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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时间:2023-10-30 11:51:32 制度 我要投稿

【合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合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1、参加生产运营体系的规划与建设,并负责组织落实;

  2、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制(修)订、执行督导与检查改善;

  3、负责生产运营指标制定、重点工作方案统筹,分解、跟踪与评价改进;

  4、负责组织生产力量规划与调整、资源配置、产能瓶颈分析与优化;

  5、负责场地、人员、设备等生产资源的`统筹规划、调整;

  6、负责制造成本掌握,制定并跟踪落实生产过程降本增效工作方案;

  7、负责生产数据库的建立,开展系统性分析运用;

  8、负责重大订单产供销、区域工厂产能联动与协调;

  9、负责生产管理人才队伍的资格认证制度并组织落实培育方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的前提,质量是企业的命脉,为了更好地把安全生产、质量和产量搞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企业收入,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各班组人员当班时不准喝酒,违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要负全部责任。

  二、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采石工人上山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违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后果的班表和当事人承担责任。

  三、破碎班表必须带领班组成员,包括(翻斗车司机,铲车司机,勾车司机)保证安全,抓好质量,如因失职而生产不合格石料,视情节给予班表和当事人处罚。

  四、各班长必须尽职尽责,领导班组成员保养维护好机器设备,如失职或操作错误造成设备损坏而影响生产的,对班表和操作者给予罚款。

 五、全体员工爱厂如家,如故意破坏设备及使用工具或偷盗者,除给予重罚外,情节严重的'要开除追究法律责任。

  六、当班人员不准睡觉,不得远离生产现场,一经发现处以50-100罚款。

  七、生产班长必须投放好电容柜,熟练使用电容的投放量,不得有漏投现象,以免造成无功电费增高。

  八、生产期间不准有开空车现象,铲车,翻斗车,勾机在不工作时熄火停车,如有违反给予罚款。

  九、如有辞职不干者,必须提前十五天向场方提出申请,场方安排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场,如有违反者,场方将不予结算剩余工资。

  十、为了生产安全顺利进行,遵守长班时间,禁止迟到早退,有事提前请假,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望广大人员认真遵守上述规定。

石场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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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为了更好地有利于安全生产,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提高生产效益,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吊机工是一项特殊的工作行业,所以上岗操作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码头工作人员一律不许操作。

  二、操作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胶鞋)并督促清仓工的安全措施。服从码头负责人规定的.规章制度要求。

  三、吊机在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机器各个部位的紧固度,输送皮带的松紧度,输送架子是否牢固,用电线路必须用电缆线,接头必须绝缘。

  四、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如晚上加班,必须有充足的睡眠,第二天才有更好的精力投入工作。

  五、认真做好接班制度,发现机械有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于抢修,发挥机械最佳工作状态,记好工作台帐。

  六、对船户要求吊紧缆绳,注意清仓时仓内人员的安全,特别是仓内有人的操作要小心谨慎。

  七、防止货物泼洒,堆放整齐,界限清楚,杜绝浪费,对负责。

  八、吊机工和码头工作制度一切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安全生产考核。

  6、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8)拆除、爆破作业。

  3、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总会计师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技术质量科长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五一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修定。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财务审计科长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确认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办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和工程项目意外伤害保险。

  5、根据设计要求评估项目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资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资金参考信息。

  七、安全科长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动工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7、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10、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八、生产经营科长

  1、协助主管经理编制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措施,召开有关生产经营会,解决施工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2、负责工程投标具体工作,协助联系工程活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和要求,随时掌握各项施工进展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政策的规定,负责工程预决算工作,确保工程预决算的质量及各项费用准确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日常检查落实,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抓兑现。

  5、负责各项工程图纸预算,图纸会审,施工中的变更通知,质量检记录等各项施工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九、办公室主任

  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加强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检查人员。

  4、组织对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有关的学习,要安排安全生产的学习。

  6、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7、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8、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9、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10、对冬季取暖火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11、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十、项目经理:

  1、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积极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3、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索取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并领导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4、开工前组织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5、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工程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6、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7、开工前组织编制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4)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7>起重吊装作业。(5)冬、雨季施工方案。

  4、负责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6、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7、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三、质检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十四、安全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3、审查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符合公司要求。

  4、认真做好对新入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必须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情况存入管理档案。

  5、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预案、协议,编制较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1)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2)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式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3)起重吊装作业;(4)大型脚手架搭、拆;(5)模板工程。负责与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方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同时作业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6、认真做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具及物料升降机)的安装、检查与验收。

  7、认真做好公司租赁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顶升、日常使用、拆除四个关键阶段的安全检查。

  8、负责在如下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9、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作业人员作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对项目生产、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11、如实记录安全内业资料。

  12、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五、材料员

  1、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诚实正派的工作作风,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熟悉材料规格、型号、产地、性能、结构特征、构造原理、内在质量和用途。

  2、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本着节约、就近取材的原则,精打细算降低材料的成本价。

  3、采购材料做到七个坚持:1、要核实材料计划单;2、要货比三家,质量价廉;3、要有主要材料的质保书、五金交电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及名优产品证书,必须随货交验;4、要具备正当齐全的结算凭证;5、要办妥遗留事务;6、要确保工程施工用料的需要;7、要材料进场及时办好入库手续。

  4、积极参与项目的成本核算,坚持“三不”采购:一是无施工部门需要材料计划不采购;二是不合质量要求的物资不采购;三是感情投资的物资不采购。

  5、随时了解所在项目的材料库存情况,杜绝因积压而影响材质和资金周转,同时也要防止因疏忽致使材料供应脱节,影响施工生产。

  6、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机械管理员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管理好本岗位范围内的机械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严格实行定机、定人、定职责、持证上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主管汇报。

  3、负责搞好机械设备台帐管理,对分管的机械日常运转、维修、保养的情况作详实记载。

  4、参加制定机械管理的目标、措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参加现场中小型设备安装验收,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必要时行使安全否决权。

  5、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机械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方案或建议。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机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检查机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协助处理机械事故,落实“四不放过”的措施。

  7、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施工班组长

  1、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全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因工伤亡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第一条、为了加强团队安全生产管理

  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稳定及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文件精神,结合本团队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坚持科学管理

  有效消退和制止生产过程中危及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的隐患和行为。当生产和安全发生冲突时,生产要听从安全。

  第三条、明确团队安全工作的组织

  (一)团队长是团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团队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检查、掌握、考核等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团队的贯彻执行。

  (二)团队应设1名兼职安全员,帮助团队长全面开展团队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团队长要明确代管人员。团队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支配本团队员工完成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三)团队要建立包括团队长在内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安全教育与宣扬。

  团队要制定安全培训方案,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团队人员仔细学习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记录,且记录具体、干净。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组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有严格的防火制度。

  2、团队成员要牢记“五知三会”内容,即:一知本岗位火灾危急性;二知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业的防火负责人、消防专(兼)职人员的姓名及电话;四知火警电话“119”;五知灭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会:一会打火警电话;二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三会逃命自救。

  3、严格落实阜阳卷烟厂“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时管理”、“危急化学品”等管理制度。

  4、仔细抓好安保各基层队伍建设和管理。

  5、加强厂重点部位检查巡察。发觉重大隐患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报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

  6、加强“两烟”仓库防火管理,严格车辆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六条、团队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用电,做到人来电开,人走电关,每天最终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必需对各处电器进行检查,关闭。

  2、科学使用本团队内的各类设备管理、安全用电管理、消防掌握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车辆安全管理。

  第七条、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维护好团队内部治安秩序,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妥当处理好突发大事;教育员工远离邪教组织和性质的组织。

  第八条、安全检查内容。

  明确检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团队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对本团队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所发觉的或团队成员反映的安全隐患,做到“三落实”(即:负责整改的人员和部门要落实,整改的措施要落实,整改的时限要落实)。

  第九条、惩罚和嘉奖

  (一)对于违反团队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予以考核,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予以惩罚。

