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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1 07:39:09 制度 我要投稿

人员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员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员管理制度(集合15篇)

人员管理制度1

  仪容仪表:

  1.工作时间内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着本岗位规定制服及相关饰物、胸牌,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正确佩戴工牌。

  2.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并尽量统一穿着深色平底布鞋。

  3.对讲机统一佩带在身体右侧腰带上,对讲时统一用左手持对讲机。

  工具:

  1.保洁、绿化工具应放置在规定位置,并摆放整齐。

  2.在楼道内等区域进行清洁服务时,应放置或悬挂“此区域正在清洁中”的标识,以知会相关人员。

  遇到客户:

  1.在保洁过程中,如遇客户迎面而来,应暂时停止清洁,主动让路,并向客户点头问好。

  2.保洁时遇到客户询问问题,要立刻停止工作,耐心仔细地回答客户提问。

  3.不大声说话、聊天。

  绿化管理员项目规范礼仪礼节:仪容仪表工作时间按岗位规定统一着工装,佩带工牌。服务态度态度和蔼可亲,举止端庄,谈吐文雅,主动热情,周到优质,礼貌待人。

  浇灌水:

  1.浇灌水时,摆放相关标识,以提醒顾客。

  2.路上不能留有积水,以免影响顾客行走。

  3.节约用水。

  4.有业主路过,及时停止工作让路,并可点头致意或问好。

  施肥、除虫害:

  1.洒药时要摆放消杀标识。

  2.不使用有强烈气味或臭味的用料。

  3.有客户经过,要停止工作。

  4.药水不能遗留在马路或者叶片上,如有遗留,需及时清扫干净。

  5.喷洒药水时,须佩带口罩。如药水有气味,须向业主作好相关解释工作,说明是没有毒性的'药物。

  6.不在炎热的时候喷洒药水。

  修剪和除草:

  1.准备和检查使用设备能正常使用,避免有漏油等情况发生。

  2.及时清除绿化垃圾,不能摆放在在路边影响景观顾客方便。

  3.节假日及中午休息时间不能进行操作,以免影响顾客休息。

  4.有客户经过,要停止工作。

人员管理制度2

  为了维护xxx名优建材城(以下简称公司)的终端服务形象,本着公司与商户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对商户售后服务人员、市场流动售后服务人员做如下管理要求:

  (一)商户自有售后服务人员,需到市场办理相关手续在公司备案。

  (二)商户售后服务人员:库管人员、物流配送人员、售后安装人员、售后维修人员等

  (三)商户售后服务人员须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获得公司上岗证方可上岗(详见流程图):

  1、至财务交相关费用:

  1、管理费(元/月)

  2、押金元整

  3、工装费(以公司服装成本价计收)

  4、胸卡制作费贰拾元整(20.00)

  2、所有费用交财务部后,售后服务人员持管理费、押金、胸卡制作费及工装费凭单到客服售后服务部办理上岗手续,领取工装、上岗证。

  (四)商户售后服务人员必须服从我公司的'营运纪律、服务标准、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等营业流程,否则不准予以上岗。如其有违纪现象,被处以罚款时应在24小时内将罚款交至公司财务部。

  (五)公司与商户双方对售后服务人员、设计师共同负有培训责任,商户对售后服务人员应掌握的产品知识、服务技能等知识培训应做到资料保证、教师保证、时间保证。

  售后服务人员上岗手续办理流程

  (一)上岗手续办理程序:

  1、商户自有售后服务人员上岗手续:

  1、售后服务人员持商户介绍信、彩色照片二张,至客服售后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2、售后服务人员持售后部证明至财务缴纳相关款项;

  3、凭财务相关费用单据至客服售后服务部办理上岗手续。

  2、流动售后服务人员上岗手续:

  1、流动售后服务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职称证明、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售后服务部填写申请;

  2、接受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经过客服售后部评估合格后、交齐相关费用持单据到客服总台部办理上岗证;

人员管理制度3

  一、文明卫生标准: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过路。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二、责任范围: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区整洁卫生。

  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

  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4、在院内乱掷烟头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住家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除责令其清理外罚款100-3000元。

  6、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三倍罚款。

  7、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8、院内乱停放车辆的每次罚款200元。

  四、本规定自二0xx年三月十二日起执行。

人员管理制度4

  为规范业务、劳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各部职责

  1、业务外包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确定发起外包需求;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包人员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体合作的洽谈;负责协调外包业务中个体人员的意外险种的上缴;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

  3、财务部门:接受相关的外包合作备案,按相关协议办理外包费用核算及结算;

  4、总经理:负责审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第2条外包人员定义

  外包人员是指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第3条外包范围

  1、软件开发、测试、美工等非核心业务;

  2、集成项目实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项目。

  第4条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业:公司所有业务的人员外包无特殊情况均首选有法律主体、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并且有权要求外包公司为其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

  2、施工队:特殊情况下,需与无主体的施工团队合作时,施工队必须指配具体人员负责与我方的沟通,并且负责施工队内部的人员分工及管理。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施工队成员办理意外险。

  3、个人:因地点及应答时间等要求,可以选择与个人进行合作。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意外险。

  4、无论与何种合作主体合作,用人部门(项目经理)必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在合作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支付方式、人员更换、结算方式等内容。临时性(15天内)外包的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可由项目负责人与其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但必须将人员身份证、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做为结算依据。

  5、特殊岗位法律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员必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件原件及扫描件,无相关证件的不得雇用。

  第5条外包发起的具体流程

  1、软件外包:软件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当现有内部人员无法满足项目开发需求时,提前一个月提交由总经理签批的《项目外包申请单》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情况选择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荐至软件部门。软件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推荐名单,与人力资源共同组织对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谈、考察,并共同确认最终的合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2、集成项目外包:系统集成项目在项目立项时应根据项目类型预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项目经理需将预计的外包费用一同在项目费用预算表中列出报总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系统集成项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统集成部推荐,与人力资源部协商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3、其他临时必外包:临时性(15天内)外包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需经部门主管同意且报相关信息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执行。时间超过15天,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4、保密项目的外包:业务外包内容涉及保密事项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外包,并且根据保密的具体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与外包公司或个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第6条费用结算

  1、以工量为结算单位的,依据项目进度及相关协议支付外包费用。

  2、以出勤天数为结算单位的,在支付外包费用时,业务外包部门需提供外包人员出勤情况表作为结算的依据。

  3、为真实反应相关费用成本,与法人单位及施工队合作的业务,合作方必须为公司开具正式发票。临时的个人外包业务,确因个人无条件开具票据的,相关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与财务部门沟通解决方法,财务部门同意执行的方可办理支付,未与财务部门沟通直接办理支付的,财务部门有权予以拒绝。

  4、所有的外包费用,均需由业务外包部门填写相关付款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凭相关要求单据由财务部统一进行结算。临时雇工,需由项目经理现场现金结算的,需作好相关签收手续,签收单需由雇员本人填写,列明结算内容及实际金额。无相关签收单据的,财务部门有权拒予确认该笔费用。

  5、外包的相关费用,计入相关部门、项目费用成本中。

  第7条日常管理

  1、外包项目人员由该项目对应的公司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业务外包部门或项目经理应做好外包人员出勤情况的登记;

