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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5 10:22:42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制度【热门】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管理制度【热门】

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内容与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所需原材物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符合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生产进度,并加速资金周转,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仓库日常管理、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严格按k系统和物资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及时逐笔录入k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k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准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k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一致。保管员要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贵重的或非常用物资实行零库存。并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及时编制报表报送上级领导,由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仓库物资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整洁卫生。特殊物资要与一般物资分类存放,确保安全。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先进仓的物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库存物资系公司财产,不得任意挪用;认真做好各种公用工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二、入库管理新购材料入库,保管员根据计划单凭供应收料通知单/供应签字的供方送货单、质检检验合格单等,当场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等准确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原材料,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确定验收标准后,方可办理入库。产成品入库,保管员据质检单确定为检验合格的产品后,指定车间入库人员按相应品名、规格分类堆放,经双方核实数目后办理入库手续、开具产成品入库单。成品退货,保管员凭物流部门签字的退货通知单接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退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同到财务开据退库单;由保管员登记相关的帐及k系统。各种单据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楚,并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材料接收后,保管员及时登记相关的帐并录入k系统。

  三、出库管理、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保管员凭车间主任或统计员开具的领料单发放物料,需领导批准的必须有相关领导的签字方可发放。领料员和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领料。成品发出,保管员必须凭物流部门签字的`发货通知单发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发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同开据出门证及出库单。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协助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与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各种领料单、材料接收单每月日前送财务部门,并确保其准确无误。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上报领导审核,经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不准自行处理。发现物料丢失或出现质量问题(如渗漏、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保管员工作职责、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用。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仓库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

安全管理制度2

  1.车辆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的原则,认真做好二次维修工作,不得超载、带病作业。所有技术状态和等级不符合车辆安全要求的车辆和设备不得投入城源。应提前制定更新计划,分阶段淘汰并到位,以确保并持续改进良好的车况结构。

  (1)驾驶员应根据车辆操作手册和驾驶员车辆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在使用新购车辆时,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进行磨合保养。

  (2)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二次保养、季度保养和年检。

  (3)当车辆出现故障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防止车辆带病行驶。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应解释车辆故障的原因,并在主管人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指定的.维修站进行维修。

  (4)当新购买的车辆或车辆的保险期限届满时,必须根据需要为车辆投保各种类型的车辆保险。

  2.为了全面掌握车辆在使用周期内的车辆安全管理,为每辆车辆建立一个反映车辆整体情况的文件。主要材料应包括:

  (1)所有新车登记证原件。

  (2)投入使用后获得的各种运输资质数据。

  (3)各种强制保险和被保险险种的证明。

  (4)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确认资料。

  (5)车辆维护数据。

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各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资料规范化管理,适应公司“四合一”管理体系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项目应配备专人整理和保管安全管理资料。

  第三条 各单位、项目应建立安全管理台账,需归档保存的部分,按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 安全管理资料除纸质文件外,还应建立电子文档。

  第五条 各单位、项目应参照本制度建立资料管理台账。

  第二章 安全管理资料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 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资料、工作依据、目标与考核、会议管理、技术措施、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安全投入、检查整改、培训与证书、安全活动、特种作业管理、事故管理、检测验收、应急管理、隐患治理、分包管理、安全文件、专项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宣传、其他。

  第七条 基本资料

  (一)单位、项目基本情况;

  (二)与业主、分包单位及其它相关方的安全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文复印件;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

  (四)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和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办公区、生活区及作业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和重大危险因素分布示意图;

  (六)单位、项目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图;

  (七)本级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部门成员及专(兼)职人员名单。

  第八条 安全工作依据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上级单位或客户提交的安全工作安排、合同、要求等文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资料

  (四)安全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等。

  第九条 安全目标与考核

  (一)上级的考核目标、本级的目标、内部分解的目标及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工程分包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安排;

  (三)年度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等;

  (四)考核评价及奖惩记录。

  第十条 安全会议管理

  (一)会议签到表、记录、纪要及会议内容落实情况(安委会、安全例会、安全专题会、班前会等);

