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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制度

时间:2023-06-18 18:18:50 制度 我要投稿

教师考勤制度(集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师考勤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考勤制度(集锦15篇)

教师考勤制度1

  1、为使幼儿园工作能正常有序、保质保量的完成。根据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并参照了市区幼儿园的做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幼儿园教师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2、全勤(无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发放全勤奖。

  3、病假、事假半天以上出具申请书或病假条,经学校审核、同意,由当事人安排好代课教师和班务工作。当月病、事假第四天不再享受考勤奖,病、事假满七天,扣除当月考核奖50%,满十天扣除考核奖100%。

  4、教职工须考虑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长假中进行。在本幼儿园工作满二年,享受婚假;满三年,享受产假;假期中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5、该请长假的(病、事、婚假),必须提前递交书面申请,并征得园长的同意,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教师考勤制度2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拜城县第二小学考勤细则》,具体资料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行政办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保卫处、行政办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务必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保卫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行政办存档。行政办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务必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务必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行政办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贴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考试假、培训学习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5、探亲假。根据教育工作的行业特点,探亲原则上应放在全县教育系统正式放假以后寒暑假期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具体事宜按照国家或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执行,提前离开的按照事假处理,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凡不享受探亲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所谓探亲假是指夫妻双方父母均不在当地的,按照工作时间确定探亲假,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带给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事假。工作人员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备注:按课时请假:一天内请假时间到达4节课,按事假半天计算;一天内请假时间在2节课内,且不影响正常上课,能完成当日教学任务的,不计算请假时间,但一个月内累计请假课时到达4课时按事假半天计算,累计请假时间超过4课时按一天计算(带病坚持工作期间看病打针者除外)。

  (四)、迟到、早退。

  1、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务必在预备铃之前,预备铃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务必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群众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务必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次按缺勤一天记;迟到或早退每月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一天工资。

  (五)、旷工、旷课。

  请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无特殊状况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均视为旷工。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假期前后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安全保卫稳定。

  1、假期前后政治学习、全校性的群众加班,由行政办负责,不纳入绩效考核,具体操作按照前五条执行。

  2、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行政办或工会负责考勤,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3、班主任例会、教研会、升旗、业务学习、学习兴趣小组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负责,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4、凡是涉及安全保卫稳定工作的考勤,实行一票否决,由于教师个人离岗脱岗,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被上级通报的,根据情节,除承担相应经济职责外,年终考核拟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时由保卫处按照学校安全职责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二、审批权限

  1、教师当天临时请假。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由年级组长和科室主任审批,不需填写请假单;离岗1天以上者

  在5天以下,由主管校长审批;

  请假在6-30天,由校长审批;

  请假在30天以上,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教师在教职工例会、教研会、假期政治学习、应急事宜、校内群众加班、校内外群众活动时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校内外临时性短暂活动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一般下发通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三、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业务学习、周一教职工大会、假期前后政治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

  2、考勤时间每年分两次:每年1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0日,全年计假,含群众加班、考试、阅卷、应急活动等。

  3、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假期政治学习等均不在列入绩效考核之中,在每学期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考勤由行政办负责,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考核,升旗考勤由德育办负责,每月汇总一次,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报表扬,纳入个人师德师风绩效考核;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工会负责、每次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

  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考核。按照学期计算,无缺勤的,在绩效考核中单独设立全勤奖。其余均由本科室负责考勤,纳入本科室相应绩效考核。

  4、病假、事假、旷工、无故不上课、超出公假等产生的超课时均由本人承担,缺课一节扣除6元,顶课一节补6元,在个人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协调同学科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进行调课,没有产生超课时不在统计之列;公假期间产生的超课时由学校支付,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统计超课时。

  四、计扣标准

  1、公假:按照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按全勤对待,对超出公假审核天数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2、事假:事假月累计1――2天,一天扣除20元;事假月累计3天以上者(含3天),一天50元;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病假:

  不住院病假规定:女50岁、男55岁以上者,工龄30年以上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0元;女50岁、男55岁以下者,工龄30年以下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5元。当月无全勤奖。(备注:须出具县级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在家休息证明)

  住院病假规定:

  40岁以下县级住院每一天扣8元,地区级住院每一天扣6元,自治区级住院每一天扣4元。当月无全勤奖。

  40岁以上县级住院每一天扣6元,地区级住院每一天扣4元,自治区级住院不扣发工资。但当月无全勤奖。

  住院病假规定:住院原则上要求出具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相关手续,如需往上一级医院住院,则需层层出具转院手续。无转院手续按县级医院扣发标准执行。

