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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1 13:40:38 制度 我要投稿

车辆的管理制度14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车辆的管理制度14篇

  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

  一、所有的'机械车辆必须经项目部领导或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出车。

  二、机械车辆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机件、转向器及制动装置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各系统的油、水是否加足,确认无故障后方可出车。

  三、操作和驾驶机械车辆时,必须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开疲劳车,不开赌气车,不违章开车。

  四、机械设备作业时,要认真观察周围环境,倒车或调头时要兼顾前后左右,机械施工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施工车辆严禁超速行驶,严禁抢装抢卸,严禁超车,严禁驶出施工区域,夜间开车必须使用近光灯。

  六、机械车辆行驶中,若发现异常情况须立即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运行。

  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2

  一、 总 则

  (一) 目的:为了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医院各部门服务,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院长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 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院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医院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

  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医院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医院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医院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医院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医院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医院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院长反映。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2.7 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一切责任也由驾驶员负责,乘车人会受到另行处罚。

  2.8 驾驶员应爱惜医院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确行驶。

  2.9 办公室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财务科作为扣罚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3.0 驾驶员工作职责:

  3.0.1 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3.0.2 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0.3 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3.0.4 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医院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办公室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岗。

  3.0.5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三、 车辆管理

  3.1 办公室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3.2 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院长审批。

  3.3 医院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一经发现,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处以罚款200元/次。

  3.4 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非因公出车的工作安排,并可越级直接向院长反

  映。

  3.5 办公室应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3.6 凡车辆证件(行驶证、养路费、保险证明等)被盗或遗失的,须把遗失过程书面报告办公室主管,并由遗失人办理有关手续,补办费用由本人支付。

  3.7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由办公室办理理赔手续。免赔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或医院支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罚款,由该驾驶员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3.8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由驾驶人员负责填写,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第一次提出批评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应给以罚款200元/次。

  3.9 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四、 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4.1 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办公室主管,办公室主管报总经理助理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本人自付。

  4.2 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4.3 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3.1 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水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4.3.2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4.3.3 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3.4 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4.3.5 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4.3.6 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4.3.7 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4.4 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医院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4.1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4.4.2 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4.4.3 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4.5 车辆的清洗:

  4.5.1 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洁;

  4.5.2 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4.5.3 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办公室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五、 车辆费用的管理

  5.1 医院车辆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2 驾驶员出车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凭证报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张贴好各项发生费用发票(注明费用项目)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3 办公室定期检查各车辆油耗的情况,要求车油耗与行驶公里数相符合,对 于用油与用车不相符的,由办公室追查,并做出相应纪律处罚。

  5.4 财务部、办公室可随时对各项费用进行审计,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六、 驾驶员接送客户、病人的规定

  6.1 对待客户、病人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面对客人、病人做到精神饱满、不卑不亢,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恶心、愤怒的表情。

  6.2 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接人的地点,并打开空调。

  6.3 接待客人、病人时,要把车停靠到客人、病人最方便上车的位置,打开车门,调整好座位以方便客人、病人进入,帮助客人、病人把物品装上车,然后关上车门。

  6.4 客人、病人下车时,应主动帮客人、病人把物品取出。

  6.5 与客人、病人说话,要客气、清晰、平稳,不讲粗言,不讲过分的玩笑。

  七、 违规与事故处理

  7.1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7.2 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

  7.3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即与办公室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办公室报告

  7.4 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驾驶员责任事故在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下者,赔偿1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20xx~5000元之间者,赔偿2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5000元以上者,赔偿30%分两次在工资中扣除.

  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客运驾驶人聘用准入制度

  第一条、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依照劳动合同法,严格客运驾驶人录用条件;

  第三条、统一录用程序,对客运驾驶人进行面试;

  第四条、审核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经历和从业资格条件;第五条、客运驾驶人的录用应当经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核;

  第六条、客运驾驶人的信息录入企业动态监控平台(或监控端);

  第七条、对有以下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1)、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2)、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

  (3)、有酒后驾驶违法记录的;

  (4)、有超员20%违法记录的;

  (5)、有超速50%违法记录的;

  (6)、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

  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4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

  3、责任者:保卫科、安全部、购销运输部门

  4、程序:

  4.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4.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4.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4.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4.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4.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4.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4.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4.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4.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4.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4.12车辆装载运输:

  4.12.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4.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4.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开车。

  严禁空挡溜车。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4.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4.15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4.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厂安全部门必须实施监督。

  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6

  目的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管理部门与监督人

  加油卡由经理助理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人员对加油数据统计,各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财务部负责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

  加油卡分配和充值:

  1) 公司车辆加油指定地点为福州市中国石化森美所属加油站。

  2) 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副卡由车辆驾驶员负责专门保管,实行一人一车一卡一密码制度,驾驶员不得将副卡密码告知他人。

  3) 每辆车配置专用副卡一张,仅限本车加油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

  4) 副卡采取限额限次的管理办法,即限制金额限制加油次数,具体参数参照附表。副卡充值根据预先设定的金额和频率,由主卡负责人向财务部申报批准后自主操作。

  5) 加油卡余额不足但车辆必须加油时,驾驶员可以向主卡负责人提出临时充值,但主卡负责人可以拒绝非工作时间(7:00-20:00)的申请。

  加油流程:

  1) 驾驶员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油量,根据路线自行安排加油地点和加油时间,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 车辆加油须用专用的.副卡进行刷卡计费。

  3) 加油卡加油完毕,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记录加油时车辆行驶公里数。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时,当日须向经理助理说明,由驾驶员做好加油金额、加油量和公里数的记录。

  4) 驾驶员必须遵守: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号加油,不准加不相符的油品,不准

  带其他容器加油。

  5) 当天加油当天将加油小票交到办公室,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核准:

  1) 每月由办公室汇总加油情况,做出分析报表,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对驾驶员进行油耗考核。

  2) 同时办公室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车辆使用记录,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

  3) 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

  4) 如经查证因驾驶员加油卡私用或非指定车号加油,加油费用2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特殊情况:

  1) 因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说明交由经理助理签字确认,驾驶员做好加油记录。

  2) 驾驶员发现副卡丢失时,应立即通知主卡负责人并电话挂失。因副卡丢失造成的补办工本费由驾驶员承担;如因挂失不及时或密码未妥善保管造成的卡内金额盗刷,全部损失同时由驾驶员承担。

  3) 因特殊情况须现金加油时,必须提前申请经主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油。未经过授权的现金加油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本制度自xx年11月10日起生效实施。

总经理办公室

  xx-11-08

  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7

  为了进一步加强油罐汽车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懂管理,懂技术,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驾龄,且安全行车10万公里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

  第三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学习油品安全知识,掌握油品装卸操作规程,经专业培训考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公司每月至少组织驾驶员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演习,不断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第五条、运输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应在人民币100万以上,车上货物保险及自愿保险以最高价值投保,其他保险项目视实际情况投保。

  第六条、油罐必须实行周期检查,并持有有效的汽车油罐《计量检定证书》及计量容积表,并建立技术资料档案,保证油罐质量符合要求,配备附件性能完好,运作安全,使用方便。

  第七条、油罐汽车的火花熄灭器完好有效,配备两个以上干粉灭火器。

  第八条、按公司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企业名称及编号,车顶安装'危险品'标识灯箱。

  第九条、油罐车进出罐装,卸油现场应有现场工作人员引导,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料品名、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油罐汽车停靠位置准确、安全,熄灭发动机,周围20米范围内无明火。

  第十条、罐装时,鹤管插入罐底,距底部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不得超装,以防止在行车中溢油。

  第十一条、甲乙类油品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2分钟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第十二条、卸油时,驾驶员应协助卸油工接好静电接地装置,连接输油管线,备好灭火器材。卸油时必须采用密封卸油方法,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采用快速接头。

  第十三条、卸油前,稳油15分钟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5m/s以内,能自动卸油的不准泵送卸油。

  第十四条、卸油毕,排空管线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办妥交接手续并记录。

  第十五条、雷雨期间暂停进行甲乙类油品装卸作业。

  第十六条、油品装卸作业过程中,不能按电喇叭,修车,不能敲击金属,石块等,对器具做到轻抬轻放,照明必须使用防暴灯具。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配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能远离车辆,要加强巡视,严格现场明火管理,严防事故方生。

  第十八条、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改装不用油品应按规定进清洗。清罐时应按清罐要求进行,以防中毒和气体爆炸事故。

  第十九条、停车期间,油罐汽车应与高压线,高大建筑物,树木,人口稠密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条、驾驶员要穿着棉布衣服,不得穿化纤类服饰。

