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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3 18:23:24 制度 我要投稿

财产管理制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财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财产管理制度(15篇)

财产管理制度1

  xx实验幼儿园财产管理采取分级管理制度,财产保管员负责管理全园财产,各组室管理所属的财产,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每学年结束,严格做好组室、教室的财产验收和交接工作。

  1.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专人负责办理。

  (2)凡需购物,务必先向财产保管员询问库存情况,再按要求详细填写购物申请单: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4)购物申请单必须有申请人、负责人、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5)除特殊情况,一般购物在五天内完成。

  (6)采购的物品一定要和购物申请单相同。

  (7)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2.验收入库制度

  (1)采购员按购物申请单购物,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再由个人或组室领用。

  (2)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

  (4)学校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3.造册登记制度

  (1)所有造册登记工作由财产保管员负责。

  (2)财产保管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分别列入帐册。三天内及时登帐,(3)半年按时结帐。

  (4)登记造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

  (5)按时完成上级部门的财产统计表格。

  (6)学校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造册登记情况。

  4.领用制度

  (1)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财产。

  (2)个人或组室在征得财产管理员同意的情况内下,办理领用物品手续才能领用物品。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各室物品不能随意挪放至他室。

  (4)教学的`借用物品须按时归还。

  (5)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

  5.财产报废制度

  (1)根据勤俭办园原则,教学用具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爱惜使用。

  (2)物品损坏先修理,不能修理的才可报废。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对不正常的损坏要找出原因,人为损害的要酌情赔偿。

  (3)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价在500元,累计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要报告财产负责人备案,在同意的前提下合理处理。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统一进修理采购基金帐。

  6.借用赔偿制度

  (1)教职工调动或离开要做好个人借用物品的归还、销账工作。

  (2)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制度赔偿。

  (3)赔偿办法由财产管理员填写赔偿单,经财产负责人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室交款。

  7.班级财产交接制度

  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每学年结束,严格做好组室、教室的财产验收和交接工作。

  1、交接时间:每年的7月

  2、交接人员:交接班级的四位老师

  3、监盘人:财产保管员

  4、交接流程:按照财产保管员当月出示的财产清单,对照自己交接班级内的资产进行逐个清点,以物对账、以账对物。清点完毕四位老师在盘点人处分别签字确认,财产保管员负责监盘,清点完毕在监盘人处签字确认。

  发生盘亏、盘盈等情况,应双方交流查明原因,及时与财产管理员确认,并由直接责任人写出报告,以便核查,经查属实,将根据赔偿制度执行。

财产管理制度2

  一、 采取由班级包干管理,班主任老师或班级财产保管员负责检查,并做好清单检查记录的制度。

  二、 教室所有财产、财产代码编号(票贴)由各班包干管理。财产编号不能随意撕下,如有掉下应报总务处重新补上,对撕下编号不报者按损坏公物处理。

  三、 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使全体学生从思想上重视爱护学校财产。

  四、 对无故损坏公物如殴气、打架或随意乱刻、乱写、撕下编号等现象按原价或修理价酌情赔偿,当公物损坏应查明损坏者及其原因,如查不出损坏原因则由班级集体赔偿。

  五、 班主任或班级财产管理员应对教室所有财产每周检查一次,并填写好教室财产保管清单,如须修理应及时总务处填写保修单,由总务处派人修理。

  六、 学生在打扫卫生时应注意安全,对打破的玻璃要立既报总务处修理。放学后应关好门窗和日光等。

  七、 本制度从20xx学年开始执行,并纳入示范班、合格班评比内容之一。

财产管理制度3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均由医院指派人员负责统一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各种物资、财产,应建立健全帐目,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主管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院办公室,经院领导批准后列入财务计划或上报学校审批后进行采购。属于回收物资要以旧领新;医护人员请领医疗用品和值班被服等,须经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发放;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医院的财产,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或占有。重大财产物资的报废要报学校有关部门鉴定审批后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5、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报损工作.

  6、各种固定资产由院财务按学校有关资产管理规定统一管理。

财产管理制度4

  1、园内一切财产均为国家公共财产,爱护公物保管好财产,是每个教职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2、园内固定资产建立财产总帐、分类帐,财产管理员每学期期末要核对帐目一次。

  3、园内固定资产实行班级和各部门托管制度,各部门、各班级必须认真执行财产保管细则。

  4、因无视规章制度造成丢失、损坏,由使用部门负责填写财产损坏,丢失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或处分。

  5、园内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借给私人使用,特殊情况应由主管园长批准,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与财产保管员办理手续。

  6、凡是出园的物品,必须经领导批准同意,否则传达室人员有权拒绝出门或扣留物品。

  7、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8、不论单位或个人借物或归还物品都要当面点清数目,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9、职工工作调动、退休、离职时,如有借物,必须如数归还,方可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10、所保管物品要心中有数,物品有帐,新购入的物品凭发票入帐。成品改造或原料加工成品,要及时报销入帐,每年清查帐物一次。

