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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6 18:26:56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印章一般应由以下人员保管:

  (1)企业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纳员保管。

  (2)财务专用章由指定的会计人员保管。

  (3)发票专用章、现金收(付)银行收(付)章由财务部部长保管。

  2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应按规定用途和范围内用印,不准交由非负责人用印,不准在空白纸张上用印,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0元。

  3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公司使用的.,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并登记,违者罚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4启用、封存或销毁财务印章,应当填制财务印章启用、封存或销毁表,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方可办理启用、封存或销毁,并做出记录。

  5财务印章应当随会计人员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并写出书面材料。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一)制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

  (二)负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执行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三)负责公司会计核算,编报公司财务预算和决算;

  (四)分析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

  (五)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办理银行帐户、证券帐户的开销户,办理公司纳税申报和内部费用报销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七)负责接受审计、稽核、税务和有关上级领导部门工作检查;

  (八)对公司经济业务的`决策提出财务或税收筹划建议;

  (九)负责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购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00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裁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裁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裁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

  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总监岗位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财务总监组织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

  2、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及程序。

  3、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4、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5、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6、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决议。

  7、负责全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学习的工作,合理协调各岗位工作,并考核财会人员工作业绩,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9、负责会计监交工作。

  财务部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2、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3、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4、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核对上月计划执行情况。

  5、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6、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7、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8、工程完工后,准确核算出工程成本,编报工程成本表。

  9、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综合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2、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3、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4、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5、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6、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7、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出纳员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签发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纳员一人保管;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负责;

  6、完成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一、 总则

  1、为弘扬我公司企业文化,通过组织旅游活动,让员工拥抱自然,放松心情,增进员工之间沟通交流,感受公司大家庭的和谐、温暖,规范公司旅游组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除非转正员工)。

  3、本制度施行遵循:自主、自愿原则。

  二、实施细则

  1、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需组织员工旅游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补贴相关旅游补助经费。

  2、旅游过程中的路线、交通、住宿、景点安排等问题,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联系旅行社统一安排。

  3、安排旅游地点时需考虑交通便利、时间问题。避免员工因长途旅行造成劳累,从而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4、按照自主、自愿原则,员工可选择参加旅游或不参加。员工家属如有意愿参加旅游活动,亦可向综合管理部报名自费参加。

  5、旅游期间,工资的计算方式:

  (1)若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旅游活动的,则该员工可享受相应的旅游补助,工资照常发放。

  (2)参加公司旅游活动的员工,旅游期间工资按正常工资发放。

  (3)不参加公司旅游活动的员工,旅游期间正常上班、无补助。

  (4)遇法定节假日旅游的,不参加公司旅游活动、通知临时加班的员工,按正常工资计算方式计算。

  (5)旅游补助标准: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旅游活动的人员,每人补助旅游费用的50%。

  6、综合管理部旅游活动组织人员在与旅行社联系时,必须说明在旅游过程中,不得强迫本公司员工购物、消费。

  三、旅游标准

  (1)、公司根据当年度的经营业绩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组织员工进行旅游活动。

  1、 凡在本公司工作连续满半年以上的员工享有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的权利。半年以下的员工暂无资格参加。

  2、 公司在一个工作年度内以不同形式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并记入员工档案,公司以各员工的`不同表现给予员工不同待遇的旅游项目。

  (2)、公司的旅游项目的等级。

  1、 普通旅游项目,员工享有时间为六天国内游(如:云南丽江、厦门、九寨沟、三亚等旅游胜地)。

  2、 高级旅游项目,员工享有时间为六天国外旅游(如:泰国、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旅游胜地)。

  (3)、员工享有不同旅游项目的规定。

  1、 凡本公司员工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有资格参加公司组织的普通旅游项目。

  2、 凡本公司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有资格参加公司组织的高级旅游项目,特殊情况除外。

  (4)、旅游活动纪律

  1、贵重物品需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切勿离手。

  2、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状况不佳者请勿参加。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等切忌从事水上、高空活动,必须随身携带应急药物。

  3、团体旅行时,员工需记录领队或导游的联系方式,不可擅自脱队。单独离队,应征得全部导游和领队同意,并随身携带电话,以免发生意外。

  4、抵达景区游览前,谨记导游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巴士车号。万一脱队,请于集中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

