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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8 10:19:2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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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队管理制度3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救护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救护队管理制度3篇

救护队管理制度1

  (1)请假制度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队员请假需小队长批准;小队长、副小队长、技术员请假需中队长或书记批准,小队长和副小队长不得同时请假;中队副职以上管理干部请假需分管领导批准。未经允许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每个小队当班请假人数不准超过1人(原班),特殊情况超过1人请假时,后请假者按旷工处理。有带薪休假者,休一个原班扣2个带薪休假,一个待机班扣一个带薪休假。

  3、每个小班请假者(队员),病假(无诊断)扣300分,事假扣500分,旷工一个小班扣800分,态度恶劣强行旷工者取消当月奖金。扣分超过当月应得工分者,超出部分按近三个月平均分值核算成钱数进行罚款。早退队员扣100分(按正常下班打卡时间,提前30分钟以内为早退,超出30分钟按旷工处理),小队长扣分标准为队员的2倍,副队长扣分标准按队员的`1。6倍;

  4、婚、丧、嫁、娶依照矿有关规定执行,丧假的规定:父母和岳父母去世的,有连续3天假期,亲哥姐妹给1天假,其他任何亲属均无此假。

  5、周六、周日中队值班人员15:00时对值班小队及待机小队进行点名,小队成员不在岗按漏警处理。

  6、请事假要提前申请,严禁上班当天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业务训练制度

  1、电话值班员及时接听电话,否则一次扣500分,接听失误扣1000分,造成严重后果,取消当月奖金;

  2、进行演习(闻警集合),队员漏警扣1000分/人,同时扣当班正、副小队长各500分/人,正、副小队长漏警各扣1500分/人,装备达不到六字标准,扣保管人100分/件;体育训练考核管理执行《20xx年体育训练学习计划》。

  3、业务考试不及格,扣500分;90分以上奖200分。(值班早7:00点考试,考核操作和“百题”,给一次补考机会。)

  4、救护系统检查,随机抽取小队进行验收时不给予加分,特殊队员需要代替者,替参加者加500分。特殊情况需要指派人员进行验收时,所有参与验收人员每人加500分。检查时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不必要扣分者每人扣500分,情况严重者从重处罚。

  5、值班晚间6点30分————7点30分由小队长负责组织有计划地学习业务,中队干部进行监督,未组织学习,扣小队长、副小队长各500分。

  (3)工程施工制度

  1、跟班干部、小队长(小队长不在时可指定临时负责人)为当班工程安全及施工负责人,标准化不达标取消施工人员当班一半工分,出现罚款由责任人及参与施工人员共同负责;当班工作当班完成,不能给下个班留尾工活,若无法完成,需说明原因,否则取消小队当天工分。

  2、作业人员不听从小队长安排,取消当日工分及入井,连续2次取消当月奖金。

  3、施工结束后,跟班干部或小队长必须向队长或值班干部汇报,没汇报造成影响者,罚跟班干部50元,扣小队长300分。

  4、施工过程中出现伤害,当事人、联保人、小队长、安全负责人视情节而定,至少各扣1000分。

  (4)交接班及开会制度

  1、值班小队接班后,待机小队队员方可离队,不交接班或脱岗按漏警处理,造成不良影响取消当月奖金或开除救护队;

  2、每天早上值班队与待机队及时组织装备上、下矿山救护车,影响班前会每人次扣300分,出现装备没上车,且小队长没有及时发现,扣小队长、副小队长各50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取消当事人及小队长、副小队长半月奖金或免职。

  3、小队长每天负责领取多功能便携,否则正副小队长各扣200分;装备上车后,小队长负责清点上车装备是否齐全及完好,否则出现问题,每人扣500分,造成影响加倍处罚。

  4、电话值班员负责电话值班室室内卫生及公物保管情况,如发生损坏或丢失,按价赔偿。电话值班室室内至少保证有一人接听电话,严禁在走廊打电话、玩手机。

  5、中队开会期间如有吸烟、喝水、手机铃响的队员,扣50分,开会迟到扣100分,值班队早9:00以后到矿扣300分。

  6、有事开会提前说明,安排工作时严禁推脱,否则每人扣500分或50元。

  (5)其它制度

  1、小队工分及时上墙,超过3日未能上墙,无特殊原因者,扣小队长200分。严格按照要求统一计分,出现上错分、漏上分后果由小队长承担,造成不良影响者取消小队长当月奖金或免职。

