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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制度

时间:2023-03-12 09:55:24 制度 我要投稿

差旅费报销制度(合集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差旅费报销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差旅费报销制度(合集15篇)

差旅费报销制度1

各部门:

  为保障和鼓励我校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提高我校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拓宽教职工学习渠道,对于学校公派出去学习、考察、培训等与学校有关的教职工,将参照以下标准给予报销费用:

  1、往返路费

  市内出行可以选择打车软件打车或的士出行,以实际消费金额报销;

  湖南省内凭汽车或火车票报销(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

  湖南省外优先考虑火车出行(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校级领导因时间关系可以选择飞机出行(标准为经济舱),若超出部分则由个人承当。

  2、餐费补足

  湖南省内为50元/人/天;湖南省外为60元/人/天。

  3、出差补助

  市内出差不补助;

  省内出差补助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补助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内原则上不提供住宿,若是会议有要求则按文件执行;

  省内的原则上不超过150元/天,超出部分由个人自己承担;

  省外的原则上不超过180元/天,超出部分有个人自己承担;经济发达地区的`则已当地商务快捷酒店的实际价格为标准(参照7天连锁、速8或同等酒店)。

  未尽事宜请提供意见和建议。最终解释全归办公室。

差旅费报销制度2

  为了更好地调动业务人员的极积性。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在外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目前运行中存在的实际情况。特作部份适当调整,修定本办法。从频布之日起生效。原规定同时废止

  一、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开支范围:包括出差地点的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用、伙食费用、电话费用及其他零星费用开支。实行包干制

  3、执行标准:

  (1)十堰市内及城区以及周边五县一市销售出差补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2)十堰市区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3)上海、广东、北京地区销售补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4)公司报销异地往返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并以车票时间计算实际出差补助天数。

  (5)招待客户招待费用5个人以上不能超过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过300元。特殊客户需报董事长事前批准方可超标。不能先斩后奏

  二、办理程序及报销办法

  1、省内(不含十堰城区)、省外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预计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差旅费借款。

  2、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领导审批意见的差旅费报销单,附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每超过一天考核一天补助,一星期以上,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5、出差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的责任。

  6、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行期间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规定

  1、十堰市内经营、或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业务招待费,应事先经部长同意,并由公司领导签署核准金额意见,方可执行。财务部依据报销程序(原始单据注明:单位名称及准确的日期、金额)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票、住宿、招待费等费用票据作为核销费用的依据。

  3、随公司领导一同出差人员费用由公司领导统一到财务核销。

  4、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实行包干办法。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标准予以补助。

  5、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最高限额x元/次。

  6、售后服务出差补助比照上述标准同级执行(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应计入销售计价当中)。

  四、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3

  为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强费用管理,控制支出,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所有工程人员因公出差超过一昼夜的,相关事项均依本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公出差,均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出差目的、时间、费用预算等情况,经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差(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遇特殊情况亦须事先口头报告,且返回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三、出差人员返回后一周内按公司规定办理报销手续。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又没有合理理由的,财务部有权按照财务部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四、前款未清的,不予再次借款。

  五、关于住宿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出差外埠时一律应住在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指定住所,但长期出差在外的,应在报项目总监批准后按1000元/月/人标准租住工作地附近民居。租住民居的费用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经批准后可住宿在公司指定的协议宾馆,住宿费用按如下标准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3)住宿费凭正式发票报销,并在发票上注明住宿人姓名、住宿地点、起止日期,并出具费用明细。

  六、关于伙食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出差期间伙食费按40元/人/天标准包干。

  2)出差期间不享受公司10元/人/天的午餐补助。

  七、关于交通工具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长途和跨区域中短途出差应乘坐火车硬坐、轮船二等舱、长途公共汽车,费用实报

  实销。因公务紧急须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请示主管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未经批准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其超标部分的差价自行承担。

  2)晚19点至次日早6点之间乘车超过6小时的,可乘坐火车硬卧,符合此条件而乘坐硬座的,按乘车人硬座票价的50%补贴给本人。

  3)在出差期间因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包括中巴和小巴),费用实报实销。

  4)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因公可乘坐出租车辆,费用按如下限额实报实销:项目总监30元/人/天;项目经理20元/人/天;

