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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16 12:14:07 赛赛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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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精选14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 1

  项目安全用电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和保安部。物业各部门要配合主要职能部门,切实做好项目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用电安全事故的零发生率。

  一、严禁擅自迁移、改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部门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部门控制管理的用户受电设备。

  二、严禁无证操作电力供电设施。

  三、严禁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四、未经供电部门许可,严禁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五、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

  六、严禁随意乱扯、乱装电源线、电源插座。严禁使用铜丝或不合规格的保险丝替换开关的保险丝。

  七、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八、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九、严禁带电维修、更换用电电器设备。

  十、严禁使用未经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许可的任何电器。

  十一、在有儿童活动的场所,不应使用低位置插座,否则须采取防护措施。

  十二、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十三、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的带电部份绝对不能外露,严防人体触及带电部分。

  十四、使用日常用电电器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使用带有接地的电源插座。使用电器时,应由专人负责看管,人员离开时注意断电。

  十五、白炽灯泡、电炉等电热器具不能靠近易燃物,电源插座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以防因长时间使用或无人看管时发生意外。

  十六、项目工程部门电工人员应对项目电气线路和业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电源、电线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处置,报请供电部门派员修理,以防发生不应有的事故。

  十七、电工作业人员在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经定期检查或试验合格的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

  十八、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和用电灾害。项目内的外露电闸箱、配电柜等带电设备、设施应注意锁闭,并在显著位置粘贴“带电危险”等警示标识。进行带电作业或外接电源线作业时,现场应有人员看护。

  十九、项目保安人员应注意对项目内施工现场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安全用电隐患应及时要求整改,按项目的“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各项目应对操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二十一、发现有人员触电,应先设法断开电源(如在高处触电,要防止触电者跌落)然后进行急救。对失去知觉的触电者急救的主要方法是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检查处理,或送医院就医。

  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特制定了我校办公室办公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希望各位老师切实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1、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灯具、电扇、空调、烧水壶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3、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电线。

  4、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热杯、热得快、等用电设备。

  5、为了延长计算机的`使用寿命,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6、为了减少使用电器时的危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源,同时不要在电线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和水壶水盆等。

  7、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校总务处,严禁自行处置。

  8、办公室由所在负责人指派专人负责用电管理。(如下班、放学后、节假日关闭电源等)。

  由于空调用电量较大,使用频繁,另单独规定空调的使用制度。

  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 3

  为了加强办公室电源的管理,做到节约用电,减少办公室能源开支,现就办公室各用电设备作如下规定:

  第一、注意节约用电,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公司所有办公场所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杜绝“长明灯”现象(特殊批准的除外);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电灯,关好门窗。

  第二、下班后,要自觉关闭办公室空调、电灯以及办公电脑(包括显示器)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场所的`,有义务对该办公室的电器设备是否关闭进行检查,若电器设备开启,应立即关闭。做到人走关灯、关空调及其他用电设备。

  第三、空调开启后不可开门开窗办公,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空调、关上门。夏季室温不高于25℃时(室内温度),冬季气温不低于12℃时(室内温度),均不可开启空调设备。

  第四、办公室严禁乱拉、乱接照明灯具,严禁更换和乱接电源、插座等违章用电行为。第五、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备等违章用电行为。禁止私拉、私接电源线、宽带线和照明工具,需要时应向公司申请办理。

  第六、严禁在办公场所内使用任何个人大功率耗电设备,不准有明火。

  第七、禁止任何损坏空调、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的违规行为,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公司员工发现用电隐患应立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至相关部门。

  第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以上规定敬请各位同事积极配合和遵守,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浪费,为公司的开源节流做出自己的贡献。

  由于空调用电量较大,使用频繁,另单独规定空调的使用制度。

  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 4

  办公室是除了家以外我们日常生活中所待时间最长的地方,但是办公室人多,各式各样需要通电的办公用品也多,因此也存在着许多火灾隐患。在这里,和您一起关注办公室消防安全,快来看看您在办公室做对了吗?

