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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规章制度

时间:2023-09-14 16:26:49 制度

幼儿园规章制度[通用]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幼儿园规章制度[通用]

幼儿园规章制度1

  一、教职工严格遵守园内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

  二、上班时间没有重要的事情不接不打私人电话或发送手机短信。

  三、严格遵守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四、为保证幼儿的安全和有效的`工作,在工作时间内不闲逛、不扎堆、不串班、不办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挑拨是非,不在园内争吵辱骂和打架。

  五、上班时不能当着幼儿面前吃零食不听随身听。

  六、教职工言谈举止应为幼儿表率。

  七、带班时要做到用自然好听的声音教学,微笑服务。教育幼儿要做到"四心"(即热心、耐心、细心、诚心)

  八、每天保持本班的清洁卫生、玩具、用品等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幼儿园规章制度2

  任何违反本规则与条例所规定之任何事项,员工(教职工)将会依据其所犯事件严重性程度受到警告或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一、工作时间

  1、除非得到值日园长的许可,员工(教职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

  2、员工(教职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应根据部门主管所编制的工作时间表执行,园长根据实际情况在必要时有权变更该表。

  3、如因工作需要,指定员工加班,非正当理由不得推脱,违者以旷工论处。

  二、考勤

  1、员工(教职工)上班前必须在打卡机打卡或签到。

  2、需要穿着工作服的员工(教职工),到岗时应穿好工作服,否则视为违纪。

  3、员工(教职工)须亲自签到(打卡),如随意委托他人签到或代其他员工(教职工)签到(打卡)视为违纪。

  4、因公外出或外勤未能按时签到者,应经部门主管在考勤表上签注。

  三、出勤

  1、员工(教职工)必须按排班时间工作,按时履行职责。不得缺勤或迟到、早退,未经值日园长批准不得私自调班。上班期间有事外出须向值日园长请假,否则视作矿工。

  2、在工作时间内员工(教职工)应告知其直接上司其所在地点,以防止工作上的任何失误。

  3、通过欺骗或制造假象而获准或试图获准缺勤视为旷工。

  四、教师礼仪规范

  (一)举止文雅

  1、举止温文得体,不失教师风度,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堪为幼儿表率。

  2、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3、在幼儿、家长和客人面前不嬉戏,不开过头玩笑,不讲牢骚话。

  4、在园内外遇到各种冲突时,以礼相待,不做失礼之事。

  5、办公桌物品摆放整齐,工作时间不吃零食。

  6、不私托家长办事。

  (二) 仪表端庄

  1、仪表端庄典雅,潇洒大方。

  2、衣着整洁、美观大方,不追求奇装异服,不穿露脐装和吊带衫,不穿拖鞋带班时不穿高跟鞋。上班时间按规定,要求穿园服时必须穿戴整齐。

  3、头发整齐光洁,带班时间不梳披肩发。

  4、不浓妆艳抹,上班时间不佩带明显首饰和其它奇异的饰物。

  (三)语言文明

  1、工作时间一律讲普通话,语言恭谦,表情友善和气,待人热情。

  2、谈吐文雅,不使用粗俗语言,不恶语伤人。

  3、谈话语气得体,语调适中,谈话时要注视对方,以示尊重。

  4、多用“请”、“谢谢”、“对不起”等尊重性词汇。

  (四)礼貌待人

  1、真诚待人,懂得尊重,接待幼儿家长和来宾,笑容可掬,主动让座。

  2、同事间相互尊重,和睦相处,不猜忌,不背后议论他人,不传个人隐私。

  3、尊重幼儿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幼儿打招呼时要及时还礼应答。

  4、按时参加会议、活动或其它集会。听取别人发言时,做到专注、有耐心,并做好笔记。

  5、集体活动时关闭通讯工具的铃声,带班或会议时间不接外来电话。

  (五)考核标准

  1、礼仪检查分为常规检查和突击性检查,违反我园礼仪规范标准,发现一次提出严重警告,并记录在案;累计发现两次则罚款50元;累计发现三次及以上则做辞退处理。

  2、员工(教职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把工作制服、鞋洗干净退还给仓库,否则须按原价偿还该制服的费用。

