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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作制度

时间:2023-07-25 17:46:34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工作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工作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工作制度

学校工作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和师生安全、根据国家教委《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大门正常开放时间:

  1、早自修开始前30分钟----早自修开始后10分钟。

  2、上午第四节上课后30分钟----第四节下课后20分钟。

  3、下午第一节上课前30分钟----第一节上课后10分钟。

  4、下午第三节上课后30分钟----第四节下课后20分钟。

  5、晚自修第一节上课前30分钟----第一节上课后10分钟。

  6、晚自修第二节下课后----第三节上课后10分钟。

  7、晚自修第三节下课后----第三节下课后20分钟。

  二、凡从校门出入的'人员及车辆须主动出示证件、自觉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检查、指导、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

  三、校外任何商贩、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经商,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在校内或校门附近摆摊设点,不得在学校主干道及两侧摆摊设点,阻碍校门及学校通道。

  四、学校财产出校门必须经过认真盘问,并作详细登记。校外物品非经同意不得暂时寄放校内。

  五、机动车辆进入校门,须经门卫同意,并按交通标志行驶,禁止鸣号、试车、学习驾驶。自行车进出校门时一律下车推行进入校门,并服从传达室工作人员管理,有序停放,所有停放车辆必须加锁。停车房开放时间同学校大门正常开放时间。

  六、校门实行定时开关制,早自修前半小时开门,晚自修后半小时关门,师生员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时间出入校门时,应由学校与值班工作人员事前取得联系,任何人不得干扰门卫工作。

  七、门卫执勤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姿态端正、文明执勤、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实行"三包"。

  八、凡我校师生员工(含职工子女、家属、临时工)进出校门应佩带校徽或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出入证;来校联系工作或会客的人员、一律凭介绍信或身份证到值班室接洽,并办理登记后方可入内,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得会客。

  九、节假日及休息日关闭大门。

  十、对违犯以上规定者,视其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工作制度2

  为在全校形成“以讲究卫生为荣,以破坏环境为耻”的学校爱国卫生氛围,切实建立学校爱国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校师生必须认真学习并遵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二、教职工每天按时打扫个人宿舍和办公室,学生每天按时打扫清洁区和教室,做到三洒两扫(上操前,中午自习前,课外活动各洒一次水,后扫地)。春、夏、秋、冬三季时常打开窗户,保持空气流通,冬季室内地面多洒水,保持空气湿度。环境卫生经常保持三无:无纸屑、无痰迹、无杂物;宿舍教室卫生经常保持四净:地面、门窗、桌凳、墙壁干净。

  三、厕所卫生和垃圾池卫生每周打扫清理一次,按级按班轮流分配,每周一早在值周公布栏公布。

  四、大灶卫生按《梅川初中大灶管理制度》要求,大灶人员持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上岗。

  五、宿舍、教室、清洁区的.卫生检查由值周老师携带值周生检查,每天检查三次(上操前、中午自习前、课外活动即将结束后),当天打分评比,周末公布,学期末总评,班级名次与班主任年终考核挂勾。

  六、每学年请一次医院专家进行“讲究卫生、预防疾病”专题讲座,教给学生养成勤剪指甲、勤洗脸、勤换洗衣服、勤洗脚、勤洗澡、勤理发、勤刷牙漱口的好习惯,不随便吃零食,不饮生水,不乱扔垃圾,科学合理饮食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预防抵御对传染病、常见疾病的能力。

  七、每学年请镇卫生院大夫对全体学生常规体检一次,全体教职工在疾控中心常规体检一次。动员全体师生定期检查。

  八、每学年对学生眼睛进行一次验光检查,按实际情况让专家配镜控制。

学校工作制度3

  一、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教育学生讲究卫生、自我保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保持身体健康。

  二、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和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对学生常见并多发并流行病采取得力的.防治措施。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对学生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向学校主管校长汇报学生健康状况和存在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四、学生患病及时就诊,采取登记制度。对于急诊病号不论白天晚上,随叫随到,决不误诊。

