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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9-14 13:37:50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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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采购业务管理,规范采购业务行为,防范采购业务活动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采购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采购业务包括采购计划、采购订单、合同订立、物资入库、购货发票、登记应付账款和支付货款等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的采购业务管理与控制。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四条建立采购业务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与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五条物资采购业务严格规范和执行如下程序:

  一、计划与审批;

  二、请购与审批;

  三、询价与核价;

  四、确定供应商;

  五、订立合同;

  六、采购与验收;

  七、物资入库;

  八、账簿登记与支付采购款。

  第六条采购业务的基本分工如下:

  一、仓储部负责编制物资储存计划;

  二、采购部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填制请购单、询价与价格谈判、签订合同、采购物资等业务;

  三、财务部负责结算采购款项、登记存货及应付账款等;

  四、仓储部负责根据物资储存计划和采购计划办理物资入库,登记保管账等;

  五、品质部负责物资入库前的质量验收;

  第七条办理物资采购、核价与付款业务的员工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办理采购、核价与付款业务的人员在同一个岗位上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第八条物资的采购价格、付款政策要严格执行学校授权文件的规定,各级审批人要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第九条授权采购部、品质部、仓储部、财务部分别办理物资订购、检验、收发存和付款业务,其他任何部门均无权经办采购与付款业务。

  第十条对于重要的、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制度。

  第三章计划与审批控制

  第十二条学校对采购业务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和采购目标责任制。每年12月份,理事会与采购部经理签订下一年度的《采购目标责任书》,明确全年的采购目标、价格目标、费用指标政策。

  第十三条采购部要将年度采购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采购岗位,并将目标分解落实情况报学校备案。

  第十四条实施物资采购的具体依据是《物资请购单》。《物资请购单》的填制、审批程序如下:

  一、采购部填制《物资请购单》,《物资请购单》中须列明如下事项:

  1.采购物资的依据;

  2.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技术要求;

  3.使用部门及物资用途;

  4.采购员及采购部负责人签字。

  第十五条《物资请购单》首先经仓库部门签字确认:学校仓库是否有该物资。如有,则无需采购,由使用部门统计员开具物资领料单,直接到仓库领用;如无,则按下列流程审批:

  《物资请购单》应由使用部门(采购发起人、部门主管)、采购部(采购业务员、采购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校长签字审批。

  经过学校领导审批的《物资请购单》,是采购物资及办理验收、入库及付款的依据。

  第四章采购价格控制

  第十六条物资采购过程中的价格决策要做到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杜绝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发生。

  第十七条采购部要广泛收集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信息变化。

  第十八条物资采购价格的确定要履行询价、谈判、审批、和备案五项程序:

  一、询价:采购部按照学校批准下达的《物资采购计划》,根据采购项目的时间要求,在了解市场行情、参考过去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向供应商咨询价格。接受询价的供应商应在三家以上,询价过程和供应商的报价要如实登记备案。

  二、谈判: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力争以较低的价格签订采购合同。

  三、审批:合同须经校长审批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四、备案: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原件,交财务部备案、保管。

  第五章采购与验收控制

  第十九条根据采购物资的性质不同,分别采取如下采购方式:

  一、一般采购物资在货比三家的基础上,采用订单或合同订购方式采购;

  二、小额零星物品采用择优定点采购方式;

  三、符合《招标管理制度》的采购业务及设备购置一律实行招标采购。

  第二十条除仅有唯一供货单位或本校有特殊要求外,主要物资的采购应当选择两个以上的供货商,要从质量、价格、供货能力、信誉等方面择优定点采购。

  第二十一条主要物资采购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采购,应当审查供货单位资格;对已确定的供货单位,应当及时掌握其质量、价格、信誉的变化情况。

  第二十二条物资采购到校,需办理如下验收入库手续:

  一、仓库保管员核实到库物资是否与《物资请购单》规定的品名、数量、供货厂家相符。检验物资是否合格(特殊物资应由专业人员检验,如设品质部则由其检验)。凡核实无误的,保管员根据发票及送货清单开具《物资入库单》;

  二、《物资入库单》经保管员签字后生效,财务部据此登记账簿和办理有关结算事宜。

  第二十三条到库物资与《物资请购单》不符或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和结算手续。

  第二十四条质量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进行检验,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

  第六章货款支付与账目核对

  第二十五条采购物资的.付款由财务部负责,付款的依据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订有采购合同的,要参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金额付款;

