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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2 16:50:16 制度 我要投稿

成本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本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本管理制度汇编15篇

成本管理制度1

  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办法。

  3.1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3.1.1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3.1.2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1.3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3.1.4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3.2.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4.1.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4.1.3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4.2.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4.2.2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以及班组成本核算的组织与管理。

  4.2.3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2.4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月1日至当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4.2.5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4.2.6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与产成品的界限、各种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4.2.7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在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

  4.2.8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2.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价差调整、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5.1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或性质)分类称为生产费用要素。

  5.1.1外购材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5.1.2外购燃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液体和气体燃料。

  5.1.3外购动力: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由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

  5.1.5职工福利费:指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福利费。

  5.1.6折旧费:指各生产单位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率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5.1.7修理费:指按照确定并备案的提存率预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费用或直接计入生产费用的修理费用。

  5.1.8利息支出: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5.1.9税金: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5.1.10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5.2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称为成本项目。公司成本项目规定如下:

  5.2.1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额的辅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装物。

  5.2.2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各种燃料和动力。

  5.2.3工资及福利费: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职工福利费。

  5.2.4制造费用:指各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

  (1)工资: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工资。

  (2)职工福利费: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指车间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车间维修各类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5)办公费:指车间发生的文具、纸张、印刷品等办公费用。

  (6)水电费:指车间非工艺过程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

  (7)取暖费用:指车间应分担的采暖费用,不包括支付职工取暖费津贴。

  (8)租赁费:指车间从外部租入各种固定资产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差旅费:指车间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10)机物料消耗:指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费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12)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车间耗用的通用工具、生产用具、仪器等。

  (13)劳动保护费:车间为保证劳动安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制造费用开支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费、劳动保护装置维护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资产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支出。

  (15)运输费:车间内部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和运输部门为车间提供的劳务费用。

  (16)外部加工费:指车间产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协作的费用。

  (17)试验检验费:指不能直接计入为鉴定某种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产品的试验费、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检验费用、理化试验、质量监控等费用。

  (18)设计制图费:指对产品和工艺进行科研、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19)其他: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应计入制造费用的支出。

  5.3.1按产品品种设置成本核算对象,对难以直接计入的间接费用要按合适的标准,在公司包括主营业务、其他所有产品之间分配。企业的产品包括全部的主营业务、其他业务和劳务协作。

  5.3.2凡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均应直接计入。

  5.3.3凡不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应采用与费用形成有直接关系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

  5.4.1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材料的成本包括:买价、外地运杂费、保险费、大宗材料的市内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但不包括购进材料的增值税和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4.2购进材料直接用于非应税产品的,应按包括进项增值税在内的全部支付价款全额计入材料成本。

  5.4.3进口材料的采购成本应包括国外进价、进口税金。

  5.5.1月终未报账的材料,按计划价办理暂估入库,于材料报账时冲回。

  5.5.2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终将耗用材料的计划价调整为实际价格。材料的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差异,使用当月实际差异率,按材料类别或品种核算。其中××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按品种核算,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按材料类别核算。

  5.5.3材料稽核员根据领料单,将属于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计入制造部门生产成本。不能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计入领用部门制造费用。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并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5.5.4月末车间材料员负责将已领未用的材料办理“假退库”手续。

  5.6.1动力包括水、电、蒸汽、冷、压缩空气等,分外购、自制两种。自制动力以及需经本单位辅助车间处理后使用的外购动力,均应作为辅助生产核算。

  5.6.2动力费用根据计量仪表记录的实际耗用数量进行核算,没有计量仪表的,应由动力部门或有关部门确定的合理的分配标准,作为分配动力费用的依据。

  5.6.3动力费用的核算要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界限、内供和外供的

  5.7.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各项工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工资总额。

  各项工资性支出都应按照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和汇集。

  5.7.2按照规定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等级,依据有关的原始凭

  5.7.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提取和支付职工福利费,不得擅自改变计提比例。每月应付职工的全部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部门、车间进行汇集与分配,分别计入有关科目中。

  5.8.1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根据确定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按月提取,分类计入各有关科目。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应按集团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确定,报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备案,不能随意变动。

  5.8.2公司购置或竣工验收交付试生产的固定资产,都要按经审计确认的资产原值(或估计原值)入账并计提折旧;对长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要及时办理封存手续。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据以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决算数调整原固定资产估价和已提折

  5.9.1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但应由本月及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共同负担的费用。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的受益期确定分摊期限,但应在1年内摊销完毕。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待摊费用应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

  5.9.2预提费用是反映预先分月计入成本费用,但由以后各月支付的费用,预提费用的期限也应按受益期确定。为了使各月成本费用水平均衡,应编制各项预提费用预算分月计入产品成本。实际发生的费用与预提的费用的差额应计入费用支付期的有关成本费用项目。

  5.9.3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应包含如下内容:

  (1)新建、扩建企业或车间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

  (3)一次支付的固定资产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4)企业发生的数额较大、应分期计入产品成本的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

  (7)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支出。

  5.10.1制造费用按照生产车间和规定的费用项目进行汇集。

  5.10.2应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单独负担的制造费用,应直接计入。应由一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制造费用,按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定额工时比例分配计入。

  5.10.3各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负担。

  6.1.1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费用,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对直接构成产品成本的直接计入,间接费用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在产品之间分配。

  6.2辅助生产车间的生产费用按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作业的种类和成本项目进行汇集和分配。

  6.2.1辅助生产车间的劳务、作业成本,按各车间提供的劳务作业量,以计划单位成本,分配给受益单位。

  6.2.2辅助生产车间按水、电、汽、冷及维修等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项目归集生产费用。

  6.2.3辅助生产车间为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费用,扣除车间自用的部分外,应当全部分配给生产车间和管理部门,不得节留。

  6.2.4辅助生产为各单位提供的产品及劳务,应分别计算实际成本。实际总成本与转给各受益单位的实耗量和计划价格计算的总成本之间的差异,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分配,计入当期产品成本及管理费用。

  6.3.1根据本公司A类产品的生产特点,对A类产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采用逐步结转法进行核算,燃料动力、工资及福利费、制造费用等采用按产品产量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在各品种之间进行分摊核算。

  6.3.2根据B类产品的生产特点,采用品种法核算,并以平行结转法核算到各生产线,各生产线分别按配置工序、包装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领用的品种直接计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按品种类别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分摊核算。

  6.3.3月末在制品只结存原材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当月发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分摊,不留余额。

  6.4按照生产产品的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对象设置成本计算表汇集生产费用,每月的生产费用就是该产品的总成本,再除以当月实际产量,就是该产品的单位成本。

  6.5.1公司制造部门应设置台账,登记在制品的加工数量、完工数量、废品数量、转出数量和结存数量,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在制品的盘盈、盘亏按规定报批计入“管理费用”。

  6.5.2根据在制品的实际结存数量和折合成本量正确计算在制品成本。在制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

  6.5.3制造部门对已完工的产品应及时办理验收交库手续。产成品的收发结存数量,必须在年度内定期与实物进行核对盘点,对产成品的盘盈、盘亏计入“管理费用”。

  6.5.4产品月末按照在制品的完工程序折合为约当产量,再根据约当产量与完工产量的比例,计算在制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

成本管理制度2

  1.目的

  开展以财务用语度量质量体系活动的有效性,是为工厂管理者提供识别生产过程中的无效活动和改进依据,从而以适宜的质量满足产品的要求,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性的目的。

  2.范围

  适用于工厂对质量成本的管理。

  3.定义

  3.1质量成本:将产品质量保持在规定的质量水平上所需的费用。它是企业生产总成本的一个组成部分。

  3.1.1预防成本:用于预防产生不合格品或发生故障所需的各项费用。

  3.1.2鉴定成本:评定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需的费用。

  3.1.3内部损失成本:产品交货前因不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而支付的有关费用。

  3.1.4外部损失成本:产品交货后因不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导致索赔、修理、更换或信誉损失等而支付的费用。

  3.1.5外部质量保证成本:为提供用户要求的客观证据所支付的费用。它包括特殊的和附加的质量保证措施、程序、数据、证实试验和评定的费用。

  4.职责

  4.1财务部为质量成本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4.1.1制订年度质量成本目标;

  4.1.2确定质量成本科目;

  4.1.3组织收集质量成本数据,并进行统计、核算;

  4.1.4组织质量成本经济分析,定期向领导和质保部提供质量成本经济分析报告和有关资料;

  4.1.5编制并提供质量成本数据收集、统计、核算及经济分析所需报表。

  4.2质保部

  4.2.1组织落实、监督、考核质量成本目标;

  4.2.2负责质量成本的综合分析工作,定期向领导提供质量成本报告;

  4.2.3根据质量成本综合分析结果,制订质量改进计划。

  4.3管理者代表

  4.3.1负责改进计划的审批和组织落实;

  4.3.2对有争议的质量成本责任作出仲裁。

  4.4各质量成本发生部门

  4.4.1组织落实本部门质量成本计划,实施改进计划;

  4.4.2收集、核算并提供本部门质量成本数据,按期上报。

  5.工作程序

  5.1质量成本的策划

  5.1.1由财务部按《战略业务计划控制程序》要求制订产品质量成本年度计划,确定产品质量成本目标。

  5.1.2由财务部确定质量成本科目设置,并将质量成本分成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外部质量保证成本等共五大类二十三项(见附件:质量成本构成)并明确收集部门和相应内容。

  5.2质量成本数据的收集

  5.2.1各质量成本发生部门每月按附件-《质量成本构成》规定的收集内容和职责,收集、核算、统计本部门所负责的质量数据,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可靠。

  5.2.2将所统计数据列入质量成本统计报表中,并于次月五日前填报财务部。

  5.3质量成本报告的编制和分析、改进。

  5.3.1财务部根据各部门填报的质量成本报表进行汇总统计,填写《质量成本统计报表》,并以质量成本总额为比较基准,计算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损失成本、外部损失成本、外部质量保证成本与质量成本总额的比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a.预防成本率(%)=预防成本质量成本

成本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医院的成本管理,切实有效地开展成本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成本管理、核算组织体系

  医院应加强对医院成本管理、核算的领导,建立健全院、科、班组三级成本核算体系。医院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财务科、设备科及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医院财务科(或经济核算办公室)应配备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一般由专业会计人员担任,负责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业务科室和后勤班组应配备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二、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医院的成本核算贯穿于医疗服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院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因此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相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保证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

  1.建立健全医院固定资产、消耗药品、材料、低值易耗品、制剂等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计价、验收、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额和人员定额,加强定员定额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并建立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

  4.制定内部结算价格和内部结算制度。

  三、医院成本核算的原则

  为了正确核算医院的各项成本,必须讲究成本核算的质量,符合成本核算的原则,成本核算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即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二)可靠性原则。即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应与客观经济事项一致,不能人为提高或降低成本,且这些信息还要有可核实性。

  (三)配比的原则。即要求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四)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五)一致性原则。即成本核算所采取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六)重要性原则。即对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重点核算,力求精确。

  四、医院成本的范围和项目分类

  医院成本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并按其经济用途可分八类:

  (一)人员经费:指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二)材料消耗费用:指卫生材料、消耗性药品、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包括所有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日常维修费等。

