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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7 06:59:5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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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爱国卫生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爱国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优选】爱国卫生管理制度15篇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1

  为了全面落实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方针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争创卫生学校,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幼儿园园长任组长,分管工会工作的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后勤园长、年级组长为成员,加强校园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督导到位,工作卓有成效。

  二、校园卫生责任范围及卫生标准

  (一)、教室及走廊卫生

  由保育员负责打扫和保洁,教室内做到窗明几净,墙面无蛛网、无灰尘,地面无杂物、无垃圾,教学设施设备陈设有序,走廊墙面无污垢、无乱涂乱画、无蛛网、无灰尘,墙面保持洁净,拖把等清洁用具放置有序。

  (二)、办公室卫生

  办公室卫生由办公室教师轮流值日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办公设施设备陈设有序,墙面无蛛网,无灰尘。地面无纸屑、无垃圾、无烟蒂。地面做到常拖洗。室外走廊墙面无灰尘、无蛛网,地面保持洁净。

  门卫室的环境卫生由门卫工作人员值日打扫,室内做到办公桌椅摆设整洁,值班寝室收拾整洁有序,室内无乱堆乱放。室内室外墙面做到无乱涂乱画、无灰尘、无蛛网,地面清洁卫生。

  (三)食堂卫生

  食堂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由营养员完成。

  (1)、食堂建立严密的、规范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器皿、用具用品消毒制度,餐厅定时消毒。建立严格的操作间和饭厅清扫、整理和保洁制度,每天对楼梯间冲刷和拖洗。

  (2)、操作间及餐厅内外无蛛网,墙面无灰尘,室内无蚊蝇,无蟑螂,无老鼠。

  (四)、校园卫生

  1、校园大小操场及主要通道,教学楼、会议室,各类活动教室由值班人员和保育员负责打扫。

  2、公共厕所由本区域内的保育员完成。

  3、公共活动场所(会议室)卫生在会议和活动的当天打扫、擦拭桌椅,确保活动当天整洁、卫生,会议室卫生每天打扫。

  4、责任范围内的清洁区,教师车棚由该区域的保育老师清扫。

  三、检查及考评

  (一)、检查

  保健老师和后勤园长每天至少一次环境检查,爱卫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工作,如实记载。

  (二)、考评

  1、卫生情况与每月考核,年度考核挂钩,与相关津贴、奖金挂钩。

  2、校园环境卫生,一周一总结,一月一汇总,一月一考评,当月执行奖惩。半年汇总考核,与评定优秀保育老师挂钩。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2

  (一)、宣传爱国卫生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城市卫生管理条例,坚持禁养家禽,发现有鸡鸭,及时动员处理。

  (二)、加强对保结员队伍的管理,坚持每半月一次卫生例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卫生责任区域分片包干,落实到人。

  (三)、坚持长效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房)每十天洗刷一次,楼道每周打扫二次,保持小区整洁卫生。

  (四)、协助专业部门整治社区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并做好台帐记录。

  (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每月举办一次键教讲座(咨询),每月出一期黑板报,及时张贴健康墙报。

  (六)、消灭四害,保障健康,积极配合爱卫会定期投放灭鼠、灭蟑毒饵,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

  (七)、带领居民植树养花,绿化美化社区环境,发现绿地残缺,及时补种,力争做到无黄土朝天。

  (八)、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联系,及时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小区内的屋顶水箱每年清洗一次,保证居民的二次供水质量。

  (九)、加强环境与资源,人与自然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和“十不”行为规范。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乡爱国卫生管理,营造“整洁有序、健康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临沧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66号)、《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xx年版)》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临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强化公众卫生意识,预防和控制疾病,减少和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环境卫生,提高环境质量,倡导文明卫生习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的群众性卫生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爱国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遵循“政府组织、属地负责,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坚持标准、协调推进,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临沧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爱卫会”),主要负责全市爱国卫生、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市爱卫会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爱国卫生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本单位的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第八条市爱卫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爱卫办”)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爱国卫生日常工作。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爱国卫生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

