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餐饮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餐饮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餐饮管理制度1
1.按级上灶制的目的在于提高菜肴质量,充分发挥厨师的技术特长,加强厨师管理,认真把好质量关和提高厨艺的有效培训。
2.将厨房所有的灶位分成三组,第一组为头灶、二灶、三灶、四灶,第二组为五灶、六灶,第三组为七灶、八灶、九灶、十灶。每个灶位必须根据现有的技术队伍,由相应级别的厨师上灶。
3.按级上灶的具体规定是:第一组的灶位,必须由技师以上的粤菜厨师上灶,主要负责传统、改良和创新粤菜、风味特色菜、宴会菜或客人特殊要求的菜肴的烹饪。第一组的头灶,必须由厨房内最高级别的厨师上灶,其它厨师不能替代上灶,以确保第一组制作名、特、优菜的规格和质量。
4.按级上灶制对第二组五灶、六灶的'规定是:分别由技师以上上海菜厨师上灶,主要负责特色上海菜的烹饪。
5.第三组灶位是一般厨师上岗实习的灶位,主要负责中、低档次的鱼、肉类菜肴、炸制菜肴、炒米饭的制作,使普通的鱼、肉、蔬菜类保持一定的烹饪规格和水平,并在较短的时间里出菜。目的是通过生产实践,加强基础技艺的培训。
6.厨师必须执行上一班制日班,负责两顿饭口的菜点制作,保证满足中、晚两个饭口的需要。
7.厨房高级别的厨师一律不兼搞杂务工作,以保证他们有充足的时间钻研技术,提高技术,研究食品,改良创新,并担负上课培训的任务。
8.菜点质量由厨师长负责把关,这是按级上灶制的重要环节。凡色、香、味不符合规格要求的菜点,不能出厨房,要重新制作;如发现质量问题,由厨师长负责查究。
(1)餐饮部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并根据酒店计划编制的方针、营销策略、市场预测和以部门为成本中心的指导思想,编制本部门的经营预算。
(2)餐饮部经营预算内容主要包括:销售预算、营业成本费用预算、客源量、客源结构、毛利率和餐位率、人均就餐消费水平;食品原材料、物料消耗成本;用工人数及相关费用等。
(3)经总经理室批准并下达的经营预算分解到各部门班组的各个月度和季度,明确各部门班组各个月度和季度的目标和责任。
(4)预算的编制要有严肃性,要与目标责任制相结合,与员工分配相结合。
(5)预算的编制,部门内部的综合平衡应服从酒店的总体平衡。
(6)对预算的执行应每月检查、分析,使预算常处于受控状态,每季做好分析小组,连同改进措施,经餐饮部经理审批后上报分管副总经理。
(1)经济活动分析是在经济核算的基础上,通过正确评估,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以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B、餐厅座位数、上座率、团体包饭与风味点菜的构成比例,菜肴品种、质量、价格、人均就餐消费水平等变化对餐饮收入的影响及程度。
C、食品原料价格、毛利变动对成本的影响程度及其对食品原料综合利用情况的分析,工资成本、原材料供应与消耗、低值易耗品消耗、能源消耗及其它有关费用的分析。
D、经营毛利(GOP)完成情况的分析,营业收入及其构成变化对营业利润、利润率的影响,成本费用增减对营业利润的影响。
(3)部门经济活动分析应按月度、季度和年度正常有序进行。按时小结并提出改进,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其完成时限为:月度经济活动分析完成于第二个月的上旬;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于本季度结束后的十天内完成;年度经济活动分析于下年度初的十五天内完成。
餐饮管理制度2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开展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查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七、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八、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单位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所谓产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食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单位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处理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制度。
下列食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
(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
(二)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食品。
(三)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
(四)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违法食品;
(六)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食品同批次的食品;
(七)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食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食品。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或接到食品企业、供货商、下级销售商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
食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
(一)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
(二)立即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下级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
(三)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
(四)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
(六)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食品;
(七)召回的食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食品召回应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食品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合格食品退货和召回的费用,按照《供货合同》的有关约定办理,或者由供应商和销售商协商,原则上由对食品质量不合格负责的单位承担。实施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食品的批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录。食品召回后,应当对该食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整改。
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律从严追究其责任
内外环境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规范内外环境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餐厅内桌、椅、台等应保持清洁。
二、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三、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四、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五、餐厨废弃物应有专人负责日常收集、存放、登记、流向记录的管理工作,与有餐厨废弃物收运资质条件(获得相关许可或备案)的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
六、餐厨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做到日常日清。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
七、餐厨废弃物放置场所远离操作间,储存容器密封清洁并有明显标识,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八、污水和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