  第二十一条、油罐汽车应实行定点停放,满车避免高温暴晒。

  第二十二条、车队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十三条、油罐发生事故,必须按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并即使上报主管部门。

  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公务车管理,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节约能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行政科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的统一管理。

  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来源、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能、逐年行驶里程、车辆调动、停驶、报废等情况。为加强对车况及司机的日常管理,司机每日填写“车辆行驶、维护及事故登记表”,每月根据司机当月填写及审核情况确定加班、加油量、维修状况等分析。公务车档案必须齐全,对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记录在案,比如公务车碰撞损坏、扣押等。

  四、车辆使用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遵循“公车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派车、用车。

  1.部长级以上人员(含)参加各种大型或重要活动、出席重要会议等,可申请派车接送;部长级以下人员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车站或机场;按审批权限批准方可派车随行。

  2.部长级以上人员(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机场;部长级以下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一般需搭乘机场巴士至机场。

  3.来访的各级重要部门领导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门部长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派车。

  4.公司严格控制使用长途车(100公里外)。除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出长途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5.原则上,公务车不准借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关联公司有紧急事务要借用公司车辆,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五、出车流程

  1.公司公务车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机出车费用报销、考勤等依据“派车登记表”进行。

  2.任何部门或个人需使用公司公务车,由需求部门或个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按管理职责进行审批后方可用车。

  3.申请部门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部门后,由负责车辆派遣人员根据需求和车辆状况派遣车辆及司机。宁德境外用车,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车申请单”。宁德境内用车,申请人应提前半天交《用车申请单》,以利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派车申请,将尽量安排拼车,避免一车一事。

  4.完成派遣后,派车人员将派车单交给当班司机,以便做各项准备工作。

  5.公务车司机必须根据行政人员签字后的派车单出车,门卫凭派车单放行。对未按审批程序,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的,公司将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

  6.紧急情况需要用车,如员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临时用车等,可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核准后直接通知司机接送,派车手续由相关部门事后补办。

  六、车辆维护

  原则上,司机与公司车辆为固定搭配,司机对其所开车辆负有日常维护与保养的责任。严禁司机将车辆和钥匙交给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车辆使用完毕后,公司车辆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如因出车任务太晚,可在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由司机决定停放地点,但司机必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

  1.日常清洁

  车辆的清洁等一般性保养工作由司机完成,公司负责提供清洁工具。司机每天应利用不出车的空余时间清洁自己所开车辆(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以保持车辆整洁。

  2.功能检修及维修

  司机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车内各配套设备,保证车辆清洁、机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如司机本人不会检修,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需遵循公司采购制度,申请外出维修或申请购买零部件自行维修。如外出维修之申请经核准,司机可在指定维修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未经允许在其他地点维修和保养,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七、费用报销

  1.过路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闽通卡”,在福建境内,均不予以另行报销。福建境外按《用车申请单》指定的出车路线实报实销。司机负责将过路费发票根据行车路线整理,便于核实。

  2.加油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加油卡,司机驾驶车辆要注意节约用油,福建省内只能持卡加油。综合管理部门需保证卡中金额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况加油,必须开据税务专用发票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综合管理部门在每月底对加油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车辆证照费用

  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各车辆年审等费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销。

  4.维修费

  综合管理部负责确定定点维修厂商,车辆的维修、检修等由车队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报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送修,费用结算依照定点维修合同相关条款。但是,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产生故障,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由综合管理部部长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分摊费用。

  如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配件时,可视情况进行修理,但必须得到派车人员同意。

  5.罚款

  公务车司机有义务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地方道路交通规定等,非司机故意违章操作的特殊情况包含下列情形:紧急工伤;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无论出于何种情形,综合管理部门都应该将司机的罚款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八、公务车驾驶员管理

  1.公司公务车驾驶员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统一管理。对公务车司机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协助,执行派车任务,负责车辆及司机的调配。每月底,对当月车辆维护状况、车辆加油状况及司机工作状况作总结。

  2.公务车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和驾驶执照。对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公司依据驾照等级和驾驶经验进行考核、确认并分配适当岗位。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必须的各种证件应经常检查,保证出车时证照齐全、有效。

