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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1 11:22:41 制度 我要投稿

后勤的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后勤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后勤的管理制度15篇

后勤的管理制度1

  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是学校后勤工作的核心,工作的成效直接影响教职员工的福利待遇,甚至关系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务必把工作做细做好。

  1、加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各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为使学校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用,学校一切收入均由学校财务统一上行政账,不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一切支出本着节约的原则,努力做到花少钱、多办事、办好事;

  3、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学校任何支出条据上都要有经办人、证明人、主管领导和校长的最后审批,方可报销。

  4、学校大型支出需有分管部门领导对学校行政的书面申请,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后,交主管领导和校长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5、福利、津贴、绩效奖金、遗属补助费等职工福利费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报销,也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6、大型基建项目的建设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选派代表直接参与监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

  7、设备、仪器、材料及办公用品的购置,需由各使用科室向总务处申报计划统一购置,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校长批准,总务处验收入库。

  8、会计人员要建立好往来帐,必要时还需建辅助帐,并且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帐。

  9、学校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款项所指定的用途和范围正确的使用,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开支。

  10、加强财务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管理,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会制度,按时做账、报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向主管领导、校长交一份收支月报表。期初有预算,期末有决算,并要进行认真清理,清理情况要教代会如实书面汇报,并进行公示。

后勤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集团后勤管理更科学、规范,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和集团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括:车辆、宿舍、医务室、食堂及电话、手机管理等。

  第三条本集团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一节大客车的管理

  第四条员工乘坐规则

  (一)员工凭本人上岗证或穿工作服上车,应在规定时间前到指定站点候车。

  (二)员工应等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不得拥挤、抢座、起哄,上车后要坐稳扶牢,如由于员工本人的责任而发生事故,公司概不负责;拥挤者罚款10元。

  (三)严禁携带热水壶、扁担等物,及超10公斤的货物上车。

  (四)车内严禁吸烟、吐痰,保持清洁卫生。严禁用小刀、笔、指甲或其他尖锐物等在车上刻、划、涂、写,违者罚款100元。

  (五)做到文明乘车,树立高尚风格,两旁座位应自觉让晕车及身体虚弱的同志乘坐。

  (六)大客车只限本公司员工乘座,严禁带客上车,任何人带客上车,带客者每人次罚款10元。

  (七)非本公司员工确需乘公司大客车的,须经领导批准并到人事部门办理乘车证,凭证乘车。

  第五条对大客车驾驶员的要求与奖罚

  (一)大客车必须依照公司的安排,定时定点接送员工,确保员工上下班不迟到。

  (二)严格按公司规定的线路停靠站点让员工上下车,不得任意停车上下,否则给予驾驶员每次罚款5元。

  (三)司机负责监督员工乘车,员工一律凭本人上岗证(乘车证)或穿工作服上车,禁止带客,违者给予驾驶员每人次罚款5元。

  (四)驾驶员应做到文明、安全驾驶,如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负责保险公司索赔后不足部分的损失费总额10%的责任。

  (五)严格执行各项交通法规,凡因违犯交通部门有关规定被罚款者,驾驶员应负30%的责任。

  (六)公司急需用车时,驾驶员应随叫随到。如因特殊情况属于加班的,另发给驾驶员加班费,临海市内每次发给加班费10元,临海市外每次发加班费30元。

  (七)做好车辆性能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清洁、美观,确保安全接送员工。

  (八)车辆维修、加油必须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

  (九)油耗实行定标准年终结算。油耗标准是:市区、麻山车21.75公升/百公里,其他为21.6公升/百公里。节约部分的60%奖给驾驶员,超出部分罚驾驶员40%,奖罚年终结算、兑现。

  (十)合理掌握好轮胎消耗、车辆修理等费用,控制在最低范围,年终结算,视其实际情况奖罚兑现。如发现故意铺张浪费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十一)一年内无任何责任事故未受到任何处罚的驾驶员,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二)必须停在公司外过夜的车辆,驾驶员住房由公司解决。

  (十三)聘请的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随车工具注册登记,期满移交,缺者驾驶员如数赔偿)。

  第二节小汽车的管理

  第六条小车队要为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和服务意识,做到安全行车、服务周到,使领导用车时感到满意、放心;加强学习,提高驾驶技术,自觉服从领导工作分配,勤勤恳恳踏实工作;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做无关的事情,坚持原则,不出私车。出私车者,每次给予200元的罚款;小车驾驶员须做好值班工作,办公室不得无故缺人。公司用车,驾驶员须随叫随到;同时,每次出车必须进行车辆出入登记。

  第七条为保证正常用车,小车实行派车制度。除董事长、总裁以外,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用车均需填写《派车申请单》,由其部门负责人或指定的人签字后交小车队安排派车。若事急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申请手续的,应在回公司后一天内补填《派车申请单》。若无派车单擅自出车,视为出私车。

  第八条及时做好车辆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无特殊情况,有车库车辆必须入库,不得随意停放,违者每次罚款10元。车辆修理、加油必须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特殊车辆维修例外)。出车外地所发生的费用,分次单独报销,每次出车回公司后三天内必须办理完毕报销手续(每月1—5号例外),其报销单由用车部门的负责人确认、签字,否则不予报销;若董事长、总裁用车,由总裁办主任确认、签字。

  第九条严格执行好各项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每次500元以内(包括500元)驾驶员不负经济责任;500元以上的责任事故,在保险公司索赔后,不足部分驾驶员应负1%的责任。

  第十条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每年累计罚款500元以内(包括500元)驾驶员不负责任;罚款超过500元以上的,驾驶员应负超过部分10%的责任。

  第十一条驾驶员安全文明奖。

  为鼓励驾驶员安全行驶、文明服务,特设立驾驶员安全文明奖。

  年终对驾驶员全年的责任事故、交通罚款、服务态度、车辆保养、行驶里程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满100分给予3000元的奖励,不足100分,则按比例计算给予奖励。此奖项由总裁办对小车驾驶员考核后发放。考核时各项指标权重为:

  1、无500元以上的责任事故占50%;

  2、无500元以上的罚款占20%;

  3、服务态度良好占10%(此项由公司各中心打分,取其加权平均分);

  4、车辆保养好、车容整洁占10%。

  5、行驶里程占10%(最高的为10%,次之9%,以此类推)。

  第三章宿舍管理

  第一节守则

  第十二条厂车不可送达的各镇员工、特殊工种(经领导批准),可安排职工集体宿舍,且每人每月缴纳10元住宿费。中层管理人员可安排公司住房一间,且每人每月缴纳30元的住宿费,副厂长级以上干部可享受免月租住房一间。住宿人员水、电费自理。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公司宿舍时,必须到后勤处办理入住手续。

  第十三条住宿员工及家属应保持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做到无垃圾,不随地吐痰,严禁向窗外或阳台下乱丢废物垃圾及乱倒污水。不得在公共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不得在划线区外摆放车辆。

  第十四条爱护宿舍的集体财产和所配置的生活用品及水、电等设施,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平时要节约用水、用电。

  第十五条随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及时排除隐患;宿舍内不得擅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严禁私接电路。

  第十六条宿舍内做到安定团结,不打架,不骂人,宿舍内不得留宿他人或亲友,确需留宿的,须在门卫处登记;不得有酗酒、赌博或传播淫秽音像、书画及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用器具制造噪音,电视、收音机、唱卡拉OK等音量不得太高,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八条住宿员工在房位分配定位后,个人不得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任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须经后勤处同意后方可。如擅自离厂五天,公司将对房位另作安排,责任自负。

  第十九条全体住宿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后勤处对宿舍区的检查工作,服从管理、派遣与监督,不得拒绝和阻拦。

  第二十条职工在离职时应到后勤处办理退房手续。

  第二节套房

  第二十一条凡住公司套房的员工(包括家属)严格遵守用水规定,不得到集体宿舍区公用水槽用水,不得到公司开水桶处打开水。

  第二十二条套房宿舍楼的公共楼梯通道由各单元住户轮流清扫,确保公共楼道的`清洁卫生。

  第二十三条严禁在无安全栏架的阳台栏杆上放置花盆等物品,以免砸伤他人。

  第二十四条宿舍区内严禁饲养禽、畜。

  第三节集体宿舍

  第二十五条经常保持宿舍前水槽清洁,不准向槽内投脏物,确保水槽畅通。

  第二十六条住宿人员要及时关窗锁门,保管好私有财物,属保管不慎而丢失的责任自负。

  第二十七条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使用煤气灶和电炉。

  第二十八条宿舍内不得长时间接待来客或接待异性客人。男、女职工按划分区域住宿,不得越区进入异性宿舍内逗留、住宿。患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习惯者,一律不准住宿。

  第二十九条晚上10:30前必须熄灯,熄灯后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十条室内成员如擅自发生变更,同室的成员都应及时主动向后勤处反映情况。

