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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1 16:19:05 制度 我要投稿

最新学校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最新学校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学校管理制度

最新学校管理制度1

  一、运动器材严格登记手续,每学期末清点一次。

  二、教学和训练所用器材由任课教师事先登记领取,用后如数归还。器材进门,保管人员都要清点,如发现损坏和丢失,查明原因,并登记入册。

  三、课外活动所用器材由各班体育委员(或班长)持借物卡或学生证按规定项目到保管室领取。

  四、所借器材必须按时归还,逾期不还,停借一次,严重者给予必要的处理。

  五、体育课上或课外体育活动时,如有意损坏或丢失器材者,必须按器材的价格赔偿。

  六、任何人不得把器材私自供给别人长期使用。

  七、外单位借用器材,需经教导处批准,借条上有经手人签名(并说明归还日期)外借。

  八、妥善保管好体育器材,经常维修器材以延长使用期,运动服装每学期日晒两次,保管员物品要存放整齐,保持清洁卫生。

  九、定期盘点器材、服装、履行报损、报废手续,保证帐物相符。

最新学校管理制度2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由主管院领导、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主任直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大学校园网的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二、校园网管理部门必须指定具有安全员培训合格证的专人担任信息安全员,并在主管领导的统一安排下,具体负责本校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息安全员应密切与校内各二级部门有关人员联系,督促监督执行各项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规章,并负责在组织宣传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四、各部门网络安全员应当对本部门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五、信息安全员负责根据大学的实际情况,拟定并修正或补充本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防范措施;

  六、信息安全员按照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行业技术规范要求,负责定期组织检查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信息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安全稽核,并负责对校内各二级部门计算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八、信息安全员负责对大学校园网新购置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对新购置的操作系统,维修后的计算系统或从外拷贝回以及要与外单位交换的软件进行严格的检查,确认无毒无害后才能使用,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

  九、信息安全员应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发生安全事故和计算机犯罪案件时,应采取妥善措施,并组织调查取证工作,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在向单位主管领导汇报的'同时,有权直接向公安机关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十、如果各学院或二级部门要开通网络服务,需到教育技术中心登记并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各学院或二级部门指定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参照以上八条执行。

  十一、按照分级负责,责任到头的原则,学校一级由校园网管理部门负责,二级学院或部门一级由学院或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层层负责;

  十二、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部门除确定一名主管网络信息与运行安全外,必须确定一名专、兼职的网络信息及技术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网络运行及信息安全。

最新学校管理制度3

  (一)配备合格的电气工作人员

  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文化,有钻研精神,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业务部门考核并取得电工执照;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如癫痫、色盲、口齿不清等。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训,具备初步的知识后方准参加电业部门主办的培训班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练习证后期满一年方能参加电工资格考核,取得电工热照的人员可独立进行电气工作,无执照人员及持练习证者不准独立从事电气工作。

  为了提高电工队伍的素质,主管部门应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为一个重要的管理内容,制订培训制度、培训计划,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培训,通过培训使电工能达到三熟三能。三熟。熟悉设备和系统的`基本原理;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制度;三能:能正确分析设备运行情况;能及时发现排除故障;能掌握一般维修技能。

  (二)设置保安设施

  为了保证安全供电,变电所和高层建筑要有防雷设施;自备发电机组发电的应安装联锁控制装置,防止向公用电网反送电;变电房应设高压操作模拟板;变电房、配电室应配备齐全合格的保安工具(验电笔、绝缘靴、绝缘手套、拉杆等)和足够数量的。灭火工具;变电所应配有防鼠设施等,使安全供电在物质设备上得到保障。

  (三)执行安全用电的管理制度

  电气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应熟知有关电业规程、工作制度和技术措施,并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制定和执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停电、验电措施等。

  另外还要重视各种记录册的填写和保存,这是积累数据、总结经验的主要资料。凭借各种记录,可以从中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和规律,从而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四)供电设备的检查与维护

  供用电设备检查的内容包括:设备外观有无改变;绝缘部件有无损坏,绝缘是否良好;充油设备有无渗油、缺油;仪表是否准确、灵敏;电压是否正常;设备运行参数(温升、音响、转数等)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机械设备是否安装、连接牢固,是否运转灵活;接地和继电保护装置是否正常等。

