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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01 05:51:12 制度

工程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工程管理制度1

  一、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

  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五、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

  (二)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总平面图;

  3、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1、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2、季节施工措施;

  3、质量保证措施;

  4、安全技术措施;

  5、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七、技术交底

  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八、施工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九、设计变更

  (一)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二)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图纸错误

  2、合理化建议

  3、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三)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四)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十、材料检验

  (一)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材质单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

  (二)指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三)建设单位、监理对材料、构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十一、技术检验

  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十二、隐蔽验收

  (一)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或很难进行再次检查;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以及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二)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查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

  (四)隐蔽验收各专业人员都须参加,而且必须作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十三、中间验收

  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十四、设备试运转

  (一)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运转

  1、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二)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三)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十五、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条件:

  1、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档案齐备。

  (二)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三)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十六、质量评定

  (一)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二)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理单位核准。

  十七、持证上岗

  (一)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工作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

  十八、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市建委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

  十九、质量事故

  (一)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二)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设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三)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家里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

  二十、计量

  (一)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二)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

  二十一、分包工程质量

  分包单位的资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由总包单位出具。

工程管理制度2

  机电工程部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外委工程维修项目的联系、审核、审批及实施工作;

  2、负责对各管理处的机电设备及房屋维修养护年度计划的审核工作;

  3、负责公司、各管理处各项维修、改造工程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

  4、协调公司同各部门之间有关小区工程维修项目的联系工作及落实情况;

  5、负责公司、各管理处维修材料的审核和采购、管理、发放工作;

  6、负责对管理处无法解决的技术难题,组织力量解决,参与及指导各管理处重大和突发事故抢修;

  7、按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有关标准,指导、督促、检查各管理处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管理、运行、维修等工作;

  8、负责组织对新接管物业公共设施、机电设备及技术资料的接管验收工作;

  9、完成公司安排或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0、协调与政府劳动安全部门和专业电梯公司等的关系,负责审核电梯承包合同,并对合同或协议进行充分调查和可行性分析,报总经理审批;

  11、编制公司所属电梯的'维修、保养计划(包括小修、中修、大修);

  12、负责对公司新承接的电梯进行接管验收;

  13、负责公司所属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检查工作,保证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

  14、做好电梯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大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的发生;

  15、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的标准建立健全电梯设备管理资料,保证运行、维修记录等资料齐全;

  16、完成公司安排或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工程管理制度3

  一、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1、认真清点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型号、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在、质量完好、配套齐全。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单,及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入库签字,并及时登帐。

  2、物品进库根据入库凭证,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所购物品条款内容,物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3、物品入库,要根据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4、做到帐、物、金相符。

  5、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

  6、精密、易碎及贵重物资要轻拿轻放。

  二、物品出库有关规定

  1、物品出库,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2、物品出入库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3、物品领用须由使用部门申请,领导签字批准,领用人签字方可领取。

  4、保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定期做出入库报告。

  工程例会制度

  1、工程例会为定期会议,每月一次,由工程部确定会议时间。

  2、工程例会主持人为工程部负责人,会议记录由工程部专人负责。

  3、工程例会参加人员包括项目部总经理,工程部全体人员,各项目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

  4、会议内容落实、总结上月例会确定事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提出下月的.工作要点,下月工作计划和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支持。

  5、会议结束后由工程部记录人员整理《会议纪要》于次日15:00前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查后发送至各个项目。

  6、工程部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可以临时更改会议召开时间以及决定是否取消本月例会。

  7、对未参加月例会无故迟到或缺席的项目人员,根据工程部的罚则进行处罚。

  8、当建设单位、监理、各项目单位任何一方预见和发现工程有质量、进度、安全等重大隐患时,都有权申请工程部负责人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协调处理。

  9、各专题会议,各部门协调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工程管理制度4

  1、遵守财务制度,严守财务机密,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对每月发生的经济业务要及时结帐、记帐,做到帐证、帐表、帐物、帐款相符。

  3、会计必须每月一次同建设方、承包方和协作单位结清所有材料、资金往来帐,防止串户,注意保管好原始帐本。

  4、会计要每月对清职工往来帐,防止串户。

  5、项目部每月向股东会申请用款计划和汇报上月收支情况,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和存档建帐。

  6、项目部票据均由总经理一支笔审批报支,其余任何人签字仅作证明。

  7、财务会计重点抓好要款,随时掌握正确的`经济收入情况,材料费支出,应收工程款数据,及时按规定回收工程款,确保项目部正常运作。

  8、财务人员要记好帐,管好钱,用好钱,不允许长期巨款宕帐。职工借款控制在1000元之内,管理人员控制在3000元之内,一年中不得超过三次,一个月内必须还款,不还款财务人员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9、财务人员根据干部职工出勤、奖罚列出工资帐表,报总经理审批。