  3.公司

  司机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公司司机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文明驾驶,规范作业;不带情绪出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晚间出车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5.公司司机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隐患、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司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6.公司司机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并及时加油,需尽量避免出车时临时加油。

  7.出车在外停放车辆,务必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须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及其他财物被盗。车辆任意放置导致违犯交规、财务损毁、失窃等,由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执行出车任务时,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由其婉转劝阻。

  9.司机对乘车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体现公司良好的礼仪风尚。公司客人在车内交谈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原则上司机不准随便插嘴。

  10.上班时间内未出车的司机,应在指定休息区内等候出车,不允许在办公区域和其他生产区域随便乱窜,更不允许随意离开公司。如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需以请假方式告知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1.司机对派车人员的合理安排,应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不允许借故拖延、带情绪出车,甚至拒不出车。如对工作安排有意见,可于事后向当事人员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诉。

  12.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应及时报告派车人员,并说明原因。

  13.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当时无法接听或复电,事后要及时回复,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原因。

  14.所有出车任务必须由专职司机完成,如无司机在公司但可以由非专职司机出车时,需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方可派车。

  九、津贴及奖惩规定

  1.公务车司机实行夜间值班制度,每日保证有一位司机当班,负责上班时间之外的派车任务。值班一个晚上以3小时加班计算薪资。

  2.考虑公务车司机不定时的工作状况,并结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费补贴等相关规定,公务车司机不另行报销误餐费,以每月发放100元餐费补贴作为补偿,餐费补贴在当月薪资中发放。

  3.安全奖:公司设立公务车月安全奖,奖金300元。获得奖金的条件:当月没有任何故意违章违纪记录、车辆使用正常、保养良好、当月无任何安全交通事故发生等。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50元/次:

  1)有违礼貌、礼仪之行为:对乘车人员举止失当,或言辞过激;司机在车内抽烟;随便搭话;野蛮开车、停车等;

  2)消极怠工之行为:故意拖延出车时间;行车途中耽误办事人员行程;

  3)违反工作纪律之行为:上班时间在办公区域或生产生活区蹿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口头警告的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警告罚款100元/次处分:

  1)擅离职守:除进行公告处分外,擅离职守以旷工计,扣发相应薪资;

  2)私自用车:私自将公务车借予他人;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出车途中办私事以致延误公事;用公务车辆载人营利。

  3)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严重警告的行为。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罚款200~500元/次、通报批评处分:

  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无故损坏:由于司机之失职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损失,司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附则

  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9

  第一节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保障,特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证件、保险卡、养路费证明及保养手册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室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第四条司机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处理。

  第五条车辆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或擅自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形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六条实行公司驾驶员对车辆负责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如出于工作的需要,借车于该车司机外的第二人,该车司机应纪录并告知用车人车辆状况,方可借用,并且牢记借车时间。如果时间记录有出入,交通违章费用由负责该车的司机负责。

  第七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管理联络,应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八条车辆安排按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第二节公司司机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需要维修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一个月必须清洗一次车内座套。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

  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司机不要把重要的私人票据或贵重物品放在车上,丢失由自己负责。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不齐全或已到期、过期的及时向车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对车内外人员不文明用语,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随公司人员外出办事的驾驶员,如果不需要驾驶员跟随进入的,驾驶员应呆在车内或整理车内车外卫生,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第十二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行政部或隔壁会议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以确定收车时间及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第十五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原则上不允许车辆在外过夜。

  第十六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电话(睡觉除外)。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电话,应尽快回电。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电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司机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行政部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旷工行为。

  第十八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司机在收车之后,一定要在确保车内外干净整洁的情况下再离开车辆去干其他事情。

  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车辆使用管理

  1.机关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动。

  2.车辆使用的原则:保证防汛用车,保证领导工作用车,保证值班用车,保证老干部就医用车,先急后缓,兼顾一般。

  3.用车一律实行派车单制度,不经派车一律不准使用车辆。

  4.机关各部门,因公到县城办事,除财务科提款外,一般不派车。

  5.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经主管局长签批后,交办公室车辆管理员,按先后顺序派车。

  6.如遇防汛抢险,迎接上级领导,紧急病号等特殊情况,驾驶员应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出车,并在行车途中向车管人员汇报车辆去向,返回后及时领取派车手续。

  7.机关车辆不准用于结婚等私事。

  8.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2次罚款300元,超过3次,调离驾驶岗位。因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9.驾驶员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把车辆停放在机关,车上钥匙和全套手续交车辆管理员保管。

