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6 09:21:21 制度 我要投稿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

  1、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防盗、防火、防爆、防水、防毒、安全用电等保障实验室安全的工作。

  2、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专室专管,各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验室安全检查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周一次)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做好防盗工作:各室负责人要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各实验室的钥匙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药品室,室内无人时立即关好门窗。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报告。

  4、仪器室、准备室、教室要备有防火设备,灭火器好用、砂箱备足防火沙。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各类物品及电器电路着火灭火知识,并将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在室内吸烟。

  5、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护好师生和实验员自身的安全,实验前实验员必须检查电器是否安全,提前说明该实验的安全注意事项,实验时技术人员必须到学生中间现场指导,并有安全防护措施,切实保证学生实验安全。

  7、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实验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经常检查水管水阀有无渗漏。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电器设备要接地保护,以防止用电事故发生。严禁用湿手接触电源开关和用电器具,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送医院救治。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2

  一、目的

  规范各类实验操作,保证化验员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确保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各类操作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对安全操作的监督;化验员负责安全操作规范的贯彻实施。

  四、内容

  (一)、一般要求

  1、严禁化验人员将与检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化验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凡从事各种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所使用的药品的性能,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项;

  3、进行检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掌握对各类事故的处理方法;

  4、实验室内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风设施;

  5、进行检验时,劳动保护用具必须穿戴整齐;

  6、所有药品、样品必须贴有醒目的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时间以及有效日期等,标签字迹要清楚;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化学药品和危险性物质,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鉴别物质。如工作需要,必须嗅闻时,用右手微微扇风,头部应在侧面,并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用烧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饮水,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

  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管尖必须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夹带空气使液体冲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9、易挥发性或易燃的液体储瓶,在温度较高的场所或当瓶的温度较高时,应经冷却后方可开启;

  10、凡参加实验项目的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物质的性质,操作规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11、在进行有危险性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参加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12、在器具中放加热药品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别人和自己;

  13、加热试管内的溶液时,管口不得对着面部,加热时要不停地摇晃,以防止因上下温度不均发生沸腾而引起的烫伤,加热蒸馏结束后应先拿出冷凝管后移开酒精灯以防产生倒吸使仪器破裂;

  14、在移动热的液体时,应使用隔热护具轻拿轻放,稳定可靠;

  15、工作服一旦被酸、碱、有毒物质及致病菌等玷污时必须及时处理;

  16、停电停水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水阀;

  17、废酸废碱,有机溶剂以及易燃物质,必须经过中和处理后,方可倾倒指定地点,禁止直接倾入水槽中;

  18、化验工作结束后,所有仪器设备要清洗干净,切断电源,关闭水、电、气阀门,溶液、试剂和仪器应放回规定地点;

  19、下班时,应检查电源是否切断,水、气阀门是否关闭;

  20、实验室内应设置砂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当室内发生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露的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动用明火及能产生火花的工作,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加快通风。

  (二)、玻璃仪器的安全使用

  1、玻璃仪器在使用前要详细检查,有裂纹或损坏的不得使用;

  2、搬取有液体(1升以上)的瓶子时,必须一手握住瓶颈部,一手托瓶底,不准单独握住颈部以防负荷大、重而崩裂脱落,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3、在常压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温度不得超过500℃(指硬玻璃),下压或负压操作时,不得超过400℃,温度的升降应缓慢进行;

  4、装碱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胶皮塞,以免腐蚀粘住;

  5、清洗装有腐蚀性、危险性物质的器具时,必须将危险物质除净后,再用水清洗干净;

  6、非耐热器皿和广口瓶、量筒、表面皿、称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不得在器皿内进行放热的操作,如器皿内有水珠应放在烘箱中烘干;

  7、注意勿使玻璃和瓷器局部受热、受冷。例如在加热、冷却设备的'操作过程中,防止器皿局部急剧的温度变化而破裂。

  (三)、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1、严格遵守电器作业安全规定,非电工严禁从事电器作业。检修电器设备、线路、开关照明、安装临时电源作业,均应由电工作业;

  2、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电闸时要扣紧,拉下电闸时要彻底,推进必须快速;

  3、在同一电源上,不能同时使用过多仪器设备,以免造成负荷过大;

  4、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使用设备的电压相符;

  5、绝缘不合格,导线裸露或破裂,发现漏电的电器设备仪器,不准使用,要尽快修理;

  6、如电器设备的线路一旦发热或温度超过规定,而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由电工检修;

