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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规章制度

时间:2023-03-22 15:59:1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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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品质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品质规章制度

品质规章制度1

  目的:

  建立药品电子监管码管理制度,确保国家实施电子监管药品的生产行为符合规定要求。

  适用范围:

  本公司列入国家电子监管范围的所有生产药品的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和上传

  内容:

  一、目的:规范电子监管码药品生产采集和传输实时信息上报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行电子监管码药品的各环节:生产、质量、验收、保管、销售等,对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传输进行操作与控制;对药品生产实时信息上传进行操作与控制。

  1、为确保列入国家电子监管范围药品的质量安全,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19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管理范围内的药品指所有我公司正常生产且被列入国家电子监督管理目录的品种,并随国家药品电子监管范围的增减作动态管理。

  3、质量保证部负责基本药物的审核,本企业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安徽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等目录要求进行电子监管的.审核确认,以及目录更新的审核。

  4、建立由质量保证部、生产部、仓库组成的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工作和药品生产信息上报工作的管理。确定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专管员。成品库管员负责电子监管药品的验收,发货扫码。

  5、公司质量保证部设置专职的人员负责基本药物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并对赋码药品进行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和上传核注监控。

  6、进库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的采集、上传管理;

  6。1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遵循:整件商品以件为单位逐一扫描;拆箱商品以中包装或最小销售包装为单位逐一扫描。

  6。2扫描信息须确认无误后,通过专门的网络平台进行上传,当日采集的信息须当日查询验证上传核注成功。若因国家监管网原因不能及时出库复核上传,可按系统提示查询或等候再传,确实不能上传,应做好记录。若因计算机、扫描枪等设备和技术操作等问题不能上传,报质量保证部和生产部处理;

  7、出库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的采集、上传管理

  7.1仓库出库人员负责出入库药品的质量检查复核工作,并对赋码药品进行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和上传核销。

  7.2出库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方式按6.1执行。

  7.3扫描信息须与用户信息相关联并确认无误后,再通过专门的网络平台进行上传,当日采集的信息须当日查询验证上传核销成功。

  8、生产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按照《GMP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要求操作。电子监管药品在生产、运输、贮存时应保护好药品包装上的电子监管码标识。

  9、生产部和仓库应建立扫描设备、计算机等设施的管理规定和相关的台帐。

  10、本公司国家药品电子监管信息上传网络平台密钥由质量保证部和仓库成品库管员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

品质规章制度2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xxx

  审阅人:xxx

  起草日期:XX.5.1

  批准日期:XX.5.1

  执行日期:XX.5.1

  (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保证企业在经营中创造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以达到创建本企业知名品牌的目的,做到药品高质量,员工高素质,服务创一流,企业创名牌,特制定本制度。

  (2)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的考核:

  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制订的各项质量管理等规章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书面考核。

  (3)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第2页)的检查考核。

  ①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的检查考核:每月对药品购进及验收的进货单,验收单进行一次清理自查,查是否正规渠道进货,所购药品注册商标、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品名、规格、说明书是否齐全;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规范、合法,每年清查一次,发现问题对相关人员予以经济处罚。

  ②药品贮存、养护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季度对仓库药品贮存养护情况进行检查,查药品分类贮存和堆垛是否按要求存放,有无混垛现象;是否按色标(区)存放药品的要求;库房温度、湿度必须每日上下午是否实时测定检查并有记录;每年考核一次,对未按标准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③对《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对驻店药师处方审核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查是否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及对顾客的用药咨询能否做到耐心细致,对未按标准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④对拆零药品和药品陈列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一次全面检查拆零药品是否按规定存放,陈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⑤对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对仓库和陈列药品的有效期药品进行一次检查,查是否做到不混垛,是否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近效期药品是否催销。对未按标准执行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人并要求当事人经济赔偿。

  ⑥对《质量事故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应反报告制度》和《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主要是查是否按规定记录、汇报,对不按时限报告或报告记录含糊、不准确的给予有关人员经济处罚。

  ⑦对质量信息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健康管理的检查考核:有无收集药品质量信息、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档案,员工是否遵守职业道德,是否做到规范服务、热情服务、站立服务,有无与与顾客争吵。每年一次检查,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有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品质规章制度3

  1、目的

  为提升产品质量,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以提高全员的积极性、责任感,从而有效的达到激励全员参与,全员品管之目的。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部门工作(生产)场所的所有人员。

  3、定义;

  3、1质量:一组固有的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3、2品质异常:本制度所异常是在日常生产活动中,依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和公司的规范工艺文件作业标准可以避免非预期的质量不良,且该不良判定责任为岗位工作人员,或其它可经目视或检验工具发现而未发觉的质量事件。