  五、卫生室医疗设备、药品应登记造册,专人管理。无故丢失、损坏药品或医疗器械者,要追纠责任,按价赔偿。

学校工作制度4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特制定《小吉场镇教育管理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一、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二、各校点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一封公开信,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明确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

  三、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四、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教育。

  五、各校点要按规定开展好防“六灾一渗透”安全教育,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协调配合综治、安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六、各校点要千方百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

  七、各校点要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落实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措施。

  八、各校点要按照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未成人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九、有条件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出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十、各校点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及有关法律和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将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落到实处,执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十一、各校点教职工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主动制止侵害行为,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各校点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教管中心。

  十二、各校点全体教职工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心得体会。

  十三、严禁男性人员擅自进入女生宿舍,严禁住校女生擅自外出超时不归。

  十四、严禁教职工在非公共场所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问题。

  十五、严禁午间及下午放学后滞留学生进入教师宿舍或办公室。

  十六、各校点全体班主任教师每学期对班级所有学生要至少完成一次以上家访或电访,科任教师每学期对相应班级留守儿童至少完成一次家访或电访。

  十七、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讨论“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十八、各校点三年级以上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在学习园地办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学校工作制度5

  一、专业形象与礼仪

  1、着装标准

  (1)按时上下班,着统一制服、深色皮鞋,佩戴保安标识、上岗证;

  (2)按季节和场合着规定的保安制服,不得混穿制服;

  (3)保持制服洁净、干净,不留长发、胡须、长指甲,不得染发;

  2、站位站姿:

  (1)按岗位要求进展站位,不得随便变化位置;

  (2)站位时仰头挺胸、面带微笑,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站位时不得长时间接打手机,不相互谈天;

  (4)站姿标准,不得有备手、叉腰,、抖动双腿等不文明举止;

  3、器械标准:

  (1)钢叉、警棍平常固定摆放在门房惹眼位置,不得随便变化位置;

  (2)戒备站位时钢叉、警棍、催泪瓦斯必需拿在手中或随身携带;

  4、文明用语:

  (1)工作中不逞强、不抖狠,擅长化解冲突;

  (2)接待时表现大方得体,有礼有节;

  (3)娴熟使用“文明用语五句话”:(敬礼)您好,请问您找谁?/请您出示证件,请登记/请稍等,我帮您联系/请进;或本人不在,请您下次再来/请您慢走!

  二、人员出入治理

  1、治理制度上墙:

  (1)校园安全治理制度应整齐悬挂在值班室;

  (2)校园治理制度有:《学校安全治理制度》《保安员职责》《人员出入治理制度》

  2、师生上学、放学时的站位:

  (1)提前半小时站于大门两侧戒备,并亲密关注大门四周安全状况;

  (2)戒备时必需手持警具,提高警觉,随时做好应急反响;

  (3)发觉可疑人员或大事时,准时报告,并按预案积极妥当处置。

  3、上课期间人员出入治理:

  上课期间学校大门必需上锁,全部人员出入严格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单位(班级)、出入事由、出入时间、联系人姓名。

  (1)学生:上课期间不允许出外,如遇特别缘由(如生病等)需外出,必需由班主任通知保安,并上交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存档,在登记簿上具体登记;

  (2)本系统人员:上级领导来校检查工作,先由保安向学校领导请示,经确认后登记放行;

  (3)外来人员:

  学生家长来校办事,须在校外等待下课,由家长与班主任联系并登记家长及学生的根本信息,由班主任确认后通知保安放行;

  其他来校办事人员,须与学校领导或教师联系,由领导或教师亲自到门卫处确认后带着进校;

  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校。

  三、校园安全巡察

  1、巡查时间区间:

  上课期间每隔2小时巡查一遍校园,每次一人交替进展;夜间值班人员每隔2小时巡查一遍校园。

  2、巡查范围及内容:

