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实用】12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 1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办法。
一、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学员管理紧紧围绕实现职业培训目标来进行,从加强职业道德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入手,使学员掌握一门专业技术的同时,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
二、学员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1、学员管理工作包括学习管理、生活管理、考试管理等。重点是学习管理。
2、学员管理工作要从各班次学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既要发挥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学员班委会的作用,引导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教务处作为学员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能。
4、各专业班次均设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的学习和其他各项活动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
5、各主体班次均建立学员班委会,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各班次要划分若干学习小组。各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认真完成学校或班级交给的学习或其他各项任务。
三、学习管理
1、学员到学校学习,要进行入学教育,明确入学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并制定相应的个人学习计划。
2、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坚持以理论学习为主,注重实践操作,认真搞好自学。
3、课堂纪律
(1)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2)在教室上课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保持良好
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 2
一、考勤与请假制度
1、学员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超假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2、学员因病需请假,必须持医院有关证明,病假超过教学计划课时的百分之三十不能参加培训考试。
3、学员一般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本人所在单位许可,校方酌情准假。
4、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二至六天内由培训部批准;六天以上由主管校领导批准。
5、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许口头请假和代请。
6、学员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做退学处理。
7、学员考勤由班主任掌握,每天要点名,填写出勤记录,学员出勤情况记入本人学习档案。
8、不经准假擅自离校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教室管理制度
1、教室由教务科统一分配,班级使用并负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
2、教室内配备的桌椅,严禁搬回宿舍或挪做工它用。
3、爱护教室的各种设备,无故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并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离开教室要关窗、闭灯、锁门。
4、任课教师进入教室上课,学员要起立致敬,待任课教师答礼后方可坐下,下课时,待任课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教室。
5、学员上课时要脱帽,衣着要整洁,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和围巾上课。学员上课时BP机、手机等通讯设备要关闭。不准在教师上课时发出声响。
6、学员上课时要注意听讲,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籍,不喧哗、不喝水,姿势端正,保持课堂肃静。对违犯课堂纪律的.学员,任课教师要予以制止或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令其退出课堂。
7、任课教师提问时,学员要起立并认真回答问题,学员课堂发问应先举手,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提倡学员与任课教师交流,对任课教师的讲解或解答有不同意见时,可在课后找任课教师讨论,不在课堂上辩论。
8、上课时间不准找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
9、要保持肃静、严禁喧哗、打闹等,酗酒后不准进入教室。
10、不准在黑板、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要保持室内卫生。
11、值日生要认真清扫教室,及时擦黑板。认真为任课教师服务。
12、培训结束时班级要组织学员对教室进行一次全面清扫,清洁完备后交教务科验收。
三、就餐制度
1、学员应在学校规定的食堂就餐。就餐时要按顺序排队,不许夹楔、拥挤等。
2、学员不得在食堂大声喧哗,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有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学校反映解决。
3、学员应爱惜粮食和就餐公共设施,剩菜剩饭倒入指定地点,不得直接倒在桌面和地下。
4、学员不准邀请本校中专学生在食堂或寝室酿酒。
四、会客制度
1、在上课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时间不得会客。
