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精选9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1
1、目的
为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一般工业废物类别
主要是指本公司在生产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的废纸箱、废木箱、废塑料、废纸、废钢等。属于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3、生活垃圾
办公楼和宿舍楼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职责
公司基建办负责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
公司仓储部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外售回收利用。按所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有效无害的清除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存放、处置
5.1各车间、库房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5.2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雨、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5.3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
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放在临时存放场所。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
5.4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废弃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
5.5委托处理
仓储部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5.6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记录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中。
6、生活垃圾
各生活垃圾产生点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由物业公司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2
1、目的
为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治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和处理活动。
3、职责
3.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发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志和数量的统计,以及危险废物台帐的确立。
3.3.2、生产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厂房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不定期检查。
3.3.3、安全环保部负责外包处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外包工作。确保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办理,并按照国家规定有相关资质的运输方法依法保证运输。
3.3.4、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提出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运输、外包办理申请批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相关资料也负责当地环保局的申报和相关处理核准。
3.3.5、厂长负责审查安全环保部批准的工作。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产管理
4.1.1、生产工艺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产生。
4.1.2、发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工序班长和单位工作人员负责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和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4.1.3、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负责,坚决消除滴、泄漏现象。
4.1.4、生产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2、危险废物运输
4.2.2.1、各车间应立即向安全环保部提出一般固废和处理危险废物的'申请,以达到厂房存放的临界值。
4.2.2.2、安全环保部和厂长批准后方可运输。
4.2.2.3、负责人、专车运输,现场负责统计一般固废和运输危险废物。
4.2.2.4、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标准,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3、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理
4.3.3.1、现场提出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理申请,如果安全环保部认为需要外协处理,可以经厂长批准进行下一步处理。
4.3.3.2、厂长导批准后,由安全环保部对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资质的机构进行运输、处置。
4.3.3.2、现场统计登记。
4.4、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应急处理
4.4.4.1、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联合制定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到保单地环保局备案,组织培训。
4.4.4.2、发现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发生、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理异常,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处理,必要时由厂长启动应急预案。
4.5、其他
4.5.5.1、一般固废和危险废弃物状况(生产工艺、处理方法、处理计划)变化前,安全环保部应向当地环保局申请办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4.5.5.2、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搬迁首先要经当地环保局批准。
4.5.5.3.禁止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混合、混合、混合。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3
1目的
规范固体废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在生活、生产以及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生产区域各危险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处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
3.2安环中心负责对公司危险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生产的危险废物集中指定处置场所进行统一规划,并负责监督组织实施;同时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管理工作,按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此外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3.3办公室负责危险固体废物的外联工作。
4管理规定
4.1固体废物分类
4.1.1危险固体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在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有氯油(HW41)、混凝沉淀污泥(HW45)、废活性炭(HW45)、冷凝废液(HW45)和废包装物(HW49)。
4.1.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4.1.3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4.2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
一般固体废物堆场采用围墙棚式结构,危险废物堆场采用房屋建筑结构。危险废物堆场的大门必须保持经常性关闭上锁状态,钥匙由班组、安环中心及生产部各执一把。
4.2.1工业固体废物必须集中存放统一处置,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和遗撒工业固废的行为。
1)一般工业垃圾(指不与化学物料直接接触的'垃圾)如保温、一般包装物、建筑垃圾等一律按规定及时移至存放在一般固体废物堆场内。
2)阻聚剂的包装内塑料袋为危险废物,班组用完一袋必须及时移至并存放在危险废物堆场内。阻聚剂的外包装物(包括桶装和纸箱装)在用磬后必须及时揭下商标等标识物,同时移至危险废物堆场内集中堆放,条件成熟后交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3)尾气吸附用的活性炭从系统清出后要及时包装并移至危险废物堆场内存放。
4)从装置系统内清理出来的自聚物、物料包装废弃物、淤泥残渣等必须及时包装并存放到危险废物堆场内。
5)成品干燥剂使用清理出来后必须及时包装并移至危险废物堆场内存放。
6)检修维保时产生的废机油必须及时收集并盛装到专门的废油桶内,严禁现场排放。检修维保时擦拭有机物料和机油用的抹布必须及时收集并及时存放到危险废物堆场内。
7)分析室所用的试剂空瓶必须及时收集并统一集中存放,严禁乱丢乱放。(注:对于如淤泥等内含液体水分的废物可静置晾干后在移至堆场内存放。)
4.2.2生活垃圾按规定放置在现场的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放。
4.3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标识是用于向人们提供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和处置利用过程中可能造成危害的符号,具有提醒警示功能。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4.4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