  3、业务外包部门需在第一时间对外包人员宣讲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员严格执行。

  4、业务外包部门对外包业务的质量、进度负第一责任,应实时对外包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要求、监督,发现外包单位或个人的工作不能较好或无法满足公司相关要求时,及时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关人员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向外包公司、施工队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更换人员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8条附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报公司管理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签批发布。

人员管理制度5

  集团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保洁员的日常工作进行分配、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为规范保洁员工作流程,提高保洁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 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 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除工作时间外,可在四楼多功能厅休息。

  10、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保洁员工作区域:

  (一)固定区域:

  1、负责董事长室、集团总经理、商务会馆总经理、北辰房开总经理办公室的清扫保洁。

  2、负责办公楼一楼(集团公司)、三、四楼走廊的清扫保洁。

  3、负责办公楼三、四楼卫生间的清扫保洁。

  4、负责四楼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的清扫保洁。

  5、负责南侧一至五楼及北侧一至四楼,楼梯通道的清扫保洁。

  (二)临时性区域

  1、负责5楼外审办公室清扫保洁。

  2、负责李福泉总助、修民川总工、张寒总助办公室清扫保洁。

  3、负责三楼空闲办公室(4间)清扫保洁。

  4、负责多功能厅婚宴后走廊地面清扫保洁。

  (三)分工负责

  1、一、三楼保洁员负责范围:北辰房开总经理办公室、一楼走廊、一楼接待处沙发、茶几、接待处花卉、荣誉证书柜、三楼走廊、三楼卫生间、三楼空闲办公室(4间)、北侧一至四楼及一、三楼临时性的清扫保洁工作。

  2、四楼保洁员负责范围: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四楼走廊、四楼卫生间、负责南侧一至五楼及四楼临时性的清扫保洁工作。

  3、保洁共同负责范围:商务会馆总经理办公室、董事长室、四楼花卉养护、四楼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和多功能厅。

  4、分工负责实行月轮换制,共同负责范围在轮换时依然共同负责。

  三、保洁员工作流程:

  上午:

  1、7:30—7:40 清扫各自负责的领导办公室;

  2、7:40—7:50 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3、7:50—8:00 清扫共同负责的区域(会议室、接待室、多功能厅和倒垃圾)

  4、8:00—8:30 清扫三、四楼卫生间;

  5、8:30—9:00 清扫南北两侧楼梯通道;

  6、9:00—10:00 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7、10:00-11:00 清扫三、四楼卫生间。

  下午:

  1、13:00—14:00 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2、14:30—15:00 清扫三、四楼卫生间;

  3、15:00—16:00 清扫南北两侧楼梯通道。

  4、下班前清扫各自负责的领导办公室。

  注:以上各项清扫内容除定时、定点清扫外,要随时巡回检查,发现卫生不达标处随时清扫。

  四、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办公室的清扫标准:

  1、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办公室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8、办公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9--11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董事长办公室随时擦拭)。

  (二)走廊及大厅的清扫标准:

  1、一楼大厅的前台、形象墙、荣誉证书柜、接待处沙发、茶几、正门玻璃,每日至少擦拭1次,荣誉证书柜内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2、走廊地面每日至少扫拖2次,随时保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3、走廊内垃圾桶每日至少擦拭、倾倒1次。做到无手印,无杂物、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4、走廊内的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门,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5、走廊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随时清理花盆内烟头等杂物,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走廊及大厅内的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消火栓、照明设备箱、灭火器、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走廊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3日--15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干手器、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8、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7日--18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四)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清扫标准:

  1、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的桌、椅、地面、门、窗台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设备设施(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擦拭时注意对设备设施的保护,以免损坏。

  3、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4、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备设施的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5、会议室、贵宾室、多功能厅除日常定时清扫外,如遇会议、活动等,应在会议、活动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贵宾室、多功能厅进行全面清扫。

  6、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20日--22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五)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五、保洁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八)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六、监督、检查办法

  人事行政部每周进行两次(每月8次)卫生状况抽查,每次抽查10个点,检查地点详见附表1,抽查时发现卫生不达标处即扣除相应分数,具体处罚标准见《保洁员奖惩办法》。

  七、保洁员奖惩办法

  (一)抽查中,每发现一处卫生不达标,扣1分。

  (二)当月未扣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奖励30元。

  (三)当月累计扣5分以下者,在当月工资中奖励20元。

  (四)当月累计扣6分至10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奖励10元。

  (五)当月累计扣11分至15分者,当月工资实发。

  (六)当月累计扣16至20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均扣10元。

  (六)当月累计扣21至25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均扣20元。

  (七)当月累计扣25分以上者,25分以下扣罚金额均按20元扣除;超出25分部份的扣罚金额,按实际金额按每分0.5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八)当月扣分最大值小于等于80分。

  (九)连续3个月扣分在25分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本制度自20xx年 月 日起实行

  保洁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保洁队伍的管理,提高保洁员的工作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搞好全镇各村环境卫生,就保洁员管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由村聘用,服从镇与村里的管理、分配、指挥,原则上在本村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挑选,每年选聘1次。

  2、保洁员必须按村里划分的责任片,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做到每天及时收集垃圾,把垃圾桶内的垃圾送到垃圾池内,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3、保洁员要积极参加镇及村组织的各种卫生突击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村里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5、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村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己离职处理。

  6、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二、奖惩制度

  1、通过检查、抽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每年评选先进保洁员,给予奖励300-800元。

  2、保洁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垃圾,不按规定时间收集的一次扣款5元,问题严重的扣10元。

  3、保洁员在责任段内应全面清扫,不彻底的一次扣款5元,问题严重的扣10元。

  4、保洁员承包的年保洁费用按月先发80%,年底村民代表和村卫生监督小组成员认可保洁质量,余下20%一次性发放。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辞退处理。

  三、文明上岗制度

  1、保洁员要树立为村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保洁员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做到文明劝导,主动清扫,对蛮不讲理者,及时报告村主要干部,进行妥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3、保洁员在岗期间,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必须穿配发的黄色马褂。

人员管理制度6

  1、校长由教育局委任,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工作,对学校负有全面领导的责任。

  2、根据办学目标,每学期开学前要制订好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抓好实施、检查、总结等环节,使学校每年有所进步。

  3、要熟悉教职员工的素养、特长,按规定手续任命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每年九月要聘用新学年教学人员和教研组长,决定教职员工岗位及工作量,用人所长。

  4、贯彻以教学为中心的治校原则,积极实施,推动教学研究。

  (1)每学期组织两次教学研究活动

  (2)每学期重点抓一个科研项目。

  (3)深入一个教研组,作为工作点。

  (4)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不少于30节,并要认真评课。

  (5)每学期直接检查一次备课、作业,至少参加两次教务主任召开的教研组长会议。

  5、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定期召开行政会议,妥善安排好每一阶段工作,抓好重点。

  6、实行分层管理,发挥中层管理人员和年级组长的`作用,并做好对干部考核。

  7、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对教职员工的奖惩考核。

  8、审查年度经费预算,根据部门承包原则,合理安排经费,提高效益。

  9、有计划安排好教职员工的学习,提高教职员工教育理论水平和师德水平,把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作为教职员工队伍的基本建设。