  (1)在巡查时要重点检查:校园围墙、教学楼、操场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在巡查时要检查:消防、水电器材的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有损毁现象,发觉特别状况准时报告,使学校能够准时进展更换或修复;

  (3)责任区卫生治理:保持责任区卫生,无明显垃圾、异物或乱堆乱放的.物品;

  四、紧急状况应急处理

  1、外来突发大事:学校外发生突发大事时保安必需坚守岗位,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大队领导及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应急预备。

  2、校内突发大事:校内发生突发大事时保安在保证大门安全的前提下,首先要赶到现场判明状况,帮助学校领导处理;必要时报警和报告大队领导。

学校工作制度6

  1.教室内及卫生区要做到“六无”:无灰尘.无纸屑.无痰迹.无果核.无烟头.无食品袋等杂物。

  2.要当好值日生。每日早、中、晚三扫,每节课间简单清扫。两周大清扫,每周一总结。

  3.清扫时间安排:早晨7:10~7:40前清扫完。中午12:00前清扫完。放学5:15~5:45清扫完。上.下午课间操各班留两名同学清扫教室及卫生区卫生。

  4.清扫时要湿式清扫教室及卫生区,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5.室内物品摆放有序,桌椅整齐,设立卫生角,并有专人负责。

  6.自觉保持学校环境卫生。不在教室内外墙壁乱写乱画,不涂课桌椅,不乱画黑板,不乱扔杂物,不从楼上向下倒水或扔杂物。

  7.清扫的垃圾装入塑料袋,5:10放学后,放到学校指定存放地点。

  8.每周10分,一天2分。教室及卫生区如有纸屑等杂物扣0.5分。早.中.晚及每节课间如有一次不按要求清扫扣1分。随地扔杂物及践踏草坪扣1分。爱护环境卫生及有特殊贡献者一项加2分。

学校工作制度7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暑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提高有效应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能力,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以及暑期施工人员的安全。

  财产:

  1、 学校财产为教师建立一人一卡制度的',该财产有其教师个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不得以其他名义借给他人。

  2、 学校所有电脑的主机、液晶、打印机以及摄像机等贵重物品全部搬入二楼和四楼的电脑房内。

  3、 对于教师个人的贵重物品,教师自己个人保管好,尽量不要放在办公室内。

  4、 学校的其他财产没有经过总务处和财产管理人员的批准的不的带出学校,一经发现追究责任,数目大的将报警处理。

  安全:

  1、 对于在暑期内进入我校施工队伍的人员管理服从学校统一布置,在学校内不得进行等违法行为,如发生情况及时与施工方负责人取得联系。

  2、 晚上十点以后不得施工。

  3、 施工队伍将财产在带出学校之前应经门卫和总务处验收以后方可带出学校。

  4、 门卫值班制度按照突发事件的管理制度执行,在暑期内学校有行政人员和门卫负责值班,16:30点以后有门卫负责值班,如由突发事件及时与学校行政人员或总务处取得联系。

  5、 门卫无权将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校内,一经发现及时处理

  其他:

  如由其他突发事件的,按照学校修订的创建平安校园规划、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方案为准。

  联系电话:

  校长室: 64371935

  总务处 64376638

  门卫: 64743458

学校工作制度8

  一、学校建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形成能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管理系统。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建设。组成由政教处(学生处)扎口,政工、团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和政治课教师为主体的'基本队伍。

  三、要经常组织教师进行政治学习,进行师德、师风教育,使全体教师做到为人师表、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

  四、重视培养和提高政工干部特别是班主任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的能力,开展创文明班,做文明人的活动。

  五、学校要把德育放在首位,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及共产主义人生观等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六、根据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加强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建立团结、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七、充分发挥政治课主渠道作用。利用本地有教育意义的场所,运用升旗仪式、黑板报、宣传橱窗、班会等各种形式,形成丰富多彩的浓厚的政治思想教育氛围。