  5、外出旅行,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已剥皮的水果,不可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忌暴饮暴食,应多喝开水,多吃蔬果类,少抽烟,少喝酒。

  6、在旅游中,畅游奇山秀水、名胜古迹固然令人心旷神怡,但也因四处奔波、体力消耗造成极度疲劳。因此,在旅游活动期间,游客除了保证充足的睡眠之外,需随身携带充足的营养食品和饮水,以便及时补充身体所需。

  7、旅游有时会经过一些危险区域景点,如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涧,在这些危险区域,要尽量结伴而行。千万不要独自冒险前进。

  8、忌分散活动,至少保持两三人的人数才分散活动。切忌单独外出。

  (5)、相关说明

  1、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拟订、修改,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简介

  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三章

  财务人员管理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章

  工程、设备管理

  第八章

  车辆、大型设备维修管理

  第九章

  费用管理

  第十章

  工资结构与资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报销管理

  第十二章

  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十三章

  举债、担保

  第十四章

  审计

  第十五章

  附则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

  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

  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

  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6

  (一)负责公司财税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二)负责租金、税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足额收缴工作;

  (三)编制公司各种财务报表及帐务处理;

  (四)负责员工薪酬发放、出差报销及日常帐务处理等财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司外部财务环境协调处理工作。

  (六)商户日常费用的收取。

  (七)公司库房等购买用品的建档记录。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各个建筑公司,财务管理是工作中重要的部分,做好财务管理工作,首先要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呢以下是某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财金〔〕185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山东省内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山东省辖区内由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出资设立的,不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服务“三农”和小企业为宗旨,从事小额放贷的新型地方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运用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努力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五条各市、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级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备案。

  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变更文件复印件备案。

  财政部门在收到小额贷款公司上报的备案资料后,应妥善保管并建立相应档案,作为财政部门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和对其实施考核、绩效评价、奖励补贴、风险救助等各项政策的依据。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缴纳各类税费。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第二章职责、职权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重点面向农村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创业者提供贷款服务。小额贷款的资金运用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按照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有关规定,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二)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主约定。

  第十条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财务管理职责:

  (一)监督小额贷款公司执行本制度以及其他财务管理规定,指导、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指导、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监测小额贷款公司财务风险及其营运状况,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财务行为;

  (三)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财务信息管理,实施绩效评价,监督小额贷款公司接受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

  (四)制定并实施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和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组织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应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治理机构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

  (一)执行并督促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决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的财务管理权限;

  (三)决定财务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置;

  (四)决定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决定筹资、处置重大资产、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事项;

  (五)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六)决定聘用或者解聘承办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七)按照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投资者可以通过制度规范、章程约定等方式,将投资者财务管理职权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经营者。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按照规定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

  (一)执行国家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拟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控制制度及贷款管理制度,经投资者议定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组织财务预测,编制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草案,实施财务控制、分析和考核;组织实施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方案;组织财务事项审批;

  (四)组织缴纳各类税费;

  (五)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六)归集财务信息,依法组织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七)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八)配合有关机构依法实施的审计、评估和监督检查;

  (九)按照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要求,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第三章资金筹集

  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本金管理的规定,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拟定筹资方案,履行规定的程序。

  第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持续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进行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小额贷款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法定资本金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经投资者决议后,资本公积可以用于转增资本金。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以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筹资目的,考虑资金需求和债务风险,签订书面合同;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应符合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有关规定,并应适时合理调整负债结构,降低筹资成本。

  第四章资产运营

  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统一管理资金账户,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调度资金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据有效合同和合法凭证办理手续,不得私存私放资金。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库存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现金资产,应当满足流动性要求,并控制现金资产总量。

  第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财务审核,跟踪履约情况,明确债权,及时清收应收款项。

  第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定期清查核实各类固定资产,落实使用和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及时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小额贷款公司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资产,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小额贷款公司对外捐赠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捐赠的范围和条件,落实执行责任,严格办理捐赠资产的交接手续。

  第五章成本、费用

  第二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成本费用预算约束,实行成本费用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小额贷款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账内核算,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支出,包括各项利息支出(含贴息)扣除允许资本化的部分、手续费支出、佣金支出、应计入损益的各种准备金和其他有关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成本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小额贷款公司的成本核算,应当以季(月)、年为计算期。同一计算期内,核算成本和营业收入的起止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应当一致。