  五、工作职责

  1、员工(教职工)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幼儿园制定的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

  2、员工(教职工)应服从部门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3、员工(教职工)应按操作规程工作,按规定保养各类设备,下班后按要求关好本人负责范围内的各类办公设备和水电设施等,并做好岗位防火安全工作。

  4、各部门主管、级长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评。部门主管、级长由直接上级负责考评。考评可作为奖惩、培训、调职、辞退、加、减薪的依据。

  5、应准时出席幼儿园、部门会议或培训课程,并按要求签到。

  6、员工(教职工)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幼儿园规定的工作进度完成工作。

  7、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权限认真履行管理责任。

  六、安全检查

  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将非个人物品带出幼儿园。如经发现幼儿园在职保安有权检查没收并上报办公室处理。

  七、私人客访及电话

  1、工作时间内,员工(教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得会见亲友,不得在非工作地方闲逛。

  2、除非工作需要外,员工(教职工)不得在其它部门逗留,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进入幼儿园任何非你工作的区域和部门。

  3、当班期间员工(教职工)不得随意接、打私人电话。

  八、吸烟

  不得在幼儿园内吸烟。

  九、受伤及意外事故

  1、如果小朋友或员工(教职工)受伤,或在幼儿园范围内发生意外,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及值班园长,并要及时通知家长,伤情较重的应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2、应予受伤小朋友或员工(教职工)以帮助,但切勿代表幼儿园承担责任或作出某种承诺。

  3、为保证个人及同事的`安全,请及时将可能引起事故的不安全的因素及危险状况报告部门主管和办公室。

  十、闲逛

  工作时间任何员工(教职工)不得在非工作地方闲逛。

  十一、保密

  幼儿园员工(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幼儿园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十二、服从上司

  绝对服从上司是每个员工(教职工)的神圣职责,员工(教职工)应切实执行直属上司指派的任务,倘遇疑难,应先向直属上司请示,必须履行“先服从后上诉”之原则。

  十三、上班和下班

  员工(教职工)必须依照编订的当值时间表上班。在工作时间内,经常迟到或早退者,不但损失升职、提薪之机会,且有被开除之可能,任何换班换休者,须事先经值日园长批准,否则作旷工处分。

幼儿园规章制度3

  一、严格遵守早晚值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幼儿未走完的情况下,自己先离开幼儿园。

  二、早值班老师礼貌接待早晨来园的'孩子,并关心一些有特殊情况的幼儿,对用药幼儿作好记录,并负责把这些孩子的情况和家长留言转交给有关老师。

  三、值晚班时,保持值班室的安静,组织一些可行的活动或游戏,为每个幼儿整理好衣物。礼貌对待要离园的幼儿与家长,最后负责关闭门窗、整理桌椅、清扫卫生。

  四、对实在有特殊情况很晚还无人来接的孩子耐心负责,并及时与家长联系,等家长接走孩子后,方可离园。

  五、节假日值班,要准时到位,不做私活,不带家人和外人来园玩耍,不让幼儿放任自流,要巡逻检查,做好来电来访记录与处理。有紧急任务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幼儿园规章制度4

  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职责。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务必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幼儿园规章制度5

  一、家长须持接送卡来园接孩子。接送卡丢失者,须及时报孩子班内老师,并办理补办手续。

  二、家长须按时到园接送幼儿,以维持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家长如因事不能来园接孩子,必须把接送卡交家内其他人员来园接孩子,同时电话告知本班教师,严禁让外人接走孩子。

  四、教师严把幼儿入园关。严防幼儿将不安全物品带进幼儿园,及时了解入园幼儿的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

  五、教师严把幼儿离园关。对陌生人来园接孩子,一看是否持接送卡,二是详细了解其身份,三是及时和家长电话联系,否则,不能让幼儿离园。

  六、对于不能按时离园的孩子,教师须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原因并细心看护,直到家长接走为止,严禁将幼儿交给其他人员看护。

幼儿园规章制度6

  一、全体教职工

  (一)师德师风

  1、为人师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迟到、早退一次扣2元;事假一次扣5元;病假一次扣2元;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0元;无故三次不参加年终考核降一等。进入校园要佩带校徽,不得骑自行车,机动车速不超过20码,车辆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等,一些基本要求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否则发现一次扣5元。