2、会客时间为每天课外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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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制度。
一、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学员管理紧紧围绕实现职业培训目标来进行,从加强职业道德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入手,使学员掌握一门专业技术的.同时,也拥有良好的职业规划认识。
二、学员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1、学员管理工作包括学习管理、考勤管理、考试管理、就业管理等。重点是学习管理;
2、学员管理工作要从各班次学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引导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在校区的统一领导下,教学处作为学员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能;
4、各专业班次均设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的学习和其他各项活动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
5、各主体班次均设立班长,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各班次由授课老师划分若干学习小组。各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认真完成教学中的课程任务。
三、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员培训质量,切实跟踪培训期间每位学员情况,从而进行教学监督与管控,校区将为学员设立学员培训档案,其档案内容包括:《学员档案表》、《学员考勤表》、《学员请假报告单》、《学员成绩单》、《学员就业情况》等。
1、学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员报到时,须按校区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真实填写《学员档案表》(附件:身份证复印件、2寸照片),及时进行登记入档;
3、学员在校区培训期间所填写相关培训档案表格中,学员必须保证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如填写虚假信息,公司可立即解除与学员的培训关系,并不承担学员的经济损失;
3、正式开课后一周内由班主任指定班长。在校区学习期间,班长需积极配合班主任进行教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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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员工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把本职工作做得更好,共同推进招生、教学工作,和学校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现制定员工手册,请大家自觉遵守。
一、办公室人员职责
1、 办公室人员应按上、下班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 负责办公室、教室的整理、清洁卫生。办公室应整洁卫生,地面、桌椅等清洁无尘、无纸屑、一次xx水杯等垃圾,办公桌上文具、资料夹等摆放整齐、有条理,做到用时立即知道方位,用完后完整放好;
3、 负责办公室的日常接待、招生咨询、解释工作。
4、 办公室人员接待形象,应干练、精神、可信赖、富有亲和力。注意上班时,不要与学员长时间闲聊,不得让学员懒散的坐在沙发上,以免影响办公形象;
5、 对来客热情、礼貌文明;
6、 面对面的咨询解释,是最有效的招生项目推介方式,因此,应抓住机会对学员作详细、清楚及富有说服力的解释,突出招生项目和办学优势,对学员的提问要有耐心;
7、 提供相关的资料夹、教材等给学员看;
8、 带学员参观教室、机房时,注意一般让学员在门口看,不要进入,以防影响教学工作;
9、 负责接听电话、电话通知学员及其它通知工作;
10、招生广告期,由于电话较多,以防无法打进,接听电话应简明、概要,并建议学员过来详细了解一下;
11、非招生广告期,电话解释就详细、清楚,以便给潜在学员留下深刻印象,促使他们自动来了解、咨询;
12、电话通知学员,应简洁、明了、及时;
13、电话声音应用中气,富有亲和力,接听电话应在电话铃响一到两声时,拿起话筒,接听完后放下话筒一定要轻;
14、负责日常办公、教学用品采购,如传真纸、复印纸、粉笔等,实报实销;
15、负责办公室、教室、财产安全,注意关好窗户、锁好门;
16、负责办公室招生、收费、建档工作,应按工作流程,严格有序的做好;
17、负责专兼职员工的考勤工作、应按照上、下班时间严格考勤;
18、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由教务处因工作安排的事务;
19、服从单位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二、教师职责
1、按照上下班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应具有良好的修养、高尚的品德,乐于施教,对学生的提问要热情、耐心地解答;负责按教学计划,认真完成各自的教学内容;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应及时备课,并将教学计划方案填好,并一同交回备案;
3、维护课堂秩序,保持良好的上课教学环境。督促学生不要在机房、教室乱扔垃圾,爱护公共财物;
4、机房教师应教授并督促学生正确开、关机,教授学生安全、正常用机。对微机故障应记录,并通知机房维护教师及时修好;
5、教师应督促学生离开教室、机房时,摆好桌椅,关掉计算机,带走自己的废弃物;
6、机房值日教师负责当班机房安全,锁门,卫生清扫和卫生监督;
7、上课期间不得与学生长时间闲聊,讲完课后,不得只顾自己,无所事事,应不断巡视,积极主动辅导好学生;
8、对学生提出的教学意见、建议,应积极思考,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力求教得更好;
10、教师辞职应提前一个月,请长假应提前十天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以免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11、机房维护教师负责机房日常安全运转维护,做好维护记录,维护费用实报实销;
12、计算机房教师在教务处指导安排下协调好所负责学员的机位安排;
13、服从学校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三、计算机房主管职责
1、依据中心各项目开班情况统筹安排机房电脑设备;