  5)其他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乘坐出租交通工具的,费用自负。特殊情况须事先申请,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批准后,费用可实报实销。

  6)出差期间因携带公司贵重设备或物品须包租汽车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否则不予报销:一次或一天租车费在200元(含)以内的,须经项目总监书面签批方可。超过200元的`,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

  八、关于通讯费用的管理规定和费用标准:

  1)鉴于直放站项目部的工作性质,员工无论是否出差,均按月以如下标准限额实报手机费;超支部分由部门主管领导根据部门预算处理,但公司承担一般不超过50%。

  九、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规定所指特区为广州、深圳、上海、北京(外地招聘的本地化员工出差北京的,按特区标准执行);除此之外的地区均为一般地区。

  2)员工自出差当天起享受出差待遇,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

  12:00(含)之前出发的当天差补=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12:00之后出发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3)返回原出发地之日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按如下标准享受餐补和交通补贴:

  12:00(含)之前返回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12:00之后返回的当天差补=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4)因会议出差的,经请示主管副总同意后可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但同时出差期间伙食和交通补贴取消,不得另外报销住宿费。

  5)出差到关联单位进行工作、学习等,由对方单位出资安排食宿的,住宿费和伙食补贴取消。但可以按标准报销交通费。

  6)乘坐公司车辆出差的,出差期间出租车票不予报销,其他费用按规定执行。

  7)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8)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相关制度中与本规定内容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但在本规定生效前发生的费用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9)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差旅费报销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人员: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副科长以上人员、高级职称人员

  其他人员

  地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实报实销150 100

  省会城市:

  实报实销120 80

  其他地区:

  实报实销100 60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欢迎您访问 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节约的原则,制定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出差费用报销。

  第二章标准及内容

  第三条出差人员交通费用开支标准

  (一)乘坐车、船、飞机标准:

  (二)工厂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外地交通费控制在30元以内,凭票报销。夜间(指当天22:00—次日6:00)出发或返回徐州的.可报销本市出租车费往返各一次,不包含在交通费标准之内。

  (三)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席卧铺票。

  (四)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应从严控制,确因出差任务紧急、路途较远需要乘坐的,出差当事人必须事前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单程飞机。

  (五)下列出差人员只报销两天外地交通费:

  1、参加各种会议、适应性培训及由归口部门批准公费学历和专业证书学习的人员;

  2、工伤住院、疗养等人员。

差旅费报销制度6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一星期内将所有票据(原则上应提供正规的车票、餐费、住宿费发票)按规定粘贴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财务审核,再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x元,下同):

  (1)总经理:实报实销

  (2)中层管理人员:最高限额180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3)其他人员:最高限额120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4)具体规定: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票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伙食及通讯补贴费(含市内公交车费):

  (1)总经理:实报实销

  (2)中层管理人员:80元/天

  (3)其他人员:60元/天

  (4)具体规定:中午12时前离开本地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地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到达本地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到达本地按全天补助。

  3、交通工具标准:

  (1)交通工具以乘坐火车硬卧为主,如遇车票紧张只能乘坐火车硬座时可按相应硬卧差价给予补助,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座飞机。

  (2)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3)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三、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

  3、外出学习、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差旅费报销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省局机关差旅费开支范围,统一开支标准,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结合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局机关及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中央国家机关正副司(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

  凭据报销

  (二)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应遵循以下原则:

  处级以下人员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填写《安徽省国税局工作人员出差乘飞机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同意,由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局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一般人员与处级以上人员一起出差的,可参照处级以上人员乘坐飞机普通舱或其他同种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能够证明乘坐飞机票价低于按规定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票价的,可自主选择乘坐飞机。

  到北京出差的人员可乘坐特快火车软席。

  第六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七条出差人员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不在公杂费定额包干之内。出差人员前往火车、汽车车站的交通费用,在公杂费定额包干范围之内,不予报销。

  第八条自带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被处罚款不予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九条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厅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含处级)每人每天150元。

