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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0 14:45:13 制度 我要投稿

废旧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废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废旧管理制度

废旧管理制度1

  为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做到废物回收利用或创收,规范废旧物资的收集、整理、利用或处理流程,尽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职责:

  1、仓贮管理部门为废旧物资的归口收集、整理和保管部门。负责按规定督促各部门以旧换新(要有领料单)的废旧物资的收集、整理和入库以及废旧的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的收集、整理和入库。负责本卫生区内扔弃的废物旧物资的收集、整理和入库,并监督本卫生区内乱扔乱弃等现象。

  3、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废物纸张、报纸的收集和整理。

  二、废旧物资的收集与贮存: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包装袋、木托盘、油漆桶、纸壳、泡沫塑料等废旧物资,应统一收集汇总,并集中运送至仓库处理。

  2、废纸张等月末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收集处理。

  3、砂轮片、工卡量具、废钻头、铜嘴子、电焊帽、切割机片、旧阀门、管道、托把、扫帚、各类灯具、三角带等凡是能以旧换新的所有物资一律凭领料单按以旧换新进行领取,确实因为缺少丢失或新增无法以旧换新的,审批领导在领料单上要注明。确因急需或暂时无法拆卸的.,可先登记领取,后归还旧件。

  4、毛刷、铁丝刷等用后清洗干净后退还仓库。

  5、废料入库时,入库人员要进行分拣、归类,要按废料库规定地点堆放;废料库管理人员要做好收料记录。

  6、废料入库后,要对废旧物资进行妥善保管,要有防淋、防盗、防坏等措施。

  三、废旧物资的处理:

  对于废旧物资由公司统一处理,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随意处理。

  四、废旧物资的监督检查:

  1、废旧物资因保管不力,以致生锈、淋雨等造成废旧物资贬值的,公司将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于不按规定归还旧件的,将按新物件的价格进行处罚。月底由仓库提供责任人员及物资清单,报分管副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门从工资中扣除。

  3、综合管理办公室对生产区内的废旧物资收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在垃圾箱内、生产现场等有扔弃的废旧物资的,视情况按10-100元处罚有关责任人。如责任人无法查找的,处罚区域管理负责人。

  4、公司将在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废旧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收集入库的,将视情况按10-100元/处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批评.

废旧管理制度2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了加强废旧爆炸物品的管理,确保其销毁过程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各部门。

  二、职责爆炸物品销毁由安全部门负责。

  三、安全管理规定

  1.过期、失效或质量有问题的爆炸物品、生产线清扫的爆炸物品属于销毁处理范围。

  2.企业制定《爆炸物品销毁安全操作规程》,由安全员负责监督销毁处理的全过程。

  3.销毁工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建立完整的销毁记录,参与销毁作业人员应共同签字。

  4.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前,向安全部门报审,再经领导同意批准后,由押运员监护到指定的地点销毁,数量较大时,必须上报公安机关备案。

  5爆炸物品一次销毁量应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要求。

  6.销毁作业应在白天进行,禁止夜间、雷雨天、雾天、雷电、大风、大雪、冰雹等恶劣气候里进行销毁作业。

  7.销毁爆破器材时,应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及时间。

  四、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

废旧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用,明确报废物资处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是指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库存积压物资、废旧管材管件以及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其他物资。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各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相应的废旧物资的识别、初步鉴定、报废物资的收集统计和交库工作。

  2、使用部门、采供部、财务部负责欲报废物资的联合鉴定。

  3、物资采供部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整理、分类、建档和保管,并配合财务部销售处理。

  第四条报废物资的认定

  1、维修抢险、改线作业中拆回的废旧材料(设备)无法利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2、消耗性材料,超过使用标准,不能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3、工具类物品,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4、有价值的.包装物品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第五条报废物品的回收、保管、处理

  1、所有报废物品由公司采供部统一回收。

  2、各部门材料管理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保管统计,定期向采供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单》,采供部经理要及时对交回的报废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入库、建档,并于每月底向分管副总和财务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采供部依据规定做出处理。

  3、在回收各类物品前,采供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鉴定,以免对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