  10、财务上要对有关人员的备用金及时提供,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但领用者应该及时结帐,如果发现3个月不结帐,罚领款数的2倍。

  11、费用报销由报销人填写报销单,由财会人员依据财会制度,票据规定进行审核签字,送总经理签字报帐,经股东会审核建帐,材料付款分别由经理、采购、工程部、质量员、保管员签字并附合同、正规发票进行报帐付款,经股东会审核建帐,工程款支付依据合同由承包分项目部开具票据,经总经理签字进行付款,经股东会审核建帐。

  12、建立工程建设资金分级管理的体制,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建设款由股东会掌控,所有工程款一律存入一名股东名下,并负责对资金安全进行监管,一名股东负责保管存折及帐号的保管,一名股东负责帐户密码,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工程项目部列出资金用款计划,报股东会批准,用款计划经批准后,由股东会帐户拨付项目部帐户。

  13、建立鼓励股东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激励机制,每月薪金按15000元计算,工作满24天按一个月计算,工作满5天按7天计算,工作未满5天按实际天数计算,工作满12天按半个月计算,工作满17天按23天计算。

  14、建立交通、通讯、差旅工作费用包干和实报实销机制。 通讯费:股东每人每月300元包干;采购、财务、工程师、文秘每人每月150元包干;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交通费:股东为本工程出车过路费、停车费、汽油费实报实销,用车超过5000公里,报销一次保养费,依此类推,用车超过10000公里,保险费实报实销。

  差旅费:股东实报实销,管理人员实行包干制,车船费实报实销,食宿费包干,一天以内补助伙食费60元,一天以上食宿费260元包干。

工程管理制度5

  1.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建筑安装工程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人员要做到十不准

  (1)不准酒后上岗。

  (2)不戴安全帽不准上岗。

  (3)不穿工作服不准上岗。

  (4)不穿工作鞋(电焊工绝缘鞋)不准上岗。

  (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准上岗。

  (6)不是电工不准接线拉电。

  (7)不准串岗会客。

  (8)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9)不准打闹闲聊、谈情说爱。

  (10)不准偷工减料、损公肥私。

  以上每出现一项罚款20~100元。

  3.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施工队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项目部设有专职安全员。

  (2)项目责任人或施工人员均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对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了如指掌,安排工作首先讲安全,总结工作必须总结安全。

  (3)对工程的施工机械要有警示牌,使用标准和要求,让每一个使用者弄懂原理及注意事项,谨防乱用乱放、只用不管的现象存在,不按要求施用,弄坏机械设备、机具按实物价值2倍处罚。

  (4)在施工中无论采取哪种作业方法,都必须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禁止以包代管的现象发生。

  (5)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不准穿易滑、硬底或带铁钉、铁掌的鞋,无可靠防范措施不准在同一空间的上层同时作业。高空作业者不得随意向下扔掷物体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物体必须用绳拴牢,风力六级以上或雷雨时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

  (6)施工现象电气设备及用电线路调整或故障处理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实施,线路不得乱拉乱接,加强电路保护,保障用电安全,如有违返罚款30-60元。

  4.施工现场机具安全

  (1)各种气瓶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米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动时不能碰撞。

  (2)氧气瓶与乙炔瓶使用时间距不能小于6米,要隔离存放。

  (3)使用中乙炔瓶必须垂直放置,不得卧放。

  (4)使用气割时发生回火,应先关氧气阀,后关乙炔阀,乙炔管着火时,可采用折管子的方法,将火熄灭。

  (5)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所有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采用防护措施。

  (6)移动电焊机时,须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7)施焊过程中,人体不要接触在钢板或其他导电的物件上。

  (8)龙门吊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9)机械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立即修理。钢丝绳严禁做地线使用,磨损超过报废标准的锈蚀缺油的严禁使用。

  (10)起重吊装人员应分工明确,工作中要设专人统一指挥,起重人员应熟练各种起重和指挥起重机的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11)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和安全速度,龙门吊必须装有起重限位器,必须装上排绳器,轨道必须安装夹轨钳。

  (12)起吊前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起吊,吊运物件时不宜离地面太高,不得长时间悬吊。

  (13)起重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和吊具,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吊,进行处理。

  (14)起重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吊装现场。

  (15)雨天不准露天施焊,在潮湿地带焊接时,应站在绝缘物品上,并穿好绝缘鞋。

  (16)进入设备容器施工时,照明灯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7)严禁湿手操作电气开关,操作高压、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18)在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

  5.配电箱安全管理

  (1)开关箱内必须有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必须匹配。

  (2)配电箱内开关上必须有与设备相符的标志。

  (3)配电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4)罐内照明要使用安全电压,闸刀开关熔丝参数与设备容量必须匹配。

