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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时间:2023-06-19 16:07:57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学教师考勤制度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教师考勤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教师考勤制度4篇

小学教师考勤制度1

  为了进一步推进实行学校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的治校方略,加强教师考勤管理,加大教师的德勤管理力度,严明校纪校规,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签到

  1、教师上班签到时间:班主任要早于学生20分钟到校,其他教师上午7:30―11:30,下午12:30―4:30记录.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任何人不得代签。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或需要提前离校者(30分钟以内),应事先向校长或值班领导打招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视为病事假,只视为迟到或早退。

  二、请假和扣罚

  1、请假程序:请假1天以内,教师自己调课和安排其它事务,校长批准;请假超过1周,学校调课和安排其它事务,报中心校批准;但请假结束,教师应尽量将所调的课时和其它事务补上。如有特殊原因,事前未能请假的,返校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2、教师因事、因病请假,不能按时到校上班者,学校按以下条款扣罚年终奖励工资:

  ①病、事假每天扣10元,公假不扣工资。

  ②请假不够半天,但超过1节课的,按每节课2.5元计算,课时小数点只进不舍。

  ③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请假不超过30分钟,只在个人量化考核中扣分,不扣工资。

  ④教师产假、婚假、丧假(婚丧假指教师直系亲属)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⑤旷工每天扣20元。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不足一天者按小时计算,扣发工资。

  ⑥一个学期累计旷工3天者、累计事假7天者、累计病假30天(大病除外)者,都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三、要求

  1、教师要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班主任提前20分钟到校),不旷工,不随意迟到、早退,不中途私自外出,上班时间不私自处理私事(不回宿舍或到厨房提前做饭)。每天要自觉签到,无特殊事情不请假。

  2、每位请假的老师都要填写请假表并签名,急事电话请假的一定要补填。

  3、值班领导要按纪律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4、全体教师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5、除了急事、生病、路途遥远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接受电话请假。

  6、教师考勤由学校统一管理、统计,月末向全体教师公示。

  7、教师节假日、寒暑假值班按正常工作日处理。

  8、值班教师的考勤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9、全校教师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小学教师考勤制度2

  一、在岗工作时间规定:

  1、教师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学校值周教师提前30分钟到岗,楼层值日教师提早20分钟到岗。若因交通、车辆故障等客观原因要迟到的,必须立即与校级领导电话汇报,并在到校后在签到本上注明批准领导的姓名,便于办公室核实,可按零星假处理。

  2、周五下午的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若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征得校长同意,遇学校重要会议或重要活动,一般不予批准。

  二、离岗请假有关规定: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岗,一天以上(含一天)都要事先报校长同意并书面向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直接书面向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遇有急事,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1、教师在工作时间内出入校门,要协助门卫做好教师出入登记,如不接受登记作擅自离岗处理。

  2、教师因病不能坚持教学工作,病假一天以上须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同意后才能请假。如确系卧床不起或急诊,应及时打电话或托人请假,回校后办理补假手续。

  3、原则上不请事假,如确需请假,一至三天必须书面向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必须报教育局同意,允许后方能请假。

  4、教师的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公假,按有关规定给假,具体如下:

  婚假:晚婚15天(经学校同意可分散在一个月内安排),不符合晚婚规定或再婚的婚假为3天。对放弃婚假提前回校上班的,学校给予奖励(每天50元)。

  丧假:直系亲属及双方父母死亡后,可给予3天丧假;教师本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过世可给予1天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给予路程假(省内1天,省外2天)。

  产假:顺产九十天,难产一百零五天(遇寒暑假可顺延)。(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原则上不请哺乳假,哺乳期间每日享受一小时哺乳假。)

  上环假:安置宫内节育器、进行节育手术,准予休假三日(建议尽可能利用周五或双休日,学校发放相应的调休单,持医院证明。);取环假:1天。

  小产假:计划内的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四十二天产假;计划外第一次意外怀孕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以上情况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月考勤奖扣除。计划外意外怀孕,第二次按病假计算。

  其他假:女教师产前检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无特殊原因,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有医院证明);男教师的妻子生产可享受一周护理假(建议其中三个工作日要求来校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女教师产假和男教师护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一工作日奖励50元。

  以上假期中除产假外,其他假期如遇法定节假日,不重复计算。

  5、校假:每位教职工每月可享受6小时机动假,一次不超过两小时,在安排好工作,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或分管校长报告;学校中层、职能部门负责人请假,需向校级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方能离校,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记录完整(登记本上要填写审批人名字、离校时间、返回后填写返校时间。登记外出时间要与请假时间一致),可以不计缺勤。但逢学校集会、教研或有其他活动一般不予准假。超过6小时按1天计算。

  6、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7、教师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向批准人销假,请假时间予以更正。

  8、假日值班或返校等同于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事先请假。

  三、加班和调休有关规定:

  1、教职工节假日、下班后接受学校委派,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必须填写加班登记单,先交分管校长审批,再交给年级组长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处。每月25日,由办公室统计、发放调休单(2小时以内作为奉献,2-4小时为半天,5小时以上为一天),没有加班登记单,不予认可。