  一、不要超负荷用电。办公室里配备的电器比较多,例如饮水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为了方便通电使用,人们喜欢在一个插板上连接多个电器,其实这种做法隐患非常大,同时使用多个电器,很可能造成插板用电超载发热失火。

  二、不能只使用同一个墙体插座。有时为了方便,人们习惯就近使用插座,但如果只使用同一个墙体插座,会加速墙体插座电线的老化,甚至因电流过载发生危险。

  三、不要让电脑长时间待机。有事外出要养成随手关闭电脑的习惯,以免造成电脑损坏诱发火灾。

  四、不要忽视角落里的电器。办公室的角落通常会摆放一些不常用的机器,例如碎纸机、封口机等,但是角落通风条件不好,如果夏天气温很高,容易出现机器过热着火的现象,因此使用完这些机器之后要随手断电。

  五、不要长时间充电。办公期间难免遇到手机、相机等电量不足的情况,如果在办公室充电千万要记得充满后就拔掉,时间不能过长。如果赶上下班,应拔掉正在充电的'电池,以防办公室没人时发生爆炸。

  六、不要在办公室楼道堆放杂物。在办公室楼道堆放杂物不仅有碍出行,还会因为人们不经意间扔的烟头引发火灾,并且也不利于发生火灾时逃生。

  七、不要在办公区域吸烟。办公区域纸张等易燃物品较多,容易被点燃,因此,要自觉养成良好的习惯,减少火灾隐患。

  八、不要忘记拔掉各种电器的插头。下班后,要养成检查办公室安全的习惯,自觉拔掉各种电器的电源,最好能关掉总闸,这样做既安全又省电。

  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 5

  为充分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并尽可能节约电力资源,特对学校安全用电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专人开关灯和其它电器,电脑、电视、投影、视频展示台等贵重电器必须由使用教师开关,学生不准随便开关;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在用电高峰期尽量不开,如必须使用时由教师开关。

  二、电工必须每月两次定期对学校电路、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录音机、电脑等常用电器时如出现短路、发出异味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电工进行维修,坚决禁止自己动手随意处理。

  四、每天放学前必须由专人负责关闭教室及功能室的所有用电设备,教师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办公用电设备;星期天电工要关闭教学区总电源;放假前电工要关闭学校所有电源,只为值班区供电;

  五、要对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设施,配电箱、接线盒等电源设施定期检修,确保发生紧急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

  以上各条望各相关责任人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对不负责任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引发责任事故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 6

  一、 全体师生应树立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注意保护水电基本设施。

  二、 严禁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禁止使用电炉、电饮具、热得快的电热器具,违者除没收电热器具外处以罚款50元/次。

  三、 学生教室内严禁任何人乱拉接线板、乱拉电线,一经发现,除没收外,作违纪处理并处以罚50元/次。

  四、 值班人员发现水龙头、走廊灯损坏,应及时上报反映通知总务处,以便及时维修。

  五、 学生用水后不关水龙头或用水玩耍,任水长流,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如有再犯,给予罚款(10元 /次)处理。

  六、 故意损坏水龙头、电表、配电箱、消防设施、应急设备等水电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 下午放学后,值班人员应全面检查公共场所的水、电设施,及时关闭水龙头。

  八、学生做实验使用电器完毕后须及时将外按电源插头拔下,尤其是在停止供电后,不得将电器处于使用状态,避免由此引起火灾等用电事故。

  九、 严禁任意动用办公楼、教学楼中的消防设施,禁止开启配电箱开关,违者严肃处理。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担。

  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 7

  1、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用电检查员的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2、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赴用户执行查电任务。查电工作终结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交回存档。

  《用电检查工作单》内容应包括:用户单位名称、用电检查人员姓名、检查项目及内容、检查日期、检查结果,以及用户代表签字等栏目。

  3、用电检查人员在查电任务时,应向被检查的用户出示《用电检查证》,用户不得拒绝检查,并应派员随同配合检查。

  4、经现场检查确认用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户并由用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

  5、现场检查确认有危害供电用安全或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按下列规定,在现场予以制止。拒绝接受供用电企业按规定处理的,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请求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或向司法机关起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用电的,应责成用户拆除擅自接用的用电设备或改正其用电类别,停止侵害,并按规定追收其差额电费和加收电费;

  (2)、擅自超过注册或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应责成用户拆除或封存私增电力设备,停止侵害,并按规定追收基本电费和加收电费;

  (3)超过计划分配的电力、电量指标用电的,应责成其停止超用,按国家有关规定限制其所用电力并扣还其超用电量或按规定加收电费;

  (4)、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被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再次封存该电力设备,制止其使用,并按规定追收基本电费和加收电费;

  (5)、擅自迁移、更动或操作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合同(协议)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范围的用户受电设备的,应责成其改正,停止侵害,并按规定加收电费。

