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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0 12:25:38 春鹏 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1

  1、机房实行管理员值班制度

  (1)管理员应当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细致周到的.工作作风。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确保网络及服务器运行正常。

  (2)规范遵守信息科各项规章制度,机房设备为专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所有设备的设置,不得随意开关设备,严禁安装和启用无关软件。

  (3)值班时,要做好检查,并如实记录机房内温湿度情况、供电系统是否正常、网络服务器运行情况,如有故障发生,协同相关管理人员及时解决。

  (4)机房实行门禁,未经批准机房内不准外人出入,如有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应作好机房设备使用前后的记录。

  2、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信息科机房安全消防具体工作由机房管理员全权负责。

  (2)定期对机房内的灭火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及时反映解决。

  (3)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非机房电器设备,不得随意用水。

  (4)机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机房内的电源和插座为机房设备专用,非机房设备不得使用机房电源。

  (5)机房内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灭火,同时报院保卫部门或报火警。

  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机房内部卫生应每天进行清理,每周彻底清理一次。

  (2)机房配备专用拖鞋和鞋套,无论是机房人员还是其他经允许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更换专用拖鞋或鞋套。

  (3)严禁携带任何食品进入机房。

  (4)每周对配线架及服务器等设备进行清洁,每月彻底除尘一次。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医院信息化工程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系统有序运行,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所称的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则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即现在医院建设和应用中的信息工程)。

  3.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是为了保障系统建设和应用,保障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的安全,满足各工作站对系统操作和维护的全部活动。

  4.各级各类医院根据本规则,结合医院不同的.功能任务和医院信息系统规模大小,参照以下内容制定适宜于本医院的信息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

  1.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院长/业务副院长

  成员:医务、护理、信息、经管、财务、药剂、计算机工程技术等人员。

  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1)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审查和制定系统应用中有关人员职责、技术规范、工作流程、性能指标等工作规则和制度。

  (2)加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医院工程建设中和重大问题。

  (3)审核、部署系统建设和应用中的重要活动,如规则计划,网络管理、系统配置、人员培训等。

  4.医务部门领导在系统建设的应用过程中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5.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是系统建设和系统建设和系统应用的领导者和指挥者(简称系统负责人),应对所属人员实行分工负责。

  6.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系统规则、计划、系统配置、系统调试、系统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技术管理工作。

  (三)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

  1.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是信息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以实现系统功能为目的,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对信息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进行管理。

  2.信息系统内各类设备的配置,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配置规划和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每一子系统或挂接的可执行程序在上网运行前,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全面调试,达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数据冲突后交用户实际上网使用。

  4.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

  5.管理部门各种设备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或指定专人负责。

  6.系统管理员或机房值班人员负责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和日结工作。

  7.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各工作站模块登录口令密码的设置并做好记录。工作站操作人员更换时,要立即做好口令的更改。

  8.根据系统功能要求,系统负责人提出各子系统和模块的使用权限和使用分配方案,报请领导小组核准实施。

  9.系统负责人管理全面技术工作和运行管理工作,出现技术问题或故障,应遵循《信息系统应急恢复工作制度》处理。

  (四)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库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系统负责人和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网络系统数据或信息的丢失、破坏或失密。

  3.利用用户名对其他用户进行使用模块的访问控制,以加强用户访问网上资源权限的管理和维护。

  4.用户的访问权限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领导小组核准,应遵循《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处理。

  5.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密码。

  6.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查询、监控,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的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

  7.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软盘,必须经过网络中心负责人同意和检毒,未经检毒杀毒的软盘,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漫延的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8.信息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9.所有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以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在工作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10.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静电、防高压磁场、防低磁辐射等安全工作。

  11.信息工作技术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五)工作站管理

  1.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信息系统工作站录入人员管理制度》各工作操作规程以及有关信息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使用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中必须做到精力集中,细致认真、一丝不苟、快速准确,及时的完成各项录入工作。

  3.经常保持各种网络设备、设施整洁干净,认真做好信息设备的日清月检,使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加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未经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所有计算机及相关网络设备、设施。

  5.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强磁性物品;遇有临时停电及雷电天气,应采取保安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6.机房内不准吸烟、进食、会客、大声喧哗;严禁无关人员上机操作或进行其他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工作。

  7.严格交接班制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3

  一、协助制订局域网建设及网络发展总体规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网络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帮助用户解决网络疑难问题。