  二、要在货币资金预算范围内付款;

  三、要在对采购发票、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的前提下,办理付款。

  第二十六条采购付款时,由采购部填写《付款申请单》,报领导审批,财务按经批准的《付款申请单》支付款项。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要加强应付账款管理,办理结算与付款事宜。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往来核算会计负责应付账款的核对与清理,要每个季度至少与供应商核对一次账目,核对结果要填制《应付账款核对表》备案;核对出的未达账项,要逐项逐笔查明原因,杜绝串户等错误现象的发生。

  第二十九条采购部统计员要按供应商设置物资采购台账,及时登记每一供应商的供货、开票、付款及应付账款余额增减变动情况。

  第三十条采购入库的物资在保管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部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分别情况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数量不足的,要求供应商予以补足;

  质量问题,尚能使用的,要求供应商给予价格折让;

  不能使用的,要求供应商退货或换货。

  退货通知单应及时报送财务部入账。

学校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2

  为了提高学校经费使用效率,合理采购,杜绝浪费,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学校物资和办公用品实行“申购--审批--采购--验收--保管--领用(借用)--维修”一条龙制度。

  1、申购

  ⑴各处室及年段(教研组)凡要采购教学用品、教学设备等,均应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部门和领导同意后,并及时补填物品采购申请表。

  ⑵各处室、年段(教研组)一般应在开学初制定采购计划,报总务主任统筹安排。

  2、审批

  凡请购学校办公用品,300元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300元以上的均应由学校校长审批。

  3、采购

  ⑴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价值在1000元以内的物资,由总务处按计划统一安排采购小组购买,超过1000元的物资,须由总务处参与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已购买时,须经校长批准,由总务处验收入库。

  ⑵采购小组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物品采购申请表采购,特殊情况,如:教学仪器设备可选派内行的同志协助采购,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⑶采购员必须认真负责,确保采购用品的质量,采购的用品必须交总务人员验收、登记、保管。

  ⑷采购员不得将未进库的物品交请购者使用。

  4、验收

  保管员必须严格审核物品采购申请表、发票与采购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后验收签名,并登记造册。

  5、报销

  采购员向出纳报销时,应出示原始税务发票及明细清单,发票应有采购员的经办签名,保管员的验收签名及学校领导的签批,同时要把物品采购申请表一齐上缴,出纳员方可给予报销。

  6、领用

  ⑴所购物品,必须实行登记入帐制度,属固定资产类要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证,属低值易耗品要由学校保管员登记入帐后再领用。所购物品要切实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⑵凡属易耗物品,以不浪费为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经总务处批准向保管室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7、借用

  凡属耐用性物品,都应填借条或借用物品登记表,期限一到应及时归还。

  ⑴校内教职工或处室借用,由总务主任审批出借。

  ⑵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须经学校领导审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⑶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每学期结束时,教职工向保管室借用的东西应全部归还,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8、维修

  ⑴各处室、年段(班级)应在期初和期末按时把财产损坏情况书面报送总务处(或保管员),以便及早统一安排维修。

  ⑵学校财产的大宗维修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⑶未经学校许可私自安排维修的,维修费用自付(特殊情况除外)。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3

  大宗物资采购:为了规范我校物品采购程序、增加透明度、保证物品质量,特成立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小组:

  一、成了大宗物品采购小组

  1.政府采购办相关人员

  2.学校采购小组

  组长:学校纪检监督组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或工会主席)

  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直接采购成员组成: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后勤中心和申购部门人员及教师代表。

  二、采购金额及范围

  根据政府采购办的要求,5元- 2元以内的办公用品由学校采购小组报教育局组织采购;2#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由学校报政府采购办组织采购。2元-5元以内的维修由学校报教育局组织采购;5元以上的由学校报政府采购办组织采购。

  三、采购小组职责及采购程序

  1.由申购部门填报申购单交校长审核签字,采购小组在二日内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2.采购结束后,由采购小组写出采购情况和验收报告,采购小组成员签字,将资料整理归档。

  3.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把好三关:质量关、价格关、廉洁关。

  4.如采购小组不严格把好三关,造成损失或较坏影响的',按学校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批量的办公用品采购:为进一步加强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规范办公经费的支出行为,保证办公经费有效使用。