  3、3质量事故的[定义

  3、3、1按事故损失分:

  a)一般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500元的。

  b)严重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大于500元而小于20xx元的。

  c)重大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上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电费等所有估算值。

  4、奖励细则

  4、1操作员工的奖励

  4、1、1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质量故发生者,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10-50元/次;

  4、1、2发现工艺/技术文件bom表以及装箱清单等编写错误,避免质量故发生者,每举报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10-50元/次;

  4、1、3发现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品,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每举报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10-50元/次;

  4、1、4互检时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有严重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者,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10元/次;

  4、1、5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100元/次。

  4、1、6月度质量统计中,员工在本职工作上未造成质量事故的,且配合质量工作者;由所属部门的主管及质检员共同评选出1-3名人员,并推举为“质量标兵”经审查确定后;给予奖励30-50元/人。

  4、2关键工序的奖励

  4、2、1成品入库前检测:月度质量统计中,未造成后工序或客户投诉(退货)附件缺失、给予奖励20-100元/人;

  4、3专职品管员的奖励

  4、3、1月度质量统计,iqc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时(零星不良不计其内,失误次数以不良比率超过其允收水准值为准,误判次数小于3%为准给予奖励200元/人。

  4、3、2月度质量统计,ipqc当月度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时,成品抽检或客户验货通过给予奖励200元/人

  4、3、3月度质量统计,当月客户验货通过或没有客诉及被内部抽检通过者,给予奖励200元/人

  4、3、4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100元/次

  4、4各职能人员的奖励(仓库/采购/技术等)

  4、4、1月度总结中,在本职工作上从未发生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者;由其部门主管推举表现优异者向厂部申请奖励,视其职务重要度给予奖励10-100元/人。

  4、4、2对本职工作上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100元/次。

  4、4、3在质量改进工作上有重大突出贡献者,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颁发特别奖,并召开表彰会进行表彰。

  4、5干部层的奖励

  4、5、1月度统计中,本单位/部门未因人为失误产生批量不合格,且制程抽检合格率及成品不良率均达成目标者;给予其负责人奖励10-100元/人。

  4、5、2干部层其它形式的奖励按条款3、4、2及3、4、3之规定办理。

  5、处罚

  5、1原则

  5、1、1当出现的不合格,属于非批量一般性质的质量事故,对相应岗位的责任按10-20元/次处罚

  5、1、2当出现的不合格,属于批量一般性质的质量事故,对相应岗位的责任按20-100元/次处罚

  5、1、3当出现的不合格,属于非批量严重性质的质量事故,对相应岗位的责任按50-200元/次处罚

  5、1、4当出现的不合格,属于批量严重性质的质量事故,对相应岗位的责任按80-300元/次处罚,或开除和调离岗位。

  5、2操作员工的处罚

  5、2、1未送首件产品确认,造成批量不合格者,给予处罚3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2、2未落实自检,造成批量不合格者(不良率超10%时),给予处罚2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2、3未落实互检,造成批量不合格流入下工序或客户者(与本工序有相关性的),给予处罚1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2、4未落实自检/互检,造成个别产品存有严重缺陷而流入下工序或客户者(如标示牌装错、接线错误等影响性能的不合格),给予处罚5-1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2、5当发现民异常,品管员要求改善而未停止改善,继续生产造成不合格品,对员工拉长主管处以50-100元以上的罚款。

  5、2、6故意将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当中或私自报废处理不合格品给当事人以100-200元的罚款。

  5、3关键工序的处罚

  5、3、1成品入库前检测:月度质量统计中,造成后工序或客户投诉(退货)附件缺失、未按作业标准操作/检测,造成后工序或客户投诉(退货)给予处罚10-200元并无偿返检不合格批。

  5、4专职品管员的处罚

  5、4、1未按有关标程序及标准作业,造成首检错误、批量不合格、后工序或客户反馈不合格,不良比率超过5%者;视其造成损失程度,给予处罚10~100元/次。

  5、5各职能人员的处罚(仓库/采购/技术等)

  5、5、1在本职工作上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包括开错单、发/领错料、使用或管理不善…违反有关程序/制度文件作业);视其造成损失程度,给予处罚10~5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6干部层的处罚

  5、6、1现场发生较严重的批量性不合格时,现场干部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10~50元。

  5、6、2发生重大品质事故(或客户退货)造成严重损失时,相关责任部门主管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50~500元。