  (二)会议研究事项的督办纪录;

  (三)参加其它有关安全会议的资料、纪要等。

  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技术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一般措施、专项措施)、作业指导书交底记录和交底参加人员签字。

  (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施工前进行,应根据施工方案、工作环境、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和人员素质等情况,按分部、分项、分专业工种进行。

  第十二条 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

  (一)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清单及危险源清单;

  (二)危险源监控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清单;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记录和上报记录;

  (四)综合或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三条 安全费用投入

  (一)安全投入计划;

  (二)安全投入统计报表(季、半年、年);

  (三)按安全投入明细,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帐;各项投入费用应有对应的支撑性票据(复印件)、材料等。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

  (一)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二)各类安全检查实施记录;

  (三)安全检查问题整改关闭情况记录;

  (四)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及验证记录;

  (五)违章行为处罚通知单、处罚记录;

  (六)上级或外部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情况和整改关闭记录。

  (七)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管理问题均应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一验收”的'原则进行整改和验收。

  第十五条 安全培训与证书:

  (一)安全培训计划;

  (二)全员年度继续教育记录;

  (三)新入场人员、转岗人员、重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安全培训记录;

  (五)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参加上级、外部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七)违章违纪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八)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评价与验证记录

  第十六条 安全活动管理

  (一)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班前五分钟等活动);(定期回收保存)

  (二)安全月、安全日、安全竞赛、安全知识问答等安全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

  (三)各类安全活动评价、总结等材料记录。

  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管理:

  (一)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种类、证件有效期、所属作业厂(队)等(按工种分类);

  (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特种设备登记表;

  (四)特种设备安拆告知书、安拆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及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五)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及相关记录;

  (六)特种设备日常保养、检修、运行等记录。

  第十八条 安全事故管理

  (一)工伤事故报表;

  (二)工伤事故登记表及相关医疗资料;

  (三)未遂事故记录;

  (四)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五)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 安全检测与验收

  (一)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检查检测记录;

  (二)炸药库、油库检查、验收及审批记录;

  (三)接零、接地、避雷装置检测记录;

  (四)安全防护用品检测记录;

  (五)特殊防护用品、安全装置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

  (六)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检验记录(大修验收、试车结果等) ;

  (七)特殊安全设施验收记录(如工作平台、栈桥、承重脚手架、排架等) ;

  (八)作业环境监测记录(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

  第二十条 应急救援管理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预案;

  (二)应急物资、器材、设备存放地点及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三)培训、演练及评价记录;

  (四)预案评审及修订记录;

  (五)应急响应记录。

  第二十一条 隐患排查治理

  (一)隐患登记表;

  (二)安全生产隐患评估记录;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及实施情况记录;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总结评价记录。

  第二十二条 分包单位管理

  (一)分包单位及人员一览表;

  (二)各分包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人复印件;

  (三)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分包单位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书复印件(含安全管理人员);

  (五)分包单位评价、审查资料(含施工简历、近三年的业绩、不良记录等);

  (六)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七)分包单位施工机械及复检验证记录。

  第二十三条 安全文件

  (一)当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文件、规定、通知及回复;

  (二)对外、对上报送的各类安全文件、报表、总结、汇报、请示,安全生产联系函,对外发布的安全通告、告示(纸质、照片等),尤其是可能涉及法律纠纷责任划分有关请求和工作答复、处理、协调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专项安全管理

  (一)专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

  (二)专项措施方案;

  (三)专项安全管理交底记录;

  (四)专项安全管理会议记录;

  (五)专项安全管理危险与有害因素辨识;

  (六)专项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七)专项安全管理评价、验收、检测与检查记录等。

  第二十五条 职业健康管理

  (一)劳动用品发放记录;

  (二)职业健康检查记录;

  (三)职业病报告及处理记录。

  第二十六条 安全宣传

  (一)安全宣传计划

  (二)简报、报道

  (三)宣传标语、标牌情况记录。

  第二十七条 其它

  第三章 安全资料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资料应分类收集、建立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

