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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13 08:45:16 诗琳 制度

供电所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电所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电所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供电所管理制度 1

  第一条:各营销车间、外线组、变电站应结合本地方的气象,环境及设备情况、运行规律等制定本单位的月、季、年维护计划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维护周期表。

  第二条:各营销车间,外线组、变电站应根据有关规定储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应结合具体情况备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仪表、防护用具和急救医药箱,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第四条: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工具,全所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定期检查及演习,经常保持完好。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专门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措施。

  第六条:负责检查排水、供水系统、取暖、通风系统、厂房及消防设施,并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第七条:储备必要的防洪防汛物资,经常对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供电所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供电营销管理,规范营销人员行为,搞好优质服务,挖潜增收,提高营业工作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物制定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营销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养,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感强,具有开拓精神。

  第二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加价;要加强对村电工的管理,规范他们的行为。

  第三条:不得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以电谋私,甚至内外勾结,参与协助用户窃电,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条: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间准确核抄电量,抄表率、开票率必须达到100,并按时上报入账,若出现差错的给予当事人下岗处理。

  第五条:按时足额收取电费,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保证各项费用按时足额入库,不准挪用。否则,视作贪污论处。

  第六条:加强供电管理,搞好供电网络的维护、表计管理,用电检查等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供电可靠率。

  第七条:加强安全生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以防为主,查改结合,严格执行“两票”、“四制”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第八条:加大电费回收力度。半年考核电量、电费及均价,按入库到账为结算依据,只开票未收款部分不作考核依据,考核线路以供电关口和实际开票电量为准。

  第九条:加强营业工作质量中营、抄、核、收的复核工作,若查出少收、漏收、多收、少抄等情况,给予当事人贰佰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下岗处理。

  第十条:营销收费人员,每月一日在各自所在或集中,由外线组长分发抄表卡,大支坪外线人员在大支坪变电站集中,清太坪外线人员在所办公室集中。外线人员由各组长分配抄表地点,外线人员持分发抄表卡及自己本人的秒表台账对用户进行抄表,抄表要仔细认真,抄表卡中严禁涂改,凡有涂改者按制度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每月1—4日为抄表时间,5日将抄表卡交到外线组长手中,组长对抄表卡中抄见电量进行复核,再交至统计人员,计量统计人员复核后,由所指定人员进行开票,每月10-11日为集镇座收交费时间,每月20日外线抄表收费人员凭所收电费在信用社进账,由财务人员核定收电费及当月欠费。

  第十二条:各营销人员应根据管片实际情况搞好电费保证金、预收电费管理工作。望各外线人员统一思想,认真搞好营销工作,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及不认真执行各项营销制度的人员,本所将按制度严肃处理,违纪严重者,由所交至公司处理。

  供电所管理制度 3

  第一条:配电台区三相电力导线A、B、C三相的相别,应分别以黄、绿、红色标志表示;低压电网中性线(N)以淡兰色标志表示〔TN—C系统的保护中性线(PEC)以竖条间隔的'淡兰色表示〕;接地线(明敷设部分)以深黑色标志表示。三相三线制或三相四线制导线应在下列地点标明相别:

  1、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套管端部;

  2、配电室进出线穿墙套管内外侧;

  3、配电室(箱)盘(屏)母线和引下线;

  4、配电室(箱)外第一基电杆;

  5、电缆或地埋线进出线端部。

  第二条:开关和刀开关(刀闸)的分、合位置标示牌应清楚、正确。合闸位置的标示牌为红色,在红底色上写明白色的“合”字;分闸位置的标志牌为绿色,在绿底色上写明白色的“分”字。

  第三条:巡视检查配电装置时,进出配电室必须随手关门。配电箱巡视完毕须加锁,电工巡视检查设备时,不得越过遮栏或围墙。

  第四条:低压电力设备应按下列周期进行巡视:

  1、配电室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2、低压架空电力线路,每月巡视检查一次《夜巡每季一一次》;地埋线路每半年巡视检查一次,每年测定绝缘电阻一次。

  3、接户线和照明装置,每季巡视检查一次。

  4、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长期停用或检修后,在使用前应进行绝缘阻测试和检查。运行中的电动机及附属设备,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5、对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在干燥季节进行检查一次,每五年(春季)测定一次接地电阻值。

  6、触电保护器(总、分路保护器)每半年检查(试跳、定值)试验一次,应正确动作无误。

  第五条:农忙高峰用电季节增加巡视检查次数(如三夏、三秋、防汛排涝、重要节假日等)。大风、雪、雨和冰雹后,进行特殊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对事故停电和触电保护器动作,要认真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决不能草率行事,因急于恢复送电而扩大事故。

  第七条:对巡视检查的结果,要做详细记录,以便于分析和安排检修,对严重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必须采取果断停电措施,待修复后方可送电。一般缺陷要列入检修项目,按时定期修复,使低压线和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供电所管理制度 4

  供电所备品备件管理办法备品备件系指为保障农村电网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提高供电可靠性而必须储备的一定数量的供电设备、部件、材料和配件。备品备件包括事故备品、轮换性和消耗性备品。

  一、管理原则

  (1)备品备件的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快速抢修事故,缩短停电时间的需要。

  (2)技术员根据本所辖区检修计划,加强备品备件管理,并应保证备品备件随时可以使用,使用后及时补充。

  (3)备品备件的存储尽量做到既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又防止资金的积压、浪费。

  (4)备品备件工作要贯彻勤俭办所的方针,充分发挥和利用修复能力,大力开展修旧利废,节约物资资金。

  二、备品备件的范围

  (1)备品包括配件性备品、设备性备品和材料性备品。以下两种情况应进行备品:

  1)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不易磨损,配件中一般也不需要更换,但若损坏将造成供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直接影响设备的安全,必须立即更换者;