  (四)水、电、汽、油、煤等消耗费。

  (五)公务费:指公务费中应计入成本对象的各项费用。

  (六)其他业务费用。

  (七)药品费:指医院药品销售成本。

  (八)其他费用:指上述内容之外应计入成本的费用。医院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划分费用支出的界限,医院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应计入成本:

  (一)医疗事故赔偿支出;

  (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及违反法律支付的各项滞纳金、罚款;

  (三)超过规定额度发放的奖金补贴;

  (四)医院捐赠、赞助支出;

  (五)应在职工福利基金中开支的支出;

  (六)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五、医院成本核算对象

  医院成本核算的对象包括单位总成本、科室成本、项目总成本和单位项目成本四个层次。医院成本核算的最终目标是医疗项目成本核算,在目前条件下,应先进行科室成本核算,逐步向医疗成本核算过渡,有条件的可开展单病种成本核算。

  目前,医院成本核算以科室为具体核算单位,根据医院的内部组织结构可以分为: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剂科室、制剂室、血库、供氧中心等,其中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各包括一些具体的科室,这些具体科室应尽可能细化,凡能进行单独核算的部门、科室、班组都应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

  六、医院成本核算的程序

  成本核算程序就是医院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成本的过程。医院的成本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审核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根据成本开支范围,确定哪些费用计入成本,哪些费用计入其他支出或专项资金支出。

  (二)直接成本直接计入。对应计入成本的费用要编制费用分配表(如材料费用分配表、工资费用分配表等),少数业务可根据原始凭证直接登记成本明细帐。

  (三)辅助服务费的归集和分配。、对水、电、气、供应室、洗衣房、维修组等部门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按其服务的对象和提供的劳务数量,编制辅助服务费用分配表,计入相关成本明细帐。

  (四)管理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对行政管理科室所发生的费用及全院性费用进行归集,月末按一定的方法分摊计入各成本明细帐。

  医院成本的核算过程,实际上是一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费用的过程。在归集和分配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对能按某种成本对象直接归集的费用,应直接计入;对于不能直接确定的费用,则要按受益原则,通过一定的科学方法进行分配计入。即直接费用直接计入,间接费用分配计入。

  七、开展医院责任成本核算

  责任成本是由特定的责任中心所发生的耗费。为了进一步降低医院成本,医院应把全部成本根据可控制原则,落实到各责任中心,并进行业绩评价和考核、奖惩,以提高医院成本管理的效果。

  为了减轻核算的工作量,提高核算的准确性,责任成本的核算应建立在医院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础。通过对科室成本数据的分析,把属于该中心可控的部分计入责任成本,不可控部分则不计入,最终形成责任成本资料。

  为了更好地控制各责任中心的可控成本,应定期对各中心进行成本核算。通过考核,促进各责任中心控制和降低成本各种耗费,并借以控制和降低医院成本。

  八、成本分析

  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利用成本核算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研究成本的形成和变动情况,寻求降低成本途径的一种成本管理活动。

  在成本管理工作中,要定期对成本计划的执行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医院超成本计划的原因;要掌握成本的变动规律,充分挖掘潜力,努力降低成本,从而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成本分析可以采取一般方法和专门方法进行。一般方法的程序是:分析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编写成本分析报告。专门方法常用的有比较分析法、标准成本分析法、本量利分析法等。

  (一)比较分析法。即计划与实际对比,本期与上期对比,本院与同型医院对比。

  (二)标准成本分析法。是以预定的服务标准成本为基础,将实际成本与其相比较,揭示各种成本差异,找出原因,为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提供资料。

  (三)本量利分析法。就是要在既定的成本水平和结构条件下,找出医疗工作量、医疗成本、收益三者结合的最佳点,使医院以较少的成本获得较好的收益。

  医院通过成本分析,可以提供相关成本资料,作为制订医疗收费标准及评估收费合理性的依据;可以作为医疗资源分配及投资分析等经营决策的依据;可以作为医院管理者评估营运绩效及控制成本的依据。

  所以,成本分析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九、强化医院内部成本管理意识

  医院实行成本核算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医院卫生资源,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医院内部应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做到人人关心成本核算,个个参与成本管理,从上到下形成一个良好的成本管理氛围。因为成本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人,所以应加强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

  十、对医院成本核算实行计算机管理

  为提高医院成本核算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应积极开发医院成本核算的计算机软件,先决条件是基础核算工作规范、准确。成本核算的软件应与原会计核算软件紧密结合,逐步做到合二为一,最终做到会计核算、科室核算、医疗成本核算的统一。

成本管理制度4

  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的加剧,为提高产品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来愈显著。在开发建设的整个过程中(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结算、销售)每一个环节的成本都要进行严格的和科学的控制和管理,尤其是在立项和规划设计阶段,所以,房地产的成本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成本管理,并且不仅仅要关注财务成本,而且要关注质量、工期等隐性成本,还要考虑消费者的消费成本。

  (一)立项环节的成本控制

  1、新项目立项时必须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应具备地块基础资料、周边环境及其发展趋势、合作方背景、合作方式及条件、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开发节奏及市场定位等基础内容外,还须包括以下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引》):

  1.成本费用估算和控制目标及措施;

  2.投资及效益测算、利润体现安排;

  3.税务环境及其影响;

  4.资金计划;

  5.《竞投方案》(仅限招标、拍卖项目);

  6.投资风险评估及相应的对策;

  7.项目综合评价意见;

  (二)规划设计环节的成本控制

  1、规划设计单位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能由公司内部完成的规划设计工作,应由公司内部自行完成;

  2)需委托设计院进行的规划设计工作,应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

  2、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包括建造成本控制总体目标,即目标成本:详见附录1-目标成本的编制与审核),应首先上报由公司领导牵头组织的“规划设计方案听证会”审查,获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设计阶段(如单体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每一阶段都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概(预)算》,并在与上一阶段的概(预)算进行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编制我方的《建造成本概(预)算》,确定各成本单项的控制目标,并以此控制下一阶段的设计。

  3、施工图设计合同应具备有关钢筋、混凝土等建材用量要求的条款,并载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我方编制的《建造成本预算》。

  4、设计、工程、预算人员应会同监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小组,对施工图的技术性、安全性、周密性、经济性(包括建成后的物业管理成本、用户使用成本)等进行会审,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正,避免或减少设计不合理甚至失误所造成的投资损失、浪费。

  5、材料设备之品牌/标准、参数的选用应与工程项目的品质、技术要求相匹配,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杜绝质量超标。

  6、对工程之做法应当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规范、图集的做法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加经济、合理。在设计规划阶段,使这种调整反映到图纸中去。

  (三)招标环节的成本控制

  1、除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外,其它工程的施工或作业单位,不得指定。

  2、主体施工单位的选择,必须采取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3、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单位包括工程、预算、财务、设计四大专业人员。

  4、应组织设计、工程、预算、财务四大专业人员联合组成招标工作小组,就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条件等进行详细、具体的策划,拟订标书,开展招标活动;对投标单位应就其资质、经济实力、技术力量、以往施工项目和施工管理水平等进行现场考察,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投标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意见。

  中国文秘资源网-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欢迎访问5、同等条件下,应尽量选择企业类别或工程类别高而取费较低的单位。

  6、凡一次采购量高于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的材料设备、工程造价高于十万元(含十万元)的工程施工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

  7、零星工程应当在两个以上的施工单位中,综合考察其技术力量、报价等进行选择。

  8、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如水、电、气等)应尽力进行公关协调,最大程度降低造价。

  9、施工合同谈判人员至少应包括工程、预算两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条件,合同条款及内容概念应清晰,不得因工程紧而不签合同就开工。

  10、开标后,对回标单位进行至少两轮闭门谈判,每次谈判的回复文件必须密封送达(按投标程序处理)。

  11、合同签订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详见附录2:合同审批与签订规定。

  12、应建立健全施工队伍档案,跟踪评估其资信、技术力量等。

  13、对投标人的设备报价不能指定唯一品牌,只能约定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也不能指定设备配件或元件,也只能约定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

  14、出包工程应严禁擅自转包。

  (四)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

  现场签证(洽商及设计变更)

  1.现场签证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凡是由乙方提出须经甲方现场签认的、引起工程造价变化又不属于包干合同范围的事项及合同明确需现场签证的内容均属于现场签证范围的,可以办理现场签证,包括:工程量增减、材料设备价格变化等。现场签证要反复对照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慎重处理。

  2.现场签证审批权限

  一般签证2万元以下(含2万元)项目公司工程部、预算部2—5万元(含5万元)除以上人员签字外,报项目经理或主管副总批准重大签证5—20万元(含20万元)公司分管副总审批20万元以上公司总经理审批

  2.1上述金额范围是指单笔单项变更签证的总金额,不得分笔分项拆分变更签证金额,并报公司审计以备抽审。

  2.2同一单体建筑物每个专业现场签证次数超过10次的,要由提案人写分析报告,报告应至少包含原因、责任人、后续是否还有签证以及减少费用的应对方案,并报公司批准。

  2.3为提高效率,预算部经理、项目经理、公司领导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授权。

  3.现场签证办理

  3.1对现场发生需签证的工程内容,要求提案人详细列明事发原因、签证理由及合同依据。在所需签证工程内容发生前五天内(特殊情况可在事先征得项目经理同意且在所需签证工程内容发生后的当天)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印章)及时上报。

  3.2对涉及隐蔽工程或其它事后无法再现的签证,提案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和造价人员共同到现场勘查、核定。

  3.3对重大的签证,要求提案人应于施工前7天上报,项目部和监理工程师在接获承包人的申请后三天内就该签证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上报公司。

  3.4每月10日前,对于截止上月末已完工程但尚未确定最终审定价的签证费用预算,甲、乙双方应进行综合性核对和价格商谈,并形成核对与商谈记录清单。

  4.现场签证的审批

  4.1项目工程部在接到经监理工程师签署处理意见的签证单后,一般工程签证必须有监理公司、项目部现场工程师、预算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签字审核、然后报项目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对重大的签证须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并经得分管副总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具体按第2条审批权限执行。

  4.2承包人意见必须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署;监理公司意见必须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签署。

  中国文秘资源网-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欢迎访问4.3原则上现场签证按量价分离要求进行,即工程量由工程部负责,价款由预算部负责。但如发现量价有重大偏离时,发现方须立即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上一级领导作出审查意见。

  4.4项目部在接获承包人呈交的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的签证单后,一般在5天内(重大签证为10天内)予以批复,并反馈予承包人。

  4.5现场签证没有实施或未全部实施,监理工程师、工程部现场代表应及时注销或按实重新核定该项签证单,并及时通知造价人员。

  4.6办理现场签证要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详见附录3:现场签证审批单。

  5.附则监理工程师及项目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应认真、仔细、准确、合理地对签证签署意见。尤其是要注意对于承包单位为减项的现场签证要及时办理。如项目部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发生渎职行为将给予内部处分和相应的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质量与监理

  1、项目开工前,原则上应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与有效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与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供货商无利益关系。

  2、工程质量监控人员应要求监理单位密切配合,严格把关。一旦发现质量事故,必须组织有关部门详细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交事故情况报告及防患措施,明确事故责任并督促责任单位,按照质检部门认可的书面处理方案予以落实。事故报告与处理方案应一并存档备案。