  10、根据师资目标,有计划调整师资结构,培养选拔骨干教师,妥善安排在职、业余、脱产教师的岗位进修。

  11、每学期定期召开家长会或举办家庭教育活动,推进家庭教育活动的开展。

  12、支持教职工代表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工作,尊重教职工代表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议和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的建议。

  13、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使教职员工集体福利每年有所改善。

人员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方法包括超声、射线、磁粉、渗透、涡流、目视、泄漏检验等。

  第三条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人员,依据本规定参加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方法和级别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

  第四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的规定统一组织考核,经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核准,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资格证书。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核准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核准在国内从事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人员的资格,并组织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及相关考核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设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二)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成员实施备案;

  (三)审查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

  第七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技术后援单位的代表以及特聘专家组成。

  核准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验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准确理解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八条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设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考试大纲;

  (二)编制有关无损检验方法的考试题库;

  (三)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和考核结果;

  (四)管理有关档案;

  (五)具体负责发放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证书。

  第九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相关单位、技术后援单位的代表以及特聘专家组成。

  资格鉴定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应当为已取得ⅲ级证书的无损检验方面的专家。资格鉴定委员会的成员名单送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承担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主要条件:

  (一)具有与拟从事的考核活动相适应的考核场所、档案室、检验设备和仪器;

  (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健全的考核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考核单位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制定考核工作程序;

  (二)具体组织资格考核;

  (三)管理检验设备、仪器、试块或者试件;

  (四)管理报考人员的档案资料。

  第三章等级划分和资格考核

  第十二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等级分为ⅰ级(初级)、ⅱ级(中级)和ⅲ级(高级)。资格考核按照不同的等级、方法分别进行。

  第十三条ⅰ级无损检验人员可以承担下列工作:

  (一)调整和使用仪器设备;

  (二)在ⅱ级或者ⅲ级人员监督指导下,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无损检验活动,并记录检验结果;

  (三)依据标准对检验结果进行初步评定,但不得出具无损检验结果报告。

  第十四条ⅱ级无损检验人员可以承担下列工作:

  (一)根据确定的工艺,编制技术操作规程;

  (二)安装和校准仪器设备,具体实施无损检验活动;

  (三)依据法规、标准和规范评价检验结果;

  (四)编写和签署无损检验结果报告;

  (五)培训和指导相应无损检验方法的ⅰ级无损检验人员。

  第十五条ⅲ级无损检验人员可以承担下列工作:

  (一)确定无损检验技术和工艺,监督和管理无损检验活动;

  (二)依据法规、标准和规范评定检验结果;

  (三)编制特殊的无损检验工艺;

  (四)没有验收准则可供引用时,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验收准则;

  (五)培训相应无损检验方法的ⅰ级和ⅱ级人员。

  第十六条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力和实践经历要求:

  考核的检验方法技术无损检验专业理工科高中、中专初中

  等级大专以上大专以上或者相当学力

  射线检验(rt)ⅰ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三年

  超声检验(ut)

  涡流检验(et)ⅱ六个月一年二年八年

  泄漏检验(lt)ⅲ四年五年八年/

  渗透检验(pt)ⅰ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三年

  磁粉检验(mt)ⅱ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八年

  目视检验(vt)ⅲ四年五年八年/

  其中,申请报考ⅱ级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检验方法的ⅰ级人员有效技术资格证书;不具备相应检验方法的ⅰ级人员有效技术资格证书的,其实践经历时间应当加倍。

  报考ⅲ级人员的实践经历时间为获得相应方法ⅱ级资格证书后的时间。上述经历应当至少有一半时间是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报考ⅲ级的人员应当持有2个以上有效ⅱ级资格证书,且应当含有所申请报考方法的核ⅱ级资格证书;申请ut、rt和et的ⅲ级人员还应当具有pt或者mt的ⅱ级资格证书,申请pt、mt、lt和vt的ⅲ级人员还应当具有ut、rt或者et的ⅱ级资格证书。

  已经取得其他机构相应方法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满足了相应级别的学力和实践经历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报考同等级别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考核。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视力条件:

  1、裸视或者经过矫正的视力要求达到5.0以上;

  2、报考人员的辨色视力应当达到能区分与无损检验方法有关的颜色对比度。

  (三)近3年未被吊销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申请报考的人员应当向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提交下列主要证明文件:

  (一)学力证明;

  (二)聘用单位出具的培训经历和实践经历证明;

  (三)医院出具的视力证明;

  (四)已持有的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应当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自收到相关证明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报考人员是否可以参加资格考核。

  第十九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ⅰ、ⅱ级资格考核包括笔试和操作考试,ⅲ级考核包括笔试、操作考试和综合答辩。笔试采用闭卷模式,笔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考试试题内容与范围按照相应方法的各级考试大纲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笔试内容包括“通用考试”和“核安全设备专业考试”两部分。

  通用考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无损检验基础知识,检查报考人员对考试大纲中规定的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民用核安全设备专业考试是考查报考人员将有关无损检验技术应用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能力,包括民用核安全设备的有关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专业考试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ⅰ级和ⅱ级人员考试内容应当包括:核安全方面以及民用核安全设备系统的有关知识;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保证方面的有关知识;民用核安全设备用特殊的无损检验技术以及在核辐射环境中工作时的辐射防护知识;无损检验操作技能;相应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用无损检验的标准知识,尤其是国际公认的核设备用无损检验标准知识。

  (二)ⅲ级人员的考试内容,除前述对ⅰ级和ⅱ级人员所进行的考试内容以外,还应当包括:主要民用核安全设备的选材原则、材料型号、性能,以及这些材料在制造过程中和运行环境下可能产生缺陷的机理和性质;各主要系统所执行的核安全功能,以及这些系统中各主要设备的核安全级别;民用核安全设备相关的无损检验新技术和新工艺。

  第二十一条操作考试主要是考查报考人员正确应用无损检验仪器进行操作,出具检验结果并对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综合答辩主要是考查报考人员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理论、方法和实践操作等方面的综合应用能力。

  第二十三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报考人员的资格考核申请、相关资料以及考试结果报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资格鉴定委员会对考试结果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报考人员有舞弊行为的,由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单位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停考1年。

  第四章资格核准、证书颁发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的下列主要材料送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核准:

  (一)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报考人员的资格考核申请;

  (二)学力证明;

  (三)由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考核单位出具的考核成绩;

  (四)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审查意见;

  (五)已持有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工作,并将核准结果送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核准通过的,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自收到核准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人员姓名及聘用单位;

  (二)考试合格项目及资格等级;

  (三)有效期限;

  (四)证书编号。

  第二十七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试合格项目的`有效期限为5年。无损检验人员连续脱离无损检验专业工作1年以上,该项目自动废止。

  第二十八条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拟继续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人员,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提出更新申请,并提交下列主要材料:

  (一)聘用单位推荐信;

  (二)医院出具的视力证明;

  (三)连续脱离无损检验专业工作未超过1年的证明;

  (四)聘用单位出具的未发生过责任事故、重大技术失误的证明。

  资格鉴定委员会对前款规定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后,申请人方可参加更新证书考核。

