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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3 07:53:03 制度 我要投稿

实验室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验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验室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实验室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规范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卫生行为,操作习惯,使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3、内容

  3.1 吸烟

  (1)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2)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

  (3)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3.2 食物、饮料及其它

  (1)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

  (2)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3.3 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3.4 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1)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3)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3.5 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1)应穿着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服装,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2)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3.6 鞋

  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可能是,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

  3.7 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区。头发不得垂肩,应与离心机等正在运转的器械保持一定距离

  3.8 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3.7)的规定。

  3.9 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菌种后,应立即洗手。

  3.10 用口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液移,应使用助吸器具。

  3.11 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避免扎到手部。

  3.12 工作环境

  (1)“清洁”区和“污染区”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公司选择并确定“清洁”和“污染区”工作区,在清洁区和污染区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

  被指定为“污染区”的区域,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在做完实验后应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污染区”区都应保持整洁。“污染区”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消毒一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消毒。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消毒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2)冰箱、培养箱、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时间由qc主管来决定),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

  (3)实验服、工作服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灭火器上。“清洁”的和“污染区”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4)垃圾处理:每天至少清理垃圾一次。

  (5)装饰: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

  (6)为便于清洁消毒,实验室内不应有织物装饰的用具或椅子。

  (7)个人物品: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茶杯、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8)实验室内应配备应急设备,如应急洗眼装置,酒精等消毒用品。

  (9)实验室应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

  (10)实验室内应安装防蚊蝇装置,应定期投放灭蟑螂的药物。

  (11)用后的废弃物品: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以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

  (12)出口通路: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3.13 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1)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2)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

  (3)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行消毒。

  (4)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5)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6)在不影响实验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使用玻璃器具。

  3.14 离心机

  (1)气溶胶: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2)操作: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3)为防止气溶胶飞溢,应在离心停止30分钟后打开离心物。

  (4)清洗:按照消毒隔离制度要求清洗离心机。

  (5)平衡: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实验室管理制度2

  一、化学实验室常规管理

  1、实验室仪器设备要专人负责,领取和管理,定期检查,每学期全面清查核对,始终做到帐、物、卡相符。

  2、实验人员对物品的计划,购置、管理、使用和回收,要建立严格责任制度,做到验收严肃认真,帐目公开透明。

  3、自行采购的仪嚣、材料和药品,要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统筹考虑性能要求和价格。

  4、仪器验收后应及时进行编号、入帐、入库。

  5、对于贵重、稀缺、易燃易爆、剧毒腐蚀、麻醉及放射性物品、要专人专柜,精确计量,严格审批,防止一切事故发生。

  6、仪器按件管理,仪器和药品分开存放,要定室定橱,每橱挂有仪器编号、名称、数量。

  7、对精密仪器和药品要做好防潮防霉工作。

  8、教师借出仪器须实验室同意,登记限期归还。

  9、仪器的报损,仪器按损坏应做好登记,做好报损。销帐工作。

  二、化学实验室教师实验守则

  1、每学期要有实验计划表,分组实验要提前一周做准备、演示实验提前三天做准备,以防造成实验室工作被动,节约学生的上课。

  2、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要事先做一遍,以便使教学效果更佳。

  3、分组实验准备好,学生在教师的协调下尽快做完,不至于影响药品的质量,减少浪费,以便实验室及时清理,准备下面实验。

  4、老师安排学生实验,希望严格要求学生按照实验室规章制度进行,让学生牢记各项规章制度,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配合实验员管理好实验室。

  5、学生做实验之前,老师应提醒学生检查桌面上的仪器、药品是否完好,如有缺少或损坏,要及时报告老师,及时增添,提醒学生药品限量。

  6、老师在每学期开始前将学生分组实验位置固定,并将学生分组名单贴在实验室墙上。

  7、教师做完演示实验后药品要及时送还实验室,以防药品外流造成事故,仪器要简单清洗防止锈蚀。

  8、向实验室借教学用具要登记,及时归还。

  9、学生分组实验要求学生药品限量,可以养成学生节约的良好习惯,有利于自身的健康。

  10、实验结束后督促学生整理桌面,将药品和仪器按指定位置放好,特别是酸碱及容易在桌上染上颜色的药品放在蓝色盒子内,保护台面使实验室整洁。

  三、化学实验室实验教师职责

  实验室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管好用好实验室,充分发挥实验室作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保证。实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

  1、充分用好现有的'仪器设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助教师制作教具。积极主动的创造条件,开设适合教学要求的新实验,并及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仪器,共同研究使用方法。

  2、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开展课外学科活动,帮助学生更好的提高学习水平,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安排好各年级实验活动的时间、内容、对象,做到有计划,有准备的进行。

  3、建立健全仪器、药品、设备的帐目。要有入帐、报废、出借、领用、赔偿等制度,每学期应进行实物清点,及时增添补全。教具、仪器应放在固定位置,保持整洁,定期检查维修,力争延长使用寿命。对有毒有害、易燃易暴物品要特别加强管理。做好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

4、经常钻研有关实验课的教材,熟悉实验和管理水平。

  四、化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剧毒、强氧化剂等危险品按规定存放在指定地点。

  2、危险品的使用、保管做到双人双保管。

  3、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取用时要严格控制用量,取用要有记录。

  4、危险品使用做到随用、随取、随时存放保管好。

  5、危险品使用完后,废液做到及时处理。

  6、危险品仓库的药品要经常通风,防止因高温发生意外。

  五、化学实验室物品摆放条例及注意事项、

  1、铁架台放在靠水池边,在铁架台的台板上放酒精灯,实验完毕后将铁圈拧紧,在上面放石棉网,在石棉网上放火柴。

  2、在铁架台旁依次摆放药品和仪器,将其排成一行,若太挤可将药品放一行,仪器放一行。

  3、药品摆放规则如下:

  (1)按固体到液体的顺序摆放

  (2)单质到化合物的次序摆放。

  (3)单质由非金属单质到金属单质,金属单质按金属顺序摆放。

  (4)化合物按盐酸盐、硫酸盐、硝酸盐、碳酸盐、其他。

  4、进入实验室按教室座位坐好,不要大声喧哗,保持实验室安静。

  5、检查仪器,如有损坏及时报告老师,更换仪器,打开排气孔。

  6、实验过程中小心操作,特别是容易在实验桌上留下污渍的药品,如不小心应及时清洗掉,如KMnO4、Fe3+。

  7、不要将带火心的火柴或木条直接放在桌上,应放在石棉网上。

  8、不要乱扔废纸、饮料罐、实验完成后,应将垃圾扔至纸篓,不能扔进抽屉或水池里。

  9、实验完成后整理桌面,清洗试管,擦干桌子,将凳子放在桌子下面,关闭排气孔。

实验室管理制度3

  1、人员管理制度

  1.1实验室人员应严格执行上述的规章制度。

  1.2实验室人员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试验操作规程及合同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认真完成实验室下达的试验检测任务。

  1.3实验室人员应做好试验检测前的准备工作,正确取样、分样和备料,核对仪器、设备量值和运转情况,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试验检测条件的`要求。

  1.4实验室人员应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试验检测原始记录,按标准要求正确处理检测数据。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工序要及时将检测报告送达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1.5实验室人员应对出具的试验记录、报告的正确性负责,试验状态标识清晰,做到数据准确、规范,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1.6实验室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做到事前有检查,事后有维护、清理、加油、加罩等,及时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1.7实验室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检验,离开岗位时检查水电源,防止事故发生,正确处理废液、废水及固体废弃物。

  1.8实验室人员应认真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标准、新技术、新的检测方法,提高试验检测水平。

  2、人员培训制度

  2.1凡新进入实验室中的工作人员,应首先在实验室经理或主管的指导下进行培训。

  2.2新进入实验室中的工作人员,应由专人带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在培训一段时间后应进行小结并由带教人员评定培训结果(小结及评定应存档),在完成培训,取得培训证书后,该人员方可独立进行检验分析工作,方可独立出具分析报告。

  2.3实验室每生成一份新的SOP后,应组织SOP中牵涉到的相关人员,在实验室主管的指导下进行培训,在进行培训后分析人员方可按新SOP执行,培训应有培训记录并归档保存。

  2.4实验室应每年对所有的分析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一次,并考核,培训及考核结果应归档保存。

实验室管理制度4

  1、学生进入实验室须带上实验报告册或教科书、笔、纸等文具,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的内容、目的要求、实验方法和步骤,

  2、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实验完成下课铃声未响时不能提前离开实验室。有事有病要事先向教师请假,一般情况下,无故缺做的实验不得补做。

  3、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的座位号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整座位。

  4、遵守课堂纪律,听从老师安排、指导,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

  5、严谨完成实验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6、实验前检查、清理好所需的仪器、用具,填写学生实验登记表。如有仪器缺损、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应在实验开始前立即向教师报告并在学生实验登记表上注明,不得自己任意拉用它桌仪器。

  7、爱护实验仪器,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若仪器发生故障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实验仪器。

  8、实验中节约实验材料、药品,节约用水、用电,实验后必须关闭水阀、电源。

  9、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突发事故,立即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10、实验完成后,学生应负责将仪器清洗、整理还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齐,经教师检查并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2、实验室中任何仪器用具等不得带出实验室。

  13、文明实验,严禁在实验室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14、每次实验后,应保持自己实验桌及地面整洁。

实验室管理制度5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防为主,杜绝事故隐患。

  2、实验室管理员是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本室的'安全规定、实验中的注意事项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保管室。

  3、实验室全体人员应您正确使用灭火机,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4、实验楼禁止使用一切电炉取暖、烧水做饭。

  5、实验楼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车和其他生活用品。

  6、每天上班应检查门、窗、锁有无异常,如有异常,保护现场,立即报告系办并通知保卫部门。离开实验室应关好门、窗,注明去向;下班应断开电源、锁好门窗;关闭水龙头。

  7、实验室如发生火灾、盗窃等责任事故,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实验室管理制度6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科研及学生实习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各类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美化环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障”的思想,切实重视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工作。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按章操作,每次实验前必须向学生宣传讲解有关安全及劳动保障和操作事项。认真落实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无阻。实验完毕后负责人员应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施,整理好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节假日前,实验室人员会同实验室主任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关窗、封门,并做好记录。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每个实验工作者必须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包括学生)。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被盗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行政和刑事处分。

  为保证实验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劳动保障,特制定规定如下:

  一、保证实验室、办公室及其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环境优美,公共场所由清洁工每天清扫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二、实验室各房间实行卫生包干制,卫生包干负责人应定期对所包干房间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全室定期进行统一大扫除。

  三、为保证实验室有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每天开出实验时由任课老师负责督促上实验课学生清扫整理。每批实验的学生必须有专门的.卫生安全协调员。(强调培养学生的安全与环境的意识)

  四、实验教学中心领导应经常监督检查实验工作人员和清洁工对所管办公室、实验室及相关范围进行清扫。

  五、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另中心设一名安全员协助搞好安全,消防工作。

  六、实验室不准吸烟、不准乱丢废物。仪器设备安置合理,摆放整齐。

  七、人人应做到安全、合理使用仪器设施,使用完毕应关断电源。如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八、实验教师应在上课前巡查本室情况,有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下班前应对本室的门、窗、水、电等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九、实验教师及实验工作者必须切实做好实验前的劳动保障工作,同时必须在每次的实验前,向学生宣传和讲解有关安全和劳动保障的事项。