餐饮管理制度3
为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餐、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溶液洗、清水冲、热力消毒、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溶液洗、清水冲、消毒液浸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餐饮管理制度4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三、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六、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七、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餐饮管理制度5
一、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经营食品的卫生安全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是本单位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本单位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
2、本单位对购进的所有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实行进货登记,建立进货台帐并对鲜(冻)畜禽肉类及制品、米、面、食用油脂、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及其他预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等进行索证管理。
3、按以下原则对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行索证:
①采购鲜(冻)畜禽肉及制品时,索取相同批次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购货凭证(包括发票或收据,下同)。
②采购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时,索取购货凭证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③采购食品添加剂时,索取购货凭证和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④批量采购其他预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时,索取购货凭证和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⑤采购非预包装(散装)食用农产品或非批量采购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时,到证照齐全的销售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索取销售单位或市场出具的购物凭证。
4、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合格,包装完整,标识齐全;不采购使用《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5、对进货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实行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6、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保存两年。
7、本单位 (职务: )对购进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卫生安全负总责;食品卫生管理员 负责查验供应商、生产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条件,检查每批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的索证资料、感官质量及包装标识,并按要求做好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对不合格食品及原辅材料进行处理并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采购员负责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对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质量进行初次把关并做好索证工作;库管员对购进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质量进行二次把关,对不合格的不予以入库,对已入库的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8、违反本制度的,本单位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
2、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4、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5、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随时了解职工的健康状况,对可疑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碍相关岗位工作的疾病人员(如手部外伤、皮肤病等),应要求其立即脱离相关岗位,积极就诊治疗,痊愈后方可恢复工作。
6、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洁净工作衣帽,不得留长发、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7、从业人员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8、从业人员应随时保持手部卫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班,取得有效培训合格证。
2、内部每月进行一次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集中学习。
3、培训时员工应作好记录,培训后进行相关知识、操作考核。
4、对工作中发生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除及时改正外,应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知识学习。
四、卫生检查制度
1、各责任区域内卫生应每餐后及时打扫,每天早上8时对店内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检查。
2、责任区域未打扫干净一次扣5分。
3、员工工作衣、帽不整洁一次扣2分。
4、员工留长发、指甲、涂指甲油一次扣2分。
5、员工佩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一次扣2分。
6、工作时间内抽烟、饮酒一次扣2分。
7、工作时间内随意吐痰、乱扔废弃物一次扣3分。
8、所扣分值与工资或奖金挂钩,每月结算。
五、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采购食品添加剂应按规定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书、化验单或有关批准文件及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等,存档保存至少两年。
2、食品添加剂必须是食品专用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3、建立严格的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使用登记制度。
4、食品添加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5、严格遵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
6、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做到专柜专用,并有明显标识。
六、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管理人员应对进出库货物作好登记。
2、原、辅料进库前必须严格检查,感官检查不合格或无检验合格证书者拒绝入库。
3、库房内物品应分类上架,隔墙10厘米、离地10厘米堆放,并标明名称、入库日期、生产日期,做到先进先用。
4、主、副食品宜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库房中。