  值班人员要对运行、运转中的电气设备反复检查,发现异常及时调整,发生故障及时排除,并要经常做好除灰、注油等维护工作,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五)电气设备的定期检修和试验

  为了确保安全,除了要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外,还要按照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定期检修。如变电气、配电室等应每季度安排一次清扫、检修。在梅雨季节也应加强日常维护和增加检修次数,避免因潮湿导致绝缘强度降低而发生事故。室外供电线路驰度大了要紧线,并且避免与房屋、树枝搭接。动力、照明配电箱(盘),要经常进行检修,并要加强管理。电动机、移动式电气设备等动力机械设备,要定期检修,检测绝缘强度和接地保护装置。

  按照规程要求,还要对电气设备和保安工具进行定期试验。电气设备试验主要指变电所高压设备的试验和接地保护的试验,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工具的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试验应由供电局或经供电局认要可的试验单位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要求。

  (六)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用电教育和用电指导

  取缔违章用电,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最新学校管理制度4

  一、烹调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调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低于70℃以上,烹调后食品至食用不超过2小时。凡隔餐、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应,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三、调料符合卫生要求,盛装调料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食品不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碗、盘、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开,烹调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过的餐具、容器盛装。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过的'布或餐巾、餐纸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温(230℃)不得多次使用,发现颜色变深或有异味的油脂废弃不用。

  六、工作结束后,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台面洗刷清扫干净,做好烹调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

  1、服从领导分配,接受任务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

  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供应学生、教职工饭菜。

  3、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期间吸烟,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商店。切实做好防火、防电、防爆、防毒工作。

  4、努力提高炒菜技术,尽量做到一周内荤菜不重复。要控制烧菜数量,不供应隔顿菜。每周及时预告好菜谱。

  5、认真执行用餐规则,关心集体,坚特原则,做到商店用碗、盘一律不外借。

  6、做好学生开水供应工作,保证保暖桶的清洁,学期结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7、努力搞好商店卫生以及商店前的环境卫生,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必须遵守卫生公约,切实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须用开水将碗盘桶浸泡一次。

  8、节约用水、用电、用煤、用柴,保管好商店现有财产,如有损失,应查找原因,追究责任。

  9、不得转让任何商店物品,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一经发现每次扣50元;

  10、同志之间要相互团结,工作不斤斤计较,做到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

  11、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虚心听取就餐人员意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商店工作。

  12、商店工作人员要严守学校各项规章,注重自身形象,不得做有损于学校的言行,不得参与社会歪风邪气,对有损学校形象,参与社会歪风邪气的,一经发现,情节稍轻的,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并在期末奖励中扣除50-200元的奖金,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全扣期末奖直至予以辞迟。

  13、健全商店人员年度、学期考核制度,做到有奖罚。

最新学校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规范外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因学校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需要而聘用的未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集体职工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二、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2、平等自愿、合同约定的原则。

  3、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的原则。

  4、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

  在学校编制内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单位(部门)如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在学校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聘用编制外人员;

  因工作职责变化或增加临时性工作,经学校批准,可在已核定的编制外增设临时岗位,工作任务结束后,临时岗位同时撤销,劳动关系或雇用关系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自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岗位工作,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应聘者应满足相应的学历、年龄及其它岗位任职条件要求。教师岗位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能够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管理岗位(含辅导员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财务、审计等岗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须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教学辅助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其所学专业应与所聘岗位专业一致,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工勤岗位须具备工勤技术岗位所需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普通工岗位除外),年龄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4、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工作需要。

  四、聘期

  聘期一般不超过5年(以劳动合同书为准),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而聘用的人员,按实际需要确定聘期。

  五、聘用程序

  1、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聘岗位申请。

  2、确定外聘岗位。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人事师资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独立法人和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审定结果由人事师资处备案。

  3、公布拟聘岗位,公开招聘。原则上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人事师资处统一组织招聘;独立法人和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招聘,并将聘用结果报人事师资处备案。

  4、签订劳动合同(协议)。非独立法人单位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文本经人事师资处审核认定后,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由聘用单位(部门)安排工作;独立法人单位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聘用人员签订雇用协议或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劳动合同书、雇用协议书、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人事师资处备案一份。