  十、实验中心每月第一星期的周二下午组织进行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大检查,指出存在问题,登记检查情况,定期进行阶段讲评。检查情况列入学期考评指标。

  十一、以上各项由室主任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正。

实验室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优化学校环境,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实验活动的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平稳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实验室内务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安全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院系、直属单位、实验室、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所有在我校管理范围内的实验室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学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设立“××大学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院系主要责任人组成。其职责主要为:

  (一)领导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审议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二)审定实验室安全重要事项;

  (三)确认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撤销等项目及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问题组织评估并提出专业性意见。

  第五条我校××管理处是我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的归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拟订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三)组织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督促院系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四)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

  (五)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评比;

  (六)负责国家管控危险品的申购备案和使用监管;负责学校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资质更新和辐射工作场所的年度监测;负责全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置;协助院系开展工作场所环境影响评价、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特种设备年检等工作。

  第六条各院系、单位主管领导是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等;

  (二)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筹集资金,加大对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的投入。

  第七条各院系、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为:

  (一)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包括院系和实验室两级),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二)组织、协调、督促各下属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三)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

  (四)组织、落实对本单位科研和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评价、审核工作;

  (五)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工作进展等。

  第八条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为所在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所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实验室应设专职或兼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所在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安全管理员须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各实验室需建立完备的人员出入台账和危险品管理台账,填写实验室每周安全自查记录。对实验室临时来访人员,各实验室有义务对其进行安全告知。

  第十条学校应与各院系、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院系、单位应与各实验室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责任逐级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院系、单位的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对所在单位的安全负有检查、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判定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人员出入台账和危险品管理台账登记,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员工需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参加学校相关部门或实验室所属院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了解实验室安全应急程序,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演练活动;知晓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设施和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临时来访人员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

  第十四条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都有开展安全教育的.义务。各实验室应积极宣传、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和一般急救知识(如烧伤、创伤、中毒、触电等急救处理方法),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

  (一)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各单位需根据学科和实验室的特点,加强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通过相关部门或实验室所属院系组织的安全教育考核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二)建立科研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各单位要对存在安全危险因素的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尤其面对承担化学、生物、辐射等具有安全隐患的科研项目从严进行审核和监管,其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特殊实验室资质等条件。

  (三)建立实验室建设与改造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各单位在申报或批准同意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场所或设施时,应建立好审核把关的工作流程,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加强实验室使用者和设计者、建设者之间的交流沟通,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定及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项目建成后,须经安全验收、并完成相关的交接工作、明确管理维护单位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实验室内务管理

  (一)各院系单位应将实验室名称、责任人、有效联系电话、应急电话、实验室危险源等信息统一制牌,并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督查和联系,各实验室需在醒目位置张贴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二)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要处理好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

  (三)实验室必须妥善管理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四)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钥匙的配发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使用电子门禁的大楼和实验室,必须对各类人员设置相应的权限,对门禁卡丢失、人员调动或离校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办理报失或移交手续;各单位或各实验大楼必须保留一套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由单位办公室或大楼值班室保管,以备紧急之需。

  (五)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用膳,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等。

  (六)按照学科性质的不同需要,应给实验人员配备必需的劳保、防护用品,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七)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加强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实验、科研和生产场所及其活动环节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生产、销毁等过程。特别要加强气体钢瓶、剧毒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的管理。具体规定请遵照《××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实验动物安全、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规范生化类试剂和用品的采购、实验操作、废弃物处理等工作程序,加强生物类实验室安全的管理,责任到人;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备案工作,获取相应资质。

  第十九条辐射安全管理

  辐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安全。各涉辐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在获取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需加强辐射场所安全及警示设施的建设,加强射线装置和放射源的采购、保管、使用、备案等管理,规范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置。辐射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持证上岗,定期参加职业体检和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具体规定请遵照《××大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实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要加强实验室排污处理装置(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不得将实验废弃物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当中;实验废弃物要实行分类存放,做好无害化处理,按规范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放射性废弃物应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具体规定请遵照《××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一)各单位要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要有记录。对冰箱、高温加热、高压、高辐射、高速运动等有潜在危险的仪器设备尤其要加强管理;对精密仪器、大功率仪器设备、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保证接地安全,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服役时间较长的设备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报废,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单位要加强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和安全培训,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国家规定的某些特殊仪器设备需办理使用许可证,特殊岗位需持证上岗。

  (三)对于自制自研设备,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并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灾事故,应及时切断电源,冷静处理。

  (二)化学类实验室一般不得使用明火,如确因工作需要且无法用其它加热设备替代时,须加强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离人,危险范围内要清除可燃物品。

  (三)实验楼(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可燃物、易爆物。

  第二十三条水电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

  (二)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接线板严禁串联使用,严禁置于地面上使用。

  (三)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计算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电热器、饮水机一律不得开机过夜。实验电气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必须有人在场监管,确实需要长时间连续工作的实验,电气设备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监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无需配备加热设备的实验室,严禁使用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各种类型的电加热器具。

  (五)实验室要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要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一)本管理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我校实验室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

  (二)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整理、登记并妥善保管随机文件和资料,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组织做好设备的安装、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检验工作;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特种设备的管理与使用规范、安全。

  (三)实验室在从事涉及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实验时,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四)各实验室应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特种设备,并做好使用记录。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检修。