5、库房内应定时通风换气,保持干燥、清洁,做好防鼠、防蝇、防潮、防虫工作。
6、肉类及其它易变质食品,应使用容器盛装后存放于冰箱(柜)中,温度达到规定要求;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别存放于不同冰柜内,并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库房内只能存放食品,不得将个人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存放于食品库房内。
七、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服务员应穿统一、整洁工作服,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服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仪表,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不得配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3、服务人员应用语文明,不准与顾客争吵,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虚心接受顾客的意见。
4、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释,及时处理。对超出本岗位职责范围的问题应及时报告。
5、不得向顾客提供未经消毒、破损的餐具、用具。
6、每餐后及时对餐厅进行清扫、消毒,保持整洁。
八、粗加工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穿整洁工作服,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不得留长发、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2、待洗肉类和蔬菜应分别存放于架上,不得随地乱放。
3、肉类和蔬菜必须分池、使用足够的水量进行浸泡、洗涤。
4、洗涤后的肉、蔬菜必须放于架上或台上,禁止直接放于地上。
5、保持上、下水道设施完善、畅通,及时清洁地面污水、污物。
6、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加盖、无渗漏,当日或盛满后及时清运。
7、切配操作台应保持清洁;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加工分开使用。
8、加工完毕应及时对场所及工用具进行冲洗、消毒,保持整洁。
九、烹调加工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穿整洁工作衣、帽,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不得留长发、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2、对使用的原材料应进行相应的感观检查,发现有可疑原料不得加工、使用。
3、各功能区应按规定使用,制作过程严防生熟交叉污染。
4、加工的各类菜品必须烧熟、煮透;盛装容器须清洁。
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冷后再冷藏。
6、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过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7、废弃物存放必须加盖,不得渗漏,及时清运。
8、个人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于厨房内。
9、制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卫生行为,经常保持手部卫生。
10、非厨房内员工不得进入厨房。
11、每餐后及时对厨房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并关好门窗。
十、面食制作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制作面食的原料必须在保质期内。
2、制作、存放面食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用具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防止其它污染物污染面食成品。
3、面食制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4、销售直接入口的'面食成品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存措施,使用专用工具,防止面食成品变质。
5、隔餐、隔夜的面食成品必须经过充分加热方可出售。
6、面食成品必须存放在带纱窗的存放架上,隔夜面食成品必须放入冰箱存放。
7、贮存面食成品的场所、制作面食的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十一、凉菜制作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凉菜制作必须在专用的凉菜间内进行。
2、凉菜制作必须由专人进行,进入凉菜间前必须进行洗手、消毒、更换干净工作衣、帽后方可进入。
3、凉菜间内不得存放个人用品及有毒有害物品。
4、食品进入凉菜间前必须先洗净、煮熟;制作凉菜的肉类、水产品类原料,应当餐用完;剩余的必须存放于专用的冰箱内。
5、凉菜制作好后到提供给客人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须重新加热后方可食用。
6、注意凉菜间的通风换气和制冷,保持凉菜间内温度不高于25度。
7、凉菜间内的工具、设施必须专用,不得用于存放或制作生食等;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8、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出菜窗口用后及时关闭。
9、每天定时操作前或操作后对凉菜间内空气、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消毒记录,下班后应关好门窗。
十二、烧烤制作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所用畜禽肉类必须经过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使用。
2、烧烤卤制肉类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3、制作间必须设洗手消毒水池及设施。
4、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间要设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对案板及空间进行消毒处理。
5、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要专人负责,专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6、防蝇、防尘、防鼠、防腐卫生设施要完备。
7、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十三、裱花制作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裱花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2、裱花间工作由专人负责,非裱花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裱花间。
3、裱花间加工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4、供加工用的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后,方可带入裱花间。
5、制作剩余的食品必须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中。
6、奶油类原料必须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C以下60°C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7、裱花制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8、加工、贮存裱花成品的场所、制作的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9、保持裱花间环境整洁,操作前或操作后对空气、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消毒记录。
十四、配餐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店堂应当保持整洁,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回收保洁。