  (一)、适用范围

  小型文化建筑设施;全单位日常办公所需的各种文具、物品等低值易耗材料及器具,均纳入定点采供范围。

  (二)、职责分配

  1.大宗物资实行政府采购。采购小组负责组织招标、评标确定我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督促供应商在我单位办公用品供应中履行合同;受理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单》备案;定期向供应商统一结算办公用品费用;组织大批量办公用品采购。

  2.财务负责向供应商统一支付办公用品费用。

  3.各部门填写并由部门领导核批本部门《办公用品领用单》相应栏目;提取所需办公用品。

  4.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保证办公用品供应。

  5.采购小组负责参与、监督确定供应商的招标、评标工作。

  (三)、运作规程

  1.每月需用的打印纸、复印用纸、墨盒、墨粉、墨水等通用物资的型号规格、数量,由各需用部门填写领用单领取。

  2.采购小组牵头组建有相关处室领导和教师、财务室等部门派员参加的供应商招标小组。

  3.招标评标小组组织招标,并根据投标商的资质、服务承诺、让利多少从中评选确定2—3家中标商。中标商与我单位签订办公用品供应合同后成为我单位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

  4.各部门需用办公用品时,填写统一制定的《办公用品领用单》相关栏目一式二份,经由本部门领导核批,加盖本部门公章后,由经办人凭该单去定点提取。

  5.财务室根据入库单和发票向相关供应商付款。

  6.一年之后,原招标评标小组在收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各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续约。

  7.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或严重违约时,依约终止合同。招标评标小组重新招、评标确定新的供应商。供应商履行合同期满,且无违约现象发生时,可以续约。供应商不愿续约时,招标评标小组重新招、评标确定新的供应商。

  8.采购小组对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杜绝违规行为。

学校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4

  一、设立招标采购小组

  组长:校长

  联络员:总务科长

  成员:纪委书记 分管后勤校长 总务科专项负责人 采购员 使用单位负责人一名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前期准备

  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四、议事规则

  (一)基本宗旨

  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

  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四)评标方法

  在各投标厂商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要进行充分地讨论评标,要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标方式或其它方式产生中标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家以上出现同等票数要进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标活动结束,要现场做出《招标记录》,招标小组成员要当场签字,每次招标要建立招标档案一套,以备查考。

  (五)大型采购项目,联络员不参与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确定(组长负责);

  2、项目公示(联络员负责);

  3、应标单位材料送达(联络员负责);

  4、相关市场调研(申请单位及联络员)

  5、项目说明会(应标单位参加、联络员负责通知);

  6、工作组和议,敲定购买对象与应标单位;

  7、履行法律手续,公示结果。

  六、几项原则

  1、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交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一次采购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3000~5000元的,由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5000元以上物资或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的,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招标。

学校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5

  为加强市级政府采购管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法规和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特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购买性支出,严格按程序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报,依法实行集中采购;财务科和总务处共同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编制、汇总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提交采购立项、资金缴拨、合同验收、单一来源采购和特例采购等审批申请手续,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招标采购、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等集中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情报的收集、汇总和上报,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的工作事项。

  需要采购时,由相关业务科室提出申请,政府采购管理员审查其预算和资金等内容,属定点采购的,按定点采购规定办理;属集中采购的,每月集中汇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按集中采购规定及程序办理。

  1、根据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2、大宗采购由校行政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后组织实施。

  3、采购工作由总务处组织实施,校长室监管。

  4、采购办理人员不得与供应商串谋提前透露标底。

  5、采购后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购买、维修、服务等相关合同。

  6、定期公示学校的采购,接受监督。

学校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单位、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使用学校预算内、外资金以及自筹资金采购的单件或批量物资。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物资指国务院《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家具及低值耐用品等,以及规定之外的材料、试剂等。

  第四条 学校的物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五条 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后勤处)统一归口管理。各单位应确定主管物资采购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物资采购应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建设物资采购管理系统,力争做到质优价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效率。

  第二章 物资采购组织形式

  第七条 学校物资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学校集中采购”和各单位“自行采购”。

  第八条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组织实施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活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编制确定并公布。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资采购,均应按政府集中采购办法执行。

  第九条 学校集中采购。是指由学校组织实施的,纳入学校集中采购目录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由学校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活动。学校集中采购目录由资产后勤处编制,每年初公布一次。

  第十条 单位自行采购。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学校集中采购范围之外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或者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而提出、并经学校批准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单位自行采购目录由资产后勤处编制,每年初公布一次。