  (三)组织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开展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及卫生家庭创建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深入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民卫生素质与健康素养水平;

  (六)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防制活动;

  (七)指导、检查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评价;

  (八)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市爱卫会交办的其他有关爱国卫生工作。

  第九条各县(区)应当成立爱卫会,下设爱卫办,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市直各部门、各级各类机关部门、各类企业企事业单位、驻临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应建立爱国卫生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爱国卫生工作,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

  第十条各级爱卫办、各成员单位应当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十二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全民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全民动手日、爱国卫生月、卫生责任区、卫生单位检查评比等制度。市爱卫会通过监督检查和评比活动,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三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市、县(区)爱卫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爱国卫生监督员,承担爱国卫生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改造,实施污水、污物、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健全、落实各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城市建成区卫生水平。

  第十五条各县(区)应结合村镇规划建设,以改善农村饮水卫生条件、推进厕所革命、治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搞好环境卫生为重点,积极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及省、市级卫生乡村创建。

  第十六条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推动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积极参与驻地街道及社区卫生整治等活动,协同提升街道、社区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第十七条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卫生”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和督促指导。

  第十八条县(区)及以下爱卫办应当制订卫生创建计划,组织卫生单位、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卫生家庭等各级各类卫生创建活动,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生物制品厂、制药厂、屠宰场等产生的所有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各单位(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驻临单位)、家庭和个人应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和卫生标准,健全卫生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倡导家庭和睦、文明和谐的良好家风,注重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一)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度,保持卫生状况良好;

  (二)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并定期保洁维护;

  (三)垃圾收集实行分类袋化管理,日产日清;

  (四)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楼道整洁,门窗无破损,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五)公共场所、单位食堂防鼠、防蝇、防蟑、防蚊设施完善,环境清洁卫生,达到标准要求;

  (六)厕所清洁卫生,防蚊蝇设施完善,无蝇无蛆,无积粪,无尿碱,排污管道通畅,基本无异臭味;

  (七)单位环境达到净化、硬化、绿化、美化、有序化要求;

  (八)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九)积极参加辖区组织的爱国卫生运动,落实责任区包保责任。

  (十)注重培育良好家风,明礼诚信,讲究个人卫生,推广“三减三健”,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第二十一条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强城中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一)落实专人管理,制定卫生保洁制度,做到每日清扫,专人保洁;

  (二)合理、规范设置果皮箱、垃圾收集箱、垃圾转运站和公共厕所等卫生设施;

  (三)垃圾实施分类袋装化、桶装化、密闭化管理,定点收集、统一运输、日产日清;

  (四)公共厕所数量达标,专人管理,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五)污水排放设施完善,无明沟排污现象;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社会秩序整治,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排乱倒等现象;

  (七)城中村、城乡接合部道路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

  (八)居民饮用水安全卫生,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

  (九)公共场地不得放养犬类和其它家禽;

  (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第二十二条单位、家庭和个人应服从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社区)卫生管理指导,接受督促检查,遵守村规民约,按照管理规定,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爱护城市环境卫生。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食品包装等废弃物;河道内乱倒粪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种植农作物;

  (二)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倒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废弃物、污水、粪便或者焚烧垃圾、废弃物等;

  (三)违反规定饲养家畜、家禽,城区内公共场地放养犬类和其他家禽。

  (四)携带犬、猫等动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导盲犬除外),或进入依法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

  (五)玷污、损坏公共卫生设施及其他损害公共卫生的不文明行为。

  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美容美发、旅店、歌舞厅、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的硬件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和卫生管理等,符合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病媒生物防制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一)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应当有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人员;疾控中心应当有病媒生物防制专业人员,做好病媒生物密度的监测及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市、县(区)爱卫会应当动员社会力量,发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群众共同参与区域内春秋季灭鼠,夏季灭蚊蝇、灭蟑螂等爱国卫生运动;