  第二十九条 各类资料宜原件保存,不能保存原件而保存复印件时应注明原件保存部门,以便追溯和验证。

  第三十条 各类台帐应附有资料目录清单,以便核对和检索。

  第三十一条 各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安全资料应整理装订,移交给上级主管部门保存备查,一般保存期不少于完工后5年。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的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件相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xx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xx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中、西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中、西药剂科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报告。

  六、严格控制门诊大处方

  门诊处方注射剂为1日用量,口服及外用制剂为3~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一日用量;慢性病口服制剂处方用量可延长到15~30日用量,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抢救病人和抢救药品外,门诊处方每张处方金额不得超过150元;如超过必须经过科主任审批,并在病程记录中有使用目的的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处方,药师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重新开具处方。如果医师拒绝重新开具处方,药师有权拒发,并向病人说明情况。

  七、实行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标》,每月由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抽查处方和病历,对不合格处方、不合格病历进行汇总分析,尤其对不合理用药进行每月点评和院内公示。合理用药指标如下:

  (一)处方指标

  1.每次就诊人均用药品种数

  2.每次就诊人均药费

  3.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4.就诊使用注射药物的百分率

  5.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二)抗菌药物用药指标

  1.住院患者人均使用抗菌药物品种数

  2.住院患者人均使用抗菌药物费用

  3.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5.抗菌药物费用占药费总额的百分率

  6.抗菌药物特殊品种使用量占抗菌药物使用量的百分率

  7.住院用抗菌药物患者病原学检查百分率

  (三)外科清洁手术预防用药指标

  1.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

  2.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人均用药天数

  3.接受清洁手术者,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

  4.重点外科手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

  具体指标由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另行制定。

  八、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

  医院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从而确保抗菌药物等药品使用趋于合理。

  继续执行《关于控制药品占医疗业务收入比例的暂行规定》,各科室要把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简称药占比,下同)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全院控制药占比低于42%。

  各科室药占比由财务科统计。药占比超额部分按金额的20%从处方医生的效益工资中扣除。

  九、实行药品超常预警与动态监测制度

  每月对医院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进行公示,对监测到的不合理用药积极进行干预。

  每月对药品使用量前50名的医生中药占比超标的前10位医生在院内公示。对第二次进入前10位的医生进行诫勉谈话,三次进入前10位的医生暂停处方权一月。

  十、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

  临床用药中一旦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临床药学室并按规定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表”,发现漏报或隐瞒不报者,扣当事医生一次50元。

  十一、本制度自20xx年8月起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5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全体教职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本着对国家、对民族、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安全工作。

  二、抓好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班级将安全工作列入常规教育重要内容,利用朝会、夕会(学生离校前5分钟),安全课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1、定期对房舍进行检查,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排除,属危房及时上报,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意外。由班级、主管教师每天检查一次,若有隐患及时向主管人员上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2、各种体育活动器材、器械指定专人管理(体育器材管理员),定期进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维修排除。对大型器具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并要教给学生正确使用的方法和保护办法。

  3、加强配电设施管理,及时维修检查线路,用电设施专人管理,学生不得乱用电器设备。教师要学会正确用电方法,用电设备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4、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严格把好“病从口入”关口,对食品卫生、炊事员、采购员、保育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把好各个关口。严禁伙食团购买霉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5、学校组织各项活动,必须有必要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常规活动如集合、做操、放学排队,必须采取制度化集合疏散路线,防止场地和通道拥挤造成事故。

  ①学生集体活动、幼儿园户外活动要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保证安全责任到人。

  ②组织学生劳动,必须有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教师现场管理,现场指挥。

  ③体育课安排内容必须从学生身体情况出发,课前体育教师对设施进行检查,安排活动必须有保护措施。

  ④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春游郊游。

  ⑤加强学生课间活动指导管理,提倡文明休息。

  ⑥教师转变教育思想,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教师形象,严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派学生帮助教师搞体力性劳动。

  四、健全、完善责任制,使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校长是本校第一安全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校的教职工对全校和学生都有安全责任。