  (五)易燃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钢瓶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且配备泄漏监测装置的场所。各种气体钢瓶应竖直放置,并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六)气体钢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存有安全余压;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经常检查易燃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随时排除安全隐患。具体细则请遵照《××大学实验室气体钢瓶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院系、实验室须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制度,经常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落实、操作规程与工作档案的完善、危险物品管理台账、安全设施配备、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实验室技术安全隐患与整改等。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检查台账,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清责任并积极整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须及时向所在院系、保卫处、××管理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隐瞒不报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管理处将予以网上通报或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直至整改完成。

  第二十八条发生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时,实验室及所在院系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延报,对瞒报、延报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追责,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发生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后,所在院系应当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将事故调查报告及整改措施提交××大学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条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责任进行确认,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学校将依据相应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保证,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应悬挂公示。

  第二条各实验室应设有兼职的安全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安全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条对首次进行实验操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掌握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基本知识,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后,方可开始实验操作。

  第四条实验室应积极宣传、普及一般急救知识和技能,如:烧伤、创伤、中毒、触电等急救处理制度。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形成制度,积极表彰先进,严肃查处事故。

  第五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第六条实验室在承揽校外教学、科研、实验任务时,应明确安全责任。

  第七条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各实验室应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不堆放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严格做到四防、四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气;查仪器设备)。

  第八条实验室防火工作应以防为主,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知识及消防知识,严格杜绝火灾隐患。

  第九条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器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使用高压动力电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手套,或用安全杆操作;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第十条实验室在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及细菌疫苗等危险品时,要严格按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和保管,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作好详细记录。实验室剧毒物品管理工作的具体细则详见《××大学关于剧毒物品的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实验室在使用放射性物质时应避免放射性物质进入体内和污染身体;尽量减少人体接受外部辐射的计量;尽量减少放射性物质扩散造成的危害;对放射性废物要储存在专用污物筒中并定期按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实验室在涉及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实验时,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实验室在生物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实验室对于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要有充分认识,对废气、废物、废液的处理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环境。新建和改扩建实验室时须将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的处理方案列入工程施工计划。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装使用仪器设备的场所,做好水、电供应,并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落实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防辐射等技术措施。

  第十六条各单位必须制定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实验室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校验和标定。

  第十八条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组织修复,并做好维修记录。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拆卸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不具备维修专业知识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主要依靠生产厂家及专门维修公司,一般不准自行拆卸,确有必要时,须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批准。

  第十九条要注意大型仪器设备的停水停电保护,防止因电压波动或突然停电、停水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第二十条各单位要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与器材,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第二十一条仪器设备安全工作要责任到人,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是该仪器设备的安全负责人。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向领导与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解决。

  第二十二条个人领用或借用并由个人保管的仪器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等),领用人或借用人要妥善保管,避免损坏或丢失。

  第二十三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第二十四条医学部和各临床医院参照本制度的基本原则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实验室管理制度8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好“四防”(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工作。

  二、实验室要建立安全检查实施细则,设立安全检查员,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安全的隐患安全检查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同时上报学校。

  三、实验完毕,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实验室的环境和实验用器具,及时断水断电,清除不安全因素,注意关窗锁门。

  四、实验用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实验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以免发生意外。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制止。

  五、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有专人保管。特别是两用物资应放在安全的地点,建立保管、借用和交接制度。严防丢失、被盗和毁坏。

  六、易燃、易爆、剧毒、毒菌、放射性等危险品的领取、保管、使用,及污物处理,应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

  七、实验室与办公室和值班室必须分开使用,不得混用。实验室内严禁存放杂物及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八、实验室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掌握基本消防知识。一旦发生灾情,及时扑救、报警,上报学校。

  九、节、假日,实验室要做好安全检查后及时封门。

实验室管理制度9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两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化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类入盘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教师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清帐手续。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规定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设备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的预防性、保护性措施,是保障我校实验室教学顺利进行的基础。各实验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所使用仪器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并认真落实使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二、要加强对教师、实验人员以及学生的基本操作训练,使他们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特点,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或失误造成损坏事故,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严禁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私自操作精密仪器。

  三、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四、常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一)电子仪器设备

  1、非常用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除尘,定期通电,防止元器件受潮损坏。

  2、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了解清楚其技术状态,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内部使用充电电池保持其数据或程序的设备,要定期通电使

实验室管理制度10

  1、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定岗定员进行试验设备的操作和保养,严禁非操作人员进行仪器操作,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2)试验人员在试验完毕后需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清擦,对试验现场进行清扫,保持试验室内的环境卫生,并对仪器设备定期保养和维修。

  3)试验人员在试验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4)试验室应保持清洁,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清擦。

  5)指定专人负责对养护室进行温度、湿度控制工作,做好养护室内室温、湿记录。

  6)对于所做试块,成型脱模后,对模具应进行清擦并涂油养护。

  7)仪器设备的零部件、配件要妥善保管,常用工具要排列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原始记录等专柜保管。

  8)定期对试验室进行大扫除,保持整体的环境卫生。

  9)下班后与节假日必须切断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以保证试验室的安全。

  10)试验室应设置消防设施,并按规定检查完好性,不得私自挪动位置。

  11)被检测后的样品及破型后的试块等,要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定期清除。

  12)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试验室。

  13)本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者,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2、实验室工作制度

  1)贯彻国家计量法规,严格按试验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工作,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标准、规程、指令。

  2)定期进行试验仪器的校验,妥善保管标志,维护好各类检测仪器,确保其处于正常和备用状态。

  3)完成各项试验的自检和送检工作,以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

  4)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试验服务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委托试验任务,对工程的重要检测项目进行把关。

