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7 13:07:49 制度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5篇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

  食品卫生工作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是整个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键基础,食品卫生水平的好坏直接影响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一)、食品卫生法律: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⑵《云南省食品卫生条例》;⑶《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⑷《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⑸《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是在食品企业自身管理基础上实施的监督管理制度,包括7个方面:

  1、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参加工程验收。

  2、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卫生许可制度: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⑵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包括职工食堂)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⑶利用新资源、新材料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生产企业投入生产前应报请审批;⑷生产保健食品前按规定报请国家批准;⑸用于食品及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3、对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过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的生产和使用实施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

  4、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实行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卫生许可证制度。

  5、对食品标识(标签)或说明书实行规范性和强制性管理。

  6、对进出口食品实施卫生监督和检验。

  7、对违反食品生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法律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实施)。

  二、食品卫生基本要求

  (一)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

  1、《食品卫生法》第八条规定:⑴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⑵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⑶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⑷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⑸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⑹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⑺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⑻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⑼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⑽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2、《云南省食品卫生条例》第五条规定:⑴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洁净,便于清扫、冲洗,与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堆放场所等污染源保持国家规定的距离;⑵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不得生产和贮存有毒、有害或者其他容易造成食品污染的物品;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⑶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当用专用的库、室、橱、柜、架、容器分类标识存放;⑷熟食制品、凉菜、饮料和含乳类等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制售,应当有专人操作并有专用的室(柜)、工具、消毒设施、冷藏设施、冷藏设备;⑸食品和食品原料的贮藏仓库、贮藏室应当通风干燥,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食品的存放应当离地、离墙、并设架按分类标识,易腐食品应当冷藏;⑹食品经营人员上岗时,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应当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口罩、帽、鞋,不得佩戴有碍食品卫生的饰物及涂染指甲;离开生产经营场所时,应当将工作服、口罩、帽、鞋放置固定的位置,并定期清洁消毒。

  (二)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1、《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⑴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⑵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⑶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⑷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⑸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⑹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⑺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⑻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⑼超过保质期限的;⑽防病等物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⑾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2、《云南省食品卫生条例》第六条规定:⑴使用非食用化学物品、油脂或者其他对人体有害的方法生产、加工的食品;⑵使用非食品添加剂或者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的食品;⑶使用变质、超过保质期、召回食品或者废弃食物加工生产的食品;⑷注水、掺水的肉类食品;⑸使用非食用酒精、工业冰醋酸、工业盐生产加工的酒、醋、酱油、腌制类等食品;⑹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⑺未经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⑻使用经过医学、生物学实验的动物加工的食品;⑼其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引起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三、食品卫生监督要点

  (一)食品生产加工行业:⑴一般内外环境卫生状况;⑵必要的与加工工艺相适应的操作场所设置;⑶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合理设置;⑷更衣洗手、消毒设施和废弃物、污水排放设施;⑸产品配方、原辅料、生产用水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⑹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情况;⑺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情况;⑻是否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⑼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和组织实施情况。

  (二)食品批发零售行业:⑴一般内外环境卫生状况;⑵进购和批发时索取和提供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情况;⑶是否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销售;⑷食品标签是否完整符合标准要求;⑸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情况;⑹销售散装食品卫生防护设施;⑺是否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⑻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和组织实施情况。

  (三)饮食行业及集体食堂:⑴一般内外环境卫生状况;⑵加工经营场所布局和设施设备情况;⑶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及登记台帐建立情况;⑷食品及原料的保管储存;⑸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⑹餐饮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和效果;⑺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情况及个人卫生素质;⑻是否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⑼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和组织实施情况。

  四、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规范

  (一)餐饮业概念: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

  (二)管理依据: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⑵《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⑶《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⑷《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⑸《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1994);⑹《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

  (三)管理规范要求:

  1、环境卫生:选址在地势干燥、给排水供电方便、不易污染、距有害污染源25米以上的区域。

  2、建筑结构:坚固耐用易于维修,地面应便于清扫冲洗和防滑(排水坡度不小于1.5%);墙壁有1.5米以上的瓷砖墙裙,灶台、案板、清洗池等应瓷砖化(或不锈钢化);门和窗应严密,并设置易于拆洗的纱门及纱窗;炉灶为隔墙烧火外扒灰式;天花板应便于清扫,防止灰尘积累和长霉或脱落。