  五、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1、将安全工作纳入教师个人工作考核评估内容,每期考核一次。

  2、凡因管理措施不力、失职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一般事故,责令有关人员检讨、承担经济损失、扣发奖金;严重事故,上报按上级处理意见执行。

  3、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安全管理制度6

  1、上班时间操作员须将蓉用品穿戴整齐,包括工帽、工衣、工裤、手套、耳塞等,管理人员应严加监督与执行。

  2、操作员必须在安全装置正面操作,不得越过安全装置的保护从侧面操作或者取产品等,对自动机制生产和二人配合工作的场合,确需从侧面确认产品品质的.,要在调模员指导下工作,调节器查员要安装防止手臂可能进入模具之装置,确保生产安全。

  3、脚跟开关必须经上司允许方可使用,有私自乱用,班组长对违章使用者立即制止、整改。在使用时每次按后脚踏一定要离开脚跟开关。

  4、机台上辅助生产用兵铁板需折边、倒圆中贴胶纸,以防伤手。

  5、取放产品应轻拿轻放,以免伤手及影响品质。

  6、废料请用切断装置,及时清除。

  7、生产过程中,上、下工序必须相互配合,以免产品砸下引起工伤事故。

  8、工作期间无离岗证不可么离岗位,更不可到他人机台聊天,以免分散注意力造成安全事故,包括品质安全、人笛安全第一等。

  9、交换交换模具中准备材料时,人员应注意分散,以免候伤人。

  10、调节器模员对机械及模具的点栓要按时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视他人的安全为已责。

  11、不得乱移风扇,特殊情况下一定要先关掉电源,待风扇完全偏下方可移动。

  12、叉车驾驶员须十分小心,于转变或十字路口处要减速,运送之物品须放至最低位置运行。

  13、调模员在顺送机退料时,如果厚度超过1mm,宽超过200mm,一定要用g形钳夹住缓缓退回,禁止调模员退料到材料即将退出滚轮时用手压住材料。

  14、在用片料生产时,如果一卡板旋转两堆片料,作业员拿取征料要从两边轮流拿取,调模员要作防倾倒预防措施。

  15、产品堆放时要作防倾倒措施,若发现产品有倾倒之危险发生时,禁止未戴袖套或手套的人员处理此类危险。

  16、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联络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管理制度7

  一、汽车司机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管理规则。

  2、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谈笑和其他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行驶前,应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鸣号起步。

  5、在上下乘员时,必须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在行驶中,应随时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动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鸣号示意。

  7、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应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

  8、在吊车下面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二、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证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三、牵引车、叉车、拖拉机、铲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行车责任感,严格遵守本规程。

  2、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3、各种生产用车,必须有保证安全音响器、大小灯、方向灯、转向器、制动器等必须灵敏可靠。

  4、在行驶前,应查看周围行人或障碍物,鸣号起步。

  5、行驶时应注意来往车辆行人的动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时速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6、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的距离至少在10米以上,不得后车超前车。

  7、车辆调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慢速进行。

  8、随车乘员驾驶室设有坐位的只准坐二人(包括司机),其他部位一律不准乘坐,挂车一律禁止乘人。

  9、车辆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车、跳车。

  10、夜间临时停车在车间门口和交叉路口,应开放小灯,司机不得远离。

  11、车辆在吊车下面装卸物件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落物伤人。

  12、叉车作业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行驶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高于0.5米。

  13、行驶时,禁止吸烟、饮食、谈笑或其他妨碍安全动作。

  14、司机离开车辆必须将开关钥匙随身带走。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灭,叉车铲脚应放落地面。

  15、机动车如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经有关部门现场观察分析后才可变动现场。

安全管理制度8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在的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应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牌、警示牌,还要在危险部位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9、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标准。

安全管理制度9

  1、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设备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

  4、幼儿园要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规范现场作业,实现标准化场所、标准化岗位、标准化作业的要求,达到公司各作业环节安全受控,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特制定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对现场监督管理的方法和违章违纪人员实行处罚的管理标准。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库站及到公司从事生产、运输、施工作业、其它服务单位的人员。