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督导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3、负责机房财产管理,具体与中心签订财产责任保xx书;
4、协助中心行政办公室处理上机学员有关其它事项(如结业xx办理,学员xx书发放等)。
5、及时处理机房突发事件,如有不能解决问题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建议解决办法;
6、负责机房电脑及配套设备的维护工作;
7、负责本职范围内的教学工作。
四、教务助理职责
1、负责日常教务工作的安排、跟进;
2、负责编制课表,安排教师上课;
3、负责教师的聘任考核、检查、监督;
4、协助教务处主任,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及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络;
5、负责日常文件的起草工作;
6、教务主任不在时,履行教务主任的职责;
7、协助教务主任搞好招生工作;
8、负责解决办公室未能解决的学员投诉问题;
9、处理在教学过程中突发事件;
10、服从单位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五、教务主任职责
1、全盘负责培训业务的工作;
2、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运转,监督各项制度实施;
3、负责人员的任免,xx制度的制订(须报主任备案);
4、负责招生、教学情况的跟进、监督;
5、负责各项培训工作的目标的实施;
6、及时处理培训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7、服从单位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8、协调与培训工作有关的各级主管部门的关系,保障工作顺利运转。
六、员工监督机制
教职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尽职完成本职工作,为了让相关制度实施,搞好招生、教学等工作。特制订以下监督机制;
1、监督机制原则上实行xx集中制,即员工之间相互监督提醒,对提醒不加改进的.,可报告主管,主管人员将作好详细记录,并给予相应处罚,对处罚持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交主管,后由员工会议或校长仲裁裁决:
2、监督机制分为教学管理、行为规范、学员管理三个方面,条款如下:教学管理
a、 未按时交课务资料或未完成备课的,未认真按教学计划完成教学的;
b、 言行不利于招生教学工作的;
c、 上课期间机房事故未作记录处理,以至找不到计算机故障的直接责任人;
d、 计算机房因教师安排学员机位不妥而造成的用机混乱。
e、 下课后,上课老师应提醒学生安全关机;行为规范
a、 上班迟到达十五分钟,未经允许提前下班,上班期间未请假离开达半小时;
b、 仪容议表及谈吐不符合教师形象;
c、 值日期间,门、窗、电源未关,引起事故或失盗的(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d、 学生三次以上投诉相同或相似的一件事的;
e、 与学生在办公室、教室、机房闲聊、乱吵,影响办公教学的;
f、 值日期间未做清洁卫生,教室、办公室、机房、地面,桌面脏乱;
学员管理
a、 学生未经许可,拆装或掉换电脑,上课教师和值班教师未加以制止的;
b、 上课期间,学生有在教室内抽烟,乱丢纸屑、水杯,大吵大闹,乱躺、乱坐等不文明行为发生,上课教师和值日教师未及时制止的;
c、 学生在学习、宿舍、办公场所聚众玩游戏、打牌,当班及值日教师未加以制止的;上述条款教职工若违反其中每项三条或每条三次取消当月该项奖金,违反每项三条以上或每条三次以上的将根据相应的情况予以处罚。
七、员工激励机制
实行奖金制,具体条款如下:
1、一个月无缺勤、迟到、早退记录,仪容议表及谈吐符合教师形象的予以奖励100元;
2、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并取得学员认可,经教务主任确认的予以奖励100-200元;
3、提出合理化书面建议,被采纳后产生明显效果的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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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学注册
1、按照学校招收学员条件,同意招收的学员,必须持有关证明(证件)到培训处(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
2、学员持入学证明到财务室交纳培训等费用。
3、学员进校后,一般不允许退学。退学者不退费。
4、学员培训期间的生活、学习等费用一律自理。
5、学员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重大事情非请假不可者,应写出书面请假条经教研室签字后,由校长批准。
6、学员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7、及时安排学员宿舍和床位,配发教材、服装及被褥等。
二、成绩考核
1、学完单科或全科时,学员必须参加单科或全科的考试(考核),无故不参加者不记成绩。
2、成绩考核的评定实行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制。
3、成绩考核分理论和实践两种形式,教师对学员成绩的.评定应结合平时的学习情况,客观、公正的评定出学员的学习成绩。
4、学员的各科学习成绩应真实的记入学籍档案。
5、学员学习成绩考核除理论课、技能课考核外,学员在校表现情况及操行成绩,亦同时记入学籍档案。操行成绩评定也采用四级制。
三、毕业或结业
1、学员完成培训计划规定的课目,经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或毕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或毕业证。
2、短期单科班发结业证,半年和一年制的全科班除发结业证外,另发给进修证。
3、单科学员结业后,学校可择优推荐工作,全科班毕业学员,学校将分批推荐安置工作。
4、毕业学员不服从安置者,其工作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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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课堂纪律
1、 上课、上机凭听课证,中心将不定期的检查,无证不得听课上机;
2、 点名:每次课由任课教师和辅导教师点名,旷课、请假累计超过3次者,将不允许申请延期学习;
二、 机房纪律
1、 上机时凭学员证对号入座,以后上机时座位不得调整,不准迟到早退;
2、 上机凭听课证,无证不得进入机房;
3、 学员须持本人听课证、上机卡上机,若将证件转交他人,取消其上课资格,且不允许延期;