  第二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注重费用支出与经济效益的配比,实行费用预算控制,确定必要的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强化费用支出约束,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维修费、董事会经费等实行重点监控。

  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一律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第二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核定和计发职工薪酬,并按规定列支。

  第二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应当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会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5%的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

  第二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依法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国有资源等费用应据实列入成本。

  第二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支付必要的佣金、手续费等支出,应当签订合同,明确支出标准和执行责任。除对个人代理人外,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三十条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登记、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单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第三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延续弥补期超过法定税前弥补期限的,可以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第三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应当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提取管理办法》(财金〔〕49号)及《财政部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90号)有关规定,于每年年终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金(一般准备金年末余额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1%),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潜在损失。

  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并入本年实现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企业财务制度》、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进一步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公司运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会计工作必须在加强战略控制和运营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法纪,旨在提高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全方位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加速践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工作中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主体上,服务于各项战略制度;细节中,勤俭节约、高效务实,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把控运营监控,降低费用消耗、增加积累、灵动筹资、科学投资。

  一、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并设置主办会计、成本会计和出纳等会计岗位。

  第四条 财务部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合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的制订与分解,编制并下达企业年度财务计划,编制并上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指导企业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参与经营核算管理,反映、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自行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向总经理上报各项基于财务筹划的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控制使用资金;

  (五)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办法,及时探索降低目标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六)加强与其他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调部门关系,指导各部门财务数据填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解释财务制度中涉及到具体业务部门的操作细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七)对工商、税务、银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深入沟通,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传递及时;

  (二)坚持经济效益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相关指标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向总经理提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合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的制订与分解,编制并下达企业年度财务计划,编制并上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指导企业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参与经营核算管理,反映、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自行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向总经理上报各项基于财务筹划的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控制使用资金;

  (五)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办法,及时探索降低目标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六)加强与其他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调部门关系,指导各部门财务数据填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解释财务制度中涉及到具体业务部门的操作细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七)对工商、税务、银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深入沟通,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传递及时;

  (二)坚持经济效益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相关指标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财务计划,参与监督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积极与其他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国家机关的沟通和联系;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一)相关成本项目凭证、账簿的编制,如,原材料、产成品等;

  (二)进行产品成本分析,编制成本报表,参与项目生产管理;

  (三)规范监督公司材料领用情况,复核监督仓库期末盘点,监督相关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对职责范围内的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议方法解决方案;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现行的《现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认真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的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领用登记簿,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及时与银行沟通,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其他财务人员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一)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核算办法及细则

  第九条 会计年度按公元纪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主管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并及时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年一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内部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本公司严格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行政法规,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会计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助理、主管副总经理或指定专人监交。

  其他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主管监交。

  第十九条 本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共分为五大类: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生产设备(生产线、设备);

  (三)电子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

  (四)运输工具;

  (五)其他设备。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及建筑物20xx年;

  (二)生产设备20xx年;

  (三)电子设备3年 ;

  (四)运输工具5年;

  (五)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3%-5%作为净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当其购入下期计提,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后各期不计提。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税负等费用合计作为原值(税法规定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抵扣);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材料及人工费;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处连同其他职能部门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第二十条 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后勤部编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采购、销售与仓储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利,切实提高购销存等各环节的管理效率,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智能化。

  三、现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支票由出纳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

  填写“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列,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三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人员签字)、主管人员审批。填写金额要准确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四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

  第二十五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及时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须由银行审核的,以最总审核数为准),超额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借

  据),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其他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一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二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下月初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三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四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账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收支,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四、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六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

  (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会计主管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七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主管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八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五、处罚办法

  第三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 则

  第四十条 公司其他各部门和职员在办理财务事务时,必须遵守本规定。后续将发布实施细则,指导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0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财务组织管理

  第四部分财务人员管理

  第五部分资金计划管理

  第六部分财务报表管理

  第七部分资金管理

  第八部分财产物资的管理

  第九部分发票管理

  第十部分费用报销管理

  第十一部分附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分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规范企业各项经济行为,保证资金安全与完整,防范各种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分公司指公司辖属的分公司。

