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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27 09:05:11 晓丽 制度 我要投稿

工资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资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工资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二章原则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员工工资制度

  第一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津贴+提成+年终奖励

  1、基础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差旅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3、提成

  (1)根据员工完成公司销售指标制定的提成办法确定。

  (2)提成由财务部核算后于每月10日统一发放。

  4、年终奖励:

  根据员工一年的工作任务、销售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由公司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第二条关于年终奖金。

  1、终奖金的核定程序。

  (1)财务部提供员工完成一年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2、年终奖金的发放,由财务部门年底利润核算,经公司的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通过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第三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3、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4、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四章试用期员工工资制

  第一条工资模式—采用基础工资制。

  第二条公司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三条试用期员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5日,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二条本薪金制度为任务底薪制,具体操作详情见《业务提成及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实行,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工资管理制度 2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各岗位员工薪资标准及计算发放办法,进一步增强激励和考核功能,明确劳资双方劳动与薪酬关系,根据原工资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结合现阶段管理需要,特修订并颁布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区域分部、各属下分公司全体在职与在册员工。

  第三条修订依据

  1、董事会关于实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岗位责任制及妥善调整薪酬制度政策的意见及公司新的发展规划。

  2、保障各阶段经营目标的达成与绩效管理的实施,体现责权利效有机结合的经营管理原则。

  3、公司职能部门的设置、分公司分级管理和不同区域薪酬水平。

  第四条指导原则

  1、以绩效考核作为定薪、调薪主要依据的原则。

  2、以贡献度、价值创造为薪酬激励之核心的原则。

  3、易岗易薪、异地异薪的原则。

  4、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

  5、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原则。

  6、效益优先、风险与利益对等共享的.原则。

  7、个人收入由本人创造及实施有效正负激励的原则。

  第五条指导思想

  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体、兼容“项目激励工资制”、“营销激励工资制”、“计件与包干工资制”等多种个性化工资计算办法的薪酬分配体制,形成多元化、灵活性强、务实有效的薪酬综合管理体系。

  第六条职责

  1)薪酬制度与激励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执行;

  2)薪资、奖励计算的审核;

  工资管理制度 3

  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所属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登记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工资管理中的欺瞒现象发生;

  二、在施工作业区内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

  三、想方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四、公司每月组织计划、工程、财务等部门,直接对项目部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当场监督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随后对务工的民工进行现场调查,对拖欠情况进行监督解决;

  五、在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时,应明确对该公司与农民工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的监督;

  六、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七、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八、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九、项目部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代发。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户,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资。

  十、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十一、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十二、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号码。

  十三、项目部与农民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十四、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项目部按承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分别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工期超过1年的,可按年度工程预算的3%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项用于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垫付。工资保障金包含在工程总造价内,从应付工程款中列支。

  十五、实行农民工工资监督员制度。公司指派或者农民工民主推选1一2名工资监督员,工资监督员负责向公司反馈工资发放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十六、任何部门或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公司举报:

  (一)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二)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三)工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时,项目部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

  (四)项目部未按期按标准预付农民工工资的;

  (五)项目部未按期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

  (六)其它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形的。

  十七、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未按期完成清欠或者发生新的拖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十八、本条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工资管理制度 4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严格查处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进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全覆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庆安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等,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各施工企业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农民工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应支付的工资等。

  第四条:在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直接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和分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存在违法分包、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存在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因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照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管理范畴。项目部劳务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在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施工企业,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费比例。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积极处理各种农民工工资纠纷,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3、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工资支付与发放情况等相关制度,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管理水平;

  4、规范分包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发包分包工程,必须按规定与招用的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向农民工本人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延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及时向人社部门、工会组织报告;

  5、及时掌握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督促项目部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每月定时按工程项目收集《农民工人员花名册》;

  6、统计汇总年、季、月农民工考勤及工资支付情况,每月监督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将发放情况现场张贴公示,同时收集存档工资发放表;

  7、总承包企业必须委派劳务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项目部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各种管理工作;

  (2)审核并汇总每月各班组提交的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3)每月将农民工工资支付金额在项目工地明显位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现场指导、监督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工资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上;

  (4)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及时牵头解决,并向总承包企业汇报;

  (5)工程竣工后,负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工资发放表》等资料的存档工作,存档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

  8、分包、劳务企业必须委派劳务员(可兼职)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1)负责填制《建设工程项目工资发放表》等工作;

  (2)每月定时向总承包公司上报《建设工程项目工资发放表》,并汇报具体发放情况。

  第九条:对企业欠薪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严重失信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体系,由多部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的方面予以限制。

  第十条:施工现场要利用公示牌公示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及举报电话。并具备能够告知农民工工资发放程序的场域或场所。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工资管理制度 5

  第一条总则

  为真正体现“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不断改善和提高员工在工资分配上的公正和公平感,使员工在劳动与工资之间达到动态平衡,达到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则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括实习和试用员工,不包括临时用工。

  第三条工资组成

  公司员工的薪资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对其他员工实行月薪制。

  员工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两大模块组成。

  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种津贴+加班工资

  考核工资=月度考核工资+季度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

  实行计件制员工按计件办法实行。

  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平时的月发工资与核定的年薪工资的差额部分,到年底一次性补发。但绩效考核的被扣部分不予补发。

  第四条考核原则

  绩效考核基本原则是按照目标利润、目标成本和费用控制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将根据部门及员工不同的职务、职责(技能)和岗位职责等因素,分为若干种考核办法并设立多个考核级别或系数。