  10.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以大局为重,不得刁难车管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给车管人员和司机出难题,不得指定车辆。

  二、车辆维修管理

  1、当驾驶员发现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车管人员反映故障情况,并及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

  2、维修申请单上需填写维修所需时间、损坏部位、更换零件、维修金额等,如不清楚情况时,应立即到指定修车厂进行询问,以便填写申请单,申请单上需要由车管人员、车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及主管局长签批。

  3、修车申请得到批准后,驾驶员应会同车管人员到指定车辆维修厂进行车辆维修,驾驶员不得私自维修。车辆在维修时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更换新的零件及增加费用时,应立即向办公室负责人反映,并汇报主管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修车。

  4、修车完毕后,修车厂应出示修车费用清单,驾驶员和车管员认可后签字,以便日后结算。若驾驶员私自修理,没有车管员的认可签字,日后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将更换掉的旧零件收回,交到办公室。

  5、修车费用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结算时由驾驶员、车管员及车管负责人共同前往结算,报销时维修申请单及签字后的修车费用清单应附在发票后报销。

  三、车辆燃油管理

  1、车辆燃油实行全奖全罚制度。即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各车的耗油指标定出各车用油标准,办公室每月底统计各车行驶里程提供给财务科,财务科根据当月市场油料价格按照行车里程和用油指标填写核报单,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交主管局长审批,财务科复核兑现。

  2、润滑油、刹车油由办公室统一购入保管,车管员根据单车里程用量及时登记更换。

  3、车辆用油一定要保证油的质量,绝不能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如发现在油的价格或用油规格投机钻营,弄虚作假,将调离工作岗位,并进行500-1000元罚款。

  四、奖罚制度

  局机关每年对圆满完成全年出车任务,爱惜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无发生交通事故,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竞赛,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驾驶员予以奖励。同时,对违反规章制度冒险蛮干,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车辆损坏以及发生事故的驾驶员,予以惩罚,惩罚标准按《黄委劳动安全条例》执行。

  五、对外租车管理

  1、对外租车必须经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

  2、对外租车原则:各部门用车尽量安排本局公车,在无公车的`情况下,为保证防汛抢险,工程施工,以及突发事件的需求方可租车,各部门因公到县城办事一律不得租车。

  3、对外租车一律实行填写租车申请单制度。

  4、机关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需要租车时必须填写租车申请单,填写申请单时要注明申请部门、事由、时间、起止地点、带车人,租车申请单需要部门负责人、主管局长、主管车辆局长、办公室负责人签批,签批后交办公室由车管人员统一安排调度,车管人员根据出车时间、地点确定租车费用。

  5、被租车司机得到出车通知后,必须有租车申请单方可出车,被租车司机必须听从办公室车管人员,以及用车单位带车人的安排,不得擅自行事,完成出车任务后立即返回.

  6、被租车辆出车时,根据工作需要,需要改变行车路线增加费用时,带车人应及时与办公室车管人员联系,回来后及时补写租车申请单补出差价。

  7、被租车辆车主日后报销时凭租车申请单,并由

  税务部门开出的租车专用发票为依据报销,每一个季度报销一次。

  8、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该服从车管人员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给车管人员出难题。

  9、本办法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1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车队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为确保车辆统一管理和行车营运安全,树立环卫工人的良好形象,增强凝聚力,不断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站车队坚持高效、安全、整洁的工作理念。车队具体负责全区垃圾转运、全站果皮箱及垃圾库等环卫设施机械部分维护、全站车辆安全、保养和管护,其他交办工作。

  第一章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第四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规范操作,文明驾驶、主动热情、态度谦和,团结友爱,及时运送。

  第二章劳动纪律标准

  第五条车辆一律按车队的调度命令行车。

  第七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合法、文明驾驶车辆,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驾驶人员驾车时必须精力集中,确保行车安全,在行车中严禁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第九条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路卡,以上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第十条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驾驶车辆时严禁穿拖鞋、闲谈、吃东西、酒后驾车,严禁行车中接、拨打电话。

  第十二条驾驶员严禁在车内、油库吸烟及携带明火。

  第十三条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置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积极参加车队或者站组织的安全活动,服从站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行驶期间,应与其它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车辆必须在车队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六条随车装卸工必须随车做好密闭转运等工作。