  六、薪酬待遇

  与学校确定劳动合同关系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锦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当年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锦州市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一)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

  1、教师岗位一般实行课时工资制度,工资标准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聘用的教学、科研水平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执行协议工资。

  2、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工勤岗位一般实行月薪制。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工资标准为500-1000元/月;工勤岗位工资标准按岗位需要确定。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资标准。

  3、外聘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者,第二年起,月薪酬标准按上一年度月薪酬标准的5%晋升,最高月薪酬标准一般不超过当年学校初次聘用外聘岗位月薪酬标准的150%。薪酬达到最高标准的外聘人员,如年度考核为优秀,当年度给予本人一个月薪酬金额的年终奖金。

  4、外聘人员缺勤的工资扣减办法按照《渤海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5、外聘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学校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以外的其他福利待遇。

  (二)独立法人、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的薪酬标准及薪酬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自行确定。

  (三)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外聘人员,社会保险由学校统一缴纳,经费独立核算单位聘用人员所需保险经费由其自行承担,由学校从其部门经费中统一划转或扣减。

  (四)凡与学校(含学校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雇用协议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的外聘人员的工资支付,须经人事师资处审核备案,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划入聘用人员的工资卡(折),工资发放表与人事师资处备案的劳动关系必须一致,未经人事师资处审核备案,不得发放外聘人员工资。

  七、考核

  1、外聘人员的考核由聘用部门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除独立法人单位外)报人事师资处审核后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2、年度考核按《渤海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考核结论作为工资晋级和聘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者,在合同期限内下一年度继续聘用。

  八、解除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解除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

  2、损害单位权益及严重违背社会道德或行业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3、蓄意滋事、打击报复、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所在部门管理规定或岗位操作规程,造成较为严重后果或虽未造成较为严重后果但经教育不改的;

  5、工作散漫、效率低下,经教育不改的;

  6、严重失职、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8、参与非法活动或以各种形式组织、参与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活动的;

  9、按照《渤海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

  10、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解除劳动关系条件的;

  11、其他经学校与工会组织协商认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征入伍、被考录(选调)到国家机关、脱产参加非学校安排的进修培训的,学校解除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三)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岗位工作任务或工作量发生变化,或学校编制内人员已能满足工作需要等原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条件发生变化,不再需要外聘人员或需要减少外聘人员数量的,学校解除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四)学校因工作条件发生变化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雇用关系),须提前30天告知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须提前30天向人事师资处提出书面申请;聘用人员因学校原因依法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应书面告知人事师资处。

  九、违规聘用责任

  各用人单位(部门)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外聘人员聘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未履行聘用程序私自聘用外聘人员的,或按学校有关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因隐报、瞒报聘用人员信息而造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或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办理续聘手续的,对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处罚,直至免去领导职务,涉及经济责任的,由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承担。

  十、相关说明

  1、各用人单位(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外聘人员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各用人单位(部门)首次聘用合同期满,在办理续聘手续之前,必须向学校提交续聘申请,并附续聘岗位及续聘人员名单,由人事师资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续聘。

  3、学校退休返聘人员执行学校现行规定。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人事师资处。

最新学校管理制度6

  学校后勤管理是训练教学的“先行官”,是学校训练教学工作的有力保证,为使学校的后勤管理更有效地为训练教学工作服务,依据《兰州大方经典学校管理细则》,从本校实际动身,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制度

  1、会计、出纳制度

  依据上级统一要求建帐、记帐,经费具领、支付报销要复核,报销应凭正式凭据。记帐要规范,做到清晰、明确正确无误。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弄虚作假的违纪、不道德行为。

  2、学校经费开支制度

  首先要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不得超支。 其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付均由校长“一支笔”审批,限额大的必需经校委会审核经过。 学校经费支会原则:

  该买则买、该用则用、该备则备、该做则做;

  能省则省、能减则减、能修则修、能补则补、能代则代。

  二、财务公开制度

  1、开学初向家长公开收费标准。

  2、学校添置大型设备及修理、基建等需经校委会准备,并在老师会上公开。

  3、定期向老师公开学校收支情景。

  三、财务管理制度

  1、物品登记验收制度

  学校财产建立财产册和分类帐,固定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凡购进的一切物品都要准时入账,并进行分类登记,领进、领出建立验收经手制度。物品选购,验收、入库、入账三个环节要相互制约,严防消逝漏洞。