  2)零部件一旦损坏后,不易修复、购买、制造或材料特殊而恢复生产又属急需者。

  可根据供电设备周围环境恶劣的特点和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应分别加强的一、二类备品一定数量的储备。如:漏电保护器、各种规格的电杆、导线、10KV避雷器、跌落式开关、电表等。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包括在备品范围:

  在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容易磨损,正常检修中需要更换的零部件;为缩短检修时间用的检修轮换部件;在检修中使用的一般材料,设备、工具和仪器;设备损坏后,在短时间内可以修复,购买,所需部件和器材。

  三、备品备件定额管理

  供电所的物资储备定额是指在一定生产技术和管理条件下,为保证生产建设顺利进行必须的和经济合理的物资储备数量的标准。

  (1)备品的储备定额要合理,根据上述范围结合本供电所辖区,历年运行的设备健康状况及检修经验,由技术员认真研究,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本着既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又节约资金的原则,进行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技术员应切实做好备品定额管理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熟悉在用的设备及零部件的技术要求,掌握其损坏规律和更好变动状况,定期检查定额执行情况,积累有关资料,不断提高定额管理水平,使之完善化、科学化。

  (3)根据供电管辖范围内电力设备的`等级系10K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线路及其设备的备品备件的定额储备按上级核定下达。

  四、备品备件的储备

  (1)备品备件的储备管理。要做到备品备件质量保持合格,不受损伤、质变或丢失。设定有领运、验收、保管定期检查,领用退库,修理补充等各项制度,并符合以下规定:

  备品备件入库时应进行验收,并填入库验收卡片,由负责验收人签字,和实物一起存放;有关生产厂家的合格证,图纸等由保管人员妥善保管,验收不合格的备品备件不能入库;备品备件应单独建帐分类存放;备品备件的领用,要经手续审批,防止使用不当。

  (2)备品备件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

  备品备件供应由上级单位负责,供电所负责保管核定定额的备品;按备品备件的定额由供电所向上级单位申请计划;供电所对消耗备品备件按月上报,及时申请补充。

  (3)备品备件的修旧利废。

  备品备件的修旧利废是勤俭办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技术员应加强修复和管理,对修旧利废成绩突出者给予表扬和奖励;供电所应将不能修复的备品及时送(退)回县供电企业修复。

  (4)低值易耗品管理

  低值易耗品主要是指办公用品以及熔丝、胶布,用于配电盘上的开关、保险以及工程结余的零星导线、金具等。对低值易耗品应每月报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领回供电所,建立制度,加强管理,实行领用签字,防止流失。供电所自购的低值易耗品,应建立台帐,定期盘点,严格管理,防止丢失。

  本规定由XX县供电公司XX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供电所管理制度 5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

  安全是电力企业的根本。安全保证是评价工作成绩的前提,没有安全,经济效益就无从谈起。预防为主就是防微杜渐,居安思危,抓事故苗头,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所长是供电所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所的安全工作负总责。供电所是处于最基层的供电企业,“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要完善供电所的安全管理体制。所长是第一责任人,所长要有相当高的安全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对于来自设备和人身的不安全因素要有足够的预控能力。各生产班组都要设安全员,具体落实本班组的安全责任。安全员要真正起到纽带作用,一方面要严格落实上级的各种安全要求,另一方面要对本班组的安全进行监督,组织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安全运行分析。

  三、坚持“以人为本,以设备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

  人是最富于变化的特殊事物。人既是安全管理的主体,又是安全管理的.客体。造成不安全因素的往往是人本身,保证安全更要靠人。首先要抓好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三种人”之间既要各负其责又要互相把关互相监督;其次是广大职工和农电工,要增强自保互保意识。以设备为基础,就是对于本单位的设备运行状况要非常清楚。建立设备档案、台账和维修抢修记录,按规定周期进行线路巡视。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和反装置性违章活动,避免出现倒杆、断线或其它设备损坏事故。

  四、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知识宣传两措并举的工作手段

  安全教育要经常进行,定期开展。可以采取讲座、业务技能比赛等形式,促进职工的学习兴趣。内容要丰富,既要有各种电力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又要有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安全教育应和生产实际相结合,防止走过场和形式化。供电所在完成各种生产、经营任务的同时,要经常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通过宣传画册、张贴标语和广播等方式,提高广大用户对安全用电的认识。要经常深入到学校和家庭进行宣传和教育,引起教师和家长的重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

  五、坚持“四不放过”为原则的事故调查程序

  事故发生后,供电所安全管理人员要实事求是地进行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在追查事故责任的过程中,不得讲人情,顾面子。姑息迁就相当于无形杀手,将为单位和个人带来更大的损失和灾难。只有分清责任,严肃惩处,才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供电所管理制度 6

  电能计量装置工作是电力营销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电费收入的关键和唯一依据,为了认真抓好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使电能计量工作走向正规化、科学化。切实达到抓好电力营销管理工作,降低漏损,保证提高电量回收率的目的.。根据有关法规及我所实际情况特制订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电能计量装置允许投入使用范围

  1、国家明令淘汰的电能计量设备严禁继续投入使用;

  2、投入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必须经巴东县电力公司校验检定后方可使用;其它非法检验机构均无权对计量装置进行校验。

  第二条:电能计量装置维护规定

  1、所有计量装置更换工作由所派专人进行,非专职计量工作人员均不得从事计量装置更换工作;

  2、所有计理装置由所派专人进行加锁管理,其他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所汇报,不得擅自对电能计量装置启封或变更接线,否则作开除处理,并追缴电能损失。

  3、管片人员每月至少对所辖计量装置进行三次巡视检查,并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向当片外线组长如实汇报。

  4、供电所派专人每月对所有计量装置进行一次抄表检查,每月以所抄表度登记作为电力营销管理人员当月实售电量依据。

  供电所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9]2号文件《国务院转批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县乡电力一体化的重大改革。为了规范改制后农村供电所(以下简称供电所)的管理,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和开拓农村电力市场,结合农村电力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化管理标准。