  三、负责维护本单位网络主干通信设备,保证网络通信畅通。

  四、负责网上资源的管理,负责入网计算机ip地址的`申请、分配、登记和管理等工作,为新开通网络线路连接的用户提供服务。负责网络监测和管理,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于工作无关的活动。负责网络管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五、负责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密切关注计算机病毒发展动态,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谨防外带存储器和网络病毒侵袭。对服务器进行定期的查毒、杀毒,对系统漏洞打安全补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网络破坏和攻击。

  六、负责处理局域网主干线和交换机设备故障;接待并处理终端用户的网络通信故障。

  七、负责楼宇布线工程材料验收、现场施工检查检查、完工验收工作。

  八、参与值班,监视网络运行,调整网络资源,保持网络安全、稳定、畅通。

  九、学习网络新技术,优化和扩展局域网功能;负责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和其他网络应用人员的培训。

  十、完成中心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4

  一、负责各种数据库的日常维护及监控,参与相应项目的数据库整理和收集,每天做好数据库工作日志。

  二、按照职责给予各种数据库管理和维护人员不同的操作权限。

  三、定期检查数据库的`使用情况,了解数据库的存储情况,做好数据库的异地备份工作。

  四、了解和掌握数据库的所有结构、配置所有数据库的表及各种表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将数据库的有关书面资料加以整理并存档。

  五、负责数据库的数据安全、保密工作。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5

  一、在分管院长和科长领导下,按《医院网站管理规定》要求,负责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保证医院网站信息发布的质量。

  二、负责监督和管理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

  三、负责网站的安全管理和技术维护,确保医院网站的正常运行。

  四、负责协调科室信息采集、更新,经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

  五、负责对网站过时的信息内容提交领导审核。经领导批准后删除,做好登记和备份,以备调用。

  六、负责网站信息内容登记,内容包括撰稿科室、撰稿人、审批人、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布人,每月汇总,于次月5日前连同领导审批稿及电子版和发布内容、登记表副本一并交信息科存档。

  七、加强科室之间联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协调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八、未经批准的信息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网上发布,如有违反,视情节追究发布人责任。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6

  一、负责网络信息资源的系统开发、设计、建设和维护。

  二、负责医院网站建设和主页动态信息的采集、制作与发布;及时更新服务内容;负责本单位主页信息和bbs的监控,及时处理不良信息。

  三、负责医院各重要职能部门管理信息系统主页的技术支持等工作;为网络用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四、负责信息化建设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归类与整理;做好资料收集、编目、建档、检查和保管工作。负责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与工作管理无关的活动。

  五、建设和统一管理院内分布式web信息站点,指导各部门发布公共信息;发布和建设公共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公共服务信息的发布、查询等功能。

  六、负责网络中心固定资产的.账目管理、编号、建档。报废等工作。

  七、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7

  一、负责实时监管信息机房(新、旧楼)空调运行情况,机房各设备的运转情况,机房服务器运行情况等,保证机房卫生良好、温湿度适宜,做到防火防水防静电,每天做好各项运维情况的`监管记录机房运维,并做好日志。

  二、负责实时维护全院各科室固定电话、电脑、内网、外网网络及相关硬件,保证网络通畅,稳定运行,做好运维记录。

  三、负责做好科室对信息系统相关模块提出的正常修改调整工作。

  四、负责做好新系统、新项目上线的申请、协调、后期配合工作。做好文字准备,保存完好。

  五、负责做好各科室内外网文件转发,转发成功截图或文字回复相关科室。

  六、负责实时维护内网系统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科室对信息系统相关模块提出的正常修改调整工作,如需产生费用或需要多科室协调协作,请示领导批示。

  七、负责做好集团(华山商务)的电脑网络的维护工作,做好运维记录。

  八、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8

  1、负责站内所有计算机入网及正常运行。

  2、负责收集、整理妇幼卫生信息并统计上报报表,重要内容输入微机备查,并将各类报表分类装订保管。

  3、负责基层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健全,建立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院的网络联系,接收各种电子版报表及统计。

  4、规范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5、凡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调查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贵重仪器说明书,基建图纸等,均列入技术档案,统一管理。

  6、及时将各科室的工作信息和各类宣传活动的报道资料报送市所信息科,收集已在报纸或合肥市妇幼保健工作简报上刊登的信息资料并存档。

  7、将各科室参加会议带回的资料专门立卷,集中统一保管。

  8、积极完成市所及站里交付的其他工作。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9

  医院安全管理原则是:安全管理要和优质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内紧外松的管理原则。

  一、医院安全管理检查内容:

  1、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2、接待会客登记等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要求办理。

  3、门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关窗锁门。

  4、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有无漏洞。

  5、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6、财务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有无漏洞。

  7、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施、报警系统等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