2、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卫生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捡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当定位放置,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5、外卖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并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十五、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工作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洗池,并有明显标识。
4、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PPM(250mg/L),餐具全部浸泡作用5分钟以上。
5、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容器盛装,不得随意乱放。
6、清洗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必须感观良好,不得有污物、水渍。
7、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应存放于保洁柜中,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废弃物盛装容器应加盖,及时清运废弃物,不得满溢、渗漏。
9、每餐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后,应对餐具清洗消毒间进行冲洗、消毒,关好门窗。
餐饮管理制度6
第一条 认真学习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制度,不购、不收、不加工、不出售腐败变质食品。餐饮部门每个食堂承包责任人要加强责任心,把好各道关口,严防食物中毒。定期投放药物,灭鼠、灭蝇、灭蟑螂工作常抓不懈。
第二条 餐饮部门各食堂承包责任人对所售饭、菜碗筷每天进行消毒处理。
第三条 室内外环境卫生责任到人,做到工完场清,每周大扫除一次。机械炊具随用随洗保持清洁,固定存放位置摆放整齐。
第四条 各食堂每天留食品小样送至部门办公室登记,存放冰箱留存待查。
第五条 个人卫生要求做到四勤,工作衣帽齐全清洁。
第六条 餐饮部门所有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无传染病者领取健康证方可在食堂工作。
第七条 操作间和售饭菜处不得吸烟,违反者给予处罚,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
第八条 定期检查餐饮部门各食堂每项制度,按卫生网络检查,对卫生工作做得好的人经总公司批准给予卫生先进奖。
餐饮管理制度7
验证:在接到采购人员或者售货单位交来的货物后,应先根据来货随单、证书、报告以及合同对照货物就品名、包装、产地、规格、型号、等级、计量、数量以及有效期等一一进行检验;没有固定规格、型号和包装的,以重量记价的要称量检验;需要用感官进行检验的,还要根据不同商品各自的感官特征进行检验;需要借助其它设备进行检验的,要使用相关设备作检验;需要送专门检验机构检验的,送专门检验机构检验。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中须详细核对物料申购单:凡未办订购手续的不予受理。首先,核对实收受原料是否与申购单、送货单相符,包括物资入库通知单订货合同;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装箱单、检测单、发货明细表;运输单位提供的运单,入库或在运输途中发生残损记录等。但对照发票核对食品容易疏忽,还须仔细核对其质量和数量,对有怀疑的食品应请使用部门的专业人员来判断。
二、根据送货单(或发票)检查进货:凡送货单(或发票)与实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相符的不验收。数量不符,但与实物名称、型号、规格、质量相符的可按实际验收。发票没有,只有送货单随货物一起送到的原材料,可开具收据验收,注明实收数量。
三、验收并受理货品
1、验收数量:根据供货单位规定的计量方法进行数量检验,或过磅或检测,以准确地测出全部数量。数量检验除规格整齐划一、包装完整者可抽验10%——20%者外,其他应采取全验的方法,以确保入库物资数量的准确。
2、检查质量:一般只作物资的外形的外观质量的感官鉴别。购进物品已损坏的不收;食品原材料和调料气味不正、腐败变质的不收,型号、规格不相符的不收。
3、检查包装物:基本要求是一般性货物少验,贵重易碎品多验;包装完整的.少验,包装破损的多验;本地产品少验,外地新产品多验;易受潮变质的多验;混装物品全验,以保证入库物品无损坏、无变质。
4、凡自行采购而又未送交验收员查检的货物,拒绝补签和开验收单。但由于急用而上级批准的另作处理。
5、送库储存:验收后的物品需送入仓库存放。如需急有的要由仓管及时开具入仓单和出仓单,以便于盘点。
6、填写有关报表。
餐饮管理制度8
一、 餐厅卫生制度
① 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② 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③ 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④ 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⑤ 服务小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 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⑦ 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二、 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
① 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 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
③ 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④ 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⑤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 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隔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⑦ 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熟食)间存放。
二、 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
① 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 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 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④ 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⑤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 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餐饮管理制度9
1、非本岗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仓库。
2、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3、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到岗后巡视仓库,检查物品是否短缺,检查电器安全,检查消防设备,检查有无火患危险及可疑迹象,发现情况马上向上级汇报。
4、检查仓库所有存放的物品是否整齐,数量是否需要补充,保证满足各个使用部门的'需求。
5、打扫仓库周围环境卫生,保持消防通道畅顺,保持环境卫生。
6、仓库所存物品摆放必须分类、固定位置整齐摆放,填写货物卡,把货卡挂在显眼处。
7、常用物品存量必需按照最高、最低存量收货及补给,保证满足餐厅营业需要。
8、收货要按质按量验收,收货手续要清楚并尽快发给使用部门,如未能及时发出的,应摆放到指定货架,不能随处摆放,阻塞走火通道。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货物,明确所负责保管物资的范围。
10、借、发物品手续要清楚,单据要放到指定位置,不能随处乱放。
11、认真填写“工作日报表”,“补给单”和“请购单”,并做好出单的电脑记录。
12、当天帐目当天清理,不得随便涂改帐目,帐面须与实物保持平衡。
13、每月定期进行物品盘查,核对所有数目。
14、检查当天工作,整理好当天的单据,及时交给记帐员。
15、下班前关好门窗,检查仓库一遍,保证没有燃烧物,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及照明用电等,锁好仓库门。