  2、尊重家长,热情接待家长来访。与学生家长保持正常交往,不得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不得接受家长吃请或向家长提出不正当的要求。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50元,年终考核降一等。严重影响学校名誉的,学校予以辞退。

  3、尊重学生人格,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若发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一次扣20元并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学校管理条例》执行。确须承担法律责任的则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经学校或园长室许可,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随意停学生课的每人次扣当事人1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严格执行收费制度。所有收费项目必须报经校长室会办决定,未经校长室批准而收费的视作乱收费处理,除立即退还所收费用外,扣除当月全额津贴,并追究相关责任,年终考核降一等。凡征定或统一选购资料,必须经校长室审批。未经校长室许可擅自订购资料的,扣除当月全额津贴,并追究相关责任,年终考核降一等。

  5、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含学校生育计划安排)。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扣除全年奖金,并作相应纪律处分。

  6、不得参与赌博,发现一次扣50元,并必要时作出相应纪律处分。

  7、全体教职工必须爱校如家,团结协作,不得闹无原则纠纷,更不得在校内互相争吵,若违反此项规定的'每人次扣除当事人10元。

  (二)工作常规

  8、全体同志要服从分工,积极配合学校和部门工作,若拒不接受学校分工,按学校《管理条例》执行。

  9、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的正常活动。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迟到、早退、事假、无故缺席等,同政治学习要求。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或教研组安排活动的每次扣5元。三次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或教研活动安排的,年终考核降一等。根据学校安排的辅助工作,迟到、早退一次扣2元。

  10、教师在上班期间不要随意窜岗。更不得在班级集体活动时间内聊天。在办公室内,不要大声喧哗。教师不得在办公室打扑克,玩游戏等。上班期间,中午和晚上不得饮酒更不得酗酒,事关公务确需饮酒的须经校长室同意。上述各项发现一起,扣5元。

  11、全体教师要保持教室整洁卫生,每天坚持打扫教室及卫生区的卫生,每天值班的教师负责检查。若教室及卫生区卫生不到位,每次扣责任人2元。

  12、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机关。若办公室无人而灯开或电脑、空调、饮水机、卫生间水龙头等未关,则扣班级教师2元。正常条件下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度,冬季不超过30度,且在幼儿起床前十分钟关机,违者一次扣2元。要按时关窗锁门,若下班后班级及办公室门未及时关锁,扣班级教师2元;若节假日门未锁,扣班级教师每人2元。所有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公物管理制度》,凡违反者,则按《公物管理制度》另行处理。

  13、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延时执行扣2元,无故不执行者,每次扣5元,每日放学后准备好第二天区域活动材料,不能正常开展区域活动,每次扣2元,年级组长连带责任扣2元。

  14、教师应用普通话组织幼儿的一日活动,否则学年考核降一等。所有教师都应学习先进的教育思想,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充分利用现有电教器材,提高效益。上述情况,如有违反,每人次扣2元。

  15、任教同年级同学科的老师,教学要做到进度、内容、要求、作业等基本统一,不得随意加大作业量,增加学生的作业负担,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批改数量、质量必须符合学校规定,否则有一次扣2元

  16、教师要深入钻研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师要坚持正常听课,相互学习。每学期教师听课不得少于20节,年级组长不少于30节,主任不少于40节。每少一节扣2元。每次公开课前要公布通知,公开课后要组织评议。未公布通知或未组织评议的每次扣年级组长5元。教师无故不参加公开课活动,每次扣5元。

  17、教师上课、集会期间,应关掉所有通讯工具,严禁会客。若在课堂或会场上通讯工具未关而影响上课、会议秩序的,发现一次扣2元。若上课或集会接听、打出手机或会客的,有一次扣当事人5元。

  18、所有教职工应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校长室及幼稚园布置的各项任务(包括重大活动的准备与组织,以及各项临时性,突击性工作)。否则,有一项未完成的扣当事人10元,完成不及时或不能保证质量的,有一项扣当事人5元。