  八、针对学生特点,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大力表彰先进,不断开创学校思想工作的新局面。

学校工作制度9

  为了保证学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特制定本规定,以保证考试达到预期效果。

  一、考生考场纪律

  1.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人考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座,必须遵守监考人员的指令,开考结束前2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2.考生除带考试必需的文化用具、开卷考试规定的书籍和参考资料外,不准带任何书籍、纸张、电子词典、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等入场。考生就坐后应主动检查座位周围是否有书籍、笔记本或有字迹的纸张等,如发现应及时报告监考教师,否则如被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和mp4.mp5,一旦发现,立即没收。

  4.考试期间如需提问,必须先举手,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但不得向监考教师提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

  5.考生答题时,其它应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楚。

  6.考试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借计算器、尺子、橡皮等文具,如确需借用他人文具,须经监考教师同意,且由监考教师代为借还。

  7.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准交谈议论,不准东张西望,不准偷窥、抄袭他人试卷,严禁交换试卷或纸张,不得传递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否则视为作弊。

  8.考生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考卷,以免他人抄袭,否则视为协同作弊。

  9.考试过程中,除生病和交卷外,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经批准离开者,须有监考教师陪同,并尽快返回考场继续答卷,不得延长答卷时间。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及附近逗留、喧哗。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并离开考场,不得故意拖延时间,若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交卷者,则按旷考论处,成绩以零分计。

  10.考生不准代交别人试卷,也不准擅自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视为考试作弊。

  二、监考教师须知

  l.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2.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并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3.监考人员在考试前必须彻底清场,指挥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如个别不接受指挥的考生,则不发放试卷。

  4.监考教师主要职责是维护考场秩序,不得对考生进行任何

  提示或暗示;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若需延长考试时间,应经教务处同意。

  5.严格考场管理,对学生作弊及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有权作出处理;对作弊者和严重影响考场纪律者没收其试卷并勒令其退场,收集好有关证据,并做好记录;对轻微影响考场纪律者提出警告。

  6.对考场上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对超出监考权限的疑难问题,要请示巡视员后妥善处理。

  7.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注意巡查;不得在考场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在无人代理的情况下离开考场。监考人员若有急事需要离开考场,必须经巡视员同意后,由教务处进行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8.严禁纵容考生作弊或有意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或包庇考生作弊事实的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9.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仔细清点试卷(包括学生已答试卷及空白试卷),确认无误后,将试卷交回指定地点处理;若收回试卷数量与领取、发放时不符,要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追回试卷。

  10.若考场有作弊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教务处。

  三、违纪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1.学生有下列规定中确定的作弊行为之一,由监考人员或巡视人员当场抓获者,或有其他考生检举并有确凿证据者即可做作弊认定,由教务处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处理,书面予以批评教育,并通知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2.学生采取不正当手段于考试前获取试题内容视为考试前作弊,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老师加分或包庇作弊事实视为考试后作弊,均以作弊论处,由教务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并通知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3.教师有如下情况之一者,视为违反考试工作纪律:

  (1)有意或无意泄漏考试试题;

  (2)监考时为考生提供作弊条件或纵容考生作弊或包庇学生作弊事实;

  (3)监考时对考生进行答题

  提示;

  (4)监考时管理不力,造成考场秩序混乱;

学校工作制度10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育统计工作制度日如下:

  1、教育统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教育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2、学校根据教育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学校统计工作实行校长统一领导,学校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统计工作,检查、督促并协助完成统计任务。学校统计人员必须按时、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3、教育统计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具备与其从事的教育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整理、报送统计资料,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4、加强对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国家规定加强统计人员资质和信用建设,提高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障统计人员的稳定性。

  5、统计人员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6、应当根据统计资料,对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的教育事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提供咨询意见和决策建议。建立教育统计数据解读、预测预警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增强教育统计分析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7、统计人员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挖掘数据资源,综合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提高统计分析和应用能力。