  (三)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应当切实履行病媒生物防制职责,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推行PCO公司专业化防制,开展孳生地调查和治理,消除其孳生环境条件,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四)在农贸市场、餐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要加强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建设,提高合格率和利用率;

  (五)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房屋拆除前,应当按相关规定开展灭防活动;

  (六)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公安等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对灭杀病媒生物药品、器械进行依法管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剧毒急性鼠药。

  第二十五条完善由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增强全民卫生意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第二十六条提倡全民戒烟,广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积极创建无烟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禁烟、控烟的有关规定,落实控烟措施,开展群众性控烟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类车辆应按照规定行驶、停放,公共交通工具应当定期清洗、消毒。

  第二十八条应当加强公园广场、旅游景区、早夜市、建筑物立面、河道沟渠、市政设施、环卫设施、集贸市场、停车场、窗口单位及其他影响城乡卫生质量的部位和区域的卫生管理,确保管理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第五章奖惩规定

  第二十九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或爱卫会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相应的表彰;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三十条对已获得爱国卫生荣誉称号的,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工作下滑严重,群众意见较大,已不符合爱国卫生荣誉称号条件的,由市爱卫会取消其荣誉称号或报上级部门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对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和义务履行不到位、未建立制度或制度不落实、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违反爱国卫生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爱卫会通报批评。对违反爱国卫生管理规定,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由爱卫会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十二条爱国卫生监督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依法依规执行公务。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对阻碍、拒绝爱国卫生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完善。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7月9日。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4

  1。医院爱国卫生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院爱卫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科室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科室管理工作内容,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督促。

  2。医院的清洁卫生工作,要坚持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平时清洁实行卫生、绿化包干责任区管理,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扫。公共区域由总务科保洁员天天打扫。宿舍住宅区(除公共部分承包或专人负责外)楼梯、走道由住户负责清洁打扫。逢节假日开展全院性突击卫生活动,全院职工应积极参加。

  3。医院职工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卫生保洁制度,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要提倡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严禁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准向窗外乱丢果皮、纸屑和杂物,保持清洁。禁止在医疗区域和公共场所吸烟,积极创建无烟医院。

  4。严禁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凡来院施工的建筑队应服从医院管理,总务科负责管理与监督。工程竣工后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保持医院环境的整洁。

  5。医院垃圾、污物按规定分类处理。生活垃圾清运到生活垃圾站,医疗垃圾要用塑料袋严密包装,送焚烧炉焚烧。严禁随意乱倒垃圾,违者重罚。

  6。厕所和盥洗间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冲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7。每逢春、秋季节,根据市爱卫会要求进行除“四害”工作。

  8。食堂要认真搞好食堂卫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9。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按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10。后勤部门负责人、病区护士长每日检查卫生清洁工作一次,院爱卫小组每月组织检查评比一次,并将各科室内外卫生检查评比结果公示并纳入全院质控考评。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5

  为了全面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给辖区居民以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推进我镇爱卫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爱国卫生机构。镇设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由分管卫生的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城建办、卫生院、中、小学校、派出所、食品站等单位和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下设镇爱卫办,城建办主任为爱卫办主任,全面负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上级爱卫组织分配的相关工作,以及各村(居)和镇直单位的爱卫创建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第二条 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实施爱卫长效管理,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开展除四害综合防治。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第三条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领导全镇的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卫生工作相关制度,部署检查、落实卫生工作任务,使全镇卫生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四条 镇环境卫生划分责任区。由镇爱卫办牵头,街道居委会配合。做到“五无”,即无暴露垃圾、无滥贴广告、无杂草枯叶、无污水积存、无蚊蝇滋生地。

  第五条 单位内各办公室做到整洁、美观、文明。

  第六条 由镇爱卫办加强对清扫人员的督促和管理,做到任务落实、分工明确、清扫彻底。

  第七条 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6

  1. 医院爱国卫生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院爱卫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科室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科室管理工作内容,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督促。