  第三十一条卫生间内禁止乱写、乱画、乱贴、乱刻,应经常保持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三十二条清厕人员做好厕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并定期进行消毒。

  第四节租房管理

  第三十三条员工租住公司的房屋,统一到后勤部签订租房协议,每月在工资中扣除租金及水电费。租期满后到后勤部办理续租或退房手续。

  第三十四条租户不得损坏住房内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人力不可抗拒外),由本人负责修理。租期满后保持住房内各种设施完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第五节浴室管理

  第三十五条入浴应自觉遵守浴室管理制度,严格按先后顺序入室洗浴。

  第三十六条入浴必须带齐本人上岗证及“浴票”方可进室洗浴(临时上岗证无效);上岗证及“浴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第三十七条洗浴者必须爱护公物,注意保持浴室清洁。

  第三十八条管理员应文明礼貌待人,须维护好浴室秩序。

  第三十九条管理员做好衣服存放箱钥匙的发放和收取工作;管理好浴室内的所有设施。

  第四十条管理员须做好浴室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浴室的整洁。

  第六节罚则

  第四十一条有违反上述规定者罚款10—20元。

  第四十二条集体宿舍如使用煤气灶、电炉,除没收器具外,罚款100元。

  第四十三条如有盗窃行为,经查实后,除退还赃物外,给予以一罚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出厂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医务室管理

  第四十四条医务室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时刻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第四十五条交接班时应该做好交接班手续(卫生、现金、应收帐款以及处方)。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医务室负责人向总裁办请假,其余工作人员向医务室负责人请假。上班时间如有公事外出,必须填好外出登记表。

  第四十六条药品的进购。医务室需进购药品,负责人先做好询价工作,然后将购药申请单和价格表交总裁办,由总裁办审查后购药,医务室负责人以及入库人员做好药品入库清点工作,并在进货清单及发票上签字。无有效期药品不得入库,违者责任自负并处以100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出售药价由医务室会同总裁办共同商定,并及时通知有关财务人员。

  第四十八条医务室的具体操作必须严格、规范,杜绝发生医疗事故,按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各种医务工作记录。

  第四十九条医务室做到一病一处方,主诊医生所开处方须一式二份,经病人签字后,一份留存,一份交财务。空白处方向总裁办登记领取,不得缺号。

  第五十条医务室实行药品与帐款分开管理。帐款由财务中心统一管理,药品由医务室负责管理。医务室的药品、处方、现金须相一致,每月进行盘点,如发生药品、现金短缺,则医生与护士各负50%的责任,并在其工资中扣除。

  第五十一条医务室不得使用过期、无有效期的药品,对此类药品及时清理并上报。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后须按规定销毁,违者责任自负。

  第五十二条员工就医取药不能欠费(工伤等特殊情况例外),如发生欠费,应由值班者自行摧收。

  第五十三条做好医务室的清洁卫生工作,每天小扫一次,每周大扫一次。

  第五十四条公司将不定期对医务室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第五章食堂管理

  第五十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买菜要自觉排队,文明有序,不得插队、挤闹、起哄,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出厂。

  第五十六条员工必须厉行节约,不得有剩菜剩饭,违者罚款50元。

  第五十七条就餐员工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要爱护公物,不得把餐具带出食堂或占为己有,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对损坏各类公物者,要照价赔偿。

  第五十八条食堂要有计划的进行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坚持实物验收制度,做好成本核算。

  第五十九条食堂要按时开饭,认真做好职工就餐登记或打卡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第六十条食堂工作人员要对饭菜进行合理搭配,品种力求多样化;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或有临时客餐的,须有事先预约或通知,保证供应。

  第六十一条食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做到餐具、炊具洗刷干净,餐具每餐消毒;食堂内外环境每天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搞好个人卫生。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第六十二条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六十三条遵守制度,树立为生产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到饭熟菜香。

  第六章电话、手机管理

  第六十四条集团内每部电话话落实到人,实行密码管理,密码专人使用,公务话费实报实销;私话自负。如有私话隐瞒或盗用密码者,除从工资中扣除全部费用外,并按照情节轻重予以5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按公司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第六十五条直拨电话、传真机由所属部门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拨打私人电话,违者,扣除所拨电话费用,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按公司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第六十六条新装固定电话、商务电话、宽带,必须经部门领导审定,不得擅自安装。

  第六十七条公司管理人员自行配备手机,并主动加入集团虚拟网。上班时间不得设置关机、呼叫转移或不接听电话,违者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话费报销资格。不得以欠费停机、手机电量不足、手机损坏、外出忘记带手机等为理由拒绝接听电话。各部门相关负责人需保持每天24小时不关机。

  第六十八条管理人员如需办理包月送手机,必须先经过部门领导同意,由部门领导报董事长、总裁批准,经批准同意后统一办理,不得擅自办理。包月期限内手机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包月期限未满离职,手机话费由公司帐户付费的管理人员,需主动办理帐户变更、续付押金、担保关系转移等手续,如不办理,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其他自行付费的管理人员,由本人存足差额话费及押金,并办理担保关系转移等手续。如不办理,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

  第六十九条手机话费管理:副总裁以上管理人员每月话费在400元内实报实销,401-600元内按总额的90%给予报销,超601元-1000元,按总额的70%给予报销,1000元以上不予报销。四、五级管理人员每月话费在250元内实报实销,251-500元内按总额的90%给予报销,501-1000元按总额的50%给予报销,1000元以上不予报销。六、七级管理人员150元/月,八、九级管理人员100元/月,特级办事员50元/月。另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经董事长、总裁批准,对部分管理人员的话费给予适当调整。

  第七十条如因工作需要出现话费量增加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附前3个月的通话记录,经本部门领导同意,报董事长、总裁批准后,给予相应增加其报销金额或报销额度。

  第七十一条管理人员因出差(如省外、国外漫游)产生话费增加的,以当月通话记录为准,公话全报,私话自负。

  第七十二条管理人员需办理手机号码由公司银行帐户付费方式的,必须经过董事长、总裁同意签字后方可办理,只准一个手机号码。离职即终止公司银行帐户付费方式。

  第七十三条新聘管理人员,由所属部门领导根据其岗位级别,核定报销额度及起始月份,由总裁办人员办理话费报销手续。

  第七十四条话费报销以单个手机号码为准,不得频繁更换手机号码,以当月“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话费专用正式发票为依据,隔月不予办理。

  第七十五条手机虚拟网管理:公司每位员工均可享受一个入网号码及相关优惠政策,加入虚拟网时认真填写入网登记表,必须做到手机号码与本人身份证相符。如有更换号码,先取消原号码。网内用户不得无故拨打他人电话,违者,取消入网资格,并按公司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六条本制度由总裁办拟订,经总裁办公会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七十七条原制度如与本制度相抵触,按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八条本制度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

后勤的管理制度3

  1、洗衣房负责对全院各种医用被服、各科值班室的被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进行清洗、消毒、缝补、干燥、烫干、按要求折叠。

  2、清洗的被服、工作服按时下收下送。

  3、洗衣房掌握一定基数的`被服,对布类物品必须逐件清点,办理交换手续,发现差错及时处理,每年大清点一次。

  4、被服消毒、洗涤,应做到有色的和无色的被服分开,病员的被服和工作人员被服分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5、被服、工作服等破损时,经缝纫修补后方能发出,应报废的被服,填好报废单,按月、按季会同有关部门现场鉴定,由总务科科长签署意见,办理报废手续,凭报废单向保管室和数补充。

  6、洗衣房各种工具、机器、被服要专人保管,防止霉烂、遗失、差错、做好机器维修、保养工作。

后勤的管理制度4

  结合我校后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拟订后勤人员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一、共同部分

  1、学校住校生保育员、食堂炊事员、学校门警、保洁员实行聘用制,经学校考核合格,由处核发工资。

  2、保育员、食堂炊事员、学校门警、保洁员实行百分考核制度,如违反岗位管理制度,以百分考核来计量人工工资,情节严重的申请调离岗位。

  3、学生食堂、宿舍用的水、煤、暖、电成本计入住宿学生伙食费中。

  4、保育员、食堂炊事员必须按照岗位管理制度工作,必须计划好各项费用支出,如费用超出学生所交伙食费和住宿费,超支部分由保育员、食堂炊事员承担。

  5、保育员、食堂炊事员、门警、保洁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必须持有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如不体检、无健康证明且督导不办的申请上级予以调离岗位。

  6、保育员、食堂炊事员、门警、保洁员被查检出有传染性疾病的,立即停止工作,调离岗位。

  二、保育员工作管理办法

  1、保育员对住校学生承担安全教育与自护自救教育的责任,要做三到(即:眼到、嘴到、手到)。

  2、保育员发现或被告知住校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有责任管理、告诫或制止。

  3、保育员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及侮辱住校学生,有责任维护学生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

  4、保育员有责任加强对住校学生午间与晚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5、保育员组织住校学生开展各项活动期间,承担住校学生活动期间的各项安全责任。