工程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四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五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XX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六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七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八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九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十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工程管理制度7

  文件名称:人防工程管理办法

  1目的

  地下人防工程设备是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用于战时保障人员与物资掩蔽的防护工程设备,按照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和人防工程设备使用'平战结合,以用促管'的原则,通过严格的管理,确保地下人防工程设备安全和有效使用。

  2范围

  适用于地下人防工程的规范管理。

  3职责

  由保安队长、管理处主任、片区经理具体负责实施。

  4工作程序

  4.1地下人防工程设备管理由保安队负责,工程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人民防空法'的管理使用规定和公司有关人防工程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国防观念和居安思危的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不断提高管理维护水平,切实做好人防工程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4.2定期对工程设备配置的排烟、排风、通风、照明、供电等设备进行运行,对工程设备防护设施进行检修润滑除锈、维护,做到工程设备内无水渗漏,金属部件无锈蚀,木质部件无腐烂,随时保障各种设施、风、水、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密闭设施启动灵活,密闭可靠。

  4.3人防工事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严格禁止任何人向工程设备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和使用明火,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安置电器插头。

  4.4认真落实停车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人防工程设备转为车库的管理使用,责任到人,统一规划停车泊位,增加安全防范设施和消防灭火器材的配备,完善场内交通安全标志、标牌、车位线和照明设施,对进出场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做到车辆停放排列整齐,进出秩序井然,认真落实'三防'工作,防止车辆被盗案件的'发生。

  4.5人防工程设备的管理人员随时对场内的清洁卫生进行打扫,清除场内的废纸杂物(含进出口通道),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人防工事。

  4.6做好人防工程设备资料管理工作,按照工事建设项目分类,健全各项技术资料,做到统一建档,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保证人防工事各项技术资料的完整。

  4.7每月定期检查人防工事内的防火、防洪、排水、通风电源线路等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违反人防工程设备管理制度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人民防空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处理。

  5相关文件

  6质量记录

工程管理制度8

  装饰公司分包工程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我公司外包工程的管理,确保外包工程在安全、质量、工期、成本上受控,提高我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的外包工程。

  3术语

  3.1术语:外包工程指从我单位承接的工程项目中分包部分任务给外单位施工;包括包工包料、劳务、分包、机械租赁等其它。

  4职责

  4.1项目部职责

  4.1.1提出工程外包申请和工程招标申请。

  4.1.2初步评审外包商(《合格外包商名录》中的除外),将外包队伍的有关资质材料送公司工程部评审。

  4.1.3负责与外包商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将外包商和外包工程纳入日常的管理,对外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成本负责,禁止以包代管。

  4.1.4参与外包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4.2工程部职责

  4.2.1审核工程外包申请,向公司总经理反馈意见。

  4.2.2参与投标、揭标和评标会。

  4.2.3参与外包工程合同、安全、质量协议书的评审工作。

  4.3技术部职责

  4.3.1负责对外包商资质的审核,公布合格外包商名录。

  4.3.2参与外包工程的投标、揭标和评标会。

  4.3.3参与外包工程合同、安全、质量协议书的评审工作。

  4.3.4对外包工程进行安全质量监督。

  4.4工程部经理职责

  负责对外包工程和外包队伍的审核工作,参与外包工程招投标工作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质量协议书的.审核。

  4.5总经理职责

  负责对外包工程和外包队伍的审批工作。

  4.6预算合约部职责。

  4.6.1负责外包工程招投标的一切组织工作。

  4.6.2负责组织外包工程的合同评审和安全、质量协议书评审工作。

  4.7材设部、财务部、参与外包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和合同评审

  5工程外包申请流程。

  5.1单个分包工程或单个分包商承包多个分包项目累计20万元及以上,必须提交工程外包申请书,上报公司工程部,工程部经理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审核后,报总经理审定。

  5.2工程外包申请流程如下: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6外包队伍选定流程

  不合格

  合格

  不

  同

  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7外包施工单位资质评审

  7.1项目部根据所管辖下的项目具体情况和历年的工程外包情况,将意向中的外包队伍的有关资质等材料收集、汇总,并组织评审合格后由项目经理签名,并加盖项目公章后送公司技术部。

  7.2技术部收到项目部送审材料后进行审核,合格后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最后送分管领导审批。

  7.3技术部将经过审批的合格外包商名单在本企业内部公布。

  7.4外包单位资质评审材料

  7.4.1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证明书。

  7.4.2承包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证;

  7.4.3承包商近两年的施工简历或业绩材料和安全、质量施工记录或业绩材料。

  7.4.4进场人员的花名册。

  7.4.5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的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工人的技术等级证(或法人企业的培训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

  7.4.6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置(30人以上外包单位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的现场专职安全员)。