  4、迟到、早退一次扣除5元。

  5、旷课一节扣除50元,旷职一天扣除100元,在两节(或两天)以上扣除200元,旷课、旷职同时累加。

  6、其余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备注:

  1、升旗点名时教师没到,也未向主管领导请假,由德育办按照师德师风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2、因病因事不参加各类会议,由行政办负责汇总构成通报纳入应急绩效进行考核。

  3、计划外受孕手术,按病假各条款执行。

  4、计划生育、产假、婚丧假,人事部门文件规定(法定节假日算在内)

  工资照发,但不能享受全勤奖。

  5、请假教师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则按旷工对待,愈期一周以上报请县教育局,按教育局相关精神处理。

  6、属于学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学习培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发全额工资,享受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确定离校和返校时间,上报校委会,自行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7、根据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5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超过两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合格,根据当年考核要求,以考勤为主要依据确定必须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员。(备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思考不在此规定内,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8、长期病假:长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难的由校委会研究后报教育局领导批示酌情处理。

  9、外出学习培训、病、事假等人员务必提前填写《拜城县第二小学教职工离岗请假审批表》,由五个科室审批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相关科室没有签字审批,未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岗的`,每处扣款10元,当月兑现同时进行绩效量化,若在离岗期间发生意外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职责。

  五、公示制度

  对公假、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学习的考勤结果予以公示,行政办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项目为姓名、时间、天数、扣款金额,理解全校监督。

  此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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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制度3

  为加强教师考勤制度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时间,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及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表,模范遵守学校考勤工作制度,每学期满勤教师无迟到、无早退,奖每位教师50.00元。(包含月全勤奖)

  2、学校准予教师请假。病事假一律由本人亲自请假,不能捎假(特殊情况除外)每天7:20之前为请假截止时间,未请假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迟到教师按时签到,上午8:00点和下午2:00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处理。

  3、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临时假扣款标准:病假每天扣款10.00元;事假每天15.00元;旷工每天50.00元;迟到、早退一节课以内扣款2.00元。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教师不得提前签退,一经发现给予5.00元的处罚,(陪同上级检查领导除外),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以诊断或住院证明为准。教师上班期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

  4、实行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准确,禁止教师找他人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到出现教学空堂或没有到校工作,罚代签教师20.00元,罚被签到教师10.00元,签到完毕后即回自己的工作岗位,禁止教师在签到场所内久坐闲谈影响他人办公。

  5、教师请假要求:教师病、事假必须经校长批假(校长不在可由主任批假),请假期满,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必须经校长批假,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出按旷职处理。

  6、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教师工作时间流动情况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2小时。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20.00元的处罚。主管考勤领导要做好临时请假的记录工作。

  7、教师婚假一周,产假按法定正常婚龄三个月,小产假按规定15天,婚假产假含节假休息时间,男教师不享受产假休息待遇。(只准假三天)

  8、教师子女结婚准假三天不扣款,但不算全勤,其他亲属结婚一律按事假处理,教师丧假三天,不扣款,但必须是教师夫妇的双方老人或直系亲属,否则其它丧事按事假处理,丧事含节假休息日。

  9、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1小时,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否则一经查出按早退等要求处理,特殊情况要跟教导处请假,教导处做好记录。

  10、教师每月给临时假,累计时间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以上的按累计时间做事假处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教师给30分钟的时间(指幼儿园学生)。

  11、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影视教育、集体活动要及时出勤,缺席每次给予5.00元的罚款。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论处,学校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12、有事要请假,不得先斩后奏,请假要真是可靠,跟领导说明原因,如若出现以病假充当事假或以请病假从事非正常的个人经济等活动欺骗学校,一经查出所请假的天数按旷职处理,禁止教师影响工作帮助其他单位处理事务,如若处理须经校长同意。

  13、全学年病、事假超过1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处理,其奖励资金不给本人,全学年无故旷职累计超过2天以上者也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学校不予以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将上报教育局,由局里处理。

  14、学校几位后勤人员由于工作性质决定,暂不做考勤。

  15、主管考勤的领导要及时做好每月的教师统计工作,一式两份,一份上报校长室审核,一份存档。

教师考勤制度4

  1.教职员工有病有事时,在不影响上课前提下,不超半天假需向年级组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考勤按整天缺勤处理。