  5、7不合格品返工或赔偿责任说明

  5、7、1返工责任:因故而造成不合格品产生,不合格品可通过挑选/返修等方式加工为合格品时;由此而产生之人力(或费用)损失,由责任人按相应比例无偿承担。(比例)

  5、7、2赔偿责任:因故而造成不合格品产生,且致使不合格品无法使用,须作报废处理或改料以作它用时,由此而产生之原材料、工时的损失,由责任人按相应比例承担。

  5、8不合格品返工或赔偿的责任分配比例

  5、8、1本工序/岗位产生的批量性不合格

  5、8、2操作员未送首件产品确认产生批量性不合格时,1小时内产生之不合格,由操作员100%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1小时之后产生之不合格,责任分配比例则为:操作员30%,班长20%,品管员50%。

  5、8、3品管首件确认错误产生的批量性不合格时,其责任分配比例为:操作员20%,品管员80%。

  5、8、4首件确认合格,但操作员未落实自检产生的批量性不合格时,其责任是产线全冲毁负责。

  5、8、5各职能人员因人为失误而造成产品批量性不合格,由当事人100%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其部门自行协调处理。

  5、9流入次工序/工程发现的不合格

  5、9、1操作员未落实自检/互检,造成批量不合格流入次工序时(指流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工序的不合格),其责任分配比例为:直接操作员30%,品管员30%,间接操作员20%,班长20%。

  5、9、2操作员未落实自检/互检,造成个别产品存有严重缺陷而流入次工序或客户者,其责任分配比例为:直接操作员70%,间接操作员30%。

  5、9、3品管人员因批量误判,造成不合格流入次工程时(指流出本单位的不合格),若为来料不合格,则由责任品管员及供应商共同承担;若为制程不合格或客户退货不合格,其责任分配比例品管部80%,生产单位20%,具体细分方式由各单位自行协调。

  6、奖罚程序

  6、1属日常作业中突发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其部门/单位于事发后24小时内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并及时知会品管部进行调查、核实,之后再逐级呈送至厂部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6、2属月度质量统计后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品管部负责按月收集、统计,并将有关质量原始数据汇总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单位,再由其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逐级呈送至厂部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6、3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所产生的奖罚金额,均于当事人当月薪资中体现,并在公告栏上加以公布。

  7、执行奖罚的原则

  7、1具备充分的理由和清晰的证据。

  7、2奖罚的轻重程度应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损失相符合。

  7、3实施处罚时,应提前确认程序/流程/标准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人员资格等,仅在因人为因素(未落实有关标准/无责任感/粗心大意等)造成的不合格时,则执行质量处罚。

  7、4员工对质量处罚不满意时,有上诉的权利,申诉至行政部调查。

  8、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厂部经理或以上级临时决定奖罚办法。

  9、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正时亦同。

品质规章制度4

  为实现以上设想,拟采用“一种模式、两项承诺、三个重点、四项措施”的管理方针。

  一、一种模式

  针对所辖物业的特点制定出具有创造性的物业管理模式。物业顾问由本行业富有实际管理和操作经验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在管理工作中将根据本物业的实际特点采用有效的模式,并创造“管理由您评定,分分秒秒印证,点点滴滴做起,永远让您满意”的模式效应,力求更好地满足业户的需求。

  建议采用的管理体制是:企业化、专业化、一体化。

  管理思想是:安全服务第一、人性规范管理、提前服务业户、打造管理精品。

  追求目标是: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

  二、二项承诺

  1.在一年内协助本物业通过“市优秀物业管理大厦”的评比。

  2.在两年内协助本物业通过“省优秀物业管理大厦”的评比。

  三、三个重点

  1.完善服务、诚信待人

  物业管理是以服务为主的行业,为此企业将在今后的服务工作中,充分体现企业的服务宗旨和追求目标,奉行“以人为本,业户至上”的原则和务实周到的工作理念,为业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服务,并将日常服务工作紧密融合于管理之中,与业户建立良好的服务关系。同时以周、月、季走访沟通的方式及时了解业户的意见与需求,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真正让业户享受到安心、舒心和称心的居住(工作)环境。

  2.环境管理责任到人

  大厦的.环境管理极为重要,如何为业户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居住(工作)环境,是我们非常重视的问题。多年的管理经验告诉我们保洁工作责任到人,督导检查、培训落实到位,才能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才能,认真地去做好每天的工作,积极宣传环保意识,使大厦的环境卫生状况达到最佳状态,为大厦所在地增加一道清洁、卫生、亮丽的风景。