  5)对工程建设原材料进行抽检,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6)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试验工作。

  7)参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8)配合工程技术部、资料员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9)认真、及时记录管理试验台帐和各项试验记录,认真完成本部门文件的受控管理。

  3、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

  1)试验室每年度检查一次,并对检查情况向室负责人汇报。

  2)每年一季度,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质量、安全、设备检查,并向公司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

  3)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做好考核记录,同时将检查的情况通报全室,组织全室人员学习整改。

  4)全室每半年要对《质量管理手册》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5)质量负责人年终依据检查记录,对本室检测人员执行贯彻《质量管理手册》的情况作出总结并作为年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4、原材料实验检测程序

  1)与监理方共同到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封样,并填写相关签认手续。

  2)试样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进行登记、标识作检测用,另一份留样保存,确保样品标识的唯一性与准确性。

  3)检测组在样品及试验仪器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试验。

  4)在进行试验的同时记录原始数据,严禁对原始数据进行转抄,原始数据填写须规范、整洁、准确,如确须更改的必须按杠改法处理。

  5)复核记录,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出具报告,相关检测人员签字,并由主任或授权签字人审核和签发。

  6)将报告送达委托人、监理和业主,必要时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将自留报告整理归档,并建立相关检测台账。

  5、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试验室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投入使用前由国家标准计量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标)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2)属于国家未建立检定标准规范的检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按《试验仪器校验方法》进行定期校准。

  3)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实行标志管理,凡按周期检定、校验及按有关技术标准检查的仪器设备,根据检定、校验、检查结果,分别贴上合格、准用、停用标志。

  4)在检定周期内有效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经修理后应重新进行检定,对使用频繁和经常携带至现场检测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应进行期间核查。

  5)主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书写上墙,并建有“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保养记录表”,每次检测前后按表中内容填写记录。

  6)仪器使用完毕应及时擦洗打扫干净,定期保养,保证仪器设备运转正常。

  7)建立仪器档案,保存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检定、校验合格证书;记录仪器检定、校准和维修情况;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编制履历表,并由专人管理。

  8)对有辐射、毒源、专用电源等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挂上有关警示标记。

  6、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属技术资料管理范围的资料有:

  国家、地区、部门、本单位有关产品质量检测和工程试验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文件和规定;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试验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及技术参考书;计量检定规程、暂行校验方法;仪器设备说明书、计量合格证、档案;用户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样品入库、发放及处理登记簿,检测报告发放登记簿等;各类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产品检验委托书、设计文件及其它技术资料。

  2)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不允许复制。

  3)标准、规范、技术图书应登记造册,分别编制目录,供查找方便;及时掌握新标准、新规范变更情况,适时收集补充,不得采用作废标准。

  4)对试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及用户提供的检测产品的技术文件、图纸、试验样品等应保密。

  5)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类造册登记,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后,统一销毁。

  7、内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表,保持试验室内部及外围绿化的整洁、卫生,并指定专职人员定期检查。

  2)试验操作间内仪器布置合理整齐,试验辅助用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

  3)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工作时间严禁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试验室人员工作时间应穿工装,并佩戴胸卡,未着工装、佩戴胸卡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6)下班时检查电源、门窗、空调等设施是否关闭,确保安全。

  8、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1)对于贵重、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物品,应实行专室、专人保管,采购、入库、发放必须建立详细台账,办理领取签认手续。

  2)必须设置专用灭火器、防火砂箱,并有醒目标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试验人员要熟悉消防设施的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工作。

  3)试验产生的废弃化学试剂和过期化学试剂应用玻璃容器分类收集存放,并联系环保部门专业处理;生活垃圾按照分类入箱,对于固体废弃物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解决。

  4)试验操作间内应保持整洁,避免灰尘、杂物降低仪器设备精度,从而影响检测结果,整个工作区域内禁止吸烟、随意吐痰、大声喧哗。

  5)试验过程中需要使用电炉、烘箱等加热设备的,应充分了解加热对象性能,试验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以免发生火灾。

  6)电源不得私拉乱接、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主要仪器设备应做到一机一保护,用电完毕后立即切断电源,下班前切断总电源。

  7)现场检测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必要时穿警示服,进入水域工作时必须穿救生衣。

  9、试剂检测环境管理制度

  1)试验室用于检测的环境条件必须满足相应检测项目和相关的试验规程、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影响检测结果准确率和有效性。

  2)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量测器具(如温度计、温度仪等)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开展工作时,试验人员应对环境条件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频次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

  3)混凝土室温度控制在20±5℃,需要模拟施工条件下所用混凝土时,所用原材料的温度宜与施工现场一致。

  4)标准养护室温度控制在20±2℃,湿度≥50%;湿气养护箱20±1℃,湿度≥90%。养护室及养护箱的温、湿度在工作期间每天上、下午各记录一次。

  5)力学室一般控制在10~35℃之间;

  6)其他对温度没有具体要求的检测室,有条件时宜控制在10~35℃。

  10、计量管理制度

  1)计量仪器设备须有专人保管、维护保养,使用前检查状态,并严格操作过程,用毕取去工作物,解除负载,将所有开关拨归零位,并填写好使用记录。

  2)采购的计量设备仪器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和生产厂家获得计量认可编号的标识,不合格者由采购部门及时退货。

  3)采购回来的计量设备仪器须由计量员注册登记,确定专门保管人员。

  4)使用新仪器设备前,须学习使用说明书,然后按操作规程操作,精密仪器对操作人员要进行培训。

  5)周期检定应有计划,凡到检定周期时间而无故未送检的计量设备仪器均应停用,并贴红色停用标识,待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未到检定周期日期但在使用过程中对仪器设备计量数据有异议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再次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在检定周期的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和个人需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核,正常校核周期为不超过三个月。经校核对仪器设备使用参数有怀疑或失真时,需请当地计量检定机构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检定不合格的应立即停用。