  本规范化管理标准适用于县级供电企业(含代管、参股)所属的供电所。

  第二章供电所的机构设置

  一、供电所的设置原则

  供电所是县级供电企业的派出机构,其人、财、物纳入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管理,是供电企业面向大众、服务社会的一个窗口。供电所的设置应按照便于管理、方便客户、经济合理的原则,一般采取营配合一的管理模式。根据配电网络结构、用电设备、供电量的多少,以及城镇规模,并适当考虑行政区划来设置供电所,做到有利于四到户管理的实施。原则上一个乡或几个乡(镇)设一个供电所,名称统一为:××县(市)供电公司××供电所。

  二、供电所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电价政策,搞好农村电费、电价管理。

  (2)负责供电区域内农村10kv及低压电网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

  (3)按规定受理客户的业扩报装申请,及时办理变更用电及临时用电等用电业务。对业务界定范围不属于供电所办理的高压客户申请,由供电所受理后转报上一级。

  (4)负责供电区域内的抄表、审核、电费票据管理和电费收缴、合同管理和开拓农村电力市场。

  (5)负责供电区域内计量装置的安装、更换、维护和管理。

  (6)负责供电区域内10kv及低压配电台区的线损管理。

  (7)搞好农村供用电优质服务,认真履行供电服务承诺,树行业新风,搞好两个文明建设。

  (8)搞好农村用电检查,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

  (9)建立和完善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基础资料,搞好综合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10)做好供电所人员的培训考核,积极推广农电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推进现代化管理。

  (11)完成县级供电企业下达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其他工作任务。

  三、供电所的办公场所

  为履行好工作职责,供电所要有必要的办公室、客户服务部(厅、室)、材料库房、工器具室和值班室。要体现出行窗口的特点,树立供电企业良好的外部形象。

  第三章供电所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

  一、供电所岗位设置的原则

  供电所的岗位设置必须遵循精简高效、按需设岗、依岗定人、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原则。可设所长、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电费管理、业扩管理、计量管理、线损管理和专职电工等岗位,专职电工根据实际情况按营业户数核定,做到劳动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

  供电所岗位设置标准和办法由各省电力公司统一制定,县供电企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二、供电所的岗位职责

  (一)所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带领全所职工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2)制定本所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抓好综合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制定和落实防范事故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供电。

  (4)加强电力营销管理,严格执行电价政策,认真落实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管理。

  (5)定期主持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售电量、线损、售电单价、电费回收、增供扩销等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与措施,并组织实施。

  (6)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7)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客户接待与走访制度,按有关规定处理好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8)定期组织对全所人员的技术业务、安全规程、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9)督促有关业务报表的按时、准确报送。

  (二)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

  (2)提出本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监督本所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实。

  (3)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协助所长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安全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安全考核。

  (4)组织对10kv及以下电力设施进行定期安全巡视检查,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5)抓好安全工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并做好事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6)协助所长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详细做好记录,向领导汇报。

  (7)依法保护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负责做好交通、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8)负责全所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学习与考试工作,按时、准确填报安全报表。

  (三)设备运行管理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规程的要求,负责全所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2)组织对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定期巡视配电室、变压器、线路、接地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对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进行周期性维护和有针对性维护,按照设备的检修试验周期,编制检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按规定组织对供电设备的测量检查,包括配变的接地电阻、线路的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的测试,并认真做好记录。

  (5)负责供电设备的缺陷管理及消缺工作。发现设备缺陷应进行现场鉴定,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分类处理。

  (6)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电力设备的评级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完成供电可靠性指标。

  (7)建立健全供电区域内的供电设施资产台账,加强备品备件管理,按规定建立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定期对备品备件进行检查、修复、补充,满足事故抢修的需要。

  (8)按时、准确地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四)电费管理及核算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电价政策,负责电费电价管理和客户的电费、电价查询工作。

  (2)负责抄表卡(抄表器)的发放与回收,以及电费发票的领取与管理;负责组织按时、准确地输入、核算、打印、分发电费票据。

  (3)负责本所抄表卡、电费结算单、电费票据、应收电费清单的审核与传递,建立健全客户电费台账资料,并编制应(实)收电费月报表,按时完成电费回收任务。

  (4)负责计算退补电费,填写退补电费审批表,办理退补电费手续。

  (5)监督供电营业工作中的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的执行情况,杜绝农村用电中的三乱和三电现象。

  (6)对本所售电量、平均电价、抄表率、电费回收率、客户用电的波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7)负责供电所相关费用的收支管理,按时、准确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五)业扩管理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业扩报装政策与规定,负责本所的业扩报装工作。严格按照业扩报装流程和服务承诺,为客户办理业扩报装及相关手续。

  (2)建立客户台账资料,负责接待客户有关业扩报装及用电业务的咨询和服务。

  (3)按照业务界定,负责办理营业区域内客户的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和临时用电业务。

  (4)经县级供电企业授权,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

  (5)负责营业区域内的负荷预测以及农村电力发展规划和需求预测管理工作。

  (6)按时、准确地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六)计量管理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计量法》和有关电能计量装置管理方面的规定,负责全所的计量管理工作。

  (2)负责计量装置的检查、检定和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计量法》在本所的贯彻实施与落实,按规定负责对业务范围内电能计量装置的定期检修、校验和轮换工作。

  (4)按业务界定的要求,根据客户的报装容量、负荷性质和负荷变化情况,科学合理地配置、安装计量装置,并建立计量管理档案,记录客户计量装置的新装、暂停、迁址、轮换等相关资料。

  (5)负责客户表计和用电数据的管理,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台账。

  (6)编制本所计量装置的定期轮换和计量器具表的送检计划。

  (7)按时、准确地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七)线损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线损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线损指标。

  (2)编制10kv及低压线损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指标分解方案,并协助所长提出对本所人员的线损考核和奖惩。