  2. 医院的清洁卫生工作,要坚持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平时清洁实行卫生、绿化包干责任区管理,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公共区域由总务科保洁员天天打扫。宿舍住宅区(除公共部分承包或专人负责外)楼梯、走道由住户负责清洁打扫。逢节假日开展全院性突击卫生活动,全院职工应积极参加。

  3. 医院职工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卫生保洁制度,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要提倡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严禁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准向窗外乱丢果皮、纸屑和杂物,保持清洁。禁止在医疗区域和公共场所吸烟,积极创建无烟医院。

  4. 严禁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凡来院施工的`建筑队应服从医院管理,总务科负责管理与监督。工程竣工后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保持医院环境的整洁。

  5. 医院垃圾、污物按规定分类处理。生活垃圾清运到生活垃圾站,医疗垃圾要用塑料袋严密包装,送焚烧炉焚烧 。严禁随意乱倒垃圾,违者重罚。

  6.厕所和盥洗间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冲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7. 每逢春、秋季节,根据市爱卫会要求进行除“四害”工作。

  8. 食堂要认真搞好食堂卫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9.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按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10. 后勤部门负责人、病区护士长每日检查卫生清洁工作一次,院爱卫小组每月组织检查评比一次,并将各科室内外卫生检查评比结果公示并纳入全院质控考评。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7

  为了全面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给辖区居民以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推进我校爱卫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爱国卫生机构。校设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等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下设校爱卫办,卢瑛为爱卫办主任,全面负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上级爱卫组织分配的相关工作,以及各班的爱卫创建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实施爱卫长效管理,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开展除四害综合防治。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第三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领导全校的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卫生工作相关制度,部署检查、落实卫生工作任务,使全校卫生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四条,校环境卫生划分责任区。由校爱卫办牵头,街道居委会配合。做到“五无”,即无暴露垃圾、无滥贴广告、无杂草枯叶、无污水积存、无蚊蝇滋生地。

  第五条,单位内各办公室做到整洁、美观、文明。

  第六条,由校爱卫办加强对清扫人员的督促和管理,做到任务落实、分工明确、清扫彻底。

  第七条,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第八条,校爱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全校爱国卫生运动,贯彻上级的有关卫生法规,按上级要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校的爱卫工作。

  (二)坚持做好定期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创造一个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三)配合上级防疫部门,做好灾后消毒、除“四害”、灭鼠工作,确保“四害”、鼠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检查标准:

  1、班级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中扫,每月一大扫;

  2、交通工具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二)检查制度:

  由校爱卫办进行检查,定期对各班卫生状况打分排名,对卫生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卫生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8

  1、建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管、专人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完成市创建卫生城市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创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活动。

  2、教育和引导全体员工遵守国家关于公共卫生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东台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爱国卫生活动和共建工作,遵守社会公德,保护公共环境,维护公共卫生设施。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和职工劳动保护、女职工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完善各项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开展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护和女职工保健宣传教育活动。

  4、有计划地增添和改善卫生设施,保证公共厕所、垃圾箱、道路、下水道、窨井等各项基础卫生设施的建造和管理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5、实行卫生划区包干责任制,各部门(科室、车间、班组)要保证责任区内环境整洁,绿化完好,车辆停放整齐。

  6、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门前三包”工作,做到门前无乱堆放、无占道经营,环境整洁,绿化完好。

  7、实行周末卫生劳动日和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每周各部门(科室、车间、班组)组织一次卫生扫除,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并评出优胜部门(科室、车间、班组)。全年保持卫生先进的'部门(科室、车间、班组),将由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8、实行卫生考核奖惩制度。单位将员工履行卫生工作职责的情况列入考核指标,凡在爱国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职工,评为爱国卫生先进个人或卫生先进工作者,并给予表彰或奖励。不认真执行单位卫生管理规定,工作场所和卫生责任区保洁不达标的员工,不能被评为先进个人,并视情况予以处罚。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9