4、 机房内不允许抽烟、吃东西,不允许随地吐痰,不允许穿拖鞋,不允许大声喧哗;
5、 按照教师布置的上机内容上机,若有问题,请及时向辅导老师提出;
6、 如发现学员利用上课时间在机房上网聊天、看电影和看其它和学习无关的网站,则由机房值班教师或辅导教师没收其证件,一周内不允许上机,且不允许申请延期学习 。
三、退费
1、 原则上不允许退费,学员若因时间关系本期无法坚持完成学习,可申请延期学习;
2、 特殊情况在开课前全额退费,开课一周内收取50元的手续及听课费。开课一周后不退费,教材费不退. 3、 集体报名不能退费,特殊情况者,自己联系转让给其他同学,但必须到培训部办理相关手续。
4、 退费时,学员需携带相关听课证、学员本人有效证件,以及本中心所开票据,中心工作人员将据此严格登记有关信息。没有上述三件,不予办理。
5、 办理退费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末不办理退费业务。
四、 关于申请延期学习
1、 申请延期学习需有书面申请,申请中注明延期学习的原因及希望再次学习的时间;
2、 申请延期的`学员只能申请参加相同培训班的听课,不含上机学习;
3、 延期学习的申请须于课程结束前一周内交至培训主管处,由培训主管统一管理。
五、 关于证件
1.学员应妥善保管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 因证件丢失,须补办听课证者须交纳工本费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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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学员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学员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对学员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积极引导学员安全健康成长。
二、学校对学员安全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爱护学员,教育先行,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三、本规定是对学员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处理的规范。
四、学校要把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到议事日程上来,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员的防范能力。
五、为加强学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将建立学员安全教育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员由各任课教师及各部门主管参加,在学校主管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六、学校教职工要从爱护、关心学员出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和改善环境,保护学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学员发生意外以及学员要求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保护时,学校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学员应自觉尊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参与危害社会及学校稳定的活动。不得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要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八、学员在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
1、在实操室应严格按操作进行操作。
2、在实操、社会实践、军训及劳动中,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
九、学员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清洁,严禁使用各种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律处分。
十、如发生刑事、交通等其它事故,在场学员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学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将及时进行调查,根据当事人或他人的过错,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损失程度,除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外,同时要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十二、学员在教学、实习、生活过程中,因属学校责任发生的伤亡、或致残等事故,由学校承担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处理及善后处理工作。在教学、实习生活过程中,由于学员本人不能遵守纪律或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发生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三、学员参加未经学校校长批准的活动或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而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四、学员假期或毕业离校后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五、由属于不可抗拒原因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十六、对已参加人身保险的学员,在有效保险期内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属于学校责任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补偿,属于学员本人责任的,除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外,学校将不再负责。
十七、因病死亡可由本人承担责任死亡的学员,学校不承担丧葬费,如家庭确有实际困难,学校可酌情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费金额最多不能超过500元。