  7)凡未到检定周期而损坏的计量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向计量员提出修理申请,修理完好并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价值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要建立一机一档。

  11、样品流转制度

  1)样品送达试验室时,应根据检测需求,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配件、样品的完整性和对应于检测要求的适应性,样品及其资料应及时传递到相关检测室。

  2)检测室在接收样品时查看样品状况是否与委托单相符,认真检查样品状态及记录资料;仔细核对样品的编号、唯一性标识,并严格遵守有关样品上的使用说明,避免样品非正常损坏。若样品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3)根据样品所处的试验状态,做好标识转移工作,保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保证必要的追溯性;样品的试验状态用“待检”、“已检”、“留置”标签加以标识。

  4)样品室应卫生清洁、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温湿度应符合样品贮存要求,对于易燃、有毒的危险样品应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5)对于水泥、外加剂、外掺料,应按标准规定留取复检样品,作为试验存在争议时仲裁使用,试毕样品留样期不得少于报告审诉期,留样期一般不超过40天,外加剂留置90天。

  12、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在试验检测活动对于原材料、半成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办法一般可以分为返工、退货、报废或降级使用,对于工序、构配件、工程部位出现不合格时应采取局部整修、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有效措施。

  2)对于原材料、半成品按正常批次抽检结果不合格时,出具不合格报告,并在一个工作日内通报监理、被抽样单位后按要求进行复检,随后出具复检报告,及时做好不合格品的台账登记工作。

  3)对于混凝土等永久性构件、工程部位,出现强度或其它项目指标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经综合评定仍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做报废处理,同时以报告形式上报各级单位及监理工程师。

  4)对于不合格品应有醒目标识,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遵照执行,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

  13、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1)事故应区分仪器设备损坏、爆炸、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意外伤害等造成的质量和安全事故。

  2)试验工作中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不良后果或引起重大损失者、操作前不认真检查致使设备不符合规定或带病工作造成试验结果失真或导致设备损坏者、以及不负责任、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者均属于事故。

  3)当试验中发生人身、设备或重大质量事故时,除为抢救人员、防止事故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

  4)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工作,拍照、绘图、记录现场情况,供事故分析和建立各项档案之用,并成立专门小组,分析、调查、记录事故过程。

  5)讨论分析、查找原因、做出结论、制定出预防措施、采取对策、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建立事故档案。

  6)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责任者,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地追究责任并给予适当的处理,藉以教育事故责任者本人和其他人员。

  14、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1)凡属下列情况者,为试验检测事故:

  (1)检测前试样搬运、保管不善而丢失、损坏和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或检测时搞错试验样品。

  (2)试验时未及时做原始记录,而得不到试验结果。

  (3)不按标准方法或非标准样品未先拟定合适的试验方案以至结果无法使用。

  (4)检测仪器未达到要求的精度或检测读数错误,而无法复测或报告已发出。

  (5)计算错误,而报告已发出。

  (6)报告字迹书写不清、结论错误、受检单位提出意见。

  2)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停止试验检测并报告试验主任,查明原因,备案处理。

  3)事故责任者应实事求是填写事故分析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旁证、事故的性质和原因。

  4)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临时组成事故分析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5)事故查明原因后,要制定出确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5、报告审核签发制度

  1)试验人员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数据应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试验室检测报告均按要求出具,使用统一编号,一律用微机打印。

  3)出具的检测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数据完整,不允许划改,结论要文字简练、公正确切,。

  4)报告应严格签字手续,试验、审核、批准人应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严禁代签。

  5)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检测项目外,一般项目应于接受委托48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

  6)资料员发放报告时应建立报告发放台帐,台账中应注明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

  16、外委检测管理制度

  1)对于技术难度大、试验检测频率低或试验室不具备检测资质的项目,应委托具有检测资质并且业绩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同一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委托至同一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条件允许时应选择2家以上的检测机构交替送检。

  2)对委外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发证机关、年检情况、有效期、业务范围)、信誉、检测能力、营业执照、服务质量等,进行全面考察,经监理单位考查合格后将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资料报业主单位备案。

  3)委外试验由监理人对取样、登记、送检进行监督,签认送检委托单,并跟进试验检测结果和报告;各项委托试验均采用公路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4)对资质不符、能力低下、弄虚作假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委托试验,并上报各级部门。

  5)对于所有的外委试验项目应留样以备复验,对委外试验结果有异议时,监理机构和项目部有权提出进一步试验要求,可以商定选定一家更高一级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仲裁试验,直至各方对外委试验结果没有争议,方可对留样进行处理。

  17、取样送检管理制度

  1)试验检测一般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取样应具有代表性,严格按试验标准规范要求随机抽取样品,避免造成检测结果与实际产品不符。

  2)取样工作必须由试验室派人按有关标准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扰,严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取样送检。

  3)抽取样品的数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有关规定一次性抽够,抽样的频率严格按试验规范要求进行。

  4)抽样完毕,应妥善保管,填写抽样单,与样品一起分送至各相应检测室进行检测,需要留样的样品应填写留样台账。

  5)对于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应按“外委检测管理制度”进行。

  6)监理平行试验用样品严禁本室人员或施工人员代取。

  18、现场检测管理制度

  1)为规范现场检测工作,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和设备安全,保证现场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检测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

  2)检测人员记录检测设备、检测环境及检测过程的相关数据,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记录仪器设备离开试验室和返回试验室的检查状况并填写领用返还台帐。