  第二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财务管理制度统一

  1、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实际情况,统一制定并颁发。

  2、各分公司必须执行总公司颁发,与各分公司有关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财务人员管理统一

  1、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招聘、任命、培训及解聘,分公司不能擅自招聘、解聘财务人员,但分公司可以推荐财务人员,经总公司财务部复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2、财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由总公司财务部和分公司共同进行,其中总部财务部考核财务工作绩效,占30%考核权重;分公司考核占70%考核权重。

  第五条会计核算方法统一

  1、分公司的会计核算遵循国家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方法合法、操作规范、结果真实。

  2、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统一由总公司财务部制定,统一接受监督审计。

  第六条财务会计报表统一

  在财务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项目、要求上统一,为总公司报表合并奠定基础。

  第三部分财务组织管理

  第七条分公司设财务部,作为分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八条分公司总经理和总公司财务部对分公司财务部的管理,必须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权利。

  第九条各分公司财务部隶属总公司财务部。

  第十条分公司财务部实行双重管理,行政事务上接受分公司总经理管理,业务上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管理,并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的检查。

  第十一条分公司财务部的基本编制为2人,设财务主管兼会计1名,出纳1名。

  第十二条分公司财务部及财务负责人向分公司总经理及总公司财务部同时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十三条分公司总经理与总公司财务部对财务部的管理出现分歧时,财务部首先应绝对服从总公司财务部的管理。

  第四部分财务人员管理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职业道德。

  1、财务人员应在任何时候都维护公司的利益,忠心耿耿,办理会计事项必须严守纪律,保守机密。做到不该知道的事不问,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

  2、各级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对弄虚作假的经济活动,一经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3、对财务人员监守自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散布有损于公司的不负责任的言论,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追究其责任。

  4、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上级财务监交。

  第五部分资金计划管理

  第十五条资金计划编制办法

  1、各分公司资金计划由分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日常发生的经营费用、材料付款情况、施工队付款情况、车间工费工资、以及其它事项等,编制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并经总经理复核和签字确认;

  2、各分公司部门负责人,需要向财务负责人提供准确或接近于准确的.收支项目计划及其相应的金额和备注事项等,以便于财务部门编制月度资金计划;

  3、总公司财务部收到各分公司资金计划表按规定进行审批后,回传到各分公司执行。

  第十六条月度资金计划要求

  1、各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必须于每月3号前完成《月度资金计划》电子档发送至总公司____________项目办公室,并将经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的《月度资金计划》及《分周资金计划》发送至总公司财务部。

  2、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及其他参与计划工作的数据资料提供人,如因错报,漏报,误报,拖延等造成财务计划上报工作未能如期按质完成的,当月的资金不予支付。

  第六部分财务报表管理

  第十七条各分公司每月需向总公司财务部报送以下报表

  1、分公司月度财务报表

  2、应收账款项目一览表

  3、项目收支平衡表

  4、施工队进度、付款一览表

  4、发票台账、外经证台账

  5、内控指标完成情况表

  6、分公司财务人员考核表

  第十八条为了便于总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各分公司财务报表的格式必须按照总公司财务部制定的格式编制。

  第十九条财务报表上报的要求

  1、每月最后一天(遇节假日顺延)下班前将月度财务报表电子档发送至总公司财务部,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为半年度、年度次月3日前上报。

  2、项目收支平衡表、应收账款项目一览表、施工队进度付款一览表及内控指标完成情况表每月5日前发送至总公司财务部。

  3、分公司财务人员考核表每月_____日前发送至总公司财务部。

  4、每月_____日-_____日总公司与分公司财务核对各类往来账目,保证双方往来账相互一致。

  5、各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及其他参与财务报表工作的数据资料提供人,如因错报,漏报,误报,拖延等造成财务报表上报工作未能如期按质完成的,根据责任分别对责任当事人责令通报,并根据考核方案进行相应考核。

  第七部分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分公司的每日的现金余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缴存银行。

  第二十一条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等。超出结算起点的现金支出,应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二十二条一切现金收支都必须有合法原始凭证,严禁以白条抵库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做费用报销凭证,私设“小金库”、帐外帐。

  第二十三条现金的支出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方可付款。

  第二十四条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财务部负责人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并在《资金盘点表》签名确认,以保证帐实相符。