  3.安全、消防真抓实干

  为确保业户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主张以切合实际的人员防范为主,以本物业先进的消防设施为辅的安全管理防范理念,建立一支强有力、多用途的管理复合式人才队伍。紧密联系政府职能部门做到齐抓共管,使所辖物业在长年平安的条件下为业户服务。在日常的管理中,建议派专人全天值班,负责所辖物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管理,防止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大厦,制定出与其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安全操作程序,如发生特殊事件时力争将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四、四项措施

  1.根据历年来的管理经验及相关条件,在对其加以完善的基础上,将之运用到物业的管理上。从本物业业户的文化内涵、环境、行为、制度、道德方面加以分析,科学制定、引导、宣传、倡议等较为文明典雅的管理指引。

  2.制定出详尽的执行手册,使员工翻开手册即可操作。如《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员工手册》等,使每一位员工了解工作规程,熟悉管理程序,达到规范、自我、服务业户的目的。

  3.我们时刻有着多方面的准备,永不间歇地实现物业管理项目的创新,不断提出中肯意见,全力做好与前期施工管理单位的衔接工作。

  4.我们将不间断地充实管理队伍。采用“培训—上岗—再培训—再上岗”的轮回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与素质。

品质规章制度5

  1、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

  2、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陈列、养护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规定;

  4、药品销售及处方管理的规定;

  5、拆零药品的管理规定;

  6、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销售的规定;

  7、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的规定;

  8、质量信息的管理;

  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10、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

  11、服务质量的管理规定;

  12、经营中药饮片的,有符合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的规定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的质量管理制度,除不包括购进、储存等方面的规定外,应与药品零售企业有关制度相同。

  (二)质量管理人员、验收人员的资质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大中型企业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小型企业应具有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应由具有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药品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如为初中文化程度,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经历。

  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药品检验和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三)购进药品要求

  1、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要求购进药品

  2、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3、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不得独立购进药品。

  (四)药品陈列要求

  1、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2、陈列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3、对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药品零售服务要求

  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应按国家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销售药品。

  1、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2、销售药品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药品。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3、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4、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执业药师或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5、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

  (六)中药饮片零售要求

  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

  (七)明示服务公约

  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应在营业店堂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品质规章制度6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包括:

  (一)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仪器管理;

  (四)质量检验的执行;

  (五)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六)客诉处理;

  (七)样品确认;

  (八)质量检查与改善。

  第三条: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一)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二)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同业水准③国外水准④客户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物料供应商水准,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一式二份,呈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二)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召集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将①检查项目②料号(规格)③质量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允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机械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订。

  (二)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三)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仪器管理

  第七条: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一)周期设订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二)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做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八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一)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执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门。

  (二)仪器外协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立外协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九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检。

  5。仪器保养

  (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执行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卡内。

  (2)仪器外协修造:仪器邦联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表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送采购办理外协修造。

  □原物料质量管理

  第十条;原物料质量检验

  (1)原物料进入厂区时,库管单位应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物料,开立'材料验收单(基板)、材料验收单(钻头)及材料验收单(一般),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且质量管理工程人员于接获单据三日内,依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一般)、(基板)、(钻头)各一式五联检验完成后,第一联送采购,核对无误后送会计整理付款,第二联会计存,第三联料库,第四联质量管理存,第五联送保税。且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并每月根据原物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结果统计于供应商质量统计表及每月评核供应商的行分于供应商的评价表,提供采购作为选择对抗厂商的参考资料。

  □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十一条:制造通知单的审核(新客户、新流程、特殊产品)

  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一)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料号—pc板类别的特殊要求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

  2、种类—客户提供的油墨颜色。

  3、底板—底板规格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使用于特殊要求者有否特别注明。

  4、质量要求—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5、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的特殊包装方式可否接受,外销订单的shipping mark及side mark是否明确表示。

  6、是否使用特殊的原物料。

  (二)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提示有关制造条件等并签认,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订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上,作为制造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的依据。

  第十二条:生产前制造及质量标准复核

  (一)制造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科长或组长先查核确认下列事项后始可进行生产:

  1、该制品是否订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二)制造部门确认无误后于制造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制程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制程质量检验

  (一)质检部门对各制程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二)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ipqc负责检验:

  1、钻孔—ipqc钻孔科日报表。

  2、修一—针对线路印刷检修后分十五条以下及十五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ipqc修一日报表。

  3、修二—针对镀铜(cu)易(sn/pb)后15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ipqc修二日报表。