  6、保育员知道或被告知住校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保育员有责任不允许学生参与不宜参加的活动。

  7、住校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保育员发现或被告知,保育员有责任采取紧急救护措施救护,并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8、住校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保育员发现或被告知,保育员有责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与寻找学生,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9、保育员每天早、中、晚必须清点住校学生人数,发现或被告知有学生不在,有责任立即查询学生不在的原因。

  10、保育员发现或被告知学生住校设施出现危险,有责任采取防护学生安全措施,并立即报告校领导。

  11、节假日期间学校保育员按值班制度上班,承担学校安全保卫的责任。

  12、星期五下午住校学生回家,保育员承担送住校学生安全上车的责任。

  13、星期天下午住校学生回校,保育员必须清点住校学生人数,发现或被告知有住校学生未在,有责任立即查询学生不在的原因。

  14、保育员发现或被告知有住校学生有传染性疾病发生,有责任采取隔离措施,将学生隔离,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三、食堂炊事员工作管理办法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岗、脱岗。

  2、工作期间,不得随意脱离工作岗位办理自己私事。

  3、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带非校人员进出食物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4、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携带有毒物品或个人生活用品到食堂场所。

  5、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将学校食堂的食物、食物原料以及炊具拿回家或送与他人。

  6、食堂工作人员要关心爱护学生,不得打骂学生。

  7、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让学生进出食物加工操作间及食物原料存放间。

  8、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穿戴清洁的衣、帽、头发置于帽内。

  9、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食物供应时抽烟,不得留长指甲、涂抹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物。

  10、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加工食物后、便后、以及接触直接食物之前,要用肥皂及流水洗手消毒。

  11、食堂工作人员在使用炊具前、炊具后要用流水清洗、消毒,并按规定将炊具定放。

  12、食堂工作人员要及时并妥善处理食堂垃圾与污水,不得乱到垃圾与乱排污水或留存。

  1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与开鼻涕。

  14、食堂工作人员加工食物时必须按食品加工制度操作。

  15、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根据学生就餐人数做饭,以免人为浪费食物。

  16、食堂工作人员不得人为损坏食堂各项公物,必须尽量做到食堂各项公物完好无缺。

  四、学校门警工作管理办法

  1、学校门警坚持24小时值班,注意维护好值班室所使用的物品。如临时有事不能按时交接班者,要及时与对方取得联系、协商,并报校领导同意并备案。

  2、处理当天发生的'事件,按事件的情况向相关人员通报,坚持重大事件汇报制度,有重大事件必须在15分钟以内报告校领导。

  3、值班时,应加强巡视,对校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特别注意微机室、总务室、广播室、校长室、地下室、教学仪器室、食堂、宿舍等部位的情况,注意防火防盗,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认真、仔细写好各类值班记录。

  五、保洁员工作管理办法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2、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团结同志,服务态度优良,不与师生发生纠纷。

  3、坚守岗位,不脱岗。

  4、做好校园美化绿化工作,为校园内林带草坪种植绿色植被、锄草、浇水,保证90%以上绿地。

  5、保证教学楼东、西两边楼道干净整洁,每天清扫2次。

  6、校园内无杂草,每10天给校园清理杂草一次。少一次扣2分,累计扣分。

  7、管理好水房设施和卫生,及时开、锁门。水房如有设施损坏,及时修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无法使用,1次扣1分。

  8、值班应着日常正装,不得穿睡衣,女士不得披头散发,男士不得打赤膊。

  9、值班不得脱岗,如遇有事确需请假,须自找熟悉可靠人选代替,并征得校领导的同意。

  10、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11、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后勤的管理制度5

  1、认真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负责管理园内的卫生保健工作。

  2、负责制定园全年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和总结;主持召开园的各种卫生保健会议,检查各班级的保健保育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园内外关系。

  3、参与制定人员编制,明确岗位分工及人事的聘任、调离、晋升考核,合理安排保健、保育、炊事人员的工作。

  4、组织园保教人员参加保健知识业务学习,提高保教人员的保健知识水平。

  5、勤俭办园,管理好园的财力、物力。做好学期预算,统筹园各种经费的合理开支。保证伙食费的专款专用,指定专人负责对采购物品的验收。

  6、重点抓好园内的疾病预防、膳食管理、做好清洁消毒、隔离工作的管理。掌握幼儿伙食费的分配标准、幼儿每日需要营养的平均供给量标准,以及每月伙食费的盈亏情况。

  7、负责抓好园内的卫生保健、保育、早教等工作。根据6岁前儿童不同的生长发育特点,以及心理卫生特点,认真做好膳食管理、保育护理、早期教育等工作。

  8、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信息动态,吸取经验,不断改进。定期参加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9、协调好幼儿园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和家长的配合。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和保健知识,使园内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10、检查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园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负责管理后勤人员的工作和学习,硬件设施的改造、维修,每周一次的卫生检查等工作。

后勤的管理制度6

  目的:

  规范职工生活保障管理工作。

  住宿:

  1、如监理合同约定业主提供住宿,按合同执行;

  2、如业主不提供住宿,项目管理部负责解决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住宿;

  3、项目监理人员如安排现场住宿,其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在工地留宿时间超过一周,报项目管理部批准,公司备案;

  4、监理人员不得向所监项目承包商、材料供应商提出住宿要求;

  5、如确需承包商提供工地以内的住宿配合,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会同业主与承包商商洽。

  就餐:

  1、监理人员就餐解决方式如下:中餐补助200元(现金或餐券),晚餐提供固定就餐地点统一就餐;

  2、监理人员不得在所监理项目承包商处就餐。

  3、如在所监理项目的承包商处就餐,餐费由就餐人自理。非监理机构成员和本公司检查人员不得在承包商处就餐;

  4、如在承包商处就餐不结算,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后勤生活设施:

  1、监理人员统一安排固定地点住宿,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

  2、住宿配备生活所需的基本器具,监理人员自行维护;

  3、住宿场所基本不提供开伙设施;

  4、生活用品自备。

  后勤费用核算:

  1、住宿所提供的房租、物业费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决;

  2、监理人员住宿所产生水、电、气等费用,由住宿监理成员自行负责,公司补助100元/月/套;

  3、监理机构自行开伙,安全及费用自行负责;

  4、固定住宿场所内的设施要求住宿人员合理使用,加强保管,如造成人为破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5、监理人员夜间外出结伴而行,外出时间不得迟于23时。

后勤的管理制度7

  为了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科学使用和管理后勤物资材料,防止积压浪费,给教学、科研及行政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后勤物资保障,现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材料组的职能

  1、负责提供全院房屋、教学及行政办公家具等维修用材料。

  2、负责提供各部门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清洁卫生、绿化工具等。

  3、负责提供全院水、电、暖等维修用材料。

  二、物资材料的分类

  依据物资材料的自然条件划分为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三类。

  材料:指一次性使用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金属、非金属的各类原料、燃料等。

  低值品:指既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如低值仪表、工具量具等。

  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等。

  三、物资材料的采购

  1、材料的采购应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的实际需要、工作计划与库存现有量相结合,有计划地进行采购。

  2、保证材料的及时供应,防止采购与需求的脱节而影响正常的工作,防止盲目大量购进而造成的库存积压。

  3、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好购进材料的质量关,购进材料时要查清所购材料的名称、型号与规格,严格按国家有关材料标准验收。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采购人员应负责及时办理退、换、赔补手续。

  4、采购人员对购进的材料数量、质量进行认真的核查验收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四、物资材料的库存

  1、设置库房和集中存放的场地,确定专职或兼职保管员进行管理。

  2、科学保管库房内物资材料,做到存放有序、库容整洁、分类清楚、标志明显、零整分开,建立卡片,卡物对号便于收发和检查。

  3、购入的物资材料须经保管员验收后方可入库,以保证材料的数量和质量,材料入库必须填写入库单,采购人员和保管人员须在发票、入库单上签字。

  4、库存材料数量合理科学,信息反馈及时,合理利用资金,尽量减少积压。每月进行一次库存盘点并与财务处核对帐目,做到帐帐相符,同时对库存材料进行帐物核对,保持帐物相符。

  五、物资材料的出库发放

  1、各部门领取材料须填写领料单,注明材料名称、用途、数量、领料人。材料组据此填写出库单,并发放材料。

  2、经常维修用材料,常用和专用的可限量一次领取的办法以备急用。

  3、单项修缮工程或零星所需材料,必须单独编报材料需用计划,按计划发料。

  4、领用劳保用品、工具等各种低值品以旧换新,由经办人在登记薄上记录去向,责任到人。

  5、使用单位对多余材料,应办理退库手续。

后勤的管理制度8

  为进一步强化我处的安全管理工作,创建和谐美好的安全环境,维护稳定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后勤处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责任分工

  1、周前进:主持全处的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第一责任人)