十八、因保护国家财产或他人生命而致残或英勇牺牲的学员,学校将报请省、市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同时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十九、本规定由学校学员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颁布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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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xx。
3、培训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就业人才"为目标。
二、 教师管理
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xx知识;
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
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4、教师上课要求精讲多练,重视安全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艺;
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xx水平。
三、 学员管理
1、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2、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
3、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免费再学;
4、学员就业后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 教学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职业技能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2、实行班主任负责、班委会自治的班级管理制度;
3、课时安排灵活。结合学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的情况,灵活确定课时,如有的`课程一课学员可以掌握,则课时为一节;若课堂内容较难,则可安排多个课时;
4、考试考核。根据培训规定的考试考核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基本理论考试和技能xx作考试;
5、xx书发放。学员基础理论、技能xx作双合格的,学校颁发<技能等级xx书>。
五、 档案管理
1、学员档案: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xx花名册等按培训期次归档,建立学员培训信息资料库;
2、教师档案及教案归档:
学校对教师档案(含xx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进行备案;对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也定期备案。
3、所有档案由校教务处统一保管,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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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员要自觉遵守上课时间。学员迟到,上课时间不顺延。
2、凡是本校学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病假、重要事项、突发事件等),应提前一天打电话通知学校,方可顺延课时。当天请假扣除当堂课的10%管理费。无故旷课,计算课时费。
3、退费学员,必须提前一天打电话或到校申请办理退费手续(持凭据),否则计课时。财务处审核无误后,扣除实际学习的课时费用,退还余款或转费。退费时间为每周一、周五下午1点至6点。
4、为了保证学员的学习进度,请您提前一周续交学费,学生旷课计课时。
5、学校禁止学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学员家长要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和贵重物品,如有丢失由本人负责。未成年人到校上课(去卫生间)必须有监护人接送,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老师沟通。学员在校期间及离校后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上课前学员或家长请到考勤处领取听课证;小组课学员不允许串班和代领听课证。
7、学员因特殊情况提出调班,请提前到教务处申请,审批后方可办理。
8、凡我校学员如果参加本专业教师组织的专业考级、比赛表演等活动都必须提前报请学校批准,由带队老师与学校签订授权书后,方可实施。未经学校批准组织的专业考级、比赛表演等活动,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不安全因素等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奖励政策:凡本基地学员购买秦牌古筝打7.8折,赠送配件礼盒一个(调音器、袁莎古筝演奏入门教学dvd光盘、假指甲、清洁刷),赠送价值180元凳式筝架一副。凡一次性交齐半学年学费的学员,赠送一个月陪练(4课时);凡一次性交齐一年学费的学员,赠送一个月课时(4课时);一次性交齐两年学费的,赠送三个月的课时(12课时)。
(注:每周一课时/60分钟,一个月按照4课时计算,一学年为48课时。
如果中途申请退费,不享有任何赠送政策。)
10、因教师教学质量及其他相关问题,学校有权调换教师;根据不同情况学校有权合并班级。
11、上述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族器乐学会古筝培训基地。
倡导学风:好学善学博学勤学精益求精永无止境
学校承诺:教学质量一流教师竞聘上岗学员择优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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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员管理,维护培训教学秩序,保障学员合法权益,促进培训学校(以下简称 “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全日制、非全日制培训学员(含青少年文化培训、成人兴趣培训等),涵盖学员报名、考勤、学习、安全、退费等全流程管理。