  2、学校财产保管使用制度、学校财产原则上实行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的原则,并建立相应的保管使用清册。接受应用分线负责制,各线都有确定主要负责人,总务处将有关的物品分发到各主要负责人,老师需要时,向各线负责人领取在分发和领用过程中,都应有登记制度。

  学校的同学课桌凳,老师办公用品,由总务处支配支配,落实到人,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3、学校财产检查制度

  总务处每学期对全校全部资产多进行一次检查(班级财产每学年登记造册,期末对比检查),发觉是、遗失和损坏要追查缘由。如失责或有意损坏要追查缘由。如失责或有意损坏或遗失,要责成当事人的职责,依据情景酌情赔偿。 每学年对学校账目(包括资产使用情景)财产向学校报告一次,并吸取教职工的看法,逐步改善。

  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优秀的职责人,班级进行嘉奖;对问题较多的.职责人或班级进行相应的惩处。

  四、教学用品的供应制度

  1、每学期的开学之前,总务处与训练处共同协商、确定全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物品,尤其是簿册征订更要分发准时,以保证能按时正常开学。

  2、既要保证供应准时,又要留意克服不必要的铺张,所以每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物品,训练处预先做好支配,总务处做好具体的征订方案。

  3、学习材料征订,由训练处依据教委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同意统一征订,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征订,如的确需要必需经训练处批准。

  五、校舍和学校管理细则

  1、由校长牵头,建立需要校舍平安领导小组。

  2、完善校舍平安工作制度,检查记录,职责到人。

  3、制定学校修理方案,经费预算、支配、支配修理项目。负责对修理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师生平安。

  4、建立平安巡察制度,加强对校舍平安巡察,发觉破损或接到报修准时修理。

  5、对于突发风雨雷电等自然灾难要提前防范,选择实行有效措施加以预防,避开、削减损失。对于突发的平安隐患要准时选择实行有效的平安措施。

  6、完善平安通道、设施、消防设施以及重点部位的防盗措施。

  7、加强与学校其他部门协作,做好同学疼惜公物、疼惜人生的宣布传达训练。

  六、卫生检查制度

  1、成立卫生检查小组,由校长牵头负责。

  2、定期检查食堂、楼道、校室、宿舍、卫生间等公共场合。

  3、组织少先队员每日巡查卫生,并准时公布检查中消逝的问题。

  4、周五卫生进行大扫除,将重点检查卫生死角,公布检查结果。

最新学校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学校事业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学校和编外聘用人员的权益,利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在学校事业编制外聘用并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聘用岗位与原则

  第三条编外聘用人员主要从事学校教学岗位、科研岗位、辅导员岗位、实验岗位、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工勤岗位等。

  第四条编外聘用人员聘用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三章聘用要求与程序

  第五条编外聘用人员的类型:

  1、编外聘用人员A类(含学校公招的编外聘用人员、未进入事业编制的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原校内人事代理人员、编外聘用的校内高层次人才配偶);

  2、编外聘用人员B类(因工作需要,临时或短期聘用的除A类以外的人员)。

  第六条编外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校公招的编外聘用人员学历学位及年龄等具体要求以每年学校公招编外聘用人员方案为准;

  6、编外聘用的校内高层次人才配偶按照学校《关于解决校内高层次人才配偶工作的暂行办法》执行;

  7、编外聘用人员B类年龄原则上女不得超过50岁,男不得超过60岁。

  第七条聘用程序:

  1、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采用“一人一议”合同制聘任。

  (1)校内各用人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需要提交拟聘方案:包括岗位职责、聘期待遇、管理与考核方式;

  (2)人事处初步审核基础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推荐意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清单;

  (3)组织考核:由人事处牵头,会同用人单位、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学院等考核其教学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审查,考核过程接受纪委等部门的监督,考核结束后提出拟聘意见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4)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5)人事处组织拟聘人员体检;

  (6)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

  2、学校公招的编外聘用人员: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程序,采用公开考试招聘的方式进行。