  3、应特别重视隐蔽工程的监理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工程、预算人员联合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共同参加并办理书面手续。凡未经验收签证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不得隐蔽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按顺序进行整理,存入工程技术档案。未经预算人员参与验收的隐蔽工程,在结算时不予计价。

  工程进度款

  1、原则上不向施工单位支付备料款。确需支付者,应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5%,并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工程造价50%时开始抵扣预付备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施工单位按月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完成月报表,见附件4:工程验工计价审批表;

  2)工程、预算部门会同监理人员,对照施工合同及进度计划,审核工程进度内容和完工部位(主体结构及隐蔽工程部分须提供照片)、工程质量证明等资料;

  3)预算部门整理复核工程价值量;

  4)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按有关批准程序付款并登记付款台帐。

  3、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我方开户银行开具结算帐户,以便为我方融洽银企关系和监督工程款项的使用提供便利。

  4、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工程造价80%时,原则上应停止付款,预留至少15%工程尾款和5%保修款,以便掌握最终结算主动权。

  (五)工程材料及设备管理

  1、项目开工前,设计或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列出所需材料及设备清单,一般按照下列原则决定甲供、甲定乙供和乙供,并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加以明确:

  2、甲方能找到一级建材市场的、有进口免税计划指标的、有特殊质量要求和价格浮动幅度较大的材料和设备,应实行甲供或甲定乙供,其余实行乙供;

  3、实行甲供或甲定乙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尽量不支付采购保管费。

  4、应按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采购数量和具体进货时间,防止积压或造成窝工现象。

  5、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广泛询价,货比三家,也可在主要设备和大宗建材采购上采用招标方式。在质量、价格、供货时间均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应比照下列条件择优确定供货单位:

  能够实行赊销或定金较低的供货商;

  2)愿意以房屋抵材料款,且接受正常楼价的供货商;

  3)能够到现场安装,接受验收合格后再付款的供货商;

  4)售后服务和信誉良好的供货商。

  5)工程管理部门对到货的甲供材料和设备的数量、质量及规格,要当场检查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办理验收手续,妥善保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货并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

  6)《采购合同》中必须载明:因供货商供货不及时或质量、数量等问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供货商必须承担索赔责任。

  7)必须建立健全材料的询价、定价、签约、进货和验收保管相分离的内部牵制制度,不得促成由一人完成材料采购全过程的行为。

  8)对于乙供材料和设备,我方必须按认定的质量及选型,在预算人员控制的价格上限范围内抽取样板,进行封样,并尽量采取我方限价的措施。同时在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要求出具检验合格证。

  9)材料的代用应由工程管理部门书面提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通过,审算部门同意,领导批准。

  10)甲供材料、设备的结算必须凭供货合同、供货厂家或商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和我方工程管理部门的验收检验证明以及结算清单,经审算、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能办理结算。

  (六)竣工交付环节的成本控制

  1、单项工程和项目竣工应经过自检、复查、验收三个环节才能移交。

  2、设计、工程、审计、预算、销售和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参加工程结构验收、装修验收及总体验收等,“移交证明书”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物业公司同时签署。

  3、凡有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及不合设计要求的结构部位、安装部位、装饰部位和设备、设施,均应限期整改直到复验合格。因施工单位原因延误工程移交,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合同追究其责任。

  4、工程移交后,应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和物业管理规定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协议书》,以明确施工单位的保修范围、保修责任(包括验收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的保修责任的约定)及处罚措施等。

  5、采取一次性扣留保修金,应对保修事项及其费用有充分的预计,留足保修费用。

  6、甲方按租售承诺先行垫付的属保修范围的费用,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结算管理

  一、工程结算

  1.定义

  1.1工程结算是指合同价格的结算。

  1.2合同价格应为合同价款加上按合同规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增加或减少)。

  1.3合同价款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4合同价款调整是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按照合同约定或承发包双方协商同意需要调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调整的合同价款。主要包括:

  a)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如工程变更、发包人违约等等;

  b)由于非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承包人违约、合同缺陷等增加的合同价款。

  1.5工程变更是指工程范围变更、设计变更。工程范围的变更包括新增工程和删减工程(新增工程分为附加工程和额外工程。所谓附加工程是指那些该合同项目所必不可少的工程,如果缺少了这些工程,该合同项目便不能发挥合同预期的作用。或者说,附加工程就是合同工程项目所必需的工程。所谓额外工程是指工程项目合同文件中“工作范围”中未包括的工作。缺少这些工作,原订合同工程项目仍然可以运行,并发挥效益。);设计变更是经发包人统一并发出指令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及材料等等。

  中国文秘资源网-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欢迎访问1.6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结算是指发包人直接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完工后,按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条件进行的工程验收、结算。

  1.7项目工程总结算是指项目工程竣工之后发包人与承包人进行的总承包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和尚未进行结算的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的工程竣工结算。

  2.工程结算的条件

  2.1工程质量合格或达到合同要求并按照合同要求取得验收证书是工程结算的必要条件。结算以工程计量为基础,计量必须以质量达到要求为前提。所以不是对承包商已完的工程全部结算和支付,而只结算和支付质量达到要求的部分,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部分一律不予结算和支付。

  2.2一切结算均需要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2.3变更项目必须有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发包方的指示承包商不得作任何变更。如果承包商没有收到指示就进行变更的话,他无理由就此变更的费用要求补偿。

  2.4及时、完备的结算资料。

  3.结算资料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合同约定对合同价格构成影响的文件及资料:

  3.2承包人履约情况:

  a)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b)发包人对承包人履约情况的说明,包括:

  i.双方确认的'已完和未完工程项目一览表;

  ii.工期或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应提供相应明确责任的说明;

  iii.承包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情况(已办理反索赔的项目除外);

  iv.合同约定的设备清单和工程实际使用的设备材料清单一览表。

  3.3工程结算书:

  (a)结算书编制说明,其内容应包括2.1-2.3条有关需要说明内容。

  (b)合同价款范围内规定工程内容的结算(结算明细表、汇总表)。

  (c)合同规定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内(增加和/或减少)工程内容的结算。

  4.工程结算的审查原则及要点工程结算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在承包人风险及责任范围内的工程费用支出不予调整工程价款。

  4.1合同价款范围内的结算,应区分不同的发包方式和合同类型进行审查:

  (a)对于总价合同,严格按照合同价款进行结算,严格审查合同内的工作内容是否在实际施工中按合同要求完成,包括产品设备的型号是否和合同相符;

  (b)对于单价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的计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合同价款,审查重点为工程量的计量;

  (c)对于未进行招投标,合同约定按照施工图预算加调整计算合同价格的工程,应依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合同规定采用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和计价。审查重点分为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格的来源与计算是否合理。

  中国文秘资源网-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欢迎访问d)对于有甲供材料的合同,在先梳理清楚材料的工程实际消耗量和施工单位领用量之后,方进行计量和计价工作。对于超额使用的单位要追究违约责任。

  4.2调整合同价款的结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

  4.2.1工程变更部分工程范围变更内容,对于合同范围内已有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改变时,按工程量清单或工程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方式进行结算;对于属于合同工程内,但工程量清单或工程定额内没有的工程项目,双方协商议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价格进行结算;对于不属于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1)要根据签发的变更通知单明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结算方式,

  (2)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考原合同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方式进行结算,

  (3)如果原合同或工程定额中无相关价格,由双方协商议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价格进行结算。审查重点为变更手续是否及时、完备、变更内容是否与现场实际工程相符、工程量计算是否合理、价格来源与计算是否合理。

  (a)对于设计变更内容,主要审查变更手续是否及时、完备、变更内容是否与现场实际工程相符、工程量计算是否合理、价格来源与计算是否合理。

  (b)对于进度计划变更内容,应首先审查进度计划变更的手续是否及时、完备,进度计划变更的责任方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对于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进度计划变更,由此产生的工程内容的增加或人工、机械降效等不予调整工程价款。其次审查进度计划变更的计算是否合理,应对照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和变更的工程进度计划,计算对工期的影响,从而计算由此产生的施工措施费用、工程内容增加费用和人工、机械降效费用等等。

  (c)对于施工条件变化导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应首先审查施工条件的变化,如不良地基、地下障碍物的处理等,是否是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如属于发包人的责任,如地质勘察错误等,应予调整工程价款。其次,因为此部分内容是施工图纸上不能反映出来的,又属于隐蔽工程,应重点审查变更手续是否及时、完备,看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工程价款调整的审查参考上述原则。

  4.2.2由于双方违约或合同缺陷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应首先正确理解合同条款,正确划分违约责任。其次审查违约索赔是否符合合同和法律时限和程序的规定。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则应审查索赔的计算方法和基础数据是否符合规定,有否重复计算,还应剔除承包商违约、失误或不作为导致的损失。对于承包商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则应及时、合理的进行反索赔。对于双方就违约事项达不成一致意见或由于合同本身的缺陷而导致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交仲裁或诉讼。

  4.2.3合同价格的结算,应参照财务往来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参照:发包人为承包人代缴的,但未转账的各项税费;发包人直接支付给分包人,但未转账的款项;发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并交付给承包人使用,转账的款项(用以计算该材料、设备的价格);发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并交付给承包人使用,未转账的款项(即甲供材料、设备)(用以计算按照合同规定承包人节约、超额使用材料时的奖励或惩罚);以及其他对于工程结算需要的财务转账明细。

  5.甲供设备和材料的结算

  5.1核对实际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是否和合同要求一致;

  5.2供货单位必须提供收料单原件,且收料单数量应与现场核对,以证其真实性;

  5.3所有供货必须落实货物的使用单位,并有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的签收记录;

  5.4必须到现场核对已安装的货物是否符合安装规范,外观及内在品质是否在安装过程中受到破坏或变形以及损失或损蚀;

  5.5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产品证明书以证明其产地及质量,以及供货合同要求的其它资料。

  (八)其他环节的成本控制

  1、正式发售前,应组织销售、设计、工程和预算人员拟订详细的《销售承诺事项清单》,逐项测算其建设成本,并对照原成本预算逐项审核;对配套设施,应测算其运行成本,并列入项目完全成本范围内。《销售承诺事项清单》及有关成本测算,须报公司审查通过。

  2、销售过程中为增加“卖点”需增加或调整绿化、公建配套等项目时,应事先编制预算并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尽可能缩短项目开发经营周期,减少期间费用。应保证向客户承诺的交工日期,以避免赶工成本和延期赔偿;在市场和经营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注意加快项目开发节奏;应减少现房积压时间,减少利息费用等成本。

  4、应按回避、竞争、平等、服务、距离、双赢、公正、团队合作的原则,正确处理与合作伙伴的关系。

成本管理制度5

  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成本管理作业指引

  1.目的

  为保证项目发展成本目标的实现,本指引规范了方案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和控制方法。

  2.范围

  适用所有公司开发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及控制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实施方案设计阶段:包括规划方案(含单体)设计和建筑扩初设计。

  4.职责:

  4.1公司-造价部

  4.1.1负责项目市场成本调研,编制项目成本调研报告;

  4.1.2负责建立成本模型和数据库;

  4.1.3负责编制方案设计阶段《成本测算》及编制《方案阶段成本分析报告》;

  4.1.4负责组织编制扩初设计阶段《成本概算》及《扩初阶段成本分析报告》;