  7、电器设备应严防受潮,禁止用湿布擦拭电源开关。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电闸;

  8、在加热电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当用电炉加热的容器破裂时,必须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处理;

  9、所有电热设备,必须放在石棉板上,发热量大的设备还应架空,并采取隔热措施;

  10、当室内有易燃易爆气体和蒸汽时,必须确认合格后,方可给电器设备和仪器送电;

  11、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

  12、发现有人触电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立即进行抢救。

  (四)、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与使用

  A、管理

  1、盛装有毒物质的容器,在标签应注明“有毒”或“剧毒”字样和醒目的危险标志;

  2、凡毒性化学品应分类贮存,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及气化腐蚀性等化学品贮存在统一库房;

  3、凡剧毒化学品应用专门铁柜单独存放,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

  4、建立健全的毒药品管理制度,入库、发放时必须认真检查记录,定期清点,帐物必须一致,发现数量不符时应立即认真追查原因,及时报告,毒品应配备两名专人进行管理,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

  5、有毒药品库严禁非保管人员入库,保证有毒药品库绝对安全;

  6、各部门领取有毒药品必须由两名可靠的专人负责,并填写领料单,登记数量;

  7、有毒药品的发放与领取应加强计划管理,使用部门(单位)领导应严格履行有毒药品领用审批手续;

  8、使用部门按生产、检验的需要定期编制计划送相应部门。

  B、使用

  1、有毒药品库贮存量不得过多,一般不许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

  2、使用有毒药品时,必须当日使用,当日领取,用多少领多少,严加保管,不准无关人员接触,如使用有剩余,必须立即退回有毒药品库,不准在使用地方存放;

  3、使用过的设备工具一定要清洗干净,使用过的废水一定要进行处理,并定期取样化验分析,沉淀的废渣要埋在指定的地点;

  4、凡装放有毒药品的工具如铁罐、麻袋、玻璃瓶、塑料袋等不许乱放、随意处理,必须经过消毒,化验无毒才能使用或处理;

  5、在使用有腐蚀性、刺激性及剧毒物品时,如:强酸、强碱、浓氨水、氢化物、三氧化二砷、碘等必须戴胶皮手套和防护眼镜,且须有人监护;

  6、禁止将有毒物质或致病菌擅自挪用或带出实验室,发现丢失或被盗窃,应及时报告;

  7、从事微生物检验的人员,工作结束后应洗手消毒,下班时应脱下工作服。

  (五)、易燃易爆物质的安全使用

  1、凡使用与空气混合后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2、严禁在火源附近进行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质,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3、进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须使用软木或胶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

  4、禁止将易燃物质(如苯、甲醇、乙醇等)进行明火蒸馏或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应在水浴上加热,沸点高于100℃者,应在油浴上加热。水浴和油浴应使用闭式电炉,禁止油浴加热到接近油的着火温度;

  5、加热易燃液体时,必须在冷却回流器的烧瓶中进行;

  6、蒸发可燃液体时,禁止将蒸汽直接排在室内空间;

  7、熔融石蜡时,应放在砂浴上进行,切莫过热,以免着火;

  8、禁止将氧化剂与可燃物品一起研磨,不能在纸上称量氢氧化钠;

  9、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过氧化氢等)禁止振动、碰撞和磨擦;

  10、易发生爆炸危险的操作,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具有特别危险的操作(如使用放射性物质)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符合规定的隔离室内进行;

  11、加热操作或实验过程中,如发生着火爆炸,应立即切断电源,热源和汽源进行灭火;

  12、取用钾、钠、钙、黄磷时必须使用专用钳子,禁止用手接触。钾、钠、钙存放在煤油中,禁止与水或蒸汽接触,黄磷应放在水中,均应浸没于液体下面与空气隔离;

  13、挥发性有机药品,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铁柜内,低燃点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温过高时,应备有冷却装置。

  (六)、腐蚀性、刺激性物质的安全使用

  1、稀释浓酸时,必须将酸注放水中,用玻璃棒缓慢不停地进行搅拌,禁止将水直接注入酸中,稀释时,应缓慢进行,若温度过高应待冷却后再进行;

  2、溶解化学物品和稀释浓溶液时,必须在耐热容器和硬质玻璃器具中进行;

  3、在处理发烟酸和强腐蚀性物品时,要特别谨慎,防止中毒或灼伤;

  4、当酸、碱溶液、化学试剂灼伤皮肤或溅入眼睛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救护,情节严重的急送医院;