  3、加工经营场所布局及设备设施:加工经营场所包括食品处理区、非食品处理区、就餐场所。

  食品处理区:指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备餐场所、专间、食品库房、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场所等区域。

  ⑴应有足够的使用面积,一般不得小于8㎡,与餐厅比应大于1:2;

  ⑵均应设置在室内,并成独立隔间,不得露天操作;

  ⑶流程布局要合理,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挑捡、清洗)→半成品加工(切配)→烹调→成品供应(备餐)”程序设置布局,不得往返以免生熟交叉污染;

  ⑷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食品的清洗池应分别设置,每类至少2个,并分别有明显标识,不得相互交叉混用;

  ⑸加工销售冷荤凉菜应当符合“五专”要求,即专间、专人、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施及专用冷芷设施;

  ⑹餐用具清洗消毒池(桶、盆)应单独设置,一般设置3个池,不得与食品清洗池(盆)混用;

  4、原料采购:

  ⑴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和《云南省食品卫生条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⑵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批量采购米、面、油、肉、佐料、预包装食品等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同时按要求建立登记台帐,以便于溯源;

  5、食品保管贮存:

  ⑴食品仓库应单独设置,保持通风干燥和整洁,门口设置防鼠板;

  ⑵库房内设置数量足够的食品存放架(台),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均在10㎝以上)并应定期检查,遵循先进先出,及时清除变质和过期食品;

  ⑶配置数量足够的冷藏、冷冻设施,生熟食品分开保存;

  ⑷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和个人生活用品,不得做卧室居住,禁用肥料袋、饲料袋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容器盛装食品及原料;

  6、食品加工制作:

  ⑴食品及原料应新鲜,无腐烂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染官性状异常;

  ⑵蔬菜类、肉类、水产品类应分池清洗,切配案板、砧板分开使用;

  ⑶加工制作生食品、熟食品的台案、砧板、用品用具等应严格分开;

  ⑷熟食应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中心温度大于70),隔夜或隔餐的应充分加热;

  ⑸各种用品用具每次使用后都应及时清洗、消毒和妥善保洁;

  7、自身卫生管理:

  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

  ⑵设立卫生管理组织,指定食品卫生管理负责人,强化自身管理;

  ⑶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检查生产经营过程卫生状况,按期申换卫生许可证;

  8、从业人员卫生素质:

  ⑴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职业道德,

  ⑵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一年一次体检),如出现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疥子,咽喉疼痛,耳、眼、鼻益液,发热,呕吐等症状时应及时治疗,暂停接触食品工作;

  ⑶自觉接受和学习食品卫生相关知识;

  ⑷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2

  为切实按照教、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进一步加强本院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特制订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天由卫生科医生到食堂检查:食品质量、环境卫生、操作流程等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听从卫生监督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四、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做到四勤,即:

  ①、勤剪指甲、勤洗手。

  ②、勤理发、勤洗头、不留长发胡须、不染指甲、不戴戒指。

  ③、勤洗澡。

  ④、勤换衣服、工作服。

  2、操作间设施摆布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库房整洁,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餐具消毒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5、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6、餐厅、操作间等保持整洁卫生,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在加工和销售场所严禁吸烟。

  五、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杜绝用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奇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六、小超市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经营户必须持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

  2、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证。

  3、三防措施及废弃物存放符合规定,不污染环境和食品。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5、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3、学校饭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消毒情况有表格记录)

  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4、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

  5、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7、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8、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3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治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组 长:贾苗生

  副组长:向建红

  组 员:向富兴、食堂从业加工人员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4、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制度,督促食堂、商店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二、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穿戴工作衣帽、仪表整洁上岗操作。

  2、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冻设施,库存

  4、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物品分类存放。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并及时登记。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加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三、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卫生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加工后的原料、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 食物没有烧煮透不得食用,隔餐的热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 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四、严把食品采购关,验收关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和食堂主任多人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48小时留样。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4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3、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4、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5、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6、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5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