  ⅰ、ⅱ级更新证书考核为操作考试,ⅲ级更新证书考核包括操作考试和综合答辩。

  第二十九条考核合格并经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将更新证书考核结果连同更新证明材料送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核准。

  经核准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有效期为5年。

  第三十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聘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其在资格证书限定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无损检验活动。

  第三十一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中执业。

  无损检验人员变更聘用单位的,应当向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提出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申请,由发证机关更换新的资格证书,并告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更新后的证书有效期适用原证书的有效期。

  第三十二条已取得国外相关无损检验资格证书的境外单位的无损检验人员,需经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考核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考核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组织机构、场地和设施、人员师资力量、考试大纲及实施细则、考试管理制度、考试计划及实施、文件和记录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十五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单位有义务配合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和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三十六条无损检验结果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应当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无损检验人员担任,并经其聘用单位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并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吊销其资格证书:

  (一)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无损检验结果报告严重错误的;

  (二)伪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结果或者结论的;

  (三)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

  (四)有其他违反国家核安全法规行为的。

  第三十八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超出资格证书限定范围从事无损检验活动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无损检验活动,依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聘用单位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伪造、变造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其资格考核工作:

  (一)考核单位条件变化,不满足规定的要求;

  (二)不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考试;

  (三)资格考核工作质量低劣;

  (四)严重违规,弄虚作假。

  第四十一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考核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考核单位停止其资格考核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泄露考试内容的;

  (二)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

  (三)玩忽职守,导致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结果失实的;

  (四)其他严重影响资格考核公正性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的《民用核承压设备无损检验人员培训、考核和取证管理办法(haf602)》同时废止。

人员管理制度8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运作的次序,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安全性。

  2. 范围

  公司生产现场、仓库及各职能办公室

  3. 定义

  指公司内正式员工以外的所有人员

  4.职责

  4.1行政部:依规定实施并监督各职能部门人员违反规定的事件;

  4.2各部门:接待外来人员及特殊情况下的申请;

  4.3生产总监:监督规定的实施情况,总经理不在时代批特殊申请;

  4.3总经理:确认并批准职能部门的特殊申请。

  5.内容

  5.1外来人员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厂区。

  5.2严禁儿童进入厂区,包括客户、供应商、本厂员工严禁带领儿童进入厂区。

  5.3外来人员在处理业务的过程,原则上接待人员不得自行走开,全程陪同并直至送出公司。

  5.4外来人员提出到其它场所查看与其业务相关事项时,接待人员须请示上级同意后,方可带其前往。

  5.5外来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接待人员拒绝回答与该业务非直接相关的`一切公司其它信息。

  5.6特定外来人员:

  5.6.1执行公务的政府人员,依公务内容由相关责任人接待。

  5.6.2参观生产工厂的客户人员,由相关负责人接待。

  5.6.3客户验货及跟单人员的接待也只限定在规定的地方,如需跟进生产过程,也由品管部根据生产进度通知客方人员,客方人员也只能在生产或检验其产品的生产环节跟进,原则上fqc或其它的品管负责人陪同。

  5.6.4客方审厂人员,由相关负责人接待。

  5.6.5其它外来人员(如应聘员工),提出了解生产现场,负责人人员也必须经请示同意后,带去相关的地点。

人员管理制度9

  企业零售业务采用两种收款方式:一种是商店设收款台方式;另一种是无收款台(一手钱一手货)方式。

  1、设收款台(专人收款,钱货分开)

  (l)售货员在顾客挑选好商品后,开具“交款凭证”(一式三联),第1、第2联交给顾客到收款台交款,第3联售货员暂时留存。

  (2)顾客持1、2联“交款凭证”到收款台交款。

  (3)收款员收款完毕。在交款凭证上盖章并加贴计算机结算单,第2联收款员留存,第1联交顾客到柜台交票取货(大件贵重物品顾客需要发票,由售货员代理)。

  (4)售货员收到顾客盖有收款章和计算机结算单的第1联“交款凭证”后与留存的第3联“交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将商品随同第3联“交款凭证”交给顾客,第1联交款凭证售货员留存。

  (5)每日售货员凭“交款凭证”第1联汇总个人当日销售额,并做登计,组长签字。

  (6)收款员根据“交款凭证”第2联汇总销售额,与当日收款额核对无误后,按柜组填制“交款凭证汇总表”1——4联,1联转柜组,与第1联交款凭证汇总金额核对,2联转会计,3联连同“交款凭证”第2联转商品账,4联转统计员。

  (7)收款员清点货款后,填制“()组交款单”(一式四联)签字后双人交会计室。

  (8)商店会计室收到交来的货款,经双人清点无误后在“交款单”上加盖“款已收讫”章,及收款人名章,第1联退收款台,第2联会计记账,第3联商品账记账,第4联封签。

  (9)商品账凭收款台转来第1联“交款凭证”填制“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一式三联,凭第1联记“经(代)销库存商品明细账”销售数量。2联转统计,3联转柜台。

  (10)商品账凭“交款凭证”和“交款凭证汇总表”填制“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一式三联),凭第1联记经销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减少,第2、3联分别转交商店会计员和统计员。

  (11)商店会计、统计员接到商品账转来的“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和“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对其进行审查核实,并与当日“交款单”核对,无误后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12)商店会计室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控制商品账、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

  (13)顾客要求退款由售货员开具“交款凭证”红字,经双人签字。

  2、无收款台(一手钱一手货)

  (l)顾客挑好商品,由售货员直接收款,将商品交给顾客。

  (2)售货员每售一笔商品都要登记在“营业员销售卡”上面,不要漏登、重登。

  (3)每日营业终结前,售货员将营业员销售卡进行汇总计算个人的销售额,并与当日收到的现金核对无误后会计室,营业卡转商品账。

  (4)会计室点款、核票无误后,经双人签字,盖章留存第2联,将交款单第l联退收款员(柜台),第3联转商品账,第4联封签。

  (5)商品账根据“营业员销售卡”填制“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1—3联”。

  (6)商品账根据“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第1联”,记经销商品库存商品明细账中的'柜台减少。

  (7)无法进行日清日结的商品,营业部门可以不必做“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可不逐笔登记“经(代)销库存商品明细账”。月末按照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签名的盘点表(实物盘点)统计公司内每一种商品的月销售数量。

  (8)商品账根据“旧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填制“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无法进行日清日结的商品,根据“交款单”填制“营业部门进、销、日报表”,凭第1联登记“经销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减少,第2、3联分别转会计员、统计员。“旧清日结销售汇总表”2联转统计,3联转柜台。

  (9)顾客要求退款由售货员登记销售卡红字,经组长签字,票据流转程序视同销售。

人员管理制度10

  1、试验场地必须整齐,不得存放私人工具箱等无关用品。检验人员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2、试验前应检查线路设备等可靠无误,电器设备外壳接地良好。