  2、张小加:协助组长做好绿化科、交通科、房管科、经营科安全工作。

  李逢君:协助组长做好网络科、水电科、基建科、采购科安全工作。

  3、余欢:具体负责整个处机关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制度,及时转达、发放有关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和材料,与保卫处保持经常联系,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4、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学习安全规章,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安全管理制度(校内报警电话:)

  1、全处要把安全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2、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教育,要求校保卫处定期为全处职工举办安全知识教育讲座和消防器材使用操作培训。

  3、严格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各科室办公室不得擅自牵拉电源线,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电插板;正确使用各类电器,并注意定期检查、维护;办公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予以通报批评;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职工应注意关闭本室所有电路电源开关。

  4、消除火灾隐患,废弃纸张不得随地乱扔;及时清除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及电源插座附近的`散落纸张;室内严禁明火,严禁随地丢弃烟头。

  5、加强防盗意识,个人贵重物品、钱财不得随意存放;陌生人不得擅自进入办公室;室内无人时必须关门、关窗、锁上保险。

  6、严禁将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和有毒固体、液体、气体等危险品带进办公室,违者依法处理。

  7、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分工范围内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后勤的管理制度9

  (一)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1、机关室内卫生由各科室自行负责清理,公共卫生按办公室统一划分的包干区,明确任务,包干负责。做到每日一清扫,每月一大扫。局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2、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保持和维护办公区域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瓜果皮壳、餐巾纸、牙签、烟蒂和其他杂物。严禁向洗面池、小便池、水池内倾倒茶叶、烟蒂等杂物。

  3、办公室内要经常打扫、清理,做到窗明几净,物品堆放整齐,地面、墙面和台面清洁,无积尘、无蛛网、无杂物,无死角。室外卫生包干区要做到无杂物垃圾、无杂草枯叶、无污水积水。

  4、门厅及走道内不准堆放杂物,楼上不得向楼下倾倒茶水、污水和杂物,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5、自行车、摩托车应停放在车棚内,不得随意乱停乱放。严禁在大门两侧、门厅停放自行车、摩托车。

  6、不得随意在办公大楼的墙面、办公室大门、橱柜等处钉钉子、乱张贴。

  (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现有车辆均属特殊公务车辆,主要用于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及有关重大活动。驾驶员凭办公室出具的派车单方可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2、用车外出的驾乘人员必须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故关机的必须保证能随时取得联系。

  3、车辆不准用于宜兴市区域以外的公务、上下班接送和车改对象的日常工作,不准因私用车。

  4、实行车辆“夜间、节假日停放到单位”的制度,因特殊情况确需停放到单位场地以外的地方,应向领导说明并获准。

  5、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登记制度,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并经驾驶员签名确认。外出途中加油的',回来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6、车辆需要维修,驾驶员应向办公室申请并经确认后方可进行,否则修理费不予认可和报销。购买零配件,应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比价采购。

  7、因擅自出车、用车或停放在外造成车辆损伤、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的,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包括车辆修理费、赔偿费、误工费、医药费及其他费用等),同时酌情扣除年终奖金。

  8、擅自出车、用车或停放在外虽未造成损失,一经发现,给予驾驶员批评教育;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车况良好和车辆整洁。

  10、车辆统一由办公室扎口管理、调度。

  (三)用餐制度

  1、接待用餐

  (1)基层一般工作人员来局办事确需用餐的,由负责接待的科室到办公室领取工作餐券后凭券在机关食堂就餐。

  (2)基层单位领导来局办事确需用餐的,安排工作餐,标准为20元/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上级领导来局检查指导工作、市外有关部门来局联系工作,安排标准餐;本市横向部门来局工作,经局领导同意也可安排标准餐,标准为50—60元/人。

  (4)一般会议需用餐的,安排工作餐,标准为20元/人。

  (5)严格控制陪客人员,陪客人员一般为1—2人。

  (6)安排接待用餐必须经过审批。原则上由接待人员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

  2、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用餐

  (1)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用餐地点在经贸局机关食堂。

  (2)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凭工作餐卡就餐。工作餐卡由用餐者到办公室领取并登记。

  (3)工作餐卡中本人应承担的金额在年终由办公室在领卡者薪金或奖金中扣除。

  (4)文明用餐,节约用餐。

后勤的管理制度10

  一、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保证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订本制度。

  (一)、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宿舍仅限本公司员工住宿。

  (二)、员工入住宿舍前,先到办公室申领锁匙,并作好宿舍内物品、电器设备登记。

  (三)、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四)、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写乱涂,未经允许不得在墙壁上打钉、钻孔等,违反者按情节轻重予以5元—50元的处罚。

  (五)、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得随意向宿舍地板、墙壁、楼道、门窗外倒水。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六)、宿舍内要注意做好防火,防浸、防盗以及防煤气中毒的措施,定期检查各线路、电器和管道等设备设施,并对出现的隐患及时维修。

  (七)、各宿舍每天要安排员工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八)、维护环境卫生,不把剩饭剩菜、包装物、纸屑果皮、杂物等各类垃圾丢在宿舍地面、楼道、卫生间、冲凉房及门窗外,一律按规定放在垃圾篓或垃圾箱(桶)内。违者按情节轻重处以5元—30元的处罚。

  (九)、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电视或收音机及唱歌等声音不得影响他人休息。违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处以10元—20元的处罚。

  (十)、不得在宿舍内从事赌博、盗窃及有损社会道德的活动。

  (十一)、不得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毒品、酸碱物、炸药等)带入宿舍,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对当事人给以开除和罚款2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22时后男女员工不得互相在异性员工宿舍逗留,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次的处罚,并自负一切责任。

  (十三)、员工迁出宿舍,必须把宿舍的锁匙全部交回公司,搞好卫生,并请办公室负责人检查、清点入住前借用的物品、电器设备,办理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

  二、员工宿舍、饭堂水电管理办法

  为节约水电资源,杜绝浪费,根据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除公司总部饭堂外,凡使用本公司水电的职工宿舍(单元)及饭堂的水电,实行按人定量控制,包干到人、超支自负的管理办法。

  1、公司将水、电表装到各宿舍(单元),每月(或季度)抄表计量。超出部分由该宿舍(单元)职工平均分担,从该宿舍(单元)职工工资中扣减。

  2、饭堂用水用电由公司装表计量,公司按饭堂正常开饭人数规定每人每月

  的水电用量,超出部分由该饭堂开饭人分担,从开饭人伙食补助中扣减。

  (二)、公司在各宿舍(单元)装好水电表实施计量之日起,所在职工(或家属)生活上不能无偿使用公司水电,否则按偷水偷电处理,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三)、严禁各职工私自拉接公司水电到宿舍(单元)使用,严禁私拆或故意损坏水电表,如发现有私拉、私接、私拆或故意损坏现象,对责任人除责令其赔偿恢复外,当月水电量按正常用量3倍计算,并每次罚款200—500元,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给予开除处理。

  三、公司饭堂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饭堂的服务质量,为员工提供卫生、安心、舒适、用餐环境,维护和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1、负责饭堂采购的员工,要严格把好质量关,避免采购到有毒、劣质、过期变质的`食物原料,保证食品安全。同时,在费用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做到菜式多样化,每天尽可能变换菜式,使员工食得健康。

  2、炊事员在做饭菜前,要检查饭菜原料及配料,发现有毒或变质的要及时更换。做菜前要把原料清洁干净,青菜最好做到一浸二洗三泡。

  3、炊事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把饭做好,把菜炒香,为员工提供色香味俱佳的饭菜。

  4、抓好食堂环境卫生及讲究个人卫生。公司为食堂工作人员配备统一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并做到勤洗手、勤换、勤洗工作服;定期进行食堂环境卫生清理,做好防鼠、防蝇、防止传染病等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公司每年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调离或辞退食堂工作岗位。

  炊事员要做好饭堂清洁卫生工作,每天要把剩饭剩菜及其它垃圾清理干净,每天至少要清洗一次地板。要注意做好餐具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确保厨房饭厅清洁卫生。

  5、炊事员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爱护设备和工具,努力降低成本。

  6、炊事员要掌握用气用电知识,注意用气用电安全。饭堂的电器、炉灶等要定期检查,防止触电,煤气泄漏等事故发生。

  7、员工用餐要遵守食堂公共秩序和公德,注意公共卫生,不能将剩饭剩菜放在餐桌上。

  8、炊事员要掌握好每餐开饭人数,做到开饭者吃,不开饭者不吃。

  9、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优质服务的思想。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听从分配,服从管理。

  10、遵守财经纪律。职工就餐一律凭饭卡打饭。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食堂工作人员要每月按规定向财务报账,并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11、爱护公物。建立食堂设备、餐具台帐,并认真保管。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集体财物,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或丢失各类设备、餐具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损坏程度给予处罚。

  12、按规定时间准时开饭。每周制定一次食谱,品种要多样化,合理搭配食品结构,做到科学有营养,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做到职工满意。