  4、执行交旧领新的物资(工具类)交旧时还需在综合管理部填写《交旧领新登记单》交采供部保管。保管按一对一原则登记交旧领新台账,并办理领新手续。

  5、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交回旧物品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据借用手续,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提前领用,但领用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旧手续,否则采供部有权在下一次领用物资时,拒绝领用。

  6、对工程项目余留物资、原库存积压的物资不能再利用的,由采供部结合财务部估价后按报废材料处理。

  7、对新增设备、新增项目等没有旧品可交的,或无法完全交旧的,必须提前报分管领导批准。

  8、各类废旧物资报废后,如确认无外卖价值后,采供部必须记录其处理情况(处理日期、去向等)。

  9、采供部对回收的各类报废物资要及时处理(外卖等),避免损耗、贬值或因大量堆积造成混乱,同时不得无故拒绝接收报废物资。

  第六条修旧利废制度

  1、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修旧利废管理细则及修旧利废奖罚办法,作为部门管理的考核依据。

  2、对鉴定为可修复、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应组织专业人员内修或外修。

  3、对申请报废的物资由申请部门填写《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报物资采供部,会同财务部现场鉴定确认。

  4、确定报废的各类物资,使用部门必须在当月月底前办理完与采供部的交接手续。

  第七条报废物资的审批

  1、各部门废旧物资必须经过各专业人员确认,部门经理核实后,报公司物资采供部复检回收。

  2、专业人员(必要时可调其他单位专业人员参加)对拟报废物资进行复检鉴定,确认不可修复利用后,由分管副总批准报废。

  3、物资采供部编制报废物资明细清单及价值表,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实施报废。

  4、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物品,其报废管理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八条执行交旧领新制度的物资类别包括:焊割器材、常用手工具、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液压弯管机、液压工具、砂轮、仪表、设备类、备件类(单价百元以上)等。

  第九条本规定从二?一一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废旧管理制度4

  为了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利益,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无利用价值的废料管理规定如下:

  一、废旧物资范围:无利用价值的边角料、余料、阿子铁、废旧纸箱、纸花、焊丝轮、阿子木、包装板等

  二、公司对废料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无权擅自处理外卖。

  1、各部门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本部门运至公司统一指定点,即废料场或废料物资库(其中,边角料、余料、阿子铁进入废料场;废旧纸箱、纸花、焊丝轮等进入废料场对面的废料物资库),各部门不得随意乱堆、乱放,部门内对废料管理按5s标准执行,且不得私藏、私卖废料物资,若发现,按价值的5~10倍给予处罚(但罚款金额最低不得少于50元/次),对检举者以罚款金额的50%给予嘉奖。

  ①各部门无利用价值的边角料、余料、阿子铁由本部门运至废料场时必须从里往外堆码,不得乱堆乱放,违者罚款20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10元/次。

  ②对废旧纸箱进入废旧物资库时必须折叠堆放整齐;废旧纸花必须打捆、收缩紧卷堆放,不得随意松散乱堆放,违者罚款20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10元/次。

  ③对各部门将废料物资运往废旧物资库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或因不可避免的少许遗留废纸也必须清扫干净,违者罚款20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10元/次。

  2、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外卖处理由仓储部称重并计量(计量单一式两联),保卫组(督察室)监称,并在计量单上签字确认,监称人员监称由购买方通知,购买废料方购买废旧物资时必须每次过皮重,综合科可随机抽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20~200元/次的罚款,对购买方将按价值的`5~10倍给予罚款。

  购买方凭计量单(一联)到财务科交费,可每月进行结算一次,仓储部将另一联计量单传递财务科,采购部凭计量单给购买废旧物资方开具物资出门条后到财务科签盖物资出门章,购买方以此作为物资出门凭据。

  三、公司废旧物资外卖责任部门:采购部

  四、公司废旧物资定价:根据市场行情,由外卖责任部门每隔半年至少应进行一次竞标定价。

  价格报财务部长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具体执行价应传递财务科)。

  五、在公司购买废旧物资方必须完善相应的合同或协议手续(合同或协议期限暂定半年)。

  并缴足保证金,具体金额由采购部与购买方商确,以确保其认真履行购买职责

  六、保卫组在门卫放行执勤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严格按公司物资出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凡可以外卖废旧物资绝对杜绝无手续或手续不齐出门;在出渣放行过程中,对可以外卖的废纸板、纸花、阿子铁等绝不允许流失。