第三条 学校遵循 “以人为本、规范有序、服务育人” 的管理原则,注重学员综合素质提升,营造积极、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
第二章 报名与入学管理
第四条 学员报名时需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信息等),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陪同报名并签署《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学校对学员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教学管理与安全保障。
第五条 报名前,学校需向学员(及监护人)明确告知培训课程内容、课时安排、收费标准、退费政策、上课地点及注意事项,双方签订《培训服务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学员入学后,学校为每位学员建立专属学习档案,记录学员报名信息、考勤情况、学习进度、考核成绩、奖惩记录等,档案保存期不少于培训结束后 3 年。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条 学员需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上课前 10 分钟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迟到 15 分钟以上视为旷课半天,需由学员(或监护人)向班主任说明原因。
第八条 学员因事、因病无法上课,需提前 1 天通过学校 APP、微信或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请假需说明事由及请假时长。病假需在返校后 3 日内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家长签字的病假条),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 3 次,每次不超过 2 课时。
第九条 学员考勤由班主任每日记录,每周在班级群公示。累计旷课达 5 课时(或迟到、早退累计达 10 次),班主任需及时与学员(及监护人)沟通,了解情况并督促改正;累计旷课达 10 课时,视为自动放弃剩余课程,学校有权暂停其上课资格,剩余学费按退费政策处理。
第四章 学习管理
第十条 学员需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期间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将手机等电子设备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非教学需要不得使用;尊重教师及同学,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互动,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或学习任务。
第十一条 学员需爱护学校教学设施(如桌椅、投影仪、实验器材等),不得损坏、涂鸦或私自占用。若因个人原因造成设施损坏,需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除赔偿外,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十二条 学校定期组织课程考核(如单元测试、阶段测评、结业考试等),考核成绩计入学员学习档案。考核不合格的学员,学校将提供 1-2 次免费辅导机会,帮助学员补学;若补学后仍不合格,需重新报名该课程或申请退费(按协议约定执行)。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学员在校期间需遵守学校安全规定,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挤、不攀爬;课间活动需在指定区域进行,避免剧烈运动或危险游戏。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学员放学时,需由监护人(或监护人指定的成年人)按时接送,监护人需在《学员接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若监护人无法按时接送,需提前告知班主任,协商接送方案,严禁学员独自离校。
第十五条 学校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如消防安全、防溺水、防诈骗等),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学员需认真参与培训与演练,掌握基本安全知识与自救技能。若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需立即向教师或学校管理人员报告,学校将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并通知监护人。
第六章 奖惩管理
第十六条 学员在培训期间表现优秀的(如考勤全勤、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帮助同学等),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包括颁发 “优秀学员” 证书、减免部分学费、赠送学习资料或课程等,奖励名单将在学校公告栏及官方平台公示。
第十七条 学员若违反本制度规定,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轻微违规(如迟到 1 次、课堂小声讲话等):由班主任口头警告,责令改正;
中度违规(如旷课 2 次、损坏轻微设施等):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当月评优资格,需向学校提交书面检讨;
严重违规(如携带危险物品、打架斗殴、辱骂教师、多次故意违规等):立即终止培训服务,剩余学费按协议约定扣除违约金后退还,情节严重的将通报家长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七章 退费管理
第十八条 学员因个人原因申请退费的,需在课程开始前 7 日提出申请,学校全额退还学费;课程开始后 1-2 周内申请退费的,扣除已上课程费用及 5% 的手续费后退还剩余学费;课程开始超过 2 周后申请退费的,扣除已上课程费用及 10% 的手续费后退还剩余学费(具体退费比例可按《培训服务协议》约定调整)。
第十九条 因学校原因(如课程取消、教师变更未提前告知等)导致学员无法正常上课的,学校需全额退还剩余学费,或为学员安排同等价值的替代课程,由学员自主选择。
第二十条 退费申请需由学员(或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凭证(报名合同、缴费发票等),学校在收到申请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与退费,退费金额将原路返还至学员(或监护人)缴费账户。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通过《培训服务协议》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办学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修订后将及时向学员(及监护人)公示。