4.4.1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废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的废物与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4.4.2危险固体废物的委托处理
a)在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回收利用和一般固体废物可由各单位自行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由办公室委托专业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置。
b)办公室和各单位应要求固体废物处理单位提供营业许可证明、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c)办公室和各单位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固体废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4.4.3固体废物的处理记录,固体废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固体废物处理记录》中。
4.4.4安环中心应每季度检查一次固体废物的存放和处置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记录
6.1《固体废物处理记录》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 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 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 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等工作;公司生产安全科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 危险废物
第九条 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hw12废漆渣、hw49油漆空桶、hw49油手套、油棉纱、hw49废活性炭、hw49废吸附棉。
第十条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第十一条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二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十四条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报公司生产安全科批准。
第十五条 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第十六条 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 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公司安全环保部根据需要可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
第十八条 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十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科负责办理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漆、废乳化液及其包装物应按采购合同约定由供货单位定期回收。
第二十一条 除了由供货单位回收和业主处置的危险废物外,所有危险废物的处置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监管,未经批准,单位不得自行处置。
第三章 一般工业废物
第二十二条 非危险工业废物不得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存放和处置。
第二十三条 机械加工和维修等过程产生的金属废物应全部回收利用。
第二十四条 建筑垃圾应运输到经过批准的指定地点填埋,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列入的其他工业废物的管理也应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5
1 目的
为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科学地分类、收集、贮存、处理,从而达到合理利用废弃物,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各单位固体废弃物收集、贮存和处理的全过程控制与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和办公区生产的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
3.2 各单位、部门负责一切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3.2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办公楼区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废弃物分类
各单位产生的废弃物分为两大类:危险废物和普通废物;普通废物又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废物。
4.2 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理
4.2.1 各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设置收集容器,进行回收。
4.2.2 各单位均须设置危险废物的存放点和收集容器,并按照危险废物的类型分别以不同的标识,以利于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
4.2.3 危险废物收集容器的配备要考虑危险废物特性与盛装容器的化学相容性
4.2.4 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定期对生产现场的'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处置
4.2.5 各单位试验室产生的废化学试剂,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严禁随意排放。
4.3 普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
各生产车间设置固定的普通废物存放点。不可回收废物可直接投入市政指定垃圾推;可回收废物由各单位自行联系单位进行回收,并保留相关记录资料。
4.4 废物的管理
4.4.1 各单位产生的废物特别是危险固体废物存放点应设有防雨、防泄漏、防飞扬等防护设施。
4.4.2 各单位对危险废物收集容器进行标识。
4.3.3 办公楼区应配备固废回收装置或划定存放区域,按规定对废电池等办公垃圾进行回收处理。
4.3.4 各单位通过更改工艺、制定规章制度以尽量减少各类废弃物的产生量,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5 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5.2《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5.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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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的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贮存必须制定切实可靠的环境应急,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四条废物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管理,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贮存。
第六条从事固体废物回收处置等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和相关资质。
第七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严格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八条水处理车间负责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及转移等工作,公司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外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
第十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含铬污泥、废乳化液油。
第十一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必须做好台账并向公司环保部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等有关资料,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公司环保部审批,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公司环保部负责编制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
第十三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第十四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十五条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报公司环保部,以便到当地环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外单位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第十七条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公司环保部根据需要可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
第十八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十九条公司环保部负责办理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所有危险废物的处置由公司环保部监督,未经批准,部门不得自行处置。
第三章一般工业废物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未列入的其他工业废物的管理也应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公司环保部负责水处理车间的日常监督、监察。
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国生给予5000元下处罚,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况经生给予5000-100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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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本单位固体废物管理,有效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活动及相关管理工作。