  3、试验区在试验前关闭试验区两侧进货门,确保试验区内都是检验人员,并亮红色警报灯反馈正在试验中。

  4、.通电前先检查零件元件一次及二次制作是否符合图纸及工艺要求。

  5、做试验时,检验人员与配合人员在接通或断开电路时,必须两人互相招呼后方可接通或断开电源,在操作时不得用两手各持一个电极拿下或接上。

  6、完成前项通电试验后合断路器将试验柜取下试验电源后推到回路电阻测试区测试回路电阻。试验后推到耐压区域做一次及二次耐压试验。

  7、耐高压试验,必须设有过流保护、反馈开关,并确保控制开关闭合后方能起动耐压接触器,控制开关断开时,耐压接触器立刻断开,在正常情况下控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

  8、耐压二次试验时需接好可靠接地后并两人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

  9、耐压实验前,先在试验区内拉警示栏,以示警告,耐压试验开始。试验操作人员当听到配合监视人员发出可以试验的口令后,方可送电试验。

  10、操作人员在试验时,精神要集中,注意试品和试验区。当遇有不正常情况,如发现或听到有人闯入试验区,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直到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送电试验。

  11、耐压试验完毕,移开警示围栏,以示试验完毕。凡有电容的.设备在试验前后,均应放电。凡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必须接地放电后,方可接触试品。

  12、耐压试验升、降压注意事项:

  12.1、试验电压的升高必须匀速上升,不得快速上升。

  12.2、耐压试验完毕,必须以不小于五秒钟以上的时间匀速下降到试验电压的75%方可断开电源,试验中不可突然断开电源。

  12.3、对于42kv以上试品过多时,试验后需进行接地放电后,方可再移动试品。

  12.4、高低压开关柜耐压试验工作由检验部门负责。

  12.5、栏杆与防护网距被试产品必须大于1m。同时负责对现场的检查工作,经检查不符合要求时,不能进行工作。

  12.6、在试验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设备操作系统及电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要穿好绝缘鞋,确认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后方可开始试验。

  12.7、试验人员在进行试验时要有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试验时不准吸烟、不准酒后操作,工作时要精神集中,两人示意好后,试验开始。

  12.8、试验设备要有安全开关,发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切断电源。

  12.9、试验工作完毕,立即将调压器调回零位,然后切断电源并放电。

  12.10、试验开关柜的码放,试验完成的产品不得摆放在试验区内,检查柜内卫生后及时推离试验区。

  13、试验设备操作可见:《操作规程汇编》。

  14、每试一项要在检验记录上记录试验项。

  15、参照《出厂检验规范》。

人员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东莞市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和《东莞市村(社区)治安联防组织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履行职责、保障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管理机构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派驻到公安机关并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人员,包括:由镇(街)财政全额保障的“镇级”警务辅助人员和由市镇(街)两级财政专项补助的“村级”警务辅助人员,统一简称为“辅警”。

  第三条各镇(街)设辅警大队,作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辅警管理的机构,负责辅警的统一录用、合同的签订和经费保障。各镇(街)辅警大队大队长由各镇(街)公安分局分管巡警工作的局领导兼任,教导员由综治办一名领导兼

  任,副大队长由公安分局机动巡逻大队(巡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其他工作人员从公安分局抽调组成。

  各警务区设辅警中队,由警务区警长担任中队长,由村(社区)治保主任担任副中队长。

  第四条公安机关作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辅警的统一着装、统一培训、统一指挥调度、统一考核标准。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负责指导全市辅警队伍的管理。各镇(街)公安分局巡警部门应根据各村(社区)人口及治安管理状况统一规划和派驻辅警,开展辅警日常管理使用工作,并定期在镇(街)范围内实施集中战训等管理活动。

  第五条对辅警的管理,遵循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辅警依法履行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或配合。

  辅警在履行职责时受到不法侵害的,依法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辅警履行职责,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辅警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投诉和举报。

  第二章职责、纪律和权利

  第八条辅警应当维护队伍形象,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

  (一)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辅助活动;

  (二)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协助交通管理秩序;

  (四)协助开展治安和消防检查管理;

  (五)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辅助活动;

  (六)专业技术、后勤等相关警务保障活动;

  (七)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警务辅助活动。

  第九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得安排辅警辅助履行下列警务活动: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警务活动;

  (二)案(事)件的侦查取证、技术鉴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三)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的决定;

  (四)开I}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五)公安机关确认的不得辅助履行的其它警务活动。

  第十条辅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守公安机关规章制度;

  (二)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三)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不得超出授权范围或违反职责行使职权;

  (四)文明执勤,恪尽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风俗习惯。

  第十一条辅警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招录

  第十二条辅警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第十三条“镇级”辅警的人员核定由镇(街)公安分局巡警部门向镇(街)辅警大队提出招录名额及职位要求,镇(街)辅

  警大队根据汇总的要求制定招录计划并统一组织实施;“村级”辅警的人员核定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每万名常住人口配臵35名,配臵数量不足巧名的村(社区)按照15名核定,统一由镇(街)辅警大队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招录辅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录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试;

  (四)体检与政审;

  (五)审批与备案。

  采取其他方式聘用特殊岗位辅警的,经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批准,另行制定相应的招录程序。

  第十五条辅警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治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政审合格;

  (二)18至45周岁的中国公民;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米以上、女身高1.55米以上;

  (四)退伍军人优先。

  曾因违反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再从事辅警工作。

人员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三、负责部门

  综合部、生产部、保卫科。

  四、管理规定

  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5、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6、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按合同规定,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7、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8、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9、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10、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11、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12、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13、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4、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15、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分管生产的副总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16、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分管生产的副总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17、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生产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18、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19、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发生意外。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20、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21、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22、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

  23、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24、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25、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26、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人员管理制度13

  为了创建一支提高公司利益为准则的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学员和家长,并且使员工和公司得到共同的发展,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 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不得越级打小报告、有任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通过书写文字报告的形式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二、 服从管理、服从分配、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三、 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的形象。

  四、 公司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员工要服从安排并完成该时段要求完成的工作,不相互推诿。

  五、 上课时间非工作电话不准接听,上班时间不准长时间聊私人电话,卫生实行轮流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

  六、 认真听取每位学员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窃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七、 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学员和家长(您好!欢迎光临!请~!),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对公司的业务非常熟悉,耐心地介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向同事请教;(工作中语言——不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路走轻、说话轻)

  3、每位老师及前台,在工作中要对学生负责,学生学习结束后还要注意后期服务工作。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细则)

  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的员工予以表彰、奖励。

  一、 员工聘用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分为两大类: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的主体,享受本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兼职员工、临时工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用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净本公司同意后,可与本公司续签聘用合同,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

  应与本公司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本公司需特聘员工时,提倡公开从社会求职人员以及从事本专业的在职教师或在职员工中择优录用,也可由内部员工引荐,内部引荐人员获准聘用后,引荐人必须立下担保书。

  第四条 从事管理和教学工作的正式员工一般须满足下述条件:

  (一) 专科以上学历;

  (二) 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 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55岁;

  (四) 计算机、设计等与岗位相符的专业,计算机和设计专业老师需有相关的职称资格或丰富的工作经验;

  (五) 无不良行为记录;特殊情况人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需经经理批准后方可考虑聘用。

  第五条 所有应聘人员除经理特批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一到两个月的试用期后方可考虑聘为正式员工

  第六条 试用人员必须呈交下述材料

  (一) 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招聘表格。

  (二) 学历、职称证明。

  (三) 个人简历。

  (四) 近期照片2张。

  (五) 身份证复印件。

  第七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待遇规定如下:

  (一) 基本工资待遇。

  (二) 试用人员不享有保险、生活补助等待遇。

  第八条 试用人员经使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后,享受正式员工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期使用期限或者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二、 岗位责任制度

  1、 保质、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每天坚持写工作日志及心得

  2、 热诚、谦逊、耐心地服务于学员及家长。

  3、 维护公司设备、财产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 随时整理客户信息文档、资料及电脑内存文件,确保不丢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处理,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应有责任赔偿或从工资里扣除。

  5、 及时汇报工作进程及学员情况。

  6、 领导交派的任务应尽力完成,如上班时间完不成的应主动加班完成。

  7、 因个人原因给工作的下一环节造成影响,相关人员有义务马上到位予以解决,同事之间互帮互助。

  8、 因教学培训工作的特殊性,开课期间,员工休息日为轮流作息,每

  周休息一天,其休息日需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的安排。严格请假制度,员工因病或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需提前向公司请假,以便公司及时调整课程及代课老师的安排,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 工资制度

  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支付能力及社会物价涨跌情况,根据员工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调整工资金额。

  (一)工资结构:基本工资+全勤奖+绩效工资

  (二)教学及宣传奖:根据个人能力,通过对教学质量的考核以及学员的反馈,制定教学奖,金额0000/月;根据日常个人宣传和招生的情况,给予每招生一个学员50-200元的奖励。

  (三)工资发放时间: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如发薪日正好赶上休息日或者节假日,工资会提前或延后发放。如对当月工资有异议者,应当及时提出。为了便于管理,公司采用压薪制(半月工资),待员工合理离职以后,予以退还。员工有以下情形者,不予退还:

  1、离职时,为提前半月提出,影响公司人员分配;

  2、擅自离职,手头工作未交接,影响全局工作;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开除。或有不法行为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 福利待遇

  1、各项社会保险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中有良好表现,个人档案、身份证明齐全,公司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业务水平、出勤率等综合因素考虑。

  2、员工转正后发放伙食补助。

  3、根据节假日不同,发放福利物品或者补助。

  五、 人事考核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一)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规定的目的是要通过对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

  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找出并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而促进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

  第二条 考核范围

  (一)人事考核——对职工的上班下班时间进行考核和评价

  (二)态度考核——对职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三)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职工具有的能力。

  (四)成绩考核——对职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第三条 考核执行机构

  人事考核由公司的指纹考勤机执行,其他考核由人事负责人负责考核的统计与执行事务。

  第四条 考核者的原则立场

  为了使人事考核公正合理的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各原则:

  (一)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二)必须清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做出评价。

  (三)不对考核期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四)考核者应该根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五) 考核等级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级)。

  (二)A——满意,不负众望(优秀及)。

  (三)B——称职,令人心安(较好级)。

  (四)C——有问题,需要注意(较差级)。

  (五)D——危险,勉强维持(很差级)。

  对于连续两个月考核成绩为D的,将给于警告处分,警告后考核成绩依然为D级的,可予以开除。

  六、 员工奖罚规定

  第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时间必须打卡,每天三次,分别为:早上上班时间、下午上班时间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上课时,需做好安排并经领导同意,员工因私事请假必须经领导同意,因病请假需出具医院证明,请假员工事毕后,需向批准人销假,上述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 上班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1:30——5:30。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如遇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正常上班时间30分钟内可不算迟到,如遇其他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到班的情况,需向公司电话说明,否则按迟到或旷工论处。

  第三条、 全勤奖100元。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者,扣发一天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两台你工资;累计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第四条、 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和奖金;每月旷工一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和奖金,并给于一次通报批评;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和奖金,并给与严重警告一次;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和奖金,并给予留用查看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领导找其谈话,不能改正者,坚决予以辞退。

  第五条、 每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本职工作上表现优秀)。

  第六条、 卫生为轮流制,轮流期间,卫生不清洁扣罚10元/次。个人卫生,工作完毕以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10元/次。

  第七条、 上班时间不得有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打游戏等影响本公司形象的行为。违者扣罚10元/次。

  第八条、 透露公司机密(公司运行机制、学生信息、工资待遇等),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奖金及工资,视其情节较轻者,追究其经

  济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影响及损失者,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 辞职条件

  1、 员工合同期满以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上缴公司用品等。

  2、 未满合同期限,如需离职者,必须提前半个月提交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后只发放基本工资,其他杂物费等予以扣除。

  八、 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保证日常办公需求、控制费用支出,公司将对所需的办公用品实行集中采购,分级管理的办法。

  (一)、审批权限

  购置办公用品、维修配件等,500元以下的由专门负责人员经主管领导同意后进行购置。500元以上的一律写书面请示,经由领导审批后,方可购置。

  (二)、办公用品的集中采购范围

  办公所需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电脑、电脑耗材、电脑零部件、印刷品、工作服及公司范围内组织的各项活动所需物品均属于集中采购的范围。

  (三)、集中采购程序

  1、一般情况是在本月除将本月所需的物品报领导审批后由专人采购(500元以上的书面申请)。

  2、采购金额在500元以上的把书面申请交经理审批后实施采购。

  3、物品采购以后,个人领用时,需做好领用登记。

  (四)、采购实施工程中的注意事项:

  1、书面请示需写明原因、用途、价格、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

  2、采购实施过程中要注意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注意成本的控制。

  3、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外借, 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人员管理制度14

  一、适用范围及人员职责

  (一)适用范围:员工餐厅库房,包括冷冻库、冷藏库。

  (二)人员职责

  1.xxxx负责餐厅库房的管理。

  2.餐饮团队设置专职库管员一名,负责对所辖库房的日常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有效地管理库房,具体负责餐厅各类物品的保管和供应工作。

  负责物料及食品的入库验收工作,入库时,对进仓物品必须严格根据采购单按量验收,并根据发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金额填写验收单或收据,不符合的货物退回,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严格把好质量关。

  验收进库物资,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需填写验收报告,呈餐厅项目主管、xxxx审批,交采购部提出处理意见。

  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分别,据物品的性质、数量、固定位置堆放,合理使用仓位,做到整齐美观,并注意留有通道,便于收发、检验、盘点、清查并填写货物卡,把货物卡挂放在显眼的位置。

  物料和食品进出库,要做到先进先出、后进后出,防止变质、霉坏,尽量减少损耗。

  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根据库房的环境、通风条件、气温变化,调节干、湿度和恰当的温度。要勤检查、勤倒垛、勤晾晒,防止虫蛀鼠咬霉烂变质。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每日汇总票据,按期登记明细账,定期盘点,按时填写报表,做到账表清楚,账物相符。

  熟悉物料和食品,明确负责保管物品的范围。

  严格执行库房的安全制度,库内严禁吸烟,上下班前后,对库房的门窗、货垛、电源、消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库房和物资的安全。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不擅离职守,负责做好库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日常管理规定

  (一)物资验收入库

  1.无论是直拨还是入库的采购物资都必须经库管员验收;

  2.库管员验收是根据订货的样板,按质按量对送货单核对验收。验收完后要在送货单上签名或发给验收单,然后需直拨的按手续直拨,需入库的按规定入库。

  3.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送货单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送货单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根据不超实际需要量的原则按实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4.验收后,要根据送货单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库房,第二联交采购员报销,第三联交材料会计。