  7.4.7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用具、劳保用品的配备清单。

  7.4.8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7.4.9技术、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7.4.10企业安全、质量管理机构网络网。

  7.4.11营业执照复印件。

  7.4.12资质证书复印件。

  7.4.13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4.14项目部推荐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加盖法人企业的公章)

  7.5评审要点

  7.5.1资料的有效性。

  7.5.2资质的符和性;

  7.5.3外包单位的信誉。

  7.5.4外包单位的履约能力。

  7.6外包评审小组构成

  7.6.1企业外包评审小组:企业领导、工程部、技术部、预算部。

  7.6.2项目部外包评审小组:项目部经理、技术主管工程师。

  7.7外包单位年审

  7.7.1项目部每年12月份对所推荐的或管辖范围内的外包单位的施工任务及其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及服务态度分别作出综合评价,最后作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评价等级,并将结果报公司技术部。

  7.7.2技术部将全部外包单位的年审资料汇总后,结合过程检查、投诉等资料,对外包单位作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种评价结果,上报公司工程部审批后予以公布。

  7.7.3凡被列为不合格的外包单位,一年内不能在本企业承接新的项目。

  7.8外包合同及结算管理

  7.8.1按公司《外部外包结算管理规定》执行。

  7.9附件

  将外包工程安全、质量协议书作为附件附后。

工程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基本建设工程与维修工程审计工作,强化公司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工程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本部、各事业部及控股子公司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范围和要求

  第三条总公司审计稽核部依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管理的法规及有关财务规定,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第四条审计要求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审计。

  审计工作做到四项坚持:

  坚持对工程立项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审计,监督检查各项基建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坚持对工程立项、工程设计、工程招标、合同签订、工程施工、工程付款、工程预结算、设备材料采购等实行全方位审计。

  坚持以自审、委托审计相结合的多方式审计。

  坚持规范各工作环节,完善工作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依法审计的审计工作方针。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审计内容及工作职责的规定,认真遵守审计工作程序,完善工作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第五条审计范围

  列入公司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公司统一规划或所属事业部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含大中修、装修等)工程项目。

  按有关规定由公司确定的其他相关项目。

  第三章工程前期审计

  第六条工程的立项审计

  工程立项审计的基本要求

  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需完备、合法,并纳入公司的年度预算计划。

  开工前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必须齐全。

  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科学、合理,以满足公司的总体发展的需要。

  工程立项审计程序及方法

  凡公司新建工程,在进行立项时,应有审计人员参加。

  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事业部(公司)应将经上级及总公司批准的本年度基建计划和改扩建、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抄送总公司审计稽核部。临时调整或补充的工程项目,也应由所属项目主管事业部将计划变动情况及时报总公司审计稽核部。

  对新开工的工程,应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批准的设计文件、新开工项目情况表等有关资料抄送总公司审计稽核部。

  第七条投资方向审计

  审查投资项目是否纳入投资主体基本建设计划,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符合投资方向,并审查资金来源渠道,资金是否到位、落实。

  第八条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的审计

  招投标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对委托代理招投标的咨询单位进行比较、考察,对标书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主要审查招标标价不许超过批准的概算,标底的编制不准有高套或低套的现象。

  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事业部会同招标代理单位应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及标底抄送总公司审计稽核部。

  工程招投标审计的程序及方法

  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一定规模的,必须报请工程招标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合同签订审计招标结束后,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代表公司同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

  合同文书使用国家示范文本,各项条款要明确、具体、全面。

  合同在签订前应报送总公司审计稽核部审核,并同时提供相应的上级文件、对方资质审查资料。

  工程合同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能正式签订工程合同。对于个别加急项目由总经理授权特批的,事后也应将会签手续补齐以利于档案资料的完整。

  有效合同送总公司审计稽核部、行政管理部各一份备案。

  第四章在建工程审计

  第九条在建工程审计

  在建工程审计的基本要求

  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现场签证、隐蔽工程记录等要符合程序,并与现场实际相符合。

  工程款的支付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拨付,不准超额或提前支付工程款。

  第五章建设工程项目预算及竣工决算审计

  第十条预结算审计

  预结算审计的基本要求审查预结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是否与有关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相符合,竣工结算报表和竣工情况说明书是否真实、完整、合规。

  预决算书中工程量是否真实,套项及价格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及执行文件、套用定额是否准确合理。

  编制的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工程预算审计程序及方法

  在进行工程预算审计前,工程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向审计人员提供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开工报告。

  (2)如果是维修工程,还要提供经公司审批后的维修计划。

  在进行工程预算审计时,审计人员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验证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及经营范围。

  (2)审查施工单位取费类别及取费标准。

  (3)审查工程预算投资额是否超过概算。

  (4)审查工程预算书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建筑安装、装饰、房修等现行定额及其间接费标准。