  1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储藏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4、认真做好接待的准备工作,按规定的级别准备饭菜,保证接待饭菜质量,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和记录。

  15、公司将每季对各职工食堂的饭菜质量、服务水平、采购情况、帐目建立及卫生状况等进行综合检查、民主测评和有效监督,对工作较差、不负责任的职工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四、接待制度

  为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着节约的原则,对接待工作规定如下:

  1、外来人员到我公司进行公务活动,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按级别、标准安排接待;因工作需要,各部门接待上级领导,须先到办公室填写接待申请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办公室负责安排到指定地点就餐。

  2、每次接待,接待人应尽可能提前通知办公室,详细告知人数和接待级别,以便做好准备工作。

  3、生活服务部按照接待的级别和标准写出菜谱,有采购员进行采购。饭堂要做好一定的材料储备,以备不时之需。

  4、接待使用物品,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酒水由办公室根据接待级别和人数统筹安排。

  5、所有接待的开支另行做帐,按程序向财务报账。

  6、严禁接待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巧立名目,以接待为由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违者自付费用。

  7、接待人员采取轮值制度,由办公室通知安排,接待人员要在考勤记录簿上详细登记好,作为加班计算依据。

  8、接待人员要热情礼貌,真诚待客,用心做好接待工作,及时上菜、倒茶,客人用餐完毕之前不得离岗。

  9、接待人员要注重仪容仪表,不得披头散发,讲究卫生,把接待环境搞好。

  10、客人用餐完毕前,厨师不能离岗,炊事员分完饭后要参与接待工作。

  11、要及时搞好VIP包房的卫生工作,客人离开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冰箱除外),严禁闲杂人等进入包房。

  12、爱护好VIP包房的财物、餐具,纸巾、纸杯等消耗品要节约使用。

后勤的管理制度11

  为了更好的为全院服务,做好全院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水、电、暖、保安、保洁、绿化等),制定以下制度、职责。

  一、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后勤的管理和供应保障工作的安排、协调、计划、组织。

  二、牢固树立面向临床、面向病人、面向老人、面向客人、面向职工的思想,改善服务态度,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三、负责整顿院容、院貌、绿化美化事宜,搞好环境卫生、医院污水排放、污物焚化工作。

  四、以“优质服务、病人、顾客第一、防病治病、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加强管理、强化服务、严格纪律、理顺关系为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医、教、研、防任务的完成,为医院的改革开放提供优质服务。

  五、加强班组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下送下收、下修制度,不断改进工作,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六、加强后勤工作的计划性,各种后勤物资的采购供应,必须做到月有计划、周有安排,提高物资利用率,发挥物资最好的经济效益。

  七、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各部门的需要和后勤保障中的问题,根据人力、物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具体措施,及时解决科室的需要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八、完成院领导下达的各种临时性任务。

  (一)水

  1、后勤负责全院建筑的给、排水管道、水卫设备维修、安装和保养。

  2、熟悉全院给、排水设施管网分布,掌握登记各部门计划用水、超额用水数量,定期上报。

  3、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科室领导,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

  4、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来电话及时处理,不得无故拖延、积压。

  5、遵守纪律,有事请假,去向有行踪。

  6、定期维修,保养大型供水设施和清洗各种蓄水箱,并登记记录。

  7、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向领导提供工作管理方案和设施修、改、装意见。

  8、加强材料专人管理,领用材料必须登记,并每月有报表交科室。

  9、未经领导允许,不得私自接活、安装、维修,不得私自将材料送人。

  (二)电

  1、负责全院供电、照明工作。

  2、管好配电间发电房。严格执行供电局劳动局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和全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经常巡视配电房、变压器的高压运行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3、照明线路、医疗线路、动力线路应令分路输送,避免互相干扰

  4、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完好待用状态,每周试运行一次。如遇停电,立即进行发电,保证不致因断电而影响工作。对电动机电器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5、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事故。

  6、做好线路、照明设备、动力机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维修以及其他有关电器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任务要做到及时、迅速、牢固、美观并注意节约用料,如遇维修任务较多,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三)暖

  为了保障锅炉正常运行,延长锅炉寿命和锅炉安全、节能,全面保证全院用汽和取暖的需要,特制定如下制度:

  1、锅炉房是全院供给能源的主要部门之一,要保证全院医疗、生活供暖、高压蒸气的供应。

  2、司炉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使用压力容器和环境保护法规,持证操作,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做好安全工作。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定期保养锅炉和辅机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4、锅炉房为24小时值班,司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严格执行交接制度,接班人员未来接班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交接班应互相交清锅炉运行情况,并在记录本上双方签字。

  5、按规定做好锅炉日常维护,定期对锅炉冲洗水位表、考克压力表旋塞、试验安全阀表、一些锅炉辅件,以保证水位表清晰、压力表正确、安全阀灵活可靠。

  6、非锅炉房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锅炉房。

  7、司炉人员应节约用电、用水,在正常用汽和采暖条件下,对燃料使用应每班记录用煤数量,尽可能降底一切消耗。做到勤添煤、少添煤,使燃料能烧透,节约能源。

  8、保证锅炉房整洁有序,经常打扫锅炉房和周围环境,做好环保工作。

  9、水质化验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按《低压锅炉水质标准》来操作,定时检验水质,保证设备、仪器整洁、正常运转,做好保养工作。

  10、以上规章制度司炉工及化验人员应认真执行,如有违章,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罚款、扣发工资,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

  (四)保安

  1、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必须穿戴保安制服,着装整齐、规范。

  2、值班人员在职工上下班时必须站立在大门两侧,以示文明执勤、检查。

  3、值班人员对出入车辆和出入人员要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停车位置。(包括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

  4、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登记制度,详细登记各种车辆牌号,出入理由、时间等。

  5、值班人员应经常在院内外进行巡逻、检查,尤其是养老院老人未经许可不许出大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院方。

  6、按规定时间开关院内路灯、霓虹灯、开水房。

  (五)保洁

  1、在清洁管理员领导下,负责本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清洁卫生工作。

  2、服从分配,搞好个人卫生和仪表。

  3、按计划实施各项卫生保洁操作,保证日常卫生质量,做到物品摆放有序,地面清洁、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无尘,墙壁无污迹,高空无塔灰、结网,不锈钢明亮,卫生无死角。 4、病房卫生间、走廊定时消毒。

  5、病员出院后,对其使用物进行全面消毒。

  6、爱护各种操作工具及清洁用品,物品用后要及时清洁干净,妥善保管。

  7、熟练掌握各种卫生用品的操作技能,遵守操作规程,提高卫生保洁质量。

  8、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要爱岗、敬业。

  9、承办班组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六)绿化

  1、在院方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绿化美化工作。

  2、负责全院花坛、花草、植树管理,合理浇灌、除草、施肥、修剪,做到花木长势繁茂。

  3、做好花木防虫治病工作,不断改良培育品种。

  4、负责全院各种会议和其它事务的用花。

  5、遵守劳动纪律,搞好周围环境卫生。

  6、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证花木和其它设施不被盗窃或丢失。

  (七)电梯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2、熟悉电梯性能和操作程序,熟练掌握各开关、按钮的功能和使用方法,热爱机器设备,文明操作。

  3、注意轿内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各种杂物,保证轿内照明与通讯良好。

  4、注意安全,防止乘客靠在桥门,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带有传染病菌的垃圾等。

  5、遇到电梯发生故障,应保持冷静,不能排除时迅速通知维修人员,并将乘客安全疏散。

  6、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热情礼貌待客,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电梯超员行驶。

  7、做好运行记录,经常保养、维修。下班关机时应在基站进行,值班钥匙不得转借他人。

  (八)房屋、集体宿舍

  1、全院房屋由后勤负责管理,业务用房未经后勤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结构、内部设备、水电等设置。

  2、全院房屋及去其它设施设备,由后勤部统一调整使用,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使用单位无权向外单位调动和处置固定资产。

  3、应定期检查和核实院内的房屋和相关设施,发现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书面报告院部。

  4、使用单位需要增加房屋、家具及其它基础设施时,应写书面报告,报院领导确认同意后,由后勤部购买调整或自作。任何单位、个人无权私自调整房屋、购买物品。

  5、负责医院的供水、供电、电梯维保、污水检测合同的续签及缴费工作。

  6、凡住本院宿舍的职工,必须职工本人居住,不得外借,违者责罚款100—200元。

  7、房屋通道、走廊等公共场地不得堆放杂物,服从后勤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和卫生制度。

  8、集体宿舍入住须后勤批准,办理有关手续,按指定房号居住,未经批准不得乱搬。

  9、集体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外来人员须在晚上11时前离去。

  10、室内禁止使用煤炉、电炉,违者除没收炉具外,还每次扣罚20元,发生火灾或用电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

  11、午休和晚上11时后,音响、电视机要关小音量,不准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九)维修物资采购