  8、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9、有无火患及其他不安全因素。

  10、各个部门值班情况,有无脱岗现象。

  11、各部领导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是否认真整改。

  二、安全检查制度实施办法

  1、各部门、各岗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每天要结合服务工作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巡视,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和报告。

  2、每月由行政部组织专门人员,对医院各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3、行政部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情况随时可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要予以支持和合作。医院安全保卫负责人每日详细填写《安全工作检查日记》。

  4、重要节日前夕或有重活动时,由医院行政部组织全面检查。

  5、机关、消防监督机关来医院进行安全检查时,各部门要予以协作。

  6、每次安全检查情况,行政部要认真记录登记,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经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7、各部门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认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行政部,同时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三、医院钥匙管理规定

  1、医院所有钥匙统一由行政部办理登记配给并办理更换手续;

  2、医院任何场所之钥匙(财务室及金仓库除外),行政部留存一套备用。

  3、行政部建立钥匙发放登记档案,将钥匙发出、更换日期、使用地点、数量、领取者姓名、所属部门及领取原因等分项进行登记,并由登记人、领取人同时签字。

  4、凡属行政部配发的钥匙,如已磨损不能使用,或其他原因须报废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出具证明,并将钥匙一起报行政部注销。

  四、医院消防管理规定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做好消防工作。严格遵守消防条例、法规、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制止任何违消防制度的`行为。

  1、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2、对本部门的防火重点要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整改。

  3、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4、做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5、发现火险积极扑救并及时准确报警,控制火灾发展。

  6、熟悉本岗位的环境、设备、物品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7、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方或物资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各类物品按条例有关规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8、不准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蚀性物品,对暂时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及时清理。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罩上烘干或在室内、房间内焚烧物品,下班前要关闭电脑等用电器。

  9、不准使用电器设备加热东西,如因工作和维修使用电烙铁或其他电热工具时要注意防火安全,人离时要切断电源。

  10、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行政部批准。

  11、外来施工人员须在医院内夜间作业时,必须由行政部批准并安排专人实施安全管理。

  五、医疗安全管理规定

  1、应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对来院顾客做好手术或治疗前诊断,对各类手术或治疗手段的禁忌症要科学识别,禁止违规。

  2、对顾客的术前检查或化验要严谨规范,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检验报告,严防漏查、误查事故的发生。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认真做好"三查七对",随时检查医疗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无菌性和药品、试剂等管理的规范性,认真做好各种治疗记录。

  4、医生按规范要求认真填写病历、书写医嘱,准确交待相关注意事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留守值班等工作,谨防差错事故发生。

  5、护理治疗人员严格遵照医嘱进行治疗,患者有特殊要求时,须及时请教经治医生,不能擅作主张。

  6、认真做好顾客术前术后的照像及手术(治疗)协议等客户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客户资料齐全。

  7、男医生需在隐蔽区域为女患者做身体检查时,必须要在一名女护士在场时方可进行,否则视为严重违规,箭一次。

  8、医生不得私自给患者实施手术同意书约定范围之外的其它手术,否则视为严重违规,箭一次,若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由责任人负担相应的经济、行政甚至法律责任。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10

  妇幼卫生信息是国家法定的统计信息,准确科学地收集妇幼卫生信息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法定职责。《母婴保健法》第23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为落实《母婴保健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制度,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高度重视,依法做好妇幼卫生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一、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告是指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报告,以及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制定、经统计部门批准的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报告。

  二、信息报告的内容及上报流程、时间

  (一)入院登记:凡15—49岁育龄妇女、5岁以下儿童,均应在入院登记时,即注明本市户籍、本省外市、外省。

  (二)高危孕妇管理:执行《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设立高危门诊,重度高危孕产妇由主治以上医师诊治,向上级医院转诊由专人陪护,失访应通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协助追访;高危孕产妇由医务科报告所辖区卫生行政部门。

  (三)孕产妇死亡:各医疗保健机构发生孕产妇死亡,医务科应于24小时内将死亡孕产妇的一般情况(真实姓名、详细住址、户口地址、丈夫姓名、联系电话)电话通知所辖的区妇幼保健院,1个月内书面提供死前经过、抢救诊疗措施及死因诊断。

  (四)五岁以下儿童(含婴幼儿)死亡:凡有收容5岁以下儿童的各相关科室(可能涉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均应建立《危重抢救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死亡讨论登记本》、《危重病人自动出(转)院登记本》、《死亡网络直报登记》及《死亡证明存根》,必须详细记录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诊断名称,以及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每年10月底或11月初,需向辖区内的区妇幼保健院提供一份统计时限内的(从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止)5岁以下儿童在医院期间死亡的一览表。

