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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1 09:23:35 制度 我要投稿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实用15篇)

  现如今,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地宿舍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

  一、 为使宿舍成为文明健康的休息场所,全体职工要树立主人翁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积极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场所。

  二、 宿舍应经常轮流打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实行挂牌值日,不定期进行评比,奖优罚劣,一次兑现的管理方法(一次性奖罚各20元)。

  三、 起床后将衣服被褥折叠堆放整齐,注意自身整洁卫生。

  四、 指定时间熄灯就寝,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扑克、玩麻将、搞赌博,违者一次罚款20元

  五、 禁止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大便清理干净后,再监视其人,抓住第二人为止,否则一次性罚款100元。

  六、 不得将陌生人带入宿舍,家属邻居探亲必须向工人履行登记手续,否则一次性罚款20元。

  七、 食堂炊事员要保持自身整洁和食堂环境卫生,要保持饮食干净、生活卫生,腐烂变质的.食品一律不准食用。

  八、 严禁随地乱倒饭菜,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九、 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精神,热情关心、体贴生病的同志,争做文明的职工。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2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供给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

  3、宿舍区内禁止使用煤油、火炉、煤气灶等器具。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如发现违规者,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5、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

  6、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楼内任何地方大小便,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__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职责予以制止、举报、供给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保证每个职工能工作 休息,特制订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1 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女生宿舍符合在现场宿舍住宿条件的职工,由项目部统安排,每人配备床位个,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奥蒙床位,不许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本人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本人手续后可留宿。床位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2 自觉节约水电,爱护物,不准在墙上乱钉 乱写 乱划 乱踢 乱敲。损坏物按价赔偿。

  3 住宿人员的现金 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 剧放射物品 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大屋房存放。

  4 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 赌博 嫖宿和其他性变态头子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 淫秽书画 照片 录音 录像,坚决放任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5 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毛序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 电炒锅 煤炉 煤气灶 酒炉 电饭煲烧饭炒菜,擅自随意乱拉私接电线 燃气和用燃气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 讲究明礼貌,维护社会德,爱护学生宿舍内的切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适度,做到整齐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扔出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无须随地大本人便,保持明卫生整洁。

  7 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 播放音响及喧哗,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过夜。

  8 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分析报告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清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安机关联系报告。

  9 每个宿舍由班组长指定推选名寝室长,督促指导。每半个月由项目部各班组负责人及寝室长进行宿舍卫生评比。选出最和最差的各名,按规定进行奖罚预处理。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布。

  10 对有违反旁观者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 教育 警告 罚款,不听没有劝阻本人项目部无须清理出场,情节严重本人提交当地安机关处理。

  帮办浦东新区蔡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司

  20xx年12月1日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4

  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务必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务必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安全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工的单位务必将每个民工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工务必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行民工出入验证制度,每个民工务必由工作单位发放出入证(出入证上要有单位、相片、姓名、性别等),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工务必在群众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务必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6.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60w的照明灯泡;

  7.民工宿舍内务必持续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

  8.民工要听从雇请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集中住宿,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领导或管理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方能住宿;

  9.建筑施工现场内不准携带家属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结婚证)在同一个现场工作的,要有专门宿舍居住,不准在群众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务必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设要贴合防火规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25人,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门应向外开,宿舍内顶高度不低于2.5m;

  12.民工宿舍通道必须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健全卫生值班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并设置吸烟灰桶收集烟头。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篇12一. 为使宿舍成为文明健康的休息场所,全体职工要树立主人翁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积极创造一个不错的休息场所。

  二. 宿舍应经常轮流打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实行挂牌值日,不定期进行评选,奖优罚劣,一次兑现的管理方法(一次性奖罚各20元)。

  三. 起床后将衣服被褥折叠堆放整齐,注意自身整洁卫生。

  四. 指定时间熄灯就寝,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扑克、玩麻将、搞赌博,违者一次罚款20元

  五. 禁止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大便清理干净后,再监视其人,抓住第二人为止,否则一次性罚款100元。

  六. 不得将陌生人带入宿舍,家属邻居探亲必须向工人履行登记手续,否则一次性罚款20元。

  七. 食堂炊事员要保持自身整洁和食堂环境卫生,要保持饮食干净、生活卫生,腐烂变质的食品一律不准食用。

  八. 严禁随地乱倒饭菜,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九、 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精神,热情关心、体贴生病的同志,争做文明的职工。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篇13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不错、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升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住宿条件