  绩效考核由财务计划部根据年初公司确定的各项指标,按财务统计数据进行分部门考核。按月度预发、按季度小结、年度全部兑现。

  公司筹建期按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筹建及试生产期间的月季年考核比例根据岗位与职务不同分为:部门负责人按5:3:2比例考核;部、系长按7:2:1比例考核;一般员工均按8;1:1比例考核。

  20xx年的绩效考核办法及工资发放比例另定。

  第五条基本工资标准

  月薪工资总额在3000元以下的按50%确定为基本工资。

  月薪工资总额在4000―8000元之间的按45%确定为基本工资,低于4000元的按3500元计算。

  月薪工资总额在8000元以上的按40%确定为基本工资,低于5000元的按4500元计算。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公司在筹建期和试生产阶段实行每日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8―9小时。对超出规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根据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法定假日3倍;周日2倍;平时加班加点1.5倍。

  加班计算方法为:

  日加班工资=本人的基本工资/50元每天×加班天数×相应的倍数

  (零星加班累计8小时为1天)

  科级(包括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加班不发加班费,可以安排调休轮休。

  计件制人员均按工序定额单价实行计件工资,不再考虑基础工资和加班工资。

  第七条事假及病假工资

  事假工资扣发:

  本人月工资总额/50每天×事假天数=应扣工资

  病假工资扣发:

  先前有调休的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以使用调休日充抵病假天数。(当月有加班的可以充抵,但不得用以后的调休充抵)

  一年工龄以下员工: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一年工龄以上员工:按本人基本工资计发;

  第八条工资税收问题

  公司确定的工资标准除特殊情况下均为税前工资。员工工资栏的税前年薪即为核定的工资报酬。

  员工应按国家标准交纳工资所得税。

  工资所得税由公司财务部门代为交纳。

  第九条员工离职工资计算

  由于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员工离职时的工资计算按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

  1、被公司劝辞员工:

  因工作不称职或其他原因被公司劝其辞退的员工,离职时可以按最后一季度考评得分结清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工资部分。

  2、自己请辞员工:

  公司对自己请求辞职且经批准的员工,按离职日期发放月工资、补发季度考核部分满月的部分(未满月的部分不予补发),年度考核部分不予兑现。

  3、擅自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

  公司对擅自离职或被辞退(开除)的员工不再发放任何工资。

  离职员工的工资结算单由人事部门出具,交给财务部的工资结算员造册发放。

  第十条工资发放规定

  1、人事部门的劳资管理员根据《工资管理制度》中界定的内容和方法核算好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信息存档,并按时报送给财务部确保员工工资的准确计算与及时发放。人事部门的'劳资管理员按员工出勤记录(包括加班)及绩效考评得分为计算依据,于次月2日前(季度月份于5日前)将相关工资计算资料以书面形式交财务部工资结算员。

  2、正式生产后的绩效考核工资的结算工作由财务部门按考核办法计算完成,季度与年终考核由相应部门配合、财务计划部完成,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造册发放。

  3、每月10日为上月工资发放日(遇公休日则提前或推迟1天)。公司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需延期发放工资的,将于发放日前通知公告。遇重大节日可以提前发放。

  第十一条工资保密原则

  工资管理的原则是:

  1、员工之间不允许互相打听工资情况。

  2、与工资管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打听、传阅、查看相关工资管理文件资料。

  3、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工资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随便放在工作台面上。

  4、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允许其他无关人员查看、翻阅包括电脑中的工资文档。要设定好工资操作相关密码和锁放好工资管理、发放等相关的文件资料。

  5、如有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查看相关工资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和工资单等,应遵循审核、批准程序,即必须经过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6、对故意泄漏工资机密的相关人员,公司将按《员工奖惩条例》给予处理。

  第十二条附则

  本制度从20xx年元月1日起试行。公司以前所发的相关规定若与本制度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的解释权以人事部门的意见为准。

  工资管理制度 6

  当前,医院绩效工资管理中的不足问题尤为凸显,例如管理人员对绩效工资并不重视、绩效考核制度不够完善、绩效工资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佳等,严重影响到医院工作的正常开展。所以,医院必须进行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改革,总结工作中的实际不足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绩效考核完善措施。

  一、医院绩效工资管理问题分析

  (一)管理层对绩效工资问题不重视

  就医院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多数管理层都将工作的主要内容侧重在保障医院经营活动健康运行之中,但是对于影响工作者经济收入的绩效工资问题并未加以重视。就我国医疗行业发展情况来看,多数的医院均为公立性质,在公立医院中绩效考核工作并没有实质性价值,所以导致绩效工资管理流于形式的情况。在医院中的工作组成情况分析,人力资源部门在医院工作开展中具有明显的从属性特点,单就这一问题就直接影响到了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开展和价值实现。另外,在医院管理工作中对于绩效指标缺乏明确的规定,也就是并未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和总体薪资进行挂钩,所以降低了医务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的积极性,也导致部分医务工作人员的滥竽充数情况,不但造成了其他工作人员的不满,还影响了医院工作的执行效果。

  (二)绩效考核、工资制度不完善

  就医院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部分医院中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度均存在明显的不完善问题。具体问题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缺乏完善的绩效工资考核体系。医院工作中财务管理人员或者管理层人员其更为重视的是医院的总体收入问题,而绩效工资的管理存在着明显的混乱特点,不但涉及到基础工资,还涉及到奖金提成等,所以无法有效的进行科学性管理。其次,医院并未认识到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因为对于绩效管理工作认识的不足,所以导致工作开展中主观因素影响明显的问题,例如考核中考虑到上下级观念、关系的亲疏远近等,所以导致绩效评价的结果缺乏科学性。最后,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绩效考核中没有对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职位情况进行明显划分,所以导致绩效考核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价值存在差异,最终导致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不科学或者流于表面的情况。