  如发现有与购买方或出渣人员联合舞弊者,视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责任人2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按盗窃处理。

  七、以前若有与本规定不同之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并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有不尽之处,由综合科修正、完善并解释。

废旧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实现物质“零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2.1所有可回收的废旧材料或备品备件。

  2.2废旧材料或备品备件是指维修、检修或大中修更换下来而无法再利用或修复后也不能使用的材料或备品备件;同时也包括各项生产和工程所发生的拆旧材料备件、边角余料及废料等废旧物质。

  3职责

  3.1设备科负责废旧材料及备品备件的鉴定、回收管理。

  3.2库房负责废旧材料及备品备件的回收实施,和公司相关处室的沟通协调。

  3.3下属各单位,负责废旧物质的回收、管理、保存、上交等各项工作。

  4内容和要求

  4.1废旧材料或备品备件必须由原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设备科专业人员鉴定确认后,作出或报废、或可修复、可调配使用的鉴定;施工单位、生产单位不得自行处理或截留。违者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4.2固定资产报废由设备供应科提出报告经相关单位审核后,报装备处、财务公司和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通知设备科回收处理,在没有回收处理的指令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处置。

  4.3对可修复再利用的材料或备品备件,由设备科负责联系维修人员进行修复,修复后经使用单位与设备科相关专业、维修人员三方确认可再使用后,使用单位方可交付使用。缺少任何一方鉴定意见,使用单位擅自使用,造成一切后果,使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设备科概不负责;

  4.4对可调配使用的部分材料或备品备件,须由设备科下发调配使用意见,指定使用单位,新的使用单位应无条件接受调配使用任务,并负责接手该材料及备品、备件的存放管理,所发生的材料备件费用由设备科负责给予剔除处理。

  4.5厂所属各单位所产生的'废皮带、废油桶属于物资供应公司管理,是长钢公司重要的可循环利用资源。凡检修、修旧利废、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皮带、废油桶,产权归厂部所有,各单位必须认真负责管好。加强回收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自行外销和外运,任何单位和个人也无权自行外购。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和处理也不得以抵扣预算、劳务费、材料费等费用支付给集体单位和其它施工单位处理。

  4.6对于检修、定修工程中换下的废旧皮带、油桶等各类废旧物质,各车间及时联系库房清运,不得影响现场管理。

  4.7各单位不得雇用长钢以外的车辆在厂区内倒送废料。

  4.8各车间可随时将生产、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存放在指定的地点,由库房或生产科协调拉运,生产科负责结算并与我厂财务科核销。

  4.9回收方须持长钢物资供应公司介绍信由炼铁厂设备主管领导审批。

  4.10设备主管领导派库房材料主管和技术员负责协调回收方到指定车间进行回收,由库房主管和车间领导负责对废旧物质进行鉴定并在回收单上签字。

  4.11废旧物质由长钢物资供应公司回收、销售并统一结算,除管理费和税金外其余资金全部用回收票返还我厂进入成本。

  4.12发现各单位私自处理废料的提交厂务会研究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及车间领导的责任。

  4.13各车间有修旧利废的义务和责任,如发现能利用不利用,能修配不修配等现象,根据浪费量的多少考核该单位500-5000元(10分-50分)。

  4.14本办法自发之日起执行。

  4.15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文件、办法,按本办法执行。

  4.16本办法随公司管理办法的变更而变更。

废旧管理制度6

  为规范学院有关废旧物品的管理和处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学院内经有关部门和程序确认无使用价值的废旧物品,如墨盒、硒鼓等办公用品,线材、钢材等五金维修废料,应急灯、灭火器等消防用品,过期教材、报刊杂志、宣传资料、设备外包装等纸类物品及废弃家具等,可作为废旧物品变卖处理。