  处级以下出差人员(含处级)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的,可以单人住宿,每人每天300元以内,财务部门根据出差的人数和性别的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住宿费实际开支如有差异,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上限,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

  第十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应选择定点饭店住宿,定点饭店因故不能接待或当地没有定点饭店的,可选择到非定点饭店住宿,标准同前。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票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到省内或省外出差,由相关单位按标准安排接待的,出差人员应如实申报,不享受伙食补助。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六章参加会议、培训等的差旅费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含各类报表汇审会议、小型调研会等)或经单位批准参加各类非学历、学位的业务学习、培训或以会代训等,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视不同情况规定如下:

  1.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凭承办单位统一开据的会议、培训费等凭据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不享受伙食费、公杂费补助。

  2.承办单位未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七条到不在同一城市的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十九条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条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一条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应按本办法规定标准自觉向接待单位交纳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不得转嫁到其他单位。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定标准和伙食补助费标准予以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出差人员无有效住宿发票、有效城市间交通费凭据,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参加经单位批准的各类学历学位教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有关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执行,不享受伙食补助、公杂费补助。

  第二十六条非公务活动(如职工经批准外出就医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不属于差旅费开支范围,费用自理。

  第二十七条因保管不当丢失出差期间交通票据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材料,提供有效证明,经本处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局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报销。

  第二十八条工作人员出差返回单位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销差旅费,并采取一事一单报销制。报销单采用省局统一格式。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差旅费报销制度8

  1、为保证全校教职员工因公出差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开支的项目及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职员工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办理外地公务,尽量控制公务出差,缩短出差时间,减少出差次数。确需因公务出差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否则,不报销差旅费。

  3、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包干使用”的办法报销。

  4、住宿费报销办法

  ①住宿费限额控制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县60元/晚/人。一人出差和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标准的须经校长批准,然后据实报销。

  ②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③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④学校委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的住宿费以学习、培训举办单位出示的发票为准报销,但不得超出第4条第①款的规定,若举办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按第4条③款执行。

  5、交通费报销办法

  ①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车)的交通费据实报销。出差人员未经校长批准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头等舱,也不得租用出租车。

  ②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直辖市、省会城市每人每天30元,地县每人每天15元包干使用。

  ③到外地参加会议和被学校委派学习培训的人员在会期和学习培训期间不报市内交通费。

  ④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市内交通费。

  ⑤乘坐火车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卧座位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10%计发个人补助费。乘坐硬座按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30%计发个人补助费。

  ⑥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价据实报销。

  6、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办法

  ①县城外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天每人20元,省会每天每人30元,省外每天每人40元。

  ②经学校研究,校长同意参加各种短期学习的培训人员,不分区域,学习期间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8元。

  ③小专业学生外出培训和学生实习就业的带队驻点教师,往返培训点和实习就业点的旅差费按学校旅差费标准报销,驻点期间的各种补助按每人每天100元包干。驻点住宿由学校与培训点和实习就业单位联系解决。

  7、出差人员通讯费补助办法

  ①本市内出差不补通讯费,本市外省内出差每天补助15元,省外每天补助25元。

  ②参加各种短期学习和培训的人员,除补助往返学习和培训地点两天的通讯费外,学习期间不补通讯费。

  8、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个人自理,且不发绕道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补助费。

  9、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10、外出处理公务确需开支公关费用的,必须事前报校长批准,然后凭据在相关专项经费中报销。

差旅费报销制度9

  一、差旅原则

  1.全体职工员工必须服从上级及本单位外差工作安排,单位同意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审批单,报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方可离院。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到省外出差需乘坐火车的,根据文件要求予以报销)。

  3、中途伙食补助:乡级到村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元/每天;到县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30元/每天;到市级及以上地区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0元/每天(对提供食宿的只补助会议两头两天的伙食补助)。

  4、市内交通费:县内出差(往返)20元/每人每天,省内交通费40元20元/每人每天;省外交通费80/每人每天。

  5.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6.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7.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8.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院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9.到平凉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10.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11.出差回后一周内报销,出差时需携带公务员卡,每次填一张差旅单,经院长签字后报销。