  (3)提出并落实供电区域内的'电网结构优化、无功补偿配置,改善电压质量及其他降损节能的技术措施。

  (4)按时对供电区域内的电压质量、线路功率因数和负荷分布变化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5)定期组织营业普查。查处违约用电,打击窃电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对用电量波动异常的客户,及时调查分析。

  (6)协助所长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提供各种分析资料,制定并落实降损措施。

  (7)按时、准确地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八)专职电工岗位职责

  (1)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

  (2)负责供电区域内低压客户计费表计的抄表和收费工作。

  (3)负责供电区域内低压用电客户的用电检查和低压用电报装申请的传递工作。

  (4)负责完成供电所下达的电费回收、线损、安全、抄表率等经济技术指标,及时反映和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5)遵守《农村电工服务守则》,履行服务承诺,服从统一调配,参加紧急业务处理。

  (6)做好农村安全用电的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做好漏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

  (7)完成供电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

  一、工作内容

  (1)负责10kv及以下配电网的规划、建设、安全运行、维护检修和电力设施的保护。

  (2)负责供电区域内分级漏电保护装置的检测和维护管理。

  (3)负责供电区域内安全用电的宣传普及和客户用电的安全管理。

  (4)负责对本所人员安全知识、技术技能的培训和安全生产业绩的考核。

  二、工作要求

  (1)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标准和制度。

  2)建立健全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活动。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台账、记录,按规定及时编报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

  (2)严格界定设备的产权分界点,依产权归属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电力客户没有能力维护其产权设备的,供电所可代其维护管理,但必须签订代理维护协议,并报县级供电企业批准后实施。

  (3)按有关规程的要求,对供电区域内配电线路及设备设置明显的标志,主要内容如下:

  1)配电线路名称和杆塔编号。

  2)配电台区的名称和编号。

  3)相位标志。

  4)线路开关、刀闸的调度名称及编号。

  5)变压器、电容器、电缆端头、杆上开关和刀闸、户外配电箱(柜)以及配电设备经过特殊地段的警示牌。

  (4)对供电区域内设备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开展设备的巡视、检查、试验、维护和检修。对设备缺陷要做好记录,并按缺陷等级,分类处理。

  (5)根据《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电区域内的客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并督促限期整改。

  (6)按照《漏电保护器农村安装运行规程》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漏电保护器进行巡视、检查、测试、维护,保证各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投运率、正确动作率达到部颁标准的要求。

  (7)加强配电网电压管理,采取措施提高电能质量。一般客户端电压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

  (8)加强设备的负荷管理,防止设备过负荷运行和三相负荷严重不平衡运行。

  (9)宣传《电立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的规章制度,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和安全用电知识的普及工作。

  (10)对供电设备进行操作和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具体内容如下:

  1)工作票、操作票应按月统计,妥善保管。两票合格率应达到100%。

  2)供电所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由县级供电企业组织培训、考试,并发文公布。

  (11)按择优选购、按需配备、登记造册、定期检验、坏的封修、缺的补齐、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的三十二字原则,搞好安全工器具和施工工具的配备、检验、使用和保管。

  (12)根据设备状况和检修计划,编制备品备件的计划,并进行择优选购,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13)发生农电生产和农村触电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县级供电企业并立即组织事故处理。

  1)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助县级供电企业搞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2)尽快查出事故地点和原因,消除事故根源,防止事故扩大。

  3)尽量缩小事故停电范围和减少事故损失,对已停电的用电客户要尽快恢复供电。

  (14)贯彻安全生产重奖重罚规定,制定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给予处罚。

  第五章供电所的营销管理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1)以为农民生活、农村经济、农业生产服务为宗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开拓电力市场,建立全过程的营销管理机制,规范营销管理工作。

  (2)负责受理客户的业扩报装、抄表、核算、收费及其他日常用电营业工作。对于从用电申请受理、批复、装表、接电到正常用电的全过程,都要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3)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和物价部门批准的电价标准,做到电价准确、电费账务清楚。

  (4)农村居民用电全部实现一户一表,健全客户营业档案,全面实行供电四到户管理。

  (5)按业务界定负责供电区域内计量装置的安装、维护、管理工作,做到计费准确、公正。

  (6)积极推行计算机在营销工作中的应用,逐步建立县(市)、乡(镇)一体化的营业管理体系。

  二、业扩管理

  (1)受理营业区域内客户的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和临时用电等业务,做到一口对外。

  (2)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按时限要求进行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并正式通知客户。

  (3)负责或参与对业扩工程施工的中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4)安装竣工后,应按规程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按业务界定与客户签定供用电合同。对于居民客户,在受理用电申请后,要在规定时间内送电;对于其他客户,在受电装置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送电。

  (5)送电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用电业务的各种费用,供电所不得擅自减免。

  (6)业扩报装工作要有明晰的工作流程。

  第六章供电所的专业管理

  一、线损管理

  (一)工作内容

  (1)供电所线损管理范围为10kv线路、配电变压器和低压线路的电能损失。

  (2)负责线损指标的分解、落实和考核,制定降损措施。

  (3)及时准确统计、分析、上报有关线损管理报表。

  (二)工作要求

  (1)制定降损计划、措施、考核方案,每月上报线损统计、分析情况。

  (2)10kv配电线路以变电站出线总表与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二次侧计量总表为考核依据;低压线路以配电变压器二次侧计量总表和该变压器所连接的低压客户计费表为计算考核依据。

  (3)线损指标要责任到人,完成情况要与经济责任挂钩,奖优罚劣,严格考核和兑现。

  (4)建立线损分析例会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对线损情况进行预测,制定降损措施。

  (5)加强计量和营业管理,杜绝估抄、漏抄、错抄行为,查处违约用电,打击窃电。

  (6)降损技术措施。具体如下:

  1)配电台区设置,应选在负荷中心,坚持多布点、小容量、短半径原则:10kv线路供电半径≤15km;