  3)检测项目负责人对现场工作流程组织管理,确认现场检测设备、环境条件满足要求并对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监控;对于采用非标准方法的现场检测工作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在确认检测条件已满足要求后,检测人员按照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要求开展检测工作,认真记录检测过程及检测数据。检测中检测人员应注意观察设备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检测,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确保正常后,方可继续试验。

  5)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检测场地,整理现场检测资料、出具有效报告

  19、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制度

  1)原始记录统一采用公司表格,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应清晰、字迹端正,由检测人员在检测时及时填写,不得凭追忆事后填写或抄正。

  2)检测记录的相关信息应齐全,原始记录中没有内容的空白项,应用“/”标记或原始记录的末端应标注“以下空白”。需对原始记录更改时,应由记录人员在记录错误的文字上划双道横线杠改,将正确文字写在上面并加盖更改人印章,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的,应说明更改的原因。

  3)检测人员应根据检测标准要求对原始记录作必要的数据处理,在处理时,发现异常数据不得轻易剔除,应报告试验室质量负责人,必要时上报试验室主任,进行研究后决定取舍。

  4)检测完成后原始数据的填写,由审核人员对原始记录中的计算、数字修约和判定作复核并签名。

  5)如对原始数据有疑问,应先分析问题产生的各种原因,必要时重新取样复测,质量负责人进行监督。

  6)试验过程中如遇停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一般应重新试验,如确实不影响检测的,应在原始记录中注明。

  20、人员培训制度

  1)为提升试验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满足现场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本部门培训包括岗位技能培训,新规范、新标准、新工艺的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的宣贯及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

  3)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流程,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4)资料员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培训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等,培训结束后建立培训档案。

  5)培训时间一般安排在每月中旬,试验人员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应自行学习培训资料,并统一参加培训考核。

  20、员工行为准则

  1)认真学习、理解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行政管理规定。

  2)自觉遵守公司中心试验室的管理体系文件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3)理解、贯彻和执行公司中心试验室的质量方针,努力实现质量目标。

  4)恪守岗位职责,知我所(应)知、会我所(应)会、做我所(应)做,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5)发扬团队精神,搞好团结协作,刻苦钻研技术,提高检测水平和质量。

  6)对工作认真、严谨、细致,对待同事谦虚、谨慎、热情。

  7)注意安全和环境保护。

  8)不从事有损中心试验室名誉和利益或公正性的活动,不受任何来自行政、经济等有损判断独立性、真实性的压力影响;不参与检测产品有关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监理等活动。

  9)不向任何部门及相关人员提出非分要求,不吃请、不收礼。

实验室管理制度11

  本实验室为切实履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本校实验室排污管理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相关教学人员和学生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实验室排污管理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将实验室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完善管理体制。实行校长及教务处负责管理制度。

  实验室应定期登记和汇总本实验室各类试剂采购的种类和数量,存档、备查并报学校和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验室教学活动中产生和排放的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应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登记、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把废气、废液、废渣和废弃化学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

  实验室中易燃易暴及腐蚀性的物品的暂存、交换、运送和处置,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接触危险物品的实验室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废弃。禁止将废弃药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器皿等转移给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禁止丢弃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废液等。

  实验室应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试剂,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试剂;采用试剂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实验方法和设备;应尽可能减少危险化学物品和生物物品的使用;必须使用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排放量,并分类收集和处理,以降低其危险性。

  对实验室排放的污染物应建立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体系及报告机制,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设备,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实验室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实验室所有设备属国有资产,按校资产处理办法执行。

  第二条 新购仪器设备必须经过验收,严把质量关。仪器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安装、调试、验收,经检验人员签署验收报告的仪器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条 对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要有固定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清洗、维护、维修和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正常使用。一般仪器每月保养一次,大型和精密仪器每半年保养一次。每个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非使用保管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培养,按仪器设备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经专人保管和使用的大、中型精密仪器,未经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条 对重大、精密仪器设备,要配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功能开发和操作、维修、维护指导,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第五条 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第六条 建立仪器设备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及型号、序列号、实验室收到日期与启用日期、保管人员、仪器操作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损坏和故障记录、维修及校验报告等。由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由中心指定专人管理档案。每台设备建立专门档案。

  第七条 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主动向保管员通报,经专家组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设备处理。

  第八条 对丢失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

  第九条 实验室定期(3个月——半年)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及保养进行检查。对于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维护保养,在仪器设备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职守而使仪器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损坏、丢失、提前报废者,按其情节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说明 本制度是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的通知'(教技司[20xx]52号)精神,在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安全管理的现状的基础上,对环境与疾病相关基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要求全体教职员工、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以切实保证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实验室管理制度13

  一、实验室派专人负责,未经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开展活动,实验室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二、上实验课的同学必须按规定时间入内,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打闹喧哗。

  四、每次实验,须认真填写实验申请报告单,实验完毕,须将实验器材清洗、整理后放回原处。

  五、每次实验课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六、实验课完毕,执教老师要负责组织学生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实验室内的各种器材(除正常报废外),如有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七、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导教师要经常注意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要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八、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九、教学仪器保管室由实验老师(实验员)负责管理,任何人未经实验老师或实验员许可,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更不准利用任何借口堆放其他物品。

  十、仪器要分类编号、入账,账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及时登记造册,账物要相符。

  十一、仪器入库要认真验收。入库后要按不同学科和类别分类,分柜科存放,贴好标签,做到陈列整齐、美观、取用方便,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压、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十二、贵重仪器、化学试剂、药品要单独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严格管理。