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少儿兴趣培训(涵盖美术、音乐、舞蹈、书法等品类)学员管理,保障未成年人学员权益,营造安全、有趣、启智的培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结合学校少儿培训教学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年龄 6-12 周岁的少儿兴趣培训学员,及学员监护人(以下简称 “监护人”),管理范畴包括课前接送、课堂学习、课后反馈、安全保障等全环节。
第三条 学校遵循 “安全第一、兴趣引导、家校协同” 原则,通过个性化管理与趣味教学,激发少儿学习兴趣,培养艺术素养与综合素质。
第二章 报名与入学管理
第四条 监护人需为学员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健康状况说明(含过敏史、特殊疾病史等)、紧急联系人电话(至少 2 个),确保学校能及时应对突发情况。若学员健康状况发生变化,监护人需在 24 小时内告知学校。
第五条 报名时,学校需向监护人详细介绍课程内容(如美术课程的绘画材料、舞蹈课程的服装要求)、课时安排(单次课长 45-90 分钟,避免连续 2 课时以上疲劳学习)、收费标准、请假退费规则,双方签订《少儿兴趣培训服务协议》,明确监护人需配合的事项(如按时接送、准备学习用品)。
第六条 学校为每位少儿学员建立 “成长档案”,记录学员课堂表现、作品成果、阶段性进步情况,每学期末向监护人反馈档案内容,并提供学员兴趣发展建议;档案保存至学员年满 18 周岁。
第三章 接送与考勤管理
第七条 监护人需按课程时间提前 10 分钟送学员到校,课后需在指定接送区等候,凭 “接送卡”(学校统一发放,含学员照片、监护人信息)接领学员;若委托他人接送,需提前 1 天向班主任提交书面委托说明(含受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受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核实身份。
第八条 学员迟到 10 分钟以内,由监护人送至教室并向班主任说明情况;迟到超过 10 分钟,需根据课程进度决定是否入班(避免影响课堂秩序),未入班课时可申请补课(每月限 2 次)。
第九条 监护人需提前 24 小时为学员请假(通过学校微信小程序或电话),请假理由需真实合理(如生病、家庭特殊事宜)。每月请假不超过 3 次的.,学校安排同等课时补课;超过 3 次的,未上课课时可结转至下一学期(需在协议中注明),不单独退费。
第四章 课堂与学习管理
第十条 课堂前,班主任需检查学员携带的学习用品(如舞蹈鞋需合脚、美术颜料需无毒环保),提醒学员更换舒适服装(如舞蹈课穿练功服、书法课穿耐脏围裙);课堂中,教师需采用 “互动游戏 + 趣味教学” 模式,每 30 分钟安排 5 分钟休息,避免学员疲劳。
第十一条 学员需遵守课堂规范:不随意离开座位、不抢夺他人学习用品、不破坏教学道具(如美术画板、音乐乐器);若出现调皮打闹行为,教师需以耐心引导为主,避免呵斥或体罚,同时及时告知监护人共同教育。
第十二条 学校定期举办 “兴趣成果展”(如美术作品展览、舞蹈汇报演出),鼓励学员参与;每次课程结束后,教师需通过班级群发送学员课堂表现(文字 + 照片 / 短视频,避免泄露隐私),为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建议(如在家练习书法的正确姿势)。
第五章 安全与健康管理
第十三条 教学区域需符合少儿活动安全标准:地面铺设防滑垫、墙角安装防撞条、电源插座安装防护盖;教学道具(如剪刀、画笔)需选择儿童专用安全款,使用时教师需全程监督,课后及时收纳。
第十四条 学校配备儿童专用急救箱(含退烧药、创可贴、抗过敏药等),安排 1 名持证安全员值班;若学员在校期间出现发烧、呕吐、外伤等情况,教师需立即联系监护人,并根据情况采取急救措施(如外伤消毒、物理降温),严禁擅自给学员用药。
第十五条 课程期间若遇突发情况(如停电、地震),教师需按 “先疏散、后上报” 原则,引导学员有序撤离至安全区域,确保每位学员都在教师视线范围内,待情况稳定后联系监护人接领。
第六章 奖惩管理
第十六条 学员表现优秀的(如课堂积极参与、作品质量高、帮助同学),学校给予 “星星奖励”(累计星星可兑换小礼品,如绘画工具、舞蹈贴纸),或在成果展中重点展示其作品,增强学员自信心。
第十七条 若学员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如故意破坏乐器、抓伤同学、多次不听教师引导),学校需及时与监护人沟通,共同制定教育方案;若违规行为累计 3 次,暂停课程 1 周,由监护人陪同参加 “行为引导课” 后,方可恢复上课;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培训协议,扣除已上课程费用后退还剩余学费。
第七章 退费管理
第十八条 监护人因个人原因申请退费的:课程未开始前退费,全额退还学费;课程开始后 1 个月内退费,扣除已上课程费用及 3% 手续费;课程开始超过 1 个月退费,扣除已上课程费用及 8% 手续费(因少儿兴趣培训需提前准备专属教具,手续费用于弥补教具成本)。
第十九条 因学校原因(如教师离职未及时安排替代教师、课程内容与宣传不符)导致学员无法继续上课的,学校需全额退还剩余学费,并额外赠送 1 次 “兴趣体验课”(可转让他人)。
第二十条 退费申请需由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附身份证复印件、缴费凭证),学校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退费金额通过银行转账至监护人指定账户(避免现金退费,留存转账凭证)。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学校少儿培训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与监护人协商解决,协商结果可作为《培训服务协议》的补充条款。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每年根据家长反馈与教学实际修订 1 次,修订后通过班级群、学校官网公示,公示 7 日后生效。
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人职业技能培训(涵盖会计、电工、计算机、育婴师等品类)学员管理,保障成人学员学习权益,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根据《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结合成人学习特点(如兼顾工作与学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18 周岁以上成人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管理范畴包括报名审核、考勤学习、证书考取、就业服务等环节,突出 “实用性、灵活性、专业性” 管理特色。