  (1)校内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上报招聘计划,经人事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同意后,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发布招聘公告;

  (2)网上报名;

  (3)资格审查;

  (4)组织笔试、面试;

  (5)拟聘人员公示;

  (6)人事处组织拟聘人员体检,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7)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

  3、编外聘用人员B类:由校内各用人单位报人事处批准后负责实施。流动性较大的工勤岗位经人事处同意可不定期进行招聘。

  (1)校内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聘任人数、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聘任期限等,报人事处及分管校领导同意,发布招聘信息;

  (2)校内各用人单位考核岗位技能、健康状况和年龄情况等,根据考核结果将拟聘人员报人事处备案;

  (3)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自主招聘编外聘用人员B类并自行支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校内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自行制定聘用管理方案,签订聘用合同。

  第四章聘用管理

  第九条编外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一般为1-3年。聘用合同期满,聘用合同即行终止。人事处不定期对聘用合同进行清理,并在合同到期前40天通知校内用人单位进行合同期满考核。校内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前30天,向人事处提交聘用期满考核意见。如需续聘,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后续签聘用合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续聘。

  第十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各方均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若学校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下发拟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若聘用人员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向人事处提交解除合同申请。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女性工勤人员年满50岁,女性非工勤人员年满55岁,男性年满60岁,聘用合同即行解除。

  第十二条若编外聘用人员与学校解除劳动关系,需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校。

  第十三条学校和校内用人单位负责事项:

  1、具体安排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

  2、解释和宣传有关国家劳动政策、法规;

  3、核定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

  4、建立编外聘用人员临时档案;

  5、办理编外聘用人员解约及离校的相关手续;

  6、负责对编外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岗位培训、工作考核等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编外聘用人员应遵守的`事项:

  1、接受学校及聘用单位的管理,并按合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完成工作任务;

  2、维护学校的利益,不得在聘期内擅自离岗;在聘期内如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除解除聘用合同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聘用人员应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对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本要求,或违反合同约定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章工资、保险、福利

  第十五条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按月计发。

  第十六条编外聘用人员A类在学校工作期间,在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执行学校同类型在编人员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其中,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自聘用之月起,学校按四川省及南充市有关规定为所聘人员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及住房公积金由学校及聘用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支付。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学校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七条编外聘用人员B类一般执行学校制定的统一工资标准(后勤及产业集团等自主聘用编外聘用人员B类并自行支付工资的校内用人单位,自行制定工资标准)。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南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当年南充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学校为编外聘用人员B类缴存住房公积金,编外聘用人员B类根据自己意愿在南充市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学校报销60%的费用。

  第十八条编外聘用人员A类退休后到南充市社会保险局领取养老金。若聘用合同在退休前终止,社保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编外聘用人员A类在学校工作期间,可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参加各类职称评聘。符合条件的编外聘用人员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

  第二十条编外聘用人员A类在学校工作期间,管理岗位最高可聘用到七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最高可评聘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一条学校公招的编外聘用人员如在聘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需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需解除、终止、续订聘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的条款如与上级文件规定不符,或本办法中未提及的有关问题,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最新学校管理制度8

  一、寝室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表,由寝室长负责寝室内卫生。

  2、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3、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

  4、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5、门框、窗框无灰尘、无脏印,门窗玻璃明亮。

  6、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墙壁上乱刻、乱画、乱踏、钉钉挂物,张贴标语字画。

  7、寝室下水道堵塞首先找出责任人,否则根据情况由整个寝室或所有单元寝室共同承担责任。

  8、注意寝室通风,不得有异味。

  二、监督制度

  1、此规定每个寝室统一发放和粘贴在门后,寝室成员认真学习和领会。

  2、每个寝室统一床位,将编号、学生姓名和班级名称统一进行标识。

  3、各寝室卫生由寝室长负责,寝室长认真做好卫生值日表,提醒值日学生和卫生保洁,值日学生如有异常(如请假回家、生病等情况,由寝室长妥善安排好卫生),如值日生值日后外出,寝室卫生由寝室在场人员负责卫生保洁。

  4、管理员每天负责检查,并作好记录,学生处不定时监督。

  5、对于卫生不合格者,将作出罚扫楼道公共卫生(寝室长连带罚扫地,不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理等。