  (五)围产儿死亡、婴儿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于每年1、4、7月20日前及10月10日前将《围产儿数季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围产儿死亡登记卡》上报辖区的区妇幼保健院。每年10月10日前,将监测年内(从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止)本机构出生数(包括孕≥28周的计划外引产和治疗性引产)及42天内婴儿缺陷、死亡等信息,由医务科审核后,上报辖区的区级妇幼保健院。

  (六)新生儿出生、死亡和妊娠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登记表:每月5日前向辖区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报送。

  (七)新生儿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筛查:开展相关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按规定程序定期上报筛查和确诊的相关资料。

  (八)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报表:各级婚前保健、助产技术机构,按规定及时上报工作报表(季报表)及确诊HIV阳性病例个案卡。

  具体操作可根据《福建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任务书实施工作指南》,各种信息上报时间见其附件《医疗机构妇幼卫生信息上报一览表》。

  三、信息报告的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指定相关科室专人负责收集、填报妇幼卫生信息,认真核实后按规定上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做好填报资料的保存、管理,接受上级检查。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11

  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信息资源,除信件、私人文档等纯属个人物品外,其他所有行政和医疗管理类信息及病人临床信息均归医院所有,任何个人或组织、部门均不得视信息为私有或部门所有。信息的所有权与信息的发生地和录入者没有关系。

  一、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将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任何信息资源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院外用于任何目的。违反本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负责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信息资源的共享权限要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制定,由信息管理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三、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实现快速、准确、完整的信息传递和共享。信息的共享是双向的。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不需要共享其它部门的资源。任何一个部门无权拒绝其它部门对本部门负责录入和管理的数据的`共享,当然,这种共享必须是经过授权的、合法的。

  四、各部门对信息的录入必须保证其及时、准确和完整。

  五、医生有权从计算机中读取容许其处置的个体病人的全部诊疗信息并用于辅助诊疗。不容许任何部门和个人采取任何借口和手段予以拒绝。医生无权成批地检索病人信息,如因教学、科研确有需要,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六、医生不得不经信息发生和录入部门的同意私自将计算机中的病人信息用于科研、教学和任何公开发表的文献中。

  七、对临床应用来讲,公布给全院计算机屏幕显示的病人检查、化验结果,图形、图像应当与其它介质公布的结果相一致,并且拥有同等效力。信息的产出科室对录入并公布的计算机内的数据、结果与对其它介质公布的数据、结果负有同等责任。

  八、未经医务处和主管院长批准,我院提供给病人、院外和进病案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的正式报告仍保留现有的形式和管理制度,由医技科室签字后发出。医生或其它任何人无权从异地计算机打印正式报告。计算机打印的非正式报告格式应与正式报告有区别。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12

  一、总则

  1.为加强我院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我院信息化建设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避免出现重复投资和低水平建设、避免形成信息孤岛、避免数据标准不统一造成的数据交互困难等问题,根据卫生部、卫生厅有关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信息化建设是指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导,信息 资源为核心,信息网络为基础,信息人才为依托,有关信息法规、政策、标准和管理制度为保障,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应用于医疗的各个领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管理水平的过程。

  3.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一规范、资源共享;统一平台、集成建设;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发展原则,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进医疗管理方法、优化医疗业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在信息化建设当中,各部门科室从自身业务管理、流程优化出发,进行多部门的沟通协调,以确定建设方案。为促进各科室在信息化建设中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科室沟通协调机制。

  二、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1.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医院下文对我院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按照卫生部和卫生厅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我院信息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制定和发布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信息标准及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规章。协调跨科室、跨部门的信息系统项目的.建设

  2.信息科承担信息化建设的日常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在医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制定我院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信息标准。负责全院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定信息化工作的管理、负责制定相关的办法和有关工作制度。组织协调全院信息网络建设、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应用工作。组织开展医护人员信息化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学术交流。

  3.全院业务管理科室负责业务规划管理,并审议通过信息化建设方案。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在医疗法规政策的指导下,建立医院业务逻辑、管理流程。并依照法规政策,指导信息化建设、审议信息化建设方案,确保信息化建设符合业务管理需要。负责信息系统推广使用、监督反馈使用效果,及时协调信息科尽快改进系统,以更好适应医疗法规政策,促进医院高效运转。

  4.科室信息员由各科室(包含业务管理科室及临床科室)、部门指派本科工作人员作为本科信息化建设工作联络员,即信息员。负责沟通协调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负责向信息科反映或报告本科室信息系统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和需求;负责向本科室传达医院信息化建设协调方面的任务部署、信息及通知。