  (二)对于发觉并准时上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予以嘉奖。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一、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为主管责任人,病区科主任、科室科长为部门安全责任人,班组长为岗位安全责任人。各级领导共同担负着中医院安全生产责任。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院领导与卫生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院中层干部与院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负责,按照领导责任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各级领导对所主管部门,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各级干部在开展管理工作的同时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整改,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各部门领导要坚持安全生产日查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排查和整改,向领导汇报。

  六、特行部门领导,要特别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对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毒麻剧药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七、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各部门领导积极采取救援措施,消除事故在萌芽中。如果发生重大事故,部门领导在积极组织救援的`同时向上领导汇报,向“119”报告,请求支援。事故发生后,由院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真实、准确、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展,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必需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展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需按规定穿戴劳动爱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治理,易燃物品必需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分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全部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纳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常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需切断全部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

  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组织各岗位人员开展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编制;

  3、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7、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1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负责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组织或者参与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者参与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7.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

  8.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9.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10.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11.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卸油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参加站内组织的安全活动,严格遵守加油站各项安全经营规章制度。

  2.卸油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相应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险特性、安全防护要求以及应急救援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卸油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卸油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器材及消防器材。

  7.卸油过程中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坚守岗位,不脱离现场。

  8.保证卸油过程中不冒油、不泄漏、不抛洒保持作业场所干净整洁。

  9.按时巡回检查,及时清除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

  10.要做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11.雷雨天气严禁卸油。

  12.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迅速撤离。

  加油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加油员应熟悉本站经营油品的规格、危险特性、用途、安全储存方法以及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掌握加油机的工作原理,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班长和站长处理。

  2.严格执行加油操作规程,加油员做到车到人到,主动引领车辆进入加油位置,提枪加油前问清所需油量和油品,提枪后待加油机上次加油读数回零后,加油员方可亲自操纵油枪,将枪口对准油罐口,认真操作加油,保证不洒不漏不跑冒。

  3.服务热情,对顾客一视同仁,不赊不欠。

  4.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岗,不随意让他人顶岗,不会私客,不嬉闹、保持加油设备、发油场地清洁卫生。

  5.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做到班清班洁,账货票(证)泵码相符。

  6.协助安全员做好安全工作,对顾客宣传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加油站安全。

  7.参加应急救援演练,熟练使用本站的消防器材,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基本技能。

  8.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迅速撤离。

  9.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0.要做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11.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2.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实现企业稳定、和谐、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从严、从细、从实地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各集团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集团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各集团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下属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分公司经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安委会以下分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经理(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集团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七)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各集团、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公示考核结果。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各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条 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 应坚持新入厂员工、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第十四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开展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 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书面考核。

  第五章 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集团、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制定相关检查表格、记录表,坚持日常检查,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各集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 各集团应建立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十九条 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二十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六章 应急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集团应监督下属企业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应报告,并按照规定统计。 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第二十四条 各类事故都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重大事故,企业必须立即按照管理权限,上报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并按照规定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第二十五条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企业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第二十六条 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八章 考核与评比

  第二十七条 各集团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年度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第二十八条 各集团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比。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先进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优秀,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发给奖牌或证书。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制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并报所属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审批。 第三十一条 各集团及下属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条 事故按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划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伤),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系指造成轻伤、急性工业中毒,但没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系指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不足1万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条 企业发生事故时,企业或所属二级单位领导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况立即决定启动上报程序。

  (一)当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经发生一般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集团主要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二)当发生一般事故,或已经发生小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企业领导或业务分管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三)发生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由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决定是否派人赶赴现场。

  (四)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时,企业主要领导不在单位的,应在第一时间返回单位,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责任划分: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组长)、集团负责人(安委会主任委员)。

  一、行政处分依据事故等级确定:

  (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降级、撤职处分;

  (二)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

  (三)发生一般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二、经济处罚依据事故造成损失确定:

  (一)造成公司损失5万元以上的,扣发直接负责人、直接管理人当月工资,并分别处罚损失额的10%,企业负责人、集团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罚不低于损失额的10%;