  2.半天以上需要串课的',要即时与教务处领导请假,并委托他人告知所任课年级主任安排好课时,不得空课影响教学。违者按漏岗处罚。

  3.一天以上假的要向分管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4.不超半天假的,可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代替请假,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5.中层以上干部需向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6.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按规定执行。有关特殊假可由领导批准,准假后执行休假。公假需校长签字出单方可准假,否则视为事假。

  7.请假者可通电话,委托他人代替转告,特殊情况补假向领导说清,否则视为漏岗处理,重者取消各类奖金等待遇。

  8.学校职评、评优工作要与出勤好坏相对应,与劳动态度相结合。

教师考勤制度5

  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职责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资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职责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务必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状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务必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务必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资料对教师的上班状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并兑现考勤量化奖金。

  三、(一)学校签到签退制度

  1、上午:教师于7:40到8:10务必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务必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40到2:1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4:2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务必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放学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每缺一场积金扣除5元。

  (二)请假

  1、请假务必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务必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务必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务必履行请

  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学校每人每一天拿出4元作为考勤量化积金(即一场一元,全学期约400元),迟到为半场、请假为半场、早退为缺勤。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每空一节课从考勤积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教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5、考勤每月一总结,期末兑现。

  6、本项纳入教师综合量化,并作为评优晋级的主要依据。

教师考勤制度6

  为了进一步推进实行学校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的治校方略,加强教师考勤管理,加大教师的德勤管理力度,严明校纪校规,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签到

  1、教师上班签到时间:班主任要早于学生20分钟到校,其他教师上午7:30―11:30,下午12:30―4:30记录.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任何人不得代签。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或需要提前离校者(30分钟以内),应事先向校长或值班领导打招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视为病事假,只视为迟到或早退。

  二、请假和扣罚

  1、请假程序:请假1天以内,教师自己调课和安排其它事务,校长批准;请假超过1周,学校调课和安排其它事务,报中心校批准;但请假结束,教师应尽量将所调的'课时和其它事务补上。如有特殊原因,事前未能请假的,返校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2、教师因事、因病请假,不能按时到校上班者,学校按以下条款扣罚年终奖励工资:

  ①病、事假每天扣10元,公假不扣工资。

  ②请假不够半天,但超过1节课的,按每节课2.5元计算,课时小数点只进不舍。

  ③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请假不超过30分钟,只在个人量化考核中扣分,不扣工资。

  ④教师产假、婚假、丧假(婚丧假指教师直系亲属)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⑤旷工每天扣20元。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不足一天者按小时计算,扣发工资。

  ⑥一个学期累计旷工3天者、累计事假7天者、累计病假30天(大病除外)者,都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三、要求

  1、教师要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班主任提前20分钟到校),不旷工,不随意迟到、早退,不中途私自外出,上班时间不私自处理私事(不回宿舍或到厨房提前做饭)。每天要自觉签到,无特殊事情不请假。

  2、每位请假的老师都要填写请假表并签名,急事电话请假的一定要补填。

  3、值班领导要按纪律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4、全体教师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5、除了急事、生病、路途遥远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接受电话请假。

  6、教师考勤由学校统一管理、统计,月末向全体教师公示。

  7、教师节假日、寒暑假值班按正常工作日处理。

  8、值班教师的考勤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9、全校教师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教师考勤制度7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二、教职工请假必须经园长批准,病假须有医院就诊依据方能生效,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因事需临时调班,必须园长批准。

  三、凡园规定的学习教研活动时间及集体活动时间,晚到者以迟到论处,不到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论处。

  四、上课、活动时间,一律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事电话;当班和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五、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具体细则如下:

  1.教师早上做操为点到时间,过门音乐结束未到者视为迟到。

  2.女教师本人产假根据国家规定休假,老公生病护理、儿媳产假1周(五个工作日),本人婚假一周,为儿女操办婚假、父母亡丧假3天,直系亲属婚丧假(非休息日)1天。

  3.旷工一天考核扣5分,事假一天考核扣4分(与自己或家人有关事假扣1分)。病假一天,考核扣1分。如若住院并有乡级、县级、市级医院诊断书和药费收据(二者缺一或不主动上交,按事假处理),可分别在3天、4天、5天内不扣工资,但考核每天扣1分。教职工请事假一周以上或病假两个月以上,必须向园长申请并由中心校校长批准。