  6、寝室卫生公共部分不合格,则由管理员处罚打扫楼道公共卫生或其他处理等。

最新学校管理制度9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服采购及管理工作,确保校服品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我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及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生服“双送检”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合质发〔20xx〕79号)、区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小庙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制度:

  一、采购校服前提

  1、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学校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通过本校统一穿着校服决定后,成立由校方代表、家委会、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采购工作组。

  二、采购校服程序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

  校服采购工作组应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并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为我校学生提供校服。

  2、公开竞价,签订合同

  学校通过公开竞争(招投标或询价等)的方式,向有生产资质、产品社会信誉高、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厂家采购校服。选定校服生产厂家后要与他们签订供货合同,必须根据采购价格实支实收,不得加收校服价格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公示采购情况

  校服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采购流程、校服款式、采购价格、质量标准、生产厂家等)要在学校公示栏或者网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4、交付验收

  学校要严格做好校服的接收与查验工作,认真落实校服“双送检”制度,确保接收的校服符合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保障学生穿着安全。在接收校服时,要认真查验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该批校服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和校服标识等材料,并按规定从中抽样送到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校服“双送检”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学校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与生产企业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办理退赔等事宜。对问题校服要及时向区教育体育局汇报,同时向质量监督部门举报。

  5、资料存档报备

  校服采购各环节相应资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同时要将会议纪要、征求意见情况及采购合同等向区教育体育局电教馆进行备案。在校服采购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最新学校管理制度10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请长期病假者,从绺三个月起,除执行上述第三条规定外,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标准如下:

  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90%(指除工务工资、奖励工资以外的基本工资,下同)。满十年的照发,六个月以上病假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病假期工资,标准如下:工龄不满十年,发给本人工资70%;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6、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8、外省市籍职工,请假赴原籍结婚、奔丧者,根据往返路程、远近往返所需时间,给予路程假。

  9、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着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着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最新学校管理制度11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五、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最新学校管理制度12

  1、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学生,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素质全面、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教师要努力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使自己成为政治坚定、工作勤奋、能力突出、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师。在工作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的教学工作分为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课内外辅导、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等环节。对教师在各个环节中的基本要求是:

  (1)在备课环节上的要求

  ①认真学习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了解教材的编排体系及各章节在整个教材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基础知识的内容和基本训练要求,掌握知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和学生在本学段必须掌握的知识内容及应具备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制订学年和学期的教学计划。

  ②以教学内容为中心,参阅教学参考书,吸收现代教育科学知识和先进的教学经验,充分挖掘教材中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因素,认真拟订教学目标,明确教材的重点、难点和关键,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遵循教学规律,贯彻教学原则,选择教学方法,正确使用教具,科学地设计教案。

  ③认真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的目标要求,教材的重点、难点及关键,教学步骤,教法与教具,师生双边活动的安排,课内练习与课外作业,板书设计等。教案应系统、明朗、新颖、实用。

  ④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参加集体备课。各科各教师教学要有备课本,做到分课时备课,超前一周备课。严禁上无准备之课和无教案之课。杜绝机械照搬旧教案上新课。

  ⑤备课要认真、规范。要备复习课、练习课、评讲课、新授课,并且还要有课后小结,以便根据学生掌握程度的具体情况在下面的教学中加以改进或弥补。

  (2)在授课环节上的要求

  ①必须按照课表和作息时间表组织教学,严肃认真地上好每一堂课。做到:教学目标明确,教学重点突出,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恰当,教学结构合理,教学效果好。

  ②要严格按教学程序进行操作,按各学科独自的'教学模式实施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对学生管教又管导。注意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做到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融为一体。

  ③讲课应精神饱满,仪表端庄,教态亲切、讲解生动,板书工整。

  ④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挪用、随意调换课时和拖堂,不在课堂上抽烟,不随时离开课堂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3)在作业环节上的要求应做到“五要”,即:分量要适小(各学科应根据具体情况按年级定),难易要适度,形式要多样,要求要严格,批改要及时。