二、管理职责
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固体废物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单位内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制定固体废物管理计划,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与外部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处理固体废物污染事故等。
产生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固体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固体废物管理知识,按照规定对本部门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并做好相关记录,定期向固体废物管理办公室汇报情况。
后勤保障部门:负责提供符合标准的固体废物收集容器和贮存场所,安排专人负责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等进行定期清运。协助管理办公室对贮存场所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分类及收集
分类标准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
有害垃圾:如废电池(含汞、镍氢、镍镉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厨余垃圾:主要为食堂产生的剩菜剩饭、菜根菜叶、果皮果核等易腐性垃圾。
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如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
收集措施
在各办公区域、教室、食堂等场所合理设置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收集容器,并张贴明显标识。
要求师生将固体废物按照分类标准准确投放至相应容器内。产生部门定期对收集容器进行清理,将各类固体废物分别运送至指定的暂存场所。
四、贮存与运输
贮存要求
设立专门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不同类别的固体废物应分区存放,避免混放。贮存场所应具备防雨、防风、防渗漏等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对有害垃圾等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使用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情况。
运输规定
内部运输固体废物时,应采用封闭、防泄漏的`运输工具,防止运输过程中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确保运输安全。
对于需交由外部单位运输处置的固体废物,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并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五、处理与处置
可回收物:定期联系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在回收过程中,做好交接记录,确保可回收物的流向清晰。
有害垃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在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经相关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转移。
厨余垃圾:可与专业的厨余垃圾处理单位合作,通过生物处理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如生产有机肥料等。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校内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进行就地处理。
其他垃圾:运送至当地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进行处理。
六、监督检查与考核
监督检查机制:固体废物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分类收集情况、贮存场所管理、运输处置记录等。同时,鼓励师生对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
考核与奖惩: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将各部门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在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七、附则
本制度如与国家或地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相抵触,以国家或地方规定为准。
本制度由固体废物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8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目的:为加强我校固体废物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护校园环境和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校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活动中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的管理。
二、管理原则
减量化原则:从源头控制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鼓励师生在教学、科研和生活中尽量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推广无纸化办公,优化实验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废弃物产生。
资源化原则:积极开展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工作,对可回收物进行分类收集、整理和回收,提高资源的循环利用率。
无害化原则:对于无法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三、管理职责分工
学校环保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领导学校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制定学校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后勤管理部门:作为学校固体废物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校园内固体废物的日常收集、运输和贮存管理。设置合理的固体废物收集站点,配备足够数量的收集容器,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至指定场所。负责与外部专业处置单位联系,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教学科研部门: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固体废物的管理。组织师生学习固体废物管理知识,指导师生正确分类收集固体废物。在科研项目中,积极采用绿色化学理念和技术,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对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置。
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对学生进行固体废物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对学生在宿舍、教室等场所的固体废物投放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固体废物分类与收集
分类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如报纸、书本、办公用纸等)、废塑料(如塑料瓶、塑料桶、塑料餐具等)、废金属(如易拉罐、铁皮、铜丝等)、废玻璃(如玻璃瓶、玻璃镜片等)、废旧织物(如衣物、床单、毛巾等)等。
有害垃圾:涵盖废电池(如纽扣电池、充电电池等)、废荧光灯管(如日光灯管、节能灯管等)、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厨余垃圾:主要指食堂产生的剩菜剩饭、菜根菜叶、果皮果核、废弃油脂等易腐性垃圾。
其他垃圾:除上述三类垃圾之外的难以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如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污染严重的纸张等。
收集
在校园内各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场所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容器上应明确标识各类垃圾的名称和投放要求。
师生应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将固体废物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内。各部门应安排专人定期对本部门区域内的收集容器进行清理,将垃圾运送至学校指定的收集站点。
对于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使用专门的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并按照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应张贴明显的危险废物标识,注明废物名称、成分、产生时间等信息。
五、固体废物贮存与运输
贮存
学校设立专门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分别用于贮存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贮存场所应具备防雨、防晒、防风、防渗漏等条件,确保固体废物在贮存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危险废物必须单独贮存于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内,贮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置泄漏收集装置、通风设施、防火防爆设备等。危险废物应按照类别、特性分区存放,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之间应设置有效的隔离措施。
运输
校内固体废物的运输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采用封闭的运输车辆,防止运输过程中固体废物泄漏、散落。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保持车辆整洁。