  1、维修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需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2、后勤购买物品必须按项目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交仓库保管员入库,由院长审批后,交后勤部使用。

  3、物资采购必须是当月必需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挤压和浪费。

  4、急需用品由部门领导填写好急需报修物资申请表,并写明原因,申请数量、规格、大约价格等,交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后勤解决。

  (十)维修、维护

  1、后勤负责全院五金器件,水、电、暖的维修、安装工作。

  2、各部门如有维修项目[不含小维修],需填写维修通知单,送后勤主管人员安排。如属抢救、抢修急需,应立即通知人员到现场检修。小维修可直接与后勤维修人员联系解决,但要做好维修后的登记验收。

  3、定期检查全院的水,电,暖等.及时维修和更换废旧、破漏件。

  4、严格遵守各种维修技术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5、加强维修材料、工具的使用管理。工具一般不能外借,确实需要,须经科长批准。各类工具每半年清查一次,并报总务科或财产会计。

  6、全体工作人员应始终贯彻“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尽心、尽力、尽责、尽职,满足各部门的需要。

后勤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贯初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我镇学校校后勤管理,建立后勤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规范。

  2、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勤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为教有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生活服务,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在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育人的功能。

  第二章校园管理

  1、校园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学生宿舍区管理等。校园管理的目标是建设安全、整洁、文明、优美的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和谐的育人氛围

  2、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

  ①校园园録化建设应有规划,突出重点,形成风格。校园绿化中要针对不同功能区域合理配置景点,将知识性、趣味性、人文性融为一体,提提高校园的文化品位。

  ②学校应配备懂技术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绿化和养护。

  (③总务处应建立学校绿化管理制度和绿化档案。档案包括绿化现状图、规规划图、设计效果图、地施工图及地块绿化统计表、各类合同等。

  3、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的任务是环境的清扫保洁,消灭蚊蝇兹生地及保持排水排污系统管道畅通等。

  ①学校各部门应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和学生劳动服务活动的作用。

  ②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专职清洁工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③加强宜传教育,在师生中形成自觉维护整洁、优美环境的文明习惯和良好风气。

  第三章资产管理

  1、公用房的使用管理

  ①公用房的分配,由后勤部门按学校意见安排。

  (2公共用房和专用房屋,如食堂、电化教室、专用教室、阅览室、室内活动室、会议室、仓库、图书室等,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③集体活动的公共用房,由使用部门制定制度,并负责管理。

  2、公用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

  ①应加强对公用房屋的巡视,发现损或接到用户报修,应及时维修。

  ②整房屋的常规维修保养,由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校长研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水电管理

  ①、水电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爱护设施、保证安全、注意节约、改善服务。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学校的供电、广播、电话、电视、网络线路、给排水管线和消防管线等

  ②)、水电设施的常规管理。对校内的水电系统要建立档案资料和巡视维修制度证用电安全,防止水质污染和管道破裂。

  ③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无损。

  ①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学校应按供电部门规定,定期检修、保养,避免发生事故。自备发电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检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4、物物资管理。学校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三类。学校的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做好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建账、发放、核算及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物资采购工作应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①固定资产的购置。学校各部门所需物资由后勤部门統一采购。各部门应在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的物资需求计划,经分管校数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后勤部门汇总,报校长审批,上交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按审批后的项目内容组织采购。

  ②固定资产由中心学校财务室统一管理,各校建立固定资产分类张、分户账: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账卡,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财产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统管固定资产的价格核算。③固定资产的增减和校内调拨,应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填写《定资产报损报废单》,批准后办理销账手续

  5、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品、劳保用品、劳动工具等。低值易耗品实行计计划采购,定额供应。由后勤部门祉求使用部门]意见后编制计划,经分管后勒校级領导审批后,由后勤部门采购,专人负责领用。物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管理及材料管理相同。

  6、家具、办公、生活用具及一-般设备管理。一般设备指桌、榆、発、柜,床沙发、电扇、体育器械等,实行统一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负管理及赔偿制度,后勤部门负责购置,按标准发放,建立账卡卡,每年年核对一次,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做到账物相符。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教职工调进调出,均应办理领用物品归还手续,遗失、损坏按制度赔偿。

  第四章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是组织学校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管理工作。基本任务是:

  ①财务计划管理。及时编制财务预算,按照“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分配和执行预算。

  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在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法令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工作实际,制定财务收支的具体实施细则,做到用款有计划、收支有标准、管理有定额、分析有资料、监督有要求。

  ③按照会计法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对账,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账目健全,核算准确,按照编送报表。

  (④配合和支持学校开展各项创收活动,对实习、实训基地等独立核算单位的才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2、学校收入管理。学校所有收入由財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不得设立小金库。学校应使用印有财政监章的收费票据,不得自印或自行购买不合格的收据。时务部门应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建立票据台账,严格票据购入、领用、核销手续,定期公开财务。

  3、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所有预算外收入均应进入时政专户。代办性收费要专款专用,按按实结算。对已纳入地方行政结算中心的学校,要按结算中心规定,做好工资奖金、医保、公积金、所得税等报表编制上报工作和各项支出票据的核对、结账、支付工作。同时要做好每月经费开支的计划申报工作。则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及会计人员的配备,应符合国家会计法和财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所有会计人员均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责。学校制定配备标准、

后勤的管理制度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学校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后勤保卫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4、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组织各部门的作业人员,详细讲解和宣传,使各岗位作业人员明确掌握本人在年度内的安全责任;

  5、安全生产目标的年度评审工作,在年度工作考核前进行;

  6、当出现重大情况,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对目标进行修订。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要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下达的指标、结合后勤保卫处现实情况,制定一个通过全体职工努力可以实现的安全总目标。

  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原则:

  (1)明确性。方针与目标要具体明确,既有数量目标,又有形象目标。为使全体员工明确努力方向,方针与目标要重点突出,体现出本单位的特点。

  (2)可行性。目标的制定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综合确定,既先进又合理,既能鼓励员工激情,又能通过努力而实现。

  (3)系统性。要充分考虑后勤保卫处各部门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分工协作的关系,使目标具有可分性又有组合性。

  (4)应变性。在制定目标时,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2、建立管理体系

  (1)组织体系。后勤保卫处建立安全责任网络,建立由书记、处长任至部门主管、主任的责任体系,部门设立专(兼)职安全员,从而形成自上而下专管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网络。

  (2)制度体系。为促进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要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执行单位目标分解

  总目标制定后,各部门要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通过目标的展开,明确部门及个人的职责范围,做到每个人有明确的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列表。

  4、实行过程管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既是我国的安全生产的方针,也是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劳动者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要求安全生产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明确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保证安全方针与目标的实现。

  (3)坚持“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发挥专职安全人员骨干作用的同时,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互相监督,制止“三违”,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4)坚持“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的原则。安全工作是衡量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对部门各项指标的考核,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并使其具有“否决权”。

  5、年度检查考核及评审要求

  安全的检查考核,分为日常检查考核和最终检查考核两种形式。日常检查考核是平时对照方针与目标逐项检查评定。最终检查考核是一年作一次总的检查考核。日常检查考核又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执行,最终检查考核由书记、处长主持,后勤保卫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在年度工作总结时,应分别对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进行分析,提交文字性的材料,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本年度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的执行情况,可作为制定下年度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的重要依据。

  三、安全生产目标

  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结合后勤保卫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目标:

  (1)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控制在0以内;

  (2)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较大及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4)不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其他责任事故;

  (5)安全生产达标率为100%。

后勤的管理制度14

  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更好的洗浴环境和氛围,维护员工澡堂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澡堂由运行值管理,负责澡堂卫生清理,负责巡视设施运行情况。

  二、澡堂内要清洁干净,墙无尘网,地无杂物,更衣间无积水。

  三、水阀、管道、水箱等若有损坏及时报综合部。

  四、洗浴结束后,随手关水、关灯,违者罚款50元。

  五、员工洗澡时节约用水,洗毕应立即关闭龙头,严禁在浴室内打闹玩耍、大声喧哗、吸烟。

  六、员工洗澡时必须保持公共卫生。不准乱扔果皮、碎纸等杂物,若发生异物堵塞下水道发现一次罚款当值200元,并由当值人员疏通。

  七、员工洗澡时必须注意财物安全,防止手机、钱夹等贵重物品丢失。

后勤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学校后勤管理各项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促进建立科学、高效的后勤管理工作运行机制,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后勤管理工作应树立“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后勤保障”理念,坚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原则和提高效能、周到服务原则,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协调共商制度、请示报告区别制度、文件运行制度、工作时间离岗核准核销及工作委托等制度。

  第四条后勤管理处正副处长、分党委正副书记、正副调研员、分党委委员为领导班子成员,简称为后勤管理处领导,后勤管理处所属各中心及校医院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简称为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后勤管理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党委为后勤管理工作的政治核心,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后勤管理处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行政工作实行对上一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党群工作实行在分党委领导下对上一级党群组织负责制。