  4.丢课或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及私自串课,发现一次扣款10元,且考核扣5分。

  5.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学习,需持上级通知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否则按事假处理,且不予报销旅差费。

  6.一个月累计迟到五次或四个小时,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两次扣1分)。

  7.每周外出半小时以内(不影响上课)不记假,其他时间不准外出,外出一次扣1分,超1小时扣3分。不请假外出发现一次扣5分,影响工作或上级领导发现加倍处罚。

  8.病事假学期累计5天以上,或出现丢课、外出不请假现象,期末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为优秀。

教师考勤制度8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类:

  1、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

  2、严肃督查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开会、升旗)的到岗情况。

  3、严格履行签到和书面请假手续。

  二、考勤管理:

  一、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

  二、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一次扣款2元;无课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0元(超过10分钟,在一节课的时间以内扣款20元),迟到、早退达两节以上(含两节)不到半天的扣款50元;有课的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作误课处理,误课一节扣款30元。

  三、教师有事必须书面请假(电话或带假不作为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学部负责人签批,请假按一节课扣款5元计算。半天以上由学部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四、事假按一天扣款10元计算,没有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一天扣款50元计算;病假凭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自己的请假条到学部负责人处办理工作安排说明后到校长处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五、学校例会(周三、日)请假一次扣款15元,迟到早退扣款5元。

  六、集体公益活动请假一次扣款10元。值岗时迟到早退除扣发值岗工资外,还处以值班工资一倍的罚款。

  七、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旷工超过一天的按《惠湖中英文学校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5元。

  九、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每超假一天罚款30元,超假两天以上(不含两天)的学校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

  十、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

  十一、教职工考勤每月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月底上报校长办公室存档,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教师考勤制度9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校规校纪,杜绝因擅自请假造成的不良风气,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一、签到要求。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并落实签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离校均要签到,不准代签、补签。以学校铃声为准,若到校铃声响后再签,则属迟到。由当日值班老师在签到簿上做出标记。

  二、请假手续。

  教师请假必须当面向学校领导提出,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需先经教导主任签字,再由校长签字生效。教导处要将调课情况留底备案。若无教导主任签字,则不准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师请事假,必须经学校批准并经教导处备案,由请假者安排好由于请假耽误的课时,找好代课教师。若每月事假在两天之内,按照每节课0.1分从考核分中扣除,本学期的所有事假进行累计,上不封顶。

  如果每月超出两天事假,若再请事假按每天50元的标准扣除,并按照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相应的课时费;同时超出两天的部分,按每节课0.2分从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坚持到校工作,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由教导处安排好代课教师,按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课时费,用于代课教师的`代课费。

  五、迟到、早退的规定。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没有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则按旷课处理。旷课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时扣除相应课时费,每节20元。

  六、集体活动的规定。

  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统一活动,如遇迟到或早退则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则按旷课处理。即使集体活动在节假日举行,也要按请假处理。

  七、教职工的婚丧假、产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教师每学期累计病事假不超过1天,也没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则享受全勤奖,在考核中加1分,并发全勤奖50元。

教师考勤制度10

  一、出勤点到制度

  1、教师每周5天,每天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校、离岗。

  2、实行点到制,上、下午各点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师点到见点到表的时间。晚于点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为迟到,30分或以上算请假或旷课,迟到每次扣5元。

  3、教师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有课不去上或中途离岗1节以上(含一节)视为旷课,旷课1节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奖不够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师开会,开会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学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长假、节日(含寒、暑假)教师必须按时来、离校。如果教师提前走或推迟来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评分时还要根据考勤评分条款扣分(特殊情况除外,但要有相关的材料说明。)。

  6、每学期事假3天以内(含3天)不扣出勤奖,此外超过1天扣50元,超过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奖。

  7、请假1天向校长报告,请假3天及以上向校长报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师自行安排代课,教室空堂以旷课处理。特殊假学校安排代课。

  8、特殊假:婚假、产假、丧假、手术假、重病假,陪护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属亲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学校安排代课。9出勤点到每月统计一次,满勤奖惩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规定计算。

  二、特使假时间规定

  1、婚假:(1)不符合结婚年龄的不给假;(2)符合结婚年龄的给假7天;(3)教师子女结婚假2天。

  2、产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师享受产假三个月。

  3、丧假:父母(指男女双方)、子女去世给假3天,配偶去世给假5天,其他亲属(亲兄弟、姐妹)丧假给一天。

  5、重病假:县鉴定办证明为准。

  6、培训假:自身函授、自考、职称培训、考试请假,按实际需要给假。

  7、公假:凡学校公派外出、开会、考察以及个人业务文化提高的听课、考试为公假。

教师考勤制度11

  一、按国家规定,教师的法定假:

  1、婚假:教师本人初婚或者再婚,可以请婚假,一般3天,如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初婚青年(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增加婚假12天。

  2、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丧假5天,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以请丧假2天,如果是在外地死亡,另给予路程假。(假期天数以车票为准)

  3、产假:女教职工产前产后共给产假180天。女教师接受节育手术者,如放、取宫内节育环、人工流产、结扎等根据区级以上计生部门或医院诊断证明确定假期。

  4、配偶产假期间,可给予男教职工15天陪护假。

  5、子女哺乳期间,女教师可以在上班和下班时共有1个小时机动哺乳时间。

  6、工伤假:凡因工负伤,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根据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确定工伤假。

  二、根据有关规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教师安排好自己工作的情况下经学领导批准可以不算事假,但要记入考勤。

  (1)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病危住院,医院提出确需本人陪护的。(以病危通知书为准,假期3天)。

  (2)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子女家长会的。

  (3)教职工送子女新入大学省内2天、省外以实地合算为准的。

  (4)女教职工怀孕需进行产前检查的(假期天数每月0.5天)。

  (5)教职工子女嫁娶2天的。

  (6)教职工子女参加高考期间(3天),可在完成自己工作任务后陪护子女。

  假期计算:婚假、丧假、长期病假、产假、路程假、工伤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事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路程假天数以车票为准)

  三、请事假、病假规定:

  1、给予教师每学期3天机动假,但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能集中在一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报校长核实审批。请机动假前,必须要自己安排好自己的教学工作,报学校登记备案,如累计超过规定机动假后,按实际出勤扣分。

  2、请事、病假半天以上,7天以内,由校长批准,如需要请假7天以上先由学校签署意见,再报区教育局人事股批准备案。批假后应将假条交给本校值周教师记载。事假一天扣2分,一节课扣0。2分(未满一节课算片刻假,只要向值周领导报告就可以了,不扣分。)。病假一天扣0.5分。(请病假要有医院证明,未交证明者,作请事假处理)。

  3、排除上面第一和第二大点,全期没有请事假,病假、机动假视为满勤。对满勤者给予加目标管理6分的奖励。

  四、迟到、早退考评

  1、全校教职工除节、假日或因特殊情况停课休息外,都应按时上班。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0.5分。

  2、全校教职工必须在指定时间前签名,凡无故请人签到或不签到者,作迟到一次处理,扣0.5分。(上班时间不允许外出吃早餐。)

  3、学校会议、业务活动、升旗、大扫除等学校组织的.活动,都要按时参加,凡不按时参加(或早退)一次扣0.5分。

  五、旷工考评

  l、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算:上班期间没有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不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2、凡旷工者均需要做口头或书面检查,对屡教不改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学期旷工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学校报请教育局同意在期末考核可以直接定为不合格,甚至解除聘用。

  3、上班时间内凡不到学校工作,或中途离校,未满一节课,查处一次扣1分。

  4、不请假,擅离职守,旷工一节课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教师考勤制度12

  一、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二、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乡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须向校长或副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则在返校后须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报请校长审批。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回校后及时把课补上。

  四、凡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安排课。

  五、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年级领导请假,并要在传达室登记,如实填写出校时间、外出事宜等内容方可离校,回校时必须写时回校时间。

  六、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七、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时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审批。

  八、两操、集会、学习、例会,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

  九、事假每天罚款30元,病假每天15元,例会每次不到罚款20元,迟到(签到时间过后10分钟,特殊天气酌情处理)一次罚款10元,在校上班有课未上,每节课罚款20元,请假超过一个月,本年度不能评优,本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每天请假罚款同上。

教师考勤制度13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

  (一)考勤的内容包括对处室工作人员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任课教师上课、辅导时间到位情况,集体备课、集体活动参加与否的`考核和记载。

  (二)处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既坚持工作人员本人签到、签退(禁止代签)

  又坚持上班时间巡视、检查制度;任课教师的考勤由值班领导负责实施。

  (三)尽快建立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请假

  (一)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三天以内,段长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段长及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持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办法与事假同。