  第三章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安全环保现场监察方法

  第三条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实行持证上岗,由储运安全处、人事处等部门联合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发放安全环保现场监察证。

  第四条安全环保现场监察的方法,采用查资质、查程序、查记录、查现场作业中的“三违”行为、查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状态。

  第二节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处罚办法

  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反违章六项禁令”和“hse九项原则”对作业人员和管理者的规定动作,严格追究违章人员的属地管理和直线责任。

  1.严禁特种作业人员不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根据职责划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罚5分,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持无效操作证上岗操作,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3分,对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严禁不按规定着工作服,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4.严禁给未熄火机动车辆加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5.严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或木制容器内直接加注汽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6.严禁喷溅式装卸油品,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7.严禁在非装卸油区灌装油品,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8.严禁雷暴天气从事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9.严禁未达到稳油时间、有效释放静电进行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0.严禁用汽车油罐车自带泵抽排储油罐底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1.严禁汽车油罐车打开罐盖进行卸油作业,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2.严禁油罐膨胀阀不按规定启闭,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对违反人员单位负责人罚1分。

  13.严禁未释放人体静电进入泵房、发油台、栈桥、油罐等爆炸危险区域,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4.严禁在加油、装卸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5.严禁使用非防静电绳进行计量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6.严禁不戴防护手套取用有毒试剂,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17.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器和非防爆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8.严禁计量员把油品直接倒入油罐,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9.严禁不按规定悬挂警示牌、设置警戒线、隔断设施和监护措施从事电气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0.严禁带电检修,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1.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4分。

  22.严禁无证开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23.严禁驾驶员不系安全带驾车,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

  24.严禁不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安排施工作业,对违反规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3分。

  25.严禁未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施工作业,对未按规定进行双交底及未按规定要求参与识别的部门管理人员罚3分。

  26.严禁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3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7、严禁违反岗位操作程序操作,对违规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27.严禁动火、高处、有限空间、动土和临时用电等作业无许可作业票,对作业票管理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8.严禁涂改、代签、补签作业票,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9.严禁作业票超期使用或超出审批作业范围作业,对作业票主管部门负责人罚4分。

  30.严禁作业中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监护人罚2分。

  31.严禁饮酒进入岗位生产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32.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准运证运输,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3.严禁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未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和内部准驾证从事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4.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中驾驶员离开作业现场,对现场监护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5.严禁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导静电拖带未与地面可靠连接,对作业人员罚1分。

  36.严禁要求部门或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7.严禁要求无证员工上岗作业或替岗作业,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8.严禁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反违章六项禁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9.严禁强令他人违章驾驶车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用工的`,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1.因违章驾驶在一年内被交通管理部门记分达12分的,其后一年内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42.站(库)已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在巡检记录中未体现或体现未做防范措施,对巡检人员罚2分,对站(库)负责人罚1分。

  43.新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岗的,罚库(站)负责人4分。

  第六条对第三方违章的处罚

  1.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没有办理火票或火票存在严重欠缺而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到10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

  2.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而擅自施工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元/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

  3.没有办理进有限空间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陷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对进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罚款200到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次。

  4.进行高处作业没有办理高处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欠缺的,对高处作业人员罚款200到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高处作业者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或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物件等违反规定行为,罚款200到500元/次。

  5.施工作业过程中,未办理用电票或用电票存在严重欠缺的,罚款200到500元/次张;乱拉、乱接电或线路绝缘不好等违反规定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罚款500元/处。

  6.施工动土作业不按规定办理破土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欠,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对动土作业单位罚款500到2000元/次张。

  7.施工作业现场乱堆乱放,废旧料没有及时清理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到1000元。

  8.未经分公司安全及消防部门批准,挖占油库消防道路或堵塞道路的,罚款1000到5000元/次。

  9.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库站内违章搭建临时工棚的,罚款500到1000元/次。

  1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单位,罚相关单位20xx到100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本工种特种操作证作业,罚款500元/人。

  12.特种作业设备存在严重欠缺,未作相关安全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罚款500到5000元/台件。