  一、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二、定期召开爱国卫生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爱国卫生工作,认真解决日常爱国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把爱国卫生、除“四害”工作列为本单位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做好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四、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单位等活动,认真清理好室内外卫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大力开展消灭蚊、蝇、鼠、蟑螂工作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

  五、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爱国卫生知识,教育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

  六、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全员爱国卫生工作业务水平,为进一步做好爱国卫生打下基础。

  七、建立卫生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爱国卫生进行检查评比,督促各项爱国卫生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成绩优秀的给予奖励,差的批评,奖优罚劣,兑现奖惩。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10

  (一)、宣传爱国卫生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城市卫生管理条例,坚持禁养家禽,发现有鸡鸭,及时动员处理。

  (二)、加强对保结员队伍的管理,坚持每半月一次卫生例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卫生责任区域分片包干,落实到人。

  (三)、坚持长效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房)每十天洗刷一次,楼道每周打扫二次,保持小区整洁卫生。

  (四)、协助专业部门整治社区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并做好台帐记录。

  (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每月举办一次键教讲座(咨询),每月出一期黑板报,及时张贴健康墙报。

  (六)、消灭四害,保障健康,积极配合爱卫会定期投放灭鼠、灭蟑毒饵,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

  (七)、带领居民植树养花,绿化美化社区环境,发现绿地残缺,及时补种,力争做到无黄土朝天。

  (八)、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联系,及时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小区内的屋顶水箱每年清洗一次,保证居民的二次供水质量。

  (九)、加强环境与资源,人与自然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和“十不”行为规范。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本校爱国卫生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提高公共卫生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校园卫生环境,提高师生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员参与的社会卫生活动。

  第二条 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 设立学校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负责本校爱国卫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规划,组织和协调本校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组织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参加健康教育、环境清理、除害防病、创建卫生单位等爱国卫生运动。

  第四条 认真履行社会卫生工作职责:

  (一)把各类卫生设施纳入校园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建设污水、粪便、垃圾等生活废弃物的处理设施;

  (二)加强对废弃物收集、清运的`监督和管理;

  (三)加强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预防食物中毒、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科学卫生保健知识宣传;

  第五条实行爱国卫生月制度,每年四月份为爱卫月,重点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卫生问题。

  第六条 教育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社会卫生规范:

  (一)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杂物、乱倒垃圾;

  (二)不破坏绿地、树木;

  (三)不破坏环卫设施;

  (四)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五)不携宠物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不从事其他有碍社会卫生的活动。

  第七条各类公共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室内外卫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 校园道路两侧、操场,食堂周边设立垃圾容器和供排水设施,配备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九条 采取综合措施,改善环境卫生,消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具体管理办法按《如皋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具体管理办法按《如皋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执行。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12

  一、认真学习,熟悉掌握爱国卫生业务知识,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

  二、树立卫生观念,增强卫生意识,自觉养成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习惯。

  三、遵照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组织、发动、协调、督办和检查工作,做好年初计划和年终总结工作。

  四、实行卫生责任制,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到人。

  五、严格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各科室坚持每天上班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始终保持辖区内卫生洁净。坚持周末大扫除制度,实行公开表扬和批评激励机制,由机关卫生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评比,每季通报一次,确保机关清洁卫生。

  六、积极宣传健康教育有关的卫生知识,主动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做好“除四害”、病毒消杀工作,努力倡导禁烟劝烟风尚。

  七、各科室平时卫生状况由机关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凡卫生责任区全年受到2次通报批评的,取消科室年终评先资格。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13

  一、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的小儿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资料。一般可按下表分配时间。

  七岁以内小儿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分配

  各园(所)可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注意动静结合,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对各项资料的执行,要提出质量指标。

  二、婴幼儿的饮食

  (一)饮食管理

  1、婴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所领导,炊管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孩子家长代表),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伙食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3、根据季节供应状况,制定适合婴幼儿年龄(一岁内、一至三岁、四至七岁)的带量食谱,定期更换。

  4、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一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5、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儿童伙食。

  6、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儿童的进食量。蛋白质摄入量应占供给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7、按时开饭,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二十至三十分钟,保证儿童吃饱每餐饭。