  第二十五条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制;即:财务章由会计保管,私章由出纳保管,不准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六条分公司会计应根据银行对账单,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以保证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

  第八部分财产物资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的财产物资包括生产设备、生产工具、办公设施、生活设施、通讯设施、办公用品以及其他资产。

  第二十八条分公司总经理对分公司的有形资产的安全、完整负完全责任。

  第二十九条分公司的财产物资实行“实物与帐薄分开管理”原则。指定专人负责财产物资的管理并登记实物数量,财务负责财务物资帐薄的记录,二者交叉控制。

  第三十条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财产物资负有管理责任,应亲自参与财务物资的验收、监督、与抽查。

  第三十一条必须定期组织对现有财产物资进行实物盘点,有保管实物资产的部门每月进行自查,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三十二条财务抽查时,财务部作为负责部门,应在盘点计划、盘点会议、盘点方法上严格、重视,确保盘点质量。

  第三十三条处臵报废固定资产前,必须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说明固定资产购置的时间,使用的年限,报废的原因,经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才能办理报废手续。

  第九部分发票管理

  第三十四条分公司财务人员凭发票领购簿,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三十五条各分公司由会计主管或者指定的专人进行发票的开具,发票内容应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任何人不得转借、转让、xx发票,不得虚开、乱开发票,对作废的发票需加盖“作废”字样,并保存完整。

  第三十六条已开具的发票由会计主管负责统一保管,不得损毁发票,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第三十七条各分公司要定期对发票进行检验,以防止偷盗、防火、潮湿及不经常使用发票时防虫、防鼠咬、防丢失等措施,加强安全保卫。

  第三十八条各分公司要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十九条对于总部代开的发票,应按工程项目详细登记备查账。

  第十部分费用报销管理

  第四十条费用的控制实行计划管理,由需要支付费用的部门或个人先行填写“借款单”列明:费用的性质、用途、金额,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对个人借款的原则,欠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应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第四十一条费用发生的过程中,原则上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参与执行,并相互监督和共同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费用发生中,当事人应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因未取得合法的票据而遭到财务人员剔出的部分支出,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公司原则上不予承担。

  第四十三条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相关票据,按照公司统一的费用报销凭据分类粘贴,并在附件栏注明票据张数。对于粘贴不规范,单据不清晰的,财务有权要求对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权予以拒绝报销。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将粘贴整齐,填写完整的费用报销单交由部门经理进行审批,部门经理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签字。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将部门经理审批签字的报销单交财务审核,财务人员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予以符合并签字,最后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查和审批。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凭签字齐全的报销单,交出纳领取资金,出纳应对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查看报销单有无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十一部分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实施。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一、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序顺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

  3、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3.1分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股份公司财务部(书面报告)才能收取,严禁收取省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银行承兑汇票。

  3.2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要素必须齐全:日期大写;金额大、小写要一至;并必须有银行的“汇票专用章”的钢印或红印(目前只有农行为钢印,其他银行均为红印)。银行承兑汇票下面左边“承兑申请人盖章”处必须由承兑汇票申请单位(即出票单位)盖上预留银行印签,出票人的全称与出票人签章的财务专用章必须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核对无误。

  3.3银行承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B、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C、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4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即其出票日期与到期日不得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转账背书回股份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取得连续背书,第一背书人必须同票面收款人全称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书人同第一背书人相同,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3.5信用社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资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为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在当地向开票银行查询确认其为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确信开票银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级的银行),才能发货。

  3.6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除了通过分公司开户行向开票银行查询外,还必须带银行承兑汇票到分公司开户行找银行票据的专业人士辨别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同城银行开出的,要求财务经理亲自到出票行落实该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分公司为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且必须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二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寄回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在背书栏盖分公司银行印鉴章的同时,必须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以免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给总公司造成损失,如在背书栏内盖章,而没有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如果该银行承兑汇票遗失,任何单位或个人即可将该银行承兑汇票送往银行解付或贴现。

  4、借支制度。公司人员借支应该根据需要核定额度,填写借支单,由财务经理和销售分公司经理审批。上一笔借支未清账,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员工出差借时需附经审批后的《出差申报单》。