  (二)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库保管;

  2.进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三)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库管员要经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实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时查对;

  ②xxxxx也要经常对库房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四)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管人员准备;

  ②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厨师、档口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部门、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联,领料单位留第一联,班组负责人凭单验收;库管员留第二联,凭单入账;会计留第三联,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出、后进的后出。

  (五)盘点

  1.库房物资要求每周初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会计审核;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六)物品、原材料的盘查

  物品、原材料、物料在盘点中发生的溢损,应对自然溢损和人为溢损分别作出处理。

  1.自然溢损:

  物品、原材料、物料采购进仓后,在盘点中出现的干耗或吸潮升溢,如食品中的米面及其制品、干杂货等,在升损率合理的范围内,可填制升损报告,经主管审查后,视“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用”科目内处理;

  超出合理升损率的损耗或溢余,应先填制升损报告书,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报部门经理审查,按规定在“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用”科目内处理。

  2.人为溢损:

  人为溢损应查明原因,根据单据报项目主管审查,按有关规定在“待处理收入”或“待处理费用”科目处理。

  (七)物品、原材料损耗的`处理

  1.物品及原材料、物料发生变质、霉坏,失去使用(食用)价值,需要作报损、报废处理。

  2.保管人员填报“物品、原材料变质霉坏报损、报废报告表”,据实说明坏、废原因,并经项目主管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报xxxxx审批。

  3.对核实并核准报损、报废的物品、原材料的残骸,由库管人员送交废旧物品库房处理。

  4.报损、报废由项目主管会同厨师长审查,提出意见,并呈报xxxxx审批。

  5.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处理报损、报废的损失金额。

  (八)库存管理

  各项物料、食品均应制订最低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库管员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采购部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有效控制库存。

  三、库房管理标准

  (一)库管员须每年体检一次,持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二)库房保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做倒“三勤”:勤清扫、勤通风、勤整理。

  (三)库房实行分库、分类保管,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隔墙离地,码放整齐,便于收发、检验、盘点、清仓。

  (四)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要经常检查食品质量。

  (五)散装易腐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密封。发现变质、有异味、发霉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要立即处理,不得继续储存。

  (六)库房应无蚊蝇、无蟑螂、无老鼠,有防“四害”措施,做到“五防”: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防损坏、防过期失效。

  (七)肉类、水产品、禽蛋、水果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严格掌握冷藏温度(冷藏:0℃—10℃,冷冻:-18℃以下),杜绝食品腐烂变质,有气味食品要妥善保存,防止串味。

  (八)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九)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十)严禁食品库房内存放有毒有害物品,防止污染。

  (十一)食品出库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做好记录。

  (十二)库房物品搬运遵守轻拿轻放原则,避免损坏。

  (十三)库房保管员负责设立每种原料的存货卡,对各种原料的进、存动态作出明细而完整的记录。

  (十四)库房内严禁吸烟,并设置防火设施。

  四、安全管理

  (一)库房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库房。

  (二)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库房的人员,在进入库房时,必须先办理登记手续,并要有库房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库。进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库时应主动请库管人员检查。

  (三)库房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库房范围参观。

  (四)库房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库。

  (五)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库房商品物资。

  (六)库房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一切进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库。

  (八)库房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1.库房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保证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库房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库房内保持通风。

  3.库房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水、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人员管理制度15

  1.总则

  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强化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励科技人员在技术创新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促进人才成长,培训一流的科技人才队伍,以适应常宝实施“建设一流品牌无缝钢管专业生产企业”发展愿景,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公司范围内,从事生产、工艺、设备、材料、科研、信息等技术开发,运用、支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从事操作运行、设备维修、产品性能等主体专业工种岗位上业绩突出的助理技师级以上人员。

  1.3本办法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招录甄选、评聘、激励、培训、交流等管理内容。

  1.4管理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德才兼备原则;人尽其才、任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实绩,贡献激励的原则。

  1.5人力资源部为职能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科技人员推荐培养管理,技术部门负责专业人员专业水平评定及专业技术交流培训组织和实施。

  2.甄选聘用

  2.1基本标准和条件

  2.1.1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具有“敬业、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

  2.1.2具有所聘职位所需的本专业知识和技能素质,现从事专业相对应的技术工作。

  2.1.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2.1.4学历:一般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资格

  2.1.5原则上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对35岁以下人员必须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熟练操作本专业计算机软件。

  2.2职务设置

  2.2.1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技能成长规律,在职位等级晋升制度的基础上,为专业人员设置技术职务晋升通道。将专业人员技能提升与职业发展结合起来,拓宽了科技人员的职业晋升渠道,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提高企业的专业管理水平。

  2.2.2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家、首席主任工程师、高级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技师、主管工程师/助理技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2.2.3各级职务评价基本要素

  2.2.3.1专家:具有高级主任工程师以上职称资格,聘为首席主任工程师五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或相关技术管理十二年以上,在本技术科研领域具有较高权威,为公司拔尖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公司做出突出贡献。

  2.2.3.2首席主任工程师:聘为高级主任工程师三年,从事本专业或相关技术管理工作十年以上,能运用专业系统知识进行创造性的工作,能独立承担和组织重大科研、生产课题,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内关键问题,能改善并推广公司新生产工艺。

  2.2.3.3高级主任工程师: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资格,聘为主任工程师3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或相关管理工作八年以上,为本公司专业技术的学习带头人,具有一定的权威,能解决本专业的重大技术难题,组织主持本专业技术发展规划。

  2.2.3.4主任工程师:聘为主管工程师二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主持、组织、解决本专业内复杂的问题,能独立负责一个区域或几个区域专业问题。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课题攻关。

  2.2.3.5主管工程师:聘为工程师二年以上,要求具有较高的技术和技术管理水平,较强的工作能力,基本能协调主持、处理本专业内较复杂的问题,分管一项或几项较复杂的技术和专业管理工作。

  2.2.3.6工程师:聘为助理工程师二年以上,具有本专业所需的技术和业务管理知识及一定工作能力,独立完成本岗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2.2.3.7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所对应见习期满,具备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技术支持,期满考评为良好以上者;或聘为技术员一年以上,具备本专业技术所需知识和一般的工作能力,独立完成或受指导完成某一方面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

  2.2.3.8技术员:大专以上学历,所对应的见习期已满,具备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技术知识,期满考评为良好以上者。

  2.2.3.9技师:聘为助理技师二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能力及工作能力,在操作维修中具有独特技能,能够解决现场生产操作和设备维护检修中的重大问题,主管或指导本专业一项或几项复杂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2.2.3.10助理技师:要求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一定的专业技术管理能力,能主持、协调处理本专业问题,参与解决本专业(工种)中的重大生产操作技能问题,为公司攻关项目主要成员。

  2.3职务评聘

  2.3.1凡按省、市关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定,已获得工程专业技术系列职务任职资格且现从事与专业资格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直接评聘相应技术职务;

  2.3.2对于新聘应届大中专生,根据省市有关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规定,见习期满后依据拟聘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组织全面考核,合格者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根据工作需要,公司领导批准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再进行评审。