  第十七条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在车后安全距离的醒目地点放置随车的红色三角标牌,并打开应急灯,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收车时必须做到“三勤三检、日常巡检”。

  第三章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车队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建立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事故处理,安全考核,台帐及车辆和驾驶员分类管理档案。切实做到“安全重于泰山”。

  第二十条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敬业精神,确保优质服务和行车安全。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必须努力学习政治、业务,安全知识,掌握垃圾装卸操作规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技术水平。掌握垃圾装卸、运输操作规程和消防灭火技能。必须参加站组织的消防演练,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

  第二十三条车队每月开一次例会,小结当月运行情况,并组织驾驶员学习遵章守纪安全知识。

  第四章车辆及设备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车队要按照“一车一档案”落实专人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制度,对每台车及设备交付使用的时间,运行公里,保养换件、维修检查、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存档。车队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定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十五条每台车必须明确专职驾驶员,驾驶员对车辆的各种手续及随车工具备件、电瓶、备胎及车辆各个操作机构进行全面负责。车辆更换驾驶员时,对以上物品进行登记签字,如有损坏丢失查不出责任人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严格做好驾驶员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车辆完成任务后必须开回车队安全停放,不可将车辆放在车队以外(特殊情况停放车队外指定地点须经车队报站领导同意)的任何地点过夜,否则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七条车辆如有故障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及时排除和修理,小故障当天必须排除,否则造成不能出车的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八条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准车辆带故障上路行驶。

  第二十九条车辆附件在车体上固定牢固,倾斜度不超过允许范围。

  第三十条车辆的油泵、呼吸阀、密封盖、胶管等配套附件性能完好,使用安全有效;各部件螺栓、螺帽齐全坚固。

  第三十一条汽车必须配备一个以上干粉灭火器设备,质量符合要求,安放位置适宜,使用方便。以上设备,要求驾驶员勤检查、勤保养。

  第三十二条按市局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自井及自编号。

  第三十三条经常保持车容整洁,无明显泥污,附件及工具放置有序。第三十四条驾驶员在装卸、运输各环节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第三十五条车辆进入作业现场,驾驶员应严格按照垃圾库及垃圾厂的相关要求作业。

  第三十六条装卸工必须随车并确保垃圾密闭转运。

  第三十七条每日收车垃圾转运车必须如实填报当日垃圾转运工作量。

  第五章车用燃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严格按照站燃油管理制度(自井环字〈20xx〉36号)执行。

  第六章车辆维护维修保养的规定

  为了保证安全行车,加强车辆保养,增加车辆的使用寿命,降低备品、备件的消耗,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三十九条运输车辆的维护

  1.日常维护: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必须对车辆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对车辆各部位润滑(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等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测补给。确保行车安全。

  2.一级维护:是由驾驶员负责对车辆做定期维护保养作业。其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系统的灵活、可靠性。

  3.二级维护:是由保修组或者指定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4.车队每半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并将车辆维护情况分车、分次计入车辆技术档案。

  5.驾驶员在维护过程中,要确实落实一保、三检、四勤的优良传统:一保:保持车辆各部卫生良好,车容整洁。

  三检:

  1、检查刹车、转向、传动是否灵敏有效。

  2、检查各部仪表是否工作正常,机油、水是否充足。

  3、检查各部件是否松动和有无滴漏现象。

  四勤:

  1、勤紧固

  2、勤保养

  3、勤润滑

  4、勤擦洗

  第四十条车辆的维修:

  1.车辆必须做到定期维修、保养,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坚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严禁带故障行车。

  2.车辆维修本着保证质量、厉行节约、降低费用、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达到快修、细修、严修的目的。

  3.车队对车辆的轮胎编号进行登记,并注明备胎的号码,凡行驶6万公里以内的`轮胎爆胎事故,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属于轮胎质量的,投诉生产厂家处理,否则将按轮胎的磨损程度由责任者按比例赔偿。

  4.凡是修理的车辆,都需经过站和车队领导进行鉴定(必要的时候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费用按照责任分担),对违犯操作规程,车辆使用不当,造成机械事故,驾驶员应承担其修理及配件的全部损失。