  11、保管物品做到不风吹日晒、雨淋、发霉、虫咬等,生活用品做到日清月结,月底备下月用品,开学前一周,采购下学期物品,做到有计划供应。

  12、发放日用物品到各班级,实行每学期包干制,必须收物人签字,各班自行支配使用,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计划领用。

  13、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大型玩具、场地设备、屋舍家俱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填单申请更换、修理。

财产管理制度5

  幼儿园的财产是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门都要管理好,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保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一、财产管理形式

  1、采用分级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员负责管理全园财产。

  2、各组、部门管理所属的财产。

  3、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老师负责保管、睡房由保育员负责,以及各部门负责人。

  二、各种物品领用制度

  1、园内各类财产统一由事务处管理,领用(借用)物品必须登记,如有各组调动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方能离园。

  2、领用物品如有自然坏(质量问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能修复再用的一律不予领新的,做到物尽其用。不能修的应以物调换。如遗失或人为损坏时,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加价赔偿。

  3、克服随意挪用他室物品并养成用毕归还原处的好习惯。

  三、物品的请购、采购、验收的规定

  1、各部门请购教学用品,需事先提出,经领导批准后,由仓库管理员外出采购。

  2、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凭发票及实物验收后入帐。

  3、个人领用(借用)的物品必须在有关的领用卡及帐册上签收。

  4、所有物品必须有计划节约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四、财产、物品外借的规定

  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仓库管理员借取,并开出门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幼儿园财产出门必须要有出门条,如无出门条,门卫人员有阻止的权力。

  五、对贵重仪器、物品的管理规定

  1、对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2、使用时一定要按照其说明书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时交接清楚,办理手续。

财产管理制度6

  医院财产物物资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行之有效地管理好财产物资,维护和确保国家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条件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设备,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增加的管理

  固定资产增加管理部门主要有自行建造、购入、外单位调入、融资租入、受赠等。固定资产的建造和购置,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先进性、性能、适用范围及价格,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每年年初管理部门根据各科室年度申请计划,综合平?后,统一编制计划,上报医院。医院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测定及资金预算,防止盲目性。管理部门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固定资产的建造和购置。按规定需参加招标采购的设备,必须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对列入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范围或纳入政府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购买。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价加上改建、扩建发生实际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安装调试费等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8)无偿调入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计价。

  4.固定资产领用的管理

  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出库单”一式二联,一联设备科或总务科保管留底及登记各科明细账,一联交领用部门存查;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设备科或总务科和使用部门各一份,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5.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

  (1)固定资产实行“管用结合,分级归口”的管理原则。设备科、总务科、图书室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科负有监督协同管理职责。进一步具体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各部门各尽其责,共同管理好医院的资产。

  (2)以上科室负责固定资产的专控申请、购置、改造、更新、维护、报废、帐务处理等项工作,负责每年一次(一般11月份)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对,特殊情况下,要进行不定期清查。

  (3)日常大小维修实行归口管理。房屋及一般设备、其他设备归口总务科;专业设备归口设备科;电脑、打印机由电脑中心维护。

  (4)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进行金额核算,设备科、总务科、图书室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账,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等到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部门有台账(卡)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务科有账,设备科、总务科、图书室有账有卡,使用科室有台账(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5)基建竣工后要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对购置、无偿调入、自制的固定资产,各管理部门要办妥验收手续,填制验收单,财务人员根据有关凭证及验收单进行帐务处理。

  (6)实行责任制管理:医院的`贵重仪器,设备科、总务科要指定专人管理,制订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7)固定资产必须由各科室指定人员领用,实行责任管理。在使用过程中,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坏、遗失的,查明原因,由责任人按规定赔偿。

  6.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使用科室必须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向设备科或总务科提出书面申请,设备科或总务科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报医院领导审批同意。20xx元以上设备报损、报废,报主管部门审批,万元以上设备报损、报废,必须报财政部门审批。根据财政部门审批意见,财务科和设备科或总务科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对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在出售前,管理部们要做好备查登记,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损或遗失报废、报损设备的零配件。其残值收入、变价收入应全部上交财务科,增加修购基金。对非自然报废、报损,一定要查明原因,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根据损失大小,进行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7.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一年度终了前(每年11月份)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由设备科、总务科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参与清理,财务科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清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账卡,保证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应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的,可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核销;

  属于责任事故或管理问题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盘亏、损失的固定资产均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8.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成本核算对象,根据账面价值和一定比率提取。提取比率按《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提取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9.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纳入科室的考核范围,定期检查、考核、评比。对各类财产要分别规定使用年限,制定仪器设备利用率、完好率等指标,作为考核衡量管理好坏的重要依据。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奖励;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

  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直到行政处分。

  (二)库存物资管理办法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专项物资等,它是医院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存货的管理,使其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1.库存物资的计价