  (6)、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制止其侵害,并按规定追补电费和加收电费。拒绝接受处理的,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 8

  为规范公司安全用电,消除职工承包户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的家用电器损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电力法》结合我连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住家户和集体在用电之前,要向电力部门提出申请,在用设备的'安装、维修要有专业操作人员进行,住家户私自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以免造成用电事故的发生。

  二、严禁在电线底下修建房屋、打场、堆柴草、打井、栽树,不充许在电线和其它带电设备附近进行集体活动,防止触电伤人和起火。在电线附近修理房屋或砍伐树木时要采取措施,对可能碰到的线路设备,要找电工停电后进行。

  三、住家户晾晒衣服的铁丝和电线要保持足够距离,坚决禁止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四、小水泵、脱粒机、清粮机等用电设备,不准带电移动,不准挂钩接电,不准使用破股线,不准使用地爬线,拦腰线。

  五、小家户在照明设备方面严禁用手摸灯头,开关插座以及其它家和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及时找电工修理或更换。严禁使用不合格灯头、灯线、开关、插座等用电设备。用电设备要保持清洁完好,灯线不要过长或恍动。

  六、坚决禁止和设电网防盗、防窃、捕鱼、狩猎、捕鼠和灭害,严禁使用“一线一地”照明。

  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 9

  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生活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厂区的用电管理及用电安全,力求实现管理规范化、使用科学化,根据《全国供电规则》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制造工程部负责全厂用电管理工作;制造工程部内部实行主管工程师责任制。

  2、配电室应切实做好全厂的供电工作,保证供电的安全性、可靠性。

  3、配电室应严格执行用电部门停(送)电申请手续,不得擅自停(送)电。各部门因故需停(送)电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说明停电的`原因、时间及影响的范围,并报制造工程部,做好通报协调工作,并挂好警示牌。

  4、因事故停电,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说明原因和处理情况,并及时向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汇报。

  5、根据上级供用电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及停(送)电通知进行的停(送)电,应有书面记录,并应及时向本部及相关领导汇报。

  6、各部门需新增用电设施时,应提前报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填写电力增容申请表,由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根据实际电力负荷审定施工方案,并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7、因生产和施工需要搭接临时线路,需提前报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经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审定并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申请表审定的施工方案实施;如需延期,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凡从事电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各部门应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烧水、做饭及采暖等,应做到人走灯熄,严禁出现长明灯现象。

  9、保持用电仪表的准确完好,出现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电气仪表和计量设备的检修、拆装由制造工程部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拆装。已经投入使用的仪表和计量装置,各部门均有责任予以积极保护,防止人为损坏。

  10、长期用电设备,应严格按安全规范选用线材和元器件。

  11、电气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恪尽职守,严格管理。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制度解释权归制造工程部。

  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力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生产技术部监督管理。各部门、车间驻点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由车间负责人监督。

  第二章 用电设备维修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

  第四条 用电设备维修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电力维修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并经指定医院鉴定。

  (2)取得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复审。

  (3)热爱本职工作,作风严谨,工作不敷衍塞责,不草率从事,对不安全因素时刻保持警惕。

  (4)熟悉电力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及电力灭火知识。

  (5)熟悉本公司的电力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方式,掌握电力维修方法和日常检查要点。

  第三章 电力作业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 认真作好本岗位的工作,对所管辖区域内电力设备、线路、电器件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六条 严格遵守安全法规、条例及制度,不得违章操作。

  第七条 宣传电力安全知识,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

  第八条 认真作好管辖区域内的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九条 一旦发生触电或电力火灾事故,必须快速、正确地实施救护或灭火,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条 发现非电力作业人员维修电力设备或乱接乱拉电力线路,应及时制止,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十一条 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提出危及安全的隐患及整改技术措施,同时将现场安全情况向上级汇报。

  第十二条 对假冒伪劣或经检测不符国家、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有权拒绝安装,对已安装的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 所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规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办公室统一到发证机构进行复审,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应自动下岗。

  第四章 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 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 在教育培训中,应强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使新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熟悉有关电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条 通过教育培训,对使用用电设备的一般人员,还应懂得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独立工作的电力作业人员,还应懂得电力装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电器设备的灭火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

  第五章 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在电力设备及线路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保护装置的配备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范和工艺要求。

  第十八条 对高压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改造,必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 电力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任何电力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第二十条 在架空线路下及周围作业时,必须作好防护措施,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竖立高金属杆及其他设施。