  一、后勤管理处处长全面负责后勤管理处的行政工作,支持分党委书记做好党群工作。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协助处长做好分管的行政工作并对处长负责。

  二、后勤管理处分党委书记主持分党委的党群工作,支持处长做好行政工作。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协助分党委书记做好分管的党群工作并对分党委负责。

  三、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后勤管理处党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并对后勤管理处党政主要领导对口或业务对口负责。

  四、部门副职是其分管工作的责任人,在部门负责人分工领导下工作,并对部门负责人对口负责。

  第二章会议制度

  第六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处务会、处长办公会、分党委会会议、专题会议(部门会议)、分党委理论学习小组读书会、全体职工会议、其他会议等会议制度。

  一、处务会:原则上一周一会,为处内最高决策会议。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处长主持研究行政议题、分党委书记主持研究党群议题),后勤管理处领导参加,有关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列席参加。原则上由部门事先提交议题并经处长同意或处长与分党委书记事先沟通后确定议题,处长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处长、分党委书记签发的会议纪要(处长审定会议纪要中的行政内容、分党委书记审定会议纪要中的党群内容)。

  二、处长办公会:原则上按需召开,为处内一般行政决策和行政事务调度会议,由处长或处长委托副处长主持召开,后勤管理处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参加。原则上由部门事先提交议题并经处长同意或处长确定议题,处长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处长签发的会议纪要。

  三、分党委会会议:原则上按需召开,为党务决策和党群事务会议,由分党委书记主持或分党委书记委托分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分党委副书记及委员和有关党群部门人员参加,后勤管理处领导及非党员人员必要时列席参加;原则上由党群工作部门事先提交议题并经分党委书记同意或分党委书记与处长事先沟通后确定议题,分党委书记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分党委书记签发的会议纪要。

  四、专题会议(部门会议):原则上按需召开,为研究专题工作或部门工作的会议,由后勤管理处领导根据分管工作需要安排并主持召开,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进行专题研究,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会议主持人审签的会议记录。

  五、分党委理论学习小组读书会:原则上为月度例会,以时事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为主题内容。由分党委书记或分党委书记委托分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由后勤管理处部门副职以上人员参加,非党员副职以上人员列席参加。原则上由党群工作部门事先提交议题并经分党委书记同意或分党委书记与处长事先沟通后确定议题,分党委书记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分党委书记审签的会议记录。

  六、全体职工会议:原则上为学期例会,以安排部署和总结表彰学期工作为主题内容。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后勤管理处全体正式职工参加,有关人员列席参加。原则上由处长与分党委书记事先确定议题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处长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

  七、其他会议: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和时事政治安排,对重大事件、节日等及时召开相关会议。

  第七条主要会议议事范围包括处务会议事范围、处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分党委会议事范围。

  一、处务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一)研究决定本处对党和国家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决定本处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或工作总结。

  (三)研究决定主要涵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聘任、员工进修培训、职工考核等事宜的后勤职工队伍建设。

  (四)研究决定本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问题。

  (五)根据学校财务规范,研究决定对预算经费、专项资金的统筹及使用。

  (六)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工作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七)研究落实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临时性重要工作。

  二、处长办公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一)研究决定本处对党和国家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处务会决定的各类行政事项落实措施或实施意见。

  (三)酝酿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方案或主导意见。

  (四)研究确定由处长负责的行政工作事项。

  (五)研究部署各部门工作任务。

  (六)研究制定行政规章制度,研究落实安全保卫工作。

  (七)研究落实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临时性重要工作。

  三、分党委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一)研究决定本处对党和国家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决定分党委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三)做好本处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提出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预备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党员发展工作。

  (四)按照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提出并上报干部任用的意见,拟定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五)领导本处的思想政治工作,分析职工队伍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加强网络管理、舆论宣传、校园文化建设、党支部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六)协助行政研究、讨论和实施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等各项行政工作。

  (七)研究落实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临时性重要工作。

  第八条会议议事规则:

  一、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需要进行决策的重要议题,有关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并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

  二、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经集体讨论后,由处长或书记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决定,待再商定或请示学校领导后确定。

  三、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凡需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替代。集体研究决定事项时,应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针。

  (三)处务会、处长办公会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分党委会议与会委员必须超过2/3,方可举行。

  (四)分党委会研究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与会成员应对重大议题或重要事项,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并实行表决制,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1/2。

  (五)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其他议题或表决其他事项,尤其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事项。

  (六)对于带有实质性有争议事项,除紧急情况外,一般暂缓做出决定,应推迟决议,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或向上级组织、领导请示后,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

  (七)凡会议作出的决定,如需再次上会复议时,必须有一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一定比例以上应出席会议人员同意(党政联席会、处长办公会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分党委会议与会委员必须超过2/3),否则不得复议。

  (八)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有关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九)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落实部门和负责人,有时限要求的也应一并明确。

  (十)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议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应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第三章坚持“三重一大”制度

  第九条后勤管理工作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简称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具体形式为处务会决策机制。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做好会议记录,载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

  第十条后勤管理工作中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票决,结果报学校分管领导审定,需要提交学校研究决定的事项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初步审定后予以提交。

  第十一条处长、分党委书记是后勤管理工作中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对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负有向处长主动建议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分党委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第十二条后勤管理工作中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事项范围是指在学校事权划分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

  一、后勤管理处内的重大决策是指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中的处内非资金直接关联的工作事项,包括:

  (一)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后勤管理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二)审定以后勤管理处或以分党委名义上报的重要文件、召开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和制发的关于重要工作部署、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文件及规章制度。

  (三)酝酿后勤管理处全局性的重大改革和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总结及重要工作,有形与无形办学资源的重大使用、配置与调整,重要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等事项。

  (四)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基层党群组织和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党的建设工作和所属各党支部、分团委、分工会的请示、报告等事项。

  (五)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六)研究后勤管理处发生的异常或突发性事件的决策和处置、重要信访的处理、领导交办重大事项的办理与回复等。

  二、后勤管理处内的重要干部(人事)安排是指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中的处内相关干部(人事)安排的工作事项,包括:

  (一)研究提出处领导的分工及调整意见并上报。

  (二)研究提出处内设机构、职责界定、岗位分解、任职资格设定及调整等体制改革重要问题的意见并上报。

  (三)研究提出人才队伍建设(包括招聘临时用工三个月及以上人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重要问题的意见并上报。

  (四)研究提出职工包括临时用工的工资待遇、医疗、住宿及晋职、晋级、晋资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意见并上报。

  (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职工工作安排、交流、教育、管理、监督及考核、评比、推荐、表彰、奖励、处分等重要事项的意见。

  (六)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重要工作项目负责人及人员构成事项的意见。

  三、后勤管理处内的重大项目安排是指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中的处内与资金直接关联的工作项目,包括:

  (一)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后勤管理处年度经费预决算及需追加的经费开支、经批准的年度预算在执行中的重大变动等事项的建议意见。

  (二)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规模较大的绿化与保洁、维修与建设、生活与饮食、楼宇与物业、医疗与保健等相关投资、工程等项目的意见。

  (三)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大宗办公设备购置及固定资产处置等事项的意见。

  四、后勤管理处内的'大额度资金使用是指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中的处内直接使用于关乎师生个人切身利益的资金和重大项目超过一定数额以上资金的项目。

  (一)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涉及师生福利待遇的重大事项。

  (二)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一定数额以上资金使用的意见。

  (三)符合学校规定的已列入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项目,可不再开会研究。重大项目安排资金的使用,已集体研究确定使用原则的,在使用原则范围内的具体支出,可不再开会研究。

  第十三条本规则第十九条中“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未包括的后勤管理工作中其他事项,超过半数领导班子成员认为应集体研究的,也须提交处务会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后勤管理处负责安排使用各部门的开源节流创收资金,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制度,纳入学校大财务统一管理。

  一、鼓励各部门或个人利用学校公有资产开源节流进行创收(含资金收入及物品,下同),开源节流创收资金必须逐级上缴后勤管理处、学校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按收支两条线等有关规定给上缴开源节流创收的部门或个人予以奖励或分成,并归受奖或分成的部门或个人合法支配使用。

  二、各部门或个人进行开源节流创收坚持先申请、后批准、再实施的原则,即部门或个人首先提出创收申请,后勤管理处处务会研究批准并组织创收部门或个人实施。坚决杜绝违背上述原则的创收。

  三、任何部门或个人有以下行为的任何创收,必须上缴后勤管理处;对违反规定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利用学校国有资产及其附属设施、资质、证件、知识产权进行对外出借、租赁、变卖、转让、转租、抵押、改造、担保的所有收入;

  (二)各部门或引进学校以外的单位在学校内经商、推销商品、张贴广告等有收费罚款提成的促销行为的所有收入;

  (三)组织职工队伍或技术力量从事校外教学、科研、生产、服务等创收活动的所有收入;