  2、室内外卫生保持窗明几净,物放有序,被褥棱角分明,否则一处扣责任人及当班正副小队长各100分。

  3、班中出现赌博、喝酒者取消当月奖金。

  4、工作中不听安排,无理取闹者取消当月奖金。出现四个小队均不愿接收人员给予停职处理(停职期间无入井、奖金)或开除救护队。

  5、例假不应该上,私自打卡者,取消其例假并扣20xx分。

  (6)二十一种人制度

  1、经排查出的二十一种人,按病假处理。

  2、长期有病或经常被确定为二十一种人的人员,令其回家休息、治疗,并开有效诊断进行报工;同时依据矿有关规定执行。

  (7)打架斗殴管理制度

  1、队员之间发生口角,未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不良影响者,扣除当月奖金一半,并在班前会上作检讨,全队通报批评。队员与中队干部或其它科室管理人员发生口角,取消当月奖金。

  2、队员之间发生肢体冲突,取消当月奖金,并移交保卫科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影响者,开出救护队。

  此管理制度至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救护队管理制度2

  (一)为加强兼职救护队的战斗准备,促进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准备水平,建立装备先进、组织严密、作风过硬、素质良好、协调有效、快速反应、能够协同专业矿山救护队一起作战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xx)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兼职救护队的主要任务

  1、引导和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受令处理井下火灾、瓦斯、煤尘、水害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3、受令进行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救援和地面消防工作。

  4、受令进行煤矿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启封密闭、反风演习以及其它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才能完成的工作。

  5、参与审查、贯彻实施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煤矿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

  6、协助煤矿搞好职工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救援报告

  1、报告程序:现场救护小队长→现场指挥长→地面指挥部→总指挥长。

  2、报告内容:事故地点、事故时间、事故性质、受灾人数、受灾范围。

  3、报告要求: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及时向现场指挥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或抢险救灾指挥部。

  (四)值班工作

  1、值班队员必须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当接到事故电话立即出动。

  2、值班期间,对救援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必须保证呼吸器合格、完好,处在备战状态,氧气压力不得低于18mpa。值班小队人员听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做好出动的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动进行救援。

  3、电话值班员不得请他人代替,必须听清记清事故电话,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杜绝误传误报事故电话或上级指示精神导致救护工作失误。

  4、值班人员发现通讯有故障,应立即向电话维修人员汇报,及时处理,以保证通信畅通。

  (五)装备检查维护保养

  1、兼职救护队员必须对自己所佩带的氧气呼吸器认真保养和维护,保证100%合格和完整好用。

  2、救护器材和装备(包括个人装备)平时要精心保养,认真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作战时的正常使用,按规定,干净、整齐地放在指定地点。

  3、小队长要对小队的技术装备和队员佩用的仪器进行全面的检查,以掌握小队全部装备的情况,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必须全部整改合格。

  4、煤矿矿级领导负责对技术装备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检查和抽查,抽查结果进行认真记录,对不合格的仪器、装备责令其立即整改合格。

  (六)学习、训练及考核

  1、制定学习和训练计划,做到学习和训练相结合。

  2、业务理论的学习和体质训练要作为兼职救护队日常工作来抓,每天除正常下井工作外,学习和训练严格按每月工作日程表执行。

  3、集体项目、演习训练的项目,由兼职救护队根据每月计划安排组织实施。

  4、训练由队长组织实施。训练要从基础开始,结合实际,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注重实用性,要求纪律严明,认真做好记录。

  5、每次学习和训练课,课前课后要集合,认真安排工作任务和课后总结。训练期间要严肃认真地完成安排的各训练项目。

  6、根据学习和训练计划,兼职救护队定期对各安排科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严格按制定的'《奖惩制度》进行奖罚。

  7、兼职救护队每半年进行一次理论考试和体能考核。

  (七)战后总结讲评

  1、为提高兼职救护队处理各种灾害的整体水平,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进行总结讲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不断提升兼职救护队的作战技术与水平。