  第二十一条 加强电缆线路的巡视检查,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

  第二十二条 非电力作业人员不得随意乱动和修理电力设备及线路。

  第二十三条 配电和用电设备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连接牢固可靠。同一变压器的电路内只能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第二十四条 Ⅰ、Ⅱ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加装漏电保护,保证一机一闸一漏电,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对手持电动工具应定期做外观检查和绝缘测试。

  第二十五条 在潮湿、水中、强腐蚀性等环境恶劣的用电设备,其控制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二十六条 对触电危险的场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安全标示。安全标示应坚固耐用,并安装在光线充分且明显之处。

  第二十七条 需要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用电设备(如:电焊机、砂轮切割机、空压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移动中要防止导线被拉断、拉脱。

  第二十八条 维修人员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插座、插头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配电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物件。

  第二十九条 工作台上、机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第三十条 在安装电器时,应对元器件进行检查和检测,凡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或假冒伪劣产品,一律拒绝安装。

  第三十一条 维修设备时,必须首先通知操作人员,停机后切断电源,在电源箱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在设备上挂“设备维修,禁止使用”标志牌,完成上述工作后方可进行维修工作。维修完毕应及时通知操作人员。

  第三十二条 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并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安全工具应定期效验。

  第三十三条 在雷雨季节前,做好防雷设施的检修、测试工作,确保设备的绝缘和接地装置良好。

  第三十四条 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远离至少20M以外。当遇到高压线断落时,周围20M禁止人员入内。

  第三十五条 在搬运、安装、运行、维修中,避免电力设备的绝缘结构受机械损伤,避免受油污侵蚀。

  第三十六条 临时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其线路的总配电箱除了设总隔离开关外,还应装设具有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开关。

  第三十七条 搞好环境卫生,经常地清扫电力设备,防止脏污或灰尘的堆积。

  第六章 电气火灾的预防

  第三十八条 应合理装设断路器、熔断器、热继电器等,不得随意调整整定值。加强对电流及温升的监视,保持电压、电流和温升不超过允许值。

  第三十九条 加强对电器元件及线路绝缘的测试,及时更换陈旧及绝缘老化的电器元件和导线。

  第四十条 及时调整线路负荷,保持三相负荷平衡,防止过负荷运行,对连续使用时间过长的设备或线路加强监视。

  第四十一条 防止导线受到机械损伤,其易受重压或碰撞的部位,必须加套金属保护管。

  第四十二条 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等发热灯具使用时,应远离易燃物。在存放易燃物的仓库,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

  第四十三条 配电箱(盘)和临时线路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或其他物品。 第四十四条 变配电室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测、更换。室内外保持清洁,无杂物、无积尘,不准堆放油桶或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十五条 导线压接处,必须保持足够的接触面,压接牢固,并经常检查。 第四十六条 插座的额定电流、电压应与实际电路相符合,不得盲目增加负荷,插座应安装在清洁、干燥无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第四十七条 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具,必须有单独的电源开关,不得使用电力插座;器具周围必须有隔热装置;不得装置在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或可燃粉尘场所,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不得中途离开;停止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四十八条 电力设备及线路在设计、安装过程中必须

  合理选型,其安装位置必须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保持良好的通风。

  第四十九条 当发生电力火灾时,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灭火。

  第七章 特殊环境的安全用电

  第五十条

  第五十一条 对易产生静电的环境,必须采用合适的消除静电的方法,如接地、增湿、中和等方法。

  第五十二条 对热处理及有酸、碱、盐、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必须采用防腐型或防污型电力设备及元件,电力管路必须有良好的防腐措施。

  第五十三条 对湿度较大或用水及汽较多的车间(场所),必须采用密封或防水防潮型的电力设施。

  第五十四条 高温环境,必须采用隔热、防溅等措施。 第五十五条

  高频电磁设备必须采用屏蔽、接地等措施。

  第八章 电力安全检查

  第五十六条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电力安全专项检查。

  第五十七条 检查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及时纠正。

  第五十八条 对预防触电事故的各项措施,检查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部门及个人提出批评,问题严重的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追究责任。

  第五十九条 对新建或技术改进项目中的电力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电力设备及元件本身可靠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消除工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十条 对发现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及时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制度进行修订或补充。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 11