  1.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员工离职(包含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四条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关闭门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总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人员;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公司主管和总务部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八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者给予处分。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柜内;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晒;

  8.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登记姓名、与员工的关系及进出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人员报告;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6.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床上抽烟;

  18.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十条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为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属部门和总务部门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酣;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持异性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偷窃行为。

  第十二条住宿者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处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员检查。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本制度报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是亦同。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5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各宿舍应将本制度张贴在宿舍内,并严格遵守。

  二、住宿人员、宿舍负责人名单应张贴在各宿舍房门上,有宿舍负责人排出每周卫生轮流值日表,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的打扫,确保室内整洁。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的影响他人休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

  四、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乱泼废水及随地大小便,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定。

  五、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六、宿舍内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和宿舍公共卫生,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被褥叠放整齐。

  七、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子以及其他大功率电器,禁止个人私自接电线、插座,违反者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八、各宿舍严谨聚众赌博以及其它违法行为。

  九、注意保持宿舍内的空气清新、流通,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6

  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建筑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7

  1、按照项目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如果有事请假应提前一天向工地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请假;每天必须确保工地

  上有两位后勤管理人员在场,全面细致的落实好工地现场的正常施工工作。对员工不请假擅自不上班者按照旷工两天扣罚工资。

  3、员工若有事应先安排好工地上的各项工作,确保工地正常运行后方可外出,

  外出时间尽量不超过两个小时,以免影响工地正常施工秩序。每月出勤必须达到27天,出勤达到27天的发放基本工资,对超过27天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工资,若出勤达不到27天的,每缺勤一天则顺减缺勤天数工资;充分发挥职工激励机制作用,提高工地工作效率,对工作突出,责任心强的.员工给予年终奖励。

  4、工地考勤由工地负责人按实记录,张挂墙上,月底汇总后报项目部。

  5、保管收料,材料入库必须有三联单,月底汇总后报账。

  6、中午在工地上严禁饮酒,更不能酒后进入工作状态,同时监督各分项工作人

  员不得酒后进入工作岗位,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注:招待甲方除外)。发现安全隐患苗头,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7、工地负责人要切实安排好生产,并确保工程各项安全技术指标正确无误,对

  各个分项做好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并签字到具体分项负责人,确保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造成返工浪费工地材料现象。

  8、每十天项目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交流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并上报进度计划,

  工地负责人应提前三天上报材料计划,尽可能避免工地停工待料,影响工地进度。

  9、主体施工期间夜间工地值班,确保夜间工地安全施工,按照质量要求施工。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8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务必向公司带给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

  3、宿舍区内禁止使用煤油、火炉、煤气灶等器具。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如发现违规者,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5、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

  6、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楼内任何地方大小便,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在现场施工人员务必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工地宿舍规章制度百科。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务必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职责予以制止、举报、带给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12、施工负责人员对施工人员的礼貌、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职责。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礼貌施工。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工地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身住处。

  7.要提升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9.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0

  一.借住工地宿舍人员,必须经项目经理部统一安排,并服从统一管理,非经项目经理同意,一律不许借住。

  二.工地宿舍要创建文明宿舍,借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整洁,床上棉被叠放整齐,床下鞋放整齐(各人不超过3双,床底下不留杂物),做到室内清洁无垃圾,清洁衣物放入包(箱)内,其他生活用品放置整齐。

  三.每个借住人员要自觉遵纪守法,杜绝一切违法乱纪的现象。严禁无要工要住宿登记者在宿舍内留宿。不准男女混居。

  四.每个借住人员要爱护公物,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加热器、液化气、煤油炉及规定步得使用的照明设备。

  五.宿舍内有专人负责管理,健全卫生值日制度,名单上墙,借住人员的贵重物品,请各自保管好,不得在宿舍内乱放,如有遗失,由本人负责。

  六.宿舍环境要有人打扫,宿舍区要有固定有盖垃圾箱,房间卫生由宿舍人员轮流值日是。宿舍内严禁堆放生产工具材料等非生活用品。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篇5第1条、在建工程不得用来住宿工人,应另建些临时性宿舍让工人住宿。