  12.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院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3.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4.职工乘坐单位租用车辆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县级(四类地区、三类地区)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2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市级(二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31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省级(一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33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2、本院差旅费报销只为本院教职工服务。

  3、此制度从20xx年1月1日执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10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岗位职务

  出差工资

  住宿费

  交通费

  生活补助

  电话补助

  出差补贴

  1

  总经理

  出勤工资

  据实

  据实

  据实

  ——

  100元/天

  2

  办公人员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10

  40元/天

  3

  施工领队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10

  40元/天

  4

  施工队员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5

  25元/天

  说明: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8、行政、采购、办公人员出差:

  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9、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记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四、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

  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须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13、出差员工出差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时,结算工资时分时段计算。

  14、员工出差期间,违反本单位或客户单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户单位投诉,查核属实,罚款200元/次,直至辞退。

  15、与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务验收表》、《物品支领单》、《票据清单》。

差旅费报销制度11

  公司级领导

  1、汽车不限;

  2、火车软座、硬卧;

  3、飞机经济舱;

  4、轮船二等舱;(随行人同上标准)

  5、原则上不得住宿三星级(合三星级)以上豪华房间,凭据报销。

  6、特殊情况超标准时应及时请示,事后补办批准手续。

  7、随行人同上标准。

  8、外埠出差每人每天按照50元补助

  中层领导(含科级)

  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

  1、两人一个标准间,原则上每人每天按80元(2人合计不超过150元)住宿标准控制,超过自理。

  2、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为单数的,可住独立单间。

  3、外埠出差每人每天补贴40元。

  其他人员

  火车硬座、硬卧、轮船四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

  1、两人一个标准间,原则上每人每天按60元(2人合计不超过120元)住宿标准控制,超过自理。

  2、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为单数的,可住独立单间。

  3、外埠出差每人每天补贴30元。

  备注

  1、航空保险费每人次一份;

  2、一次乘车8小时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可购硬卧票;

  3、租赁车辆需经批准;

  4、乘出租车需事先请示。

  5、住宿亲友家或无住宿发票的,按照允许报销标准额50%补助(报销时提供其他有效票据)。

  6、实行差旅费包干的不在此列。

  7、补贴天数以交通、住宿票据为依据,误几餐补几餐。

  8、实行出差伙食补助费包干的不在此列。

  一、出差期间,因特殊原因住宿费超标的,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否则超出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参加会议的人员报销旅费必须附上会议通知,按会议统一安排的标准报销。

  二、出差人员全天误餐补贴按2︰4︰4分配补贴。

  三、按以上标准报销出差伙食补助后,一律不得报销招待费。

  四、因业务需要须招待客户(或与公司有关联的友好人士)时,须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五、凡有接待单位(或会议安排)免费提供住宿、用餐的,不予报销住宿费和误餐补贴。

  六、工作人员被外单位抽调、或短期工作等,有外单位按照有关标准给予补贴,如外单位不予补贴时,有本公司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补贴。

  七、员工由公司安排的参加短期进修、学习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每天8元补助。专业培训班包伙食的不再补助。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只报销往返车费。

  八、确因任务紧急且路途遥远需要乘坐飞机的出差人员,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否则不得报销机票。

  九、实行费用包干的销售人员,报销办法按费用包干规定进行。

  十、报销注意事项:

  1、员工报销时按财务部门规定填写报销单据,附原始票据(包括出差申请、车船票、住宿发票、会议通知、订票费、过路费、过桥费)等,无本人姓名的原始发票须在背面签名。

  2、出差补助天数=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发日期,半天不补。

  3、报销时按规定取得并填写真实合法的凭证。对项目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洁的不予报销;对涂改、伪造的票据、虚报出差天数的`,不予报销。

  4、原始票据丢失、毁损的,当事人需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列出需报销单据的明细项目、金额,经主管签批后,报公司分管财务副总签批报销。

  十一、美于差旅费借支的规定:

  1、差旅费借款采取前账不洁、后账不借的原则,由主管会计根据员工已批准的出差申请进行审核;

  2、借支额度一般为500~1000元,最高不超过20xx元/人次,400公里以内的短途短期出差不借支差旅费,有个人先垫支后报;