  4.1.5负责编制设计各阶段成本控制建议及限额设计指标值;

  4.1.6负责设计阶段成本控制工作的跟进工作;

  4.1.7负责组织编制设计阶段方案成本比较和修正。

  5.工作流程

  5.1项目开发成本调研

  5.1.1公司项目预立项后,造价部各专业工程师须开始收集和调研同类项目市场成本水平,编制项目成本调研报告;

  5.1.2造价部须根据调研成果和以往项目开发成本资料建立成本数据库和研究模型。

  5.2方案设计阶段成本管理和控制

  5.2.1造价部须参与项目规划方案设计的.专业小组评审,对规划方案设计成本提出要求和建议;

  5.2.2规划方案设计完成后,造价部依据技术管理部(设计)提供的规划方案设计在一个月内编制其建安《成本测算》,对前期可研阶段的项目《成本估算》进行修正并对项目成本影响较大或成本容易流失的单项工程做专项成本分析和建议;

  5.2.3造价部须在方案设计完成后一个半月内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成本分析报告》的编制,对方案设计阶段所做主要成本工作进行总结和对后续扩初设计提出成本控制建议,并报造价部经理审核。

  5.3扩初设计阶段成本管理和控制

  5.3.1成本控制目标中建安成本目标在考虑可能发生的补充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后,将建安成本目标尽可能的合理分解到每一个单项工程或专业工程上,形成扩初阶段的成本限额设计初步建议;

  5.3.2造价部组织召集技术管理部(设计)相关人员开会讨论扩初阶段的成本限额初步建议,充分沟通后形成会议纪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会签给技术管理部(设计),作为扩初阶段的成本限额;

  5.3.3初设计完成并提交后一个半月内造价部须组织编制项目《成本概算》,概算依据扩初图纸针对典型配套(如地下室、会所、网球场馆等)及不同层高塔楼标准层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含量、模板含量、砌体含量、地面、墙面装修等分项工程计算单位含量并套用现行综合价按规定取费并按平均市场下浮水平计算,部分因图纸设计深度不够的项目暂按估算指标值,专业分包工程按市场价格。项目《成本概算》经造价部经理审核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5.3.4概算完成一个月内造价部负责完成《扩初设计阶段成本分析报告》的编制,对扩初设计阶段所做的主要成本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提出成本控制建议并报本部门经理审核。

  6.表格和记录

  6.1《设计限额要求》

  6.2《建安成本限额设计成本控制建议书》

成本管理制度6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生产成本核算,达到生产成本管理与控制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在抓好生产过程成本管理与控制的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全面提高生产成本的会计核算水平,是公司领导特别是公司财务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

  第3条公司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对生产成本的列支范围、核算的程序方法等进行的强制性规范,以保证生产成本核算成果的质量。

  第2章产品生产成本核算基础工作

  第4条为了准确、真实地核算产品成本,公司各部门、各生产车间和仓库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基础工作。

  第5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指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费用开支实行分口管理、层层落实的管理办法。

  第6条各生产车间要加强对产品成本核算的基础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

  1、对生产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工具、备件以及主要低值易耗品等实行定额管理。

  2、准确统计每批产品的原材料耗用,并在各产品之间进行合理分摊。

  3、根据本公司水平对各种产成品、在产品制定合理的工时定额,使其成为工资费用分配、个人考核、班组工时利用情况的依据,并把经过准确统计的产品生产所耗工时上报给财务部。

  4、设立专门的领料员,对每种产品的原材料进行准确记录和分摊。

  5、区分原材料的定额和无定额,有定额的应按定额领、发料,无定额的应编制领用料计划,实行限额发料,不准以领代耗。

  6、对月末结存的材料等物资实施盘点,如需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结转手续,转入下月继续使用;不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及时退回供应仓库。

  第7条仓库管理

  1、加强仓库登记管理,对领用的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备品备件进行全面、准确登记。

  2、严格物资的验收计量,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原材料、备件、产品等物资的入库、出库和水、电、气的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检验和计量。

  3、强化物资的盘点管理,建立《物资盘点表》,实行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相结合的方法。

  第8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对生产中耗用的各种原材料、备件、工具和动力,工时、设备利用情况,内部转移,成品交库、出库和数量,质量检验,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建立原始记录。

  2、采用统一的原始记录格式的填制方法。

  3、严格签署、审查、传递、汇集、保管程序,保证数字完整、清晰、真实可靠。

  第9条财务部应对成本核算及管理工作按月进行严格考核,尤其对生产产品所耗工时、生产批次产品领用的原材料进行严格控制,如有超标或浪费现象应给予相应处罚。

  第3章产品生产成本核算要求

  第10条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凡不属于本期产品承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已经支付,也不能计入本期产品生产成本,要严格划清成本开支的界限。

  第11条生产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

  1、正确划分应计入成本与不应计入成本的界限。

  2、正确划分各月的费用界限。

  3、正确划分产品费用和期间费用的界限。

  4、正确划分各种产品的费用界限。

  5、正确划分产成品和在产品的费用界限。

  第12条下列支出应当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1、直接材料,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直接燃料和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资,包括公司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福利费等。

  4、返回废品损失,因质量原因由质检部门判定由下步工序转回的,应由本工序承担费用损失。

  5、制造费用,包括公司各个生产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员工福利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加工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差旅费、折旧费、运杂费、托运保管费、交通费、电话费、保险费、检定费、计量费、维护费、工装费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13条下列支出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1、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

  3、被没收的财物。

  4、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5、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14条下列收入不得冲减生产成本

  1、规定应列入营业外收入的各项收入。

  2、固定资产变价收入。

  3、外销材料、废次品等发生的收入。

  4、按规定应直接上交财政的各种罚款收入。

  5、按规定不应该冲减生产成本的其他收入。

  第4章产品生产成本核算方法

  第15条公司产品按生产作业计划归集生产成本,生产成本核算采用“逐步结转分步法”,根据工序特点,按品种分步结转半成品、产成品成本。产品成本的核算期为月份。

  第16条直接材料的归集与分配

  1、生产管理部门按订单或《生产任务通知单》编制《领料单》,仓库按《领料单》配送原材料,生产制造部门按《领料单》领用原材料。

  2、生产车间统计人员依据直接材料的原始消耗记录,分类别按品种汇总,编制《原材料耗用明细表》,月末财务人员将仓库转出的原料领用数量与统计人员上报数据核对,并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3、车间统计人员还要按产品品种明细编制《返回产品回收明细表》,作为直接材料的减项,同时计入产品原料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第17条步骤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与生产产品相关,但不能直接归属某个产品的费用,按照一定的系数归集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1、直接人工费的.归集与分配

  (1)生产车间设专人负责生产车间的考勤工作,以便于归集为生产批次产品所负担的人工费用。

  (2)财务部月末根据生产部门上报的考勤簿编制《工资及福利费明细表》,列示于“生产成本―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的借方。将计入“生产成本―直接人工”借方的人工费按一定的系数分配计入产品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2、工艺用辅助材料的归集与分配

  与生产直接相关的辅料、耐火材料、冶金辅具、其他材料等按项目归集,按一定的系数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3、工艺用燃料及动力的归集与分配

  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水、电、风、气(汽)等燃料动力按项目归集,按一定的系数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4、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制造费用是指生产部门为组织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保费、租赁费、保险费、存货盘亏费(减盘盈)及其他制造费用。制造费用也要按一定的系数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1)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根据该部门所设考勤簿及《工资及福利费明细表》进行归集。

  (2)生产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应通过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明细表》进行归集与分配。

  (3)其他制造费用应通过编制《其他制造费用明细表》进行归集。

  第18条返回废品损失的归集与分配

  因质量原因由质检部门判定由下步工序转回的,应由本工序承担费用损失,直接冲减本期生产合格量,发生的费用损失直接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第19条当产品完工后,按照工序要求,编制《产品生产成本计算单》。同时,编制《可比产品生产成本计算单》,与同期或基期比较。

  第5章产品生产成本核算基本程序

  第20条公司产品生产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1、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费用和应计入各项期间费用的数额。

  2、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各项费用,区分为哪些应当计入本月的产品生产成本,哪些应当由其他月份的产品生产成本负担。

  3、每个月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生产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种产品生产成本。

  4、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的成本,在完工产品和期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与归集,并计算出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5、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结转至产成品科目。

  6、结转期间费用。

  第21条生产费用计入成本的方法

  1、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按各种产品实际投料或原始记录的实际耗用量直接计入。

  2、各种辅助材料费用、燃料动力费、工资、固定资产折旧费、车间经费等,凡是为生产单一产品发生的,应直接计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凡是为生产多种产品、由多种产品共同耗用而不能直接计入的,按一定系数进行分配。

  第22条其他几个特殊问题核算的处理办法

  1、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半成品等发生的盈亏处理

  必须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扣除责任者赔偿后的余额,按公司内部管理权责的划分,分别计入和冲减公司管理费用及车间经费,或按规定调整消耗量或产量。发生毁损的,应当先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最后将剩下的金额计入公司管理费和车间经费。

  2、具有待摊性质和预提性质的费用处理

  (1)具有待摊性质的费用,在其发生时一次性计提,然后将其纳入到有关成本项目当中。

  (2)具有预提性质的费用,根据其具体使用项目在其预先提取时分别计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或“应付利息”当中。

  3、“废品损失”的处理

  (1)凡是生产中的废品,将废品扣除可回收的价值后,在原成本项目中反映。

  (2)凡是销售后用户退回的废品,均应退回原生产车间,冲减该产品当月产量。其废品损失应计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并将废品的销售量及销售成本以红字按原数冲回产成品账户,冲减当月的销售量及销售成本。如果废品修复后入库,应增加车间的当月产量。如系上一年度销售退回的废品,只冲减当年的销售量,不冲减生产量。

  第6章附则

  第23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编制、修订与解释,报总会计师审批。

  第24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成本管理制度7

  1. 总则

  为了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正确归集各项成本费用,规范其核算内容和方法, 努力压缩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成本计算方法与成本项目

  2.1. 根据公司产品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主要采用分批法计算产品成本。

  2.2. 公司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和“制造费用”对生产成本进行总分类核算。

  2.3. 直接材料,核算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外购半成品、包装物及其他直接材料。

  2.4. 直接人工:核算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劳务提供等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2.5. 燃料及动力:核算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燃料、油料及动力费用。

  2.6. 制造费用:核算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生产单位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以及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机物料耗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停工损失、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和其他制造费用等。

  2.7. 制造费用设置以下项目进行费用归集和明细核算:

  2.7.1. 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车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相关支出,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2.7.2. 差旅费:核算车间人员因外出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2.7.3. 办公费:核算车间耗用的文具、印刷、邮电、办公用品等费用。

  2.7.4. 水电费:核算车间日常管理中发生的水、电费用。

  2.7.5. 折旧费:核算车间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计提的折旧费。

  2.7.6. 修理费:车间所使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日常修理所耗用的各种费用。

  2.7.7. 租赁费:核算车间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金费。

  2.7.8. 机物料消耗:核算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包括工艺过程中不能制定消耗定额的零星辅助材料和设备维护材料。

  2.7.9. 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车间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主要包括工装、模具、仪器、办公家具等的耗损及摊销费。