  (二)科学喂养

  1、婴儿喂养:母乳的.营养成份最适合婴儿生长发育的需要。要提倡母乳喂养。母亲在喂奶前要洗手,脱掉工作服,患有呼吸道疾病时,喂奶时要戴上口罩。实行按需哺乳,对人工喂养儿要做好配奶工作,每餐奶具要严格消毒。无论人工喂养儿、母乳喂养儿都要及时增加辅食,补充维生素D制剂和含铁食物。根据孩子生长发育需要,统一制作婴儿饮食,保证儿童营养。

  2、幼儿饮食

  (1)一岁半以后幼儿按三次饭一次点心定食谱(整托幼儿睡前再加一次点心),食谱要适合幼儿的年龄,使儿童能吃到多种多样的食物,把一日的食物定量标准恰当地分配到食谱中,以保证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

  (2)要注意调配花样,增加幼儿进食量,科学烹调,尽最大努力保存营养素,个性要防止维生素的损失。

  (3)少吃甜食;晚饭不能以吃甜食、菜汤和面汤为主,要尽量吃些炒菜。

  (4)加强体弱儿饮食管理。

  (5)特殊饮食:根据病儿病情做病号饭。

  (三)饮食卫生

  1、要持续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

  2、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十五至二十分钟,若用笼屉蒸则水开后至少要蒸三十分钟),食物要有防蝇设备。

  3、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搞好儿童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儿童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肥皂水或碱水揩洗干净。

  5、要培养儿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习惯。

  6、水果要洗净削皮后再吃。

  7、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三、体格锻炼制度

  1、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婴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尤其要重视一岁半以下婴幼儿的体格锻炼,给婴儿每一天做一至二次被动操和主被动操,幼儿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一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以特殊照顾。

  四、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所)检查:婴幼儿在入园(所)前务必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务必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务必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所)。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园(所)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务必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2、定期体检制度:一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一次。一岁至三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入托儿童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观察精神、五官、皮肤等;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状况、无有咳嗽、腹泻等症状;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状况对易感状况对易感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可能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携带入园,如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晨、午、晚间健康检查资料:卫生保健人员对入托儿童分晨、午、晚间进行健康观察,这是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资料之一。幼儿早晨入园,中午起床,晚间离园(或就寝)前,都要常规进行健康检查。资料包括精神、情绪、食欲、大小便、体温及五官的观察。传染病流行期间,还要针对典型症状进行鉴别。

  五、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

  2、婴幼儿玩教具要持续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要经常持续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儿童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三岁以上幼儿要提倡用蹲式厕所。

  5、小儿桌高度应贴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婴幼儿每人二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脸,经常持续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刷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一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巾要每一天消毒。

  6、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7、手绢要专人专用,每日换洗,婴儿尿布要勤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暴晒。

  8、持续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9、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10、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持续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和幼儿接触时不抽烟。

  (三)消毒隔离制度

  1、各园(所)要设立保健室,要根据本单位条件建立隔离室或观察床(全托园、所务必建立隔离室。)隔离室用品要专用。

  2、儿童及工作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所)或班。

  3、对患儿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婴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婴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园(所)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幼儿离园(所)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回到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6、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所)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六、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白百破、卡介苗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建卡率达百分之百。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儿童基础免疫有关问题详见卫生部颁发的《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用心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和续发。

  4、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5、坚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七、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视儿童的各项活动。

  2、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

  3、药物务必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管理和服用应由医务人员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八、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要建立健全各种记录、登记、统计制度。一般有以下几种记录表、薄:出勤登记表、传染病登记表、疾病登记表、晨间检查记录表、预防接种记录表、体弱儿管理记录表、体格检查记录表、缺点矫治记录表、膳食调剂记录表、体格锻炼观察表、意外事故登记薄、家长联系薄。卫生统计要求做好: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评价、出席率、缺点矫治率、各种常见病患病率、传染病发病率、预防接种率等项统计。