  5、开启盛溴、过氧化氢、盐酸、氢氟酸、发烟酸等物质的瓶塞时,瓶口不得对着人;

  6、溶解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时,要严防沸腾溅出,酸碱中和时应缓慢进行,严禁液体飞溅;

  7、禁止浓硝酸与可燃物接触;

  8、如需将浓酸或碱中和时,应先行稀释,绝不许将浓酸、浓碱直接中和。

  (七)、防火安全

  1、实验室内严禁抽烟,不准乱抛火柴或其它火种;

  2、实验室必须设置防火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和补充,灭火器材应放在固定地点。化验人员每人都必须熟悉防火知识,并能操作;

  3、使用易燃挥易挥发试剂时,附近必须没有火源或远离火种;

  4、酒精灯或喷灯必须在火种熄灭的情况下,才能添加酒精;

  5、加热可燃液体时,不能直接用火加热,必须在水浴上加热或加垫石棉网;

  6、要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漏电现象;

  7、实验室里,可燃试剂的贮存不宜超过规定量(一个月的使用量)。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3

  1、 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3、 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3.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3.2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分析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分析工作;

  3.3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维护实验室质量体系,审核、监控测试数据和结果;

  3.4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3.5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3.6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7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8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3.9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实验、调试、验证和测试等研发任务。

  4、实验室管理办法

  4.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研发工作。

  4.2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4.3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4.4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4.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4.6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预热登记。

  4.7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4.8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5、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5.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各仪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3所有药品、试剂都有指定位置,药品、试剂使用和购买后要放入指定位置,各种药品、试剂要有正确清晰的标签,包括名称、浓度、规格等,按正确方法取用。

  5.4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

  5.5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服。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5.6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载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5.7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严禁烟火。

  5.8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5.9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对需要长时间连续进行的化学实验,必须派两人轮流替换照看。实验使用过后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5.10对危险性大的化学反应,如易爆、剧毒等,要经过上级批准,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或开展易燃等化学实验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爆面具、防护镜,此类实验操作必须确保两人以上。

  5.11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5.12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5.13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 4、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5.14装强腐蚀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自洗净。

  5.15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胶垫或草垫垫好,如为石膏包封的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锤砸,敲打,以防破裂。

  5.16用试管加热液体时,不可将管口对人,以免溅出伤人。

  5.17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 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伤人。

  5.18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5.19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5.20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仪器安全管理制度

  6.1仪器设备的管理

  6.1.1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建立《仪器设备台帐》。

  6.1.2仪器设备有检定规程,有授权检定机构的仪器设备,应送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没有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进行自校或互校。

  6.1.3经验收合格,并具有计量器具许可证(带CMC标志)、样机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鉴定证书)的测量仪器,应在仪器上加贴合格或准用标志,方可批准启用。

  6.1.4管理员至少每年两次对测量设备进行核查。

  6.1.5复检(校)后的检定(校准、检测)证书或报告原件存入仪器设备档案,向使用者提供复印件。

  6.2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操作

  6.2.1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须掌握所用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技能。

  6.2.3实验室仪器药品清整归位,检查实验仪器是否运作正常,无灰尘蛛网及污垢,对量筒,烧杯等易碎易裂之仪器应清点其数量,并呈报废数,根据清点结果,对损坏或缺失仪器药品进行报修,并及时请购。

  6.2.4每台仪器设备必须按照校准规范,监测/检测规范、使用说明书等制定作业指导书。

  6.2.5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其内容应包括:使用时间、开机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过程状况、使用人。

  6.2.6凡经过记载有错误、或显示的结果有疑问、或通过检定等方法证明仪器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加以明确停用标识,如可能将其贮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校准、检定(验证)或检定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

  6.3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6.3.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应得到正常维护,仪器设备应由专门人员按使用说明书和维护程序的要求给予维护。

  6.3.2送检的监测仪器设备取回验收后,应给予维护和检查。

  6.3.3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记录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状况、包括交接、检定、校准、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等所有信息。

  6.3.4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每周开机通电半小时,以达到除湿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维护保养,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7、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7.1本制度所称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T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种化学危险性、易燃、易爆和剧毒的气体、液体、固体。

  7.2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由专人管理,管理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7.3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单独存放。

  7.4各种盛装有毒化学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标志明显的“毒物”字样,并使标志向外。

  7.5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在入库时,管理人员必须检查登记,并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7.6剧毒物品要专人专柜保管,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剧毒化学药品库,应备有专用的称量工具。剧毒化学物品必须放于密闭的金属或玻璃容器内,称量工作须有人在旁监护,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工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剧毒化学物品领回后,应立即在监护下使用。如未用完,应返回。