  2、处理事故后由指挥员和兼职队长进行认真总结,从接警出动、作战方案、战术运用、协同配合、组织纪律和完成任务情况方面,认真总结。

  3、对事故处理进行全方位总结评比,总结成功经验和工作不足及教训,提出改进方法。

  4、对勇敢作战,积极完成任务的队员,进行表扬和奖励。

  (八)材料装备库房管理

  1、装备室由仪器装备管理员进行管理,必须保持库房干净、卫生,设备器材存放整齐、有序,存取方便。严格履行领用批准手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借出库房内的物品。

  2、装备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库房内,库房内的装备及器材,除处理事故、训练外,不得随便拿用。

  3、消耗的技术装备和个人领用的备品配件,必须及时登记和按照计划进行领取。

  4、装备必须定期检查,保持合格,使其达到技术标准,做到存放整齐、清洁,严禁乱堆乱放,造成损失按制定的《奖惩制度》处理。

  5、必须做好备品备件和物资的保管和统计工作,严格执行领发手续,不得乱领乱发或私自拿用,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材料保管员必须及时、认真做好进出货的记录,详细登记造册,对损耗的物资应及时上报并补充。

  (九)下井预防检查

  7、按主动预防事故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小队下井熟悉巷道,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工作中必须按照小队领导的布置,认真完成任务。下井中,必须认真了解各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布置情况,熟悉矿井通风系统,以及井下各设施、硐室的位置。

  8、预防检查要做到“四勤,一坚持,一果断”,四勤是:嘴勤、腿勤、手勤、眼勤;一坚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一果断:发现危及煤矿和矿工生命安全隐患时,应当机立断,果断处理。

  9、下井熟悉巷道和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线路对所有工作面、工作点进行认真检查;

  10、预防检查结束后,必须填写行走路线及隐患记录,并本人签字认可。

救护队管理制度3

  第一部分总则

  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内煤安办字[20xx]75号),关于印发内蒙古煤矿兼职救护队管理办法的通知,内附《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兼职救护队管理办法》。及《内蒙古李家塔煤矿文件》(内李矿字【20xx】44号)关于印发《李家塔煤矿辅助救护队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兼职救护队的战斗准备,促进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准备水平,建立装备先进、组织严密、作风过硬、素质良好、协调有效、快速反应、能够协同专业矿山救护队一起作战的应急救援队伍。

  2、保证兼职救护队具有良好的战斗力,以保护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矿山事故的抢险,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迅速有效地处理井下瓦斯、煤尘、水、火和顶板等灾害事故,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第二部分使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兼职救护队。

  本规章制度规范规了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兼职救护队的工作内容、队组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各项内容制度。

  第三部分引用文件

  本规章制度中的一些法律、法规、内容、制度条款引用来自《内蒙古李家塔煤矿文件[20xx]44号》、《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内煤安办字【20xx】75号关于印发内蒙古煤矿兼职救护队管理办法的通知、《矿山救护规程》(20xx版)、《煤矿安全规程》(20xx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四部分

  煤矿兼职救护队的宗旨、职责、任务

  一、宗旨

  服务宗旨:

  保护国家资源、企业财产、矿工生命的安全。

  救援宗旨:

  先活后死,先重后轻,先易后难。

  二、职责

  1.受矿长直接领导,业务上由安检科指导并开展各项工作。

  2.自觉参加救援技术理论学习,接受技能培训和战备训练。

  3.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设备使用要求及参数等相关技术。

  4.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参与组织实施。

  5.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6.协助专业矿山救护队完成矿井事故处理工作。

  7.对救援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障所有设备的完好可用。

  8.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救援”的原则,不断提升战斗力,使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任务

  1.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协助专业矿山救护队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2.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控制和处理矿山初期事故。

  3.参加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工作。

  4.协助做好矿山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5.保护煤矿职工和救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国家资源和财产损失。

  第五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

  李家塔煤矿兼职救护队编制为2支小队,每支小队10名队员,总共22名队员。

  队长:

  高志忠

  副队长:

  田海军,孙子云

  技术员:

  郑国伟

  设备管理员:

  杨海瑞

  一小队队长:

  吴晓琪

  一小队队员:

  范强,王强,吴波,姚丽宏,赵鹏,张飞

  杨海瑞,姚东伟,黄晓君。

  二小队队长:

  张晓宇

  二小队队员:

  薛文柱,郑国伟,李磊,韩超,冯宏瑞,

  王如兴,贺瑞卿,王肥

  考核组:

  考核组负责新队员入队考核,及组织各类活动的考核。

  考核组长:

  刘伟。

  考核成员:

  高志忠,田海军,孙子云,吴晓琪,张晓宇。

  第六部分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兼职救护队队长职责:

  ⑴自觉遵守《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救护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救护过程中,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

  ⑵在矿长领导下,在总工业务指导下,负责兼职救护队的全面工作。

  ⑶每年年初制定兼职救护队年度培训计划、训练计划,并组织落实。

  ⑷搞好日常管理和战斗准备工作,带领救护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⑸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矿井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煤矿搞好安全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⑹每次培训、训练结束后,组织进行总结;每次演练、救灾任务结束后,将所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一起归整存档,同时做好队内软件资料的整理和台账管理工作。

  2.兼职救护队副队长职责:

  ⑴协助队长负责管理兼职救护队工作。

  ⑵协助队长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⑶制定兼职救护队队内管理考核规章制度。

  ⑷监督、执行救护队员业务技能考核工作。

  ⑸队长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时,负责本队作战任务的指挥责任。

  3.兼职救护队技术员职责:

  ⑴在队长领导下,负责兼职救护队的技术工作。

  ⑵协助队长做好事故处理技术措施的制订工作。

  ⑶记录事故处理经过及采取的一切措施。

  ⑷了解事故的处理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⑸正、副队长不在时,担负本队作战工作的指挥责任。

  4.设备维修管理员职责:

  ⑴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故障排除维修保养等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水平。

  ⑵经常对救护队的设备进行检验,并保持完好。

  ⑶对氧气充填泵勤保养,并保持完好。

  ⑷做好救护队设备设施的台帐记录。

  ⑸对故障设备进行登记,并及时汇报队长,进行处理。

  ⑹及时对救护队损耗的物资进行记录,并将采购计划上报队长。

  5.兼职救护队员职责:

  ⑴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⑵积极参加学习、技术培训和体能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操作技能和身体素质。

  ⑶在处理事故时,应迅速正确完成指挥员命令,并及时汇报。

  ⑷积极救助遇险人员和消灭事故。

  ⑸根据指挥员命令,在事故处理时担负电话值班员、通讯员、安全岗哨等职责。

  二、入队、退队制度

  1.入队制度:

  ⑴新队员必须了解兼职救护队的职责、任务、宗旨。

  ⑵新队员必须了解兼职救护队是一支救援性队伍。

  ⑶新队员必须是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

  ⑷新队员年龄必须是25――35周岁之间的男性。

  ⑸新队员必须具有煤矿井下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经验。

  ⑹新队员必须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哮喘等疾病。

  ⑺不能下井工作者禁止参加救护队。

  ⑻新队员必须经所在部门或科室同意方能参加入队申请。

  ⑼以上条件符合者,可填写兼职救护队入队申请表(见附表1),经救护队考核组考核合格后,安检科签字同意方能入队。

  ⑴长跑3000米。15分钟内跑完100分。

  ⑵单杠引体向上标准12个100分。

  ⑶俯卧撑1分钟内60个100分。

  ⑷仰卧起坐1分钟内60个100分。

  ⑸负重起蹲2分钟内80个100分(背呼吸器,18公斤)。

  2.退队制度

  ⑴救护队员退队需提交退队申请表(见表2)。

  ⑵从本矿离职者,视其退出救护队。

  ⑶因本职职位变动而不能再从事救护工作的,退出救护队。

  ⑷因自身身体条件、包括感染疾病等因素而无法参加救护工作的,退出救护队。

  ⑸连续3次事假不能参加学习、训练的,连续2次不请假的退出救护队。

  ⑹结合上一年度的综合考核成绩,将上一年度综合成绩排名最后三名的队员和新队员一同参与考核,取前三名。

  ⑺不能遵守其它李家塔煤矿兼职救护队有关规定的,不符合《矿山救护规程》对兼职救护队员其它规定的,退出救护队。

  三、队员管理制度

  1.兼职救护队新队员管理制度:

  ⑴新队员必须明确自已是救护队员,矿井灾害必须出动,否则追究刑事责任。

  ⑵新队员必须遵守李家塔煤矿兼职救护队队员管理制度。

  ⑶新队员入队试用1年(救护队出勤1年)以上有资格申请取证培训。

  ⑷新队员不得隐瞒病情,否则退出兼职救护队。

  ⑸新队员要爱护个人装备,个人装备必须做到干净整洁。

  ⑹未经设备管理员或队长同意,不得拆卸救护队装备。

  ⑺救护队为新队员配发好队服、矿帽、胶鞋,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外借。

  ⑻新队员因各种原因一年内离职的,应及时交回所配发的物品,否则申请人力资源科扣除相应工资。

  ⑼新队员经安全中心培训取得救援证书后,一年内离职,培训费用从工资中扣除。

  2.兼职救护队队员管理制度:

  ⑴兼职救护队员必须了解兼职救护队是矿井安全的最后保障,是一支救援性队伍。

  ⑵兼职救护队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⑶兼职救护队员必须遵守李家塔煤矿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⑷救护队员在救援期间必须完全服从救护队队长,统一指挥,及时出动救援,否则追究刑事责任。

  ⑸救护队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矿井事故救援,否则追究刑事责任。

  ⑹救护队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矿井预案演练,否则扣除当月补贴。

  ⑺救护队员必须保障个人装备随时处于备战状态。

  ⑻救护队员在未经设备管理员或队长同意,不得私自拆卸个人装备。

  ⑼救护队员应妥善保管个人装备,不得外借、损坏、改装。⑽救护队员有义务对矿井职工进行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⑾救护队员有义务消除矿井一切灾害隐患。

  ⑿救护队员每月应参加队内救护知识培训,若有事需履行请假手续。

  ⒀任何队组、科室、矿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救护队员在培训期间、救援期间从事其它工作。

  四、奖罚制度

  ⑴全体救护队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和任务,违者开除救护队。

  ⑵全体救护队员必须认真完成学习期间制订的各项训练项目,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⑶副队长、小队长责任不落实、工作交代不清楚、分派任务不明确、不组织学习、不组织训练,一次罚款100元。

  ⑷不爱护仪器设备,乱砸乱丢,保护不妥当,保养不到位的,造成损坏的一次罚款200元,并承担赔偿损坏的设备责任,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⑸培训学习期间,未出勤者,扣除当天补贴。未出勤且不请假者扣除当天补贴,罚款50元。

  ⑹体能训练时,对有抵触情绪的、不配合行动的、放弃训练的、考核不合格的,扣罚100元。

  ⑺应急救援时,对隐瞒灾区真相、谎报灾情,导致指挥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⑻应急救援时,在灾区畏缩不前者,临阵逃脱者、不执行命令者一次处罚3000元,开除兼职救护队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⑼年度连续3次事假不能参加学习、训练的,连续2次不请假的视为自动离职。

  ⑽自觉遵守李家塔煤矿兼职救护队制定的制度,如有培训取证后服役不满一年离职的需承担相应的培训费用。⑾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给予1000―10000元奖励。

  五、年度计划制度

  ⑴兼职救护队每年年初必须制订全年度学习训练计划,并上报矿领导审批。

  ⑵年度计划必须包括队员名册、外出培训取证计划、矿井灾害预案,职业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学习等内容。

  ⑶年度计划必须对全年度学习训练课件、预案演练、作出具体规划。

  ⑷年度计划里要有对全矿职工自救互救知识教育的计划。

  ⑸年度计划要在每年第一次学习期间通知全体救护队员。

  六、年终总结制度

  ⑴兼职救护队每年年终必须进行全年度成果总结,并上报矿领导评审。

  ⑵年终总结必须在年终全队考核结束后进行。

  ⑶年终总结必须对全年度参加的所有预案演练进行公布。

  ⑷年终总结必须对全年度参加的救援情况进行总结性公布。

  ⑸年终总结要对全年度参加自救互救教育工作进行总结。

  ⑹年终总结全体救护队员必须参加。

  七、预防性检查制度

  ⑴兼职救护队应建立健全企业预防性检查制度。

  ⑵预防性检查制度应上报矿安检科评审。

  ⑶预防检查工作地面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消防通道的检查,地面负责人负责的工作的检查。