  (二)造成公司损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扣发直接负责人当月工资,并处罚损失额的20%,直接管理人处罚损失额的15%,企业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处罚不低于损失额的10%;

  (三)造成公司损失不到1万元的,直接责任人处罚损失额的30%,直接管理人处罚损失额的20%;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发生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组取消评优、晋级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二)发生损失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企业负责人级所辖公司取消评优、晋级、奖金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三)发生损失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集团负责人及所辖集团取消评优、晋级、奖金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集团、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23日起执行。原《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集团总公司总裁办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作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销售额的4%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

  为把安全事故彻底毁灭,以削减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制定工地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每旬底为工地的定期安全检查日。

  2、安全检查参与人员有工程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材料员、机电工等。

  3、检查资料:

  ①工地的各种安全制度是否有落实。

  ②工地的.班组安全记录。

  ③工地班组使用的劳力是否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是否有劳务证。

  ④特种工种是否持证上岗。

  ⑤工地用电是否有乱拉乱搭现象。

  ⑥工地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制动的是否灵敏。

  ⑦各安全设施是否按工程进度准时搭设并且准时办理验收手续。

  4、隐患整改:对定期检查的隐患由施工员负责提出隐患整改措施安全组织落实,工程负责人供应资金和劳动保证,定时间限期完成并做好整改记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2

  1、参与仓库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贯彻有关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仓库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检查仓库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4、制订仓库部门教育培训计划,并参加对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x区与管理工作责x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x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x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__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__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__年进行

  第一次检验;出厂满__年进行

  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__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1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考核分0.5分。

  1.1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穿长大褂必须穿长裤。

  1.2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超长、超额乘人、电瓶车客货混载、升降机人货混载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1.3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升降机无专人操作开关。

  1.4电源线无故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

  1.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1.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

  1.8进出要害部位不登记或不服从管理者。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考核分1分。

  2.1操作旋转机床,钻床戴手套。(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

  2.2操作冲床时,手入模口作业,小件冲制不使用手工工具。

  2.3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2.4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2.5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2.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7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2.8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2.9其他违章行为。

  3.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一般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50~1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2分。

  4.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轻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100~3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3分。

  5.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300~5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3分。

  6.对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由公司按厂纪厂规予以严肃处理(警告、记过、开除、辞退等,如违法乱纪造成事故的则追究法律责任)。

  7.凡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安全生产认真负责、表现积极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8.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和场所。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产经营工作,使得企业财产和员工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生产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公司生产、设备、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制。实行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方针,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各系统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领导下的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牵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委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主管生产负责人对生产计划部、物资供应部、生产车间、检验中心、仓储库房、设备动力部负责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产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向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监督检查制。各级相关领导定期、定人,按职责分工、分别深入作业现场巡回检查。

  六、生产车间要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保养,及时维修设备故障,确保生产安全。

  七、生产各部门和车间要严格按照医药生产相关规定卫生标准,落实对员工个人卫生、设备卫生、环境卫生的检查。

  八、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强管理,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生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设备、电气、线路、能源供给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生产各部门应加强生产员工劳动防护设施、用品管理,生产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配戴防护服、防护手套及相关保护用具。

  十一、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生产各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要积极加强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思想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三、生产各部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生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处理一般安全问题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产各部门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定期对生产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保证产品质量。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

  为认真贯彻执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法令、法规和方针政策。特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生产施工总则: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法令和法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设备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不得开工,在施工中有不安全因素、行为和现象立即停止施工,待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3、工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一律不准上岗工作。特种技术工或机械操作工未经考试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安全保护用品穿戴不齐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4、机械、设备未经检修试运保养一律不准进入现场。

  5、各车间、工地安全规章制度必须挂出或上墙。分工负责,凡未有专人负责安全的一律不准施工。

  6、各车间、工地必须有警示牌,检修机械、电器警示牌下要有专人负责。

  7、建立安全交接班手续,并有机械、电器、设施运转使用记录。

  8、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专人负责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得批准施工。

  三、安全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鉴定制:

  ⑴各项目部、工程承包人、工地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

  ⑵各项目部、工程承包人、工地负责人在与公司签定工程合同前,必须先与公司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后方可签定工程合同。

  ⑶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遵守施工总则和各项详细操作规程、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

  2、安全教育制度:

  ⑴职工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安全教育、工地或车间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

  ⑵教育主要内容:

  劳动安全的法规、法律、安全技术和安全理论的基本知识,劳动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未经安全教育的新职工,未经进行三级教育并经考核不合格者,均不可上岗工作。

  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电工、焊工、起重工、厂内驾驶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凡未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一律不准上岗,严格按《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进行培训。并对特种作业人员建立档案。

  ⑷工地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教育:

  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内容: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注意事项及不同工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生产的。

  ⑸经常性安全教育:

  对职工进行广泛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在施工生产中自始至终坚持不断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在重大危险性作业等工地和安全科专职安全员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措施要求教育。对违章作业的职工和重大事故的责任者针对性教育。

  ⑹安全评比活动:

  开展安全月、安全季度、安全年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无事故各项目部、车间、工地给于奖励。

  3、安全培训制度:

  公司安全科每年对安全员进行一次培训考核,经考核凡不称职的免去安全员的职务。

  对特种工种人员,设备操作员由安全科技术科联合进行一年一次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培训考核,凡不符合条件或在施工中造成事故未按操作规程作业的,不允许其上岗应暂扣其证件。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4、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要采取“五查”,“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日志、查制

  度、查管理、查隐患、查设施。四不放过:有不安全隐患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得力不放过、事故责任分不清不处理不放过。

  ⑴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由各项目部、工程承包人的安全检查评比。每年由安全科对各项目部进行一次评比总结。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由公司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好的进行批评。

  ⑵各项目部每月对所属工程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评比,评比结果上报公司安全科。

  ⑶建立安全汇报制度:

  每月各项目部向公司安全科汇报一次安全工作,每季度安全科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并作出书面报告。

  5、安全事故处理及措施:

  ⑴对工地施工中有不安全因素、隐患安全科要书面通知工地,责令其整改。整改措施不得力未排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科责令停工整改。整改仍未达到要求而继续施工,安全科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工程承包人进行元经济罚款。

  ⑵对违犯劳动纪律的职工,造成伤残的'医药费及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⑶对故意违犯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而作业的职工所造成的事故的经济责任由造事者承担。构成犯罪的由有关法律部门追查其刑事责任。

  ⑷凡工地造成不安全因素而发生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项目部、工程承包人承担。

  ⑸重大伤亡事故:

  ①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负责人或在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于项目部,项目部要立即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要在24小时内报有关部门。

  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蓄意破坏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

  为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质对人体的伤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10、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5、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6、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7、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0、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四、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五、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

  1、食品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食品管理人员有义务对员工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技术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以《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规定为基础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每月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五学时。

  2、食品从业人员无论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3、食品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带有效《健康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疑患有碍食品安全的从业人员,应立即离岗并劝其就诊,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4、食品经营员工上岗前必须检查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油,不准吸烟、穿拖鞋,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5、食品从业人员不得在食品生产场所内吸烟,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须用洗洁用品及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或用消毒药水浸泡消毒;食品从业人员应做到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工作帽内。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六、食品的卫生管理

  1、食品做好后负责人应现场检查、核对食品检验合格证与食品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无污染或变质。

  2、食品在储存时应有防蝇、防鼠措施,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

  3、食品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并经常进行卫生检查。

  七、环境卫生的管理

  1、食品加工区应当保持整洁、卫生,通风。

  2、食品加工区应有专用的洗手清洁设施。

  3、食品器具应随时检查、清扫,要做到尽量缩短贮存期,以防止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

  八、食品从业人员纪律管理规范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佩带有效健康证上岗,不允许末佩带或佩带他人健康证或健康证已过有效期等情况发生。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不准在食品生产场所吸烟、穿拖鞋、佩带金银首饰、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3、食品生产场所应保持清洁,工具按要求整齐搁放。

  4、应有食品储存的专用仓库,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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