  (四)应该归属学校的采购、查体及项目招投标等的折扣或提成的所有收入或馈赠的所有物品,以及销售物品(含废旧物品)、资料等收入;

  (五)经批准,欠款单位顶替学院债权的所有物品;

  (六)经集体研究认定的其他创收行为。

  四、各部门或个人的创收资金由财务处为后勤管理处单设课目统一管理。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处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全体到会;决策程序及要求是“确定议题、会前准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实行逐项表决,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备查。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

  第十六条处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实行处长、分党委书记在其他后勤管理处领导全部发表意见后再末位发言的制度,处长、分党委书记应待其他领导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表个人意见。

  第十七条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的,处长或分党委书记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其他领导通报。

  第十八条坚持“三重一大”制度的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第十九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就是通过一定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开有关党内事务、重大政务事项。

  第二十条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要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切合实际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除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不允许公开内容外,党务、政务工作内容应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主要内容是“三重一大”的有关事宜。

  第二十二条党务政务公开主要形式包括:

  一、在醒目和群众集聚位置设立公开栏并设意见箱。

  二、召开各类会议或以文件形式公开。

  三、利用手机短信、内部局域网等方式进行公开。

  四、通过各部门征求意见或建议形式予以公开。

  第二十三条党务政务公开分类包括:

  一、按公开时间分定期公开、时段公开和随时公开。

  二、按公开范围分对党内公开、对党外群众公开和先党内后党外公开。

  三、按公开内容分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第二十四条党务政务公开须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处务会议审定——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公开——登记建档”程序实施。

  第二十五条后勤管理处应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反馈落实。公开过程中,认真听取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实,以适当方式反馈,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协调共商制度

  第二十六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协调共商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贯彻集中统一领导和工作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重要工作须主动请示、汇报或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主动地自行办理。凡涉及其他后勤管理处领导分管的工作,须协调意见、共同商定;意见不一致时,行政工作由处长或处长办公会决定,党群工作由分党委书记或分党委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或会上个人意见服从会前酝酿时的个人意见决定。

  二、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出现工作交叉,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调、主办,处分管领导负责与处其他有关领导共商办理。

  三、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由主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共商、研究处理,意见不一致时报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按分工做出处理决定,也可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七条在部门职责分工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工作,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按分工做出处理决定,也可会议研究决定。

  第六章请示报告区别制度

  第二十八条实行学校外部、内部请示、报告有别制度。

  一、凡属以学校名义,用电话、当面汇报、公文等形式,向上级领导机关及学校以外单位的请示、报告事项,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必要时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办理。来不及事前请示的,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二、学院内部的请示、报告事项,须按职责分工逐级进行办理。

  (一)县处级及以上来宾、新闻单位来宾、外宾等重要社交活动,须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执行学校接待工作暂行办法规定。

  (二)代表学校表态的重要事项,须向学校分管领导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必要时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办理。来不及事前请示的,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三)后勤管理处受理与之平行的学校其他各单位提出的工作事项,凡涉及2名及以上学校领导分工、协调的或需报送学校领导审批的请示、报告等,除特殊情况外,应请学校其他各单位领导签字后先报送学校党委(院长)办公室登记、审核,并由学校党委(院长)办公室按学校领导分工报送学校有关领导;一般不得直接受理。

  (四)后勤管理处向与之平行的学校其他各单位提出的工作事项,除特殊情况外,后勤管理处处长或分党委书记签字后,应先报送学校分管领导,并按学校分管领导意见办理。

  (五)凡后勤管理处需报送学校领导审批的请示、报告等,除特殊情况外,后勤管理处处长或分党委书记签字后,应先报送学校分管领导,并按学校分管领导意见办理;一般不得越级上报或多头分送。

  (六)请示、报告要一事一报、内容属实、观点明确,并提出明确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八条一款和二款(一)、(二)项中,来不及事前请示报告的,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七章文件运行制度

  第三十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学校文件和后勤管理处便函两级发文结构,按照“谁签发谁负责”的原则办理。

  一、凡属以学校文号的发文分为对内文件和对外文件,须经学院党委(院长)办公室核稿送签、分工分类分级审签、由学校分管领导或学校主要领导签发。具体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二、凡属对内的后勤管理工作需要发函或形成纪要的,编制后勤管理处便函或纪要文号,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按分工签发,必要时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签发。

  第三十一条凡属校内校外的新闻报道稿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按分工签发后提交,必要时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签发。未经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或学校领导同意,不得接受校外新闻采访。

  第三十二条实行统一收发、分别运转的文件管理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领导及各部门收到的上级或学校以外单位的各类文电,或参加上级或学校以外单位的会议带回的各类文电,交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按分工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或请示的同时,要及时、统一转交后勤管理处统一编号登记、管理,部门或个人不得积压、留存,不得越级送往学校领导。

  (一)凡属于行政工作的各类文电,送处长阅办。

  (二)凡属于党群工作的各类文电,送分党委书记阅办。

  (三)重要的行政、党群工作文电或属于党政工作结合的各类文电,须送处长、分党委书记共同阅批。

  (四)对急办的各类文电,处长、分党委书记阅办的同时要立即向学校有关领导、单位报告,保证工作及时进行。

  二、各类文电的阅办、运转、落实。

  (一)处长、分党委书记应协商明确一名兼职人员负责各类文电的具体收发、运转、落实,按照学校党委(院长)办公室要求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文书、档案、保密等工作。

  (二)处长或分党委书记阅办的各类文电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组织在处内及各部门运转、催办并监督落实情况,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有关部门、人员应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处长或分党委书记。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每个寒暑假负责组织进行一次各类行政或党群文电归档工作。

  (三)处长、分党委书记对共同阅批文件,共同负责组织在处内及各部门运转、催办并监督落实情况,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有关部门、人员应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处长和分党委书记。处长负责组织该类的文电归档工作。

  (四)分党委书记每个寒暑假负责组织进行一次校内校外新闻报道稿的归档工作。

  (五)各部门承办的各类文电等,应按文电时限要求及时处理,特急文电要随到随办,做到件件有结果,并及时反馈给处长或分党委书记。

  (六)凡涉及几个部门的,主办部门应主动出面协商,协商有困难的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协调。

  第八章工作时间离岗核准核销及工作委托制度

  第三十三条后勤管理处领导、部门责任人工作时间离岗(指1天及以上,下同)实行核准核销制度。

  一、处长或分党委书记工作时间离岗1天的,应提前向学校分管领导报批;离岗2天及以上的,还应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报备。

  二、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部门责任人工作时间离岗1天的,应提前向处长报批;离岗2天及以上的,还应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备。

  三、部门副职工作时间离岗1天及以上的,应提前向部门责任人报批并向处长报备。

  四、后勤管理处及其部门组织集体活动离开济南市,以及参加全国、省、市组织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不论在何地举办,均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必要时须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同意。

  第三十四条后勤管理处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作时间离岗实行工作委托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处长工作时间离岗前,根据工作需要向分党委书记委托工作,分党委书记在外地的情况下按序向副处长委托工作,并向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讲明情况或部署工作。

  二、分党委书记工作时间离岗前,根据工作需要向处长委托工作,处长在外地的情况下按序向副处长委托工作,并向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讲明情况或部署工作。

  三、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工作时间离岗前应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副职讲明情况或部署工作,期间分别由处长、分党委书记按分工代理其分管工作。

  四、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副职工作时间离岗前,应向本部门讲明情况或部署工作,明确一位工作责任人。

  第三十五条上述人员工作时间离岗或参加会议、活动结束返回学校后,须向离岗批准人和报备人报告、核销;临时主持工作的后勤管理处领导或部门有关受托人员应与其交接受托期间的工作。

  第九章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十六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关键是狠抓落实、强化执行力。

  一、通过处务会尽量减少处长办公会、分党委会;会议决议的事项,涉及行政工作的内容形成处长办公会纪要或决定,涉及党群工作的内容形成分党委会纪要或决定,“三重一大”的内容形成处务会会议纪要或决定。对于需要提交会议研究并形成决议的重大事项,处长或分党委书记要与其他各领导提前沟通,避免临时动议。必要时,处务会、处长办公会、分党委会仍可单独召开。

  二、其他各类会议也应有机结合召开。

  三、后勤管理工作中向上级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上级下达的重要任务或工作事项,学院重要工作及重大问题,必须经处长、分党委书记或处务会、处长办公会、分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各类会议要精简缩减、灵活机动、讲求实效。会前充分准备,会后督察催办、及时通报、狠抓落实。

  五、后勤管理处领导及其部门要及时、全面地掌握所分管的工作或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根据学校年度、季度、月度的工作重点,亲自制订实施计划、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等。

  六、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与会期间要关闭手机或设定在静音状态,禁止中途退场或随意进出。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则适用于我校后勤管理处及所属各部门和职工,须认真坚决贯彻。

  第三十八条本规则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处长、分党委书记是落实本规则的责任人。

  第四十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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