  购入的库存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库存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库存物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

  2.库存物资的管理

  (1)采购:物品采购应严格执行《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物品公开招标管理办法》,采购业务应由具有采购职能的设备科、总务科负责,严禁使用科室直接采购进货,以防职责不清。进货渠道实行二定:即一定进货单位,二定质量标准。合理确定储备定额,,一般不大于两个月的需求量,同时要防止库存超储积压,避免影响医院资金周转。

  (2)验收:购入的货物运达后,均应由保管员进行验收,根据运单、发票、合同及产品说明书等检查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如发现与合同不相符合,应及时提出异议。据实填制验收单,验收完毕后入库,验收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财产会计,一联交财产保管员,一联交财务科。财务科根据计划、合同及医院结算管理办法结算。

  (3)建帐:财务科设立总账和一级明细帐,物资管理部门建立实物明细分类帐,还应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科室明细分类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分布、使用、消耗情况。

  (4)保管:建立储存管理责任制。对各项物资的收、发、存都有专人负责,严格各项手续制度。保管部门设立数量金额账,对于单价较高的物资,应实行重点管理,存储必须加以严格控制。物资保管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随时关注库存情况,及时处置闲置物资,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

  (5)领用:原则上根据科室计划配送,对一些办公用品等实行定额管理。急用物资的领用,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或指定专人领用,按需领用,杜绝浪费。对于低值易耗品的领取,基本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的办法。

  (6)盘点:建立定期盘点制度,每季对库存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并编制盘点明细表,年终(11月份)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与科室核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书面说明情况,医院视情况分别处理。

  (7)报废处理:库存物资因保管不善、国家标准改变或遇自然灾害等使其失去使用价值的应旧设备、物资可替代作报废处理,由保管部们提出报废申请,经保管部门和维修部门作出鉴定,签署意见,经财务科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后,报院领导审批处理。如属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添置设备物资计划书审批程序

  各科室因业务发展需要添置设备、物资,须提交计划申请书,先由设备科或总务科审核,库存是否有现成的旧设备、物资可替代,在没有旧设备、物资可替代的情况下,才可将计划申请书上交院领导审批。在院领导批准的前提下,才能实施采购程序。

  (四)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要遵循“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2、药品应根据医疗活动业务的需求,实行计划采购、计划供应的办法。采购前要先编制采购计划,按照药品的周转量,进行有计划的采购。

  3、药品采购参加杭州市统一招标,并实行顺价作价。

  4、医院的药品必须按规定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

  5、药品购入和使用,必须健全出入库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药品的入库、出库、领入、配方手续,对药品应进行定期盘点,一般药库为每月盘点一次,药房为每季盘点一次,对于药品的盘盈、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进行账务处理。药品盈亏率、报损率控制在配方额的0.2%以内。

  6、库存药品实行定额储备,储备定额的大小取决于医疗业务需求量和资金可供量,在保证业务需要的原则下,正确制订药品储备定额,一般不大于两个月的需求量,同时要防止库存超储积压,避免影响医院资金周转。

  (五)货币资金的管理

  1.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现金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自觉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和管理,按规定收付现金。使用现金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收付款凭证必须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

  (2)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若已超过银行收款时间,应锁入医院金库保险箱。

  (3)与单位之间经济往来1000元以上原则上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4)下列范围可以使用现金:

  a.职工的工资及津贴、个人劳务报酬。职工的工资薪金由银行代发除外。

  b.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发给个人的奖金、劳保福利及各种补贴。

  c.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他支出。

  d.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e.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f.购买或办理不使用银行支票的单位或个人的特殊情况支出。

  g.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可以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5)建立、健全现金账户,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款项,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套取)现金,不准私人借支公款,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私设小金库。

  (6)出纳人员收付现金要认真仔细,每次收、付现金应做到手工点数二遍以上,若发现差错应及时追回,并将情况报告单位领导,否则一概由经办人员负责。

  (7)加强财务内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钱账分管制度,相互制约,相互牵制,防止差错,防止舞弊。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不得收取和支付现金,出纳不得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8)工作人员出差借款,应填写借据,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支,出差回来后必须在十天内向财务科结报,不得拖欠。

  (9)支付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到基本账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现金),特殊情况应征得开户银行同意,并办好有关支付手续。

  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医院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在银行开设银行账户,遵守银行的有关结算制度。银行账户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

  2、医院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出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银行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3、医院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财务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4、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银行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严禁公款私存,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在银行以外的单位办理定期存款。对定期存款账、单要分别保管,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账、账单相符,杜绝挪用现象发生。

  3.支票管理制度

  1、本规定所指支票包括支票、电汇凭证、贷记凭证和汇票委托书等具有银行支付效能的专用凭证。

  2.单位经济往来,超过1000元的一律用支票结算。

  3.支票由出纳员保管,凭有效付款凭证签发,签发支票的收款人和金额与付款凭证一致,签发支票的存根内容应与签发内容一致。

  4.建立支票使用登记制,由银行会计负责登记、核销。

  5.领用支票须注明限额、出票日期和用途,领用人须在二天内办妥手续将所领用支票核销。原则上不允许签发空白支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领用空白支票的,须经分管院长同意,经办人在支票存根及“支票使用登记本”上签字。

