倾倒造成泄漏等事故。

  4.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装卸高毒类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面具,防护手套;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等。

  5.仓库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台账。领用时由各班组长根据当班生产实际用量填写领料单,经主管负责人签批后由专人领取搬运,仓库管理员要认真做好登记,并向领用人说明危化品搬运使用要求。

  6.危险化学品库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化学品库管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提供或领取化学品时,应通过库管员,严禁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擅自进入化学品库。

  7.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及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及清扫,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8.禁止在化学危险品仓库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露和渗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照明及开关采用防爆型电器,并定期检查并确保器材的有效可靠。

仓库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仓库建筑

  第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

  第二条仓库、货场、生活区、维修工房必须分开布置。

  第三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储存易燃物品仓库地面,应当采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库区的加工间和仓库管理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仓库隔开。

  第六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七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并请有资质的管理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储存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和消防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第三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四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五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第六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条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八条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九条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第十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仓库、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安环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环部派信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管理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应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员,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进入工作现场。

  第十二条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第十三条在仓库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杂物。

  第十四条库区和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仓库院内,仓库,严禁吸烟。油库、炸药库院内,严禁开手机和带静电物品进入库区。

  第十六条认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发挥技防监视器的作用。并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装运管理

  第一条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二条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仓库。

  第三条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第四条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五条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仓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六条仓库、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第三条各类仓库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仓库外,引进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仓库通道的上方,与物资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房顶架电线。

  第四条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第五条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安环科和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第六条每个仓库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仓库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七条在库区及仓库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第八条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第五章火源管理

  第一条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第二条门卫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可燃材料隔开。(公司应没有火炉)

  第三条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第四条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六章消防设施

  第一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第二条仓库、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条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条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仓库的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的物资财产的入库、仓储、出库的正常控制和有序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仓库的管理。

  3.仓库管理任务:

  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合理设置库存,合理运用仓库空间,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费用

  4.物资验收入库:

  4.1生产用原料,外购,外协件,凭检验合格的方可入库。注:供应商送货车或者公司提货车(自提货物)到厂区后,应及时将《送货单》呈交相关仓管员,由仓管员安排在指定的待检区。货卸至指定待验区后,仓管员及时挂待验标识(尤其注意同种物料是多家供应商提供的,必须做好标示及分开放置),并检查货物的外包装及小包装的合格标识填写是否明确、规范(合格标识内容至少包括采购单号、品名、规格、数量、日期),标识不规范的要求供应商∶重新填写,供应商不配合或自提货物由仓管员通知相应采购员处理。

  4.2工、量、具、设备备品、其他易耗品,凭批准的请购单,购货发票入库。

  4.3物资入库,仓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一致后,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

  4.4无,无批准的请购单,无发票、数量、规格型号、事物与发票不符的仓管员应拒绝入库。

  4.5各仓入库后单据及时交统计(ERP录入员)做账。

  5.货物储存管理:

  5.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该按物资的、属性、特点、用途、类别等设置,划分区域。较重物资要落地堆放(放置在栈板上);小件或轻型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品种类别堆放,上架的物料应分类放置定位。

  5.2物资堆放原则:重物堆放层数最高不超过4层,成品可根据实际情况码放,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清洁齐整,做到帐卡物一至。

  5.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客供)物资以及设备、容器和工、量、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做到人各有责,物个有主,事事有人管。库存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仓管员应及时报告仓库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职责,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允许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采取发生赢时多送,亏时扣克的违纪做法。

  5.4仓管员应掌握物资的自然属性、储存和保管的'常识,加强保管措施,不使公司物资受到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空地上要有回旋余地。

  5.5仓库严格遵守保卫制度,严禁非仓库人员擅自入库拿去物料。仓库严禁烟火,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消防知识。

  5.6仓管员应按规定定期盘点仓库的物资。

  6.物资的出库:

  6.1各仓按推陈出新、先进先出,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料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料失效、霉变、锈蚀、差错等损失,仓管员要承担责任。

  6.2机辅料的领用凭部门主管审批后的领料单发料。

  6.3未办理领用手续或手续不符和要求仓管员拒绝发料,发料时与交接人办理好手续,当面点清数量,防止差错出门。

【仓库的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仓库管理制度(精选)07-14

仓库管理制度(经典)07-21

【精选】仓库管理制度07-05

仓库管理制度[精选]07-06

[精选]仓库管理制度07-06

(精选)仓库管理制度07-09

(精选)仓库管理制度07-09

仓库管理制度(精选)07-09

仓库管理制度07-18

仓库管理制度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