  5、关于严禁非授权人员向经销商(客户)收(借)取“钱、物”的规定

  为防范风险,防止经济纠纷,现就关于禁止分公司员工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事宜规定如下:

  1、股份公司严厉禁止销售分公司任何人员到公司的任何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禁止业务人员为任何经销商(客户)带款、带货。

  2、销售分公司财务经理要负责给与分公司有往来关系的每一个经销商法人发一份书面函件(一式二份并盖公司财务章,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发,经销商法人签章确认后,分公司财务部回收一份存档备查,经销商自留一份),明确股份公司严禁业务员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及其他任何经手钱、物的事情。

  二、往来账管理制度

  1、应收账款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销售,减少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在减少呆账、坏账,对销售分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规定:

  1.1公司的产品销售规定是:“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所以原则上销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许有应收货款余额。

  1.2各销售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赊销,对确需赊销的,应先向股份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必须要说明出现应收账款单位的资信状况(包括其经营资格、资信状况及经营能力等)并有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签署意见,报告经股份公司财务部、销售总监、总经理审批,且该应收账款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应收账款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分公司必须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1.3有应收账款的分公司财务经理每月应编报“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明细表”对分公司的对外应收账款作详细的分析,不得只报余额不作账龄分析。每月末都必须与经销商对账,并获得经销假商签字、盖章的确认书。

  1.4销售分公司不得以“应收账款”来调节销售额,任何虚增虚减“应收账款”发生额、人为提高或降低销售业绩的做法,均属做的假账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反财经纪律从严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公司必须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坚决杜绝呆、坏账的发生,特别是分公司财务经理,绝不能做的假账,否则,股份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直至免职。

  2、内部往来管理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分公司与股份公司货款、费用等经济业务往来的结算,各销售分公司之间不能有任何往来挂账。

  2.1、本科目按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2.1.1当收到大连分公司开具的税票时,按税票上的价款借记“库存商品”,按税票上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税票总额贷记“内部往来”。当分公司把货款划回股份公司总部时,借记“内部往来”,贷记“银行存款—货款户”。

  2.1.2股份公司拨付给各销售分公司费用时,分公司借记“银行存款—费用户”,贷记本科目。

  2.2、为了保证股份公司与大连分公司、各销售分公司的往来账项清楚准确,有据可查,所有往来账项均需使用有编号的一式三联的《转账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由经济业务发生的单位填写,并送交双方同时入账。内部往来业务必须每月核对,根据总公司的对账单编制一式两份的《内部往来调节表》,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调节项目只允许是时间差的调节,并要及时查明原因给予调整。

  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会计政策: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则及折旧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

  2、管理部门:销售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由分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取得后,即由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标签;低值易耗品由仓库保管。

  3、移交:对于固定资产应按所列使用部门详细列清册办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按照库存商品出库程序审批后领用。

  5、盘点:销售分公司固定资产应由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外应该于每季度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点表“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一份报分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门说明原因报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根据盘盈盘亏原因做出相应处理。

  6、购置审批程序及相关手续:销售分公司无权购置任何固定资产,若需购置,必须向股份公司财务部在月度预算中列出预算,并专项报告,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和相关权力部门批准后购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预算中申请,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险: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求办理财产保险。

  8、费用承担: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使用费由分公司承担。

  四、发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销售公司购、销货发票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1、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

  1.1、各销售分公司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1.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1.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经办人是客户的,还需注明客户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由业务员签字确认,或附该客户的单位介绍信,随同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

  1.4、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的,须向对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

  1.5、所有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1.6、凡是已实现销售,客户未索取发票的,必须开具普通发票附于记账凭证后,并计提销项税,客户联单独由会计保管,并在发票登记簿登记。

  1.7、对于赊销的,除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2、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2.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须提供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单位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2.3、公司具体经办业务员依据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对方的收货单据,或收回的普通发票等,按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编制开票申请单(开票申请单附后),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计算准确;由对方的具体经办人员来办的,应由来人签字并填写其身份证号码,公司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经理审批,然后由财务经理审批,审核无误后的开票申请单才能开票,开票申请单和发票记账联一同作为记账凭证附件。

  2.4、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具体经办人员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不得遗漏。

  2.5、开票申请单要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入账。

  2.6、对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动的,客户要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以利业务结算;变更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管理。