  (4)在辅导环节上的要求

  ②辅导应区分情况,体现层次,抓好“两头”。

  ③要善于发现并培养学生中的优秀生,着重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发展特长。

  ④对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则应抓好“双基生”。

  ⑤答疑解难要细心热情,一视同仁。

  (5)在成绩考核环节上的要求落实,严禁歧视“差生”。

  ①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了解,不得频繁地进行考试或举行猜题、押题、模拟等考试活动。

  ②考试命题应从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出发,着重检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及应用基础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考试要严肃考纪考风。考试结束后要认真阅卷评分,并进行试卷分析和讲评。各科考试同等对待。

  5、教师要积极参加在职进修。学历不合格的教师要通过参加函授、电大、高等教育、自学教育以及到高等院校培训等途径,力争达标。学历合格的教师要不断更新知识。同时通过开展以老带新、师徒结对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6、教师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坐班办公。因病因事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不论时间长短,都必须先向教导处申诉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审批程序及权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积极参加各种教研活动,钻研教育理论,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并且在每学期结束前写出一篇教学工作总结交学校。平时还要通过相互听课、评课、反思等方式,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8、在职教师不得擅自谋求第二职业,未经允许,不得到外校(单位)兼课。未经教导处允许,不得擅自换课或弃课。

最新学校管理制度13

  一、家长学校组织管理

  1、家长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有学校领导、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委员会人员有适当分工。

  2、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三次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及科研课题。

  3、充分利用幼儿家长所在单位的教育资源,加强家长学校的各项制度的建设。

  4、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组织评选和表彰好家长。

  5、多途径筹措家长学校办学活动经费。

  二、家长学校教学管理

  1、家长学校教师:外请专家、校领导、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2、以《家长学校教学大纲》为依据,为家长配备必要读物,充分利用园刊宣传作用,在幼儿园网站开通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专题系列讲座。

  3、家长学校授课形式多种多样(专家讲座、参加幼儿园、年级、班级主题教育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交流、网上问答等)。

  4、建立教学档案。

  三、家长学校的考勤制度

  1、要求家长按时参加学习,并认真记录。不无故缺勤,请假者要及时补课。每次由班主任在开会前负责统计考勤,考勤记录到期末交园家教组长处。

  2、学年缺勤2次者不能结业。

  四、家长学校考核制度

  1、每学年家长要结合听课笔记,写出学习体会,作为学年考核成绩。

  2、体会合格者发结业证书。

  五、家长学校表彰制度

  根据家长的出勤、体会及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的做法,评出优秀学员或好家长,给予表彰,向家长发贺卡。

  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行政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学校行政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由校长主持,党总支书(副书记)和全体副校长参加。必要时,总支委员到席参加。

  三、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1—2次,要明确时间,列入校长工作日程表。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四、校长在会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要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究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校长最后作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校长因病因事暂时离校时,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在此期间作出的有关决定,在校长在职后应予报告。

  七、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

  八、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泄漏讨论情况与不同意见。

最新学校管理制度14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自来水洗手。

  二、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吃零食、挖耳、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尝味。

  五、服务员穿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医务室或食堂,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四、根据病人的情况需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的,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最新学校管理制度15

  课间是学生极易发生意外事故的时间段,各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值日教师应当高度重视对学生课间的安全管理。为了维护学生课间活动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特制订学生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1、班主任要利用板报、晨会等宣传形式向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利用班、队会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楼梯口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互相推拉;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滑溜,上下楼梯要靠右边走。不做带有攻击性、危险性的`游戏,不玩耍尖锐锋利的东西,不攀爬窗台或走廊栏杆、篮球架等设施,不跳校园各处台阶。严禁从楼上往下丢弃任何东西。不要随意触摸电源开关、线头等。不准玩火、玩水,不准在校园内玩弹弓、放鞭炮等。

  2、值日教师及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小学低年级严格实行科任教师课间负责制及交接班制度,即由本节课的科任老师负责课间纪律,直至下节课的老师到达教室。

  4、值日学生、值日教师、值日领导在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做好记载,并将情况通知班主任;由德育处按学校“文明班”量化评比办法,进行扣分处理,并于下周教师会上进行集中通报批评。

  5、学生课间出操时,在教室门口排成纵队,快速下楼。班主任或带队教师在楼道组织疏导,注意学生动态。

  6、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由班主任会同德育处、安全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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