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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2 16:52:2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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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1

  为了充分利用会议室的功能,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使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合理化,以确保公司各类会议的正常召开,现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室是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研讨工作的地方,未经允许,不得挪作他用。

  二、公司会议室的管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各类设备、设施由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管理、调试。

  三、非参加会议及培训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四、为了避免会议发生冲突,各部门如需要使用会议室,需提前3天通知行政人事部,以便统一安排。

  五、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要占用会议室时,需提前至少2个小时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登记,否则不予安排。

  六、如部门或个人临时取消申请,再需使用时需重新申请。

  七、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加人员等,使用部门或个人自行负责会议的模式安排、人员接待、会议记录等会议需求,前台文员可以协助。如有需要行政人事部协办的事项请提前注明,行政人事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八、如遇会议之间发生冲突,要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遇公司层级的`紧急及重要的会议,已申请使用会议室的部门或个人,在不能调换的情况下,部门或个人应先让公司层级的重要会议。部门会议之间由部门之间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九、部门及个人应在所预约的时间到达会议室,并开始使用。超过10分钟未到达会议室的,行政部有权对会议室的使用权另作安排。

  十、部门及个人应按预约的时间内使用完毕,不得超时使用。如在紧接的时间段内已安排了给其他部门或个人使用,超时使用的部门或个人必须离开该会议室,终止使用该会议室。

  十一、各部门如需使用会议室的设备,应提前向行政人事部说明,以便提前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十二、开会期间,请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做到不乱扔烟头、纸屑和杂物,不随地吐痰。所有移动过的桌子,椅子等,在会议结束后必须还原。如果没有还原,将对该部门负责人或个人进行处罚,负责会议室的清洁卫生一个星期。

  十三、会议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及时整理会议场地,关闭各种电器,并立即报告行政人事部,配合行政助理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坏无法维修的,需照价赔偿;如可以进行维修的,由行政人事部门做好登记,安排专业的修理人员进行修理,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如会议结束后会议负责人自行离开,没有上报行政人事部,超过三次将取消会议室使用资格。

  十四、会议室的使用部门,要维持室内清洁,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打扫,将移动的桌椅及时放回原位,以方便其他部门使用。

  十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会议室使用登记表

  注:

  1、使用部门如需要饮用开水和茶叶等,请自行准备。

  2、非工作人员请不要随意使用有关设备。

  3、请不要在桌椅上写画、敲击和刻画,请不要改变会议室设备、家具的位置,爱护会场设施(包括:麦克风、桌、椅、投影仪、屏幕、空调设施等)。

  4、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负责清洁会场,并将登记表交至行政办公室。

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2

  为充分发挥会议室功能,进一步规范会议室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各类会议正常召开,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会议室(包括局十楼会议室、数字中心会议室、二楼会议室)由市局统一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具体调度。会议室涉及使用的设备设施由专人负责保管、管理与调试。其中局十楼会议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数字中心会议室由数字中心负责,二楼会议室由市容支队和规划支队共同负责。

  第二条为了避免会议时间发生冲突,提高会议室使用效率,各部门的工作例会安排,应当抄告局办公室统一备案。如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等,需用会议室,在会议确定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将会议事项、参会人员等情况,及时报送局办备案,以便统一安排。

  第三条会议室使用遵循领导优先,先登记先使用、先紧急后一般、先全局后部门的原则;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四条如需使用会议室设备,应提前说明,以备提前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部门牵头召开的会议,席卡、会务用品(如:茶叶、投影设备、音响等)及会务服务,由部门具体负责;市领导出席的会议、或全局性会议,会务服务等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相关部门和单位予以配合协助。

  第五条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会议室的环境卫生。

  第六条会后使用部门及时关闭投影仪、空调,桌椅及时归位,确保各种电器断电、门窗关闭,室内干净整洁。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告知办公室,以便及时修理。

  第七条未备案使用会议室,出现会议冲突的,由其自行协调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3

  会议室是公司举行会议,接待来宾的场所,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室使用细则

  1、会议室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管理。

  3、公司各部门使用会议室须提前1天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使用时领取会议室钥匙。

  4、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用后应及时整理:打扫卫生(包括黑板檫干净,水性笔盖好,桌椅,地面),检查安全(电源),关好窗、空调,锁好门,将钥匙交还人事行政部。

  4、会议室配置一固定使用插线板,用后不能带走。

  4、会议室内本公司员工不允许抽烟、嚼槟榔。不能往会议室窗台及窗外丢东西。以免造成危险,违者发现一次罚款现金50元。

  5、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6、会议室内的卫生每周至少要清洁一次,遇有会议时,使用部门用后应即刻清理,否则取消该部门的使用权。