第三条 学校遵循 “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 原则,通过规范管理与精准教学,帮助学员掌握职业技能,提升就业竞争力。
第二章 报名与入学管理
第四条 学员报名时需提供真实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如初中 / 高中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有,用于免修部分基础课程);报考国家准入类职业技能(如电工、育婴师)的学员,需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如年龄、学历要求),学校协助核查资质,避免学员因条件不符无法考证。
第五条 报名阶段,学校需向学员明确课程详情:课程大纲(含理论课、实操课占比,如电工培训理论 30%+ 实操 70%)、课时安排(分周末班、晚班、全日制班,满足不同学员时间需求)、收费标准(含培训费、教材费、考证报名费,明确各项费用明细)、考证通过率(近 3 年数据),双方签订《成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协议》。
第六条 学员入学后,学校为其建立 “技能学习档案”,记录理论成绩、实操考核结果、考勤情况、考证进度;档案用于学员后续补考、续学或就业推荐,保存期不少于 5 年。
第三章 考勤与学习管理
第七条 学员需根据所选班次按时上课,理论课迟到 / 早退不超过 15 分钟、实操课迟到 / 早退不超过 20 分钟视为有效出勤;若需请假,需提前 12 小时通过学校 APP 提交请假申请(注明请假天数、事由),每月请假不超过 4 次,请假课时可申请观看课程回放(有效期 7 天)或参加下期同课程补课(限 1 次)。
第八条 理论课需遵守课堂纪律:不随意喧哗、不玩手机(非学习用途)、认真记笔记;实操课需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按教师指导操作设备(如电工实操需穿绝缘服、断电操作)、爱护实操工具,若因违规操作导致设备损坏,需按维修成本赔偿。
第九条 学校实行 “阶段性考核” 制度:每完成 1 个技能模块(如会计培训的 “账务处理” 模块),组织 1 次考核(理论笔试 + 实操操作),考核合格方可进入下一模块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免费参加该模块重读(限 1 次),直至合格。
第四章 考证与就业服务管理
第十条 学校协助学员办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资格考试报名手续,提前 1 个月告知学员报名时间、所需材料(如身份证、照片、学历证明),指导学员填写报名信息,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报名。
第十一条 考前 1 个月,学校组织 “考证冲刺班”(免费),提供历年真题、模拟考试、考点梳理服务;若学员首次考证未通过,学校为其提供 1 次免费补考辅导(含资料、辅导课),补考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学校为毕业学员(考取证书且完成全部课程)提供就业服务:推荐合作企业岗位(如向家政公司推荐育婴师学员、向装修公司推荐电工学员)、提供简历优化指导、组织企业招聘会(每季度至少 1 场);学员若在毕业后 6 个月内未通过学校推荐就业,可申请免费参加 1 次 “就业提升课”(如面试技巧、职业礼仪)。
第五章 安全与实操管理
第十三条 实操教学区域需符合安全标准:配备消防器材、急救箱(含止血带、烫伤膏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标识;教师需在实操课前 10 分钟讲解安全注意事项,演示正确操作流程,课后检查设备是否关闭、工具是否归位。
第十四条 学员在实操课中若发生意外(如触电、烫伤),需立即停止操作并告知教师,教师按应急预案处理(如切断电源、伤口处理),同时上报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学校需在 24 小时内跟进学员伤情,协助处理医疗费用报销(若学员购买意外险)。
第十五条 学校定期对实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月 1 次),更换老化、损坏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实操工具需定期消毒(如育婴师培训的奶瓶、婴儿模型),避免交叉污染。
第六章 奖惩管理
第十六条 学员表现优秀的(如全勤、阶段性考核成绩优异、实操技能突出),学校给予奖励:颁发 “优秀学员” 证书、减免下次续学费用的. 20%、优先推荐优质就业岗位;若学员成功推荐他人报名,可获得推荐奖励(如现金、课程优惠券)。
第十七条 学员若存在违规行为,按情节处理:
轻微违规(如迟到 3 次、上课玩手机):班主任口头提醒,扣除当月 “优秀学员” 评选资格;
中度违规(如旷课 2 次、实操课违规操作 1 次):全校通报批评,取消补考免费辅导资格;
严重违规(如伪造学历报名、作弊(考核作弊)、破坏实操设备且拒不赔偿):解除培训协议,扣除已上课程费用及 20% 违约金,不予退还剩余学费,且不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第七章 退费管理
第十八条 学员因个人原因申请退费的:
课程未开始前退费:全额退还学费(扣除已发放教材费,教材需完好退回);
课程开始后 1 个月内退费:扣除已上课程费用(按实际课时比例计算)及 5% 手续费(用于行政成本);
课程开始超过 1 个月或已进入考证冲刺阶段:扣除已上课程费用、教材费、考证报名费(若已代缴)及 10% 手续费,退还剩余费用。
第十九条 因学校原因(如课程停办、教师资质不符导致教学质量差、未协助学员完成报名)退费的:全额退还所有费用(含培训费、教材费、考证报名费),并按已缴费用的 10% 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条 退费申请需由学员提交书面申请(附身份证复印件、缴费凭证),学校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退费金额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转账记录作为退费凭证。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学校职业技能培训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通过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每年根据职业技能标准更新、政策调整及学员反馈修订 1 次,修订后通过学校官网、学员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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