  8、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等教育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上报的统计资料必须由统计人员、审核人、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9、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建立健全教育统计保密制度,完善教育统计内控机制,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

  10、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教育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教育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11、教育统计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教育统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教育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12、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教育统计工作中有统计违法行为的,移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有违纪行为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轻重,向有关责任人员的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分处理建议。

  13、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的领导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自行修改教育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2)强令、授意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有关机构、人员拒报、虚报、瞒报或者篡改教育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3)对拒绝、抵制篡改教育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4)对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前款第(3)项、第(4)项规定行为的,应当从重处分。

  14、教育统计机构及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或者行政等责任,并记入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诚信档案:

  (1)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2)自行修改、篡改、伪造、编造统计资料的;

  (3)不按时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或者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

  (4)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

  (5)泄漏统计资料导致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被识别的;

  (6)违反规定导致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7)其他统计违法行为。

  15、违反统计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的,除对其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或者要求他人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由作出有关决定的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撤销晋升的职务。

学校工作制度11

  消防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学校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的有关实施办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为做好学校的消防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消防工作的法规、条例,组织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增强广大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分管消防领导(总务处)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尤其对重点部位,如机房、图书室等的防火要常抓常管。

  三、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加强保养。

  四、保证所有通道畅通,各楼道均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非工作时间要关闭掉不需要的电源开关,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五、各部门安装电器要统一报总务处,由电工负责安装,其他人员不得乱拉电线、乱装电器。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易发生火灾的场所随意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吸烟或使用明火。办公室、教室、计算机房、图书阅览室等处下班最后离开的同志要关灯、关窗,确认没有火险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六、发现火情,立即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要迅速查明火因。

学校工作制度12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省、市、县和“全国学校安全电视电话会”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 波 副组长: 冯卫东、伍贤贵、余兆金 成员:徐祖良 尚文杰 唐国富 王乾春 胡 彬 高泽林 龙维彬 张祖德村完小主教和班主任。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学校中层、村完小主教是分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学校制定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将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细化,`落实到岗到人。

  2、学校经常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教导处领取家访登记表);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未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校外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不得动用交通工具。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人是实脸员和学科教师),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学校工作制度13

  1、学校建立家长学校,设立校、班两级组织机构,即校级的家长学校,班级的家长委员会。

  2、家长学校组成人员每两年调整一次。

  3、家长学校每学期定期召开两次会议,研究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成绩。

  4、家长学校成员可常来校参与教育教学活动,下年级组听课,了解学生思想状况,与学困生谈心等,对学校工作随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家长学校每学期召开1—2次全校家长会,聘请优秀学生家长做经验介绍,聘请专家进行家教辅导,以提高广大家长的'家庭教育理论水平。

学校工作制度14

  为全方位教育学生,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的功能,特成立家长学校。制定如下制度:

  一、领导机构

  家长学校校长:x

  家长学校副校长:xx

  执行主任:xx

  讲师团成员:应聘的`领导、专家、家教成功的典型家长、优秀班主任、年级组长、优秀家长

  二、授课方式和授课内容

  1、每学年至少4次

  2、授课采取培训、辅导、座谈等方式进行。

  3、授课内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年级而不同,具体由教育处、年级组协商而定,由教育处具体组织实施。

  4、每次授课以年级组为单位,一般不跨年级进行。

  5、年级组负责召集学生家长,教育处负责安排其它事宜。

  三、相关要求

  1、每次开课必须有充分的准备,授课教师要有讲稿,授课完毕,需将讲稿交政教处存档。

  2、每次开课要有的放矢、有主题。

  3、讲授内容要侧重如何进行家庭教育,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做到有理论、有实践、能解决实际问题,对家长起到辅导、培训作用。主要有:家教的重要性;家教经验介绍;家教方法;《家长教育行为规范》;专家谈家教;家长应具备的素质;形势教育;家教误区种种等。