  (三)绩效工资管理人员素质明显不足

  在医院工作中,部分从事绩效管理的人员均不是专业对口人才,所以这些非专业人员在执行工作的过程中,经常出现不科学、不专业的问题。另外,医院中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相关人员并未重视自己所担任的工作职责以及对于医院工作的影响,所以由于责任意识的缺乏,导致了绩效管理问题突出的不良局面。

  (四)缺乏监督反馈机制

  缺乏监督反馈机制,是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工作中最为明显的问题。具体表现问题:首先,医院工作中并未对绩效考核工作内容进行明确划分,另外也缺乏了具体的流程,所以导致管理人员在执行的过程中无法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效沟通,最终工资分配与实际不相符。其次,缺乏绩效工资考核指标。医院绩效工资的管理中并未公开具体的考核方法以及标准,所以存在明显的不公平问题,也会影响到医护工作人员工作的执行意识和积极性。最后,缺乏完善的反馈机制。由于绩效考核中并未有完善的反馈机制,所以考核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未及时进行纠正,影响到考核工作开展的价值。

  二、完善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对策

  (一)强化管理层重视

  医院管理层更为重视的是医院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的实现情况。但是,为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必须进行绩效工资的有效管理,这就要求管理层对此问题加以重视。医院管理层需要加大对绩效工资管理的力度,将绩效工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让每一个医务工作人员都感受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和责任感意识,更好的保证工作的开展。

  (二)绩效考核实现公平合理

  绩效考核中涉及到的内容较多,其中包括医务工作人员的行为、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素养等。在考核过程中,必须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排除个人主观见解,综合医务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执行情况完成绩效考核工作。另外,为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医院要把自身的总体战略目标划分为个人绩效目标。

  (三)增强考评人员的`专业水平

  增强考评人员的专业水平,可以采取三个方法执行。首先,强化考核执行人员专业能力的培养,根据医院条件也可以外聘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审核。其次,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案,保证绩效考核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最后,医院引进专业素养的管理人才,从整体上最大限度的提升绩效工资的管理效率。

  (四)建立绩效反馈机制

  建立绩效反馈机制,需要从三个方面开展。首先,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对于绩效考核工作中发生的不公平问题进行整顿和治理,在保证考核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警示他人。其次,完善分配制度。将绩效考核中的分配方案告知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顺利完成工作中的考核。最后,选择符合医院工作的绩效工资考核指标。保证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计算绩效工资,另外建立交流反馈的平台,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及时进行平台反馈。

  三、结束语

  绩效工资管理工作是医院工作开展中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是由于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具有明显的复杂性特点,所以必须完善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基于本文研究内容来看,当前医院的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存在明显的不足,在剖析问题的基础上,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医院绩效反馈机制、强化考核人员专业水平、强化管理层重视,为医院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工资管理制度 7

  1、目的

  1.1为形成稳定的工作团队,维护公司各级员工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快速、有序的发展,规范工资管理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的员工。

  1.3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不含非月度性支付的奖金、因特殊事项或情况支付的津贴和补贴等。

  2、工资结构

  2.1工资由标准工资、变动工资两大类组成。

  2.2标准工资为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正常劳动后可获得的货币性收入,具体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全勤工资。

  2.3变动工资为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经考核后获得的货币性收入,具体科目包括:绩效工资。

  3、工资序列

  3.1公司根据不同职位要求,确定生产、行政、技术、销售四类工资序列。

  3.2生产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生产管理、仓库管理、制造生产等生产运营或事务的员工。

  3.3行政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等公司常规运营管理或事务的员工。

  3.4技术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产品研发、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等专业技术的员工。

  3.5销售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市场营销、销售推广的员工。

  4、工资计算

  4.1工资计算工式:

  应发工资=标准工资+变动工资

  标准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全勤工资

  变动工资=绩效工资+特殊贡献奖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其他项目

  扣除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补充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项目是指工资发放中有多付、错付、漏付的费用,以及有关法定需要支付的金额较小的费用,如中夜班津贴、独生子女费等,在下月工资“其他”项中多退少补或支付。

  4.2加班工资计算:

  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加班工资=标准工资÷21.75÷8×加班时间(小时)×300%

  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资=标准工资÷21.75÷8×加班时间(小时)×200%

  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

  加班工资=标准工资÷21.75÷8×加班时间(小时)×150%

  4.3病假工资计算:

  病假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21.75×病假时间(天)

  病假时间满一个月且病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将补足到最低工资标准。

  4.4事假工资计算:

  因个人事宜请假,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公司将不支付请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和技能工资,并不支付全勤工资。

  绩效工资和特殊贡献奖仍按照绩效考核和特殊贡献情况予以支付。

  4.5员工离职工资计算:

  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基本工资和技能工资。其中劳动合同期满的,公司将折算支付其相应的全勤工资。绩效考核周期满的,公司将支付其相应的绩效工资。

  4.6员工值班工资计算

  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从事临时性值班工作的,按照日工资80元计算值班报酬。

  5、工资支付

  5.1工资支付时间:每个自然月的5日,如遇到法定休假节日,则提前到法定休假节日前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的,可商公司工会同意或者以通知的形式,顺延到法定休假节日后一工作日支付。

  5.2工资支付方式:工资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进入个人工资账户。如遇特殊情况的,可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员工。员工本人因故不能领取的,可以书面委托的形式委托他人领取。