  ⑷井下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井下避灾路线的检查,井下避灾标志的检查,井下避灾区域负责人工作的检查,井下避难硐室的检查。

  ⑸救护队要经常入井检查矿井灾害预防的落实情况。

  ⑹预防性检查工作要认真仔细,发现有危及井下职工生命安全的隐患时立即处理。

  ⑺要熟悉各采煤、掘进工作面的分布情况,掌握井下材料库的地点,了解库内材料设备品名和储存情况。

  ⑻每月不定期检查至少有两次。

  ⑼预防检查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

  ⑽预防检查结束后,写出行走路线图,对发现事故隐患,通知所管辖区队或矿调度室。

  八、应急救援制度

  ⑴兼职救护队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制度。

  ⑵应急救援制度包括应急体制和救援预案。

  ⑶应急救援制度应上报矿安检科评审。

  ⑷灾害发生时,兼职救护队接到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井口集合。

  ⑸队长或副队长必须至少有一人在矿24h值班,并保持电话畅通,有事必须向安检请假,同意后方可离矿。队员临时外出必须向队长请假,方可执行。

  ⑹兼职救护队必须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救援。

  九、事故抢险救援报告制度

  1.当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及时有效地将实际情况汇报调度室。报告程序(见下页):

  2.汇报内容必须清楚简短,明确时间、地点、性质、遇险人数。汇报内容如下:

  现场人员矿调度室矿长室

  应急救援预兼职救护队

  灾害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现场人员报告所在队组和姓名报告灾害的性质受困人数和伤亡情况

  3.救护队救援时报告内容:

  兼职救护队参战人数

  兼职救护队参战装备情况

  兼职救护队呼吸器最底氧气压力

  兼职救护队作战行动路线

  兼职救护队所在位置有害气体情况,现场

  情况,队员状况。

  兼职救护队用战救援情况

  被困人员伤亡的状况

  十、战后总结制度

  1.战后总结要求参战队员全部参加。

  2.战后要求对损耗设备做出统计。

  3.战后要对救援时发生的问题进行汇总。

  4.战后要写出行动路线图。

  5.战后要对救援情况作出书面报告材料。

  6.战后要对参战队员枪案进行存档。

  第七部分

  技术装备储存、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一、设备库房管理制度

  1.设备库房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管理。

  2.设备库房严禁烟火。

  3.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设备库房。

  4.库房必须保持干净整洁,设备器材摆放整齐。

  5.库房建立设备台账,账目必须清晰,设备材料进出库时必须详细记录。

  6.装备必须定期检查,无过期物品和无效设备,保证合格。

  7.对损耗的物资应及时上报兼职救护队长。

  二、队服管理制度

  1.队服、矿帽、胶鞋严禁无故带出救护队。

  2.队服要求队员统一清洗.

  3.严禁穿救护队队服做救援以外的工作。

  4.上级领导检查、演练、作战,救护队培训学习时,必须统一着装。

  5.严禁私自改装队服装备,严禁乱涂乱画。

  6.队服破损及时报告队长。

  7.队服不得外借他人使用。

  8.救护队员离队时要及时交回队服。

  三、呼吸器保养制度:

  1.呼吸器是救护队员生命安全的保障,救护队员必须做到认真爱护,精心保养。

  2.每位救护队员要每月对个人呼吸器进行气密性、自补自排、定量供氧、氧气压力、面罩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记录。