16、每月定期进行物品盘点,核对所有数目。
餐饮管理制度10
饭店一般采用的管理方法有:组织图表、工作种类、工作规范、工作时间表等等。
1、组织图表
组织图表表示了岗位和职责的基本分类和关系,是组织形式的机构图,但有某些局限性,如各层次的职权范围和职责,地位相同的两个职员之间的非直线关系或不同部门的职员之间的间接关系皆不明显。由于这个原因,各种工作的描述和组织手册是对组织图标的重要补充说明。
2、工作种类
工作,种类是反映所需技能和职位职责的说明。对员工的定向培训,对完成工作评估,对制定工资等级,对确定职权和职责的范围都有帮助。工作种类说明包括鉴定数据、工作概要、指责和要求。
3、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是陈述一项工作要达到的标准,它包括工作责任、工作条件、个人资格等。
4、工作时间表
工作时间表是员工要完成的工作的概念,附有工作过程说明和时间要求,是经理与员工交流的一种方式。有三种基本的工作时间表,即个人时间表、日常时间表和组织时间表。工作时间表的'内容包括:姓名、工作时间、职务、受谁监督、由谁换班、休息日、用餐时间、休息时间、各段时间要做的工作内容等。
现代厨房已不像过去那样只有一个房间。它以拓展为若干个房间(工作区域):制作热菜区、供应区、制作冷菜区、制作面包与糕点区。有利于洗涤各种餐具的洗槽储藏设备和存货的仓库;有办公室、更衣室及刷洗室。
厨房地工作就是加工制作食品。如果食品不能吃,那就没有意义了;烹调食品必须具有诱人的特点,如令人愉快的味道、香气和外观。要使厨房能够顺利、有效、安全运作,就必须将厨房设计好、布置好。一般来说,厨房并不是一个安静的地方,它常常处于紧张的气氛之下,这种气氛是由于员工在营业期间工作忙而造成的。即使有现代空调设备,厨房也很热。如果一个厨房设计不好或管理不善,那没它会出现这样的场面:忙乱、噪音、热、混乱。这就是为什麽要将厨房不同的工作分开并划分成若干各区域的原因。
厨房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食品生产管理,就是说要有一整时套的生产程序,包括操作程序、时间表等等;同时要体现出生产标准,即产品标准(质量),时间标准(效率)及成本标准(利润)。
餐饮管理制度11
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学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一责任人,后保处处长为直接责任人。
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院食物中毒或流行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处理的紧急预案。
责任人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
为加深、加强学院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院公卫生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院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海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特制定本预案。
学院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院食堂或其他食品经营场所的供应。
及时报告:
a事件:有人(含人)以下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b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应在事件发生分钟内电话上报后保处和学院院长,立即与区卫生局联系,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院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市教委。后保处应在事件发生分钟内向院部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
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报告内容:
a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一例发生时间。
b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c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d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e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a事件发生后,学院后保处应立即启动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后保处领导、学生处领导、医卫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交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工作、激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b学院应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救治病人
a学院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激。
b学院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激咨询电话,以免耽误救治时机。
c学院应在事件发生的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激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董事会,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d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
e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餐饮管理制度12
1、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责职制度
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学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后保处处长为直接责任人。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院食物中毒或流行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处理的紧急预案。责任人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
为加深、加强学院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院公共卫生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院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海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特制定本预案。
学院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
立即停止学院食堂或其他食品经营场所的`供应。
(2)及时报告:
a、事件:有5人(含5人)以下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b、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电话上报后保处和学院院长,立即与区卫生局联系,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院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市教委。后保处应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院部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报告内容:
a、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b、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c、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d、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e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a、事件发生后,学院后保处应立即启动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后保处领导、学生处领导、医卫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交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工作、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b、学院应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4)救治病人:
a、学院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b、学院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耽误救治时机。
c、学院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董事会,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d、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
e、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餐饮管理制度13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真正发挥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薪金结构
本公司薪金结构如下
第三条 薪金支付种类
薪金计算包括下列4项:
1、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时,依规定不得扣除缺勤额;
2、日结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缺勤时的薪金,应从薪金中扣除当日缺勤额;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该月薪金;
3、计时制:依员工工作时间来决定其支付标准,不上班则不支付薪金;
4、日薪制及计时制薪金工作,原则上是以基准内薪金除以工作天数或工作时数的金额为基准。
第四条 支付方法
1、薪金支付通常以汇入事先告知的个人银行账户内;但在特殊情况时可,由人事部申请以现金直接支付;
2、员工死亡时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属带相关证件领取。
第五条 扣除额
下列规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个人薪金所得税;
2、劳动保险费;
3、工会协议的事项;
4、其他法令所规定事项。
第六条 薪金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采用月薪制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X日开始到次月X-1日为止并于当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时,可提前发放;
2、采用日薪制及计时制的薪金计算期间,则以制订的工作天数作为计算基准;薪金支付日应与月薪制相同,于当月月底发放;
3、薪金计算期间遇年度调薪时,调薪日前后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第七条 缺勤扣除
员工无故以欺骗或不正当事由来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时,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第八条 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1、薪金支付原则上依附表的有关规定作为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的依据;
2、工作时间的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时间单价 = 基准内薪金(不含抚养津贴)/一个月平均规定的出勤时数
第九条 调薪
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临时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凡具有调薪资格者,应于10月31日前将材料送人事部审核,并于12月31日前根据个人考绩给予定期的调薪;定期调薪以每年调整一次为原则;
2、中途聘用人员、停薪留职者、试用期工作人员及兼职人员均不属于定期调薪的范围内;
3、临时调薪的相关事项,另行制定;
4、受行政处分的员工,不予以调薪;
5、有调整的必要时,则依下列公式计算平均薪金的标准:
平均薪金 = 薪金的结算日前3个月的'薪金总额/90日
(三)奖金
第十条 奖金计算期间及支付对象
奖金包括定期奖金及结算奖金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定期奖金的计算期间每年分两次在6月及12月分别支付给在职员工;
2、定期奖金由基准奖金、级别加算及连续工作年限等构成;
3、基准奖金的级别的加算方法是以基本工资及责任津贴为基础乘以支付比率再乘以出勤率;
4、基准奖金的支付率以公司业绩及其他变动因素的衡量而决定;
5、级别加算及支付率的规定;
6、出勤比率的计算根据下列公式:
出勤率:1-[(0.007×请假日数+0.0035×带薪休假的调换天数)+(0.002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0.003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
7.连续工作年限的加算
3年~5年未满 每年加发300元;
5年~10年未满 每年加发350元;
10年~15年未满 每年加发400元;
15年以上 每年加发450元;
8.结算奖金是依据年度中的收益及成果分配规则,以前年度进入公司且
于奖金支付日仍在公司工作的员工为支付对象。
(四)临时津贴
第十一条 临时津贴支付的对象及支付额
凡具有下列资格者,可申请支付临时津贴:
1、因公务而受伤须长期休假者,可支领平均薪金3个月;但已申请劳保灾害补助及团体意外险补助时,须从平均薪金中扣除相等的金额;
2、其他经由公司认为有必要者。
(五)特别事项
第十二条 特殊职务津贴
凡从事特殊职务的员工,可依下列规定支付津贴:
1、特殊职务的资格:
酒店服务人员;
兼职性质的员工;
洗碗工、清洁工。
2、以上津贴,凡适用于公司的薪金规定者例外;
3、奖金可视其绩效不定时发放;
4、不支付奖金时,可采用不同的奖励方式。
(六)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章自××年×月×日起实施。
餐饮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存货管理范围
第二条存货管理的范围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的入出库及库存的管理。
第三章入库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存货管理制度,账实分管,互相牵制。存货出入库要有严格的手续,经办人员应签字确认。
第四条存货采购应依据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进度,防止因盲目采购而导致材料的积压。
第五条外购时,首先由采购部会同营运部召开订货会,提出采购计划,由营运部经理审核,交财务部门纳入财务收支计划,再由采购部门负责实施采购。
第六条购回时,由出纳开二联单,交由仓库保管人员和相前部门负责人(如:厨师长)按质按量组织验收,按实际质量认真填写“入库单”,对“入库单”的入库时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人、承运人和验收入库人等栏目均应逐一填写,不得漏项。二联单,一联交财务,一联留存。
第七条商品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原材料的`验收单必须有仓管、厨房或店长经理共同验收;入库后仓库保管员应严格履行货物保管职责。
第八条入库后应将该“入库单”的“财务联”一起附于购货发票后交财务入账。
第九条对于外购物资数量短缺、品种质量不符的,由采购部负责更换,更换费用或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个人承担;销售后因质量问题而返修、销售退回所发生的损失由后厨部门承担。
第四章出库管理
第十条商品或原材料由出纳先打印”出库单”,再交由仓管办理“出库”手续,按使用部门据实发货,发货后由使用部门和仓管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月末,已领用但尚未销售出去的,应及时退回仓库,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
第十二条仓库负责人应当每天记录出入库明细,每十天,由出纳按软件里的数量打印出当月的存货出入库明细表,仓库将签好字的出入库单据先与出纳的出入库明细表核对,核对无误后交给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其他物资出库需凭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的领用单,由仓库保管员核对数量、品名、规格后发货。