  三、项目管理办法

  1.各科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应从本科室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我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有关要求,遵循“统筹规划、分布实施、满足需求、经济有效、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坚持 标准化、规范化、通用化、系列化建设。

  2.为了加强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一管理,合理利用资源、统一信息标准,避免重复开发和盲目建设,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各科室部门需将完整需求书面提交到信息科,由信息科进行规划、论证、报医院立项审批。

  3.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对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方案等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未经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的项目,不予立项,项目不得实施。

  4.立项通过审批后,由信息科负责统一管理、协调并提出需求分析,提供技术支持,并将项目纳入我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内,进行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项目建设完成后,应用系统的运行、设备维护和技术支持交由信息科统一负责。

  5.信息化项目建设必须根据标准化要求,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统一的信息标准,自定信息标准(信息编码)的使用需经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四、信息化建设沟通协调机制

  1)由信息科组织,定期召开全院信息化建设沟通协调会,要求各科室领导参加。各科室提出本科或相关科室在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制定出解决方法或方案,最终使问题得到解决。

  2)信息化建设沟通协调会,由医院信息科根据事由的大小和需求程度,确定召开时间、参会范围。信息科负责组织,全院例行协调会每年两次。

  3)在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中,遇到紧急问题或突发事件,由信息科组织相关科室召开紧急临时会议,参会科室互相进行沟通协调和紧急部署。

  4)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涉及信息方面需要科室之间互相协调的事由,可以由科室与科室间直接联系,相互协调解决。

  5)医院信息化建设,需要各科室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各科室要顾全大局,通力合作,解决存在问题。

  6)各科室应与医院信息管理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双方通过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医院信息化建设进程。

  7)信息科设有专人负责全院各科室信息化工作沟通协调事宜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13

  医院护理信息公示制度

  护理院信息公示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护理院重要信息,并做到信息内容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指南、服务流程、服务价格、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岗位内容、医疗与管理规范,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社会普遍关心、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根据公示的内容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包括:护理院网站、电子显示屏、各种公开栏、印制和发放宣传单、设立征求意见箱和投诉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以及通过各种文件、公告、简报、通知、院报等。

  护理院要在显著位置和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护理院信息公示实行责任制,对各项公示的内容涉及相关部门的,由该部门具体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公示工作,及时更新公示的服务信息。

  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1.医院信息公示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公示的信息应当做到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2.医院信息公示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设置医院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医院重要信息。

  3.利用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如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费用、服务绩效等。

  4.医院要在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5.医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公示工作,做到定期更新。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14

  1、总则

  1.1、目的

  为安全管理各种软硬件资源,提高医院所属各部门信息处理和业务运行的效率,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种故障造成的业务中断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医院各部门。

  2、术语

  3.1、IT设备:包括计算机产品、网络设备、计算机外部设备等。

  3.2、计算机产品:包括服务器、PC机、笔记本电脑等。

  3.3、计算机硬件:包括光驱、软驱、刻录机、声卡、显卡、网卡、CPU、电源、内存、主板等。

  3.4、网络设备:包括核心三层交换机、二层可管理交换机、二层普通交换机、硬件防火墙、路由器等。

  3.5、信息:指与医院业务相关的所有电子资料档案、数据和报表。

  3.6、网络:指医院的整个局域网络及INTERNET接入端网络。

  3.7、数据库:指医院各部门电子版信息、数据集合,如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电子人事档案等。

  3.8、网络安全:指预防网络遭受病毒、木马、黑客等攻击,通过网络泄密或其它影响网络安全的因素。

  3.9、病毒:本制度中特指计算机病毒,是编制或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毁坏数据,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3、职责

  3.1、信息人员

  3.1.1、负责医院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日常维护与检修。

  3.1.2、负责医院上网等相关涉及信息安全的权限管理工作。

  3.1.3、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医院计算机安全、规范使用等情况。

  3.1.4、负责医院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数据导出与日常安全备份工作。

  3.1.5、负责主要设备数据库服务器、存储介质及其他设备的指导购买;

  3.2、财务部

  负责收取本制度中涉及的罚金,并对相关人员开具罚金收据。

  3.3、各部门

  3.3.1、负责对部门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及外观清洁。

  3.3.2、负责报修本部门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并对维修结果进行确认。

  3.3.3、负责全力支持信息部门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升级和检查。

  3.4、各部门负责人

  3.4.1、负责审核所在部门成员相关软件系统用户使用权限开通的申请。

  3.4.2、负责确认所在部门成员向信息部提出数据需求的申请。

  4、工作程序

  4.1、信息设备维护与保养

  4.1.1、信息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

  (1)、信息设备硬件管理采取专人负责制,由具体使用人负责对计算机进行日常使用与管理。

  (2)对于医院所使用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由相应的信息人员负责日常检修与维护,以确保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稳定运行。