  低压线路供电半径≤0.5km。

  2)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合理选择变压器容量,提高变压器负载率。

  3)优化无功补偿,采取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的方式,提倡随机随器补偿。

  (7)技术指标。具体如下:

  1)电能损失率指标:

  10kv线路综合损失率(包括配电变压器损失)≤10%;

  低压线路损失率≤12%。

  2)线路电压指标:

  线路末端电压合格率≥96.5%;

  l0kv线路电压允许波动范围为额定电压的±7%;

  低压线路到户允许波动范围:380v为额定电压的±7%;220v为额定电压的—10%~+7%。

  3)功率因数指标:

  农村生活和农业线路cosφ≥≥0.85;

  工业、农副业专用线路cosφ≥0.90。

  二、电压和无功管理

  (一)工作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压和无功专业方面的文件、规程和管理制度。制定本供电所电压和无功管理工作计划和完善改进电压质量及提高无功补偿的技术措施。

  (2)对整个供电区域电网的电压质量和设备情况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做好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3)建立定期分析例会,对电压质量进行定期及时分析,加强电压和无功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投运率。

  (二)工作要求

  (1)电压质量标准按照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供电所农村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考核指标根据各地的供电承诺指标而定。

  (3)电压监测和统计以及无功补偿容量的确定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4)加强对电压监测装置的运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提高监测的准确性。

  (5)无功补偿方式应采用: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以分散补偿为主;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以低压补偿为主;调压与降损相结合,以降损为主。

  (6)对无功补偿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可投运率达95%及以上。

  (7)掌握配电网络的电压情况,当电压变化幅度超过规定指标时,要采取措施提高电压质量。

  三、供电可靠性管理

  (一)工作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供电可靠性专业方面的文件、规程和管理制度,制定本供电所供电可靠性工作计划,完善供电可靠性的技术措施。

  (2)对电网的供电可靠性进行定期分析,做好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并按时上报。

  (二)工作要求

  (1)供电可靠性的计算方法按照《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执行。

  (2)供电可靠率指标根据各地供电承诺指标而定。

  (3)做好设备缺陷登记及检修计划上报,加强计划停电的管理,充分利用10kv线路检修停电及变电站检修停电期间进行设备维护和缺陷处理,对影响同一电源线路的缺陷要进行集中处理,尽量减少停电次数和停电时间。

  (4)进行配电网施工和检修时,要做好施工方案优化和施工前准备工作,尽量缩短停电时间。

  (5)加强故障抢修管理,保证检修工具和检修材料的及时充足供应;加强临时停电管理,控制停电时间。

  (6)加强对配电设备的巡视、预防性试验和缺陷管理,做好配电变压器的负荷监测工作。

  (7)积极试行和推广设备状态检修技术和带电作业技术,检修尽量采用零点工程。

  (8)加强配电设备的防护工作,防止发生外力破坏事故。

  (9)认真作好客户的技术服务,指导客户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10)定期召开分析例会,对供电可靠性进行定期及时分析,使供电可靠率得到保证并不断提高。

  供电所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系统内农村供电所电能计量管理工作,确保计量装置资产清晰,配置合理,运行可靠,依据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农村供电所营销业务相关规定,结合供电所电能计量管理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电所的电能计量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县公司及以上营销部门计量专业的业务指导与监督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南通供电公司所属各农村供电所关于电能计量装置的资产管理、运行管理、封印管理、报表统计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供电所电能计量管理职责

  第四条负责业务范围内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用、安装、拆除、轮换、故障处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负责编制本所电能表月度需求计划,设立专用场地作为三级表库,明确专人负责三级表库管理工作,其中包括电能表接收(领取)、入库、返库、库存盘点及拆回表的底数核对等工作。

  第六条负责抄表范围内的计量装置配用和高压客户计量装置异常上报。

  第七条供电所电能计量业务工作必须通过营销信息系统进行,并确保其真实性、及时性。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八条用表计划的制定

  (一)每月二十五日前,根据本所库存、下月业扩需求及项目工程(包括农村置换、接户线改造工程等)用表需求情况,通过营销信息系统进行统计、调整并上报下月用表需求。

  (二)当因无法预知的情况导致需追加或减少用表计划时,应及时将调整计划报营销部计量专职,并通过营销信息系统进行补充上报。(同一规格每月只能调整一次)

  第九条计量器具的接收与领用

  (一)计量器具的领用与接收总量控制在当月用表计划内。

  (二)计量器具的接收

  计量器具由二级表库配送至供电所三级表库,供电所表库管理人员应立即核对机内信息与实物是否一致,并在营销信息系统内办理接收手续。

  (三)计量器具的领用

  供电所三级表库至二级表库领取计量器具,领用人员应认真核对二级表库发放信息,实物领回后即通过营销信息系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第十条计量器具的发放

  (一)表计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表计在三级库房存放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二)三级表库管理人员应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客户电能计量装置配置规范》和工作传票配发电能表,配发时应核对管理单位、规格、局号、数量等数据,严禁相互串用。

  (三)项目工程所用电能表应限量发放,并在系统内如实录入领用人姓名及领用数量。

  (四)表计配发必须严格执行营销信息系统配表流程相关规定,严禁表计配发在系统外流转,做到系统状态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

  第十一条计量器具的.返库

  (一)拆回表计的入库

  1、因各种原因拆除的电能表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返回三级表库。

  2、拆回表计返回时资产管理人员应认真核对传票相关信息,拆回示数由拆表人填写,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复核,确认无误方可接收表计入库。

  3、及时在营销信息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完成传票处理。

  (二)拆回表计返上一级表库

  1、因故障拆回电能表,应在传票归档后一个月内返二级表库;因其他原因拆回的电能表,则在供电所保存一个抄表周期(一般为两个月)后全部返回二级表库。

  2、返回二级表库的电能表应按照配送系统的相关要求,进行装箱。

  (三)非公司资产电能表,在准确核实拆回示数并完成传票处理后立即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与资产所有人办理置换手续。