  5.3工资签收:工资支付给员工后3日内,员工应办理签收确认手续。公司将向员工提供工资的明细情况,包括员工姓名(工号)、金额、项目、时间等。

  工资签收记录将由公司保存2年。

  5.4离职工资支付:员工离职并交接完相应的工作后,于离职的最后一日持“交接单”到财务部门领取现金。

  5.5工资预支:个别员工个人或家庭遇突发情况,需要预支现金的,在有2名员工担保的情况下,可预先支付一定的工资,在公司工作每满1年,可预借1个月的工资,具体金额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

  5.6工资支付疑义处理;对工资支付金额及其他相关问题存在疑义的,可于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人力资源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6、工资调整

  6.1公司工资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与政府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时间同步。

  6.2公司工资调整的幅度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商议,并商工会后执行。

  6.3工资总额主要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人力资源计划,并参考CPI指数变动幅度进行。

  6.4员工个人的工资调整情况主要根据个人绩效考核、劳动力市场薪酬调查信息和个人能力提升情况调整。

  6.5因职位升降的,按照调整后的职位确定工资。

  6.6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收入调整没有约定的,适用本法调整工资。

  7、试用期工资管理

  7.1本章规定仅适用于试用期的`员工。

  7.2试用期员工的首月工资按照本职位固定工资最低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经首月考核后,由本部门负责人提出工资建议,经人力资源部和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总经理批准确定其后续试用期工资。

  7.3对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试用期工资可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直接确定。

  7.4试用期工资直接由财务部门以现金形式发放。

  8、年终奖金

  8.1年终奖金每年发放一次。公司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对企业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8.2年终奖金兑现前提:公司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既定要求,凡没有达到既定工作要求的部门一律不予发放。

  8.3年终奖金支付标准:个人本年度平均月工资额×加发月数

  8.4年终奖金的发放,一般在春节前5个工作日汇到员工工资账户。

  8.5年终奖金发放时,已离职者和实际工作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不具备领取资格。

  9、其它事项

  9.1工资水平为公司重要商业信息,员工负有保密义务。任何泄露本人工资信息者,一经发现,予以一次书面警告,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负面项目。

  9.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建立要点:对工作、职责和任职者能力和技能分析与鉴定;确立组织内部灵活的工作配置文化与制度;确立团队激励为主的薪酬计划;确定考核行为及其结果的指标;建立员工支持计划。

  工资管理制度 8

  (一)必须遵守维修部制定的.考勤制度,在考勤表签到,日常抽检工作时间情况,无故早退者及时累计。

  (二)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并有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后记录生效。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其他假也要有相应手续)。

  (三)迟到累计三次扣除一日工资,迟到一小时左右者按半天旷工处理,早退一次者按半天旷工处理。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

  (四)月累计4天以上缺勤者扣除出勤奖,事假4天以上者(不含4天)月奖金全部扣除。

  (五)无故旷工者,除当日工资扣除外,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六)工伤、产假、病假、婚丧假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但月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七)忙季双休日需要工作,必须服从大局,确实有事每月只可休一天,这一天没有工资,不扣其他奖金。但双休日不与累计,上班发工资。

  (八)设工程质量奖,考评工人在当月工作中工作质量完成情况,技术差、工作质量低下的将扣除质量奖。

  (九)设安全奖,考评工人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卫生、互相伤害等情况,当月发生事故、伤亡等情况时要扣发安全奖(造成严重事故的以后数月的安全奖也应相应扣除)。

  (十)设其他奖,考评工人当月工作、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及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出现问题扣除奖金。

  (十一)设月奖金,从四个方面综合考核工人工作情况而发放的奖金,如果其中一方面违反制度,扣除当月相应奖金。

  工资管理制度 9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1、管理层系列:总经理、副总经理

  2、职能管理系列: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3、项目管理系列: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4、生产系列: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5、营销系列: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为所属岗位工资的80%。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1、考核成绩:90(含)—100分,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8,绩效工资发放数额: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2、考核成绩:80(含)—90分,绩效工资计发系数:≤1,绩效工资发放数额: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3、考核成绩:60(含)—80分,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5,绩效工资发放数额: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4、考核成绩:60分以下,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3,绩效工资发放数额: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x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xx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工资管理制度 10

  一、工资制度总则

  1、为体现公平、效率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经总经理室研究批准,制定本办法。

  2、酒店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外部均衡调查。

  a)人力资源部定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业、同职位工资水平相关信息,形成酒店薪资调查表,以此作为酒店制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b)薪资的外部均衡调查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外部均衡调查结果,结合酒店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酒店工资实行动态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酒店所有聘用人员;

  二、工资结构

  酒店采用以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体系如下:

  一)岗位工资;

  二)绩效奖金;

  三)津贴;

  四)年终奖金。

  三、岗位工资

  等级 职别 相应岗位及工种 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 合计

  1 总经理 总经理

  2 副总级 副总经理

  3 总监级 总经理助理·总监 1800元 1200元 3000元

  4 部门经理级 总办·人力·财务·营销·餐饮·工程·(房务)·(娱乐) 1680元 1120元 2800元

  5 前厅经理·客房经理·KTV经理·xx经理·保安经理 1500元 1000元 2500元

  7 部门副经理级 部门副经理 1380元 920元 2300元

  8 部门经理助理 1200元 800元 2000元

  10 主管级 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行政秘书·大堂副理·财务主管·主办会计、采购主管、电脑主管 1080元 720元 1800元