  4、镀金—ipqc镀金日报表。

  5、底片制造完成正式钻孔前由质量管理工程科检验并记录于底片检查要项。

  6、其他如喷锡板制程抽验管理日报表、qai进料抽验报告、s/m抽验日报表等抽验。

  (三)质量管理工程科于制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

  1、钻头研磨后规范检验并记录于钻头研磨检验报告上。

  2、切片检验分pih、一次铜、二次铜及喷锡蚀铜分别依检验规范检验并记录于(qae microsection report)、(aqe solderability tes report)等检验报告。

品质规章制度7

  一、目的

  加强公司经营药品质量事故的管理,有效预防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适用范围

  发生质量事故药品的管理。

  四、职责

  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

  1、质量事故的分类: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

  2、重大质量事故

  (1)在库药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虫蛀、鼠害、霉烂变质、污染、破损等不能再供药用,每批次药品造成3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2)销货、发货出现差错或其它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3)购进无批准文号、注册商标、生产批号的三无产品或假劣药品,受到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较坏影响或损失在二万元以上的。

  (4)药品在有效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整批退货的。

  (5)因发生质量问题造成整批药品报废的。

  3、一般质量事故

  (1)保管不当,一次性造成损失1000~3000元的。

  (2)购销“三无”产品或假冒、失效、过期药品,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在二万元以下的。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所在部门必须24小时内报总经理、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要时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其它重大质量事故应当日内报总经理、质量管理部,三日内由质量管理部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不得超过15天)。

  (3)一般质量事故应三天内报质量管理部,并在一月内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报质量管理部。

  5、出现质量事故,当事人(或所在部门)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若事故发生时,部门领导不在场,必要时,当事人可直接越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后果。

  6、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公司应责成质量副总经理成立专门小组或指定部门,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2)质量事故的调查,其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事故调查完毕,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4)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慎重、有效地处理好质量事故。

  (5)质量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方法

  a、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警告、调岗或经济处罚。

  b、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轻者警告、调岗或经济处罚,重者将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c、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追究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7、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相关记录

  (1)《质量事故报告记录》

  (2)《质量事故分析报告》

品质规章制度8

  一、目的:

  规范质量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部门整体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质量部所有员工均适用之。

  三、内部管理条例如下:

  1、工作要求方面:

  1.1、各成员须加强对质量管理知识、质量管理运作程序、检验判定标准和本厂产品的全面了解(包括产品类型、各种性能及相应之检测方法等),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自己独立准确分析问题的能力,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1.2、工作中积极配合上级的工作,服从上级的安排和调派,不得无故造谣生事,聚众闹事或当面顶撞上司;

  1. 3、工作中必须严格遵照作业流程和检验标准操作,不得随意变更流程、标准;

  1.4、检验工作中必须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切实将各项检测工作完成好,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1.5、相关成员应认真做好报表和记录表单的填写工作,要做到如实规范填写,真实反映,如发现其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规范之情况,则要追究当事人之责任;

  1.6、对质量异常问题,检验员须结合多方面情况综合考虑,并予以妥善处理,如遇自己不能处理和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据实向上级反映并记录,不得自行处置,自作决断或拖拉、隐瞒、谎报异常事实,并且积极配合责任单位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采取相应之矫正和改善措施,跟踪其改善效果,以达到“持续改善”和“预防再发生”之目的。

  1.7、当班检验员在工作时间内须认真处理好该班之一切相应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将本班之工作遗留到下一班处理;

  1.8、经检验员检验合格之产品,如在后续工序检验时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引起客户抱怨,则要追究相关人员之责任。

  1. 9、各科室负责人须仔细参照《质量部工作手册》明确自身职责,认真做好权责范围内之每一项工作,在本组人员当中要起到表率和管理者应有的'作用,不得有渎职、失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之行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相应惩罚;

  2.0、各科室人员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进度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要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

  2、工作标准方面:

  2.1、过程检验员:批量性不良,全年不得超过1次。

  2.2、部品检验员:各IQC每月检验疏失不得超过3次。

  3、工作环境方面:

  3.1、保持桌面清洁,地面不能有任何产品和配合件;定时对量规仪器进行保养,桌面不能有私人物品,检验标识区域划分明确,办公区域干净整洁。

  3.2、当天值班人员保持办公区域整洁干净,按规定关好电灯、风扇、门窗。

  4、奖励条例方面:

  4.1、本奖励条例之奖励名额为每月1名,奖励人员由科长提报部门主管审核后决定之优秀员工。

  4.2、奖励条件:

  1)工作尽职尽责,一月内工作无疏失者;

  2)及时发现异常问题,为公司挽回一定损失者;