  4、建立食品采购、加工登记制度。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小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食堂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各种餐具、容器、机械、灶台、案板等必须坚持做到随用随清洗,一日一消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8、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搞好各种物质管理,做到按种类、生熟、冷热等分类分开存放,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勤查勤防,防变质、防污染。

  10、加强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霉、防潮六防检查,定期检查更换相应设施,不断改善相应的排污、洗涤、清扫设施。建立清洁值日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1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6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属地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食堂要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24小时留样制。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7

  一、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1、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2、食物中毒隐患为零。

  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各工区主任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2、认真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部署的各项食品卫生 安全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际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3、项目经理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搞好日常、 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本单位人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及各种 规范,形成人人懂食品卫生安全,人人会食品卫生安全,人人保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局面。

  4、定期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把安全检查的重点放在 隐患的整改上,坚决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5、科学制订本单位的卫生安全工作预案,严格落实卫生安全责任制,做到“定岗、定位、定职、定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6、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食品卫生安全保证措施

  1、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卫生安全教育,通过读报、传达文件,组织竞赛等教育方式增强员工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按安全要求配齐各类设备、 器材,做到防患于未然。每周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即使整改。

  3、严格防止食物中毒事故,操作间上锁,防止人为投毒。杜绝购买、使用腐烂变质的菜品原料,保证蔬菜、海鲜、肉类等食品优质、新鲜。在加工过程中坚持清洗、浸泡、生熟分开。不使用腐烂变质的调料品,不提供过期、过夜的变味饭菜。

  4、加强餐具、厨具的消毒、灭菌管理。针对不同季节抓好对蚊、蝇等虫害的'防治工作。

  5、提高食堂人员的卫生意识,注意个人卫生。

  6、坚持开灶停火前的检查,做到“人离灶,断气源,断火源,断油源”。

  四、组织处理

  1、每季度对厨房人员进行一次体检。

  2、菜品留样每样菜品至少在冰箱中放置24小时,以便随时接受抽样化验。(在有人用餐后出现中毒特征的时候)

  3、采购渠道的标准必须选择有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采购的同时做好记录。

  4、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8

  一、卫生管理制度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2.主管厨房负责人及厨师长,对食品卫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应按《食品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应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每年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案。

  3.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每次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4.应建立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

  5.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要从严考核直至辞退。

  四、卫生检查制度

  1.按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2.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

  3.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4.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及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5.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

  6.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备查。

  五、个人卫生制度

  1.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熟食品。

  3.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场所。

  4.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吸烟和随地吐痰。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食品处理区。

  6.操作人员都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或上厕所后;

  (2)处理食物前或处理生食物后;

  (3)处理用过的设备或食用具后;

  (4)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触摸耳朵、鼻子、头发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7)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后。

  7.不得在操作过程中佩带饰物及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

  六、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l.采购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食品卫生标准,并依法向供货方索取当年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备查。

  2.采购食品要认真严格地进行质量检查;不得采购无食品标识、标识不清及无检验(检疫)合格证的食品。

  3.所购食品执行入库交接验收登记制度,登记后由采购员和管库员双方签字确认。

  七、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要有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出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2.食品的储存要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标记鲜明,码放整齐,隔墙离地,定期检查。发现超期和变质食品要及时处理。

  .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消毒药品及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不得与食品同库存放。

  4.库房必须有机械通风设施,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库房干燥。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要及时处理。

  5.做好库房防鼠、防虫、防蝇及防蟑工作,通向室内的门要加防鼠板。

  6.设置退货位,对拟退食品应及时处理。

  7.要保持库房卫生良好,内外整洁。

  八、粗加工管理制度

  l.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内进行,工具、容器要专用。

  2.加工前要先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

  4.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货架(台面),不得直接置于地面,以防食品污染。

  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场所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乱扔或堆积,要设专用箱(桶)并加盖。

  8.要保持加工场所卫生整洁。

  九、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3.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4.烹调后的食品要保洁存放,不得与半成品、原料混放。

  5.剩饭菜应冷却后冷藏存放,外购熟食品应回锅充分加热后供应。

  6.烹调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应分台或分层放置,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混放,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7.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无油垢,并定期消毒。