  3.呼吸器不用时必须用偶接头把呼、吸两管连接,放入箱内。

  4.呼吸器每三个月必须更换一次氢氧化钙。

  5.每次战后、训练结束后,呼吸器氧气必须充至18Mpa以上。

  6.全体救护队员必须按自己的编号使用氧气瓶,禁止敌国乱拿乱用。

  7.未经队长或设备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呼吸器。

  8.严禁用钝器打开呼吸器的'呼吸舱。

  9.呼吸器的维修完全交于队长、副队长、或设备管理员。

  10.呼吸器每6个月必须请专业机构进行检验,并贴检验标签。

  11.呼吸器损坏应及时汇报队长。

  四、呼吸器校验仪管理制度

  1.呼吸器检验仪由设备管理员保养。

  2.呼吸器检验仪各部件必须齐全。

  3.呼吸器检验仪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4.呼吸器检验仪水柱必须保持在0位。

  5.呼吸器检验仪故障必须上报兼职救护队队长。

  6.队员用检验仪时必须队长、或设备管理员同意。

  7.外出培训学习携带校验仪要填写出库单。

  五、医疗急救箱管理制度

  1.医用箱由设备管理员保养。

  2.医用箱内药品必须保证齐全,且无过期药品,缺少药品及时补充。

  3.医用箱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4.医用箱内必须有止血带、三角巾、纱布、医用棉签、消毒液。

  5.医疗箱附件必须有足够的四肢夹板、躯干夹板。

  六、自动苏生器管理制度

  1.自动苏生器由设备管理员保养。

  2.自动苏生器各部件必须齐全。

  3.自动苏生器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4.自动苏生器氧气必须保持18Mpa以上。

  5.自动苏生器内使用过的开口器、咽喉导管、引射管必须消毒才能放回箱内。

  6.自动苏生器每6个月必须请专业机构进行检验,必须保持在检验期内。

  7.自动苏生器故障必须上报兼职救护队队长

  七、小仪器管理制度

  1.小仪器由设备管理员负责保养。

  2.小仪器包括光干涉瓦斯检测仪、便携式多参数测定器、煤矿用电子式风速表、多气体测定器、压缩氧自救器。

  3.小仪器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仪器各部件必须齐全,且灵活好用。

  4.小仪器必须定期请专业机构检验,涉瓦斯检测仪6个月检验一次,便携式多参数测定器6个月检验一次,煤矿用电子式风速表6个月检验一次,压缩氧自救器6个月检验一次。

  5.检验期外的仪器不得使用。

  6.小仪器损坏必须上报队长进行维修。

  八、其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库其它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

  2.其它设备包括便携式通讯电话、心肺复苏模拟人、氧气充填泵、空气采样设备、橡胶密闭筒、新型密闭、LBD线缆、消防锹、消防镐、担架、氢氧化钙。

  3.设备管理员必须保证仪器设备的齐全完好。

  4.氢氧化钙必须按时补充,保证无过期物品。保证数量充足。

  九、救援技术装备临时调用制度

  1.兼职救护队应急救援装备只有救护队有权使用。

  2.如发生事故时,兼职救护队有义务配合专职救护队调用应急救援技术装备。

  3.临时调用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时,必须填写临时调用表,表格内容必须有经办人,调用人,调用时间,装备型号及数量。

  4.调出的应急救援装备必须是备战状态。

  5.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回库前必须认真检查,调用人与经办人必须在场进行核对,将其状态进行记录,损坏物品另行记录,上报领导进行修复。

  第八部分文件材料管理制度

  一、文件管理制度

  1.煤矿下达的文件必须及时汇报队长。

  2.各类文件必须定点归类存档。

  3.培训类文件必须及时上报煤矿,并备份。

  4.制度类文件必须尽快落实执行。

  5.活动类文件必须请示安检科负责人。

  二、学习材料管理制度

  1.学习材料必须归类存放。

  2.学习材料包括创伤急救类、仪器操作类、应急救援类、预案类、事故案例类。

  3.学习材料必须请专业救护队审批。

  4.学习材料必须随时对全体煤矿职工开放。

  5.兼职救护队有义务将学习材料复印给煤矿职工。

  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1.兼职救护队每年必须与企业统一建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兼职救护队每年必须与企业修订应急救援体制。

  3.队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上报安检科评审。

  4.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定点存放。

  5.兼职救护队必须提前演练应急预案。

  6.兼职救护队要经常收集其它煤矿的应急预案作为学习材料使用。

  四、应急救援图纸管理制度

  1.应急救援图纸必须定点存放。

  2.应急救援图纸必须每季度更新。

  3.应急救援图纸必须包括煤矿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4.以上图纸由煤矿提供。

  5.兼职救护队员必须熟悉各类图纸。

  五、救护队员档案管理制度

  1.兼职救护队必须制定队员档案。

  2.队员档案必须有队员服役时间。

  3.队员档案必须有队员培训证书的编号。

  4.兼职救护队队员档案上交矿安检科一份,队内存档一份。

  5.非本矿机构,不得对外公开队员档案。

  6.队员落案严禁涂改。

  第九部分培训学习、训练、考核制度

  一、出勤和请假制度:

  1.每期培训学习进行实名制考勤。

  2.队员出勤不得迟到早退。

  3.考勤由副队长负责登记存档。

  4.未出勤的队员要进行备注。

  5.因矿上工作在外培训、工作的队员按出勤登记。

  6.每月队员的救护津贴按出勤计算。

  7.因故不能出勤的队员要提前请假,经同意后方准请假,请假条如下(见表3):

  8、兼职救护队员出勤期间,因其它部门调用要填写如下表格(见表4):

  请假条(表3)救护队培训期间,队员不能按时出勤、或因其它事务不能参加培训,持本表向安检科请假。

  姓名

  队内职务理由公事

  私事病假

  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救护队

  意见

  安检科

  意见

  内蒙古李家塔煤矿

  兼职救护队学习期间队员临时调用申请(表4)

  同志在年月日兼职救护队培训学习期间,因的工作,经部门(人)临时调用,调用期间为时分至时分,在此期间不能参加救护队的培训学习。

  救护队:

  安检科:

  调用部门:

  二、培训学习制度

  1.兼职救护队每季度集中培训学习5天。

  2.培训学习包括救护理论学习,和体能训练。

  3.培训学习期间必须进行至少一次创伤急救课程。

  4.培训学习期间必须进行至少一次佩戴呼吸器演练。

  5.每期培训学习至少有一次矿井灾害分析和救援计划。

  6.每期培训学习队员都应做到认真仔细,并做好笔记。

  7.每期培训学习期间矿上应抽调至少两名职工参与旁听。

  8.其它部门应该支持兼职救护队培训学习。

  9.培训学习期间,救护队员完全属于兼职救护队。

  三、会议制度

  1.兼职救护队组织会议必须参加。

  2.不能参加会议的队员要填写请假条。

  3.兼职救护队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四、赴外培训取证制度

  1.兼职救护队员必须通过相关培训机构培训,并取证后才能上岗。

  2.兼职救护队员每年必须复训一次,并经相关机构发证才能上岗。

  3.兼职救护队员培训取证期间按出勤记工。

  4.兼职救护队员培训取证期间完全服从培训机构管理。

  5.兼职救护队员在培训机构不得与负责培训的人员发生争执而影响培训取证,

  6.赴外培训要提前安排,按时报到。

  7.赴外培训期间严禁做与培训取证以外的私人业务。

  五、考核制度

  1.兼职救护队要进行季度性考核。

  2.兼职救护队要进行每年年终考核。

  3.年终考核必须有救护理论考核和仪器操作考核。

  4.服役两年、两年以上的队员考核未通过的退出兼职救护队。

  5.兼职救护队的各种考核要存档。

  6.考核结果必须上报安检科。

  7.兼职救护队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考核。

  8.未能按时参加考核的队员要进行补考。

  第十部分应急救护制度

  一、应急救援制度

  1.发生灾害时,兼职救护队接到通知必须在第一时间出警。并在井口列队集合,由队长迅速领取任务

  2.兼职救护队在接到出警时必须做好记录,记录必须有报警单位,报警人,接警人,接警日期和时间,事故性质、事故地点:应急出去小队。

  3.兼职救护队在领取任务后,立即进入灾区,不必签字。

  4.兼职救护队应急出警后要随时将受灾区域情况汇报队长。

  5.兼职救护队长必须将地面监控数据及时通知受灾区域的救护队。

  6.兼职救护队在抢救伤员时必须先确定现场的安全。

  7.兼职救护队严禁少于人数少于一个小队出警。

  8.兼职救护队在出警后严禁单独行动。

  9.兼职救护队出警到井下时必须有车辆接应。

  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度

  1.兼职救护队必须对矿上的各类应急预案提前演练,以做出最佳的救援计划。

  2.煤矿组织的各类应急预案兼职救护队必须全员参加。

  3.兼职救护队必须存有煤矿的各类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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