  3)在遇特殊异常情况时,能妥善处理和解决且获得良好效果者;

  4)工作积极努力,表现优异者;

  5)勇于举报作假、舞弊和违规行为者;

  6)连续半年无违规行为者;

  7)每月部门工作绩效考核成绩突出者;

  8)在公司举办的特别活动中,表现优秀,为本部门赢得荣誉者;

  9)符合公司规定之奖励条件者,将提报公司进行奖励;

  5、惩罚条例方面:

  5.1、本惩罚条例规定之受惩罚人员及惩罚金额由科长上报部门主管审核后决定。

  5.2、惩罚金额将依相关条款视情节轻重程序决定,且惩罚金将用作本部门之奖励基金。

  5.3、凡有违反本条例内之条款,新入厂或初犯者,口头警告一次;情节较重影响较大者,申诫一次罚款30元;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记小过一次罚款50元;屡次违规,屡教不改,态度恶劣者,记大过一次罚款100元,并在质量部内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特别严重,屡教不改者,作调离处理。

  5.4、惩罚条件:

  1)不遵照规定时间上下班者;

  2)无故不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或活动及参加时迟到、早退者;

  3)未经请假就私自不上班者(包括加班);

  4)未请示上级就私自调班或调换工作岗位者;

  5)上班不穿戴厂服者;

  6)未经允许,私自离岗或随便窜走其它岗位和部门者

  7)在车间或办公室内起哄、吵闹或与人争吵打架者(重者将上报公司处理);

  8)不积极配合上级工作,或不服从上级安排和调派者,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推诿扯皮,不能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

  9)无故造谣生事,聚众闹事者(重者上报公司处理);

  10)不遵照作业流程和标准操作,随心所欲,自行其是者;

  11)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工作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者;

  12)报表、记录填写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者。

  13)工作严重渎职者。

品质规章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厂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在本厂范围内实施,品保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规定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能源计量管理等规定。

  第二章:质量检验制度

  第三条

  品保部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负责各种仪器,量具校验及管理。

  4、负责客户之抱怨,分析处理。

  5、负责统计技术之运用及各类检验报告整理。

  6、员工品质教育之规划与训练。

  7、各种检验标准之制定。

  8、各进料制程品保,检验之执行及分析记录。

  第四条

  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

  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备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第六条

  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协助分厂,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分厂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七条

  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

  第八条

  做好计量理化探伤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量具维修工作,保证方法准确。

  第九条

  参加新产品试制鉴定工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核,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

  第十条

  积极配合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国家有关检验(质量)文件的学习。

  第十一条

  原材料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供应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具有合格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供应处应向供货向单位索赔,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外协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代用,应由供应处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二条

  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随《产品工序检验流程卡》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交品保部办手续处理。检验前,检验员须先做到了解产品,了解工序,确定责任区内的检验量,灵活检验方式。

  2、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完工检”,操作者“自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检验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及检验记录本上签字或盖首检章,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结果的零件负责。巡检时必须同时检查作业员是否按工艺要求作业。

  (3)、完工检:工序终结,零件去尽毛刺、铁屑、油污后进行。检验时应作好检验记录,主要零件的关键尺寸按检测记录要求进行。一般零件(或一般项目)抽检不少于10%,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样复查,若仍不合格则退回生产车间自检处理,重新交验;否则,检验员可以拒检。

  (4)、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我检验,起到自我监督的作用。对不合格的产品要随即做好标识,分别隔离。交检验员复验后处理。

  3、凡跨部门加工的工序(零件)须凭加工部门检验人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否则,下道工序可以拒检。

  第十三条

  发现生产过程违反工艺规程,检验员应及时劝阻,若该行为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劝阻无效,检验组长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厂领导,厂长或总工及品保部门。

  第十四条

  在生产过程中,对按规定应做而没有做好“自检”的产品(零件),检查员可以拒检。

  第十五条

  全厂各生产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零件不能转下道工序;

品质规章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厂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在本厂范围内实施,品保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能源计量管理等规定。

  第二章:质量检验制度

  第三条品保部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负责各种仪器,量具校验及管理。

  4、负责客户之抱怨,分析处理。

  5、负责统计技术之运用及各类检验报告整理。

  6、员工品质教育之规划与训练。

  7、各种检验标准之制定。

  8、各进料制程品保,检验之执行及分析记录。

  第四条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备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

  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第六条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协助分厂,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分厂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七条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

  第八条做好计量理化探伤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量具维修工作,保证方法准确。

  第九条参加新产品试制鉴定工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核,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