  2.7、退货发票的处理:对于批准的退货,将已开具给客户的兰字销售发票联及抵扣联(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3、接受发票的管理规定

  3.1、接受发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

  3.2、接受的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

  3.4、对于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参照以上规定审核外,应先到税务机关及时办理认证手续,然后再办理业务结算手续;

  3.5、接受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可以让其提供无抵扣作用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

  3.6、业务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票据入账手续,不得拖延,暂时无法完成货物品质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须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

  3.7、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列支装卸运输费必须取得“运输行业专用发票”,“运输行业专用发票”是指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货物代理业的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予抵扣。合规的运输发票,按照结算金额的7%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或根据税务局要求进行调整),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3.8、无法按规定取得合法发票的,应向当地税务局要求代开的发票,并征询当地税局抵扣应当具备的条件,全项详细填写。

  4、违反公司发票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于已开具的发票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对经销公司有关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违反规定触犯刑法的,后果自负;违反规定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缴税款的,或者因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往来结算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要负赔偿责任。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一、为规范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公司管理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设置公司财务部,内设财务会计,出纳员,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企业财务工作。

  三、公司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对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进行登记。

  四、公司财会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

  五、本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和银行结算办法,建立现金管理办法。

  六、财务部对各种应收款及预付款加强核算、管理,控制限额,确定回收时间,确保企业管理循环和周转及时清算和催收。

  七、严格流动资金管理,确定最佳现金余额,避免现金闲置,保证现金安全。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坐支现金,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用现金结算,其他结算必须用转帐结算。

  八、公司职工有困难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公司给予不超过个人二个月的工资为借款依据,并且及时还清借款,否则下次不予借支。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企业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财务监督。实行财务监督,维护纪律。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工厂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益。

  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①无实别结果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以下具体规定。

  (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箱内,确保定安全。对指定的使用备用金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二)费用现金报销制度。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差旅费、招待费现金报销拟定严格的制度。

  (三)往来账目清理制度。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催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四)会计报表制度。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了解企业经济状况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二、会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实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财务部门设置下列人员: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

  (二)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三)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四)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加强会计人员的和培训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

  一、财务

  财务泛指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前者指企业再生产过程中涉及资金的活动,表明财务的形式特征;后者指财务活动中企业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揭示财务的内容本质。因此,概括说来,企业财务就是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体现着企业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财务不仅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在物质资料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资金运动过程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更主要的是财产和债务,即资产和负债等。

  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哪些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小企业实施经营管理活动,对财务管理体系建立、维护,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三、财务注意事项

  1、思维的高度

  格局影响思维的高度。作为财务人员时时应该以“所有者的身份考虑”一系列的问题,如果不具备这样的高度,工作开展就会有局限性。

  2、风险防范意识

  建立一套健全的'科学又适合的内部控制体系是财务人员的职责。一个企业如果内部控制没到位,就会出现漏洞,得到利益的人会觉得财务太没水平了。

  3、细节决定成败

  作为财务人员应该非常认真、细心,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复核的意识。一个数字多写一个零或少小一个零都相差十万八千里,有时候所犯的错误是承担不起的。

  4、应对能力

  财务人员的应对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过于刻板会影响业务的发展。

  5、保守公司的机密

  作为财务人员哪些话该说,哪些话绝对不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有时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即使没有这么严重,也是得不到上司、股东们的胜任的,一定要懂得一些常识。

  6、以所有者的身份考虑问题

  每一位财务人员都应该站在所有者的身份去考虑问题。财务人员不是资金流的管理者,就是物资流的管理者,所以财务人员身边每天都与钱有关的东西工作,如果不为企业的利益价值最大化考虑,就会损失公司的利益,非常重要。

  7、要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

  财务人员是属于管理与技术并存的工作岗位,如果专业技术水平不过硬,同样会给企业带来损失,有时候这种损失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应该不断地学习,再学习。

  8、要懂得资源整合

  财务人员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重要岗位,如果不懂得整合企业内外资源,不懂得借力,是做不好工作的。财务人员面对的是公司的每一个部门,信息非常广,我们要通过数据去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再利用数据去分析每一个部门的绩效,从而得到改善;另要与银行、供应商、客户、税务等部门处理好关系,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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