  (3)计算机操作系统、常用软件由信息人员安装,特殊软件使用,必须提交申请,并通过本部门负责人及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后,交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安装,特殊应用还必须得到所属医院相关高管批准。

  (4)计算机使用人要确保计算机硬件和系统软件的完整性,不得随意安装和删除系统软件,修改计算机配置。、(5)信息中心实行定期巡查机制,检查各个工作区域设备的使用情况,如发现计算机设备故障,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6)在上班时间内,使用人发现计算机故障后,应立即向信息人员报修以恢复正常使用。

  4.2、医院网络使用

  4.2.1医院网络的接入与使用必须遵守医院网络使用制度,以确保办公网络安全畅通并提高其使用效能为基础,其它行为必须具有合理用途,具体制度参考附件一《医院网络使用细则》

  4.2.2互联网接入权限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互联网接入权限申请表》(附件二),并标明申请接入互联网原因。

  (2)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对《互联网接入权限申请表》进行审核后交信息人员并最终通过主管院长审核,如果申请人是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直接填写《计算机使用权限申请表》交主管院长审核。

  (3)信息人员执行通过审核的《互联网接入权限申请表》的具体内容。

  (4)信息人员将修改后信息反馈到申请人,无误后由信息人员将《互联网接入权限申请表》进行归档。

  4.2.3、注意事项

  (1)如果申请人提出的需求与医院信息安全存在冲突,信息人员及主管院长具有否决权,特殊情况报院长审批;

  (2)、接入互联网权限开通后,不得违反医院相关制度规定以及后续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否则根据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4.3、信息设备硬件安全管理

  4.3.1、病毒防范与处理

  (1)所有客户端必须安装杀毒软件。

  (2)对于内部网络上进行数据交换的设备和存储介质需由信息人员监督使用,防止病毒通过内部网络传播。

  4.3.2、网络文件读取与下载

  拥有上网权限的计算机,其使用人如从网上获取资料(如下载、接受邮件等)要严格杀毒,对于无法清除的病毒要及时通知信息部处理。

  4.3.3、数据读取与存储要求

  各计算机使用人如因工作需要使用存储介质(如软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使用前应先进行病毒扫描,如不确定是否含有病毒或木马等恶意程序,须经信息部确认安全后方能使用。

  4.4服务器硬件管理

  (1)对于信息机房的服务器,要求信息人员每天定时进行备份、监控和检查,确保服务器的稳定运行。

  (2)对于信息机房以外的服务器,由相关信息人员负责此类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工作,并定期对此类服务器进行检查;

  相关操作人员发现服务器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通知信息人员处理。

  4.5、数据安全管理

  4.5.1、数据备份

  (1)各服务器信息人员对于数据更新频繁的数据库,要求每天进行一次完整备份,再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日志备份;

  备份操作时尽量不影响服务器正常的业务处理,避开业务高峰时段。

  (2)重要的数据库(HIS数据库)的备份,应同时备份到本地硬盘和异地硬盘上,并定期检查完整和安全性。

  (3)、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将数据备份后,应定期保留在稳定介质上,定期将备份介质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4.5.2、数据恢复步骤

  (1)每月对数据库进行至少一次的数据库一致性检查,发现一致性错误,及时处理,防止恢复时出现逻辑错误;

  (2)、核对服务器时间准确性,确保信息维护人员的手机时间和电脑时间跟服务器的时间一致,误差不得超过二秒;

  (3)将备用服务器的操作系统口令、数据库用户及口令、数据库代理任务等相关内容与生产服务器保持一致。

  4.5.2当数据服务器发生问题时,采用如下步骤恢复

  (1)第一时间记录故障出现时间,以便于作恢复时点还原之用;

  (2)将事务日志还原至故障出现时间的前10秒钟;

  (3)还原成功以后,修改网络设置,让数据库可访问;

  (4)根据正式服务器故障情况,迅速做出判断,最短时间修复正式服务器,在业务停止之后,再将备用服务器的相关内容恢复至正式服务器。

  4.6应急预案

  4.6.1机房必须配置相应功率的不间断电源系统,不间断电源应能提供大于6-8小时的.后备供电能力。当发生断电时,不间断电源自动发电,工作人员应立即检查断电原因,处理故障。