  6.支票印鉴由指定人员分别保管。

  7.不得由他人转借支票,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

  8.作废支票须盖作废章,妥善保管。联次完整。

  (六)应收账款管理

  1.应收医疗款管理

  (1)建立健全控制医疗欠费管理制度,详见《医疗欠费管理实施办法》。

  (2)财务科、医保办协助对外联络科做好出院欠费病人的清理、催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病人欠费。

  (3)对超过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医疗欠费,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账核销。

  (4)财务科每月核对各类医保挂帐与医保申报额,发现错误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做到帐帐相符。

  2.其他应收款管理

  (1)单位往来帐款及时清理,年末彻底清理,对有疑惑的款项,证函核实、查证。防止拖欠,减少呆账的形成,保持资金完整无缺。对超过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作坏账核销。

财产管理制度7

  保证学生宿舍内公共财产的完好,对学生的日常上生活正常运转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为了防止宿舍内公物被随意破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宿舍内的公物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统一配齐,并保证可以正常使用,由政教处统一登记和管理。

  二、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情况,寝室长应及时报告宿管员,由宿管员及向负责人汇报。负责人应及时检查:

  (1)如发现是人为破坏,先查出责任人,然后照价赔偿(含人工费)。情节恶劣的将加倍赔偿。

  (2)如发现是自然损坏,则由学校自行修理。

  (3)总务处在确实具体情况后,将及时派人修理,保证学生的日常生活正常进行。

  三、宿舍内公共使用的场所出现堵塞(如下水道等),如果学生不能自己解决,则可以由总务处请人负责疏通。

财产管理制度8

  一、各班学生应爱护公物,保管好教室内外的一切公共财物。

  二、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清点交给班级各项设备和用具,班主任签字验收,由班主任责成班级同学认真管理。

  三、若物品自然损坏(如桌椅松动)由班主任证明,及时报告总务处,待总务处查明后及时修复。

  四、人为损坏或管理不善引起的损坏,又无法查处的,由班级负责赔偿。若发现故意损坏公物者,应及时教育处理并由个人负责赔偿。

  五、一切设备未经过总务处同意不得随意搬动,严禁在墙壁、桌椅上刻写、踩踏、刻画。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六、学期结束,由班主任负责将各项设备、用具清点上交总务处,如有损坏、缺少,由班级负责。保管好的'班级,学校给予表扬奖励,假期保管工作应由学校保管负责。

财产管理制度9

  1、学校总务处重要职责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

  2、凡是购进或调进资产、仪器、音体美器材等都记入固定资产清册,建立借用制度和赔偿制度,每学年末总务处根据财产变动情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3、注意检查维修、延长财产使用期限。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财产应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应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损坏财产应及时组织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教室内财产由班主任管理,办公室财产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管理,少先队财产由大队辅导员管理,图书、教具、体育、音乐、美术、劳技室、实验室、实验仪器室、计算机、语音室、总控室、电教室、多媒体、档案室、教师资料室、仪器和日常物品由学校确定人员专人负责管理。

  5、做好财产交接手续,开学初,各任科教师清点所接财产新旧和数量情况后保管使用,学期结束后,各任科教师交回相关财产,各室财产清点后上报总务处备案。

  6、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教育,同时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广播、黑板报等进行检查评比,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爱护公物的行为,加强学生爱护学校财物的责任感、提高爱护公共财物的.自觉性。做到平时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赔偿,丢了有人查找。

  7、身教胜过言教,教师首先要作学生表率。

  (1)、离校要关好门、窗、电灯、吊扇、饮水机。

  (2)、各室物品不要任意搬运。

  (3)、节约用水用电,提倡“节约为荣,浪费为耻。”风格。

  8、校产管理小组要定期对各部门财产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附一:财产赔偿制度。

  1、教师在失职情况下,损坏遗失物品。根据新旧质量酌情赔偿。

  2、学生在违纪情况下,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公物被窃应弄清责任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

  附二:财产领、借制度。

  1、学校公物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任何人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教职工因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需暂借用学校财物,须办借领手续。

  3、领用消耗办公品,必须向保管员办理登记手续。

  4、借用教学用具、仪器、挂图、参考资料向管理员办理登记手续,为提高利用率,用后必须及时归还。管理员对还物品要检查验收,如有损坏必须查明原因,酌情处理。

  5、因参加各项活动需要服装、物品等,必须三天前与保管员联系(除特殊情况外)以便准备所需物品。

  6、学校各类校产一般不借校外,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备有书面借据报总务处批准,并收取一定的押金,方可借用。