  第十条积极配合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国家有关检验(质量)文件的学习。

  第十一条原材料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供应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具有合格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供应处应向供货向单位索赔,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外协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代用,应由供应处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

  关键零件的代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二条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随《产品工序检验流程卡》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交品保部办手续处理。

  检验前,检验员须先做到了解产品,了解工序,确定责任区内的'检验量,灵活检验方式。

  2、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完工检”,操作者“自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检验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及检验记录本上签字或盖首检章,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结果的零件负责。

  巡检时必须同时检查作业员是否按工艺要求作业。

  (3)、完工检:工序终结,零件去尽毛刺、铁屑、油污后进行。

  检验时应作好检验记录,主要零件的关键尺寸按检测记录要求进行。

  一般零件(或一般项目)抽检不少于10%,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样复查,若仍不合格则退回生产车间自检处理,重新交验;

  否则,检验员可以拒检。

  (4)、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我检验,起到自我监督的作用。

  对不合格的产品要随即做好标识,分别隔离。

  交检验员复验后处理。

  3、凡跨部门加工的工序(零件)须凭加工部门检验人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否则,下道工序可以拒检。

  第十三条发现生产过程违反工艺规程,检验员应及时劝阻,若该行为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劝阻无效,检验组长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厂领导,厂长或总工及品保部门。

  第十四条在生产过程中,对按规定应做而没有做好“自检”的产品(零件),检查员可以拒检。

  第十五条全厂各生产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

  不合格的零件不能转下道工序;

品质规章制度11

  一、 制定的目的:

  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药品购进、销售的管理

  三、 职责

  3.1验收员负责购进数据采集传递。

  3.2保管员负责销售数据采集传递。

  四、内容

  4.1公司应有质量管理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参加电子监管培训,熟悉药品入出库业务流程并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

  4.2根据本公司经营范围办理药品电子监管入网手续并且对经营的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商品的购进、销售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报送、实时监控。

  4.3赋码药品的经营管理 赋码药品的经营和非赋码药品一样,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为操作方便,赋码药品已经在其药品名称前加字母FM标注。

  4.4入库验收

  按GSP流程,药品验收入库完成后,由验收人员将赋码药品逐个扫描至数据采集设备(俗称扫描枪),对每一批到货药品按供货方编制入库单号,并予以记录,入库单号的`编制规则为:xx(阿拉伯数字四位年号)xx(阿拉伯数字二位月号)xx(阿拉伯数字二位日号)xx(阿拉伯数字三位流水号),共11位。扫描规则为:整件药品扫描整件码,不足整件的,扫描中包装码,不足中包装的或没有中包装的,按最小包装码逐个扫描,扫描时手持终端(即扫描枪)顶部激光头距离条码20至30厘米,具体操作以数据采集设备使用说明书为准。 药品入库时,如发现破损、污染等不符合入库条件的情况,要先按实货正常入库,随后再将不符合入库条件的药品采购退出。

  入库包括采购入库和销售退回入库。

  4.5出库复核

  按GSP流程,药品复核出库完成后,由复核人员将赋码药品逐个扫描至数据采集设备(俗称扫描枪),对每一批出库药品按购货方编制出库单号,并予以记录,出库单号的编制规则为:xx(阿拉伯数字四位年号)xx(阿拉伯数字二位月号)xx(阿拉伯数字二位日号)xx(阿拉伯数字三位流水号),共11位。扫描规则为:整件药品扫描整件码,不足整件的,扫描中包装码,不足中包装的或没有中包装的,按最小包装码逐个扫描,扫描时手持终端(即扫描枪)顶部激光头距离条码20至30厘米,具体操作以数据采集设备使用说明书为准。 出库包括销售出库和采购退出出库。

  4.6当天下班前,由库房主管将数据采集设备和记录的单据号清单交信息管理员或质量员保存,并于次日上班一小时后领取。

  五、数字证书的保管、使用和挂失管理

  1、数字证书由公司质量管理人员和信息管理人员各保管一把,密码由保管人员设定并定期(至少三个月)更换一次。

  2、数字证书必须妥善保管,并专人专用,不得转借他人。

  3、每天早上上班,由质量管理人员或信息管理人员处理并报送前一天的经营数据,及时查询报送状态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质量管理人员和信息管理人员要轮流休息,保证每天的数据上报正常进行。

  4、如数字证书丢失,要第一时间报告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中心挂失,并及时报告总经理,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

  六、培训及工作改进

  质量管理人员、信息管理人员要定期总结药品数据采集及报送操作中的不足,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相关人员在上岗前要进行药品电子监管培训并考核合格,否则不得上岗。