  5.对随车配备的工具、电瓶、备胎及罐车所用的专用附件,驾驶员应爱护使用,谁损坏、谁负责、谁赔偿。

  6.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和车况,严格控制每台车的维修保养费用。

  第七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四十一条对驾驶员待遇按照站的相关规定实行。

  第四十二条单位对驾驶员和装卸工实行节油奖励,具体规定按照站燃油管理制度(自井环字〈20xx〉36号)执行。

  第四十三条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驾驶员,全年无安全事故者,大车每年奖励800元,小车奖励400元,年终时一次性给予奖励以作鼓励。出现安全事故者取消当年先进评选资格。

  第四十四条发生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剩余部分按照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具体标准为:

  1、同责者承担40%,次责者承担20%;

  2、1000元内由主责和全责责任人自行承担,超过1000元部分的全责者承担80%,主责者承担60%;

  3、自行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15000元。

  第四十五条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十六条对不遵守规定和故意损坏车辆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损失评估费用),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责任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由于个人违章驾驶所造成的扣证、罚款一律由责任者自负。

  第四十八条垃圾转运不密闭或者速度过快等原因造成沿途洒落所造成的罚款一律由责任人承担,不能查明责任人者由装卸工和驾驶员按照6:4分担,同时站对驾驶员和装卸工分别扣款50元。

  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2

  依据公司与xxx县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灰渣拉运合同,灰渣拉运相关要求:要求灰渣拉运必须采用自卸车,按照公司指定的路线行驶,车速要求厂内部分限速10Km/h,厂外限速15Km/h。灰渣拉运时必须采用篷布等遮盖物品对灰渣进行苫盖并喷水,避免灰渣污染周围环境,达不到环保要求。如果因xxx县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不按本合同要求拉运灰渣作业,导致的环保事件,由xxx县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部责任,后勤管理部不负任何责任。另外出现环保事件的,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xxx县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xxx县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用运输车辆运至公司指定现场,在此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发生任何事故及责任完全由xxx县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考核标准

  1、项目要求的工作人员没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没有对应车型驾驶证的、出现假驾驶证的、车辆没有行车证、牌照的,有其一情况时,一次考核500元,且乙方必须第一时间更换工作人员及车辆。

  2、装灰渣作业区未达到公司卫生管理要求,出现地面脏差、有积灰、泥水未能及时进行清扫时,发现一次考核300元。清扫整改每逾期1小时,增加考核100元。

  3、对现有拉灰渣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对车厢损坏,漏灰、渣的车辆进行维修。每发生一次漏灰、撒灰,由xxx县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清理,并考核100元。

  4、装运灰渣时,灰渣不得超过车厢顶部平面。一次超高,考核xxx县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0元。

  5、放灰员放灰时必须加水搅拌均匀方可装车,放出干灰,运灰渣车司机有权拒绝装车,如放出干灰并装车,每发生一次考核放灰员、运灰渣车司机每人200元。运输过程中必须洒水。每发生一次不洒水,考核xxx县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00元。

  6、严格控制车速,厂内部分10km/h,厂外部分15km/h。每发生一次超速,考核xxx县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500元。

  7、运灰、运渣车每天出车前,必须按照车辆检查表,检查车辆的刹车和手刹是否有效、车辆轮胎的.气压是否适当、刹车板踏度是否适当、转向灯、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倒车语音喇叭等是否正常,确认车况良好,方可上路运行。每发生一次不检查,考核xxx县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0元。

  8、运灰、运渣车辆的前挡风玻璃、门窗玻璃、后视镜保持干净。玻璃、后视镜看不清,每发生一次,考核xxx县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00元。

  9、拉灰、拉渣车辆不许乱停乱放。每发生一次乱停乱放,考核xxx县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00元。

  10、保安队负责监督检查,运灰、运渣车辆的漏灰、超高、超速、乱停乱放。如保安队不检查、不管,每发生一次考核保安队100元。

  9、后勤管理部人员在运灰渣路不定时抽查运灰渣情况,另外利用厂内监控设备,对运灰渣全过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外来运灰渣车辆进入厂区,必须严格遵守矸电的各项规章制度:

  (1)按照矸电指定的路线和规定的车速行驶。违者罚款200元。

  (2)进入厂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3)拉运灰渣车辆必须车况良好,一律用布覆盖,不漏、不撒灰渣,保持路面干净无污染,违者罚款200元。

  (4)灰渣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车辆不许乱停乱放,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3