  但购买原值500元以上的设备在失去使用价值后,须按照资产报废程序由设备处进行处置。

  二、各部门的废旧物品处理须报请部门领导批准,由资产管理员组织人员实施并登记有关内容(时间、实施者、批准人、物品名称和数量、金额及上交时间等),其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三、废旧物品至少每月处理一次,处理后的收入须即刻上交学院财务处,现金不得滞留于除财务处以外的其他部门。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一定的.处罚。

  四、为调动各部门处理废旧物品的积极性,财务处将变卖所得20%返还经办部门作为公共费用。

  五、废旧物品处理后,须有总务处开具的“废品处理放行条(见附件,由总务处统一印制)”方可放行。

  具体操作如下:

  1.经办部门填单签名,送总务处签章确认后可予放行;回收人执第一联到门卫签名放行,并将第一联存于门卫。

  2.第二联存于总务处备查。

  3.经办人执第三联到财务处缴交变卖所得收入,财务处主管在第三联签章确认并存档。

  六、保卫处、总务处将收取的放行条收集整理,每月与学院财务处核对。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总务处,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品处理放行条

废旧管理制度7

  (一)、目的:规范售后废品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确保油料旧件存放安全。

  (二)范围:废旧物品包括废机油,更换下的旧件(含保险事故和机修件),备件包装纸箱等包装物。客户要求自行带走的旧件不在此范围。

  (三)、管理办法:所有废旧物品由备件部统一管理,包括存放,清理和处理,废旧物品收入,由备件部设立单独台账统一保管。

  1、管理规定

  1.1.维修过程中的用剩的零部件(大修包等)或辅料(油漆,机油,防冻液等)以及机油桶不得私自处理,必须存放于废油、废物室指定区域

  1.2.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机修件(机滤除外)存放于废油、废料室。钣金件存放于钣金拆装件室,待车辆完工后三日内转存于废油、废物室

  1.3.保修更换的零部件及时交给管理员处理,不得存放于维修车间

  1.4.对于维修过程中更换下的旧件,特别是带有油渍(如转向油泵,燃油泵等)车间须负责清洁后交由管理员

  1.5.每周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人员对存放于废油、废料室的物品进行整理,有利用价值或变现价值的存放于指定位置,无用的及时清理。

  2、保管

  2.1.事故车钣金件:对于保险公司要收回的.事故件,暂存钣金旧件室,钣金组应作相应标记。

  2.2.事故车机修件:对于保险公司要收回的事故件,暂存旧件室,机修组应作相应标记。

  2.3.普通维修旧件:钣金件暂存于钣金旧件室,待车辆完工后三日内转存于废物室。机修件存放于废油废料室。油漆剩余辅料存放于油漆室继续使用。

  3、废旧物品回收销售处理

  3.1.废机油:每月由车间主任负责派人清理,定期处理,收入交财务。

  3.2.保险公司回收旧件:车间在保险员监督下交给保险公司,并做好记录。

  3.3.其他旧件:由车间定期通知废品收购商在财务的监督下回收,收入交财务。收集→存放→定期整理→定期处理→入账

  3.31.收集——在维修过程中间用剩或更换的废旧物品集中存放于指定地方;

  3.32.存放——将废旧物品进行分类,有利用价值存放于指定的地方,无利用价值的则清除;

  3.33.定期整理——按一定时间间隔对存放的废旧物品进行整理登记;

  3.34.定期处理——指派专人按一定时间间隔对存放的废旧物品进行清理和处置

  3.35.入账——对处理所得或处理结果进行详尽的记录。

废旧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3.2.1.5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做帐务处理,生产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2.1由车间把质检部开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废旧物资的处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废旧物资清理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废旧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用,明确报废物资处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是指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库存积压物资、废旧管材管件以及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其他物资。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各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相应的废旧物资的识别、初步鉴定、报废物资的收集统计和交库工作。

  2、使用部门、采供部、财务部负责欲报废物资的联合鉴定。

  3、物资采供部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整理、分类、建档和保管,并配合财务部销售处理。

  第四条报废物资的认定

  1、维修抢险、改线作业中拆回的废旧材料(设备)无法利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2、消耗性材料,超过使用标准,不能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3、工具类物品,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4、有价值的'包装物品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第五条报废物品的回收、保管、处理