  二、班主任

  19、班主任要加强班级管理,加强对学生进行全方位教育,若班级学生中出现重大事件,班主任隐瞒不报告者,一经发现扣除当月班主任津贴。若因管理不力,致使学生出走、严重打架斗殴,造成极坏影响的,每发生一起,扣除班主任当月津贴。

  20、班主任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班级管理的艺术水平。每周写一篇观察记录或心得体会,差一次的扣2元。根据主题活动及季节的变化及时调整班级环境布置,班级布置缺乏科学性、趣味性、儿童化或有破损甚至影响校园形象的一次扣5元。

  21、班主任要加强与学生家长交流学生在校、在家生活、学习等情况。学生在校犯错误,班主任需要与家长交换意见,必须亲自与家长取得联系或家访,不得要求学生自己带家长。凡要请家长来校的必须经年级主任批准。否则发现一次扣除班主任津贴5元。

  22、每班每月更换《家校互动园地》内容,迟换一次扣2元,23、要深入到学生中去,关心和爱护学生,及时了解学生的身心健康。学生生病,班主任要及时安排到医务室或送医院治疗,不得不闻不问。若因班主任失职致使学生身体出现重大问题,该班主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24、班主任在接受新生时必须完备手续,若手续不完备就同意学生就读的,扣除班主任当月津贴,并作书面检查。不得私自为学生调班,如发现每人次扣10元。

  25、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节约水电,若光线正常不需要开灯而教室仍开灯的,则每次扣除班主任津贴2元。凡损坏公物的,按学校《公物管理制度》对班主任另行考核。

  三、说明

  26、所有扣款项目由管理人员直接作出书面通知交财务科,由财务科在当事人的当月津贴中扣除。

  27、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长室另行制订,并在相关范围内公布后予以执行。

  28、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幼儿园规章制度7

  一、根据幼儿一日活动安排和本园的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交换班时间表,明确各班交接班的人员安排。

  二、在交接班时,交班者应事先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详细地向接班者介绍幼儿的活动情况和健康情况等,接班者应认真听取交班者的情况介绍,清点幼儿的'人数,做好开展工作的准备。

  三、做好交接班记录,包括幼儿情况的简单描述和说明,交接班时间、人员等。

  四、园长要经常对交接班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幼儿园规章制度8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幼儿园规章制度9

  一、每学期组织1―2次家长日活动,活动形式可举行家长会,由幼儿园或班主任负责组织,向家长宣传新《纲要》精神及汇报教育教学情况及要求,并让家长观察教师组织的半日活动,也可以举行全园性的家园同乐亲子活动。

  二、建立家长委员会,每班选二名家长参加,每学期开会1―2次,收集反映,征求意见,共商幼儿园建设大计,协调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一致性。

  三、设立家长园地,定期向家长介绍教学内容、育儿知识、国内外重大实事、需家长配合的事项,平时,幼儿连续三天不来园,教师须主动打电话与家长联系,了解原因,应情况进行家访。定期公布幼儿伙食开支,营养分析和身体体检情况等。

  四、设立家长意见箱,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及时答复。

  五、通过《家园互动手册》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为每个孩子认真记录《家园互动手册》。

  六、通过幼儿园《爱心天使》的博客,加强家园联系、家园共育。

  七、每年按幼儿不同年龄阶段分别组织家长学校,向家长传授系统科学的教育知识,使家长成为合格的教育者。

幼儿园规章制度10

  一、幼儿园教研工作在园长的领导下,由分管业务副园长具体负责。

  二、教研组要加强对教研活动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教学计划、教研计划,明确目标和内容,写好教研记录。

  三、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做到积极发言、虚心好学、主动承担组内研究课题、幼儿园观摩活动和公开课。

  四、幼儿园每周1小时定为教师业务学习时间,每周1小时教研活动时间。

  五、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记好学习笔记。五年以上教龄的教师每月至少写2篇教育笔记,五年以内教龄的`教师每月至少写4篇教育笔记。

  六、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有听课记录和听课评议意见。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节。

  七、认真实施专题研究计划,每学期必须向园内外展示科研成果。

  八、能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和设计简单的教研课题,改进教育方法。

  九、园领导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对各年龄班课题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幼儿园规章制度11