  (5)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

  工程结算审计的.程序及方法

  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时,工程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在工程项目初验后一个月内,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总公司审计稽核部。将初审后的工程结算书、竣工图纸、变更通知书、现场签证、隐蔽工程记录及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书报送总公司审计稽核部。

  (2)结算超预算部分,要提出充分理由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

  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时,审计人员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工程审计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熟悉工程进度和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2)审查工程结算书的编制依据是否正确,各种费率及定额标准计算是否准确。

  (3)及时与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好工程中发生的资金问题。

  第十一条工程决算审计

  交付使用财产审计的基本要求

  审查要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成本核算是否正确。

  是否认真作好交付使用财产的核算工作,完成交付使用财产的核算任务。

  第十二条审计基本方式

  总公司审计稽核部一般情况下应在收齐经项目主管部门初审后的竣工结算及上述有关资料后,总公司审计稽核部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审计:

  自审。总公司审计稽核部自行进行审计合同价格低于50万元的零星工程或维修项目。公司系统内发生的委托项目(合同乙方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原则以自审为主。

  自审与委托审计相结合。对于基建项目及大修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由总公司审计稽核部工程审计人员先根据内部审计程序进行预审,在预审基础上再委托有一定资质、审计质量好、信誉高的社会审计机构有偿进行审计。

  第十三条审计完成时间

  审计小组对每一审计项目完成须提交审计意见,对重大工程项目完工后应提交从开工审计到决算审计的整个审计分析报告。

  自审在二十日至三十日内审核完毕。如遇较大项目或特殊情况,审计时间可酌情延长。委托项目审计时间由受委托审计机构确定。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除本条例上述有关规定外,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工程特点,另行确定其他专项审计项目。

  第十五条工程审计人员职责和权限、奖励与处罚以及工程审计档案管理执行公司财务审计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本条例由总公司审计稽核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条例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工程管理制度10

  中局建设公司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工程试验在施工生产中占有重要位置,是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程质量控制并验证其结果的必要技术手段。因此为保证本公司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检测人员应具备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踏实、有良好的素质修养,具备上岗条件才能从事检测工作的开展,针对施工工作量大、资料繁锁,要求:全室人员精诚团结、自洁自律、不贪不占、公正无私、不受任何形式干扰,把质量放在首位,坚守原则、端正思想、摆正位置。正确处理监理、业主、队与试验人员的关系,尊重与重视业主要求和意见,无条件执行监理指令,主动了解监理想法,并汇报科室负责人采纳、配合业主、监理抽检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工程试验的目的和基本任务

  第三条 试验鉴定各项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检验工程的结构和构件的成品、半成品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 通过工地测试及施工检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

  第六条 监督检查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保管与使用。

  第七条 为施工提供可靠的试验资料和技术数据。

  第八条 各种配合比的试配和优选。

  第三章 试验室组织机构

  第九条 试验室定员4人,设主任1人,原材料检验兼资料员兼现场检测试验员3人。

  第十条 各综合队设兼职试验人员2人,试验人员必须进行培训上岗,业务上接受试验室指导。

  第四章职 责

  第十一条 试验室

  1. 对路基、桥涵、轨道工程、轨枕预制、通信信号及所需的原材料进行试验,参加砂、石料场的选择及质量复验。

  2. 合理选定混凝土配合比,做好现场施工质量控制。

  3. 协助工地料库做好有关材料的验收、保管,并掌握砂、石、水泥、外加剂及钢材等储存数量和质量情况。

  4. 参加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及事故分析。

  5. 负责换算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填发施工配料单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交付施工队施工,并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6. 认真按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各项施工控制及检查试验,如发现违反操作规程影响质量时应及时做出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条 试验室主任职责

  1. 组织指导本室试验人员进行经常性试验工作。

  2. 组织选定试验方法,质量标准和安全措施。

  3. 签审试验报告、资料,并对数据全面负责。

  4. 组织检查试验设备,及时维修、保养。

  5. 检查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现场试验员职责

  试验员按照试验主任的分工,履行责作,对分区域进行各种试验、资料的填发,对所试验负有直接责任。鉴于某些试验工作灵活性较大、标准不易达到的特点应报据实际情况,以妥善处理,但须经业主、监理、本部总工、试验主任许可。其分别如下:

  1. 自检或报检情况

  对于原材料进场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率不低于96%,报检合格率100%,发生不合格一次扣款20美元/次,二次50美元/次,三次自动辞职。由于原材料本身的特殊性或规范所限制试验人员应从优选择,完善自检、报验、抽检程序。一方或二方检验认可,才能堆放料场。

  2. 工地各种试验,按照分工区域规范操作,并熟悉操作过程,土方施工试验、自检合格率报监理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6%。混凝土施工试验、试件制作与混合料合格率100%。