  1、所有报废物品由公司采供部统一回收。

  2、各部门材料管理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保管统计,定期向采供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单》,采供部经理要及时对交回的报废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入库、建档,并于每月底向分管副总和财务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采供部依据规定做出处理。

  3、在回收各类物品前,采供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鉴定,以免对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

  4、执行交旧领新的物资(工具类)交旧时还需在综合管理部填写《交旧领新登记单》交采供部保管。保管按一对一原则登记交旧领新台账,并办理领新手续。

  5、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交回旧物品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据借用手续,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提前领用,但领用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旧手续,否则采供部有权在下一次领用物资时,拒绝领用。

  6、对工程项目余留物资、原库存积压的物资不能再利用的,由采供部结合财务部估价后按报废材料处理。

  7、对新增设备、新增项目等没有旧品可交的,或无法完全交旧的,必须提前报分管领导批准。

  8、各类废旧物资报废后,如确认无外卖价值后,采供部必须记录其处理情况(处理日期、去向等)。

  9、采供部对回收的各类报废物资要及时处理(外卖等),避免损耗、贬值或因大量堆积造成混乱,同时不得无故拒绝接收报废物资。

  第六条修旧利废制度

  1、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修旧利废管理细则及修旧利废奖罚办法,作为部门管理的考核依据。

  2、对鉴定为可修复、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应组织专业人员内修或外修。

  3、对申请报废的物资由申请部门填写《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报物资采供部,会同财务部现场鉴定确认。

  4、确定报废的各类物资,使用部门必须在当月月底前办理完与采供部的交接手续。

  第七条报废物资的审批

  1、各部门废旧物资必须经过各专业人员确认,部门经理核实后,报公司物资采供部复检回收。

  2、专业人员(必要时可调其他单位专业人员参加)对拟报废物资进行复检鉴定,确认不可修复利用后,由分管副总批准报废。

  3、物资采供部编制报废物资明细清单及价值表,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实施报废。

  4、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物品,其报废管理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八条执行交旧领新制度的物资类别包括:焊割器材、常用手工具、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液压弯管机、液压工具、砂轮、仪表、设备类、备件类(单价百元以上)等。

  第九条本规定从二

废旧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实现物质“零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2.1所有可回收的废旧材料或备品备件。

  2.2废旧材料或备品备件是指维修、检修或大中修更换下来而无法再利用或修复后也不能使用的材料或备品备件;同时也包括各项生产和工程所发生的拆旧材料备件、边角余料及废料等废旧物质。

  3职责

  3.1设备科负责废旧材料及备品备件的鉴定、回收管理。

  3.2库房负责废旧材料及备品备件的回收实施,和公司相关处室的沟通协调。

  3.3下属各单位,负责废旧物质的回收、管理、保存、上交等各项工作。

  4内容和要求

  4.1废旧材料或备品备件必须由原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设备科专业人员鉴定确认后,作出或报废、或可修复、可调配使用的鉴定;施工单位、生产单位不得自行处理或截留。违者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4.2固定资产报废由设备供应科提出报告经相关单位审核后,报装备处、财务公司和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通知设备科回收处理,在没有回收处理的指令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处置。

  4.3对可修复再利用的材料或备品备件,由设备科负责联系维修人员进行修复,修复后经使用单位与设备科相关专业、维修人员三方确认可再使用后,使用单位方可交付使用。缺少任何一方鉴定意见,使用单位擅自使用,造成一切后果,使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设备科概不负责;

  4.4对可调配使用的部分材料或备品备件,须由设备科下发调配使用意见,指定使用单位,新的使用单位应无条件接受调配使用任务,并负责接手该材料及备品、备件的存放管理,所发生的材料备件费用由设备科负责给予剔除处理。

  4.5厂所属各单位所产生的废皮带、废油桶属于物资供应公司管理,是长钢公司重要的可循环利用资源。凡检修、修旧利废、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皮带、废油桶,产权归厂部所有,各单位必须认真负责管好。加强回收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自行外销和外运,任何单位和个人也无权自行外购。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和处理也不得以抵扣预算、劳务费、材料费等费用支付给集体单位和其它施工单位处理。