  十三、仪器保管室要有实验老师(实验员)岗位职责,有总帐清册,有实验通知单,有实验教学情况记载册,有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损坏、赔偿记载册、报废记载册,有危险药品领用登记册、实验室有实验守则。

  十四、所有的仪器领用、归还都要履行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仪器的使用保管情况,仪器的丢失和非正常损耗,要填写损坏、丢失、赔偿登记册,并查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为有效。

  十五、实验室人员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按账点物,逐件移交。账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移交完毕,须制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

  十六、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用过的玻璃器皿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对仪器、设备要经常清点,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十七、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十八、实验完毕,要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

  十九、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二十、每学期末,实验教师应对所有仪器、设备、药品、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编制添置计划,并将管理工作清理情况,添置计划向学校领导书面报告。

  二十一、借还制度

  1、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表,并交实验室。

  2、任课教师实验前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器材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交实验教师,以便准备实验。

  3、实验教师接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应先实验一次,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向任课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任课教师再做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4、非本学科教师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

  5、外单位借用仪器须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仪器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6、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写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7、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失,按规定处理。

  8、所有仪器的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流通。

  二十二、报废制度

  1、教学仪器出现安全指标下降,有安全隐患,危及师生安全的;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有效年限的教学仪器可以申请报废。

  2、对实验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法修好的仪器或修复费用超过原价50%的仪器,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定,确无使用价值,可以申请报废。

  3、对实验用的一般药品、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实验中正常消耗,应由管理人员报告,由有关领导审批予以注销。凡有修复价值的物品应及时修复使用,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4、每年年终应对教学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教学仪器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价值低的教学仪器由学校校长审批,报废价值达到上级规定价值的物品或特定仪器应报上一级仪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备案。

  5、已报损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清理出仪器室,及时补充已报损的仪器设备,及时调整帐面数字。

  二十三、损坏赔偿制度

  1、任课教师损坏仪器后,应填写《仪器赔偿登记薄》,查清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领导处理。

  2、未按《领用借还制度》规定办理手续借出的仪器如有损坏,加倍赔偿,使用人与借出人按1:1比例负担。

  3、教师凡因责任事故,疏忽职守,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的,全价赔偿,因质量问题、产品老化等原因在正常使用时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学生实验若有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若因丢失或故意损坏物品的,除进行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赔偿。

  5、外单位借仪器、本单位教师非教学借用仪器损坏后,若不能按时修复归还,按原价赔偿,赔偿金必须用于损坏仪器的维修、补充、更新。

实验室管理制度14

  一、化学农药等有毒品:

  实验室主任根据实验需要提出领取计划,由有关领导签字后实验员购进,交专管人员上帐,放保险柜中保存。

  使用这些由使用人到专管人员处按计划量领取、登记,当天用剩的药当天送回专管人员处保管。

  科研使用有毒品由科研人员自己领取,领回后交专管人员保管,使用时按第二条办理。

  剧毒品外单位借用时,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办理借用手续,登记药品名称,借用数量、时间,借用人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

  实验室主任根据各实验课药品需要计划提出领取计划,由有关领导签字后购进,由有关人员登记、分类保存,易燃品要远离火源,易爆品要防止碰撞。

  科研用上述药品由自己领取,领回后交实验室有关人员保管。

  三、一般化学药品。

  实验室主任根据各实验课提出的药品计划提出领取计划,领导签字后由实验员购进,登记入库;科研用一般化学药品由科研人员自行领取保管。

  四、菌种

  实验室主任根据需要提出领取计划,领导签字后由有关人员领取,领回后交实验员登记保管。

  使用菌种要登记,用后要做灭菌处理,菌种不可带出实验室。

  菌种一般不外借,如需外借按剧毒品第4条办法处理。

  各种化学药品都要节约使用,能用定性试剂就不用定量试剂,能用低纯度化学试剂就不用高纯度的.。

  科研用化学试剂在科研结束时所剩化学试剂归实验室所有。科研用少量化学试剂,如几克、十几毫升可在实验室内串用。

  任何人不得将化学试剂占为己有或送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实验室管理制度15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保障学校财产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要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校长、学院主管院长、实验室主任逐级负责制。以学院为单位,院长为第一负责人,主管院长为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为岗位负责人,实验室设立安全员并承担日常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安全负责人名单和安全管理制度应在实验室内张贴。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逐级检查制度。实验室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并具备及时处理问题的能力。各实验室在坚持日常检查的'同时,应特别作好节假日和学期末的安全自检工作,学院要成立专门小组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查验安全记录。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安全进行抽查。检查工作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三、实验室负责人和安全员要随时检查室内安全状况,保证电路、水、气管道无打火或跑冒滴漏,设施无坏损现象。要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楼道通畅,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严禁拆改实验室内外建筑结构,严禁占用、封堵安全通道。如有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

  四、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对安全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需经批准并健全审检审验制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运行时不得脱岗。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实验设备,因不听从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设备损坏的要赔偿损失。

  五、要加强对学生实验的管理,建立健全学生进入和离开实验室的各项安全规则。学生在做实验前,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安全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对高压、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实验应特别制定安全措施,同时应加强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指导。学生在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等设施,如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重大事故将依法处理。

  六、实验室必须配有防火、防爆、防腐、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施。高压容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剧毒物品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人管理、双把锁、双本帐),严格领用手续。如因人为因素造成事故的(未关截门、未拉闸、未锁门、未熄明火等),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实行降级或扣除相应的岗位津贴。重大事故将依法处理。

  七、保卫处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并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立即停止实验意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八、教务处主管科室每学期不定期抽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管理出色的予以表扬,存在问题的令其整改,问题严重的报主管校长批准,在全校通报批评。实验室出现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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