财产管理制度10

  学校财产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保障,爱护学校财产是每一个教职工和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订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一、责任人

  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每学年学校将配置完整的课桌椅及其他各类设施、设备交给班主任管理,到学年结束班主任须将完好的班级所用设备物品如数清点交还给学校。

  二、班级财产管理及要求

  1、班级财产包括门、窗(玻璃)、教室牌、课桌椅、黑板、电子白板、电视、广播箱、讲台、宣传标语图画、照明线路、灯具、空调、电扇、墙壁等教室内设施。

  2、班级财产的使用实行班级承包制。每学年开始时,总务处与班主任签订《班级财产管理协议书》,承包到班。学校在每套桌椅上打上教室号,以便班级进行管理。

  3、班级财产管理应具体落实到学生身上,做到每件物品管理到位、保管到人,各班要设立财产委员协助管理。

  4、各班保持教室墙门窗地面整洁、课桌椅排放规范整齐,不允许在桌、椅等物品上面随意涂写和刻划,不允许在墙面上随意张贴各种材料,必须张贴的`用双面胶集中贴在教室前的宣传栏内,奖状用双面胶整齐地贴在后面黑板上方。

  5、凡属教室财产不许随意拿出教室外,学生要自觉爱护教室财物,遇到损坏公物现象要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7、各班教室内的财产除学校统一调配外,任何其他部门或人无权乱动或外借。

  8、有专人负责关灯关扇和关锁门窗,做到人走关灯关扇和关锁门窗。

  三、班级财产检查、维护、奖罚

  1、学校政教处及总务人员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对各班级财产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上报校长,并在班费中扣除维修、更换费用。

  2、学校鼓励以年级组为单位,配备一定的工具对课桌椅小的毛病进行自我维修,维修最好在学校检查前完成。

  3、班级和个人自我维修完好的财产算作学校配置好的财产,不列入损毁财产之列。

  4、对破坏公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学生除照价赔偿外还须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班级财产管理工作的好坏作为班主任工作年终考核和评选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

  4、谁损坏公物由谁承担赔偿。如查不出肇事者,应由班级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承担。

  6、学校允许课桌椅存在2%的损毁率,在损毁率之内的课桌椅由学校负责维修、更换,不列入损毁财产之内。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款处罚(2-3倍),直到校纪处分。

  ①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②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③策划、煽动者;

  ④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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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设会计、出纳管理财务收支事务。以上级财政规定为会计事务处理准则,做到经常核对帐目,保证帐目相符,根据上级批准的计划和预算,支付各项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合理。

  2、支付款报销手续要健全,报销单据必须先经园长同意签字后,再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字,方可由会计师审核报销支付,凡违反财经制度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报销。

  3、财务人员要加强请示汇报,重大开支不得擅自处理,要经领导审批方能支付。

  4、园内各种财产都要登记注册,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对自然损坏的物品做到定期维修,对人为的不合理损坏物品应追究责任,并按制度赔偿。

  5、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检查掌握物资使用情况,避免积压与浪费,每学期按各班实际需要的.日用品发放一次,每两星期按各部门需要,发放一次后勤劳防用品,并做好记录,在节约的基础上保证各项供应工作。

  6、加强房屋、设备管理,并及时做好房屋、水电维修工作,保证安全,防止出事故。

  7、各部门需要添置物品,先向管理人员请购,再经园长同意签字后,并填好请购单,方可购买。

财产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酒店业财产管理与核算,保证酒店业财产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酒店业的财产定义是:为了生产经营、提供劳务、出租或行政管理目的而持有的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本制度中财产包括:

  1、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具有实物形态并且能够独立存在的的资产。

  2、低值易耗品: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200

  元以上,具有实物形态并且能够独立存在的的资产。

  第二章 申购程序

  第三条 酒店所需财产在购入时,必须本着节约及实用性的原则,先由需求部门填制购置申请,按规定的审批权限上报,经批准后方可购买。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年度资本性预算需求以及单位价值在五千元以上的财产购置,直接报集团总部审批;

  2、单位价值在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内的财产购置,由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3、单位价值在二千元以内的财产购置,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购计划,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酒店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所须财产经批准购入后,由物供部会同工程部或其他相关部门编制购置计划,签定购建合同。原则上要求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10%留质保金。

  第五条 财产类合同必须真实准确地注明保修约定、厂家联系方式及其他财务要求的相关付款资料。相关部门必须将财产类合同转财务部一份,作为付款的依据。同时,转工程部一份,作为维修保养的资料。

  第三章 检验鉴定

  第六条 酒店购入和取得的各项财产,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于取得的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时需经酒店工程部或集团公司技术权威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即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规格、名称、出厂或建成日期、备品备件、原始价值、技术性能、使用年限、新旧程度等进行逐项验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清单。

  工程部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跟踪财产维修保养及使用情况。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验收清单,结合各项固定资产可供使用年限和折旧率的规定入账。