  3、需要调休的教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遇学校集会、教研或有其他活动一般不予批准。调休时间原则上一次不能超过半天,一天及一天以上连续调休需经校长批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课务安排情况报备教导处,然后将调休单交给校办公室。调休单使用本学期内有效,一学期结束未作调休的按加班费予以结算,半天40元,一天80元(法定节日加班,加班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代课3节可作调休半天处理,但未调休的代课单按每节课10元结算。

  四、在岗工作有关规定:

  1、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热爱教育工作。

  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教师要自觉遵守办公制度,空课时间必须在学校的办公室办公,不能私自外出,办公时间不离岗串室,不闲聊,不吃零食,不进行网络游戏,不做私事。

  4、保持办公桌、教室讲台上的'物品安放有序,经常打扫,保持整齐清洁。

  五、根据出勤制度,月出勤考核得分如下:

  1、一月内教师出全勤,无迟到、早退、缺岗现象得满分15分。

  2、一月内累计病假天数1天,得14分,2天得13分,3天得12分,以此类推,累计病假7-15天,月考核奖发放一半,累计病假16天及16天以上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3、一月内累计事假天数1天,得13分,2天得11分,累计事假3-5天,月考核奖发放一半,累计事假5天及5天以上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4、一月内教师有1次迟到、早退现象得14分,2次得13分,以此类推,累计迟到早退现象超过3次的,月考核奖发放一半,超过5次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5、一月内有旷工现象的,出勤分为0分,不发当月考核奖,并影响学期考核。

  6、一月内教师没有请过任何假并且没有调休,无迟到早退现象,除得满分15分外,再额外奖励20元。(用法定节假日加班发放的调休单调休的情况除外)

小学教师考勤制度3

  为了严格出勤、请假、考勤制度,完善出勤、请假、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1、会议、学习及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有教导处负责考勤。

  3、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有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由值日老师监督下执行。

  4、每周对全校教工的出勤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作半天事假处理。

  5、每位教师均有反映他人出勤的权利和义务。

  6、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7、负责考勤统计人员每月28日前将本月的考勤情况送总务处。

  二、请假手续

  1、教师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在事前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时间在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请假时间超过两周,需校长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超过两天的应持病例或医院证明到校长室请假,经批准后方作病假处理。

  3、假毕或续假应输销假或手续。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最迟须在离岗次日办理补办手续。

  三、假期处理办法

  (一)规定假:

  1、期限:

  (1)婚假(指双方均达晚婚年龄者):半个月;

  (2)丧假(指直系亲属亡故):三天;

  (3)小产:(指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二周;

  (4)产假:(指晚育者)98天(含产前半个月,产后2个半月);

  (5)哺乳期(得经报告后批准)六个月。

  2、待遇:

  (1)婚、丧假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学校及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享受校发的月考勤奖。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2)小产、产假(指符合计划生育的)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不享受校发月考勤奖。产前请假按病假处理。

  (3)哺乳假(指已批准的)期限内,工资按上级文件执行,不享受期间校发的`福利待遇。

  (二)病、事假

  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利益,提倡敬业精神,一般情况不得请假,但如确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

  病假:经批准的病假,1天扣全勤30元;2天扣60元;3天扣9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病假2周(含双休日),扣发当月全勤奖。

  事假:经批准的事假,自负代课金(按每节15元计算)。事假超出一天者扣全勤60元,2天扣120元;3天扣18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事假7天(含双休日),扣发当月考勤奖。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

  四、考勤制度

  1、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每日二次,教师本人签名,教师之间不得代签。

  2、时间:上午到校8:10,下午离校4:00;值日老师上午提早30分钟到校,下午推迟30分离校。

  3、教师婚假、产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春节福利因病事假(产假除外)按请假月数比例扣除,其它节日福利逢请假满一个月不享受,教师节除外。

  4、教师直系亲属红、白喜事,经学校批准可请假3天,祖辈可请假1天,不扣考勤奖(不影响学期全勤奖)。

  5、确因身体健康问题,需在工作时间内到医院就诊,可凭医院有关证明,调整好功课后,经教导处同意,早退不扣本月扣考勤工资,但一个月限二次以内。

  6、一学期全勤,无一次迟到、早退、请假,奖300元,累计一天内奖200元,累计二天以内奖100元,请假超过二天,不享受学期全勤奖。

  五、旷工范围

  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缺课(含值周、值日、值操、会议活动等)。

  2、非特殊情况临时电话、字条、口信等办法请假。

  3、未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4、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调课。

  5、拒不接受教导处或教研组确定的公开课等任务或在接受后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未完成的以旷工一天论。

  旷工一天者,按事假2倍扣发考勤工资。情况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小学教师考勤制度4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和宣传栏上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必须于7:50前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11:30后。

  下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于1:30前需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4:10后。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二下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安排。 ◆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四、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五、本制度从20xx年2月28号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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