  8、会议室管理人员要严格室内物品的管理和维护,做到会散、人走、电源关、门上锁。

  9、与会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内的公共设施,损坏赔偿,不许将室内物品移做他用。

  二、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制定,经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4

  为加强会议室管理,确保会议室的文明、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室是学院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和接待客人的场所,未经允许,不得挪作他用。

  二、所有会议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使用调配和设备维护。

  三、严格审批手续。其他部门使用学院会议室,至少提前一天到办公室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申请表上需写明:使用事由、参会人数以及所使用的会议室,并且必须经过学院院长批准。没有办理报批手续的,一律不得使用会议室。经过批准后,学院将派工作人员于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开门,但是由于人手不足,无法提供会议服务。会议所需用水、手提电脑请各部门自行准备。

  四、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开会期间,要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特别是投影仪等贵重物品。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做到不在会议室抽烟,更不能乱扔烟头、纸屑和杂物,不随地吐痰。

  五、会议结束后,会议室的使用部门应切断会议室电灯、空调等电器设备的电源,关好门窗,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卫生不合格的,使用部门要对会议室进行清扫和整理。

  六、未经办公室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会议室的投影仪、桌椅等设备设施拿出会议室。

  七、上述要求,请自觉遵守,学院将作为是否继续借用的必要条件。

  八、此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5

  学院会议室是接待上级领导及召开各种会议的场所,为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校会议室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使用管理,由保洁公司负责卫生清扫。

  二、凡以学校名义接待外来客人以及召开的相关会议,由党政办统筹安排,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会场布置、音响设备的调试、茶水和水果的购买、摄像及录音等要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三、凡学校领导召集的系(院、部)、处(室)专门会议,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时间,承办部门应提前一天到党政办公室办理会议室使用申请登记手续,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并及时领取和交还会议室钥匙。

  四、凡各系(院、部)、处(室)召集的小型会议或活动,承办部门应提前到党政办公室办理申请登记,并及时领取和交还会议室钥匙。若预定的会议安排与学校临时安排的重大会议发生冲突,以学校的.会议优先。

  五、会议室严禁吸烟,特殊会议及活动除外。

  六、借用单位要爱护会议室的一切公共设施,在使用仪器设备时,要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如有损坏或丢失,由借用单位负责;使用结束后,要认真检查各类仪器的开关、照明及设施的使用情况,无异常情况后,关闭门窗,将钥匙交回党政办公室。

  七、会议室实行“一会一清扫”制度。每次会议结束后要保持会议室的整洁、舒适,借用单位应及时将桌椅摆放整齐,保洁公司将卫生彻底打扫干净,使会议室恢复原貌。

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会议室,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稳妥推进会议系统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议室设备应由其会议室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如遇设备故障,应及时向各行信息中心报告并维修。

  第二条、会议室管理员必须坚持每周一次对相关设备进行常规检查清理工作。在会议召开前一天,应按规定程序对相关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条、会议室只能由系统管理员操作,严禁其他无关人员操作。

  第四条、会议召开前,主办方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

  (一)拟定议题议程;

  (二)确定主持人、报告人、记录人、参会人员、需要共享或讨论的文件以及会议时间、程序等;

  (三)提前一天通知参会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各参会单位接到会议召开的通知后,必须在会议开始前2小时调试好系统,保证所需仪器设备提前到位,保障网络传输效果稳定正常。

  第六条、主会场在会前半小时开始对各分会场进行点名登记,并将结果上报会议主持人;对没有准时登陆系统的分会场,将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参会人员应提前到会,因故中途离场的领导同志应发送消息至会议主持人。

  第七条、系统管理员在会前和会中必须按正确的方法操作,会议中严禁插拔话筒电源、关闭终端电源等非法操作。会议召开期间,管理人员要保证随时有人监控,确保会议正常进行。管理人员还要作好有关工作,组织参会,保持会场安静,将随身通讯工具置于关机或静音状态,不得在镜头前走动,不得随意离开会场。当会场不需要发言时,将麦克风置于静音状态。作为分会场,在召开会议期间,在主会场呼叫时应迅速回应,不得与其他分会场互相呼叫。会议室管理人员,要做好会议室内的`资产管理,严格按有关规程管理维护设备。

  第八条、参会人员均应保持良好的会风,不得通过语聊、发送信息等方式打断或干扰他人的发言,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参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服从管理人员安排,爱护设施,不准擅自调动设备。

  第九条、各分会场未得到主会场允许,不得擅自退出系统。会议结束后,各分会场应及时将会议效果上报各行信息中心。主会场、每个分会场都应准备《会议室使用情况登记薄》,用于记录会议室使用情况及运行状态(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召集单位、参加人员及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等)。《会议室使用情况登记薄》由系统管理员本人填写并签名。

  第十条会议召集者对会议内容秘密事项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参会人员及记录员对会议内容秘密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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