第五章库存管理
第十五条保管员应设置各种存货进销存明细账,并依据出入库单进行账簿登记,经常与出纳的软件数据核对账目、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账实相符。物资要堆放整齐、标签清楚、计量准确、存放安全。保管员对存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第十六条对于各种物资每月月底由出纳会计打印进销存报表与仓库负责人盘点核对,每月底盘点一次。
第十七条仓库保管员应做好仓库的日常环境卫生管理,检查库存物资的安全保障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发现情况及时汇报,以利于及时落实措施予以解决。仓库保管员工作失责而导致货物毁损的,应按成本价做出赔偿。
第十八条存货应定期盘点。每月末,仓库管理员应对所管理的物资进行核对检查,使账、卡、物一致,并上报各类存货的收发存情况。每年末,公司进行一次全面存货盘点。盘点人应分清存货库龄,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区别情况,落实责任,报告有关领导,经批准后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存货的取得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存货的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年末,公司应对剔除有问题库存后的存货余额按单个存货项目进行分析,由物资管理部门结合市场行情和期末存货实际,比较期末账面价值与期末可变现净值,编制存货跌价情况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此编制存货跌价准备提取方案,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餐饮管理制度15
一、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
2、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4、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5、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6、餐饮业经营者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1、食堂经营者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1、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厨房: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3)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
(4)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加工:
1、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1)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2)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3)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4)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2、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原料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7、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8、奶油类原料应当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度以下或60度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存放和销售。
四、餐饮具的卫生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五、餐厅服务和外卖食品的卫生要求
1、餐厅店堂应当保持整洁,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回收保洁。
2、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当定位放置,货物分开,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
5、外卖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并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六、其他
1、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包括饮料)、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
厨房:指进行食品切配和烹饪操作的场所。
凉菜:又称冷荤、冷菜,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并装盘,一般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菜肴。
凉菜间:指加工制作凉菜的操作间。
原料:指供进一步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的温度一般在0~10度间。
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所用的温度一般在-20度~—1度间。
中心温度: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温度;中心温度可用中心温度计测量。
餐饮单位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餐饮业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二、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定期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三、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发帽,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个人卫生作到“四勤”。严禁在操作间内洗衣、物。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运。
五、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六、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定位存放,用毕及时洗刷干净,达到物见本色;各种防尘布洁净并有正反标记。
七、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八、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立式存放,要求各面洁净,物见本色。
九、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商店。
十、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十一、库房食品存放分类上架,隔墙离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确、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和杂物。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由卫生行政部门发放“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知识培训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必须停止食堂工作。
三、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四、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五、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食堂出入库制度
一、食堂采购一切物品,均必须严格履行入库、出库手续,双方签字。
二、保管员(验收员)对所购物品进行质地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采购与入库。