一、园长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传达上级文件,部署全园工作。

  二、安全工作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园长主持,研究幼儿园安全工作。

  三、园务会议:每学期召开两次,由园长主持,各部门代表参加,共同商量幼儿园各项工作,贯彻上级决定,研究全园工作计划、总结,修改规章制度、讨论保健、膳食营养教育等重大问题,并做出集体决议。会议期间,各委员必须全面汇报各自分管的工作,维护并带头执行园务会议的.决议。

  四、教科研会:每月召开一次,教研组内的教研活动每周一次,讨论研究如何提高教育教学活动及一日生活各个环节的质量,及本园的教研课题。

  五、伙食管理委员会:每周召开一次,由伙委会负责人主持,研究有关幼儿伙食问题,如伙食费使用盈亏情况,库存情况、幼儿进食量等情况,并作好记录。

  六、教代会:每年召开一次,研究如何加强民主管理、教职工参政议政和教职工福利等问题。

  七、班务会:每两周一次,由班主任主持,讨论研究本班落实师德规范、教育教学、教养、卫生保健、个别幼儿教育等情况,以及讨论总结工作计划等其他工作。

  八、家长会:每学期召开2 次,向家长报告幼儿园工作和幼儿在园情况,传达教育教学计划,宣传教育经验等

  九、全体职工会:每周召开一次,每周五下午由园长主持,总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计划,以及其它工作等。

幼儿园规章制度12

  一、档案要科学管理,进行分类、排列、编号、按照自左向右、自上而下的分类,按年度、保管期限、上架入厨,便于管理和使用。

  二、保持室内整洁,不准在室内吸烟、吃零食和放置杂物。

  三、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工作,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下班关窗锁门,切断电源,严禁存放有毒和易燃、易爆物品。

  四、定期对档案及管理状况进行检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五、查阅档案一般要求在档案存放处查阅、不外借。

  六、查阅档案时,必须爱护档案,严禁损毁、圈注、涂改、拆页、拆卷、抽页,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无损。

  七、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接收和征集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档案资料。

幼儿园规章制度13

  招生对象:2至6岁幼儿

  伙食标准:

  日托:每日三餐两点(水果、牛奶或糕点)

  整托:每日四餐二点(水果、牛奶或糕点)

  收费情况:

  本地与外地孩子待遇同等,一律不收赞助费,严格按照区发改委审批备案标准xx幼儿园

  收费。(详见园内收费标准),不休寒暑假。

  新生入园:

  1、携带幼儿近期体检证明(妇幼保健院);

  2、提交幼儿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3、幼儿户口本复印件;

  4、幼儿一寸免冠照片4张。xx幼儿园

  5、幼儿疫苗接种本。

  6、儿童保健记录本(浅蓝色)。

  联系电话:

  联系人:顾老师、牛老师

  幼儿园

  x区xx幼儿园

幼儿园规章制度14

  一、班级成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二、师德修养好,与幼儿平等相处,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三、班级物品管理严格,无损坏、无丢失。

  四、活动室、盥洗室、寝室窗明地净,物品摆放有序,无卫生死角。玩具橱内整洁,玩具摆放位置适中,便于幼儿自由取放。

  五、厕所无异味、无污垢,随时保洁地面并保持干燥,防止幼儿滑倒。

  六、教师与幼儿共同创设环境并根据教育需要更新。

  七、区角创设有新意,符合幼儿特点,活动区不少于6个,各类区角的`材料丰富,并随时补充更新。

  八、严把消毒关,有消毒记录,无传染病流行。按时准确为患病幼儿服药,无漏服现象。

  九、时刻保障幼儿安全,消除不安全隐患。户外活动时,应细心观察、照顾幼儿,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因人施教,注重个体差异,对特殊幼儿施以特别的关心和教育。

  十一、幼儿思维活跃,爱学习、守纪律,一日常规好,教学目标完成好。

  十二、按时记录家园联系手册,及时与家长沟通幼儿情况,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家长谈话一次,并做好记录,重点幼儿还应进行家访。