  第七条 按照合同支付质保金时,由酒店工程部负责人在请款单上签字,注明资产使用情况和质保金支付意见。

  第四章 登记和领用

  第八条 经验收合格后的财产在部门领用或交付使用时,由酒店资产会计负责统一编号,并做到:

  1、按财产类别进行分类编号并登记台帐:如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则应按固定资产类别编号,登记酒店固定资产明细帐;如属于低值易耗品范围,则应按低耗品类别编号,并按使用部门登记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帐(财务软件中没有明细帐的,应采用手工或电子表格形式的台帐登记)。

  2、采用记号笔或标签的形式将编号反映在实物上。对于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除房屋建筑物外),还须按该项资产的规格型号、使用性能、开始使用日期、保管和使用责任人等内容用标贴形式标识于该项资产上。

财产管理制度13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库存物资管理、药品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和应收帐款管理等。

  1、固定资产管理

  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领用、报损等环节的手续,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特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如下:

  (1)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确认标准: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范围和分类:

  固定资产主要分五大类,并实行归口管理,其中: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和其它(含被服类)归属总务处管理;专业设备归属设备科管理;图书类归属图书室管理。

  房屋及建筑物: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专业设备:是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一般设备:是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

  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计价:

  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帐面原值计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2)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核算、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务处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帐,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帐,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帐),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帐,财产管理部门有帐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型分别由有关职能科室归口管理,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帐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

  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房屋、设备及其他财产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损坏或故障需修理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帐(卡)实相符。

  (3)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的管理

  购置的管理

  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对列入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范围的固定资产,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购买。

  一般固定资产采购的的程序为:由使用科室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相应的采购部门(总务处、设备科),由采购部门组织人员予以论证审核,进行统一汇总,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方予以购买。

  对于购入、调入或自制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拨单、完工单合同等组织验收,验收必须认真符合要求或残缺损坏,短少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向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要及时办理财产编号、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购入(或调入)财产验收入库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部帐、明细帐和保管实物明细帐。

  领用的管理

  固定资产入库后应由使用科室及时领用。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应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交财产会计登帐,一联交领用部门存查。

  加强使用科室之间相互调换固定资产设备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调拨制度。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调拨管理人员(或由固定资产会计人员兼),固定资产的调拨领用办理调拨手续,调拨时应填写调拨单,经使用科室双方负责人及管理员签字认可后,方予以调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调整相应的帐户以保障帐实相符。

  (4)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使用科室必须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销帐,其残值收入、变价收入应全部上交财务,记入修购基金.其中:万元以上设备报废应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5)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帐卡,保证帐帐、帐物、帐卡三相符。

  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应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的,可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销帐;属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给予责任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属于违法的,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6)修购基金的提取

  按成本核算对象,根据帐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提取比率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7)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单位和科室的考核范围,定期检查、考核、评比。

  对各类财产要分别规定使用年限,制定仪器设备利用率、完好率等指标,作为考核衡量管理好坏的重要依据。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奖励;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直到行政处分。

  2、库存物资管理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专项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采购管理

  要合理制定储备定额标准,按供应计划组织订货和采购,要使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单位业务活动的要求,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要尽量做到零库存,随买随用。

  (2)出入库管理

  材料、物资到货后,由仓库保管员会同采购员进行材料物资验收,验收要准确及时,验质验量,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当及时向供货单位提出赔偿、退货或换货要求。凡经检验合格的物资,应填写购入物资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送财务做应付帐款挂帐,一份仓库留存,一份付款时随同发票一同送财务处。

  材料物资的出库,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定额及有关规定向科室发放,科室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填写材料领料单,对物资材料退库、调换应填开红字领料单冲帐,调换的材料要重开领单,退回的材料必须确保完好、有效。

  (3)物资储存管理

  材料物资应每月盘点一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领导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

  材料保管员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做好防止积压、损坏、变质、防盗、防潮、防火的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材料,以保证材料的不受损、不短缺。

  (4)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由于低值易耗品可多次使用,对其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帐,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3、药品管理

  药品是指单位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1)采购管理

  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制定合理的储备定额,增强质量意识,严把药品质量关,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实行药品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在保证医疗业务活动正常需要条件下,尽量节约资金占用,做好验收工作,把好质量关,认真做好药品价格的审核工作,降低进价成本。

  (2)储存管理

  加强药品储存管理,建立完整的盘点制度。药库、药房药品应每月盘点,月末结出余额,与财务帐本核对,保持帐帐相符,如实存与帐存发生差异,要查明原因,按照审批权限报请领导批准进行处理。对于特殊和贵重药品要每日盘点。

  (3)建立健全药品出入库制度

  药库验收,应根据随货同行联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认真点收,对无采购计划、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验收。验收合格,填写药品入库单(自制药品,也要按规定填写入库单)。