  第2条、当条件允许时临时宿舍应当尽可能建在离建筑物二十米以外的地方。临时宿舍的使用期限较长或在使用期间正值雨季的,不得修建在低洼潮湿的地带和其他可能被水淹没的地带。

  第3条、厨房、变电室与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十到十五米。

  第4条、临时宿舍区通向工地要修建简易道路。

  第5条、宿舍天棚的高度,不应当低于二点五米。

  第6条、每间宿舍的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居住人数不超过10人,并且要有一个窗户和出入的门,门宽不得小于一米,门扇必须向外开,室内应通风采光不错。

  第7条、宿舍的'四周和道路两侧,应当修建排水明沟。

  第8条、照明电线应当有不错的绝缘采用拉线开关,夏季应在每间宿舍装上防暑降温的风扇或空调,并且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9条、为了保证安全,宿舍应设置一些消防设施和工具,如消火栓、砂袋、水桶、手动水泵、灭火器等,并且建立防火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消防演习。

  第10条、修建临时宿舍要有规划和简要设计,并且应经公司安全科的审核批准,才能施工。

  第11条、临时宿舍使用期间,应当经常发动职工开展防火和卫生运动。

  第12条、每个床铺均应统一配备防止蚊虫叮咬的蚊帐,以及电动驱蚊器或蚊香盘。

  第13条、床铺应用统一的材料制成,宿舍内应设置专门放置生活用品的桌子或架子,统一放置整齐有序;床单和被子每日起床后均要折叠整齐并统一方位放置。

  第14条、每间宿舍应选出1名室长对本宿舍进行全面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宿舍防火工作、人员卫生防病工作和建立轮流打扫卫生的值日制度。

  第15条、每间宿舍的墙壁上均要张贴“三表”,即:卫生值日表、作息时间表和安全防火检查记录表。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1

  为了健全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职工有一个文明卫生、舒适的住宿生活环境,特制订如下制度:

  1、职工要注意个人生活卫生,每天要做到衣、被、鞋叠放整齐,生活用品统一挂入,保证室内整洁。

  2、集体宿舍的卫生采用“寝室长”负责制,每天自行安排值日人员对宿舍进行清理、打扫;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乱倒剩菜、垃圾;集体场所的卫生工作人人有责,如生病应及时就医,传染病应及时回报隔离,如不及时汇报也不采取措施而传染给他人,应赔偿他人一切费用;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涂乱画墙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财物,如发现损坏,则予以一定经济处罚。

  3、非本项目职工不得在集体宿舍过夜,男女严禁混居,一经发现罚款50元/人次。非法同居送治安部门处理,亲戚、家属探亲影响项目不汇报,并由保卫部门登记备案。

  4、宿舍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管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5、职工夜间加班,夜间加班回宿舍时也不影响他人休息,晚间睡觉熄灯的时间不得超过十点。

  QQ:118712****

  电话:1895427****

  青岛永源城工贸有限公司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2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1、人人都要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2、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器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3、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4、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5、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

  6、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抛出窗外。

  7、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8、职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

  9、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10、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11、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12、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13、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4、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

  15、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

  16、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3

  为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鹤建建58号、62号等文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结合我区在建工地建设情况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检查了37个建筑施工工地,单体工程57项,下发整改通知单34份,下发停工通知单1份。此次检查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完善消防措施;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关注防火、防汛、防爆炸、防坍塌、防坠落等措施落实;突出建设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10个方面内容:

  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②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③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器材、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满足消防要求;

  ④施工现场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彩钢板房违规住人;

  ⑤施工用电特别是生活区电气线路敷设及使用管理情况;

  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⑧施工大型机械;

  ⑨外脚手架、高大承重支模架的`基础及整体稳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情况;

  ⑩深基坑、施工用电、“三宝四口”临边等;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检查施工现场脚手架装拆、高大承重支模架组织专家论证、模板搭设,“三宝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等部位的安全防护、塔吊、物料提升机、深基坑等管理情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检测备案,方案制定和落实及使用情况。

  3、对施工现场总监、监理员在管理过程中重进度、轻安全,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监理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工地的监督检查;对现场安全监理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监理人员配置不齐全工地的监督检查;对监理甲方现场监理人员对已发现的安全问题未能严格监促整改,跟踪和复查措施不到位不完善的工地督促整改。

  三、通过本次大检查活动地开展,对全区在建工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工地上下取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责任三方的安全意识,完善了现场消防措施,使我区各在建工地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心,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4