  2.7.10. 运输费:核算车间为组织生产、装运部件、产品而发生的运输费用,包括车间自备运输车辆所发生的费用。

  2.7.11. 车辆使用费:核算车间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2.7.12. 保险费:核算车间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进行财产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

  2.7.13. 技术资料费:核算车间为改进工艺、提高质量与劳动生产率、节约原材料而进行的小型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设计费和制图等费用,包括生产设计部门的日常经费。

  2.7.14. 试验检验费:核算车间对材料、产品进行分析、化验、试验、检验、检测等发生的费用。

  2.7.15. 劳动保护费:核算车间发生的诸如工作服、工作鞋、清凉饮料以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安全装置、卫生设备、通风装备等方面的费用和各项劳动保护装置的维护费。

  2.7.16. 停工损失:核算车间因季节性生产和大修理期间停工所发生的损失。

  2.7.17. 其他制造费用:核算车间发生的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间接费用。

  2.8. 制造费用的分配采用生产工时比例分配法。

  2.9. 财务部月末根据车间传递过来的“产品成本计算单”将“制造费用”分配到各批完工产品中,“制造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2.10.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制造费用总额编制《销售费用明细表》及简要费用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注:在产品的盘盈、盘亏和毁损的核算:

  盘盈冲减管理费用;

  盘亏、毁损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回收的残料价值以后,计入管理费用;

  在产品因非常损失造成的毁损,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回收的残料价值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3. 销售费用

  3.1. 销售费用是指公司在销售商品、材料和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

  3.2. 公司设“销售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2.1. 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销售部门职工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相关支出,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3.2.2. 办公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各种办公费用,包括通讯费、印刷复印费、图书资料费、报纸杂志费和办公用品费等。

  3.2.3. 折旧费:核算销售部门所用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的折旧费。

  3.2.4. 修理费:核算销售部门所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经常修理费用。

  3.2.5. 车辆使用费:核算销售部门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3.2.6. 运输费: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本公司承担的运输费。

  3.2.7. 装卸费: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本公司承担的装卸费等。

  3.2.8. 包装费:核算销售部门在销售产品、部件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

  3.2.9. 保险费: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本公司承担的货物保险费及车辆保险费

  3.2.10. 销售服务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各项售后服务费用。

  3.2.11. 广告费:核算销售部门支付的用于产品广告宣传的广告费、资料费。

  3.2.12. 展览费:核算销售部门支付的用于产品参加各种展览所发生的费用。

  3.2.13. 租赁费:核算为销售产品而支付的房屋、场地租赁费。

  3.2.14. 差旅费:核算销售部门职工的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误餐费支出。

  3.2.15. 会议费:核算销售部门为开展产品销售工作而召开的各种会议发生的会议费用及销售部门参加各类产品订货会而交纳的会议费。

  3.2.16. 业务招待费:核算销售部门为销售产品而支付的业务招待费。

  3.2.17. 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销售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3.2.18. 代销费:核算委托外单位代销本公司产品而发生的手续费。

  3.2.19. 其他销售费用:核算不能列入以上项目的销售费用。

  3.3. 销售费用的控制办法:原则上根据公司与销售部门每年签订的有关销售费用的计划支出总额进行控制。具体办法一般有如下三种:

  3.3.1. 按照商品销售收入货款回收额进行比例提成的办法;

  3.3.2. 按照销售费用占产品销售额的比例提成的办法;

  3.3.3. 实行销售费用包干控制。

  3.4. 销售费用应按年度、月度编制《销售费用预算表》由各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门共同控制开支。必须严格掌握预算指标,实行节奖超罚。

  3.5.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总额编制《销售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4. 管理费用

  4.1. 管理费用是指公司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公司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公司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

  4.2. 公司设“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2.1. 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公司职能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相关支出),包括保安、消防、勤杂、长期脱科外借和学习人员的薪酬,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4.2.2. 房产税: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

  4.2.3. 城镇土地使用税: 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4.2.4. 车船税: 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车船税。

  4.2.5. 印花税: 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印花税。

  4.2.6. 土地使用费:核算公司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

  4.2.7. 土地损失补偿费:核算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4.2.8. 折旧费:核算管理部门所用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的折旧费。

  4.2.9. 无形资产摊销:核算企业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摊销。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而不包括在管理费用中。

  4.2.10. 开办费摊销:核算开办费在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额。

  4.2.11. 上缴管理费用:核算按照各级规定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用。

  4.2.12. 差旅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因公发生的差旅费。

  4.2.13. 会议费:核算公司召开各种会议发生的各项费用。

  4.2.14. 办公费:核算管理部门的文具、印刷、邮电、办公用品等办公费用,但不包括图纸和制图用品。

  4.2.15. 修理费:核算管理部门所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经常修理费用。

  4.2.16. 机物料消耗:核算行政管理部门日常消耗的机物料,不含修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消耗的物料。

  4.2.17. 车辆使用费:核算管理部门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4.2.18. 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管理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4.2.19. 董事会费:核算公司董事会及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4.2.20. 咨询费:核算公司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4.2.21. 聘请中介机构费:指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所支付的费用,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查账验资、资产评估等支付的费用。

  4.2.22. 诉讼费:核算公司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4.2.23. 排污费:核算公司按照规定缴纳的排污费。

  4.2.24. 运杂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运杂费。

  4.2.25. 检验费:核算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为检验管理产品质量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产品检验费和产品质量测试费。

  4.2.26. 劳动保护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诸如工作服、清凉饮料等各方面的费用。

  4.2.27. 财产保险费:核算公司对经营管理用财产物资进行保险而发生的财务产保险费。

  4.2.28. 租赁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租用办公场地所支付和分摊的租赁费。

  4.2.29. 水电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耗用的水电费。

  4.2.30. 仓库经费:核算公司仓库发生的保管维护等费用。

  4.2.31. 绿化卫生费:核算公司对厂区进行绿化、卫生清理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和卫生费。

  4.2.32. 技术转让费:核算公司使用非专利技术所支付的费用。

  4.2.33. 研究与开发费:核算公司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定制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薪酬、研究设备折旧、与新产品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等。公司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列入管理费用。

  4.2.34. 业务招待费:核算公司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包括餐费和公共关系协调费用。

  4.2.35. 存货盘亏或盘盈:核算公司存货发生盘亏、毁损和报废的损失。

  4.2.36. 其他管理费用: 核算不能列入以上项目的管理费用。

  4.3. 管理费用控制办法:

  4.3.1. 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可分为可控费用和不可控费用。其中就各职能部门而言:1-11项为不可控费用,12-35项为可控费用。

  4.3.2. 对不可控费用,财务部的管理重点是控制各项费用的提取基数,严格按标准提取有关费用;对于可控费用,应按照责任核算要求,将各项管理费用包干到各管理部门进行控制、考核。因此,财务部除按明细科目设立明细账外,还应按管理部门进行明细核算。

  4.3.3. 管理费用应按年度、月度编制《管理费用预算表》由各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门共同控制开支。必须严格掌握预算指标,实行节奖超罚。

  4.3.4.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总额及各部门发生的管理费用,编制《管理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5. 财务费用

  5.1. 财务是指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

  5.2. 公司设“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5.2.1. 利息支出:核算公司生产经营期间为筹建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5.2.2. 利息收入:核算存入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5.2.3. 加罚息:核算公司逾期归还银行借款的加息和罚息支出。

  5.2.4. 银行手续费:核算公司到银行办理各种结算业务而交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5.2.5. 现金折扣收入: 核算公司收到的现金折扣。

  5.2.6. 现金折扣支出: 核算公司发生的现金折扣。

  5.2.7. 汇兑损益:核算由于汇率变动而造成的应由当期损益负担的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

  5.2.8. 其他筹资费用:核算不能列入上述项目的各种财务费用。

  5.3. 财务费用的控制办法:

  5.3.1. 财务部负责财务费用的支付与管理,公司可采取与财务部门承包的办法,促使财务部门控制财务费用支出。

  5.3.2.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分项目编制《财务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6.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成本管理制度8

  一、工程项目成本

  控制是指在施工生产中,对项目成本过程中发生的偏差进行持续的预防、督促和纠正,使项目成本费用限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内,以达到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工程项目成本控制通常采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经济措施三种方式。

  (一)采取组织措施控制项目成本的核心内容是落实成本责任制。通过界定项目各岗位人员在成本工作中应担负的责任,明确各业务科室所承担的降低成本指标,并加强考核工作来落实成本责任制。此项工作由项目总工和成本经理负责。

  (二)采取技术措施控制项目成本的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

  1、在施工准备阶段,做出多种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然后确定利于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最佳方案。

  2、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各种降低消耗、提高工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技术措施。

  3、在竣工验收阶段,注意保护成品,缩短验收时间,提高交付使用效率。

  (三)采取经济措施控制项目成本,此项工作由成本经理负责。

  1、抓好计划成本的贯彻实施工作,努力将实际成本控制在计划成本之内。

  2、以合同的形式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经济约束。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分包工程完成后,应通过项目质检员验收,方能结算工费,出现返工返修时,浪费的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由应负责任分包单位承担。如果该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工返修到位,项目可安排别的单位处理,工费从原责任单位工费中扣减支出。

  二、材料费成本支出控制:

  1、材料室主任负责将材料成本降低指标从材料采购成本、材料使用成本、库存损耗等方面进行分解,制定措施,实现各项分解后的具体指标。

  2、材料采购时,做好询价工作,坚持'货比五家'的原则。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采购成本。平均材料费用支出应地于市场价格,具体单项材料费用支出不应高于同类产品价格。

  3、严格执行定额发料制度,施工队不能超量存料,以防材料外流。

  4、周转料不用时,应及时组织退场,以减少无用的租金支出。

  5、做好库存物资的盘点工作,加强材料的月份核算,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三、工费成本支出控制:

  1、工费采用平米包干形式:主体结构采用平米包干;装修工程采用分项工程平米包干,或扩大形式的平米包干(即平米劳务费+辅助材料费+工机具费+中小机械费,但原则是施工队负责部分不能直接构成工程主体,直接影响工程质量)。项目同劳务队签订的劳务合同,应以北京市劳动定额为依据,由成本室、工程室、技术室负责制订,技术室对施工队的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进度进行具有明确量化指标的限定,工程室对施工队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提出要求(要求必须在合同条款中量化,并直接与施工月结算挂钩),成本室汇总并形成合同,成本室负责劳务合同的书面制订、报批及解释等,合同制定后由成本室将相关条款复印发放各科室。合同的制定必须注意整体性,加强各队的横向比较,并与经济利益相结合。技术室、工程室、材料室等部门有义务配合成本室累积平米用量数据,合同范围内不存在任何杂工。

  2、特殊情况不属于各分包单位的责任范畴的零星用工,由工程经理当天填写派工单、确认工作部位及内容、成本经理确认工作量、当天验收、当天办完手续。派工单应填写派工原因、人数、工作部位及内容、任务完成起始时间。派工单必须在派工任务发生一周内,交成本室。对于单项工程用工小于10工日,工程量极难估计的工程室可与成本室协商开工天。项目人员如有违反,按其所开工天的15%至30%从当月工资内扣除。