  4、要达到家庭、学校互通信息,共同育人的目的。

  5、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方式进行授课。

  四、纪律制度:

  1、准时到校上课,不迟到、早退。

  2、有事请假,不无故缺席。

  3、专心听讲,不开小差,不影响课堂纪律。

  五、评比制度:

  1、优秀学员条件:

  ⑴积极参加学习和各种学校活动,认真上好各课;

  ⑵自觉遵守作息制度,组织纪律性强;

  ⑶虚心、好学、投入,热情高;

  ⑷家教显成效,子女有进步。

  2、优秀家长条件:

  优秀学员条件加下面两条。

  ⑴家庭教育经验较丰富;

  ⑵家教成功,子女表现突出。

  3、评比方法:

  ⑴学员互评,班主任、年级组推荐。

  ⑵学校领导审定。

学校工作制度15

  一、各科室卫生

  ⑴每天至少打扫一次;

  ⑵教学用品,学生作业本等摆放整齐有序;

  ⑶禁止吸烟;

  ⑷教研组环境布置有特色

  ⑸开展文明卫生循环红旗竞赛,每月评比一次。

  二、教室卫生

  ⑴学生一律不准带零食进教学大楼;不得在校园内边走边吃零食;

  ⑵每天放学后打扫干净,课桌椅摆放整齐,关好门窗;

  ⑶做好每天的卫生保持工作,纸屑、粉笔头等一律放进纸篓,不得随地乱扔;

  ⑷教室布置简洁得体,能激发学生的.上进心,责任感,培养集体主义精神;

  ⑸每天早、中、晚随时检查,评分计入三项红旗竞赛。

  三、各班包干区卫生

  ⑴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⑵每班设立卫生监督岗,对环境卫生保持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脏物随时捡掉,发现不良现象及时汇报,严肃查处;

  ⑶校园内禁吃有瓜皮果壳及塑料袋的零食;

  ⑷每天早、中、晚随时检查,评分计入三项红旗竞赛。

  四、厕所卫生

  ⑴大小便入坑;

  ⑵每天由清洁工冲洗两次;

  ⑶每班包干一个厕所,每周彻底洗刷一次;

  ⑷不得在厕所内扔容易使管道堵塞的物品;

  ⑸电灯、水龙头用完即关。

  五、食堂卫生

  ⑴仓库食品生熟分类摆放,保证卫生安全;

  ⑵灶具、餐具每餐清洗干净;⑶地面保持整洁,每天清打;

  ⑷健全防蝇设施,保证食品卫生;

  ⑸不向师生出售霉变食品及卫生指标不合格食品;

  ⑹师生餐厅每天清扫;

  ⑺食堂工作人员每年按规定进行严格体检,身体不合格者立即辞退;

  ⑻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卫生帽,穿工作衣上班。

  六、学生寝室卫生

  ⑴住校生不得带有瓜皮果壳及塑料的食品进宿舍;

  ⑵每个寝室安排好值日生,每天打扫干净;

  ⑶生活用品一律按学校规定摆放整齐;

  ⑷学生一律不准在寝室吃饭,不得将易使管道堵塞的物品扔进水槽和卫生间;

  ⑸洗手间、卫生间、浴室水龙头用完即关。

  七、教工宿舍卫生

  ⑴每住户室内定期打扫,保持整洁卫生;

  ⑵宿舍周围及楼道按门前三包划分原则各自包干,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⑶住户不得向窗外扔脏物。

  八、医务室卫生

  ⑴药品按规定摆放,医疗器械必须严格消毒;

  ⑵公用被褥、床单、枕头等必须勤洗晒,定期消毒;

  ⑶室内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燥。

  九、学生个人

  ⑴服装整洁大方,不穿拖鞋、背心进校;

  ⑵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

  ⑶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

  ⑷饭前便后勤洗手,每天早晚勤刷牙;

  ⑸不吃不卫生食品,不吸烟,不酗酒;

  ⑹医务室定期进行个人卫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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