  4.6对于检修、定修工程中换下的废旧皮带、油桶等各类废旧物质,各车间及时联系库房清运,不得影响现场管理。

  4.7各单位不得雇用长钢以外的'车辆在厂区内倒送废料。

  4.8各车间可随时将生产、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存放在指定的地点,由库房或生产科协调拉运,生产科负责结算并与我厂财务科核销。

  4.9回收方须持长钢物资供应公司介绍信由炼铁厂设备主管领导审批。

  4.10设备主管领导派库房材料主管和技术员负责协调回收方到指定车间进行回收,由库房主管和车间领导负责对废旧物质进行鉴定并在回收单上签字。

  4.11废旧物质由长钢物资供应公司回收、销售并统一结算,除管理费和税金外其余资金全部用回收票返还我厂进入成本。

  4.12发现各单位私自处理废料的提交厂务会研究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及车间领导的责任。

  4.13各车间有修旧利废的义务和责任,如发现能利用不利用,能修配不修配等现象,根据浪费量的多少考核该单位500-5000元(10分-50分)。

  4.14本办法自发之日起执行。

  4.15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文件、办法,按本办法执行。

  4.16本办法随公司管理办法的变更而变更。

废旧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用,明确报废物资处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是指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库存积压物资、废旧管材管件以及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其他物资。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各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相应的废旧物资的识别、初步鉴定、报废物资的收集统计和交库工作。

  2、使用部门、采供部、财务部负责欲报废物资的联合鉴定。

  3、物资采供部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整理、分类、建档和保管,并配合财务部销售处理。

  第四条报废物资的认定

  1、维修抢险、改线作业中拆回的废旧材料(设备)无法利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2、消耗性材料,超过使用标准,不能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3、工具类物品,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4、有价值的包装物品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第五条报废物品的回收、保管、处理

  1、所有报废物品由公司采供部统一回收。

  2、各部门材料管理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保管统计,定期向采供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单》,采供部经理要及时对交回的报废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入库、建档,并于每月底向分管副总和财务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采供部依据规定做出处理。

  3、在回收各类物品前,采供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鉴定,以免对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

  4、执行交旧领新的物资(工具类)交旧时还需在综合管理部填写《交旧领新登记单》交采供部保管。

  保管按一对一原则登记交旧领新台账,并办理领新手续。

  5、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交回旧物品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据借用手续,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提前领用,但领用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旧手续,否则采供部有权在下一次领用物资时,拒绝领用。

  6、对工程项目余留物资、原库存积压的物资不能再利用的,由采供部结合财务部估价后按报废材料处理。

  7、对新增设备、新增项目等没有旧品可交的,或无法完全交旧的,必须提前报分管领导批准。

  8、各类废旧物资报废后,如确认无外卖价值后,采供部必须记录其处理情况(处理日期、去向等)。

  9、采供部对回收的各类报废物资要及时处理(外卖等),避免损耗、贬值或因大量堆积造成混乱,同时不得无故拒绝接收报废物资。

  第六条修旧利废制度

  1、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修旧利废管理细则及修旧利废奖罚办法,作为部门管理的考核依据。

  2、对鉴定为可修复、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应组织专业人员内修或外修。

  3、对申请报废的物资由申请部门填写《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报物资采供部,会同财务部现场鉴定确认。

  4、确定报废的各类物资,使用部门必须在当月月底前办理完与采供部的交接手续。

  第七条报废物资的审批

  1、各部门废旧物资必须经过各专业人员确认,部门经理核实后,报公司物资采供部复检回收。

  2、专业人员(必要时可调其他单位专业人员参加)对拟报废物资进行复检鉴定,确认不可修复利用后,由分管副总批准报废。

  3、物资采供部编制报废物资明细清单及价值表,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实施报废。

  4、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物品,其报废管理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八条执行交旧领新制度的物资类别包括:焊割器材、常用手工具、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液压弯管机、液压工具、砂轮、仪表、设备类、备件类(单价百元以上)等。

  第九条本规定从二

废旧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3.2.1.5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做帐务处理,生产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2.1由车间把质检部开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废旧物资的处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废旧物资清理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废旧管理制度13