  药品出库时,要填写药品出库单一式四联,药库、领用科室、药品会计、财务处各持一联。月末,药品会计将药房及其他各科室领用的出库单分类汇总,连同入库单汇总数,编制药品进出库汇总表交财务处进行核对和帐务处理。

  (4)药房药品管理

  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药房会计每月末应及时编制药房药品进销存月报表交财务处进行帐务处理。

  (5)药品调价、报废

  药品调价应按物价管理部门的通知或规定及时处理,接到药品调节器价通知,药库、药房要及时清点调价药品现存数量,并编制药品调价报告表,一式三份,一份药库记帐,一份报收费管理科备案,一份送财务处进行帐务处理,并按指定日期执行新的价格。报废时,对于药品破损应根据不同原因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6)各药库、药房对剧毒、麻醉、精神等特种药品的采购、领用、消耗保管,要指定专人负责,设专门帐簿进行登记。存放指定地点,每月统计、核对,以防差错,不得以任何借口放松对特殊药品的管理。

  (7)自制药品管理

  加强自制药品的核算和管理,进行制剂成本核算,分析成本长降原因。设置分类帐,分类分批核算制剂成本,同时应制定工作量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

  (8)药品进销差价

  医院药品统一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购入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4、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是单位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各项存款,具体管理办法详见《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5、应收帐款管理

  医院应收医疗款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1)应收医疗款管理

  医院应收医疗款要及时清理,对于未收回的医保病人费用,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对于不能收回的部分,要分清原因,进行处理;对超出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帐处理。

  (2)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随时了解预交款使用情况,发生欠费应及时催促病人续交,对于病情复杂、住院期长、费用较高者,应采取分段结算办法,以减少在院病人出院欠费金额。

  (3)其他应收款管理

财产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物品都是国家的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物质条件,必须高度重视我校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学校由校长亲自主管这项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落实,各处室、办公室、年级组、教研组都应由主任、组长直接负责这项工作,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学校财产的教育,规范管理,千方百计降低财产损耗,压缩办学成本。

  第二条学校财产设备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机构健全、人员精干,购置要有计划,验收要严肃认真,采购、领用、报损手续要完备清楚,保证帐册记录健全,帐物相符。同时要加强、健全维修、校验等技术管理制度,使学校财产设备经常保持完好。

  第三条学校配备思想过硬和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学校要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对管理和使用好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适当的表扬奖励,属于责任事故的损失、丢失要责令赔偿和给予处分。学校财产设备的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本行业务,如岗位调动时,应事先办清交接手续,并由总务处专人督办。

  第二章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分类与作价

  第四条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1、固定资产是指:

  a、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实验、科研、行政、后勤、办公、生活设备。

  b、单价虽不满5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

  c、有的财产比较稀缺,有的财产实用性较强,虽不满足上述两项条件,但学校认为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设备单价不足500元、专用设备单价不足800元、非大批同类物资的设备仪器、交通工具、家具教具、电脑配件等。

  3、易耗用品是指维修、修缮材料、极小工具,劳技、实验材料及玻璃器皿,办公用品。

  第五条学校所属的部门应用学校任何类别资金购置的物资,都要到总务处保管室登记入帐;按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进行管理。

  第六条凡是外单位赠送、获奖、上级无偿调拨、自制、购置的财产设备,都要到总务处保管室入帐,核实价格后,按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进行管理。图书、杂志报刊合订本、资料不受单价限制均列固定资产。

  第七条我校财产设备的日常管理分类严格按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固定资产按造价或购置价格入帐,但原有的固定资产,有下列之一者得增减其原值。

  1.因加工改制而增加其数量或提高质量按所开支的成本费增加其原值。

  2.成套设备,因毁损或拆除其原有一部分,应减少其原值。

  3.房屋和建筑物的拆除、改建应增减固定资产价值,分别处理有关帐务。

  4.大修理、大修缮和维修开支的费用,均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原值增减,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处理,并及时通知财务室保证帐帐相符。

  第三章学校财产建帐建制

  1、学校设置财产保管员,参照相关财产制度要求进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的管理。

  2、保管室按照“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表”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会计部门对随购随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可以于购入时直接列支,但应定期检查实物管理,一般每学期清理一次,清理结果由总务处汇总登记。

  3、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借用单、报损单、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单据,各种单据上所列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名完整。

  第四章学校财产物资的增添和验收

  第九条增添学校财产设备,必须按照学校发展规模、财力、发展方向进行全面规划。要根据勤俭办学的方针从需要与可能出发、精打细算,合理布局,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

  第十条增添学校财产设备,凡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应按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不属于基本建设范围内的增添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应由各处室、办公室、年级组、教研组提出学期申请计划。由总务处汇审平衡,提请校长批准后,列入学校财务计划,由总务处执行。临时采购计划为学期计划之补充,因教学、办公、生活过程中临时出现的采购要求及各种物资的损耗补充。执行先请购、后采购、先入学校财产帐、后财务报销的原则