  第十四条 原材料检验兼资料员职责

  1. 对进场的砂、石、水泥、钢材等材料及时取样自检或送检,严格把好原材料质量关。

  2. 对所检材料及时提出试验报告,对外送材料及时索取完整的试验资料,并登记试验台帐。

  3. 负责试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和档案的管理。负责全面资料的收集,复核整理、归档、建立当日台帐和仪器设备档案工作,履行资料员职责,提供计量资料。上报试验资料及水泥试验、规范各类检查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第五章 仪器设备管理

  第十五条 所有仪器设备按规定周期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使用时试验人员必须了解仪器设备性能,了解状态是否正常,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十七条 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机检查或送维修部门修理。

  第十八条 设备检定证书及使用说明书由资料员负责保管并建立档案。

  第六章 仪器设备管理

  第十九条 所有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周期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 使用时试验人员必须了解仪器设备性能,了解状态是否正常,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一条 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机检查或送维修部门修理。

  第二十二条 设备检定证书及使用说明书由资料员负责保管并建立档案。

工程管理制度11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合格分包方及临时工在施工中的管理,确保电力建设安全、优质、高效地顺利进行。现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在选择招用分包方时,项目安全部门负责对其安全施工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发给统一的施工《安全许可证》(见附件一),严禁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方。对招用的合格分包方,在安全上严格要求,如同对待职工一样去实施安全管理。

  3.项目通过施工资质审查、招标、择优选择分包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资质的队伍,安全监察部门有否决的权力。在本项目中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合格分包方不得留用。

  4.资质审查应在工程开工前进行,不得边开工,边审查。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可简化手续,不得延期不办。

  5.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资质审查内容:

  5.1具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与承包项目相符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5.2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5.3施工中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证)。应审查分包方的安全施工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项目审查小组负责此项工作。

  5.4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合格分包方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合格分包方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5.5保证安全施工的施工机械、机具、工器具、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

  5.6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6.分包方只有获得《安全许可证》后,方可在本公司工程范围内从事施工作业。

  7. 《安全许可证》经公司安全处签章有效。《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以该工程或项目的《合同书》中所确定的开工和完成日期为限。工程或项目因客观等原因造成超期的,各项目或用工单位提供证明材料,由施工现场负责人携原证至安全部门重新办理认证手续。凡参加承包本公司施工任务的单位,每年核审一次。

  8. 《安全许可证》须妥善保管,做到在现场便于有关上级部门和安全人员检查。工程或施工结束后,《安全许可证》及时交回发证部门注销。

  9.各项目对合格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合格分包工方在安全施工主面必须接受项目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项目安全部门汇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违章作业必须坚决制止,并按规定接受项目的处罚。各项目必须将合格分包方、临时工、的安全施工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有专人负责对其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10.分包方招用后,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承包项目制订施工安全和技术措施送本项目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审核。

  11.项目在与合格分包方签订经济合同时,应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因合格证分包方和其个人违章责任而造成的工伤事故,均由合格分包负责及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并按“事故统计范围”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事故、伪造事故责任,一旦查清,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项目的安全管理职责

  12.1项目的安全部门,必须明确专职安全人员,分管合格分包方的安全监察工作。

  12.2项目的工程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必须对合格分包方制订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认真审核,不妥之处及时指正。

  12.3项目应严格审查合格分包方负责人、技术人员、工人的技术素质,其中合格分包方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的安全施工经验。安全部门应配合劳资部门对应召临时工进行审查,老、弱、病、残、童工、文盲严禁招用。

  12.4项目安全部门对合格分包方成员、临时工建立安全教育、安全考试成绩、体检情况等内容的花名册。由于工作需要,中途需增加施工人员时,其新增人员同样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教育及体检合格,方可参加施工。已注册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12.5项目文明生产管理部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明确材料及施工垃圾堆放点,督促合格分包方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遵守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若有违反,应按其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12.6项目的保卫部门必须对合格分包方进行治安、防火教育和办理出入证。

  12.7各级安全员应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合格分包方施工安全措施的实施。发现合格分包工方安全措施执行不力或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时,应立即纠正或停止其作业,并进行考核处罚。

  12.8安全部门有权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合格分包方及其个人,按项目《安全奖惩制度》作出处罚直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12.9合格分包方发生人身伤亡或其它事故,项目应协助进行抢救和保护现场。安全部门应督促合格分包方向其上级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同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12.10安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合格分包方负责人会议,检查安全生产施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执行。

  12.11项目对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严禁录用。身体不适合本工种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凡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坚决辞退。

  13.合格分包方安全施工职责

  13.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公司、项目制度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3.2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必须佩戴出入证,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厂纪厂规,并接受检查,违章违纪者与本公司职工同样处罚。

  13.3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活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并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活动会。