  具体规定是:大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后,可以认定为“员”级任职资格;大专生见习期满转正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可以认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转正后,可以认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获得硕士学位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中级师”任职资格

  2.3.3对少数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且长期在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已取得工程技术职称或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的人员,可申报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但必须符合最低聘用资格及条件。

  2.3.3.1职务最低聘用资格和条件

  2.3.3.2破格评聘

  2.3.3.2.1具备规定学历但不具备规定资历的技术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且从事与资格相应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的;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报破格评聘为助理工程师职务。

  a、在专业技术应用、创新、改造、推广、运用等中,为企业创造较高经济效益的;

  b、曾参与或担当公司技术改造、新品开发、质量攻关等项目的专业设计或专业负责人;

  c、经本专业主任级以上工程师评价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业绩突出,专业水平较高的。

  2.3.3.2.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在公司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技术员级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或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现被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一年以上的在岗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任二条,可申报破格评聘公司工程师。对已聘助理工程师技术职务二年以上或工程师职务一年以上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任二条,可申报破格评聘公司主管工程师。

  a、公司重点研究课题、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新品开发等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b、公司新技术应用、推广的主要负责人,并在消化引进、吸收新技术过程中有创造性成果;

  c、专业主任级以上工程师评价认可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突出,专业水平很高。

  2.3.4评聘程序

  a、本人提交任职以来的专业工作总结(专业工作简历,专业成果,工作业绩,

  参与项目情况,专业性合理化建议情况等),破格评聘同时需由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或技术学会给予提出破格评聘申请(破格评聘职务、理由);

  b、部门提出推荐考核意见(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专业水平,履行岗位职责) c、人力资源部门及技术管理职能部门核查认定专业任职资格

  d、专业评审组鉴定(对主任工程师及高级主任工程师职务评聘,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听取对被评聘人员的技术水平较熟悉的本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的评价意见。)

  e、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

  f、公司总经理批准聘任

  2.3.5评聘材料

  a、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b、所发表或交流的论文、专业材料复印件;

  c、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新聘人员或按省市有关管理规定取得新的专业资格证书者须提供);

  d、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2.3.6评聘管理

  2.3.6.1评聘组织机构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委员:公司领导,首席主任工程师,外聘专家

  专业评审工作组:根据评聘人员和专业职务情况组建,成员为专业技术归口管理部门经理,有关专业技术主任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等。

  2.3.6.2技术职务的评聘实行动态评聘制。主管工程师及以下技术职务每一年评聘一次,主任工程师每两年评聘一次,首席/高级主任工程师每四年评聘一次,每两年增选一次。

  2.3.6.3对技术职务聘任期满,经考核符合聘任条件的,可按评聘程序办理续聘手续,不合格者低聘或解聘技术职务。

  2.3.6.4主管工程师以下职务评聘由专业评审工作组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聘任,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职务评聘须经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报总经理批准后聘任,高级主任工程师职务由总经理提名推荐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聘任。

  2.3.6.5对聘任期间,主任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到退休年龄后,凡身体健康,本人自愿,并且正在负责或参与重大项目及重要生产技术工作,经公司总经理,可以延长工作年限;

  2.3.6.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专业技术评聘委;

  a.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b.年度考评不合格者;

  c.年度无科研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未参与改进工艺;

  3.绩效考评;

  3.1日常考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是考评的;

  3.2年度考评: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4.薪酬管理和激励;

  4.1薪酬模型及特点;

  4.1.1结合

  以延长工作年限。

  2.3.6.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讨论,给予解聘技术职务或低聘

  a.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失公司利益,或涉及丧失职业道德,背离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标准的;

  b.年度考评不合格者;

  c.年度无科研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未参与改进工艺、改进操作方法,解决设备隐患、指导操作人员提高素质等方面的具体项目。

  3.绩效考评

  3.1日常考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是考评的主要责任者,负责对所在部门或下属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月度绩效考评,主要考核关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解决生产技术问题情况,所承担指标完成情况,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课题进展情况,计划工作完成情况及需考核奖惩的其他特殊事项。

  3.2年度考评: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依据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实绩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评价,技术分管领导考评,人力资源部门汇总考核情况,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审定,并确定聘用意见和奖励方案。

  4.薪酬管理和激励

  4.1薪酬模型及特点

  4.1.1结合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发展变化的特点,为专业技术人员设立技能取向型薪资模式。

  4.1.2所谓技能取向型薪资模式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设计薪酬,专业技术职务提升与其专业技能成长紧密相关。

  4.1.3专业技术职务薪资针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发展变化的特点确立的、以设立专业技术职务为对象建立起来的薪资体系。公司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的`性质和需要,设立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员工,根据被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的薪资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薪资不针对专业技术岗位,只针对专业技术职务。

  4.2薪酬构成及确定

  4.2.1月薪酬构成=职务基薪+职务效薪+津贴+项目成果奖+保险福利+其他奖励

  4.2.2职务基薪及职务效薪标准按所聘技术职务对应岗位绩级等级薪资确定,分别为岗效等级薪酬的65%、35%。

  4.2.3职务津贴按所聘技术职务实施

  4.2.4参与或主持组织项目的人员,按项目完成情况及承担职责,实施项目成果奖和项目津贴,具体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4.2.5公司根据年度绩效考评情况,对优秀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4.2.6承担技术保密义务和责任,可另行按规定实施保密津贴。

  4.3高级主任工程师薪酬管理参照中级管理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5.培养

  5.1公司将对列入专业技术管理的人员单列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以能力培养和职业发展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5.2对主任级工程师鼓励走出去参观学习和参加行业学术研讨,拓宽知识面,加强技术交流,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动态,为公司的技术决策、发展规划提供信息和咨询,对专业领域内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出建议。

  5.3按优秀人才优先培养、重要人才重点培养,紧缺人才抓紧培养的原则,选派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再教育,参加一定时间的学习进修,其中包括有计划选派科技后备人才至国内专业高校进行专业深造。

  5.4技术部门及所在部门要对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技术水平和职务层次落实项目,做到主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人员每人手中有科研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应有改进工艺、改进操作方法,解决设备隐患、指导操作人员提高素质等方面的具体项目。

  5.5有计划地将青年技术人员按排到关键技术岗位,承担压力,加快技能水平提升。

  5.6主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务有推荐和培养后备人才的责任和义务,对主任工程师及高级主任工程师要明确传帮带对象,并将人才培养列为业绩考核要素之

  一。为加强人才阶梯的建立,对年青技术后备人员要定人、定方向、定措施、定责任者、定时间制定培养计划,并实施跟踪关注。

  5.7各部门应关注和提供科技人员人员必要工作条件,建立定期与技术人员联系制度,通过研修会、座谈会、联谊会等形式,及时了解技术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建议意见。对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按规定做好体检,对主任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根据工作情况每一年安排一次疗养(3-5天)。

  5.8为了促进专业技术职务与职位等级并行发展,培养复合型管理人才,公司还规定相应职位等级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同职等或低一职等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验。部分具备一定管理潜能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安排在相应管理职位从事管理工作,这样有利于管理队伍的调整和不断更新。

  6.附则

  6.1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发布之日起实行,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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