  8.烹调过程中应保持操作台面清洁。

  9.不用炒菜勺尝味,不用抹布擦拭碗碟。

  十、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l.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辅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在操作间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落地。

  3.调味品贮存的容器要符合卫生标准,容器要加盖,防止鼠、害虫污染食品。

  4.制作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

  5.食品应蒸熟煮透,在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6.加工带馅食品时,未用完的馅料应冷藏存放,并在规定存放期内使用。

  7.各种设备用具用后应保持清洁,加盖清洁的.防尘布罩。

  8.应保持操作间卫生清洁。

  十一、凉莱制作管理制度

  1.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2.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3.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素养记录。

  5.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6.凉菜制作要有计划,当日加工当日使用。

  7.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8.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十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l.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2.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其他水池混用,要有明显标记。

  3.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在一起,保洁柜要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其干燥、洁净,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5.禁止使用破损餐饮具及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6.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消毒液浓度。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9

  一、成立饮食卫生安全监督小组

  二、每学期组织饭堂服务人员及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三、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实行长效管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小组应会同卫生防疫部门经常对学校饮食卫生进行不定期的严格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卫生安全,严把食品进货关。食堂不得销售“三无”产品及各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包括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或者其它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或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经检疫或不合格肉类、鱼类、及非法制作的食品、饮用品。食堂每天例行检查一次。

  五、生产、加工环节措施得力,监管不留余地。从业人员应保持自身卫生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穿戴整洁工作衣帽。生熟食品隔离放、蔬菜清水洗洁净,餐饮用具勤消毒,内处环境须整洁,消灭“四害”孳生地。

  六、食品制作、销售人员必须按照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中途若得传染病,应主动离岗更换他人。

  七、建立从业人员务工档案,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传染病患者,心理不健康者,性格暴戾者,情绪不稳定者,学校有权劝退或勒令其回家。

  八、食堂严禁外人进入,若逢双休日或打烊后应及时上锁。

  九、自备水源经常清洁、消毒,并定期抽样送检,饮用放心水。

  十、明确卫生安全责任制,齐抓共管,落实到人。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0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组长:何卡林校长;副组长:赵永平主任;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建立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过。

  二、学校食堂、饮食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制做凉莱,符合规范要求。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每个经营户必须有冰箱或冰柜一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台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顾客自取味料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有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三、学校副食品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经营户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2、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15公分。

  4、三防措施及废弃物存放符合规定,不污染环境和食品。

  5、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限的食品)。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1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五、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六、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九、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十一、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2

  严格把好六个“关”:

  1、把好进货关。做到不贪便宜,确保食品的新鲜;有食品的质检书,以备查。

  2、把好储藏关。做到五个“防”:防霉、防蛀、防灰尘、防老鼠、防投毒。

  3、把好烧煮关。荤素严格分开,规范操作顺序。荤菜要煮熟烧透,熟菜间要时时保洁。

  4、把好消毒关。对食堂内的'餐具等器具的消毒要认真,时间要充足,并及时放进保洁橱柜。

  5、把好健康关。要求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不抽烟,工作之前要洗手,身体不适要休息。

  6、把好营养关。精心考虑每周菜谱,做到营养合理,搭配得当,确保师生吃饱、吃好。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3

  一、食品采购及保管制度

  1. 食堂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食堂物资的验收、出入、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2. 食堂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 .食堂管理人员每周对食堂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 .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5.食堂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6. 严格控制食堂内的温度,随时对食堂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 食堂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食堂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食堂贮藏无关的活动。

  8. 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

  9.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10.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13. 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14. 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15. 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二、食品加工烹调制作管理制度

  1. 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 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 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 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5. 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 (文章转自实用文档频道20xx09) 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6. 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7. 配备有盖的污物桶、臊水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臊水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8..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 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 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11.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12. 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三、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 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 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 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C;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4. 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或等于95C,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 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细菌浸入。

  6. 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7. 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 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卫生监督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8.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9.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每年至少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10 .单位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的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11. 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卫生检查及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 .卫生管理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对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及餐厅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2 .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检查考评小组,每周五对食堂、餐厅及部门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卫生检查记录。