  3、各施工队的施工安排应以劳务合同为依据,各有关部门应仔细研读合同约定的施工队施工内容及其他事项,严格按照合同约束安排施工,坚决杜绝重复安排施工或交叉施工。如因施工需要,出现重复现象,工程室必须按月向成本室书面说明从何队扣除,并有被扣队现场负责人签字。如果项目人员无故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复用工,由成本室按项目损失费用的15%至30%酌情从当事人每月的工资中扣除,并报项目经理审批,情节严重的项目内通报批评。

  4、每月25日前相关部门把施工队当月的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验收情况报送成本室,各科室报送的资料必须有负责人签字,(技术室由总工签字、工程室由工程经理签字)整个核算过程坚决杜绝施工队参与,严禁让施工队自己报送工程量或施工进度,各种资料须填写清楚、认真,施工部位要求写清层数和轴线部位。项目人员如有违反,视情况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50至200元。逾期未报者,施工队当月完成工作量作废,项目不再予以结算。

  5、对于合同范围外的设计修改或变更洽商部分,须以有甲方、监理、设计院及项目技术人员签字的修改单或洽商单为准,凡签字不全的一律不予结算,技术交底不可作为结算依据。

  6、每月工费结算时,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经理、材料主任、对工程量完成情况、质量情况、材料耗用情况分项考核,对施工队未履行合同要求应扣减工费的数额进行确认后,方可予以结算。

  四、机械费成本支出控制:

  1、对塔吊、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进行租赁使用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技术人员和机械管理员对设备进行考察,检查其各项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确保进场设备的使用可靠性。

  2、中小型机械设备应注重结合工程进度,合理调配以提高机械的使用率,尽量做到不停机不闲置。

  3、机械设备不用时,应及时组织退场,以减少无用的租赁费用支出。

成本管理制度9

  (一)集团总部的成本管理职责

  1、制定、修正集团成本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各开发企业建立完善本单位成本管理制度;并跟踪、检查执行情况,对成本实行制度监控。

  2、进行房地产市场调研,对房地产市场走势作出分析、判断,及时提供、反馈给集团和各开发企业管理层作决策参考;保持对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集团成本管理环境的了解,协助房地产公司争取优惠政策、处理有关政策性问题。

  3、组织各方面专业人士对拟建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立项听证,按立项审批程序审查投资估算,把握投资决策,合理配置资源,帮助房地产公司做好项目前期策划中的成本控制。立项审查的重点是:

  ◆立项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市场定位是否明确、恰当;

  ◆投资成本估算是否经济、合理;

  ◆投资回报是否符合集团利润目标要求;

  ◆投资风险能否有效控制。

  4、跟踪、落实各项目成本计划及其执行情况,适时了解各项目成本的实际构成,汇编集团成本报表;分析、总结项目成本控制情况,协助、督促各开发企业做好项目操作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工作。

  5、建立成本信息监控中心,及时收集各项目成本动态资料,为集团管理层提供充分、有效的决策依据,并按要求将有关意见反馈给各开发企业。

  6、组织集团成本管理的信息交流,通过培训、双向交流、研修会等方式,增进全员的成本管理意识,推广集团内外成本管理经验,寻求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促进集团成本管理水平的提高。

  7、根据管理的需要,派出审计小组对项目成本进行阶段审计和决算审计,对项目成本发生的合理性、成本管理的规范性提出审计意见。并结合项目收益情况,考核项目的成本降低率、投入产出率、投资回报率等指标。

  8、逐步推行成本管理及其信息交流电脑化,搞好成本管理的综合服务。

  (二)开发企业的成本管理职责

  1、认真执行集团成本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成本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总部监督。

  2、根据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开发能力和市场情况,确定项目开发计划,组织立项调研、选址和前期策划,提出立项建议和开发设想,并按要求向集团总部提交立项可行性报告,履行立项审批程序。

  3、规划设计阶段,应按市场定位和成本估算准确把握设计方案,组织审查设计概算的经济合理性,使规划设计既符合规范,又体现成本控制的意识和要求。

  4、客观、认真地进行项目成本费用测算,编制项目成本费用计划,确定项目及每个单项工程的'目标成本,分解成本费用控制指标,落实降低成本技术组织措施。

  5、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实际操作,对房地产成本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和全员全过程控制,对可控成本、变动成本和成本异常偏差实行有效监控。保证将成本控制在目标成本范围内。

  6、正确处理成本、市场、工程质量、开发周期、资源、效益之间的关系,防止和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努力缩短开发周期,严格控制项目的质量成本和期间费用,加速投资回报,提高投资回报率。

  7、组织项目开发成本费用核算,及时、全面、准确、动态地反映项目成本、费用情况,按规定编报成本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坚持成本报告制度,保证成本信息交流的及时、有效。

  8、熟悉、掌握国家和当地有关法规政策及市场需求、预算定额水平等成本控制因素,用足用活各种政策、资源,提高成本控制的预见性,努力寻求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

  9、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成本结构、差异及其原因、监控措施及其效果、经验教训,每年至少一次,并将分析报告报集团总部财务部。

成本管理制度10

  1、水厂成本应帐目清晰,各项成本纳入微机管理,严格控制成本的支出。

  2、成本的支出如:电费,材料费、燃料费、修理费、水资源费、物业费、取暖费、差旅费等费用需由水厂各职能人员核对准确后,经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支出。

  3、水厂对水源站不予报销非生产费用。生产所需材料,必须由水厂材料员统一进行购买。

  4、水费的收缴经核对无误后,方可上交公司财务,并记好凭证,发生问题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工资、加班的发放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6、根据公司的'要求,水厂结合二次分配方案,研究后进行发放效益奖及误餐费用,。

  7、差旅费的核销:

  1)、过桥、过路费均按公司审批后的长途路单进行核算。

  2)、车公里补助费按实际发生给予补助,但不能超出全年承包指标。

  3)、通勤车票:水源站岗位人员均坐班车,不予报销车票,如遇没有班车时职工自行上站的,班长进行统计后给予报销;机关跑通勤人员每月核销4个往返车票;机关人员因公事发生的车票费用实报实销(不包含出租车)。

  4)、经厂领导同意后,外出学习、调研疗养人员发生的差旅费用,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费用每季度核销一次。

  8、保健费用按月考勤进行核准后,按季度进行发放。

  9、通讯费用严格按照定额执行,超出部分在季度奖金中扣除。

  10、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年终水厂统一进行嘉奖。

  11、水厂组织参加局、公司各项活动的参赛人员,年终水厂统一进行嘉奖。

  12、年终公司对水厂的各项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水厂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工作负责人员进行嘉奖。

成本管理制度11

  1.前言

  施工企业以施工项目管理为核心,是施工企业生产和管理的基点,项目的成本控制就成为施工企业成本控制的核心。进行成本控制的方式是预先制定目标责任成本,并将其作为预测值,然后将在一定时间内的实际支出与预测值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且采取针对措施进行控制,这样才能够保证责任成本得以施行。有效的企业成本核算途径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但是在实际管理中,企业的成本核算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做好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是当前财务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2.主要问题

  2.1成本核算管理意识淡薄

  目前建筑市场面临比较严峻的竞争压力,不少施工企业为了开拓市场或盲目承揽项目造成项目低于成本价中标,使企业陷入越干越亏的局面。另一方面,不少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导致大量的无效成本增加,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如果建筑施工企业长期忽视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就会严重危及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导致施工企业竞争能力严重下降。

  2.2成本核算方法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

  传统的建筑施工企业采取的成本核算方法老旧、过时、缺乏创新,不能够做到与时俱进,无法满足现代施工成本核算的需求。在进行核算的过程中主要还是依据财务部门提供的决算报告。但是这种报告一般是已经完成的财务的数据总和,这就造成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只过分注重结果,对于事前成本预测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监督并不是非常重视,导致在成本核算中出现许多薄弱环节,也无法根据自身薄弱环节去采取有效的针对措施进行成本核算,从而影响预先设定的财务目标的实现。

  2.3成本核算管理体系不完善

  许多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管理体系,对于成本核算缺乏整体上必要的监督体制和约束,认为成本核算只是财务人员和项目核算人员的事,有些项目虽然有成本核算管理的相关制度,但只是停留在书面上,没有真正可执行实施的实际成本控制的细则,导致成本核算管理形同虚设,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成本核算控制体系从项目全局进行成本控制。这就使得成本核算工作并不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现状以及经营管理的现状,大大降低了成本核算所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参考作用。

  2.4专业人员知识体系和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建筑工程行业的部分财务管理人员文化知识水平不高、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较低,不能适应财务环境的变化,缺乏管理经验。没有能够很好地形成现代财务管理的理念,需要进一步加深其对于成本控制理念的认识。同时,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知识体系并没有得到更新和改善,对于现代成本管理的意识比较模糊,无法建立系统的成本管理理念体系,所以造成有时在施工企业成本核算中出现新问题,财务管理人员不能够很好解决的现象。

  3.强化措施

  3.1树立正确的成本核算理念

  首先企业应该树立正确的效益理念,这是进行成本管理工作的最终要的指导准则,需要认识到成本核算与管理在整个建筑企业经济效益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意识到成本核算对于企业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可以有效地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使得企业在竞争加剧的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并且能够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企业领导要支持和重视成本的核算工作,不能够人为地干扰财务管理人员的成本核算,要保证整个成本核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行;同时应该加强对全体员工成本管理知识和方法的宣传教育,使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成本管理工作,提高全员成本管理素质。只有成本管理意识深入人心,才能把全员参与成本管理积极性、主动性转化为创造性,激发出有效的成本管理行为。这才是成本管理的基础。

  3.2对于成本核算的管理体系要完善

  成本核算工作需要与成本的预测相结合,推行目标责任成本管理。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是要做到科学的成本预测确定各项目标成本指标,建立工程项目成本预测评估制度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把事后进行的成本分析转变为事前的成本预测,在整个经营过程中重视对于成本的监督管理,真正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立体式动态成本管理,不断提高成本效益,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加强目标责任成本控制。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建设的不同阶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按岗位责任、工作目标、成本内容与个人绩效挂钩,促使全体员工实现各自成本责任目标的`同时,实现企业成本利润目标。及时了解掌握责任成本的控制情况,使责任成本在各个环节上均受到控制,保证责任成本的落实,建立健全各类成本台账,按月、季、年进行成本盈亏分析,做到核算及时、反馈迅速、措施得力、控制有效,促进责任成本目标实现。

  3.3完善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更新财务管理观念、建立信息化的财务管理体系

  3.3.1建筑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监管力度。同时,需要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财务环境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3.3.2更新财务管理观念,发挥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通过分析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不同来指导具体工作。根据市场的变化,利用成本性态、变动成本等分析成本的多种技巧方法,进行科学的经营分析,预测了企业经营的成果,再通过管理会计事前的研究分析,促使建筑企业开展经营活动。3.3.3建立信息化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大财务管理信息化的资金投入,转变传统的管理观念,通过信息化手段从整体上提高了决策信息的高质量和真实性。减少财务管理过程中不必要的浪费,更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

  3.4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专业素养

  企业要想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准确性以及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所依赖的财务信息必须要准确可靠,因此必须加强对于本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养的培养,提高其专业知识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手:

  (1)企业应该首先对于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其思想水平,增强其职业道德理念,鼓励其爱岗敬业、遵守法律,坚持比较良好的工作状况,这样才能够有效保障成本核算工作顺利进行;

  (2)企业应该建立针对于财务管理人员的长效培训机制,不定期地对于核算人员进行各类培训,这样才能够使得成本核算人员能够掌握成本核算的知识,并且建立科学的知识体系,同时针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特色,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还要能够了解工程预算编制依据与体系、管理会计的知识以及对于工程成本进行分析的方法,这样才能够不断丰富其对于施工成本核算知识体系,在实践中增加自己的成本核算经验,才能够不断增强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与能力。

  4.结束语

  施工企业要想在日趋激烈的建筑市场中占据市场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就必须要做好成本核算与管理工作。施工企业应该构建完善的成本核算管理体系,加强对于核算人员科学核算思想的培养,提高其专业素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这样才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其经济效益,为企业在施工市场中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刘贤.关于施工企业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xx(06):188.