品质规章制度12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所购外购件以及公司生产的产品材料质量符合要求,部门人员能严把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品管部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职责

  总 经 理——负责对本制度的批准及争争议问题的最终裁决

  品管部经理——负责对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实施监督。

  品管部组长——负责对本车间范围所有人员的培训及监督执行。

  品管部各员工——负责执行本制度。

  四、车间检验人员的规定

  1、检验员根据各自车间、流水线的安排进行工作;

  2、按时上岗,不得早退、不得请假,如有事应及时告之办公室,并由办公室人员组织安排人员顶岗、替岗;

  3 、下班前做好本班工作,及时清理、清扫工作区域的脏污,切断电源。

  五、来料检验规定

  1、对外购紧固件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紧固件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5%,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包装内是否有合格证等相关的质量证明。

  2、对外购型材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型材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10%,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型材表面是否有材质标识及生产厂家的标识等相关证明,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材料的合格证明书。

  3、对外购铸件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铸件必须做全检,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要求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材料的合格证明书。

  4、对外购电气件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电气件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10%,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电气件是否有相关标识及生产厂家的标识和3c标识等相关证明,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电气件的合格证明书。

  5、对外购轴承,油封等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型材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20%,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外购件合格证及生产厂家的标识等是否齐全,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材料的合格证明书。

  6、对外购油漆的检查:油漆外包装上合格证及生产厂家的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

  六、成品、出料检验规定

  1、 各检验员,对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必须按照技术标准或合同要求进行检验。

  2、 检验员如发现不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产出的半成品、成品出现质量问题,本产品不予判合格,并将质量问题和质量记录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3、 检验员在检验半成品、成品中,如发现质量问题,本产品不予入库,否则造成退货现象,均由本人负责。

  4、 检验员由于工作不认真或盲目处理半成品、成品,检验如出现质量问题,均由本人负责。

  5、 检验员必须认真检验半成品,成品(如检查各部位紧固、连接等)都作相应地记录,合格证有关内容要清晰,以免造成安装错误。

  6、 抽查人员随时抽查检验员已经检验过的半成品、成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对质检员作相应处罚。

  7、对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或半成品,签发合格证和检验合格单,对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或半成品,作好标记,提出处理意见。

  七、检验管理

  1、本办法适用于品管部门的基本任务、工作职责及有关部门相互关系和考核内容。

  2 、基本任务是以质量为中心,切实做好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协助质量认证工作。

  3、应每日、月、年向有关部门提供日报、月报和有关资料供部门之间工作的配合。

  4、及时反映生产车间、相关部门有关产品质量的报表和资料。

  5、对原料仓库提供及时合格与不合格品处理意见。

  6、及时反馈采购部门外协、外购、零配件等物资合格与不合格品的处理意见。

  7、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8、及时向各车间反馈有关产品售后服务客户投诉的质量信息,以利于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改正。

  八、 检查与考核

  1、对本公司产品的质量负责监督、检查、考核。

  2、对本部门检验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出厂合格证的签署负责。

  3、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负责作出处理。

  4、按照公司质量考核细则规定对各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负责。

  5、如违反上述考核细则及有关规定,按公司规定的经济责任制条款进行处罚。

  九、 质量分析例会

  1、为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使品管部及时准确地掌握质量情况,科学地搞好质量管理,品管部采取定期召开质量例会制度。

  2、质量分析例会在每个周二召开。

  3、质量分析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轮流主持召开,工程技术部、各车间、品管部、市场部及各相关部门等应参加会议。

品质规章制度13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xxx

  审阅人:xxx

  起草日期:XX.5.1

  批准日期:XX.5.1

  执行日期:XX.5.1

  (1)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购进管理:

  ①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②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③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④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3)中药饮片验收管理:

  ①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②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③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④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⑤验收记录应保存三年;

  (4)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

  ①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②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霉变等措施;

  ③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

  ④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⑤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

  ⑥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⑦每天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5)中药饮片的销售管理

  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文件名称: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编号:018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xxx

  审阅人:xxx

  起草日期:XX.5.1

  批准日期:XX.5.1

  执行日期:XX.5.1

  (1)为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规范全员质量培训教育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及gsp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在职员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与考核工作的管理。

  (3)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培训计划,开展企业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4)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5)质量知识培训方式以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6)企业新录入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岗位操作程序、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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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验收人员及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从事养护、保管、销售等工作的人员,每年应接受企业的继续教育。

  (8)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管理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9)企业内部教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负责人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闭卷考试、笔记、口试及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10)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企业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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