  4.6.2当发生网络故障时,检查核心交换机是否能正常工作,确认网络问题的原因,采取解决措施。

  4.6.3目前数据服务器采取双机热备,当主业务服务器发生事故时,立即将业务系统切换至备份服务器上,切换过程控制在5分钟内。检查服务器故障原因,如果是硬盘故障,检查服务器RAID,尽早更换坏的硬盘,让RAID进入正常状态。

  4.6.4当数据发生丢失时,通常是由于硬盘损坏又没有相应的数据冗余才会导致数据丢失,这种情况只能恢复时间最近的备份,丢失的部分要手工补齐。

  4.6.5服务器软件故障,由于病毒导致不能开机或不能访问数据库,这种情况要重装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

  4.6.6不同数据库同步问题,由于不同数据库应用的程序或接口程序出现故障,导致两个系统都不能正常工作,应立即停止业务系统,排除故障完毕后同时启用。

  5、处罚措施

  5.1、处罚细则

  (1)各部门使用网络交换、传递、发布和利用信息的各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医院安全、泄露医院秘密等活动。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后,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警告处分;情节极其严重,导致医院重大经济损失或机密泄露者,将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并给予开除和追究法律责任。

  (2)严禁擅自拆装医院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严禁私自更改、架设路由设备,私自动用网络设备、网线、交换机设备、重装系统、安装及卸载与工作无关计算机软件。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后,初次给予警告。再次违反的,医院将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3)对于人为造成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损坏的,由信息部评估损坏程度,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对于鼠标键盘等外围耗材设备,如果是新的,自使用当日起,1年内人为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或购入等价相应商品,使用1年以后损坏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4)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部门内的相关数据需求申请,如因个人审核不当,造成医院信息泄露的,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后,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200元/次。

  (5)各计算机相关设备使用人要严格保守本人的相关密码,如因个人密码泄露,造成医院信息泄露的,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后,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200元/次;情节极其严重,导致医院重大经济损失或机密泄露者,将按法律程序追偿经济损失。

  (6)各部门需更换电脑使用责任人的,请到信息部登记备案(特别是有网络权限的电脑)。对于私自更换者,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将给予其部门负责人100元一次的罚款。

  (7)为保证医院各部门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业务处理的高效性,医院将在工作时间对员工电脑进行随机抽查,发现下列行为之一者:

  a.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性网页

  b.大量下载占用带宽

  首次给予警告,再次将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次。

  5.2、处罚程序

  (1)信息人员在信息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处罚细则中涉及的行为,将直接发出《处罚通知单》至相关责任人。

  (2)相关责任人接到信息部发出的《处罚通知单》之日起,三日内将罚金交至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处罚通知单》出具相关收据。逾期未交者,财务部将报主管院长审批,并直接在当月工资中双倍扣除相关款项。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15

  一、信息系统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和硬件网络安全两部分。

  二、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和失密;硬件破坏及失效等灾难性故障。

  三、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模块、访问权限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交信息化领导小组核准后,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给予配置并存档,以后变更必须报批后才能更改,网络信息办公室做好变更日志存档。

  四、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或密码。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厂方调试人员调试维护完成后一小时内,由系统管理员关闭或修改其所用帐号和密码。

  五、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

  六、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七、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八、严禁自行安装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禁止在工作用电脑上打游戏。

  九、所有进入网络的软盘、光盘、U盘等其他存贮介质,必须经过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查毒,未经查毒的存贮介质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将对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十、在医院还没有有效解决网络安全(未安装防火墙、高端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和堡垒主机)的情况下,内外网独立运行,所有终端内外网不能混接,严禁外网用户通过U盘等存贮介质拷贝文件到内网终端。

  十一、内网用户所有文件传递,不得利用软盘、光盘和U盘等存贮介质进行拷贝。

  十二、保持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防静电、防磁、防辐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十三、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对网络故障的判断

  当网络系统终端发现计算机访问数据库速度迟缓、不能进入相应程序、不能保存数据、不能访问网络、应用程序非连续性工作时,要立即向网络信息办公室汇报,网络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科室提出的上述问题必须重视,经核实后给予科室反馈信息。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应召集有关人员及时进行讨论,如果故障原因明确,可以立刻恢复工作的,应立即恢复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确、情况严重不能在短期内排除的,应立即报告医务部和院领导,在网络不能运转的情况下由机关协调全院工作以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网络故障分为三类:

  一类故障:服务器不能工作;光纤损坏;主服务器数据丢失;备份盘损坏;服务器工作不稳定;局部网络不通;数据被人删改;重点终端故障;规律性的整体、局部软、硬件故障。

  二类故障:单一终端软、硬件故障;单一患者信息丢失;偶然性的数据处理错误;某些科室违反工作流程要求。

  三类故障:各终端由于不熟练或使用不当造成的错误。针对上述故障分类等级,处理方案如下:

  一类故障———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主任上报医务部和院领导,由医务部组织协调恢复工作。

  二类故障———由技术工程师上报网络信息办公室主任,由网络信息办公室集中解决。

  三类故障———由技术工程师单独解决,并详细登记情况。

  二、网络整体故障的首要工作

  (一)当网络信息办公室一旦确定为网络整体故障,首先是立刻报告医务部。医务部应立即按上报程序向院领导汇报。网络信息办公室需马上组织恢复工作,并充分考虑到特殊情况如节假日、病员量大、人员外出及医院的重大活动对故障恢复带来的时间影响。

  (二)当发现网络整体故障时,根据故障恢复时间的程度将转入手工工作的时限明确如下:

  1、10分钟内不能恢复———门诊挂号、住院登记、药房转入手工操作;门诊收费、住院核算、西药房工作转入老系统操作。

  2、6小时内不能恢复———原则上将医师工作站、护士工作站、药房、急诊检查、入院、手术室、医技检查转入手工操作(具体实行时间及步骤由医务部、护理部通知)。

  3、24小时以上不能恢复———将出院核算转入手工。

  三、具体协调工作

  (一)所有手工工作的统一时间须由医务部或网络信息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协调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准私自操作计算机。

  (二)门诊挂号工作协调

  1、门诊挂号协调工作由门诊部护士长负责协调请示,如手工挂号的转入、转出时间等;

  2、当网络系统中断时,改为手工挂号;

  3、网络恢复后,及时将中断期间的患者信息输入到计算机;

  4、在以后的工作中如发现某位患者的信息系统内没有记载,应详细询问患者以前是否是在网络故障时就诊过。

  (三)门诊收费系统工作协调

  1、由收款处科主任负责总体协调,并与网络信息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沟通最新消息;

  2、当网络系统运行中断超过10分钟时,应通知收款处转入手工收款工作;

  3、门诊收款负责同志应建立手工发票使用登记本,对发票使用情况做详细登记;

  4、当系统恢复正常时,由收款处负责同志负责对网络运行稳定性进行监测,如不稳定,及时向网络信息办公室反映情况。

  5、在接到使用计算机的指令并重新启动运行后,门诊收款负责人应组织收款员逐步转入到机器操作。

  (四)住院费用核算系统工作协调

  1、由住院处科主任总体负责协调工作;

  2、当系统停止运行超过2天时,对普通出院患者,推迟出院结算时间;对急出院的患者应根据病历和临床科室护士工作站记录,进行手工核算出院。

  3、在网络停止运行期间,出院患者急需结算时,应由该科护士工作站追查是否还有正在进行的`检查,向结算室提供详细费用情况后,方可送交核算。

  (五)临床工作系统协调

  1、临床科工作由医务部、护理部共同协调;

  2、网络故障期间临床科室详细记录患者的所有费用执行情况;

  3、科室详细填写每个患者的药品请领单(包括姓名、ID号、费别、药品名称及用量),一式两份,一份用于科室补录医嘱,另一份送西药房;

  4、出院带药由经管医师负责掌握经费情况,如出现费用超支情况由该医师负责;

  5、根据医务部通知恢复运行时间,按要求补录医嘱。

  6、如患者急需出院,应向核算室提供详细费用情况,对正在进行的检查应予以说明。

  (六)医技检查工作协调

  1、在网络停运期间应详细留取、整理检查申请单底联;

  2、网络恢复后根据检查单底联登记,通过手工记价补录患者费用;

  3、对出院快或有出院倾向的患者各科在申请单上注明,检查科室应及时通知科室或出院处沟通费用情况。

  (七)药房工作协调

  1、中心摆药应严格按照网络信息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计算机操作;

  2、网络故障时,根据临床科提供的药品请领单发药;

  3、网络恢复时对临床科室补录的摆药医嘱进行发药补充确认,同时与发药时药品请领单内容详细核对,如发现内容不符,必须详细追查;

  4、网络恢复后对出院带药处方及时进行录入;

  5、数据补录工作结束后应查看系统内库存与实际库存相符情况。

  各信息点接到重新运行通知时,需重新启动计算机,整体网络故障的工程恢复工作,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严格按照服务器数据管理要求进行恢复工作。

  四、网络修复后的数据处理

  (一)由各科组织核校患者费用情况;

  (二)药房校查库存;

  (三)临床科室补录患者医嘱。

  各科室要严格各项操作并及时反馈执行中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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