  一、由使用人提出电脑报废申请,写明报废原因(如:软件或硬件等),找部门领导签字交到信息部。

  二、电脑是否报废的依据。

  1、软件问题:

  1)是软件版本过旧则安装新版本。

  2)做好硬盘文件备份,格式化硬盘安装一些消耗电脑资源的软件(如:ps,ai,cad)来检测电脑在运行软件是否能正常工作。

  如果以上两点都不能满足正常则报废。

  2、硬件问题:

  1)电源或电池问题:看出厂日期在报修期内通知厂家更换,超过保修期的.要看该型号产品是否停产,能买到新配件更换即可。

  不能买到的则报废。

  2)内存条问题:在报修期内通知厂家更换,超过保修期的要看该型号产品是否停产,能买到新配件更换即可。

  不能买到的则报废。

  3)硬盘问题:先拿到信息部备份重要数据,按照接口ide或sata类型购买新硬盘,购买不到配套的硬盘则报废。

  4)cpu和主板问题:在没有停产时更换新配件成本高,所以在cpu和主板出现问题时则报废。

  5)显卡、 网卡问题:更新显卡、网卡驱动无效时,按照接口agp接口或pci

废旧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废旧物资管理,进一步降低生产费用,节能降耗,特制定本办法.

  一、废旧物资是指由于正常磨损,不能再继续使用,或由于技术落后,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的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残值可出售,或修复后具备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资。

  二、废旧物资分类

  (一)按用途分类

  1、可修复的废旧物资

  2、不可修复但拆卸后部分零配件可重新使用

  3、不可修复的但具有残值的物品

  4、无任何价值的废品

  (二)按回收种类分类

  1、金属材料类(主要指边角料等)

  2、电器、仪表、仪器类

  3、工具、量具、刀具、焊接材料类

  4、交电、五金、水暖类

  5、机械设备和工矿配件类

  6、耐材、建材、石棉制品、橡胶制品类

  7、车辆配件类

  8、备品备件类

  9、其它类(如废油等)

  三、公司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交旧时旧物资应清理、整洁、干净,尽可能保证基本完整,并对不可修复利用或经修理可再使用的旧物资分别分类保存,严重毁损的大额、大型物资应注明报废原因。

  新增物资、技改物资经技改负责人签字,领用时暂不能交旧物资但又急需,先打欠条后领用,三日后必须交旧。

  四、财务部、仓库、各厂、车间都要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或以表代账),认真登记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公司仓库为废旧物资的具体承办单位,仓库管理员有权对厂区内无人管理使用物废旧物资清理回仓库。

  收回后的废旧物资归类存放,可修复的报主管部门尽快修理,需外修的由经办单位联系外修单位,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财务部门发放出门证。

  其外修所有费用交财务核算支付。

  交旧领新物资除漆包线按90%折交、电缆按90%折交、篦条按70%折交计算回收数量外,其它交旧物资应足额、足量回收。

  五、各使用单位能修复利用的旧物资必须进行修理,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维修计划,生产副总进行技术签定,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出库暂借手续,并联系修理。

  六、原则上旧物资内部维修的',由公司机修厂负责,需委托外单位进行修理的,无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不予结算外委修理费用。

  公司内部能修理的,由副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内部调拨单,由使用部门调入修理部门修理,修理部门领用所需材料进行修理,其领用材料单独核算,记入该物品成本内,修复后重新办理入库手续,以备再用,财务部根据有关单据进行核算。

  修复的物资经办部门要及时办理交库手续,仓库质检人员检验合格后才可办理入库手续。

  七、各使用单位交旧时,仓储部填写废旧物资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两份,使用单位一份,财务部一份。

  财务部负责定期抽查使用单位和仓储部台帐的登记情况以及修复后的核销或出售核销情况。

  八、变卖废旧物资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定价才能办理出库手续。

  以旧换新的物资应按加工形式比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估价折算。

  九、门卫必须严格检查废旧物资的出门手续,手续不全者不得放行,对使用单位私自处理、变卖废旧物资的按偷盗论处。

  十、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废旧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3.2.1.5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做帐务处理,生产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2.1由车间把质检部开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废旧物资的处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废旧物资清理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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