  (三)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凡领到准生证的晚育教职工(23周岁以上),产假为半年。

  (四)教职工直系亲属或依靠其赡养的非直系亲属逝世,准于5天假期处理丧事。外地教职工,酌情另给往返时间。

  (五)假期届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应办理续假手续。

  三、旷工及其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旷工;

  1.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

  2.假期届满后未到岗位工作,又没有办理续假手续者;

  3.请假事由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4.虽然办理了请假、续假手续,但未得到领导批准擅离职守者;

  5.占用工作时间外出代课或搞其他营利活动者;

  6.虽在业余时间外出谋利而影响正常工作,师生反映强烈,不听劝阻者;

  7.学校集会、集体活动、劳动拒不参加者。

  (二)旷工处理

  1.任课教师缺课一节,按旷工一天计算,除扣发当天课时津贴外,另罚一节课的课时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2.处室工作人员,签到、签退每缺一次,或让别人代签,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外,另罚一次同数额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3.集会一次不参加,扣发奖金5元。

  4.月旷工累计一周者,停发本学期全部奖金及津贴,取消评先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教师考勤制度14

  为了严格出勤、请假、考勤制度,完善出勤、请假、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1、会议、学习及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有教导处负责考勤。

  3、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有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由值日老师监督下执行。

  4、每周对全校教工的出勤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作半天事假处理。

  5、每位教师均有反映他人出勤的权利和义务。

  6、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7、负责考勤统计人员每月28日前将本月的考勤情况送总务处。

  二、请假手续

  1、教师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在事前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时间在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请假时间超过两周,需校长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超过两天的应持病例或医院证明到校长室请假,经批准后方作病假处理。

  3、假毕或续假应输销假或手续。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最迟须在离岗次日办理补办手续。

  三、假期处理办法

  (一)规定假:

  1、期限:

  (1)婚假(指双方均达晚婚年龄者):半个月;

  (2)丧假(指直系亲属亡故):三天;

  (3)小产:(指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二周;

  (4)产假:(指晚育者)98天(含产前半个月,产后2个半月);

  (5)哺乳期(得经报告后批准)六个月。

  2、待遇:

  (1)婚、丧假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学校及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享受校发的月考勤奖。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2)小产、产假(指符合计划生育的')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不享受校发月考勤奖。产前请假按病假处理。

  (3)哺乳假(指已批准的)期限内,工资按上级文件执行,不享受期间校发的福利待遇。

  (二)病、事假

  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利益,提倡敬业精神,一般情况不得请假,但如确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

  病假:经批准的病假,1天扣全勤30元;2天扣60元;3天扣9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病假2周(含双休日),扣发当月全勤奖。

  事假:经批准的事假,自负代课金(按每节15元计算)。事假超出一天者扣全勤60元,2天扣120元;3天扣18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事假7天(含双休日),扣发当月考勤奖。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

  四、考勤制度

  1、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每日二次,教师本人签名,教师之间不得代签。

  2、时间:上午到校8:10,下午离校4:00;值日老师上午提早30分钟到校,下午推迟30分离校。

  3、教师婚假、产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春节福利因病事假(产假除外)按请假月数比例扣除,其它节日福利逢请假满一个月不享受,教师节除外。

  4、教师直系亲属红、白喜事,经学校批准可请假3天,祖辈可请假1天,不扣考勤奖(不影响学期全勤奖)。

  5、确因身体健康问题,需在工作时间内到医院就诊,可凭医院有关证明,调整好功课后,经教导处同意,早退不扣本月扣考勤工资,但一个月限二次以内。

  6、一学期全勤,无一次迟到、早退、请假,奖300元,累计一天内奖200元,累计二天以内奖100元,请假超过二天,不享受学期全勤奖。

  五、旷工范围

  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缺课(含值周、值日、值操、会议活动等)。

  2、非特殊情况临时电话、字条、口信等办法请假。

  3、未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4、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调课。

  5、拒不接受教导处或教研组确定的公开课等任务或在接受后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未完成的以旷工一天论。

  旷工一天者,按事假2倍扣发考勤工资。情况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教师考勤制度15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 考勤内容

  1、 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 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 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必须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 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教师于8点到9点必须签到。有第一节课的于8:30分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必须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30到2:3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3:3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给满勤者奖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每节扣1分,事假病假每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务会处理。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责任。

  4、值日教师不负责责任,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五、本制度从20xx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六、关于加班由学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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