  十三、及时向园长反映家长的合理化建议,并在班级工作中及时落实。

幼儿园规章制度15

  一是对教职工的行为起到制约作用,规章制度是管理的关键环节,保证正常的保教工作秩序,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使每名教职员工明确什么时间做什么,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是不该做的,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类人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二是对统一 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培养其组织纪律性、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形成道德风尚,形成良好的园风、园纪有积极保障作用,也有助于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合理的规章制度对于建立优良的幼儿园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是有利于将教职工的积极性纳入科学的管理轨道,是幼儿园工作正常运转,提高管理成效,保证完成保教任务。

  四是对幼儿园的管理起到依法治园的作用,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属于法律范畴,是更具体的行为规范。

  园务会议制度

  一、成立园务委员会,成员由园领导、教师代表、保育员代表、保健医生、后勤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

  二、每月召开一次,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保证民主管理。

  三、园务会议内容包括:

  1、全园工作计划的制订与总结。

  2、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工作任务。

  3、规章制度的'修改、补充及废除。

  4、研究幼儿园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探讨解决方法。

  5、分析研究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6、征求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

  备课、听课制度

  1、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纲要》,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指导运用于备课。

  3、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4、按时按质制订好系列计划,如: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课时计划、游戏计划 等,每周写一篇以上的观察笔记和教育笔记。每周星期五上午准时将下周计划和笔记交园领导审阅。

  5、备课时间除做案头工作外,还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准备提供各种玩具、材料。

  6、坚持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主班教师每天下午准时来备课室备课,配班教师每日上午准时来备课室备课,不得迟到。

  7、备课时不得外出或闲谈,不做与备课无关的事情。需要外出时需向园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8、鼓励改革、创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教案、教育活动设计等予以奖励。

  9、组织相互听课、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每学期组织相互听课不少于20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工作。

  十、园长每学期必须有针对性地下班听课40次以上,保教主任下班听课80次以上,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建议和希望。

  教研制度

  1、成立教研组,订立科研计划,按照计划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2、每学期组织群众性的教学观摩和教学研究活动,鼓励创新,观摩后,组织讨论、评议、评分,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存档。

  3、定期进行业务学习,经常开展学术研究讲座,定期组织 教师、保育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

  4、每学期初各班要根据班上工作实际,写出教学科研计划及实施方案,期末写出专题总结或经验论文等,在园内进行交流、评比。

  5、每学期期末,对各班进行教育质量检查和班级工作评估,开展评选优秀班级活动。

  6、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领导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

  7、对生及市级、国家级刊物上发展或参加市以上交流的经验论文、实验报告等,给予建立奖励。

  8、每年组织保教人员到其他幼儿园参观学习一次,开阔视野、取长补短。

  值班制度

  1、节假日值班(包括平时值夜班),值班人员必须准时交接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2、值班时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按时巡视,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若一般情况必须在值班记录簿上做好记录。

  3、对个别离园较晚的幼儿,要保证幼儿情绪稳定和安全,并做好和家长的联系工作。

  4、值班时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调班,必须请示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

  5、值班期间要做好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和记录工作。

  安全保卫制度

  1、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2、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 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4、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5、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6、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巡视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8、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住园教职工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

  9、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10、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报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交接班制度

  1、为保证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教师、保育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记录本,建立每月一次班会制度,经常交流本班情况,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搞好保教工作。

  2、当班老师应及时认真完成当班的各项任务,并对幼儿的健康、学习等情况做好记录。对当班时所发生的问题妥善处理,如需要遗留下解决的问题(如意外事故、摔伤、病儿等),应向接班老师做好口头、书面交代,以免发生意外。

  3、接班老师应首先清点幼儿人数,及时、仔细查看交接班记录本,掌握上一班幼儿情况,对遗留问题做好妥善安排处理。如因交接手续不清引起的事故,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交接班记录本每学期末应上交给园领导,平时要随时抽查。

  门卫制度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开、关园门。

  二、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

  三、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园属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四、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外来人员不能在园留宿,特殊情况需经园领导批准。

  六、门卫人员必须监守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幼儿接送时间,认真做好接待工作,严防幼儿走失。

  教职工培训制度

  1、教职工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突出特长。鼓励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

  2、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教职工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有计划的对保教人员进行英语、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的培训。

  3、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每学期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活动。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派送教师外出学习。

  4、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5、每学期各部门进行一次岗位技能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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