  13.4合格分包方使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上岗工作前的安全教育,进行安规学习考试,体检不得遗漏,报项目安全部门备案。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体检的人员均不得上岗。

  13.5开工前,合格分包方必须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报项目安全部门备案。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项目安全部门备案。

工程管理制度12

  为了做好公司的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把握质量关,创造经济效益,树立企业美好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公司设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对工程项目实行全方位管理。

  2、工程开工前先要对设计图进行会审,重要变更要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3、依据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变更内容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现场发生的预算外的工程量,要及时请甲方及监理签证,在工程决算时一并核入结算。

  5、严格有序施工操作,把好工程进度关、工程质量关。

  6、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过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项目工程设专职安全员一名,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挂安全带。接触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9、施工现场条理整洁,建筑材料堆放分类。

  10、作好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13

  乙供材料设备及乙方分包工程限价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合同总价和单价没有包死情况下的乙供材料设备以及总包范围内的

  分项工程(样板房装修工程除外)。

  规范目的:降低成本;明确程序和责任;加强限价工作计划性;加强限价资料管理。

  规范内容:

  第一条:限价的含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事先限定乙供材料设备或单项工程的结算价格,并由施工单位认可执行的一种成本控制措施。

  第二条: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合同中必须明确指明限价材料设备或单项工程的范围。对以下材料设备,应按信息价或厂家价下浮一定比例的方式

  结算并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即予明确:

  1、土建类:商品砼、轻质墙板、砌块、内墙涂料、防水涂膜、防水砂浆添加剂、保温材料、门碰、木方、车边镜、水泥砖、钢化玻璃;

  2、安装类:电线、电缆、桥架、母线、母线槽、给排水管及管件、电线管及管件、各类阀门、风机、水泵、开关及插座、地漏、铸铁雨水排水蓖、铸铁井盖、水表、雨水斗、消防箱、消火栓、玻璃钢水箱、门铃、刚性套管、各类风口、通风管材、空调系统保温材料、线槽。

  限价依据

  第三条:限价的依据来自四个方面:

  1.招投标:其结果是限价的主要依据,具体参照招投标有关规范执行。

  2.公司价格信息库。

  3.信息价下浮一定比例。

  4.询价。

  第四条:选择采用四种限价方式的规定:

  1.在条件允许且没有重复劳动的情况下应尽量采取招投标方式;

  2.对于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材料设备及单项工程,如公司价格信息库中有最近的限价数据,则可直接参照使用,交施工单位认可执行;

  3.在无法按照前述两种方式确定限价的情况下,可考虑采用本地区最近时期的信息价下浮一定比例后执行;

  4.总价低于1万元的零星材料或属于独家生产经营的工程、材料,如用量少、工期紧,则可采取询价方式(仅适用于主体总包单位)。

  限价计划及组织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定后10天内组织编制《**

  项目材料设备选型定板及限价计划》(见附件1),并报成本管理部备案。其中属材料选样定板的时间安排计划由万创负责完成,具体参照《材料设备选样定板规范》执行。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是限价的责任部门,应按计划及时组织进行,以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在招投标方式下,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推荐2~3个单位参加投标。为保证价格合理,项目经理部应同时向至少2家其他供货商或工程单位发标,且发标书应有项目经理部审算人员签字认可。

  第八条:询价方式下,经办人员需及时填制《材料询价情况比较表》(附件2),做好记录,并报项目经理审核。

  第九条:价格一经确定,经办人员应及时填制《价格审定表》(见附件3),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收确认。

  档案信息管理及其他

  第十条:双方确认后的《价格审定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审算人员、成本管理部各一份。

  第十一条:《价格审定表》是工程价款结算的.重要依据,由预算专业人员进行统一编号,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认可的限价结果,应及时归入公司价格信息库。其中属于《价格审定表》中反映的内容由成本管理部负责录入,::自收到《价格审定表》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相关信息,如限价方式、招投标资料编号、历史项目名称或信息价的期号等需要备注说明的信息,则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录入,自送出《价格审定表》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三条:应尽量避免乙供材料设备的采购、乙方分包工程采取三方合同的方式。如施工单位拒绝接受限价或者为保证质量和工期而不得不采取三方合同方式,则公司仅是受施工单位委托付款给供货商,其他责任仍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发票仍由施工单位开具。

  附图2:限价工作流程图

  附表6:材料设备选型定板及限价材料计划

  附表7:限价材料询价情况比较表

  附表8:价格审定表

工程管理制度14

  一、工程变更管理

  (一)、工程变更的提出

  1、设计院因结构设计不合理或图纸出现差错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修改,需经学院认可,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有设计人员签字,加盖设计院公章才生效。