  九、家长联系制度

  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开家长会,经常向家长宣传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儿童如无故缺席,要及时和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本校爱国卫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师身体健康,提高公共卫生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定本制度如下: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消除危健康因素,改善校园卫生环境,提高师生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员参与的社卫生活。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科学管理、社会监督。

  第三条设立学校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负责本校爱国卫生工作。

  (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规划,组织和协调本校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组织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参加健康教育、环境清理、除害防病、创建卫生单位等爱国卫

  第四条认真履行社会卫生工作职责:

  (一)把各类卫生设施纳入校园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建设污水、粪便、垃圾等生活废弃物的处理。

  (二)加强对废弃物收集、清运的`监督和管理;

  (三)加强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预防食物中毒、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流感。

  (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建立学生健康意识。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科学卫生保健知识宣传;

  第五条实行爱国卫生月制度,每年四月份为爱卫月,重点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卫生。

  第六条教育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社会卫生规范:

  (一)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杂物、乱倒垃圾;

  (二)不破坏绿地、树木;

  (三)不破坏环卫设施;

  (四)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五)不携宠物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不从事其他有碍社会卫生的活动。

  第七条各类公共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室内外卫生应符合国家有规定。

  第八条校园道路两侧、操场,食堂边设立垃圾容器和供排水设施,配备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保持良好卫生。

  第九条采取综合措施,改善环境卫生,消除老鼠、苍、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具体管理办法按<如皋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执行。

  第十条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具体管理办法按<如皋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执行。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15

  为了全面落实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方针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争创卫生学校,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幼儿园园长任组长,分管工会工作的老师任副组长,后勤组长、教师代表为成员,加强校园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督导到位,工作卓有成效。

  二、校园卫生责任范围及卫生标准

  (一)、教室及走廊卫生

  由保育员负责打扫和保洁,教室内做到窗明几净,墙面无蛛网、无灰尘,地面无杂物、无垃圾,教学设施设备陈设有序,走廊墙面无污垢、无乱涂乱画、无蛛网、无灰尘,墙面保持洁净,拖把等清洁用具放置有序。

  (二)、办公室卫生

  办公室卫生由教师轮流值日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办公设施设备陈设有序,墙面无蛛网,无灰尘。地面无纸屑、无垃圾、无烟蒂。地面做到常拖洗。室外走廊墙面无灰尘、无蛛网,地面保持洁净。

  门卫室的环境卫生由门卫工作人员值日打扫,室内做到办公桌椅摆设整洁,值班寝室收拾整洁有序,室内无乱堆乱放。室内室外墙面做到无乱涂乱画、无灰尘、无蛛网,地面清洁卫生。校门外学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常打扫。

  (三)食堂卫生

  食堂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由营养员完成。

  (1)、食堂建立严密的`、规范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器皿、用具用品消毒制度,餐厅定时消毒。建立严格的操作间和饭厅清扫、整理和保洁制度,每天对楼梯间冲刷和拖洗。

  (2)、操作间及餐厅内外无蛛网,墙面无灰尘,室内无蚊蝇,无蟑螂,无老鼠。

  (四)、校园卫生

  1、校园小操场及主要通道,教学楼、会议室,各类活动教室由值班人员和保育员负责打扫。

  2、厕所由两名保育员按责任划分冲洗、拖洗完成。

  3、公共活动场所(会议室)卫生在会议和活动的当天打扫、擦拭桌椅,确保活动当天整洁、卫生,会议室卫生每天打扫。

  4、责任范围内的屋顶面,雨棚顶面的垃圾由值班人员清扫。

  三、检查及考评

  (一)、检查

  保健老师每天至少一次环境检查,爱卫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工作,如实记载。

  (二)、考评

  1、卫生情况与每月考核,年度考核挂钩,与相关津贴、奖金挂钩。

  2、校园环境卫生,一月一汇总,一月一考评,当月执行奖惩。半年汇总考核,与评定优秀清洁工和下一轮续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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