  11 1020元 680元 1700元

  12 960元 640元 1600元

  13 领班级 人事文员·销售代表·部门领班·会计·采购·员工食堂司务长·司机·出纳· 840元 560元 1400元

  14 780元 520元 1300元

  15 720元 480元 1200元

  16 员工级 迎宾员·行李员·工程技术员·总台(接待、收银)·餐饮预定·仓管、收货、调酒师、商务中心·总机·收银员·点菜·美工· 600元 400元 1000元

  570元 380元 950元

  17 员工食堂厨师·酒水员·房务中心·布草员、餐饮服务员·保安员·海鲜工客房服务员·xx服务员·KTV服务员、 540元 360元 900元

  510元 340元 850元

  480元 320元 800元

  18 PA·员工食堂勤杂工·洗碗工· 600元

  19 培训生 培训生、实习生 300元

  1、根据酒店对各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责任、强度及对酒店的贡献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标准。

  2、工资总额以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为主体,其中岗位工资为固定部分,占主体工资的60%,与绩效考核结果不直接挂钩;绩效工资为相对灵活的部分,占40%,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3、酒店实行聘用制,聘期均为一年,各岗位根据考核结果,能上能下。因此,各类人员具体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同样坚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则,主要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而定。

  4、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起薪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建议,由总经理最后签字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薪金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会特批。

  5、新进人员试用期工资的确定主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评定,原则上员工级按每月600元计发,领班以上管理人员享受岗位工资,(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特殊人才由酒店总经理特批。

  6、管理人员身兼两职,按较高级别标准计发工资。

  四、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以个人岗位工资为基数,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是工资构成中相对灵活的部分,并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2、个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绩效工资=应计绩效工资×计发系数(绩效考评分数)

  其中:应计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根据考核评分结果而定。

  3、绩效考核按照酒店相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5、绩效工资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五、津贴

  1、根据具体工作岗位工作量的差别而给员工不同程度的`补偿,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同时兼顾职工收入的稳定增长,特在工资结构中设立津贴一项。

  a)特殊岗位津贴:此类津贴并非普遍享受,仅仅针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人才。具体标准主要按照个人能力与对酒店贡献大小,岗位责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额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补贴:

  1).店龄补贴:员工在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店龄补贴50元/月,以四年为最高年限。(一年内员工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旷工1次,取消年限增资资格)

  2).住房补贴:非温州市区员工可享受住房补贴50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则住房补贴自动取消)

  六、年终奖金

  1、酒店实行年底双薪的年终奖励制度,即十二月份发放两个月的薪水作为鼓励。具体发放额度根据个人在酒店工作时间长短确定,不足一年者,按实际工作月数折算。

  按以下公式计算:月年终奖金=月工资/12

  2、按照酒店激励机制对于平时为酒店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除以上年终奖之外,还可从总经理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金额作为特殊奖励。

  七、薪资调整

  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薪、晋升加薪和奖励加薪。

  1、定期调薪:

  a)每年年初,酒店根据上年经营情况(包括全年营业额、营业利润及人均营业额、营业利润增长等)、同行业其他酒店薪资调整情况,结合酒店发展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工资标准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

  如经研究同意调整工资标准,则调薪日期一般定为每年的3月1日;

  调薪的审定期间为一年,即从上年3月1日至当年2月28日;

  具有调薪资格者为调薪当日酒店在册职工,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除外:

  录用不满1年者;

  当年累计缺勤15天以上者;

  审定期间受过处分者;

  其他不宜调薪者。

  2、晋升加薪:

  员工晋升职务时,其岗位工资自晋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调升至新任岗位相应的工资档次,特殊情况需要高定工资者,需总经理室研究决定。

  3、奖励加薪: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总经理室讨论通过,可随时给予一定幅度的奖励加薪。

  八、工资计算与发放

  1、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5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5

  2、酒店新进员工工资均自报到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

  3、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4、酒店员工工资及补贴由酒店财务部统一发放。员工个人所得税由酒店代扣代缴。

  5、酒店采用下发薪的形式,即每月12日发放上月工资。

  6、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每月两次发放工资,即每月12日、25日。

  7、员工请假(事假、病假、工伤、婚丧、生育、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酒店考勤制度办理。

  九、临时工工资发放

  临时工工资只享受酒店固定工资,不享受其他相关福利及绩效工资。

  其中:推洗、搬运工、垃圾工、员工餐厅勤杂工600元/月杀洗650元/月海鲜工1000元/月,发薪日同酒店聘用员工。

  十、培训生工资发放

  培训生工资起薪工资300元,三个月后加150元。六个月培训期结束如继续留用,则根据酒店聘用员工工资福利管理办法。发薪日同酒店聘用员工。

  十一、附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工资管理制度 11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执行《企业工作标准》。

  1.2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资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并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参与制订车间工资方面的政策、规定、办法,并实施。

  1.3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晋级、奖励晋级、调整工资的指示和规定,参与制订企业职工的晋级、奖励晋级、调整工资的政策和办法。

  1.4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资含量系数及定额完成情况,核定下达班组的工资含量系数,并结合班组的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核定应提的工资总额。

  1.5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标准和工资性津贴标准。

  1.6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所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指标,结合落实定额核定车间的奖励基金水平。按经济责任制考核结果,核(预)批班组奖励基金指标,并对车间奖励基金进行管理。

  1.7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工资待遇的规定。

  1.8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学徒(熟练)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修)订企业学徒(熟练)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

  1.9负责职工工作调动的有关工资处理工作。

  1.10掌握国家有关工资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结合企业具体状况,组织或协助领导推行和完善结构工资、定额工资等利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和各种工资分配形式。

  1.11深入班组,指导、检查班组的工资定额管理和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责任与权限