三、对工作人员(取货员)取出食品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四、保管员(验收员)与采购人员(取货人员)均需在入库单(出库单)上签字。
五、加强食堂仓库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食物中毒工作。
六、合理安排入库、出库食品数量,适度保持库存量,加强检验,杜绝一切不安全及浪费现象的发生。
食品索证、采购制度
一、采购员要经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采购员必须掌握一定的鉴别假冒伪劣食品及原材料知识。
三、采购食品、原材料要计划进货。
四、采购时,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检查食品质量。
五、采购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
六、采购原料必须新鲜、干净、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七、不采购:腐烂变质、发霉、酸败、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饮料等;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八、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制度,防止食品污染。
食品、原料验收制度
一、食堂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原料验收员。
二、验收食品和原料,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方面记录。
三、检查所购食品原料有无产品合格证或检疫、检验证明,并做好记录。
四、不签收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以及超过保质期食品。
五、验收合格的食品、原料方可转交库房管理员。
六、验收记录要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食堂仓库保管制度
一、仓库保管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食品数量、质量和进、发货要登记,先进先出。有过期及变质迹象的食品及时报告并销毁、处理。
三、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存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货物摆放符合有关要求;散装食品的储存容器加盖,并标注食品名称。
四、肉类、蛋品等易腐烂食品按规定冷藏或冷冻储存并保持规定的温度。
五、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用品及其他杂物。
六、严防鼠、虫、蝇和蟑螂污染食品及原料。
七、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八、仓库保管规范化。仓库保管员必须学习和掌握食品保藏知识和商品知识。
操作间热菜烹调、面点制作卫生要求
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材料。对于不能充分加热烹调的菜肴挑选要精心,操作过程要严格防止污染;半成品二次烹调时要做到烧熟烧透。
二、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调料盛装符合卫生要求;调料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及时加盖。
三、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剩余食品要妥善保管;豆制品经冷藏,食用前应再次加热且要彻底。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过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四、食堂的用具、容器要生熟分开、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定位、保洁存放。
五、煎炸食品用油多次使用以后,颜色变深、有异味的要废弃。
六、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用前要先洗净消毒;不用变质的散黄蛋或破损蛋。做馅使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要符合卫生要求。待加工食品要离地上架。
七、不使用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的米、面、果酱、果料、豆酱等原料。
八、面肥(引子)变质、发霉不得继续使用;有异味的发面缸、盆、点心模子要认真洗刷,保持清洁。
九、加工直接入口面点的工作台、用具、容器要专用;制作人员要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围裙;操作前要彻底洗手消毒。
餐具洗刷消毒卫生制度
一、坚持“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洗、消毒柜高温消毒”四道洗消工序。感官检查以光、洁、涩、干为达到消毒要求。
二、消毒后的备用餐具整洁有序;碗柜防尘,无杂物,无油垢。
三、洗碗池要专用,用后洗刷干净,无残渣、油垢,表面清洁。
四、使用洗碗机、蒸汽进行消毒作业,物品摆放要正确、合理。
五、废弃物要有专用容器盛放,不暴露、不积压、不外溢。
六、各种盆等较大用具要用苫布防尘,消毒要用消毒剂或沸水煮。
操作间卫生制度
一、地面清洁,门窗洁净。
二、各种炊具、用具、操纵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
三、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并要有明显标记。
四、餐具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五、灶台清洁,炊具及时洗刷,要求目见本色、铁器发亮。
六、所有机械工作完毕及时进行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七、冰箱冰柜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除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柜内无异味。
八、生菜上架,先洗后加工。
九、水池清洁,菜、肉分池洗;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十、门窗防蝇、防尘、防鼠。室内通风,光线良好。
学校食堂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为维护广大师生和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保障学院教学和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食堂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饮食安全应急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院的食堂、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食品的污染:学校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出售过程中的污染。食品须低温贮藏,用专用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因而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要加强对有毒物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一)通报
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卫生所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学院有关领导,事故严重的报医院急救电话120。
(二)紧急处理
1、卫生所:召集医生紧急救护工作;
2、后勤部门(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3、保卫处: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三)原因调查
1、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
2、留样的食物和现场取到样品送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四)情况汇报
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及时报上级有关单位,由院办统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