  7.7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和通风良好,工艺装备应尽量密封,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如发现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7.8剧毒物品,除按上述规定外,还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员应熟知性质并需经过专门业务训练。实验装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工作前应打开通风。应配有消毒设施和急救设施。剧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应为专用,用完后消毒。皮肤有破损的人员,严禁操作剧毒物品。剧毒物品的溶糟应有通风装置,非操作时间应加盖加锁。经过剧毒物品溶液处理过的工具,应用清水冲洗,并放在通风的地方。

  7.9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7.10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8、卫生工作制度

  8.1实验室卫生管理按定人定区域划分,实行片区负责制。

  8.2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

  8.3严格卫生责任制,各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实验完毕,应立即进行清洁整理,将使用仪器清洗干净,玻璃仪器放入烘箱干燥,物归原处,将实验台,通风橱整理干净。

  8.4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

  8.5实验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8.6实验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化学药品归药品室,不得滞留现场。

  8.7实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保证实验室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9、本管理规定自至下发之日起执行。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4

  一、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学校领导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学校每学期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两次检查。

  二、实验室电教实验员兼职安检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叫停终止有碍安全的实验操作以及一切发生在实验室内的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活动。各级领导必须支持安检员工作。

  三、实验室以及仪器保管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有压力容器、电路、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及放射性物质等物体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或储物柜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教学实验领用时必须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签署意见,报教导处备案,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实验结束后,危险物品剩余部分必须立即清点归还,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天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电教实验员(安检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后,才能使用,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十、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各种类型的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处没收器具。

  十一、对违反操作要求,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二、新建和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资、有毒气体的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

  十三、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的群体或个人,学校有关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顿和改造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四、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要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五、实验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设、清洁卫生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学校定期对实验室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敦促相关人员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灰、蛛网及杂物。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5

  1、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各室必须张贴相关制度、规程、目录。

  2、实验室管理员要增强安全意识,重视防范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程序进行各项实验。

  3、仪器、药品必须分室储藏。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化学危险品必须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并有记录。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环保要求处理好三废物质。

  4、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5、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实验室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将食品带入化学实验室。

  6、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7、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6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室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到文明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3、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存放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住宿,更不得将仪器设备、场地私自租借给他人使用。

  4、使用浓硝酸、盐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时,均应在通风厨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如不小心溅到皮肤或眼内,应立即用水冲洗,然后用5%碳酸氢纳溶液(酸腐蚀时采用)或5%硼酸溶液(碱腐蚀时采用)冲洗,最后用水冲洗。

  5、使用玻璃仪器时,要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

  6、严禁用湿手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禁止使用漏电仪器,以免触电。

  7、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8、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中进行,避免使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要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安全存放要求。

  9、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用的所有仪器,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拔出插头,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

  10、下班时,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

  11、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7

  一、科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科学实验室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科学实验室使用制度,要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五、科学实验室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如有撒落,应立刻采用科学方法处理。接触过有毒药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六、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存放,并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保管老师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

  九、配齐消防器材并能保证应急使用。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能在突发事故中做好急救工作。

  十、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8

  一、实验室派专人负责,未经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开展活动,实验室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二、上实验课的同学必须按规定时间入内,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打闹喧哗。

  四、每次实验,须认真填写实验申请报告单,实验完毕,须将实验器材清洗、整理后放回原处。

  五、每次实验课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六、实验课完毕,执教老师要负责组织学生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实验室内的各种器材(除正常报废外),如有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七、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导教师要经常注意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要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八、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九、教学仪器保管室由实验老师(实验员)负责管理,任何人未经实验老师或实验员许可,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更不准利用任何借口堆放其他物品。

  十、仪器要分类编号、入账,账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及时登记造册,账物要相符。

  十一、仪器入库要认真验收。入库后要按不同学科和类别分类,分柜科存放,贴好标签,做到陈列整齐、美观、取用方便,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压、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十二、贵重仪器、化学试剂、药品要单独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严格管理。

  十三、仪器保管室要有实验老师(实验员)岗位职责,有总帐清册,有实验通知单,有实验教学情况记载册,有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损坏、赔偿记载册、报废记载册,有危险药品领用登记册、实验室有实验守则。

  十四、所有的仪器领用、归还都要履行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仪器的使用保管情况,仪器的丢失和非正常损耗,要填写损坏、丢失、赔偿登记册,并查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为有效。