  13.由于第三方人员违章而造成事故发生的,其单位和事故责任者除了负责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外,依据相关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事故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14.屡次违章者按本规定处罚加倍处罚,其他违章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七条罚分说明

  1.对累计记分6分的库站基层违章人员,将由片区进行违章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对累计记分10分的违章人员,由分公司安全科对违章人员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对年内累计记分12分的违章人员,建议人事劳资部门予以辞退。

  2.对累计记分10分的机关和片区管理人员,扣发当月业绩工资50%,年内累计积分超过20分的,降级使用。

  3.员工每罚1分扣罚业绩工资50元。在上级公司检查中被查处的问题,公司将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第八条处罚执行办法

  1.对违章者及事故单位的罚款由安全主管部门按本办法执行。

  2.公司内部人员违章违纪的由公司储运安全处根据规定开具罚款通知书,送交违章人员或单位,由财务处收缴;

  3.外来相关服务单位违章违纪的由公司储运安全处根据规定开具罚款通知书,发至相关被处罚单位及有关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责任单位从接到罚款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上交到公司财务处或由公司财务处负责从其上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4.公司财务处负责奖惩资金的帐务处理工作。

  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公司对罚款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财务处收缴建帐,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7.分公司处以罚款的款项,由分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条各分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解释。

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消除隐患;

  二、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酒店及客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如发现有形迹可疑或有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及时报告保安部或有关部门;

  四、不与客人的小孩耍逗,发现客人的`小孩玩水、玩火、玩电,要加以劝阻,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五、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内或值班宿舍留宿客人;

  六、拾获客人遗留钱物,一律上交部经理、保安部或总台,客人遗留的书报、杂志一律上交不得传阅;

  七、发生火警时,保持镇静,不可惊惶失措,寻求附近的同事援助,及时通知电话总机、消防中心,清楚地说出火警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及本人姓名、工号,并报告总经理及有关人员;

  八、在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试行将火扑灭,如火势控制时蔓延,必须协助引导客人从防火通道、楼梯撤离火警现场,切勿搭乘电梯;

  九、遇意外发现应视情况分别通知大堂经理或有关部门,酌情处理。通知电话总机转告有关人员,同时加设标志,保护现场,警告其余人员勿近危险区;

  十、在紧急情况下,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总经理或经理的指挥,全力保护酒店财产及客人生命安全。保证酒店业务正常进行;

  十一、保密: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酒店之资料。酒店的一切有关文件及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如有查询,可请查询者到总经理室或有关部门查询。

安全管理制度12

  (1)建筑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施工现场轮流安全值班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对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地点、生活设施合理安排,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做到现场材料、构件堆放整齐稳固,堆放不得超过限定高度。严禁靠近防护棚、建筑物墙壁堆放。对油漆及有害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做到现场文明整洁。

  (4)组织职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班组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照明用低压的确定,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6)对于脚手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安全网拉设、“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经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维

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五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九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十三条发生事故者,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处罚。

安全管理制度14

  1、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钝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4、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5、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6、新生入学后,均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

  7、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教育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8、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9、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10、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11、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2、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3、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14、当与他人发生矛盾,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15、不与社会上不法人员或其他闲散人员来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其他不熟悉的人离开学校,不准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16、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17、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安全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二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上级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企业管理人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企业负责人和生产部负责人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五、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厂区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六、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

  3、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筒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4、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5、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七、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安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4、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5、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6、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7、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8、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常

  9、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10、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八、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

  1公司每次召开的会议对于生产安全方面的内容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企管部和班组长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2、对安全生产内容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

  3、认真执行会议中的安全生产内容,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汇总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入档。

  九、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伤亡事故管理规定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十一、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

  2、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公司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检查制度

  1、检查组要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2、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3、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三)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五)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1、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2、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3、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4、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5、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6、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六)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2、仓库内部,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3、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4、严禁使用电热器。

  5、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6、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7、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8、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七)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6、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7、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8、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9、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十三、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二、低压带电作业

  1、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2、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三、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1、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2、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3、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十四、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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