  2.1对参与制订有关工资方面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定额的正确性和合理性负责。有权检查、指导对政策、规定、办法的贯彻执行。

  2.2对给班组核定下达的工资含量系数及应提工资总额负责。对控制调整平?班组工资含量系数及应提工资总额,有参与权和建议权。

  2.3对审批的奖金指标合理性负责。有权拒批不合理或未经规定和程序呈批的奖金指标。

  3.检查与考核

  3.1车间主任负责检查与考核工资管理员的工作。

  3.2按检查与考核标准中相关标准内容要求每季进行一次检查与考核。

  3.3按工作标准和工作计划完成任务情况得奖,工作突出者,车间主任可予以加奖。

  工资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 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指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付薪时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未一次付清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四条 建立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第五条 各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准立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5%。

  第六条 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各级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投标,各级规划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新项目的预(销)售许可手续。

  第七条 凡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30%。

  第八条 实行建设项目按形象进度支付、分阶段结款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凭证,达不到合同约定比例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竣工结算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九条 建设单位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5%,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必须与施工企业结清,不得以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名义变相拖欠工程款。

  第十条 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施工企业要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障金。保障金专户存储,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用于农民工工资清欠。

  第十二条 被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政府投资工程由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组织清欠工作,对贻误清欠工作或产生新的拖欠的,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并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不按规定清理拖欠工程款、继续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房管部门依法给予资质降级或注销开发资质证书的处罚。

  第十五条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资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各级、各部门应严格各环节的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问题发生。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了新拖欠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黄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资管理制度 13

  1、请假一天扣本月全部工资的1/22,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旷工一天扣100元,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2、全园会议迟到一分钟扣1元,以此类推,扣完会议津贴为止。

  3、教育心得一次未写扣2分,周计划未及时上交并向外公布者扣2分,备课差一课时扣2分。

  4、课前准备好活动所需的教、玩具,制作的教具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未按计划上课的每次扣2分。不用普通话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发现一次扣3分。

  5、没有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的`一次扣4分。

  6、能较好地开展各类游戏,游戏前准备充分,及时观察了解幼儿游戏的需要。区域游戏根据目标及时提供材料,认真做好观察分析记录。此项5分。

  7、保持教室整洁,离园前,整理好桌椅、玩具,关好门窗,关掉电源。行政人员查到1次未按要求做的扣2分。

  8、离园前保证幼儿衣装整洁,面部干净。冬天需将幼儿内衣扎进裤子里面,如有裤子尿湿未换或服装不整齐,鞋子穿错,一次扣1分。

  9、活动前后及时提醒或帮助孩子脱穿衣服并管理好孩子衣物。活动中不离开孩子,进行必要的安全保护。未按幼儿园安排看管幼儿,聚众闲聊、离开幼儿每次扣3分。

  10、课间保证幼儿休息时间,一天保证一定的'自由活动时间,及时更换幼儿的座位。注意教室的采光与通风,及时开灯,关灯。注意幼儿的坐立姿势。未按要求的每次扣1分。

  11、进餐期间提醒幼儿保持桌面整洁,保证每一位幼儿吃饱吃好,饭后必须组织幼儿散步。未按要求一次扣1分。

  12、午睡时保持安静,要求入睡率达到90%,如大部分幼儿不睡,吵闹,发现一次扣1分。值午休期间,如发现值班人员离岗一次2分,体罚、变相体罚幼儿的、自行休息的,扣相应责任人2分。

  13、班级财产管理:管理使用好幼儿园的分共财产,节约办公用品。教育幼儿爱护幼儿园的财物。损坏公共财产的,除追究相应责任外,一次扣5分。

  14、根据幼儿在园表现及时做好家访工作,共同探讨教育措施并有家访、电访记录。幼儿缺勤未核实原因的每人次扣1分。

  15、认真接待每位家长,尽量使家长满意。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2分。

  16、在幼儿园监护时间内发生幼儿重大安全事故或上医院进行治疗的,自行承担医药治疗费的20%。抓伤、咬伤一次扣2分,跌伤见血的一次扣2分,家长投诉的加倍扣分。

  17、接送车间,送错或漏送幼儿一次扣2分。

  18、未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学习和教研活动的,扣2分。

  19、上班时穿高跟鞋或拖鞋,一次扣1分。

  20、服装要整洁大方,披头散发、奇装异服者一次1分。

  21、带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接待外来人员,一次2分。

  22、在外有有损学校形象的言行,一次1分。

  23、同事之间议论他人、搬弄是非、园内外传播流言蜚语发现第一次扣10分,以此类推。第三次直接开除。

  工资管理制度 14

  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的工资权益和生活需要,规范公司工资分配和支付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福利待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同行业的工资水平,确定不同岗位的(计时)工资标准。公司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定,依法确定本公司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条 新员工的(计时)工资标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协商约定,在本公司工作一年的老员工,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每年给予适当加薪。实行计件工资的,计件单价根据产品生产工艺和劳动定额与工会共同核定。

  第四条 、加班加点计时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含休息休假工资)工资、绩效奖金、遵规守纪奖金等。实行计件工资的,计件单价数额的70为基本工资,10作为月绩效奖金基数,20作为遵规守纪奖金基数。实行年薪制的,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数。基本年薪分12个月支付,绩效年薪经年度绩效考核后,在年末按考核结果支付。