  3 .食堂、餐厅及各部门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4 .所有检查资料须在部门主任签字确认后交与中心办公室存档备查。

  5 .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6.餐厅每日清洁1—3次,每周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并用杀虫剂、消毒剂全面杀虫及消毒。杀虫剂要与消毒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7.员工在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8.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

  9. 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六、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每样食品必须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2.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便于检查。

  3.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4.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5.经营场所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镇西小学

  20xx年2月1日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4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监督。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中心,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和各餐厅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且上岗前参加相关培训,每年体捡一次。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佩戴胸牌、健康证,并保持衣帽整洁。

  四、设立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每季度给炊事人员上一次防疫卫生课,每学期召开1—2次卫生知识讲座。

  五、采购食品应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个人购买,熟食必须定点采购,食品保证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六、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要求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清洁工具,不准用手直接取食物;要生熟分开,实行“三刀三板”:生菜、生板;熟菜、熟板;面刀、面板;“三手”:饭前洗手,便后洗手,操作前洗手。

  七、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加工卫生“五四制”: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验收员不收、加工人员不用、厨师不烹饪腐烂变质食品。

  2、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制度,即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和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具实行“四过关”制度,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八、生产加工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保持清洁。

  九、物资进仓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食品要隔墙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洁、保鲜。

  十、食堂餐厅和摊点,要有防蝇、防尘设施和冷藏设备,室内要有紫外线消毒灯,要有防鼠板和去污桶,做好“除四害”工作。

  十一、加工烹饪食品的要注意营养搭配合理、平衡,要符合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十二、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餐桌摆放整齐且清洁,随时打扫,少油腻,定期消毒,不留卫生死角。

  十三、注意自身安全,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经常检修所用的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安全操作,严防热油锅、热汤锅、开水锅烫伤,以及电器击伤;各组下班后,关掉一切水、电源,碳火盖好,以防漏火、漏电、漏水。

  十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预防食物中毒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

  十五、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造成食堂火灾或食物中毒及其它各种相关突发公共事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5

  一、采购制度

  1、主食大米、面粉、食油的采购必须做到有校领导参与对对方的资质进行审查,严格把握购物渠道,并亲临察看,以确保大宗食品质量的安全可靠性。

  2、把握好质量关,主副食的购置应有专人质检,做到几查、几看,对过期、发霉、变质、腐烂要拒之入库,对所采购的食品要从外观、质量、包装、标签等严格把关,并与对方签订责任书,拒无qs标志食品于校外。

  3、季节(时菜)菜、小吃的配料等应实行采购招标等形式建立供货单位,责任人的信誉档案,不让农药残留或超标的蔬菜购入,从源头控制,确保质量,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4、采购数量要适量,主食不得超过十天;副食不超过三天;时菜不超过二天,做到进库放心,出库放心。

  二、保管制度

  1、保管有专人,库房位置应安全、通风、干燥。

  2、每项食品的存放应离地12公分,离墙8公分,并做到不混放,地面、墙面保持干净。

  3、货物存放和使用先后要有序。定期检查,并做好灭鼠、蝇、蟑螂等的消毒工作,对非保管人员不得随意入库房,以防带毒、下毒,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4、严格出库交货手续,对每项出库要登记,并对从业人员的使用过程实行监管,加强责任意识。

  5、做好防火防盗,建立每日、每周、每月对食品卫生的'检查与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上报、消除隐患。

  三、卫生制度

  1、每个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和培训后方可上岗。

  2、每个工作台、岗每天必须干净无污染物并落实到每个组负责。

  3、每个器具使用前后应检查,用84消毒液消毒,清洗干净,要存放在消毒柜里,擦抹要卫生;也可用高温蒸气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

  4、对患有病者(流感等)传染性的从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上岗,治疗痊愈方可上岗。

  5、严禁工作时谈话,嘻闹,以防疾病传染。

  6、建立食堂食品卫生联防机制,并与卫生、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并制定和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好记录,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04-10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03-31

(经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07-22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06-25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0-08

小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07-12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03-26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热门】08-09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精】08-14

【精】食品卫生管理制度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