  3、差旅费借款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冲账,1个月之内未归还借款的,由财务部从其当月薪资中扣还。

  十二、市内公务补贴

  1、因公去市内办事,超过5小时,中餐无法回公司或回家吃饭的,补助误餐费5元,可于第二天通过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进行。

  2、受公司派遣,较长时间在主机厂家办事的市场营销人员或技术、品管、售后人员中餐无法回公司或回家吃饭的,可在客户单位办理就餐券(卡),公司按中餐基本标准给予报销;如果没有此类手段就餐的,按5元/天。人给予补贴,可于第二天通过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进行,市场部可与月底列表集中申报。

  3、各部门应对申报补贴的真实性负责。

  十三、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差旅费报销制度12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2、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二、出差审批

  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出差超过核准天数时,应请示批准人核准,否则超期部分不予补贴。临时出差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可在费用报销单粘贴单上注明“临时出差”。

  2、出差审批权限:

  (a)

  分管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b)

  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c)

  其他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经理审批。

  三、差旅费支出内容及标准

  (一)差旅费报销内容:公司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通讯费等。

  (二)往返出差地点交通费标准

  1、乘坐交通工具:员工往返出差地点一般乘坐火车、汽车、动车,需乘坐飞机时,应在出差审批表中注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未经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在途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8小时以上的,应乘卧铺。

  3、出差人在当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车费用据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时需在票据背面注明起止地点和情况说明,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住宿及补贴标准

  1、出差天数。出差天数以往返车、船票或飞机票时间为准,所乘交通工具晚点时,以实际出发或往返时间为准。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出发时间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数为一天,反之为半天。出差返回时间在22:00前的(以票面时间为准),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时间超过22:00而未超过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费:住宿费参照地区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以车、船票时间为准。

  3、出差补贴:餐费及住宿费160元/天,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报销;自己开车凭公里数0。9元/公里。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把与差旅费相关的所有票据全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后面,所有票据应整洁、无涂改、粘贴整齐,报销内容填写正确。

  2、报销人持《差旅报销单》和粘贴、计算完整的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3、持财务人员审核完毕后的有关单据交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报销人全部审核完毕后到出纳人员进行报销。

差旅费报销制度13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

  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出差均无伙食补助通讯费补助,此制度从讨论制定后执行。

  2、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3、本校差旅费住宿费只为本校教职工服务。

  4、此制度从XXXX年3月1日执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14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在使之符合合理、节约的原则下,同时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出差、审批、费用报销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

  综合办是公司员工出差考核的管理和费用控制部门,财务部是差旅费的监控部门,其它各部门是费用控制实施的直接责任部门。

  第五条

  出差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审批说明:

  员工因公出差时,一般员工省内出差由本部门经理审批,省外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副总经理出差,均需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支单”,写清借款人、部门、用途、金额等事项,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

  批后方可借款。出差时借款,以“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借支单》格式:

  第六条

  差旅费报销程序

  1、差旅费报销流程图

  (1)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

  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3)出差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按总费用的___%扣罚。

  2、《差旅费报销单》格式:

  第七条

  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等各种费用。住宿费按出差实际天数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车船费在规定的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一般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包干使用。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

  (1)如遇特殊情况超以上标准规定的,需由本人申请说明情况,由分管部门领导同意证明,报总经理核准同意后方可报销。

  (2)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3)与公司领导一起出差,由公司统一支付的,个人不再报销。

  (4)晚上乘车,在车上过夜的不予计算住宿天数,不能报销住宿费。

  2、伙食补助标准:

  (1)出差当天往返的,上午7:___时至下午5:___时为一餐,下午5:___时至晚上10:00为二餐。晚上10:___时以后至次日凌晨7:___时的可增加一餐补贴。

  (2)常住外地的营销人员、驻厂人员(指非当地人员),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___元。

  (3)与公司领导一起出差,由公司统一支付的,个人不再享受伙食补助费。

  (4)出差其他地区的(不包括金华大市),在出差期间不享受公司工作餐的补贴。

  3、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在标准内凭据报销,如遇特殊情况超标准的,需由本人申请说明情况,由分管部门领导同意证明,方可报销。