  第十二条计量器具的运输

  计量器具均应存放在专用箱(包)内,运输中应有可靠的防震、防尘、防雨措施。一旦经过剧烈震动或撞击,电能表不得投入运行,必须返回上级表库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

  (一)在接收(领用)的成品表入库前,表库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二级表库配送的表计的完好状况。如发现表计封印掉落、因途中运输等非人为原因导致表计损坏的,应当及时返回二级表库处理。

  (二)电能表应区分不同状态(成品、发出、待校、故障等)放置,并应有明确的分区线和标志。

  (三)成品电能表应分型号、分规格存放在规定的周转箱及表架内。

  (四)三级库房应保持干燥、整洁,库房内不得存放电能计量器具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

  (五)周转箱仅限于三级表库存放计量器具及二、三级间流转使用,不得使用在施工现场。空箱立即返回二级表库。

  (六)应每月对库存情况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上报二级表库,确保实物与营销信息系统一致。

  (七)做好库房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章运行管理

  第十四条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

  (一)低压供电方式为单相二线者应安装单相有功电能表,低压供电方式为三相者应安装三相四线有功电能表。

  (二)应按表计容量选择线径合适的铜质绝缘导线。直接接入式电能表采用多股绝缘导线时,若线径过粗,应采用断股后再接入电能表端钮盒的方式。当导线小于端子孔径较多时,应在接入导线上加扎线后再接入。

  (三)经互感器接入式电能表,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应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电流回路l1、l2、l3各相导线应分别采用黄、绿、红色线,中性线应采用黑色线,导线排列顺序应按正相序(即黄、绿、红色线为自左向右或自上向下)排列。

  (四)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低压三相四线电能表,其电压引线应单独接入,不得与电流线共用,电压引线的另一端应接在电流互感器的一次电源侧母线上,电压引线与ct一次电源应同时切合。电流互感器二次与电能表之间的连接应采用分相独立回路的接线方式。

  (五)电能表应安装在电能计量柜(屏)上,二只三相电能表相距的最小距离应大于80mm,单相电能表相距的最小距离为30mm,电能表与屏边的最小距离应大于40mm。

  (六)电能表安装必须垂直牢固,表中心线向各方向倾斜不大于1°。

  (七)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每只螺钉只允许接入两根导线。当导线接入的端子是接触螺钉,应根据螺钉的直径将导线的末端弯成一个环,其弯曲方向应与螺钉旋入方向相同,螺钉与导线间、导线与导线间应加垫圈。

  (八)严格按传票进行装拆表、迁移表计等工作。认真核对电能表、互感器资产号及表示度,履行工作人员签字和客户签字制度。电能计量装置安装结束后,应认真检查接线,保证装接质量,杜绝接线错误,并对电能表小盖、表柜(箱)门、电流互感器二次接线端子等加封点加封。

  第十五条电能计量装置的轮换(置换)

  (一)各供电所每月25日前应制定下月轮换(置换)表计划,每年最后一个月25日前应制定下一年度轮换(置换)表计划,并严格按制定的计划实施。

  (二)轮换周期与使用寿命:单相感应式电能表轮换周期为5年;三相感应式电能表轮换周期为4年;单、三相静止式电能表轮换周期为5年、寿命周期为10年;低压电流互感器轮换周期为20年。

  (三)每月5日前将上月轮换(置换)情况上报营销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轮换计划时,应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处理

  (一)按承诺制的要求及时处理电能计量装置故障。

  (二)应在故障传票同时在营销信息系统内认真填写现场勘查意见,意见应详细、符合实际。

  (三)退补电量应依据《江苏省电力公司电能计量超查(差错)电量退补标准》,严格履行处理及审批手续。退补电量在1000kwh以下的,由供电所负责处理,退补电量1000kwh及以上的,要及时报营销部(农电工作部)审批。

  (四)对客户原因造成的电能计量装置损坏,应按规定收取赔表费。

  第十六条封印管理

  (一)负责本供电所计量封印钳、封印使用的统一管理。

  (二)负责对本供电所业务范围内的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加封。

  (三)供电所应明确专人管理封印钳、模及封印,封印钳、模应造册登记,并建立封印钳、模及封印的领用登记。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七条应加强对所辖区域内电能计量装置的巡视检查,检查电能计量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各处封印是否完好等。

  第十八条每月抄表人员在现场抄录示度时,应对多功能电能表的时钟是否准确(误差≤5min)、电压、电流是否正常等基本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供电所管理制度 9

  第一条:各营销车间、外线组、变电站应结合本地方的气象,环境及设备情况、运行规律等制定本单位的月、季、年维护计划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维护周期表。

  第二条:各营销车间,外线组、变电站应根据有关规定储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应结合具体情况备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仪表、防护用具和急救医药箱,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第四条: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工具,全所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定期检查及演习,经常保持完好。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专门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措施。

  第六条:负责检查排水、供水系统、取暖、通风系统、厂房及消防设施,并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第七条:储备必要的防洪防汛物资,经常对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供电所管理制度 10

  一、总则

  (一)本制度规定了电气设备红外检测工作的管理要求,提出了诊断技术和过热缺陷的判断方法。我局生产技术部全面负责红外检测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各生产单位应明确一名生产领导分管红外检测工作。必须设立红外检测的专(兼)责人,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单位的红外监督工作。

  (四)各生产单位应负责对红外检测设备的使用、缺陷的汇总、总结及上报工作。

  (五)各生产单位班组(变电站)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本单位带电设备红外检测与诊断工作,负责红外检测诊断技术的应用和红外检测设备管理。

  (六)人员基本要求

  1、从事红外检测与诊断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

  (一)从事红外检测与诊断工作的人员应熟悉红外检测与诊断技术的基本原理,掌握红外检测仪器的工作原理、主要性能、技术指标以及操作方法,并能熟练操作红外检测仪器。

  (二)从事红外检测与诊断工作的人员应了解电气设备的性能、结构、运行状况。

  (三)从事红外检测与诊断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和本管理制度,掌握《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公文处理电力线路部分)(试行)》和现场试验的有关安全规定。