  2、学院因建筑增加或调整使用功能需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应事先与设计院、施工单位磋商,出具设计变更(若引起工程结构受力情况变化,必须经设计院出变更设计施工图);特殊情况学院可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先发变更联系单(联系单需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字才生效,涉及到装饰效果的变更施工必须经学院分管院领导确认批准后才生效),但应及时补办经设计院确认的设计变更文件备查。

  3、施工单位无权擅自改变设计,对原设计图纸中施工确有困难的部分,设计本身也存在不合理或设计错误,需要请设计院修改设计的,施工单位应向学院现场负责人提出书面建议或要求,由学院负责与设计院协调解决。若由于施工条件变动,材料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施工等原因,必须对设计图纸作某些修改时,应事先征得设计院、学院同意,由施工单位填写技术核定单,经设计院签证认可。

  所有变更原则上必须有正式的.书面通知单,任何口头指令或电话联系后都要补办学院或设计院正式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

  (二)、工程变更流程

  1、院方因使用功能调整而发生的变更操作程序:学院发出书面变更要求,通知书交现场,现场工程师会同设计院进行变更设计,并出具变更设计文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签收,秘书组(资料员)登记备案,现场工程师督促实施。

  2、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员必须在每道工序实施前完成审图,并提出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为解决施工难题或设计图纸错误等发生的结构设计变更,原则上应控制在该工序实施前,严格防止返工和造成损失,具体变更程序:现场工程师通知设计院会同施工单位技术员对图纸会审,设计院出具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现场工程师、审计单位签收,秘书组(资料员)登记备案。

  (三)、工程变更的实施

  1、对于任何设计变更文件,现场代表应从施工工艺、材料、造价等角度对其可行性或必要性作出评审。若有不同意见可以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向设计院提出修改意见供其参考。

  2、将设计变更文件发给监理单位时,要同时作好交底工作,并随时指导施工。

  3、项目负责人在收到设计变更文件后,应及时在有关的施工图纸上作好相应的标记,注明变更大概内容、变更时间、变更出处。

  二、工程签证管理

  (一)、工程签证流程

  签证流程:所有增加的工作量和隐蔽工程,必须由现场工程师、项目监理工程师会同审计人员,对所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现场实测、核准工程量及施工方法,并备案会签,报现场组组长审批,秘书组归档备案。

  (二)、工程签证

  1、工程签证应与工程验收同步,签证期限不能超过一周,特别是隐蔽工程签证,逾期不予补签。

  2、为使工作有序及有利于结算等,每月月底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的校核;经院方、施工方、监理、审计单位校核签字后的签证单,由施工单位保存一份;院方保存的一份封存后移交秘书组保管,并填写《设计变更文件移交清单》和《签证单移交清单》,为方便查对,清单需一式两份并需学院审计负责人及审计单位人员签字,双方各持一份。

  3、签证单需四方(施工方、监理方、审计方以及院方)共同签字方为有效

  4、所有签证必须附发生签证的原始工作联系单以及签证部位简图

  5、凡涉及工程造价认定的项目,现场负责人、监理人员及现场组组长均无权决定,特殊情况必须有院领导授权。

  6、所有现场签证仅对所发生的变更工程量给予认定,对现场签认的造价仅供工程审计参考使用。

  7、隐蔽工程需在隐蔽前请监理、审计人员以及现场工程师共同到现场审核后备案会签。

工程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工程部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工程部的主要职责为执行公司的各项设计、工程、设备以及其它与工程相关的合同。

  三、工程部应根据各项合同对工程实施现场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应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四、工程部实行“专业工程师责任制”。各专业工程师为本专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工程部处理各项事宜应遵守“小事不过周、大事不过夜”的原则,若超出此时限,应把原因及时上报上级负责人。

  二、文件收发、存档规定

  一、工程部派专人为档案、文件责任人,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文件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二、工程部所有接收和签发档案、文件,经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负责人处理完毕后,原件必须在公司存档,工程部留复印件供随时查阅。

  三、各类工程合同、设备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公司归档,工程部留复印件供随时查阅。

  四、接受的文件由档案员负责签收。档案员应详细记录签收日期和时间,并应在接件后即时转交专业工程师或工程部负责人处理。

  五、签发的文件由档案员负责发送。档案员应详细记录签发日期和时间。

  三、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一、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由公司统一制定。

  二、工程部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档案员处登记。

  三、工程部周六、日和其它法定节假日安排两人值班,值班计划由工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四、工程部考勤情况,由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四、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工程部办公室。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档案柜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柜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废弃纸张、物品摆放整齐、图纸摆放整齐;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三、卫生清理实行轮流值日制度,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全体员工监督执行。每天的卫生达标情况由档案员统一记录。

  四、为保持好办公室卫生,每位员工应加强自律:档案、文件查阅后及时归位;图纸翻阅完后及时整理;废弃纸张统一摆放,定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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