  安全为人生头等大事,人人必须高度重视。为了广大职工的家庭幸福,切实保障职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中涉及安全管理的各个条款均为硬性规定,所有职工必须遵照执行。

  (一)施工现场“十不准”

  1. 不带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 不系安全带不得登高作业;

  3. 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 生产中不准嬉笑打闹;

  5. 吊臂下不准站人;

  6. 高层平台接料口无安全措施不准接料;

  7. 井字架、吊篮不准载人;

  8. 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9. 机械设备不经过检查不准开启;

  10. 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二)施工现场“六大纪律”

  1. 进入现场要穿戴整齐,带好防护用品、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 高空作业不准往下乱抛工具物件;

  3. 非机操工、电工不准随便动用机械、电器;

  4. 吊物下面不准有人工作或行走;

  5. 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防护罩及接地或接零装置;

  6. 在施工现场不准嬉戏、打闹。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5

  黑龙江省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进本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改革,提高集中供热的建设、管理及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的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经营主体,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大气环境,提高节能水平。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招投标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对非热电联产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的行业管理,热电联产供热热源的建设管理由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五条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应当组织供热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并根据需要编制热电联产规划。供热专项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根据城市的功能和特点,科学、合理地划定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内按照集中供热进行规划布局,每个供热分区在满足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只能有一个主热源,不得新增分散供热小锅炉和高耗能锅炉供热,原有分散供热小锅炉和高耗能锅炉应当限期拆除,严禁新增非调峰供热锅炉。供热分区内可以采取区域锅炉、热电联产、热泵、其他清洁能源供热等不同热源和热源组合方式。

  第六条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应当依据供热专项规划提出可供招标的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项目。

  第七条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应当向潜在投标人提供两个以上(含两个)厂址供选择。

  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投标人提出的热源建设方案中,按照供热专项规划采取热电联产供热方式的,鼓励采用背压机组方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网现状情况。

  第八条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所需的燃料消耗量、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出口端热价是投标人参与竞标的重要参数。

  第九条新增热网项目应当根据城市规划,结合供热区域特点,合理确定路由,满足设计标准和技术参数,鼓励与相邻的供热系统构建联动互补的联通网络,保障供热安全。

  第十条新增热网项目的供热保障能力、供热安全性、热网运营经验、热源热价买价、热网热价售价以及申请使用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额度是投标人参与竞标的.重要参数。

  第十一条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收取,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供热热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新增集中供热热源由企业投资建设,产权归企业所有。

  第十三条新增热网使用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产权归国家所有;新增热网由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含政府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共同建设的,产权归国家和企业共有。

  产权归国家的,企业无权对热网进行抵押、拍卖、转让、出售等资产处置。国家和企业共有产权的,热网建设完成移交使用前需进行产权界定,政府和企业按照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的比例行使财产权。企业只能对其拥有的产权资产进行处置,同等条件下,政府或者热网的共有产权人有优先购买权,以维持热网的整体功能性和使用的相对完整性。

  热网建设完成后,政府应当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与企业协商确定热网运营事宜,并由企业负责在运营期限内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及更换,保证热网正常使用,超出使用年限的老旧热网更新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元融资的方式,由政府和企业协商处理。

  第十四条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一个部门或者机构具体负责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招标的组织工作,自行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办理招标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招标公告应当在依法指定的一个国家级和一个省级媒介上发布,并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六条按照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结合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十七条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组织开展开标、评标等相关工作。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供热服务水平、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单位热价、节能减排水平、新技术应用、工艺方案、投融资方案、运营及移交方案等综合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序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八条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标条件的除外。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依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项目公司的注册,依法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第二十条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承担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下列责任:

  (一)按照现行管理政策,主动服务中标企业办理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帮助完善相关前期工作要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

  (二)维持供热分区规划的一贯性,在规划的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范围内不再批准或者申报其他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

  (三)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中标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推动供热区域内分散小锅炉的撤并,维护企业投资经营权的完整性和专营性;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义务。

  第二十一条中标企业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投资和时限,遵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按期开工建设,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二)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投产运营,保证供热安全,未按期达到热负荷需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提供符合标准的供热产品和服务;

  (四)不得自行决定停热、解散、歇业,不得自行变更项目法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义务。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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