  2、红外检测的范围:只要表面发出的红外辐射不受阻挡都属于红外诊断的有效监测设备。例如:旋转电机、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电力电容器、避雷器、电力电缆、母线、导线、绝缘子串、组合电器、低压电器及二次回路等。

  二、红外检测与诊断的基本要求

  (一)对检测设备的要求

  1、红外测温仪应操作简单,携带方便,测温精确度高,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好,不受测量环境中高压电磁场的干扰,仪器应满足现场带电实测对距离的要求,并应能对表面放射率、大气环境参数、测量距离等进行修正以保证测量结果的真实性。

  2、红外热电视应操作简单携带方便,有较好的测温精确度,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好,不受测量环境中高压电磁场的干扰图像清晰,具有图像锁定、记录、输出和简单的分析功能。

  3、红外热像仪应图象清晰、稳定,不受测量环境中高压电磁场的干扰,具有较强的图象分析功能,具有较高的热传感分辨率和图象分辨率,空间分辨率应满足实测距离的要求,具有较高的测量精确度和合适的测温范围。

  (二)对被检测设备的要求

  1、被检测设备应为带电设备。

  2、红外检测人员在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测时,检测现场应有熟悉设备的运行人员在现场。当需要打开遮挡红外辐射的门或盖板时,应由当值运行负责人按照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三)检测环境的要求

  1、一般检测环境要求

  (1)被检设备是带电运行设备,并尽量移开视线中的封闭遮挡物如玻璃窗、门或盖板。

  (2)环境温度一般不宜低压℃、空气湿度一般不大于。

  (3)不应在有雷、雨、雾、雪的情况下进行检测,风速一般不大于(树叶有微枝摆动不息,旗帜展开相当于级风,)。如果检测中风速发生明显度化,应记录风速,必要时按照相应公式进行测量数据的修正。

  (4)气候为阴天、多云为宜,晴天要避开阳光直接照射或反射入镜、无雾。在室内检测应避开灯光的直射,最好闭灯检测。

  (5)检测电流致热的设备,最好在设备负荷高峰状态下进行,一般不低于额定负荷的。

  2、精确检测环境条件要求

  (1)风速一般不大于(烟能表示方向,树叶略有摇动相当于级风,)。设备通电时间不小于小时,最好在小时以上。

  (2)检测时间为晴天日落后小时。

  (3)被检测设备周围应具有均衡的背景辐射,测温时要避开附近的热辐射源的干扰。

  三、现场操作方法

  (一)一般检测

  1、红外热像仪在开机后,需进行内部温度校准,在图像稳定后即可开始。

  2、红外检测一般先用红外热像仪对所有应测试部位进行全面扫描,发现热像异常部位然后对异常部位和重点被检测设备进行详细测温。

  3、热像系统的初始温度量程宜设置在环境温度加℃℃℃℃左右的温升范围内进行检测。

  4、有伪彩色显示功能的热像系统,宜选择彩色显示方式,并结合数值测温手段,如高温跟踪,区域温度跟踪等手段进行检测。

  5、应充分利用红外设备的有关功能达到最佳检测效果,如图像平均,自动跟踪。

  6、环境温度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对仪器重新进行内部温度校准(有自校除外),校准按仪器的说明书进行。

  7、被检测电气设备的辐射率一般可取。

  (二)精确检测

  1、检测温升所用的环境温度参照体应尽可能选择与被测设备类似的物体,且最好能在同一方向或同一视场中选择。

  2、在安全距离保证的条件下,红外仪器宜尽量靠近被检设备,使被检设备充满整个视场。以提高红外仪器对被检设备表面细节的分辨能力及测温精度,必要时可使用中长焦距镜头,线路()检测需使用中长焦距镜头。

  3、精确测量跟踪应事先设定几个不同的角度,确定可进行检测的最佳位置,并作上标记,使以后的复测仍在该位置,有互比性,提高作业效率。

  4、正确选择被测物体的辐射率(可参考下列数值选取:瓷套类选,带漆部位金属类选,金属导线及金属连接选)。

  5、仪器应有大气条件的修正模型,可将大气温度、相对湿度、测量距离等补偿参数输入,进行修正,并选择适当的测温范围。

  6、记录被检测设备的实际负荷电流、电压及被检测设备温度及环境参照体的`温度值。

  四、红外检测的诊断方法和判断依据

  (一)表面温度判断法

  根据测得的设备表面的温度值,对照《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的有关规定,凡温度超过标准的可根据设备超标的程度、设备负荷率的大小、设备的重要性及设备承受的机械应力的大小来确定设备缺陷的性质,对在小负荷率下温升超标或承受机械应力较大的设备要从严定性。

  1、危急热缺陷(Ⅰ):电气设备表面温度超过℃℃,或温升超过℃℃或相对温差超过℃℃;

  2、严重热缺陷(Ⅱ):电气设备表面温度超过℃℃,或温升超过℃℃或相对温差超过℃℃;

  3、一般热缺陷(Ⅲ):电气设备表面温度超过℃℃,或温升超过℃℃或相对温差超过℃℃;

  4、热隐患(Ⅳ):公文处理电气设备表面温度超过℃℃,或相对温差超过℃℃;

  (二)相对温差判断法

  1、温差:用同一检测仪器相继测得的不同被测物或同一被测物不同部位之间的温度差。

  2、相对温差:两个相应测点之间的温差与其中较热点的温升之比的百分数。相对温差δ,可用下式求出:

  δττττ×()()×

  式中:τ和————发热点的温升和温度

  τ和————正常相对应点的温升和温度

  τ————环境参照体的温度

  对于电流致热型设备,若发现设备的导流部分状态异常,应进行准确测温,按照上述公式算出相对温差值,参照下表的规定判断设备缺陷的性质。

  表部分电流致热型设备的相对温差判据

  设备类型

  相对温差值

  一般缺陷

  严重缺陷

  视同危急缺陷

  断路器

  真空断路器

  充油套管

  高压开关柜

  空气断路器

  隔离开关

  其它导流设备

  当发热点的温升值小于℃时,不宜按照上表的规定确定设备缺陷的性质,对于负荷率小、温升小但相对温差大的设备,如果有条件改变负荷率,可以增大负荷电流后进行复测,以确定设备缺陷的性质。当无法改变负荷率时,可以暂定为一般缺陷,并注意监视。

  (三)同类比较法

  在同一电器回路里,当三相电流对称和三相(或两相)设备相同时,比较三相或两相电流致热型设备的对应部位的温升值,可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若三相设备同时出现异常,可与同回路的同类设备比较。当三相负荷电流不对称时,应考虑负荷电流的影响。

  对于型号相同的电压致热型设备,可根据其对应点温升值的差异来判断设备是否正常。电压致热型设备的缺陷宜用允许温升或同类允许温差的判断依据确定。一般情况下当同类温差超过允许温差值时,应定为严重缺陷。当三相电压不一致时应考虑工作电压影响。(允许温升标准参照《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中相关设备的允许温升值)。

  (四)热谱图分析法

  根据同类设备在正常状态和异常状态下的热谱图差异来判断设备是否正常。

  五、检测记录、缺陷、周期与管理

  (一)检测记录

  1、红外检测记录应包括以下一些内容:测温仪器编号、检测时日期、时间、气象条件(环境温度、相对湿度、风速等)、测试地点(相对设备的距离与角度)、测试人员、设备名称、运行编号、缺陷部位、测点温度、相对温差、系统电压、实际负荷、正常对应点温度或环境参照体温度等。

  2、出现异常情况的带电设备红外图谱应记录下来,存入存储装置,以备分析。

  (二)设备缺陷性质

  1、危急缺陷:设备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2、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进行处理的缺陷。

  3、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月度计划检修处理的缺陷。

  4、热隐患:视现场情况跟踪监视或安排处理。

  5、电流致热的设备测量温升小于℃℃时,只记录在案,不必确定故障性质,对于小负荷要注意负荷变化引起的发热过程。电压致热的设备缺陷一般定为严重及以上的缺陷。

  (三)缺陷上报制度

  1、检测班组在发现设备异常以后应立即进行分析,按照相关方法确认缺陷属于保种缺陷,并在缺陷确认以后立即向本单位红外检测专(兼)责人和领导汇报,并在最短时间内提供红外报告和红外热相图谱,以备生产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

  2、各生产单位的红外检测专(兼)责人应在每个季度开始前十五天内将上个季度本单位发现的严重缺陷和危急缺陷在本单位生产上反映,以便各单位交流。上报的内容还应包括红外热相图谱。

  (四)红外检测周期

  各单位原则上可参照以下规定执行,同时可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生产计划制定红外检测与诊断周期,并严格执行。

  1、带电设备所有接头至少每月测试一次,并在设备巡视记录上做好记录,包括测试时间、本次测试中的最高温度、具体部位,重要枢纽站和负荷较重的变电站,检测次数可以根据情况增加;

  2、一般在预试和检修开始前应安排一次红外检测,以指导预试和检修工作;

  3、新建、扩改建或大修尤其是拆接过接头的电气设备在带负荷后的天内应进行一次红外检测和诊断,对及以上的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等设备应进行准确测温,求出各元件的正常温升值,作为分析这些设备参数变化的原始资料。

  4、在每年的大负荷或者度夏高峰来临之前,应加强对带电设备的红外检测,至少增加一次带电设备红外普测。

  5、计划性普测应结合停电计划有针对性的安排,遇较大范围设备计划停电,应在停电前小时进行一次计划性普测。

  6、对于运行环境差、设备陈旧及缺陷设备,在负荷突然增加或运行方式改变等情况下,要增加监测次数。

  7、危急热缺陷发现并上报后每小时测试一次,并在设备巡视记录上做好记录,包括记录测试时间、环境温度、发热部位、发热温度及负荷电流。

  严重热缺陷发现并上报后,每小时测试一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一般热缺陷发现并上报后,每天测试一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热隐患发现并上报后,每天测试一次。

  (五)建立红外热像数据库

  各个单位应建立带电设备的红外数据库,记录各种设备的热像图谱及温度数据,通过掌握各种设备在多种工况及负荷下的不同热图象及相关数据,经过图像处理分析再与其它有效手段相结合,可以预见设备的运行状态。红外数据库的归口管理为生产部。

  (六)红外检测仪器的管理和校验

  1、红外检测仪器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和比对。

  2、仪器档案资料完整,具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质保书、分析软件和操作手册等,厂家应提供仪器校验报告。

  3、红外热像仪的保管和使用环境条件、以及运输中的冲击、振动必须符合该热像仪的技术性能的要求,仪器存放应防湿、干燥。

  4、仪器故障不得擅自拆卸,须到仪器厂家或厂家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5、对红外热像仪和点温仪应定期进行保养,包括通电检查、电池充放电、磁盘存储处理等,每年不少于一次,仪器及附件应处于完好状态。

  6、红外检测仪器应定期进行校验,每三年送专业检验单位校验或比对一次。

  六、奖惩与考核

  (一)对检测数据错误分析造成误判断,发现缺陷因管理不当、汇报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引起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没有严格执行红外检测周期造成设备故障的,追究有关部门与人员的责任。

  (三)在红外检测与诊断工作中对发现危急、严重缺陷并避免设备事故的人员,各单位应给予表彰与奖励。

  (四)生产部将本制度中对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要求纳入部门考核标准与岗位考核标准工作中。

  (五)红外检测与诊断工作应按照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每个月考核一次。

  (六)本制度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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