  为规范公司数码照相机、移动硬盘、录音笔、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投影机等电子设备的使用,加强对以上物品的`管理,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 数码照相机、移动硬盘、录音笔、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投影机等电子设备应作为公司固定资产及时入库,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二条 负责管理电子设备必须先行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熟悉设备的各项功能,并整理好一套简明手册,方便借用人员正确使用。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长期使用电子设备的部门,须在办公系统上填写《办公用品及设备申购单》经总经理签批同意,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采购,所需部门保管人员填写《办公用品借用单》,经相关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如为短期临时借用,则由物品所需部门人员直接填写《办公用品借用单》,经相关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第四条 借用人员在办理电子设备借用时,须仔细查看所借用的设备情况,检查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设备配件是否齐全。如发现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配件不全,须立即向设备管理人员指出。管理人员须对借出部件与相机状况予以声明,做好借用登记。管理员还应对设备使用作详细嘱咐,以防出现损坏情况。

  第五条 借用人员在使用所借设备前,应仔细阅读所借设备的操作说明书,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操作,如因违规操作造成的设备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第六条 短期借用电子设备时,经批准后借出的设备,申借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员还清所借物品,因工作需要延期使用时,需重新办理借用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逾期不归还者,总经理办公室有权强制收回。

  第七条 设备归还时,须经设备管理人员检查验收。若有丢失零配件、摔坏设备等损坏现象,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联系正规修理厂家进行修理,修理产生费用,由借用人承担。

  第八条 设备在借用时,如发生设备遗失或损坏后无法修复,一律全价赔偿。

  第九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

  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 12

  为加强对学校办公用电教器材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希望各处室、教研组办公室严格执行。

  1. 学校对各处室、教研组办公用电教器材实行以处室、教研组为单位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办公室负责人、教研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并签好《办公用电教器材使用管理责任书》;

  2. 办公用电教器材作为学校公共设备,请办公室所有成员必须妥善保管,严禁私自上锁或加密;

  3.每次使用时必须如实填好办公用电教设备使用登记表;

  4.办公用电脑内不能安装与教学及办公无关的软件(包括游戏),否则造成系统瘫痪,无法启动,由该软件安装人负全部责任;

  5.严禁办公室任何人员私自拆换电教器材,由此引发电教器材损坏由私自拆换者负完全责任;

  6.电教器材出现故障请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由信息中心派人进行检查维修,品牌电脑保修期为三年,在该期限内出现故障均由电脑公司负责(保修条件是电脑主机箱未开封);

  7.确因自然因素、正常使用或其它非人为因素造成电教器材损坏(如硬盘自然老化等),该办公室不负责任,但必须及时报告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并经核实备案;

  8.使用完后,切记关好总电源及门窗,否则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由该使用者负完全责任,平时检查中若发现离人后未关机、未关总电源及未关门窗现象,即使电教器材未损坏,对该使用者学校将提出公开批评;

  9.没有信息中心负责人书面文字批条,严禁任何人搬动任何办公用电教器材,一经发现,学校将从严处理;

  10.一旦发现办公用电教器材被盗或部分器材遗失,请及时向学校保卫科或信息中心报告。

  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 13

  为了节约用电,降低能源消耗,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建设,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各分、子公司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在工作需要时开灯,人离办公室必须随手关灯,杜绝长明灯。光线好的房间,必须关闭照明设备。走廊、楼道里的灯要随手关闭,办公场所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

  二、尽量少用空调设备,必须使用空调时,按统一规定执行。夏季开空调时间为:6月1日—8月30日,(特殊情况除外)下班前15分钟要关闭。如发现下班后未关闭空调设备,对部门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

  三、电脑设备不使用时,要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减少待机能耗。工作完后,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下班后无待机现象。

  四、各办公室电脑、空调、电扇、饮水机等一切电器设备应在下班时确保关闭,因人为原因没有及时关闭电源能耗,造成设备损毁和引发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严禁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暖气、电热水壶等高压负荷电器,不得随意搭接电线设备,对违规用电发生事故的,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还要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六、本办法自2012年5月20日起执行。

  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 14

  1、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2、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3、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半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禁止非专业电工检查、维修电气设备,禁止使用非电工绝缘工具检修电气设备。

  6、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7、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8、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9、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0、宿舍内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内供电设施。

  11、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

  12、宿舍内除允许使用手机充电器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电器的行为,如烧水、做饭、严禁使用电褥子、电吹风、电梳子,等发热电器。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返还)并处以罚款。

  13、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14、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15、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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