对于需要交由外部单位运输处置的固体废物,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在运输前,应与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手续。
六、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
可回收物:定期联系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回收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和回收资质。在回收过程中,应做好交接记录,详细记录回收物的.种类、数量、回收时间等信息。
有害垃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转移。
厨余垃圾:可与专业的厨余垃圾处理单位合作,采用生物处理、堆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也可在学校内建设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对厨余垃圾进行就地处理,但处理设施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其他垃圾:运送至当地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进行处理。后勤管理部门应与处理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其他垃圾的处理情况,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七、培训与宣传教育
培训:后勤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固体废物管理知识培训,包括垃圾分类方法、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运输和处置要求等,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宣传教育: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主题班会、环保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固体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增强师生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八、监督检查与考核
监督检查:学校环保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垃圾分类情况、收集容器设置与使用情况、贮存场所管理情况、运输和处置记录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考核: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将各部门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在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环保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本制度将相应进行修订。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9
一、总则
为有效管理本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防止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相关地方环保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运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各生产经营环节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管理。
二、固体废物分类
工业固体废物: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渣、粉尘、污泥等。如生产车间产生的金属废渣、废弃的包装材料、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等。
生活垃圾:单位内办公、生活区域产生的一般性废弃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织物以及厨余垃圾等。
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如废电池、废机油、废油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实验室废弃物等。
三、管理职责
环保管理部门:作为单位固体废物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流程。组织开展固体废物产生源的调查和评估,制定年度固体废物管理计划。监督各部门对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工作,定期对固体废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与外部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办理固体废物相关的环保审批手续,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危险废物转移审批等。
生产部门:生产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固体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固体废物管理知识,按照规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在生产工艺设计和改进过程中,充分考虑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建立本部门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情况,并定期向环保管理部门汇报。
行政办公部门:负责办公区域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合理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引导办公人员正确投放垃圾。协助环保管理部门开展固体废物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对办公区域产生的废旧办公用品、电子设备等可回收物,按照规定进行回收和处置。
安全保卫部门:协助环保管理部门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进行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废物被盗、被破坏等情况发生。在发生固体废物污染事故时,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四、收集与贮存
收集
根据固体废物的.分类,在各产生场所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并张贴明显的分类标识。收集容器的材质和规格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确保能够安全、有效地收集各类固体废物。
员工应按照规定将固体废物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内。产生部门应安排专人定期对收集容器进行清理,将固体废物运送至指定的贮存场所。对于危险废物,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收集,收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泄漏和扩散。
贮存
设立专门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不同类别的固体废物应分区贮存,避免混放。贮存场所应具备防雨、防风、防晒、防渗漏等条件,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泄漏收集装置。
对危险废物的贮存,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通讯、照明等设施。危险废物应按照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贮存,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之间应设置有效的隔离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入库、出库情况,定期对危险废物的存量进行盘点。
五、运输与处置
运输
内部运输固体废物时,应使用封闭、防泄漏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固体废物不泄漏、不散落。运输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固体废物的性质和运输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对于需交由外部单位运输处置的固体废物,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在运输前,应与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手续。运输危险废物时,运输车辆应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防护用品。
处置
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应积极联系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在回收过程中,应做好交接记录,确保可回收物的流向清晰。
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转移。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明确处置方式、处置费用、双方责任等内容。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处置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生活垃圾应按照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运送至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所进行处理。
六、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制定: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应急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培训,使其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应急处置程序。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事故报告与处置:在发生固体废物污染事故时,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环保管理部门报告。环保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同时,按照规定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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