  第十一条对于大的项目、贵重仪器设备或购置批量大的常规设备,必须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

  第十二条学校各部门或个人无论资金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都必须按照以上各项规定办理。不办理请购手续,擅自购置设备、物资者,学校财务有权不予报销,有关管理部门应给予批评教育、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物资购回后(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或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物资,或无偿调入本校任一部门的物资),一律应到总务处办理检验及入库手续,到保管室办理登记入册,方能按我校规定的各行政级别的权限,签批报销,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加强验收与索赔管理工作。购入的物资,必须由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会同使用部门指定专人及时验收,验收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外观检查,应先检查设备包装是否完好,然后按顺序查看设备各表面是否有残损、变形、锈蚀等异常现象。重点是主机,主要工作面,主要配件等部位。若发现问题,应当场记录并拍照。凡属合同规定,必须有厂家技术人员在场才能开箱的贵重设备,切匆事先开箱,以免造成被动。

  2.数量检查,以合同及订货清单为依据,核对装箱单,逐一清点。清点时,仔细查对主机和附件型号,编号是否与订货清单、装箱单一致,对缺少或错发部分,应记明编号、品名、实到和短缺数量等。

  3.质量检查,质量验收,也是物资设备功能、指标等的全面检查质量验收,应由该物资设备的使用和申报单位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技能性能、技术指标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若出现故障,应查明事故、故障原因及予以排除,无法排除或虽能排除但涉及质量的`仍应记录在案列入检验报告。

  4.验收记录、验收时应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验收时间、条件、情况和结果,参加人员等。验收结束时,由使用接收单位写出验收报告,附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一并报物资设备科进一步处理并入档。

  5.验收结束后,若在数量及质量上存在问题,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应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赔补等工作,一定要在索赔时效内完成该项工作。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与维修

  第十五条保管室、实验室及专用教室的管理人员对所保管的学校

  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对所管理的物资要做到分类清楚,排列有序,帐物对号,环境整洁,要经常检查、维护,做好防潮、防爆、防火、防盗工作,以保证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第十六条:

  一、各实验室及保管室的学校财产,帐本应与实物相一致做到帐帐相符。

  二、财务应设立与保管室对口的固定资产分类总帐,保管室的分类明细帐的各类总金额应与财务的总帐相符。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增减(包括赠送和无偿调进、调出的物资)保管室应如实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减少表),财务室作固定资产增减记录,各种帐、单、表应缮写清楚,记录准确。帐卡、物要定期核对检查,做到帐、卡相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总务处应每年暑假进行一次全面清点。

  第十八条各类学校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报损、报废等手续的办理,应严格按照《zz中学学校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赔偿、报损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各级学校财产设备管理人员(包括兼职人员)在管理业务上兼受总务处领导,他们对所管理的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尊重管理人员的职权,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或调换任何物资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进行实物验收和办理入库手续的财产设备不得使用,否则,由此引起性能、质量上的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第二十条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要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后勤队伍建设,经常性的检修工作和维护保养工作应由总务处和电教组负责。

  第二十一条对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改制和检修,应事先提出可行性报告,报校长批准,方可进行,严禁无准备的随意拆装。

  第二十二条各级物资管理人员如发现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丢失和其它事故时,应迅速向总务处报告,并及时追查原因,做出记录,以便学校按《校产设备的报修、赔偿、报损制度》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总务部门应积极做好固定资产的调剂和组织协作工作,以提高财产设备的利用率。

  第六章财产管理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学校会计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日常监督。发现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会计资产帐与财产实物帐核算不合规、帐帐、帐实不相符,财产管理工作违反程序,人员任用不合规的情况,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各级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全部、合格履行职责的由学校及总务处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财产管理制度15

  为更好地维护学校的财产,节省学校对公共财物的维修经费,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切实加强学校财产管理。使学生养成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促使师生共建校园文明,特规定如下:

  一、班级财产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应有责任、自觉地协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级财产。

  二、全体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相互监督。向班主任举报损坏公物的行为,由班级予以奖励,并作为评优条件之一。

  三、对于乱涂、乱刻、损(毁)坏公物的同学,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并责令修复如初,或作价赔偿。

  四、每学期学校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学期末必查,检查结果作为班级量化考核依据。

  五、班级财产赔偿标准:

  1、课桌椅每套120元,桌面100元、椅子面20元,乱涂、乱刻一次10元,桌椅横档断裂每张10—50元,。

  2、墙壁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黑板800元。

  3、电器开关、插座每件10元。日光灯每盏40元。灯管每只10元。

  4、玻璃每块150元,带窗框损坏每块200元。门上玻璃每块30元。

  5、每扇门400元,锁子10元,钥匙每把5元。

  6、喇叭每只60元。

  7、讲桌300元。

  8、班牌20元。

  9、其它按实际原料费加施工费计算。

  10、卫生工具由班主任定价。

  11、电扇每套40元。

  六、本制度解释权属校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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