  各单位自行采购范围的物品,也可以委托资产后勤处采购。

  第三章 学校集中采购实施

  第十一条 学校集中采购,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对各项目所确定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第十二条 学校集中采购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一)招标采购,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二)竞争性谈判;

  (三)单一来源采购;

  (四)询价;

  (五)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 学校物资采购招标、谈判与询价小组由资产后勤处、监察处、申购单位及相关专家等组成。

  第十四条 国家明文规定的招标范围内产品,单台或批量超过20万元人民币(含)的国内物资,单台或批量超过40万元人民币(含)的进口物资,均要通过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其他的可通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各种采购方式均按《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 符合招标采购范围,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招标采购的,申购单位可向资产后勤处提出申请,经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采用下列采购方式。

  (一)属于学校招标采购的范围,并有下列情况的'采购项目,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由资产后勤处按《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程序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组织相关人员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

  1、招标公告发布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的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功;

  2、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

  3、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4、不能实现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属于学校招标采购的范围,但具有标准价格或价格弹性不大的单项或批量采购的现货;或者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小组由申购单位、资产后勤处及相关人员组成,按《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程序向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并让其报价。

  (三)属于学校招标采购的范围,但有下列情况的单台或批量采购的物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在遵循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1、招标失败;

  2、采购标的来源单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

  3、研究、实验或开发合同;

  4、重复合同;

  6、设计竞赛;

  7、紧急需求的采购;

  8、属于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9、预先已说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采购的;

  10、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申购与审批

  第十六条 不论采用何种形式组织的采购,各单位在采购前均需认真填写《厦门大学货物申购清单》(可自行采购的材料除外),贵重仪器设备采购须附《厦门大学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学校集中采购的申购单报送资产后勤处作为执行购置计划的`依据。属学校集中采购目录的物资如需申请自行采购,必须填写申购单并附自行采购说明,经资产后勤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属自行采购目录内的物资采购,申购单作为固定资产登帐及财务报销凭证。

  第十七条 在执行采购过程中,购置计划若有重大修改,需重新办理报批与申购手续。

  第十八条 凡属政府部门规定的安全监督类或有特殊管制要求的物资购置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十九条 学校采购的所有物资必须签订商务合同与技术协议。

  第二十条 资产后勤处是学校授权管理物资采购合同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学校集中采购合同的审查、签订并监督合同的履行。各单位自行采购的仪器设备,由各单位负责与供货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第六章 验收和索赔

  第二十一条 物资的验收和索赔按《厦门大学物资验收管理办法》、《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厦门大学进口科教用品采购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境外采购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

  第二十二条 物资到货后,各单位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七章监督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对采购活动和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采购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举报。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本办法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政府采购活动中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资产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7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加强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着对学校负责、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使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条采购原则

  1.采购过程实行“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

  2.采购实行“三审一检”(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及票据审核和质量检测)的控制原则。

  第二章采购的计划管理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所需的物资用品,单价或批量采购预算在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需填报详细的.物资采购计划,附采购申请报告,报送县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分类分口把关,核实汇总后,再根据库存情况确定、编制采购计划,经主管部门决定后由校长审批执行。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购买仪器、设备等金额较大的物资,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实行集体决策,增加透明度。

  第六条严把进货渠道关,本着科学有效、公正公开、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在比货、比价、比信誉、比售后服务的基础上实行定点采购。

  第三章采购过程管理

  第七条后勤处要广泛收集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信息变化情况,进行比质、比价采购。对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具备招标条件的,一律实行招标采购。

  第八条对需要招标采购的物资,由后勤处编制招标文件,由学校领导安排成立招标工作组,根据采购物资的特点,临时组建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标,评标人员采取不固定的方式进行组合。

  第九条物资采购按照“先考察,再比较,后确定”的程序进行,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个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充分论证,确定所购物品。

  第十条后勤处对每次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好资料保存,凡参与招标人员对招标有关事项严格保密,工作人员不得将投标单位的报价及招标情况私自泄漏。更不得有损害学校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十一条学校采购物资,在与供货商谈判价格时,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谈判定价,价格质量监督组参与,最终购买价由校长决定。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将物资采购回来,由价格质量监督组成员凭发票审查实际采购价格和质量,验证签字后,校领导方可签字报销。

  第十三条价格质量监督组定期向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汇报监督实施情况,并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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