  [2]李智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成本核算与控制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xx(22):252.

成本管理制度12

  1、增强成本观念,贯彻全员成本管理:企业的一切成本管理活动应以成本效益理念作为指导思想,要认识到成本优势的取得绝对不限于产品质量的本身,应从管理的高度去挖掘降低成本和获取效益的潜力。要及时、全面向全体人员提供组成成本的信息,借以提高员工对成本管理的认识,增强成本观念。通过成本分析,评价中层管理人员的业绩,促进管理人员采取改善措施。

  2、加强成本控管与成本核算两个基础工作:一是加强成本管控的基础工作:合理制定原物材料、辅助材料、能源等物资费用的定额;严格健全计量、检验和物资收发领退制度;健全产品、产量、品种、质量、原材料消耗、工时利用率和设备利用率等原始记录;建立企业内部的结算价格体系,对内部各部门(包括行政)使用的材料、产品和相互提供的劳务等都按合理的计划价格结算。二是要加强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如制定严格的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正确划分各种费用界限。采用企业适切的成本计算方法等。

  3、完善成本管理机构的经济责任制:

  (1)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本信息管理系统。建构包括经营、财会、供应、销售、生产、技术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矩阵式成本管理小组;要对成本管理人员经常进行X培训、思维与知识更新再教育,借以提高成本管理方面的X知识,开辟降低成本的广阔途径。

  (2)完善成本管理的经济责任制。一是制订成本管理规章制度,如各项基础管理、成本约束制度等;二是明确各项成本的经济责任,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或个人,将市场利润管理细化、落实到员工个人;三是实行奖惩兑现,落实成本管理与个人绩效挂钩机制。

  4、采用现代科学的成本管理方法和手段:

  (1)采用现代的成本管理方法和计算机管理。改变 传统的成本管理那种被动地计划、记账、算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成本管理不能局限于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应将视野向前延伸到产品的设计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向后延伸到顾客的使用、维修及处置。按照成本全程管理的要求,会涉及到产品的信息来源成本、技术成本、行政成本、生产成本、库存成本、销售成本,以及对顾客的维修成本、处置成本等成本范畴。

  (2)要抓好企业成本管理几个环节的工作。事前要抓好成本预测、决策和成本计划工作;事中要抓好成本控制和核算工作;事后要抓好成本的考核和分析工作。

  (3)抓好降低产品成本的重点工作,如对主要原材料、物资采购实行比价采购制度,以降低采购成本。

  (4)抓好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生产不合格的产品时最大的浪费。

  (5)提高资金运作水平。一要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降低应付款比例,加速货款回笼;降低存货比例,加强存货管理。通过以上措施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资金结构,合理分配资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筹资成本。二要对资金实施跟踪管理,加强资金调度与使用。

  5、加强战略成本观念:现代成本管理的目的应该是以尽可能少的成本支出,获得尽可能多的使用价值,从而为赚取利润提供尽可能好的基础,从而提高成本效益。在经济环境发生剧变、市场竞争变得异常激烈的情况下,成本优势的取得对于一个企业的生存是至关重要的。应密切关注整个市场和竞争对手的动向来发现问题,调整和改变自己的战略战术。从加强战略成本管理出发,企业在产品开发、设计阶段要加大科技含量投入,通过重组生产流程来避免不必要的生产环节,对产品全生命周期成本进行管理,实现成本的持续X降低,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

  6、进行工作流程的整合与改善:企业在分析自身的竞争优势、确定企业的目标和任务后,应合理组织生产要素,撤销与此不相关的环节,减少不必要的.分工与无法增值的流程(或动作)。减少不必要的层次,使其在达到必要的环节的同时减少不必要的停滞,保X必要环节运作的畅通和有效,彻底消除现场(包括生产车间与办公室的作业)资源的浪费。

  7、降低库存与资源取得成本:尽最大管理技能实施符合企业自身的“精益生产”制度,强化企业产销协调机能,提高企业价值链流速。

  8、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成本信息的有效X:对所有这些成本内容都应运用严格、细致的科学手段进行管理。随着企业经营管理的复杂化,对信息处理的准确X、时效X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利用计算机网络来进行成本管理的优越X也显而易见。

  高层管理人员要按照上述的成本管理方法,注重发生成本的前期预测和其中控制,减少成本发生后的处罚。

成本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成本和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并有利于各部门对其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和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间接费用,计入工程施工成本;公司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非直接支出,计入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四、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本公司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五、正确确定成本计算对象

  (一)一般情况下,以每一独立编制的设计概(预)算或每一独立的施工图预算所列单项工程为成本计算对象。

  (二)如果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建造数项资产,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将该项合同分解,将每项资产作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单独核算其成本与收入。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包括独立的施工图预算;

  2.公司或分公司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建造每项资产的收入与成本均可单独辩认(如每项资产均有单独的造价和预算成本)。

  (三)如果一组建造合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将该组合同合并作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2.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3.该组合同中各项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六、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计量和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时,首先应根据规定的标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二)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对于预计总成本大于合同总收入的建造合同,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七、做好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一)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清查制度,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二)统一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填制方法,健全材料、机械配件、零件、工时、设备使用费、临时设施费、场地清理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机构转移费等各项原始记录。

  (三)严格原始记录的审查、签署、传递、汇集、保管等程序。

  (四)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1.工程项目内勤会计负责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收集备用金报销的相关单据;

  (2)准确统计该单项工程实际耗用的各项施工材料,做好施工材料耗用统计;

  (3)准确统计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技工、普工等各类施工人员在本项目中分别所耗工时。

  2.物资管理部负责统计各项目小组在施工中所领用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及车辆等固定资产的情况,每月报财务部,以此作为各单项工程分摊固定资产折旧费的依据。

  3.各分公司制定工程项目成本预算的编制方法,将全部成本按性质分类,套定额计算,分项目汇总,核定工程总成本。建立施工材料消耗定额,对各单项工程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机械配件以及零件等实行定额管理。

  八、准确计算合同成本

  对于已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必须及时、准确地归集和登记;对于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应进行科学、合理地预计。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成本的界限、未完合同成本与已完合同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九、必须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履行建造合同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根据实施建造合同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准确、及时地登记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和实际已收取的工程价款,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准确地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计量和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预计发生亏损,企业还应当计提损失准备。

  十、对于跨期工程,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及时反映各期的合同收入及相应的成本和损益。

  在分期确认建造合同成本和损益的情况下,在账户设置与账务处理方面应考虑提供累积的成本与损益资料,一方面在各期末按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成本和收入,另一方面应按合同分别累积自开工以来发生的实际工程施工成本、已确认的毛利,以便于进行合同成本、损益的分析与控制。

  第三章工程施工成本的组成

  十一、成本项目包括直接费用和现场经费

  (一)直接费用。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1.人工费。指从事工程建造的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工资性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2.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周转材料的摊销以及租赁费用,包括水费(预算定额中列入材料费的)。

  3.机械使用费。指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支付的租赁费和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4.其他直接费。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二)现场经费。指内部现场作业层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季节性停工费或窝工损失等。

  十二、下列支出不得列入工程施工成本:

  (一)公司及各分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二)公司因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三)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四)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五)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四章工程施工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十三、各分公司工程施工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确定成本计算对象,一般以单项工程为成本计算对象,同时与工程管理部下达的施工任务单序号紧密结合;

  (二)确定成本项目;

  (三)对项目小组、物资管理部等单位提供的原始单据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工程施工成本还是期间费用;

  (四)确定成本计算期。成本计算期即每计算一次成本的间隔时间。一般情况下,与会计期间一致,即按月计算;如果不一致,可以按施工周期计算,以便收入与费用合理配比。

  (五)根据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开设成本明细账。成本明细账一般为多栏式,发生实际费用时逐项登记入内。

  (六)将本期发生或支付的'各项直接费用归集到各费用账户,单独受益的直接计入,共同受益的按一定方法和标准分配计入。

  (七)月末,将由本月成本负担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由各该账户的贷方,转入'工程施工'等账户的借方。

  (八)月末,将归集在'辅助生产'账户的辅助生产费用,按照各受益对象的受益数量,分配计入'工程施工'等账户中。

  (九)月末,将归集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账户借方的施工管理费,按一定方法分配转入'工程施工'账户。

  (十)确定未完施工的成本。

  (十一)结转竣工工程(或本月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从'工程施工'的贷方结转到'工程结算'的借方。

  第五章成本核算应设置的账户

  十四、为了总括地核算生产费用的发生、汇总和分配情况,可设置'工程施工'、'辅助生产'、'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等账户。其核算内容及使用方法如下:

  (一)'工程施工'账户

  属成本费用类账户,用以核算施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一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记入本账户的施工费用应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发生各项施工生产费用时借记本账户,按月结算已完工程实际成本或按合同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期结算的已完工程成本,贷记本账户,期末借方余额为未完工程的实际成本。

  (二)'辅助生产'账户

  属成本费用类账户,用以核算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施工提供生产材料和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记入本账户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项目一般可分为:人工费、材料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指为组织和管理辅助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发生辅助生产费用时,记入本账户借方,月终按受益对象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记入本账户贷方,期末借方余额为辅助生产部门在产品的实际成本。

  (三)'待摊费用'账户

  属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已经发生、但需分期进入成本费用的费用。借方反映实际发生的费用数,贷方反映按规定方法和时间分摊进入成本费用中去的数额,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摊销的费用。

  (四)'预提费用'账户

  属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尚未发生、但需按照有关规定预提计入成本费用的各项费用。贷方反映按规定标准预提计入成本费用中的数额,借方反映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贷方余额反映已预提但尚未使用的数额。

  (五)'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属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公司当期确认的工程实际成本。

  月终,确认的工程实际成本,记入本账户借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本账户贷方,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第六章直接费用分配

  十五、如果只有一个成本计算对象,直接费用可直接计入各项成本项目中;如果有两个以上成本计算对象,则需根据一定方法对直接费用进行分配。

  (一)人工费分配

  人工费应根据分公司制定的各类人员的工时定额,分配计入工程成本。应计入工程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二)材料费分配

  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材料费,根据领料单直接计入受益对象的成本;几个项目共同发生的材料费,可按以下方法在各项目之间进行分配:

  某种材料费分配率=(当期发生该种材料费用总额÷各受益对象计量数量之和)×100%

  某成本计算对象应分配材料费=该成本计算对象计量耗用量×该种材料费分配率

  如果该类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则月末应按相同的分配率分配材料成本差异。

  (三)机械使用费的分配

  机械使用费和外租设备租金直接根据设备管理处提供的资料分配计入有关项目成本。

  (四)其他直接费分配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直接费,如果有两个以上项目共同受益,采用预算成本法在相关项目之间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其他直接费分配率=(其他直接费实际发生数÷各成本计算对象其他直接费预算数之和)×100%

  某成本计算对象应分配其他直接费=该成本计算对象其他直接费预算×其他直接费分配率

  第七章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十六、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或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工程成本共同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多项费用。包括:

  (一)一次发生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的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

  (二)一次发生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

  (三)一次发生数额较大的劳动力招募费、职工探亲路费、探亲期间的工资;

  (四)一次发生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用、排污费、技术转让费;

  (五)一次领用大量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六)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支付数额较大的契约、合同、公证费、签证费、科学技术和科学经营管理咨询费;

  (七)预付报刊订阅费;

  (八)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发生时记入'待摊费用',然后分期摊入受益对象成本费用中去。在摊销时应区分待摊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的界限,且摊销期一旦确定,不可任意变更,不得把摊销费用作为调节工程成本的工具。

  十七、预提费用是指分月计入工程成本,但在以后月份才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一)预提收尾工程费用。是指工程已经完成,具备了使用和投产条件,但由于材料或设备短期内不能解决等客观原因,影响收尾工作的进行,而预提计入工程成本的收尾工程费用。其预提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竣工结算;

  2.由施工企业提出收尾工程清单,列明项目名称,并附计算依据;

  3.预提的数额不得超过收尾工程的预算成本;

  4.经主管部门审查和财政部门批准。

  (二)预提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三)其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预提费用,如预提借款利息等。

  第八章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十八、辅助生产是指非独立核算的生产部门从事加工修理以提供产品或劳务服务的活动。辅助生产所发生的费用要通过'辅助生产'账户归集与分配。

  (一)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

  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先在'辅助生产'账户归集,月终再按一定方法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中。

  (二)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对于辅助生产部门归集的辅助生产费用,月末按受益项目可采用'交叉分配法'、'直接分配法'等方法进行分配。

  第九章间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十九、工程成本中的间接费用是指公司所属的直接组织生产活动的施工管理机构,如工程处等所发生的施工管理费。一般包括:施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奖金、职工福利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等。

  间接费用发生时,先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账户归集,月末再按有关工程人工费或直接费用的比例等进行分配,记入各工程成本中。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

  间接费用分配率=[本月发生的施工间接费用÷各工程发生的人工费(或直接费用)之和]×100%

  某项工程应分配的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分配率×该项工程本月实际发生的人工费(或直接费用)

  根据以上程序的计算与分配,就可以求出某一成本计算对象本期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章已完工程实际成本的确定

  二十、为了分期确定损益,在有未完工程的情况下,需要将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的施工费用,在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之间划分。其平?公式如下:

  已完工程实际成本=月初未完施工实际成本+本月发生全部施工费用—月末未完施工实际成本

  计算本期已完工程成本的关键是确定期末未完施工成本。通常有如下两个情况:

  (一)期末未完施工在全月工作量中所占的比重较小,且未完施工的实际成本不易求得。这种情况下,可以把期末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视同其实际成本,期末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可按如下方法确定:

  1.估量法:即'约当产量法',是根据在施工现场盘点后确定的未完施工实物量,经过估计,将其折合成相当于已完工程实物量,然后乘以该分部分项工程的预算单价。公式如下:

  月末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月末未完施工折合成已完工程实物量×该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单价

  2.估价法:是先确定分部分项工程内各工序耗用的直接费用占整个预算单价的百分比,用以计算出每个工序的单价,然后乘以未完施工各工序的完成量,以确定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工序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单价×该工序耗用直接费用占预算单价的百分比

  期末未完施工预算成本=∑(未完工程中某工序完成量×该工序单价)

  (二)如期末未完施工在当月工作量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应选择本期已完工程的预算成本与期末未完工程的预算成本作为标准,分配实际生产费用。公式如下:

  某工程本期未完工程实际成本=[(该工程期初未完施工成本+该工程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该工程本期已完工程预算成本+该工程期末未完工程预算成本)]×该工程本月未完工程预算成本

  第十一章竣工工程成本决算

  二十一、对于已竣工的工程,应编制'竣工成本决算'。

  (一)竣工成本决算编制的程序

  1.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确定该项工程的全部预算成本和预算总造价,以便与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

  2.对工程剩余材料进行盘点,分别填制'退料单'或'残料交库单',办理退库手续,冲减工程成本。

  3.检查各项费用是否全部记入竣工工程的工程成本卡'。既需防止多记、重记或错记,又要避免漏记或转移,保证竣工工程实际成本准确无误。

  (二)竣工成本决算的填制方法

  1.从各单位工程的工程价款结算单'上按照预算成本的计算方法,逐一计算各单位工程的预算总成本及分项预算成本,并填入表中对应项目内。

  2.根据预算成本数和实际成本数,分项计算成本降低额、降低率。

  3.从竣工工程分项工程预算表上汇总计算竣工工程的预算耗量,从有关原始记录中汇总计算工、料、机的实际耗量,并填入对应项目中。

  4.项目竣工时,应先填各单位工程'竣工成本决算',然后根据所有单位工程竣工决算汇总填制项目竣工总决算。

  竣工工程成本决算一般应一式若干份,其中一份连同竣工工程的工程结算书等资料一起保存,建立竣工工程技术经济档案,备日后查阅。

  第十二章期间费用的核算

  二十二、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项目的费用。它容易确定发生的期间,但难以判别所应归属的项目,因而在发生的当期便从当期损益中扣除。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二十三、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二十四、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二十五、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是指公司在市场开发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广告费、展览费等等。

  第十三章附则

  二十六、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订,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总经理办公会。

成本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材料核算的原则和内容

  第一条、为加强海委机关各项材料物资的核算管理,保护各种材料物资的安全完整,合理使用各项材料采购资金,发挥材料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委机关各项任务完成过程中所采购和储存的各种材料物资,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备品配件及低值易耗品等(不包括办公用品)的核算管理。包括使用各种财政资金、上级补助款、其他单位转缴入款、自有资金、各种捐款和借款等购买的材料物资,以及接受外单位实物捐赠、无偿调拨等实物转入形成的库存材料的核算管理。

  第二章:材料的采购入库

  第三条、各部门为完成各项事业任务所需的材料物资,应尽量从现有库存中解决,因库存不足或其他原因确需采购的,应首先落实资金来源,并编制请购报告(或海委签报),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的购买活动。

  请购报告(或海委签报)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并对材料用途和对所需材料的特殊要求等做出说明。同时,应经储存、财务和其他有关部门签字。

  对于没有落实资金来源或未办理审批手续以及采购手续不完备的购买活动,财务部门不得受理。

  对于单位价值较低、需求量大、采购相对频繁的'材料物资,由使用部门按年度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在计划额度内由财务部门监督实施,日常购货不再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条、各部门的大宗采购业务,应与供方签订经济合同,所订立的合同应经海委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条件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对所采购材料物资的验收工作,验收由保管、财务、业务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于未办理验收手续的采购业务,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应的价款结算。

  大宗材料物资的验收应编制验收报告,并经所有参加验收人员签字。验收过程中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品质、性能等进行审查,并与定购合同、供方发票相核对,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记录于验收报告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材料的储存

  第六条、储存部门对于验收合格的材料物资应及时入库,并结合材料特点合理储存、分类码放,同时定期检查库存材料保管情况,以保证库存材料性能、品质。

  第七条、储存部门应设专人负责材料的收发保管,登记材料保管账簿,保管人员对所保管材料的实物安全负责。

  材料保管人员要严格执行材料的各项收发手续,同时定期对库存材料进行实物盘点,并与财务部门核对,对于核对不符的要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做出相应处理。

  第八条、储存部门应按照有关要求设置材料卡片,及时登记各种库存材料的增减变动情况。

  第九条、储存人员应熟悉各种库存材料物资的情况。发现不需用、不适用以及毁损变质的材料物资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第十条、储存部门要不断完善各项材料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制度,提高对库存材料物资的管理水平。

  第四章:材料的使用

  第十一条、各项库存材料物资出库要办理相应的领用手续,经收发双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根据实际需要使用或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库存的各种材料物资进行调拨时,应编制材料出库单或调拨单,经批准后,到储存部门办理发运手续,材料调拨后应经收货方签收。

  第十三条、因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造成库存材料减少的,应编制库存材料盘点报告,并查明原则,属于经管人员责任的,由经管人员负责赔偿。

  储存部门对因毁损报废等原因而使用性能受到影响的库存材料以及其他不需用、不适用的库存材料,要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申请清理,清理变卖过程中形成的变价收入要及时交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各材料使用部门对于已领未用的多余材料物资以及业务进行过程中形成的材料物资要及时办理退(交)库手续。

  第五章:材料的核算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办理材料物资出入库业务要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业务量大的可由保管部门凭出入库凭证进行汇总)。财务部门对收到的各种收发料凭证要认真审核,根据审核无误、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册。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建立材料核算账册(或辅助账册)核算各种材料物资的收发情况。

  材料明细分类帐应序时逐笔登记各种材料的增减变动情况,并定期与总账核对。

  对于品种多、单位价值低、收发频繁的各种材料物资,经批准,可以采用实物盘存制核算材料发出的数量。

  第十七条、材料的核算按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材料的入账价值包括买价、运杂费和税金等。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现金折扣以及材料的储存费用不计入材料成本。

  第十八条、各种材料物资的发出按照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发出成本。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应定期与材料储存部门核对账册,并参加库存材料物资的盘点。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监督库存材料的处置情况,对材料变价收入及时入账,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储存的材料物资应视同自管材料进行核算,并与对方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同时认真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及时与对方核对材料储存情况。代其他单位储存的材料物资应建立代管材料备查登记簿,并加强实物管理,定期与对方核对相符。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海委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成本管理制度15

  工程成本核算是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一个及其重要环节,为了搞好工程成本核算,必须从管理要求出发,贯彻“算管结合,算为管用”的原则。加强成本管理,降低费用开支,及时反馈,指导施工,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通过工程成本核算,将各项施工费用按照它的用途和一定程序,直接计入或分配计入各项工程,正确算出各项工程的实际成本,将它与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及时反馈到各相关部门,实现全过程控制。

  2、及时准确的计结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从而反映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检查各项费用耗用情况和执行情况,挖掘降低工程成本的`潜力,节约活劳动和物化劳动。

  3、各部门协助财务部落实成本控制的实施,为修订预算定额,施工定额提供依据。

  4、及时准确记录现场施工内容的数量(厚度、高度、宽度等)情况,及时发现现场实际施工与图纸的差异,依据图纸在施工规范的范围内指导施工队节约成本。

  5、及时准确记录工程进度,掌握施工情况,随时指出现场施工内容。

  6、 及时登记出、入库票。及时分析材料耗用。及时控制,工程完工后3天内做出分项分析、分包分析、栋号分析。

  7、在完成分析、反馈过程后,召开会议把分析结果公开化,从而指导、督促施工队节约成本。

  8、工程竣工,相关资料齐全,5天内核算出实际成本。

  9、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预算部门对单位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人工费做好成本预测预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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