  一、概述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严格车辆使用程序,确保交通安全,制度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综合业务部是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部门。

  二、用车范围

  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综合业务管理部申请用

  车。

  2其他人员使用公务用车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业务管理部统筹安排。

  三、调度权限

  办公室负责人指定本部门专人负责调度公务车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调用公务车辆。负责人不在时,可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调度,办公室为车辆管理指定部门。

  四、派车程序

  1、市区内用车,用车人应填写《用车申请单》交办公室统筹安排。公司员工用车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提前2小时提出申请,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提出用车申请。

  2、外出(除市区以外)用车,除履行上述手续外,必须提前一天报主管副经理和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3、为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用车的,应合并用车。

  4、凡因公务紧急来不及填写《用车申请单》的,必须于事后一天内补办有关派车单据。(申请单见附表)

  5、非工作时间用车(夜间、节假日等)须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6、驾驶员应掌握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车况和车辆使用情况,以便办公室对车辆进行有效调度。对不及时报告车辆情况影响车辆调度的驾驶员,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驾驶公司公务车辆资格。

  7、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公司主管副经理和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8、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务车辆,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元罚款,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的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五、下列情况,违反交通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六、节油管理:

  1车辆用油台账,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2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制定标准以内,特殊情况下需要增补邮票的须报公司批准。

  3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5办公室应按时办理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有驾驶员妥善保管。

  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内部车辆的使用、维修管理办法,提高车辆工作效率,保证驾驶安全和车辆完好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内部车辆调度、行驶、维保、使用的管理。

  3职责

  3.1驾驶员负责车辆安全驾驶、维修、保养及年检。

  3.2办公室主管负责对车辆车况、驾驶员身体状况、情绪、行为的检查、监督。

  3.3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调度公司用车,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保养、年检的管理。

  3.5总经理主管公司车辆管理的控制。

  4相关文件

  《交通守则》

  《交通道路法规》

  5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

  5.1车辆的调度管理

  5.1.1车辆统一由办公室主任调度,各部门因公用车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按实填写[派车单](qr-wd01-03-01),否则办公室有权拒绝派车要求。

  5.1.2各部门公务用车原则上满足:紧急公务、载物、取款、雨天远途接送客人等工作需求。

  5.1.3驾驶员根据派车单指定地点路线出车,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5.2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5.2.1驾驶员每日出车前,应用湿布对车辆外部及内座擦拭一遍,并对车况进行详细检查后,试发动五分钟。

  5.2.2驾驶员要爱惜车辆,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按车辆维保规定,定期更换润滑油和易损件,保证车辆的完好率。

  5.2.3保持车辆内外的干净、整洁,雨天泥泞地段用车后应及时清洗保养,正常情况下应在本单位车库清洗。

  5.2.4出车途中遇到意外刮碰,或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报警,不得私下协商或擅离事故地点。

  5.2.5车辆需要保养、大修、更换配件及年检时,必须事先报告办公室主任,填写[车辆维保、年检申请单](qr-wd01-03-02),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5.2.6车辆年检、检修,日常维修及更换零配件,结算时必须附上维修厂家更换零配件的`明细清单上报财务,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5.3车辆使用管理

  5.3.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文明行车。

  5.3.2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思想,保证乘员的安全、舒适、准时。

  5.3.3办公室主管负责检查并监督驾驶员不得在酒后、疾病、情绪反常等不适宜驾驶的情况下出车。

  5.3.4严禁利用职权私自用车或将车交给非驾驶员和外单位驾驶员驾驶。

  5.3.5按照公司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严禁将车开到非指定地点过夜或逗留。

  5.3.6办公室主任对车辆行驶公里和油耗进行测量、检查和控制。

  5.3.7经常自检车辆,做好年检,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5.4车辆肇事处理

  5.4.1车辆碰擦

  驾驶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主任按实际情况决定处理意见:

  a)双方协商解决;

  b)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解决。

  5.4.2交通事故

  在公共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若有受伤人员,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护救,呼叫救护车或另外叫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保护现场,通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

  向办公室主任汇报,由办公室主任到场协助交警进行事故处理;

  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勘察,以确定理赔方法。

  6使用的记录表格

  序号名称编号存放地点存放时间

  1[派车单]qr-wd01-03-01办公室一年

  2[车辆维保、年检申请单]qr-wd01-03-02办公室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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