  十五、实验室人员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按账点物,逐件移交。账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移交完毕,须制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

  十六、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用过的玻璃器皿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对仪器、设备要经常清点,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十七、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十八、实验完毕,要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

  十九、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二十、每学期末,实验教师应对所有仪器、设备、药品、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编制添置计划,并将管理工作清理情况,添置计划向学校领导书面报告。

  二十一、借还制度

  1、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表,并交实验室。

  2、任课教师实验前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器材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交实验教师,以便准备实验。

  3、实验教师接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应先实验一次,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向任课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任课教师再做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4、非本学科教师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

  5、外单位借用仪器须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仪器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6、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写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7、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失,按规定处理。

  8、所有仪器的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流通。

  二十二、报废制度

  1、教学仪器出现安全指标下降,有安全隐患,危及师生安全的;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有效年限的.教学仪器可以申请报废。

  2、对实验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法修好的仪器或修复费用超过原价50%的仪器,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定,确无使用价值,可以申请报废。

  3、对实验用的一般药品、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实验中正常消耗,应由管理人员报告,由有关领导审批予以注销。凡有修复价值的物品应及时修复使用,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4、每年年终应对教学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教学仪器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价值低的教学仪器由学校校长审批,报废价值达到上级规定价值的物品或特定仪器应报上一级仪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备案。

  5、已报损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清理出仪器室,及时补充已报损的仪器设备,及时调整帐面数字。

  二十三、损坏赔偿制度

  1、任课教师损坏仪器后,应填写《仪器赔偿登记薄》,查清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领导处理。

  2、未按《领用借还制度》规定办理手续借出的仪器如有损坏,加倍赔偿,使用人与借出人按1:1比例负担。

  3、教师凡因责任事故,疏忽职守,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的,全价赔偿,因质量问题、产品老化等原因在正常使用时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学生实验若有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若因丢失或故意损坏物品的,除进行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赔偿。

  5、外单位借仪器、本单位教师非教学借用仪器损坏后,若不能按时修复归还,按原价赔偿,赔偿金必须用于损坏仪器的维修、补充、更新。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9

  一、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科学管理,注意安全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 落实定期与不定期的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并有检查记录。

  三、 实验室内不准高声谈笑,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纸屑杂物。

  四、 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其它仪器设备,经常做好事故应急准备,遇到事故要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有关人员。

  五、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或制止者,令其停止实验,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须追究责任。

  六、 大型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危险品,要有专人管理,必须严格使用登记手续。

  七、 下班前管理人员必须搞好清洁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断开电源,进行安全检查。

  八、 保持实验室内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内严禁放置私人物品、自行车和家具等。

  九、 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学校保卫处电话:89003119)

  档案的管理制度:

  1、资料员对档案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按存档年限,定期清理到期资料,并分类造册,办理销毁手续;

  2、借阅档案时应登记,并应当日归还;

  3、需借用存档检验报告时,应由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亲自提取并签字,其他人不得借用;

  4、资料室执行《实验室内务管理控制程序》,应加强防火、防蛀、防霉、防盗工作,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

  5、严格遵守本站《为用户保密和保护技术所有权程序

  监测员职责:

  1、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监测分析的技术和有关仪器的使用和维护;

  2、遵守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检测规范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量器具,按规定填写原始记录,按时报送检测结果;

  3、严格执行分析质量控制有关规定,检测前做好充分准备,检测过程中坚持控制好准确度和精确度。检测时发现异常及时汇报,主动提出合理建议,对自己出具的检测数据负责。测试完毕及时整理、清洗器具;

  4、搞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认真填写使用记录。不得使用未经检定合格或超迟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进行样品检测;

  5、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做到科学、求实、公正、廉洁,保证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自觉遵守保密制度,维护用户权益;

  6、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收集和掌握与本人有关的国内外检测技术发展现状与动态,不断提高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

  7、爱护公共财物,节约试剂、水电,保证室内清洁整齐,维护公共场所卫生,时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1

  1 、学校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造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进行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但自己不违章,还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要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初次上岗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动手操作。

  4、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水源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5、实验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工作需要,请报实验中心协调解决,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6、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7、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及时向校保卫科申请,批准后方可点火作业。

  8、实验室内需要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警,熟记火警电话"119"。

  9、实验室内严禁存人个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严禁保存或烘烤个人食品。

  10、实验室按规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险品,特殊情况需要大量存放时,必须由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存放。危险品的存放要实行专物专柜,双人双锁保管。易燃、易爆品严禁放人电热干燥箱、烘箱内。