  第五条 法定节假日依法支付工资待遇(包含在基本工资内)。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工资按月(年薪)计算的,以月平均计薪天数,按比例扣减。工作日的晚上和周六为职工自愿加班加点时间。职工自愿加班加点的,公司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公司支付工资的日期为每月月底。工资支付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部整理完毕后经公司财务主管签字,以现金方式发放至各部门,由职工自行领取。职工如有疑问,可想公司财务部核对本人工资情况。公司财务部要将工资清单保存1年以上备查。

  第七条 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5日前由车间蒋职工月工资计算周期内的累计工作量经验收人员核对后报公司财务部结合加班情况计算工资。实行计时工资的,由财务部结合加班情况直接计算工资。

  第八条 职工受到奖惩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即时提供数据,报财务部扣发或增发。

  第九条 社会保险费个人自负部分和个人所得税等在工资中同期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代扣金额按当地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及职工负担比例的规定执行,个人所得税按税法规定执行,具体缴纳标准公司另行公布。

  第十条 标准工作时间内的工资计算办法:

  (一)计时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二)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经与工会协商确定后由公司另行公布;

  (三)实行年薪制的,按老的那个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 延长工作时间和加班的工资计算办法: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部分按150支付;

  (二)休息日加班不安排补休的,按200支付;休息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部分的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小时工资×200×150×延长的工作时间(小时);实行计件工资的,延长部分的计件单价正常工作时间计件单价×200×150

  (三)节假日加班的,按300支付;节假体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部分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小时工资×300×150×延长的工作时间(小时);实行计件工资的,延长部分的计件单价正常工作时间计件单价×300×150

  第十二条 节假日休息期间按正常工作时间发放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按本人日平均工资计发。日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第十三条 职工的实际医疗期在1年内累计超过6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支付救济费:

  (一)工龄不满5年的,为本人工资的50;

  (二)工龄510年的,为本人工资的.60;

  (三)工龄在10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70;按以上标准计算的救济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第十四条 实行综合计时和不定时工作的工资计算办法:

  (一)正常生产期间按本制度第十条 规定执行

  (二)停工停产期间按本公司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五条 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

  (一)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处罚的罚款;

  (五)扣除员工违规违纪手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六)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加法的工资;

  (七)依法制度的公司规章 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八)经济效益下滑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九)职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十)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十六条 在法定节假日,公司通过工会发放一定的过节生活用品或副食品。

  第十七条 公司为职工提供单身宿舍和家属宿舍,因照顾家庭需要经批准租住在厂外的每人每月补贴80—100元。单身职工公司为其安排单身集团宿舍不住的,公司不予补贴。

  第十八条 在公司食堂用餐的,公司按每人每天5元给予伙食补贴,通过工会直接拨给食堂。夜班每班中间提供夜宵(价值6元)。

  工资管理制度 15

  (一)必须遵守维修部制定的考勤制度,在考勤表签到,日常抽检工作时间情况,无故早退者及时累计。

  (二)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并有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后记录生效。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其他假也要有相应手续)。

  (三)迟到累计三次扣除一日工资,迟到一小时左右者按半天旷工处理,早退一次者按半天旷工处理。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

  (四)月累计4天以上缺勤者扣除出勤奖,事假4天以上者(不含4天)月奖金全部扣除。

  (五)无故旷工者,除当日工资扣除外,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六)工伤、产假、病假、婚丧假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但月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七)忙季双休日需要工作,必须服从大局,确实有事每月只可休一天,这一天没有工资,不扣其他奖金。但双休日不与累计,上班发工资。

  (八)设工程质量奖,考评工人在当月工作中工作质量完成情况,技术差、工作质量低下的将扣除质量奖。

  (九)设安全奖,考评工人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卫生、互相伤害等情况,当月发生事故、伤亡等情况时要扣发安全奖(造成严重事故的以后数月的.安全奖也应相应扣除)。

  (十)设其他奖,考评工人当月工作、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及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出现问题扣除奖金。

  (十一)设月奖金,从四个方面综合考核工人工作情况而发放的奖金,如果其中一方面违反制度,扣除当月相应奖金。

  工资管理制度 16

  1、公司码盘工序实行计件工资制度,按劳分配,个人计件,无保底工资、加班工资等的`模式,入职时须签订临时聘用协议书;

  2、车间核算员须如实记录该岗位工人码盘、拆盘数量、规格、出勤等数据;

  3、计件产量记录表要做到日清月结,公开透明,准备无误,核算有依据;

  4、产量相关数据须上报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计件工资核算依据;

  5、计件工资标准,木材宽度尺寸为172—108时,17元/盘;木材宽度尺寸为57—72时,20元/盘;

  6、拆盘时,无论尺寸规格,均为8元/盘;

  7、码盘、拆盘作业中,不按标准操作致使材堆松散、倾倒,或在操作过程中对木料造成损坏,须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停发计件工资或照价赔偿;

  8、因不符合标准等原因造成的返工操作,不重复纳入计件工资中核算;

  9、对不遵守现场其他管理制度的操作人员,采取计件工资考核或劝退处理;

  工资管理制度 17

  1、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同时,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2、工龄工资计算办法:

  2.1管理人员(包括生产部、质检部、设备科管理人员)

  2.1.1在职工作不满3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10元;在职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15元;在职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工龄工资为每满1年加20元。

  2.1.2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高封顶为240元。

  2.2生产人员

  2.1.1在职工作不满3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5元;在职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10元;在职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工龄工资为每满1年加15元。

  2.1.2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高封顶为200元。

  2.4员工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中途离开的,间隔时间超过1年,其工龄从重新进

  公司之日起计算;未超过1年的,其工龄可以续接,但必须重新满1年后计算。2.5举例:某员工从20xx年1月进公司从事计件工,20xx年1月晋升为车间统计员,那么,在20xx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15元;20xx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25元;20xx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