  4、交通工具标准:

  (1)确因工作特殊需要乘飞机,需事先报总经理批准同意方可给予报销,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乘飞机。

  (2)因需要乘坐出租车、微型车需说明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核准,方可报销;一般情况不允许报销。

  (3)乘坐火车连续超过___小时者,而不乘卧铺的可凭所乘车票的差价___%加发补贴。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5、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按实际通话清单,经审核后属公司业务的按实报销。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公司已有通讯费补贴的人员不享受此规定。

  第八条

  补充规定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经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3、另行聘用或有协议的人员,按其规定或协议考核的,不享受以上报销制度和补贴待遇。

差旅费报销制度15

  一、 差旅费报销规定

  1、 住宿费: 住宿标准为经济适用型酒店,费用标准参考当地如家快捷酒店经济型客房均价。一般同性二人一起出差的,按一个房间标准报销。出差人员由单位接待或住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员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经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多开支的住宿、伙食、交通费等由个人自理。

  2、 城际交通费:高铁为二等座标准、其他火车为硬卧硬座标准。员工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任务紧急、路途较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3、 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实报实销,以经济兼顾效率为原则,优先选择地铁、公交结合短程的出租车,报销票据日期应与出差日期吻合。

  4、 出差补贴:出差补贴原则为伙食补贴,填列在外埠出差费报销单上的住勤补助栏凭发票报销,标准为50元/天,其中分为早餐1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若已报销陪同客户就餐的招待费,则扣除相应的餐费补贴。

  5、 手机话费:手机话费补助每月150元,凭发票报销。为了工作的方便和便于联系,每月报销话费的手机不得少于规定的开机时间。工作日:早8:00-晚21:00 节假日:早10:00-晚18:00。

  6、 业务招待费: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的`应通过出差计划、客户拜访计划等事先上报并列明大致费用预算,经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再报分管领导批准,财务部方可给予报销。

  7、 礼品赠送:除了必须当面赠送或者不适宜邮寄的礼品外,赠送给客户的礼品原则上由上海本部统一准备和寄送,以保证礼品的质量,加强管理。必须当面赠送的礼品须在出差计划或者客户拜访计划中事先向领导提出申请。

  二、 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

  1、 出差计划:出差前须提前三天提交出差计划给部门主管,详细列明拟出差的城市、拜访客户全称、接待人、接待人联系方式、拜访目的、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项目及费用 预算等内容,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再出差。

  2、 出差报告:出差结束三天内须完整填写出差报告并发送给部门主管,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可使用同一张表格。

  三、 拜访计划和拜访报告

  拜访市内客户需填写拜访计划,于每周三下班前将下周客户拜访计划发邮件给部门主管,同时总结上周客户拜访报告,格式可参考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详细列明拜访客户全称、接待人、接待人联系方式、拜访目的、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项目及费用预算等内容

  四、 费用报销流程

  1、 报销流程:需先经财务部出纳、财务部负责人、部门主管、总经理针对费用真实性合理性及报销单据粘贴的合规性等审批流程,再交由财务部出纳、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进行报销付款。报销流程一般需耗时10天左右。

  2、 报销程序:由报销人填写报销单,将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拜访客户记录表、费用报销明细表等发送给部门主管及财务部相关审核人员,经财务部出纳、财务部负责人比对相关出差及拜访报告、费用明细表、报销单据无误后,将报销单据送至部门主管及总经理签署审批,整个审批流程结束后再交财务部出纳付款。

  3、 发票注意事项:发票按日期顺序依次粘贴,并与报销单一一对应,同一天的发票则按时间顺序依次粘贴,时间早的发票贴在上面,时间晚的发票贴在下面。若遗失票据或发生无票据的费用,须由报销人自行找其他类似发票 代替并附上书面报告写明用其他发票 代替的原因,经总经理审批后再交财务出纳报销。超标准的票据由总经理根据报销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进行审批。

  4、 其他报销注意事项详见《上海鸿晔财务报销具体规定(20xx年第1号文)》

  五、 附则

  1、 财务部有权要求报销人就报销事项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

  2、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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