  11、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工作时间内不准戏闹,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开动、使用他人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不准将小孩或外人带进实验室。节假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2、发生火灾,火警及各种突发事件应立即组织有效的抢救,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13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2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下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防护鞋,戴口罩、手套和护目镜。

  3、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非打印化验单要消毒后发放。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9、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0、对剧毒化学物品,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止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

  12、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13、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预案进行,不得延误。

  14、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应急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坐班制,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遇特殊情况外出,及时挂牌通知。

  2.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有关教学大纲和教材,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勤奋地学习和工作,及时了解教学进度,安排好切实可行的实验计划,并协同教师认真落实各种实验联系单制度,确保100%的实验开出率。认真领会实验要求,做好学生实验的各项准备工作,帮助教师做好演示实验。

  3.全面负责一个学科的实验室管理工作,仪器室要保持整洁,仪器陈放整齐规范,仪器帐物清楚规范,做到帐帐、帐物相符,并认真做好仪器添置、申报、验收、上帐,及时做好仪器的清点、报损、一般的维修保养等有关工作。

  4.做好每学期的`仪器自查,每年一次清查登记、造册工作,并与总财产核对一次,保证正确无误。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时向教师介绍新仪器、新实验,认真做好实验室、仪器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管好各楼道大门。

  6.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安全实行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水、火、电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时管好实验楼楼道的电灯。危险药品有专人负责,专柜保存使用,杜绝事故的发生,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7.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8.积极配合课外小组活动,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9.完成教导主任、校长交给的其他工作,完成教委仪器站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使用办法:

  1.演示需要仪器,早三天通知,并填好实验预约通知单,分组实验早一个星期通知,并填好实验预约通知单,演示实验仪器用后及时归还到仪器室(分组实验仪器安排好后,通知上课老师)。做好实验后,通知实验教师收回仪器并验收。

  2.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过程,应严格注意安全,使用危险药品时必须先经领导批准,正确配置,教师与实验教师一起称出数量,填好物品使用单,用后必须及时回收清理,并在物品使用单上写明回收数量情况等。

  3.学校仪器一律不许随便拆装,如确实需拆装时,应说明理由,由学校批准。拆装后并按时复原。贵重精密仪器应报请上级批准。

  4.教师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制度,并要求学生爱护仪器财物,保持实验室整洁。

  (二)借用制度:

  1.校外借用仪器须由领导批准。

  2.校内教工因工作需要,需借用仪器、工具,要有借条。

  3.本组教师用工具要有借条。

  (三)赔偿制度:

  1.教师做实验时如损坏仪器,须说明原因并向实验教师登记。凡因工作不负责任而损坏者,要负责赔偿。

  2.学生实验时,凡不按实验规章行事或任意破坏损坏仪器者,除教育批评外,需上报教导处,并酌情赔偿。

  (四)管理制度:

  1.自购及下拨仪器须及时分类登记。

  2.仪器应经常保持整洁,每学期清点一次。如有缺少,及时查明原因。

  3.配合各科教师保管仪器。如有破损及时维修,每年暑假检修一次。

  4.每年与校总务处财产保管员核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以防止危险物品丢失。

  5.对有毒和易燃易爆的实验药品要严格管理和存放。

  6.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实验室,在没有教师允许的情况不准使用明火。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各实验室管理教师为该实验室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教学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三、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对于不经常使用或长期不用的设备,应定期通电、保养。

  四、实验室内的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本室的教学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有责任监督使用者按操作规程操作。

  五、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实验过程中,不得使用明火,注意防火、防爆。

  六、实验室门钥匙由该实验室的`管理教师管理,任课教师需到实验室管理教师处借用,并做好交接手续。钥匙不得随便交给他人,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教学工作完成后,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断水,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实验室内没有异常,方可离开。

  八、负责当天安全值日的教师,下班前应检查负责区域内各实验室的门窗及电源都关闭且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

  九、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发生火灾、事故、被盗造成损失,应追究实验室管理教师和当事人的责任。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5

  为了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学生的人生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按物品性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存放地点、位置安全可靠,数量清楚,并指定专人负责。

  7、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8、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9、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10、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1、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2、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一旦发生火情,便于疏散和灭火。

  13、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4、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06-25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06-26

物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03-27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04-28

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08-07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05-27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0-29

【荐】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06-23

2023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03-17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5篇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