  35元。20xx年1月,因事离开公司8个月,则其工龄工资从20xx年8月开始续接,为45元。 2.6被公司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以计算和发放,已发放的,将予以扣除。

  2.7附则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经董事长批准实施,修改时亦同。

  工资管理制度 18

  (一)必须遵守维修部制定的考勤制度,在考勤表签到,日常抽检工作时间情况,无故早退者及时累计。

  (二)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并有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后记录生效。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其他假也要有相应手续)。

  (三)迟到累计三次扣除一日工资,迟到一小时左右者按半天旷工处理,早退一次者按半天旷工处理。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

  (四)月累计4天以上缺勤者扣除出勤奖,事假4天以上者(不含4天)月奖金全部扣除。

  (五)无故旷工者,除当日工资扣除外,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六)工伤、产假、病假、婚丧假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但月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七)忙季双休日需要工作,必须服从大局,确实有事每月只可休一天,这一天没有工资,不扣其他奖金。但双休日不与累计,上班发工资。

  (八)设工程质量奖,考评工人在当月工作中工作质量完成情况,技术差、工作质量低下的将扣除质量奖。

  (九)设安全奖,考评工人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卫生、互相伤害等情况,当月发生事故、伤亡等情况时要扣发安全奖(造成严重事故的`以后数月的安全奖也应相应扣除)。

  (十)设其他奖,考评工人当月工作、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及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出现问题扣除奖金。

  (十一)设月奖金,从四个方面综合考核工人工作情况而发放的奖金,如果其中一方面违反制度,扣除当月相应奖金。

  工资管理制度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是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绩效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学校效率和持续发展的保证,体现了学校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奖励先进、督促后进和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以建立起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激励员工的公平的薪酬绩效体系

  第二章薪酬体系

  第三条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坚持“以岗位为基础,以业绩为导向”的付薪思路。

  第四条 薪酬的结构

  共由以下部分构成:月度工资、课时费、工龄、福利津贴。各部分及比例具体参见下表:

  岗位工资指该岗位员工的工资基准,体现的是该岗位员工对公司的价值贡献度。

  1、岗位工资

  2、全勤工资

  根据月度统计结果发放,按照统计当月迟到,无故旷工,请假的天数等项目进行发放,超过规定者一次性取消全勤奖励发放。

  3、交通补助

  根据月度统计结果发放。其中实习员工不享受,无外勤教学任务员工不享受。

  4、课时费

  按照学校现行具体课时费管理规定执行并严格统计。

  5、工龄

  在学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以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月算起),从满1年后的第一个月开始每月增发工龄工资,标准为50元;然后工龄每增加一年,增加50元,从满第五个年开始每年增加100元,累积增加至850元为止。

  例如:A员工于20xx年5月18入职,在20xx年6月19日开始每月计算工龄工资50元,到20xx年6月19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如此类推,到20xx年6月19日,每月工龄工资为350元的标准。

  此执行标准自薪酬管理制度施行之日起实行,不补发,不扣发。

  6、福利津贴

  此部分为非风险性津贴,满一年正式员工享受。

  第三章 员工薪酬分配

  第五条 满一年正式员工

  1、满一年正式员工,从第二年开始,可享受带薪休假5天,5年以上者10天,此休假天数可从当年请假天数中扣除。

  2、此年休假不累计,不休者第二年不补休。

  3、享受相应保险权利

  第六条 未满一年正式员工

  1、每月从月度工资中扣除200元,作为风险绩效工资存入个人专有账户,存满一年共计2400元。

  2、正式满一年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10日内一次性返还全年风险绩效工资(不计利息)。

  3、根据签订的聘任工作协议书中有关条款规定,未遵守学校规定,不提前1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调离和辞职员工,扣除相应累积月份的全部风险绩效工资。

  4、不享受保险权利。

  第七条 实习期员工的薪酬待遇实习期薪酬标准为1000元,实习期满,享受所聘用相应岗位的`岗级及相应的薪酬待遇。

  第三章薪酬发放

  第八条 每月3日前,负责管理人员上报上个月的相关课时等统计结果及报表。

  第九条 薪酬工资按照统计结果每月5日前发放上个月工资。

  第四章招生奖励薪酬

  第十条 学校奖励薪酬为扩大学校招生制定,体现学校效益和员工利益相适应的原则。当学校出现经营困难时,学校有权力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的奖励薪酬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开新班奖励薪酬统计方法

  新开班热身课不计入课时费和奖励薪酬范围;

  第十二条 续班薪酬的发放统计方法

  第十三条 行政人员薪酬奖励发放统计方法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的薪酬相关内容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从20xx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修订由学校负责,经全体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工资管理制度 20

  1、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

  2、工龄组成

  (1)员工到企业工作,其贡献由零开始。随着对企业情况的`不断熟悉和各项业务的逐渐精通,贡献不断增大,并在一定时候达到巅峰。

  (2)员工工龄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社会工龄,即员工非本企业的工作年数;

  二是企业工龄,即员工为本企业工作的年数。

  (3)本制度仅考虑员工进入本企业后的贡献,其指代工龄工资即本企业工龄工资。

  3、工龄工资制度

  根据员工职业生涯

  (1)在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开始享受工龄工资。

  (2)工龄自入职之日起计算,以年月划分。如20xx年1月入职人员,自20xx年1月可享受工龄工资(月份划分以企业财务月度为准)。

  (3)工龄工资每年增加一次,增加的工龄工资在每月工资中发放。

  4、其他

  (1)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

  (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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